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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业务第5章 资产业务 第1节 资产公共 1、 基本规定 (1) 业务种类与业务品种 业务种类是根据资产业务(含系统内资金往来和票据融资类的负债业务)的性质、功能和经营目的对资产业务进行的分类。在系统中以二位数字来表示。如:10-房地产贷款,12-一般消费贷款,15-流动资金贷款等。 业务品种是对每一种具体的业务种类的细分。每个业务品种都对应一个或多个会计科目。如:房地产贷款,贷款业务种类包括住房开发贷款、个人一手楼贷款、商用房一手楼贷款等业务品种。 业务品种的编码规则主要根据用途编列,如:10-房地产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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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资产业务 第1节 资产公共 1、 基本规定 (1) 业务种类与业务品种 业务种类是根据资产业务(含系统内资金往来和票据融资类的负债业务)的性质、功能和经营目的对资产业务进行的分类。在系统中以二位数字来表示。如:10-房地产贷款,12-一般消费贷款,15-流动资金贷款等。 业务品种是对每一种具体的业务种类的细分。每个业务品种都对应一个或多个会计科目。如:房地产贷款,贷款业务种类包括住房开发贷款、个人一手楼贷款、商用房一手楼贷款等业务品种。 业务品种的编码规则主要根据用途编列,如:10-房地产贷款业务种类又包括住房一手楼贷款-1009、住房二手楼贷款-1010等。 业务品种的作用:系统通过将业务品种与会计科目、利率代码间建立一定的相互校验关系,在手工输入会计科目、利率代码和业务品种后,CAS在一定程度上能根据业务品种自动判断手工输入的会计科目和利率代码的正确性。 (2) 贷款科目设置 1、科目设置 根据贷款对象分为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按贷款种类分别设置科目; 根据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其中: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各种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各种贷款。 2、科目结转 科目结转分为年内结转和年终结转。柜员可通过“0140建立新旧科目结转表”交易录入需结转的账号、新的贷款科目,日终后系统进行批处理,完成科目结转。 (三) CAS账号与借据号 1、CAS账号 CAS在成功发放一笔贷款或其他资产业务后,系统将自动按ABIS账号的格式给它分配一个账号。账号格式:RRBBBBCCJJXXXXXXD,其中RR:二位省市代号,河南16;BBBB:四位营业机构号;CC:货币号,01-人民币,14-美元等;JJ:23-个人贷款、个人质押贷款,24-公司贷款、委托贷款、贴现/转贴现,35-系统内拆借、同业拆借;XXXXXX:6位顺序号,D为较验码。 2、借据号 信贷管理系统(CMS)分配的借据号码,十五位,在全行数据系统中必须保持唯一性。 (四) 资金账户的监管 1、部门职责: 运营管理部门负责配合信贷部门制定资金监管办法、流程。前台柜员根据客户经理的需求,在结息日和信用到期前企业账户资金不足的,应及时提示客户经理。 2、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需要进行支付审核的,客户经理在贷款发放后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前台柜员,由前台柜员协助客户部门做好信贷的支付审核工作,对于未经审核的信贷资金划转应立即通知支付审核人,不得擅自办理。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且不需要支付审核的,客户经理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3、借款人使用我行企业网银支付,需要进行支付审核和用后监督的,相关信贷部门应及时书通知借款人开户行,由开户行在企业网上银行柜面注册系统中将需监管的账户标识为网上银行受控账户。受控账户在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时系统强制落地,柜员收到支付申请后,在系统打印《电子银行强制落地业务处理单》交客户部门进行支付审核。客户部门审核后交柜员做落地业务处理。 2、 利息管理 (1) 基本概念 1、应计利息,是指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尚未到结息日的利息。应计利息在结息日扣款失败后转入应收利息核算。 2、应收利息,是指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及购买债券等,按照适用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取的利息以及其他应收取的利息。应收利息应按当期发放贷款本金、购买债券面值等和适用利率计算并确认的金额入账。 1、 复利 贷款应收利息在计息期内产生的利息为复利。即:利息的利息。复利扣收不成功则记入表外核算。 2、 欠息 指偿还贷款本金或贷款定期结息时,系统根据贷款卡片自动计算出来的未进行任何账务处理的利息。欠息仅仅为一条利息记录,既未成功从客户收回,也不属表内应收利息或表外应收利息。 5、利率 a、固定利率:指发放贷款时确定的固定利率值,不随国家的牌价利率变动。 b、分段利率:指利率值随国家的牌价利率变动。使用分段计息利率时,计息应从该利率变动之日起以新利率值分段计算。 c、浮动利率:指在同一周期内遇利率变动仍按原利率计息,利率保持不变,其下一个周期的利率按上周期期满日前最新公布的利率执行。浮动利率主要用于外币贷款和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可以按一个月浮动、按三个月浮动、按六个月浮动、按年浮动。 (2) 利息及复利的产生 1、 对分期还款、利随本清、还本付息的贷款,在还款时CAS自动匹配产生欠息,该欠息必须与本金一同收回。 2、 对定期结息的贷款,一般按指定的结息日日终批量生成欠息,并同时扣收,记入次日账。部分还款时,不改变前述规则;全额还款时,则按利随本清方式产生利息,并作为欠息登记,可联机收回,如不收回,在下一结息日自动扣收或转为应收利息。 3、 复利结息周期和结息日与贷款本金的结息周期和结息日相同,利率与本金的利率相同。 (3) 计息方式及利息计算 1、 利随本清:归还还款本金时同时归还利息的计息方式。 利息=还款发生额×从贷款日起的实际贷款天数×年利率÷360 2、 还本付息:归还还款本金时同时归还利息的计息方式,与利随本清不同的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利息=本笔还款前的余额×从上次还款日或贷款日起的实际天数×年利率÷360。 3、 定期结息:指结息日(如按月、季、半年、年)日终,由系统根据贷款积数,按不同利率档次进行计息的方式。 利息=还息日日终的积数×年利率÷360 积数计算方法为动账积数法。 (4) 利息入账及扣收规则 1、应计利息入账规则 每月末日,按照贷款余额和相应计息天数计算本月贷款应产生、尚未结计的利息计入“应计利息”科目,确认利息收入; 结息日或贷款到期日,应当首先按照结息金额与已计提利息的差额补提利息,确认利息收入,同时将已计提的应计利息转入应收利息科目。 2、应收利息入账规则 (1) 定期结息贷款结息日产生的利息扣收不成功时,转为应收利息。入账规则是:贷款结息产生的欠息记入表内应收利息,如存在表外应收利息,则结息产生的欠息记入表外应收利息。贷款收回所有表外应收利息后,结息产生的欠息记入表内应收利息。应收利息在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90天仍未收回的贷款结息产生的欠息转表外应收利息,复利欠息记入表外应收利息。 (2) 分期还款的贷款,结息后扣款不成功时,利息统一转为表内应收利息。 (3) 表内应收利息超过90天未收回,CAS自动冲减表内应收利息转入表外应收利息。 (4) 委托贷款结计的利息全部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委托贷款利息分配专用账户。委托贷款没有表内应收利息,对未收回的利息,直接记入表外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和欠息的扣收规则 (1) 联机(手工)扣收规则 定期结息方式的贷款收回时,按照表内应收利息、表外应收利息、欠息的顺序扣收。对于类型相同的利息,按照利息产生的先后顺序扣收。 利随本清、还本付息的贷款收回本金的同时必须收回相应的利息,系统对收回本金和利息自动配对控制。 分期还款的贷款按日期、期次顺序扣收,同一期次内按照表内应收利息、表外应收利息、欠息的顺序扣收。 (2) 批量扣收规则 批量扣收设置了“本金是否自动扣收标志”、“利息是否自动扣收标志”、“本金扣收起点金额”和“利息扣收起点金额”。为确保“扣本必先扣息”的原则,对本金自动扣收的,利息必须设置为自动扣收。 定期结息方式的贷款批量扣收时,非结息日的扣收规则:对只自动扣收利息的,以表内应收利息、表外应收利息、欠息的顺序扣收,对于相同类型的利息,按照利息产生的先后顺序;对本金也自动扣收的,以表内应收利息、本金、表外应收利息、欠息的顺序扣收。结息日的扣收规则:对只自动扣收利息的,以欠息、表内应收利息、表外应收利息的顺序扣收,对于相同类型的利息,按照利息产生的先后顺序;对本金和利息都自动扣收的,以欠息、表内应收利息、本金、表外应收利息的顺序扣收。 利随本清、还本付息的贷款,到期日前系统不作批量扣收。逾期时,系统对正常利息和本金同时扣收,扣收时,系统先扣收利息,后扣收本金,如不能本息全部扣收,将剩余利息转为表内应收利息。逾期后,系统按照定期结息贷款的扣收规则扣收。 分期还款的贷款:按日期、期次顺序扣收,同一期次内按照正常利息、罚息、本金、复利的顺序扣收。 (5) 利息处理交易的适用范围 1、 利息处理的记录 CAS中利息处理的记录由两部分组成:利息登记簿和利息账务。每计一次利息,将在登记簿中增加一条利息记录,主要内容有:利息记录号、利息类型、入账日期、记录日期、日志号、传票号、利率、利息积数、利息金额、计息起始日期、计息终止日期、欠息金额、入表内金额、入表外金额、入结算户金额、核销金额、冲账抹除欠息。 登记簿反映的是各条利息记录的当前状况。在一条利息记录中,利息金额=欠息金额+入表内金额+入表外金额+入结算户金额+核销金额+冲账抹除欠息(对直接入结算户的欠息作冲账处理时,冲回的欠息)。 利息账务则记录对某一资产账户的利息账务处理过程,如收回表内应收利息、利息冲正等账户处理明细,反映的是利息账务的处理过程。 2、 利息处理交易的适用范围 由于CAS系统中各个业务子系统如公司贷款、个人贷款等的利息核算架构不同,因此,利息处理交易在各个业务子系统中的适用范围也随之不同,具体适用范围见下表: 交易码 交易名称 个人贷款 公司贷款 个人质押 系统内往来 同业拆借 委托贷款 贴现/转贴现 透支 7301 停息/撤销停息 N Y Y N N N N/Y* N 7302 利息登记 N Y Y N Y Y N/Y* N 7303 利息删除/删除恢复 N Y Y N Y Y N/Y* N 7304 利息试算 N Y Y Y Y Y N/Y* N 7305 欠息转应收利息 N Y Y N Y Y N/Y* N 7306 利息冲减 N Y Y N Y N N/Y* N 7307 利息核销 N Y Y N Y N N/Y* N 7308 利息余额查询 Y Y Y Y Y Y N/Y* Y 7309 利息登记簿查询 N Y Y Y Y Y N/Y* Y 7310 利息明细查询 N Y Y Y Y Y N/Y* N 7311 利息收回清单查询及补打 N Y Y N Y Y N/Y* N 7312 复利清息 N Y Y N Y Y N/Y* N 7314 利息冲正 N Y Y N Y Y N/Y* N 7315 单条利息记录处理明细查询 N Y Y Y Y Y N/Y* N *注:贴现/转贴现在正常时不使用,超期以后使用 3、 利息业务操作 (1) 贷款停息和撤销停息 不适用于个人贷款、系统内资金往来、同业拆借、委托贷款、贴现/转贴现、透支业务. 接到信贷部门的停息和撤销停息的书面通知后,经运营主管签字审批同意,柜员选择“7357账户主档信息查询”交易查看该笔贷款计息方式是否为定期结息方式(计息方式为定期结息贷款,才能进行停息处理),如果是定期结息方式,选择“7301停息、撤消停息”交易,输入被停息或撤销停息的贷款账号和停息、撤消停息日期后提交,交易成功后打印一式两联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一联银行留存,一联交客户,信贷部门提交的通知作记账凭证附件。 停息时系统将账户结息方式修改为不计息;撤消停息系统会从撤消日恢复计息,并将结息方式修改为定期结息。 该交易不能抹账,对处理错误只能再使用该交易恢复,输入的停息/撤消停息日期为同一日。 (2) 利息的账务处理 1、 利息登记 (1) 登记欠息 因系统贷款利息记录错误或真实性账务调整,需要补登正确的贷款利息记录时,选择“7302利息登记”交易(不适用于个人贷款、系统内资金往来、贴现/转贴现、透支业务),该交易只能补登一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的欠息记录。登记时输入的利息类型、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必须与补登利息实际类型、日期一致。 其中:起始日应输入登记利息的产生时间,要大于或等于贷款的放款日;终止日应输入登记利息的截止时间,要小于或等于当前会计日期;入账日期应输入补登利息实际入账日期,要大于或等于“终止日期”(注:贷款登记的利息记录入账日期大于90天时,系统在登记日日终批处理时,将欠息自动转为表内应收利息,次日批处理将表内应收利息冲转表外)。 (2) 登记欠息收回 登记的欠息可以通过联机交易收取。如不收取,对计息方式为定期结息的,系统根据登记入账日期或定期结息日批量扣收,如扣收不成功,则按照账户入应收利息标志自动转入表内或表外应收利息;对计息方式为利随本清、还本付息的,系统不作处理。 2、 利息记录删除及恢复 因系统贷款利息记录错误或真实性账务调整,需要删除错误或恢复正确的贷款利息记录时,使用“7303利息记录删除及恢复”交易(不适用个人贷款、系统内资金往来、贴现/转贴现、透支业务),对利息登记簿中的欠息记录逐条进行删除或恢复。 柜员先使用“7309利息登记簿查询”交易确认要处理的该笔利息记录必须是以欠息形态登记的,才能进行删除处理。如果该条利息记录有部分收回或转应收利息应将其冲回欠息后才能进行删除或恢复。 3、 复利清息(个人贷款、系统内资金往来、贴现/转贴现、透支业务不能使用) 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全部结清后必须使用“7312复利清息”交易进行复利清息,结计出的复利以欠息形态登记在利息登记簿。 4、 欠息转表内或表外应收利息 将利息登记簿中欠息转为表内应收利息或表外应收利息,使用“7305欠息转应收利息”交易。其中“欠息记录号”输入“7309利息登记簿查询”交易查询到的欠息利息记录号。 5、 冲减表内应收利息为表外应收利息 当需要将表内应收利息转表外应收利息时,使用“7306利息冲减”交易处理。其中“利息记录号”输入“7309利息登记簿查询”交易查询的需冲减的表内应收利息记录号。 6、 利息冲正 对错误利息处理明细进行冲账或补账处理时,使用“7314利息冲正”交易处理。如果冲正标志为“补账”,选择利息处理标志时应选择为需要补账的利息处理标志;如果冲正标志为“冲账”;选择利息处理标志时应选择为原错误的利息处理标志。 7、 利息核销 依据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经运营主管审批,在贷款本金已结清的情况下,由柜员选择“7307利息核销”交易核销应收利息,其中选“2全部利息”时,核销该账户的表内、表外、欠息,输入核销金额必须等于利息登记簿中表内和表外利息之和。 (3) 利息信息的查询及利息收回清单补打 柜员可通过7304利息试算、7308利息余额查询、7309利息登记簿查询、7310利息明细查询、7315单条利息记录处理明细查询、7311利息收回清单查询及补打交易,实现利息信息的查询及利息收回清单补打。 4、 客户信息管理 (1) 客户信息管理 1、客户信息登记 个人客户第一次发放个人质押贷款前,必须先进行客户信息登记;客户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账户凭证;柜员审核无误后,进入“0008个人产品开户签约”交易,根据提示柜员输入相关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后,系统自动代入客户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邮编、固定电话,且前三项不可修改,地址、邮编、电话从CIF取得多条信息时,以下拉列表形式供柜员选择,选择“地址”可自动填入相应的“邮编”;身份标识类型为“7”身份证件时,客户服务标识必须与身份/证件号码一致,提交后在产品签约选项中选择“资产业务客户信息登记”产品签约类型进行签约。 交易成功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柜员加盖业务办讫章,第一联银行留存,第二联同证件、账户凭证交给客户。 交易成功,产生的客户服务标识可以将客户在CAS系统中办理的所有贷款进行串联,柜员可以通过该服务标识查询客户贷款分户和汇总余额等情况。 2、修改客户信息 对客户信息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时,柜员选择“7333修改客户信息”交易修改,交易成功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柜员加盖业务办讫章,第一联银行留存,第二联同证件、账户凭证交给客户。 3、删除客户信息 当客户已经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可对客户信息进行删除处理。柜员选择“7334客户信息删除”交易删除客户信息。 (2) 银行代码管理 1、 银行代码新增 非系统内金融机构初次到本行办理转贴现、同业拆借业务时,柜员选择“7339银行代码新增”交易登记新的银行代码作为客户服务标识。银行代码是指银行为客户编制的代码,编码规则为:省市代号16+2至9位顺序号)。 2、 银行代码删除 对所登记的银行代码进行删除处理可选择“7351银行代码新增”交易。但登记银行代码如果关联未结清借款本息账户,不能办理删除处理。柜员进行银行代码删除时,系统首先联动到银行代码查询交易。 3、 银行代码查询 柜员选择“7352银行代码查询”交易,根据输入的银行代码,可以查询对方拆借方的基本信息。 5、 贷款划转 (1) 基本概念: 贷款划转是营业机构之间进行贷款划出、划入处理。由划出行进行录入、划入行确认,在指定的日期入账的一种处理方式。 (2) 相关规则 1、 系统对贷款划转提供按贷款本息、已核销贷款本息两种划转种类。贷款划转交易不适用于系统内资金往来、同业拆借。对划转贷款本息的,系统提供按业务类别及按账号两种方式;划转已核销贷款本息的,系统只提供按账号进行划转。 2、 进行贷款本息划转时,系统一并划转该笔贷款本金、贷款欠息、表内应收利息、表外应收利息,对于质押贷款还同时划转质押品的登记簿及表外分户账。划出行可以查询及打印划转之前的贷款本息处理明细、相关登记簿,划转后该账户新发生的本息处理记录在划入行用新账号可以查询及打印。 3、 已核销贷款本息划转,系统划转该笔贷款已核销本金、利息金额、未收回已核销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及已核销贷款的本息登记簿。 4、 划出行贷款划转录入只是对系统提出交易要求,并未进行账务处理,需接收行确认后,系统在确定划转日前日日终才进行批处理账务划转 5、 贷款划转后系统为划出行保留了账户的相关信息,为了保持借据号在系统内的唯一性,系统将划出行账户信息中的借据号更改为账号。 (3) 贷款划转 1、 借据核对及移交 划出行按照会计基本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要求,整理、核对交接资料,根据需要抄列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资料应包含借款借据、应收未收利息卡片(表内、表外应收利息登记簿)、代保管的质押存单等移交清册。 2、 划出行划转录入 (1) 贷款批量划转录入 柜员选择“7346贷款批量划转录入”交易,可选择00-按业务代码或01-按账号两种划转方式进行录入,录入时:接收行行号为6位ABIS行号;划转日期即入账日期,必须大于当前会计日期,且不能为定期结息日次日、每月1日,否则会造成利息结息错误。 系统在划转日期的前日日终进行批处理账务处理。当划转种类为已核销贷款本息时,必须先行划转贷款本息。 若选择按账号划转方式时,柜员根据打印的贷款账户信息表逐笔录入。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柜员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2) 贷款批量划转删除 划出行已录入,接收行未确认前,柜员可选择“7347贷款批量划转删除”交易对贷款批量划转清单进行删除处理。 若接收行已确认,则不能进行删除处理,只能在划转成功后,由原划入行录入、原划出行接收的方式进行调整。 对同时录入贷款本息、已核销贷款本息划转的,必须先删除已核销贷款本息记录,再删除划转贷款本息记录,输入要素要与原录入清单一致。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柜员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3、 接收行确认交易 划转行划出后,接收行通过“7348贷款批量划转确认”交易进行确认,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柜员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 系统将在确定划转日前日日终进行批处理账务划转,同时贷款划转的资金清算通过通存通兑资金往来系统自动完成。 4、 打印报表及数据核对 划账日次日,划出行及划入行批处理打印资产业务划转清单、个人质押贷款质押物划转清单,并进行数据核对,发现错误及时调整,划转清单作永久保管。 第2节 公司贷款 公司贷款子系统是专门处理公司贷款业务的子系统。业务范围包括定期结息、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等计息方式的公司贷款。分期还款类的公司贷款在个人贷款子系统处理。 一、贷款发放 (1) 凭证审查 柜员接到客户经理送达的借款凭证、放款通知单以及其他所需书面材料后,审查该笔贷款业务纸质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填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有权人审核同意。审核无误后提交运营主管审批,运营主管审核无误后在放款通知单上签章审批。 (2) 贷款发放 1、 要素确定 放款前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贷款科目,柜员选择“7340业务品种/科目对照表查询”交易确认应使用的业务品种代码;选择“7341业务品种/利率对照表查询”查询放款所需的利率代码。 2、 放款 柜员选择“2401放款转支票户(组合交易)”或“2406转账放款(贷记过渡)”进行放款,系统自动联动到2470查询对公贷款表交易,柜员根据纸质凭证和放款通知单正确输入CMS借款凭证编号,ABIS自动提取该笔贷款信息并自动跳转回放款交易界面,柜员根据放款通知单,在交易界面补充录入各项要素后提交,系统提示柜员再次提交(2+0授权),主管授权提交后完成放款交易。 柜员在录入各项要素时应注意 还款结算账号:允许是卡号、支票户账号(可为跨营业机构支票户账号)、AI(通用核算)账号。当还款结算账号为AI账号时,贷款账户的的自动扣收本息标志都必须为不自动扣收。对于组合交易中的转入账号:只允许是本营业机构支票户账号。 3、 凭证打印及传递 交易成功后,打印借款凭证、客户回单、借款凭证附件。 借款凭证第一联和客户回单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借款凭证第二联会计部门专夹保管,借款凭证第三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作借方凭证随传票装订,系统打印的借款凭证附件作为该凭证的附件;借款凭证第四联,若选择的是组合交易则作为第三联的附件,若选择的是过渡放款,再通过其他相应交易入账后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作为贷方凭证;借款凭证第五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交信贷部门。 贷款发放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经会计结算部门签章确认退还客户部门保存,一份作柜员传票附件保存。 4、 特殊放款交易: 由于某些原因造成在借据以及合同的贷款日期当天不能按时发放贷款,柜员可选择“2417贷款蓝字补放款”交易补放贷款。放款成功后,贷款资金不直接转入客户的存款账户,而是先转91或92过渡,再转入指定结算账户。录入时应注意:如补放的为正常贷款,起息日期输入日期应大于或等于贷款日期,小于到期日期;错账日期输入错账业务办理的日期;错账传票号:必输项,输入错账业务的传票号。如不存在错账传票号,可任意输入8位数字(必须输满8位);其余输入要素、凭证打印及会计分录同“2406转账放款”。 二、贷款收回 贷款收回主要包括批量扣收和联机收取两种方式 (一)批量扣收: 1、本金的批量扣收 贷款到期后,对于账户设定自动扣收本金的,系统自动检查还款账户余额,并按相应的规则扣收。 2、利息的批量扣收 利息扣收方式为批量进行扣收的,系统自动检查还款账户余额,并按相应的规则扣收。 3、批量扣收起点金额说明 账户余额大于本息合计全额扣收;账户余额大于贷款利息,但小于本息合计,则扣全部利息,部分本金;账户余额小于贷款利息,且小于扣收起点金额则不扣收;账户余额小于扣收起点金额但大于利息余额,扣收利息;若扣收起点金额设为“0”,则可做到小额勤收。 (二)联机收取 1、贷款收回审查 (1)信贷部门要求收回贷款的,应提供《划款授权书》或经有权人及客户经理签字的有关通知、文件。 (2)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的,应审查借款人提交的转账支票内容是否完整、齐全,印章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使用支付密码器的,是否正确填写支付密码。 (3)《还款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作为债务人还款回单,第二联作柜员记账凭证,客户提供的转账支票作为原始凭证。 2、还款凭证使用说明: 公司贷款还款凭证分系统和联机打印两种,其中系统打印凭证供公司贷款、个人质押贷款批量扣收时打印,此凭证不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联机还款凭证供公司贷款、个人质押贷款联机扣收本金、利息时使用,只登记扣收本金金额和扣收利息的总金额,扣收利息的明细情况见“收回利息明细清单”,此凭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纳入公司贷款核算的贷款均使用公司贷款还款凭证,对因移植原因纳入公司贷款核算的部分个人贷款,其凭证仍使用公司贷款还款凭证。 3、还款操作 在还款前须用“7304利息试算”交易,根据试算结果输入应还利息,如因系统原因造成与实际应结计利息不符,可通过7302利息登记或7303利息删除达到与实际应结计利息相符。 柜员选择“2405转账还款/付息(借记过渡)”或“2402支票户还款/付息”交易,输入相应要素提交,其中如果使用“2402支票户还款/付息”交易,还款账号需为本营业机构支票户账号;凭证种类根据实际选择,转账支票种类为“07”,若不使用凭证的,输入“00”;凭证号:根据实际输入,不使用凭证则输入“0”。 交易成功后打印还款凭证,还款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作客户回单交还款人。还款凭证第二联作为从存款账户扣账的记账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作为会计部门借方凭证。若借款人主动还款,转账支票作为原始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后附第二联还款凭证后,还款凭证不再加盖印章。还款凭证第三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作会计部门贷方凭证。还款凭证第四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交信贷部门。 交易完成后,系统提示“是否联动7312交易?利息已结清选 [是],利息未结清或复利已结清选[否]”。分三种情况进行选择: 1、表内、外应付利息及欠息均已结清时选“[是(1)]”。 2、表内、外应付利息及欠息非全部结清时选“[否(0)]”。 3、表内、外应付利息及欠息已结清,且复利已结清时选“[否(0)]”。 4、注意事项 (1)贷款未到期部分还款 定期结息贷款归还部分本金时,系统不结计出利息;定期结息贷款归还全部本金时,系统结计出欠息,可联机收取,也可由系统在结息日自动扣收。 (2)贷款逾期后还款: 利随本清和还本付息贷款逾期后,系统自动将结息方式更改为定期结息方式,扣收方式与定期结息贷款相同。 (3)欠息的联机扣收:在“归还利息金额”栏中输入收回欠息金额,可直接收回欠息。 (4)借款分次还款的,在原借款凭证的分次偿还贷款记录栏,填注还款日期、偿还金额和结欠金额,加盖经办人、复核人名章;借款全部还清的,抽出原专夹保管的借款凭证第二联并加盖“结清”戳记,作还款时记账凭证附件。 2、 贷款展期、核销 (1) 贷款展期 营业机构接到信贷部门提交的贷款展期通知单和其他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的贷款展期资料后,柜员审查展期通知书上填写的内容是否齐全,展期通知书是否经有权人审批,是否加盖信贷部门公章,并与专夹保管的贷款借据核对。审核无误后提交运营主管在贷款展期通知单“会计结算部门意见”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章。 1、 业务处理 柜员根据客户部门提供的贷款展期通知单内容录入展期后到期日期、展期后执行利率;由于展期后贷款期限发生了变化,原正常利率代码可能不再适用,柜员可选择“7341业务品种/利率代码查询”交易进行查询。展期时如贷款已逾期,逾期时已产生的利息记录,必须用利息冲正交易,把错误的利息记录冲正,才可办理展期。 柜员选择“2408贷款展期”交易办理贷款展期。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贷款展期通知单由会计部门随借款凭证保存。柜员在借据上批注“X 年X 月X 日(交易日)延期至X 年X 月X 日(延期到期日)”字样及签章。 2、 注意事项 (1) 展期交易只能在到期日的次日办理。 (2) 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展期时,系统自动将展期前的利息结计出欠息,登记到利息登记簿中。 (3) 定期结息贷款展期时,系统计算出展期前的利息,放在利息登记簿的欠息栏,系统在下一结息日将展期前的欠息直接扣收或转应收利息。 (2) 贷款核销 柜员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选择“2404贷款核销”交易。其中:如果输入的核销金额等于本金余额,为全部核销,账户状态变为核销状态。如果输入的核销金额小于本金余额,为部分核销,账户状态为不改变。本金核销与利息核销分别处理。 3、 贷款冲正 (1) 相关规则 1、 贷款冲正交易可以对放款、还款、贷款核销、展期等情况的错账进行冲正(包括冲账和补账),冲正处理应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2、 贷款本金冲正和利息冲正分别完成,这里仅介绍贷款本金的冲正,利息冲正的有关说明详见“资产公共”有关章节。 3、 冲正业务办理时,柜员无需判断借贷方和金额的正负数,只须根据错账的类型选择对应的冲正标志和冲正类型以及其他要素,即可完成冲正业务。 4、 放款蓝字冲正表示放款补账,其利息计算将从放款之日算起,与“2417贷款蓝字补放款”交易的区别是:冲正交易是对已经存在的账号进行贷款补正,在原账号下同时增加贷款金额和贷款余额,而补放款交易,系统产生新的贷款账号,属于新放款。 (2) 放款错账冲正 柜员在记账凭证摘要栏填写冲正原因,并经运营主管审批后,选择相关交易进行冲正。 1、 多放款冲正 柜员选择“2415贷款冲正”交易(使用该交易前“91过渡”应有相应款项),冲正标志选“1-红字”,冲账类型选“1-放款”,交易金额不管是冲账还是补账都输入正数。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2、 少放款冲正 贷款发放以后发现交易金额小于应发放的贷款金额时,差额通过补账交易增加放款金额。交易的冲正标志选“2-蓝字”,冲账类型选“1-放款”,交易金额输入正数。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再选择相应交易,将补记放款金额转入贷款人账户。 (3) 还款错账冲正 柜员在记账凭证摘要栏填写冲正原因,并经运营主管审批后,选择相关交易进行冲正。 1、 多还款冲正 冲正标志选“1-红字”,冲账类型选“2-还款”,交易金额输入正数。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再选择相应交易将多还款金额转入还款人账户(此交易仅限于还款凭证金额正确,还款操作时金额输错而进行的调整)。冲账后,贷款余额增加,系统控制冲账的金额加上冲账前的余额不能大于贷款金额。 2、 少还款补账 贷款还款以后发现交易金额小于应归还的贷款金额时,差额通过补账交易增加还款金额。柜员选择相应交易将需冲正款项转至过渡账户;交易的冲正标志选“2-蓝字”,冲账类型选“2-还款”,交易金额输入正数。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和经办柜员名章。 (4) 核销冲正 1、 柜员在记账凭证摘要栏填写冲正原因,并经运营主管审批后,选择“2415贷款冲正”交易冲正。核销冲正时,冲正标志选“1-红字”,冲账类型选“4-贷款核销”;核销补账时,冲正标志选“2-蓝字”,冲账类型选“4-贷款核销”。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5) 展期冲正 柜员在记账凭证摘要栏填写冲正原因,并经运营主管审批后,选择“2415贷款冲正”交易冲正。展期冲正时,冲正标志选“1-红字”,冲账类型选“5-展期”,贷款到期日期输入应冲回错误展期前的到期日期,贷款原执行利率输入应冲回错误展期前原来的执行利率;展期补账时,冲正标志选“2-蓝字”,冲账类型选“5-展期”,展期后到期日期输入补展期后的到期日期,展期后执行利率输入补展期后的执行利率。 4、 辅助类交易 (一)要素修改 对于信贷部门要求修改贷款要素的,信贷部门应提交书面材料并由信贷部门负责人和信贷经办员签章并加盖信贷部门公章后交柜员;对于因柜员输入错误而需修改账户一般信息的,柜员填制记账凭证,并注明修改原因和要素,经运营主管审核签章后在系统修改。 1、账户信息修改 柜员选择“2420账户信息修改”交易可对借款人名称、借据号码、还款账号、自动扣收本金标志、利息自动收回标志、自动扣收起点金额、计息方式、结息周期、应收利息标志、定期结息日期等要素进行修改。科目号与业务品种不允许修改。 2、利率修改 柜员选择“2421利率修改”交易可对利率类别、浮动周期、利率浮动方式、利率代码、执行利率等要素进行修改。 其中:当正常利率与超期利率都要修改时要分二次执行此交易;对执行利率进行修改时,系统以修改后的利率与该贷款对应的当前基准利率计算出上下浮动百分比。如果该贷款存在分段利率情况,系统根据计算出来的百分比推算出以前利率值。 (二)账户查询 1、账户信息查询 柜员选择“2429账户信息查询”交易查询到账户的相关信息。 2、账户处理明细查询 柜员选择“2428账户处理明细查询”交易可对所有账户处理的明细包括全部交易。其中状态的选择应注意:选择0正常时,只显示正常的业务处理明细,不包括抹账的业务处理明细;选择1抹账时,只显示抹账业务的处理明细,不显示正常业务的处理明细;选择3全部时,显示所有的业务处理明细。 第3节 个人贷款 个人贷款子系统主要为个人(不包括小额质押)和法人按揭贷款业务提供会计核算服务,可以处理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助学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法人分期贷款、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个人贷款业务。提供了等本递减、等额本息、等额递增/递减、等比递增/递减、利随本清、定期结息等8种还款方式;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等4种还款周期;对日还款和定日还款2种处理方式;利率浮动提供按点和按比浮动方式,实现了多种还款方式和还款周期的组合。 1、 贷款发放 (1) 基本概念及规定 1、 分期付款指借款人按照借款时合同约定的还款周期,在各等长的还款周期内分批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法、等本递减法、等比递增/递减法、等额递增/递减法等六种方式。 (1) 等额本息法:在利率不变情况下,借款人每期还款额均相等,每期还款额可拆分为本金和利息,但每期本金和利息所占比例都在发生变化,总体上本金所占份额逐渐上升,利息所占份额逐期下降。 (2) 等本递减法:在整个还款期,本金等额偿还,每期偿还利息是结余本金从上一期还款日至本期还款日前日止应付利息。 (3) 等比递增/递减法:在整个还款期内,同一还款调整间隔期间内各期还款额相等,后一还款调整间隔期间内的每期还款额是前一还款调整间隔期的每期还款额的(1+R)倍,若R为正值,为等比递增法;若R为负值,为等比递减法。 (4) 等额递增/递减法:在整个还款期内,同一还款调整间隔期间内各期还款额相等,后一还款调整间隔期间内的每期还款额比前一还款调整间隔期的每期还款额变化B,若B为正值,为等额递增法;若B为负值,为等额递减法。 2、 还款周期,指每期还款的间隔月数,用于分期还款贷款。系统提供了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的还款周期。 3、 分期特定利率,适用于分期还款贷款的利率类别。当遇利率调整时,利率调整日之前已发放的贷款本年度内不作利率调整,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利率;利率调整日之后发放的新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4、 计息天数。按月还的以30天计算,按季还的以90天计算,按年还的以360天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5、 贷款日期和到期日期的确定。除利随本清方式外,其余还款方式都必须是整期对应日的前一日,不能整期多几天或少几天。例:2010年6月6日发放60个月(5年)并按月还款的贷款,到期日必须为2015年6月5日。 6、 利率的确定,基准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年利率为准,执行利率以信贷部门同客户签订的合同利率为准。 (1) 正常利率:由利率类别、利率代码、浮动周期、利率浮动方式、执行利率五个要素确定。 (2) 新发放的利随本清还款方式贷款,利率类别必须选择“固定利率”且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 超期利率:由超期利率类别、超期利率执行方式、超期利率代码、超期执行利率四个要素确定。目前超期形态利率类别统一确定为“分段利率”。 7、 贷款信息录入方式 系统提供信贷管理系统(CMS)导入和手工录入放款信息两种功能: (1) 由信贷管理系统(CMS)导入数据。 柜员选择放款交易,系统首先联动2471“查询个人贷款表”交易,录入借据号码,联动放款交易,柜员录入信息后与CMS录入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2) 手工录入放款分为“2302现金放款”、“2306转账放款(贷记过渡”“2310放款转支票/银行卡/活期储蓄户”三个放款交易,由柜员根据客户部门提供的个人借款凭证及相关资料确定贷款发放方式(现金、贷记过渡或转结算户)并录入相关要素。 (2) 发放流程 1、 凭证审核 营业机构接到客户部门送达的借款凭证、放款通知单以及其他放款账务处理所需的书面资料后,柜员审查该笔贷款业务是否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纸质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填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如为抵押贷款,抵押贷款合同是否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抵押物保管手续是否健全。审查无误后,交运营主管在《个人(法人按揭)贷款发放通知单》下方“会计结算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审批意见,签章后交有关柜员进行账务处理。 2、 要素确定 按贷款性质确定的贷款科目,选择“7340业务品种/科目对照表查询”交易及“7341业务品种/利率代码查询”交易确定对应的业务品种代码及利率代码。(详见资产公共章节) 3、 贷款发放 (1) 贷款发放方式主要通过CMS放款实时处理和特殊情况下(情况类型同公司贷款)由柜员手工录入进行,CMS放款实时处理使用的交易范围主要是使用“2302现金放款”、“2306转账放款”、“2304转账补放款(贷记过渡)”、“2310放款转支票户/银行卡户/活期储蓄户”交易进行账务处理的个人客户贷款,包括各类个人客户贷款、法人按揭贷款、纯公积金委托贷款和组合公积金委托贷款,不含个人质押贷款和除公积金贷款外的其他委托贷款。 (2) 柜员接到经运营主管审批后借款凭证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2302现金放款”、“2306转账放款”、“2310放款转支票户/银行卡户/活期储蓄户”、“2304转账补放款(贷记过渡)”四种交易中任何一种交易进行放款处理,其中“2302现金放款”交易只有收款人账号空缺才可使用,并需收款人在借方凭证上注明“取现”字样。柜员选择正确交易后系统联动至2471交易,柜员根据纸质凭证、放款通知单正确输入CMS借款凭证编号,系统自动提取该笔电子凭证信息并跳转回放款交易界面,柜员根据放款通知单,在交易界面补充录入各项要素提交后,ABIS首先将柜员提交的信息与CMS电子凭证信息进行核对。如果核对一致,系统提示柜员再次提交(2+0授权),交易成功。 (3) 凭证打印及传递 交易成功后,打印借款凭证、客户回单、借款凭证附件。 借款凭证第一联和客户回单加盖业务办讫章交客户,借款凭证第二联会计部门专夹保管,借款凭证第三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作借方凭证随传票装订,系统打印的借款凭证附件作为该凭证的附件;借款凭证第四联,若选择的是组合交易或现金放款交易则作为第三联的附件,若选择的是过渡放款,再通过其他相应交易入账后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作为贷方凭证;借款凭证第五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交信贷部门。 贷款发放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经会计结算部门签章确认退还客户部门保存,一份作传票附件保管。 2、 贷款收回 (1) 相关规则 1、 还款处理方式 还款分批量还款和联机还款两种处理方式。 批量还款:系统于还款日对到期贷款本息进行自动整期扣款;对于超期的贷款本息,系统每日检查还款账户余额,自动整期扣款,余额不足整期还款的,则部分扣款。 联机还款:日间柜员按照客户或信贷部门的要求对客户贷款进行业务处理。共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正常还款,柜员选择“2341正常还款试算”交易试算当期的还款额;二是超期还款,柜员选择“2339超期还款试算”交易试算每期的还款额;三是部分/全部提前还款/撤消停还,柜员需选择“2340部分/全部提前还款/撤消停还试算”交易试算应还款额。 2、 提前还款规则 (1) 必须还清所有超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然后才可进行全部提前还款。 (2) 部分提前还款后,系统将调整卡片相关信息,同时登记相关账簿并进行账务处理,并自动调整还款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表。 3、 超期部分还款 逾期期次部分还款,本息扣收先后顺序为正常利息、罚息、本金、复利,归还的利息应为正常利息和罚息的合计数。 (2) 凭证审核 信贷部门要求收回贷款的,柜员应审核其提供的《划款授权书》或经有权人及客户经理签字的有关通知、文件。 (3) 贷款收回 借款人要求对正常、超期期次或经信贷部门批准提前还款,柜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还款类型、还款标志,还款前应先进行利息试算,CAS系统中可同时归还本金及利息,归还利息应与试算利息一致,当还息金额与实际应还利息不一致时,可选择“2347欠息调整”交易或相关冲正交易处理,提前还款应注意还款计划变更方式的选择。还款错误可选择“2315本金冲正”及“2314利息冲正”进行处理。 1、 试算利息调整: (1) 因系统移植原因造成试算金额大于实际应付利息:一种是贷款账户有欠息,这种情况可以通过2347欠息调整调减欠息,达到与实际应付利息相符;另一种是贷款账户无欠息,这种情况只能在收回客户贷款本息后,经运营主管审批后,柜员使用0115交易冲正对应利息收入账户,然后以相应交易入客户账户。 (2) 试算金额小于实际应付利息。通过2347欠息调整交易增加欠息达到与客户实际应付利息一致。2347欠息调整交易可以调整个人贷款超期期次欠息,但不可以调整利息记录,其中:卡片号应输入要调整欠息的期次,输入0期,表示调整正常(未超期)期次的欠息;调整金额以“+”表示金额增加,以“-”表示金额减少,输入“0”可查询账户卡片欠息余额,利息类型分为“0-正常息”、“1-罚息”、“2复利”,操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录入。 2、 正常还款 个人贷款正常到期还款,柜员选择“2341正常还款试算”交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301现金还款”、“2305转账还款(借记过渡)”、“2309银行卡/个人结算账户还款”还款方式进行还款,还款类型选择“01-正常还款”,还款标志选择“0-全额还款”,还款凭证号应与“5655查询柜员凭证箱”交易查询柜员当前可用凭证号结果相同。 交易成功后分两次打印个人贷款还款凭证,第一次套打个人贷款还款凭证,第二次打印第二、三联作为记账凭证(现金还款打印第二、三联,其他还款仅打印第三联),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3、 超期还款 个人贷款超期还款,柜员选择“2339超期还款试算”交易,还款方式选择同正常还款,还款类型选择“00-超期还款”,还款标志选择“0-全额还款”,期次输入“2339超期还款试算”交易查询到的期次,利息输入试算金额;还款标志选择“1-部分还款”,期次输入“2339超期还款试算”交易查询到的期次,利息输入正常息及罚息的合计数,本金根据实际归还金额输入。凭证打印及传递同正常还款。 4、 提前还款 经信贷部门批准提前还款,柜员选择“2340部分/全部提前/撤消停还试算”交易,还款方式选择同正常还款,还款类型选择“02-提前还款”,还款标志选择“0-全额还款”或“1-部分还款”,提前还款计划变更方式只在还款标志为“1部分还款”时输入,交易成功后,系统自动更新还款计划表;对于非分期还款个人贷款,提前还款计划变更方式只能选择“2-期限不变,还款额减少”;调整后到期日期必须是放款日对应日的前一日或对应日,输入到期日后,系统自动调整还款计划表。 部分提前还款计划变更方式有三种:01-每期还款额不变、期限缩短,02-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03-缩短期限并调整每期还款额。 选(01)缩短还款期限,不改变原计划每期还款额,每期本、息额进行重新计算,以整期数倒推到期日;选(02)降低每期还款金额,不改变到期日和利率;选(03)选缩短期限调整金额,重新指定到期日,利率为新期限档次的对应利率。 凭证打印及传递同正常还款。 (4) 部分提前还款停还 指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分期还款的贷款本金后停还若干期的处理方式。 1、 相关约定 (1) 部分提前还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分期还款贷款必须还清所有到期贷款本息,定期结息贷款必须还清所有到期利息,利随本清和等本递增的贷款提前还款必须同时归还本金所对应的利息,才能通过还款交易进行部分提前还款。 (2) 提前还款停还仅适用于等额本息、等本递减,对分期还款方式为等额递增/递减、等比递增/递减的必须先将还款方式改为等额本息或等本递减再进行处理。 (3) 提前停还期数必须小于“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期次应还本息和”和小于“12个月(期数折换成月)”的整数。停还期内不得处理金融性和要素调整交易,若需处理金融性交易,必须撤销停还后才能处理。 2、 业务处理 柜员选择“2336提前还款停还”交易,按照协议要求输入相关要素(停还期数如不输系统自动计算),系统自动调整卡片相关信息、登记相关账簿及账务处理。其中:停还期数须是小于“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期应还本息和”及小于“12个月(期数折换成月)”的整数,且停还期内不处理金融性和要素调整交易,需撤销停还后才能处理。 提前还款停还成功后,分二次打印个人还款凭证,第一次套打个人还款凭证,第二次打印第三联作为记账凭证,柜员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补充说明:自提前还款日这一期开始,每期只结出利息(不计复利),至停还结束后第一期还款,先以提前还款前的每期还款额归还利息(归还利息期计算同等额本息法,实行等额还款),一直将停还期后来产生的利息还清期次(如利息不足还款额则以本金补足)重新产生新的还款计划。系统以当日余额为基础余额,以剩余月数为月数,其余计算依据不变产生新计划。 3、 停还计划表查询 (1) “2336提前还款停还”交易成功后,停还后至利息未还清期间还款计划表不作更新,查询结果是不正确的。但可通过“2346停还计划表查询”查询停还结束后的还款计划变化情况。 4、 撤销停还(借记过渡) 借款人要求联机撤销停还,柜员选择“2337撤消停还”交易,根据系统提示输入相关要素,其中还息金额是指以申请停还期起至撤销停还期止的利息金额,可选择“2340部分/全部提前还款/撤消停还试算”交易试算。撤销停还日应先将从申请停还期起至撤销停还期止的利息还清,系统以撤销停还期止的本金余额为准,以撤销停还期至到期日及其他要素为依据产生新的计划表。 交易成功后先打印个人还款凭证,第一、四联为客户回单和银行贷款管理凭证,后打印记账凭证(个人贷款还款凭证第二、三联代)。 5、 恢复停还 若当日发现撤销停还错误,通过“0199抹账”交易,系统自动恢复,并将利息记录恢复到原状态;若隔日发现错误,可选择“2338恢复停还”交易恢复原停还状态,但对已处理利息及已进行分期还款的不作恢复,交易成功后,打印回单,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3、 助学贷款 (1) 相关规则和基本约定 1、 助学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向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及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准备接受各类教育培训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业务。它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以信用方式发放,遵循“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次发放、专款专用”的原则;一般助学贷款以担保作为主要贷款方式。 2、 超期计息日 指助学贷款开始计收罚息、复利的约定日期,由信贷部门确定助学贷款开始计收超期息日期(指毕业日)。对超期计息日以前产生未还的利息,则从超期计息日开始计算复利,未还本金以超期计息日开始计算罚息。 3、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规则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采用“按季结息,毕业后按期还本付息”的规则偿还贷款(在读期间也可采用其他还款方式),即借款人在校就读期间,在贷款发放后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1日支付贷款利息,未按时归还利息不计复利或罚息,毕业后在末期按季结息月份的次月起采用按期还款的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并开始对在读期间的未还利息计收复利,到期未还本金计收罚息。在读期间借款人在贷款期内因法定事项,并经银行同意后可调整超期计息日(账务调整日)、展期(贷款总期限不超过8年)或提前还贷,不收违约金。 国家助学贷款如果在毕业之前已经在使用按期还款的方式,在毕业后不需改变。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之前定期结息毕业之后分期还款的,确定按期还款起始月中放款日的对日作为毕业后按期还款首期还款日,系统自动按照放款时确定的分期还款方式、还款周期等要素,以当前正常贷款本金为为本金,以首次还款日向前推算一个还款周期日期开始,以贷款到期日止生成还款计划,首期按照实际资金占用计息。 例如:2002年8月5日放款,贷款到期日为2010年8月4日,超期计息日(毕业日)为2006年7月12日,毕业后分期还款首次还款月为8月。在读期间按季结息(3、6、9月20日),毕业之后等本递减还款,还款周期为3个月。则2006年8月5日为分期首期还款日(2006年8月中放款日的对应日为5日),当日日终生成还款计划表,并进行首次还款。还款计划表生成时以当前正常贷款本金为本金,以2006年5月5日(8月5日前推一个还款周期)为计划起始日,贷款到期日为计划截止日,还款方式等本递减,还款周期为3个月。因定期结息已结至2006年6月20日,因此在新计划中首期应还利息为到首次还款日止尚未结计利息(即6月21日至8月4日应计利息)。 (2) 贷款发放 同个人贷款。其中:系统约定超期息计息日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国家助学分期还款起始月指助学贷款由第一种还款方式(一般定期结息)转为分期还款的扣款起始月份(同超期息计息月份);国家助学分期还款方式指助学贷款第二次还款的还款方式;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日应输入贷款日期对应日;毕业前贴息率及毕业后贴息率根据合同约定输入;毕业后还款周期、毕业后等额间隔期次、毕业后调整金额、毕业后调整比率按信贷部门提供的数据输入。 (3) 贷款收回 1、 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还款 客户还款时将现金转入还款结算账户,系统按照设定自动扣收,贴息部分待财政拨入后再入损益账户。扣收时利息按照贴息率扣收,其中财政贴息部分由系统生成个贷贴息登记薄,打印后报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拨入贴补利息。若个贷贴息登记薄生成有误,可通过“2324个贷贴息登记薄登记”交易登记进行调整,“+”、“-”表示贴补利息的增加或减少,“2324个贷贴息登记薄登记”交易只记载贷款贴息登记簿,不会对卡片主档的利息进行任何处理。 2、 一般助学贷款还款 同个人贷款还款。注意提前还款部分归还本金时,提前还款计划变更方式只能选择“2-期限不变,还款额减少”。 4、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1) 公积金委托贷款环境设置 公积金委托资金和委托贷款放款的管理机构为公积金委托贷款主办行;其他由主办行指定可以办理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的机构为代理行,代理行只能在主办行完成相应的环境设置后,才能办理公积金委托贷款。在发放贷款前,必须先对公积金委托贷款环境进行设置。 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品种现分为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公积金贷款两类。 公积金中心编号为4位,取值范围0001-9999,在同一数据中心内公积金中心编号不得重复。 公积金委托贷款环境设置的具体流程如下: 1、 运行中心设置 同一个营业机构可以代理多个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为实现委托贷款分不同公积金中心进行额度管理,运行中心应根据营业机构申请,经总行相关部门分配不同业务品种代码来管理公积金委托贷款,如不需要分别进行额度控制的可使用同一业务品种代码。 2、 主办行设置 (1) 公积金主办行需要在“内部核算子系统”中开设以下账户。 放款资金专户――存放委托贷款的放款资金; 收款资金专户――存放收回的委托贷款本金; 利息专户――存放公积金委托贷款收回的利息; 罚息专户――存放公积金委托贷款收回的罚息; 复利专户――存放公积金委托贷款收回的复利。 (2) 公积金主办行选择“2330公积金中心资料增加”交易增加公积金中心资料 公积金中心编号依据相关部门分配编号,管理行号为办理发放公积金贷款的主办行ABIS行号;放款专户、收款专户、利息专户、罚息专户、复利专户根据主办行在“内部核算子系统”中开立分户;业务代码根据CAGT表中业务品种输入,可选择“7340业务品种/科目对照表查询”交易确认。若需修改可在相应中心下无贷款、无应收利息余额情况下,由公积金主办行选择“2331公积金中心资料修改/删除”交易修改或删除公积金中心构资料。 (3) 公积金委托贷款代理机构维护 公积金主办行选择“2311公积金委托贷款代理机构维护”交易指定本中心ABIS营业机构为代理机构,代理行行号应输入主办行的ABIS行号,取消时相应代理行下必须无贷款、无应收利息余额。代理行需要进行额度管理的,可选择“7401营业机构业务额度设置”交易,为公积金设置额度。 3、 科目及账户设置 系统新增了一些科目和专用账户。 (1)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本账户属于应付公积金委托贷款利息款项(66699)科目,公积金业务代理行用于核算公积金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公积金委托贷款正常息、罚息、复利)。账号:RRBBBBCC01000128D。 (2)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应收利息 本账户属于代理贷款应计利息(03019)科目,公积金业务代理行用于核算公积金委托贷款应收未收利息。账号:RRBBBBCC06999004D。 (3) 委托及代理资产业务 本账户属于公积金委托贷款(42104)科目,公积金业务代理行用于核算公积金委托贷款资产业务。 (4) 公积金委托贷款资金 本账户属于公积金委托资金(67104)科目,公积金业务代理行用于核算公积金委托贷款负债业务。账号:RRBBBBCC01000199D。 (2) 公积金委托放款 同个人贷款,但由于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特殊性,在联机放款时,代理行借记委托贷款科目;日终后批处理代理行贷记委托存款科目,主办行借记放款资金专户。 (3) 公积金委托贷款还款 同个人贷款还款,但由于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特殊性,其会计分录有所不同。 5、 贷款冲正及辅助类交易 (1) 贷款冲正 1、 相关规定 贷款账务的差错主要是本金和利息差错。本金的差错主要是放款和还款引起的,利息的差错主要是多收和少收引起的。 本金冲正,对已到期的期次全部收回,差错冲正后才能完全正确。本金调整后,从调整日所在期次开始按调整后还款计划执行。利息金额的调整不对还款计划造成影响。 总的原则:不让客户受到资金损失,根据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更正的方式。 柜员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2315本金冲正”交易和“2314利息冲正”交易进行错账处理。 2、 本息冲正规则 (1) 本金冲正规则 增加(减少)借款人贷款本金的冲正。以原贷款的还款方式为还款方式,以原贷款期限为贷款期限,以冲正后的贷款余额为余额,以原贷款期限为贷款期限,从冲正期起生成新的还款计划。 (2) 利息冲正规则 跨年蓝字冲正,要增加发生额;本年红字冲正,不但要冲发生额,还要冲余额。冲正不改变已生成并到期的还款计划。 3、 错账类型 (1) 本金方面的差错,分多贷、少贷、多收、少收四种,其中:少贷与利息处理无关,直接增记贷款本金;多贷、多收、少收都与利息处理有关,不但要对本金进行处理,还要对利息进行冲正。 (2) 利息方面的差错,由于利率、期限、浮动方式等原因造成执行利率偏高和偏低两种可能。 (3) 其他方面的差错,由于贷款到期日、还款方式、还款周期、等比等额调整间隔期次、等比调整比例、等额调整金额等调整因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差错导致的还款计划的错误,都要采取冲正处理。 4、 冲正方式 由于产生差错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冲正的方式都不一样,根据不同的差错情况可参照贷款业务冲正案例进行处理。 (1) 放款本金金额差错的处理 a. 如差错调整日所在期次为第一期,多贷/少贷可直接红字/蓝字冲正贷款本金。其中:冲正类型选择“0-放款”,冲正标志:多放款选择“1-红字”,少放款选择“2-蓝字”;金额输入贷款差额。 b. 如差错调整日所在期次不是第一期 贷款多贷和少贷后,错误的还款计划造成每期还款本金和利息不正确。在调整本金时,必须按照放款和累计还款差错分两步调整,不能只调整当前差额。少贷的情况下只需调整本金,不需调整利息。多贷、多收、少收都与利息处理有关,不但要对本金进行处理,还要对利息进行冲正。多贷的情况在调整本金、利息后,将多收资金退还给客户。 案例一:多贷。某客户在2003年12月20日贷款,金额为10000元,发放时误为100000元,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周期为1个月,利率5.04%,在第三期还款日发现错误,第一期已经成功扣款,第二期超期,在3月20日发现差错后,当日进行冲正: 期次 还款 日期 错误贷款100000元 正确贷款10000元 利息 本金 月还 罚息 复利 本金余额 利息 本金 月还 本金余额 1 1月20日 420.00 642.61 1062.61 99357.39 42.00 64.26 106.26 9935.74 2 2月20日 417.30 645.31 1062.61 4.07 2.63 98712.08 41.73 64.53 106.26 9871.21 3 3月20日 414.59 648.02 1062.61 98064.06 41.46 64.80 106.26 9806.41 小 计 1251.89 1935.94 3187.83 125.19 193.59 318.78 4 4月20日 41.19 65.07 106.26 9741.33 调整日所在期次为第3期(或N期),依照以下顺序操作: 步骤:冲多放的贷款-还超期和已到期贷款-冲多收利息-冲多收本金-冲多放款-冲多收客户资金。 会计分录: 第一步:冲回多放的贷款(其他子系统并进行积数调整); 贷:XXXX存款科目 90000(红字) 贷:91过渡 90000 第二步:对逾期和已到期的期次,须分别通过联机交易按期次收回; 借:91过渡 1069.31(第二期) 贷:XXXX贷款 645.31(第二期) 贷:表内应收利息 421.37(第二期) 贷:利息收入 2.63(第二期) 借:91过渡 1062.61(第三期) 贷:XXXX贷款科目 648.02(第三期) 贷:利息收入 414.59(第三期) 第三步:冲多收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正常息、罚息、复利按不同标志分别冲; 第一期多还利息=420.00-42.00=378.00 第二期多还利息=417.30-41.73+4.07+2.63=382.27 第三期多还利息=414.59-41.46=373.13 累计多还利息=378+382.27+373.13=1133.40 贷:XXXX损益科目 1133.40(红字)(如公积金贷款为842专用账户) 贷:91过渡 1133.40 第四步:冲多收贷款本金; 多收的本金= (642.61-64.26)+(645.31-64.53)+(648.02-64.80)=1742.35 贷:XXXX贷款科目 1742.35(红字) 贷:91过渡 1742.35 第五步:冲多放款; 借:XXXX贷款科目 90000(红字) 借:91过渡 90000 第六步:冲多收客户资金,并根据客户存款实际情况对客户存款账户进行积数调整。 多收客户的资金=1062.61-125.19-193.59=743.83 借:91过渡 743.83 贷:XXXX存款科目 743.83 如果以上案例不是在3月20日发现,而是在3月21和4月19日之间发现,则第二步为收取二、三期超期,第三步根据第二步多收的利息冲正分别冲正利息、罚息和复利。4月20日,收取第四期本息,再冲第四期多收的利息。 多收利息=(3/20余额贷款-发现差错日调整余额)*日利率*3/20至发现日的天数。 如是少贷依照以下顺序操作(调整日所在期次为第N期): 第一步:放款蓝字冲正,金额为少放款金额; 第二步:如遇有超期未还的须先按期次分别还款,如无可直接做第三步; 第三步:还款蓝字冲正,金额为累计少还本金金额; 累计少还款本金金额=第一期少还本金+第二期少还本金+第…期少还本金+第N期少还本金。 (2) 还款本金金额差错的调整 a. 多还款 本金多还造成还款计划错误,直接冲正还款本金。 冲正类型:还款、冲正标志:红字、金额:从首次差错日开始至调整日止累计多还本金。 从首次差错日开始至调整日止累计多还本金=实际还款累计本金金额-正确应还累计本金金额。 案例二:造成多还款原因是由于月利率执行错,正确的月利率应是5.000%,实际执行了6.000%,导致多还本金。 错误数据: 基础数据 每月还款本息 贷款总额 月利率 还款总月数 4,486.33 100,000.00 6.0000 24 期次 当月还款本金 当月还款利息 本息合计 贷款余额 1 3,886.33 600.00 4,486.33  96,113.67 2 3,909.65 576.68 4,486.33  92,204.02 3 3,933.11 553.22 4,486.33  88,270.91 4 3,956.70 529.63 4,486.33  84,314.21 5 3,980.44 505.89 4,486.33  80,333.77 6 4,004.33 482.00 4,486.33  76,329.44 小计 23,670.56 3247.42 26,917.98 正确数据: 基础数据 每月还款本息 贷款总额 月利率 还款总月数 4,432.06 100,000.00 5.0000 24 期次 当月还款本金 当月还款利息 本息合计  贷款余额 1 3,932.06 500.00 4,432.06  96,067.94 2 3,951.72 480.34 4,432.06  92,116.22 3 3,971.48 460.58 4,432.06  88,144.74 4 3,991.34 440.72 4,432.06  84,153.40 5 4,011.29 420.77 4,432.06  80,142.11 6 4,031.35 400.71 4,432.06  76,110.76 小计 23,889.24 2703.12 26,592.36 以上期次如均正常还款,按以下步骤冲正: 第一步:冲正多收利息(3247.42-2703.12=544.30) 贷:XXXX损益科目 544.30(红字)(如公积金贷款为842专用账户) 贷:91过渡 544.30 第二步:冲正少还本金(23889.24-23670.56=218.68) 借:91过渡 218.68 贷:XXXX贷款科目 218.68 第三步:冲正向客户多收款并调整积数(26917.98-26592.36=325.62) 借:91过渡 325.62 贷:XXXX存款科目 325.62 第四步:2342交易调整利率。 冲正日如有超期未还的,先对超期进行处理,再按实际还款情况进行冲正,冲正步骤可参照案例三及以上步骤。 b. 少还款 本金少还造成还款计划错误和利息多还,先调整本金,再调整由于本金错误造成的利息错误(客户多付利息)。本金调整:冲正类型选择“1-还款”、冲正标志选择“2-蓝字”、利息调整金额:从首次差错日开始至调整日止累计少还本金=正确应还累计本金金额-实际还款累计本金金额。利息调整:利息多还用红字冲正;利息调整金额:从首次差错日开始至调整日止累计多还利息=实际还款累计利息金额-正确应还累计利息金额。 (3) 其他方面的差错调整 由于利率、贷款到期日、还款方式、还款周期、等比等额调整间隔期次、等比调整比例、等额调整金额等因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差错导致的还款计划的错误,要分三步来调整。 第一步:差错要素的调整。通过还款计划调整交易,修改差错的要素。 第二步:如果由于上述要素的差错导致本金的多还或少还,调整本金金额。 第三步:调整相应的利息。如果差错是由于利率错误造成的,既要考虑利率对利息的影响,也要考虑利率造成还款计划错误导致本金多还少还的影响。 第二、三步中涉及到本金和利息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案例分别进行调整。 (2) 辅助类交易 1、 要素修改 相应要求参考公司贷款(四、辅助类交易) (1) 贷款要素调整 主要用于借款人名称、还款账号、贴息比率、超期计息日、违约金比率、相关借据号码、毕业后分期还款起始月、利率代码(正常、超期)、超期利率浮动方式、超期利率等与还款计划无关的信息修改。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柜员选择“2327贷款要素调整”交易,调整相应的贷款要素。交易成功后,打印客户回单及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此交易不影响还款计划。 (2) 贷款计划调整 主要用于贷款到期日(展期和缩期)、还款方式、还款周期、结息周期、结息日、利率确定方式、正常执行利率、等比等额变动的间隔期次、等比等额调整金额或调整比例等与还款计划有关的信息修改。通过该交易修改相关要素后,系统根据新的要素生成新计划。 a. 修改贷款到期日处理 b. 展期处理 办理展期时必须结清所有不良形态的本息,还款方式为利随本清的贷款展期后合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展期后输入执行利率,系统自动根据原贷款日至新的到期日确定新的浮动率,从展期所在期的期次起执行新利率,生成新的还款计划表。 c. 缩短期限处理 按照原利率相应期限档次执行,输入执行利率,系统自动根据原贷款日至新的到期日确定新的浮动率,从缩短期限所在期期初日开始,到缩短期限到期日止计算剩余期次,按适用利率,紧接原期次根据新期次生成还款计划表。 d. 改变还款方式处理 等本递增、利随本清的贷款不得改变还款方式。 改变还款方式,以调整日的贷款余额为本金,其调整日所在期期初日开始的剩余贷款期限为期限,系统自动从调整日所在期生成新的还款计划表。 e. 改变还款周期处理 还款周期由短变长:在变更日以原计划本期期初金额为本金,从原计划期初日开始,到贷款到期日止计算剩余期次,按新的还款周期,在原期次后的新期次生成还款计划表。对于非分期还款的个人贷款,期限只能延长,不能缩短。 还款周期由长变短:在变更日以原计划当期期初本金为准,从调整日向前最近的一个还款日对应日开始,到贷款到期日止计算剩余期次,按新的还款周期,在原期次后根据新期次生成还款计划表。 f. 等比、等额递增/递减法间隔期次调整处理 等比、等额递增/递减法调整间隔期次时,在调整日以原计划期初本金为准,从调整日所在期期初日开始,到贷款到期日止计算剩余期次,以原还款方式、还款周期、调整比例(金额)为依据,按照新的间隔期次生成还款计划表。调整日所在期还款额为新计划还款额。 g. 等比、等额递增/递减法比例、金额调整处理 等比、等额递增/递减法调整比例或金额时,在调整日以原计划期初本金为准,从调整日所在期期初日开始,到贷款到期日止计算剩余期次,以原还款方式、还款周期、间隔期次为依据,按照新的调整比例或调整金额生成还款计划表。调整日所在期还款额为新计划还款额。 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柜员选择“2342贷款计划调整”交易,调整相应的贷款要素。 其中:利率确定方式选择“2-输入”;首期还款额处回车跳过,系统自动更新。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注:若有某一笔贷款放款时用错了利率代码(使用了老的利率代码),利率值是正确的,可通过“2327”交易直接修改利率代码。若利率代码与利率值均使用错误,则要先通过“2327”交易修改利率代码,再通过2342交易修改利率值。但要注意这是在没有发生过还款的情况下可直接修改,若已发生过还款,则要通过冲正交易调整已还的本息。 (3) 贷款核销 贷款核销包括本金核销和表外应收利息销记两部分,本金利息均可以部分核销,核销后登记已核销贷款本息登记薄。本金全部核销时,表外应收利息自动全部核销。 柜员根据客户部门提供的贷款核销通知书,选择“2308贷款核销”交易,进行本息核销处理。其中:本金金额可部分或全部贷款余额;如核销部分表外息时,销记表外息金额需输入相应金额,但如贷款本金全部核销,系统自动将表外息和欠息全额核销。 2、 查询及试算类 (1) 常用查询类交易 系统提供“2316个人贷款账户信息查询”、“2317还款计划表查询”及“2318还款明细查询”交易,其中“2317还款计划表查询”交易查询成功后,敲回车键可打印还款计划表;“2318还款明细查询”查询成功后敲回车后可打印分期还款自动扣款客户回单。 (2) 常用试算类交易 系统提供“2341正常还款试算”、“2339超期还款试算”、“2340部分/全部提前/撤消停还试算”交易。其中“2340部分/全部提前/撤消停还试算”交易具有综合试算功能,用于试算该笔贷款截止至试算日期应还的本金及利息的总和,试算的截止日期可大于当前会计日期。 a. 存在未还期次 交易试算出的还息总额是以当前余额减去累计超期本金后的金额进行试算,其中还包括了当期本金,当期次归还后,再通过2340试算时,是以剩余本金进行试算,因此实际归还的利息总额可能小于本交易试算出的还息总额。 b. 不存在未还期次,或只有超期期次而无正常期次 试算日在20日之前(包括20日)试算结果是准确的;20日之后,试算出的还息总额比实际少还的利息可如下计算:当期本金*利率/360*天数(试算日期-20日) 交易试算出的还息总额-上述计算结果=截止试算日期准确的还息总额 还本总额+上述计算出的准确的还息总额=截止试算日期客户应还的本息和 第4节 个人质押贷款 1、 基本概念及相关规定 (1) 概念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可变现的权利凭证作抵押,按放款比例从农业银行营业机构取得一定金额的借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金融贷款业务。 (2) 基本约定 1、 可以办理质押贷款的权利凭证包括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存单(记名)等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保险单、我行个人理财卡内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 2、 放款比例:个人质押贷款在确保贷款本息能足额收回的前提下,质押物为人民币的,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凭证面额的90%。以外币质押物办理人民币质押贷款的,按当日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折算金额的90%。 3、 贷款期限:个人质押贷款的期限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凭证质押,在确保贷款本息能足额收回的前提下,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凭证最迟到期日。 4、 计息规则:个人质押贷款的计息方式采用利随本清(逾期后采用定期结息方式)贷款天数的计算按整月30天计算贷款天数,有零头天数根据“算头不算尾”的原则再加计零头天数,无对应日的取月末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2、 质押物管理 (一)质押物处理 质押物分系统内权利凭证和系统外权利凭证。系统内权利凭证是指本营业机构开出的权利凭证,或本系统跨营业机构开出的通兑的权利凭证。系统外质押物是指本系统跨营业机构开出的不通兑的权利凭证,或跨系统(其它银行)开出的权利凭证。(我行现暂不接受系统外质押物)。 系统内质押物,在执行“2361质押物登记”交易后,系统自动对质押物进行质押止付处理。 系统外质押物,应由有关调查人到开户行核实并办妥有关止付手续后,再执行“2361质押物登记”交易。调查责任人根据质押凭证及《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办理凭证止付手续。 登记完成后,系统自动增加表外代保管质物科目余额,无需对代保管质物科目手工记账。 (二)质押物登记 柜员根据质押凭证及一式二联《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办理质押物登记。系统内质押物一联和贷款资料一起专夹保管,另一联附质押凭证后一同保管;系统外质押物一联在办理止付时由开户行收存保管,另一联在办理质押物登记后附质押凭证后一同保管。 柜员凭《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和质押物凭证进行质押物登记。 输入要素说明: (1) 系统内质押物系统自动检查质押物账户状态,状态正常则联动质押止付、登记质押物登记簿,并自动记载表外账务;若账户状态不正常该交易无法成功;系统外质押物系统只登记质押物登记簿登记,记载表外账务,无法检查账户状态并对账户进行自动的质押止付处理。 (2) 户名与权利凭证上的户名应保持一致;系统内质押物账号按照规则(二位省市代号(16)+质押物账号)输入;钞汇标志:选择“0” (3) 质押物金额:输入质押物的金额,系统内质押物金额必须与质押物账户主档金额一致。 (4) 系统根据质押物金额的折算金额,记载表外账务,并按照静态表中设定的比例(我省设定为90%)计算可贷款金额,控制最高贷款额。 (5) 质押物币种与申请贷款币种一致,折算金额与质押物金额一致;质押物币种与申请贷款币种不一致,则按照人民币买入价折算出人民币金额作为折算金额。 (6) 质押物到期日期:系统内质押物到期日必须与质押物账户主档到期日一致。 (7) 质押物凭证号:质押物凭证号在(本中心内)质押物登记簿中必须保证唯一性,不得重复。系统内质押物凭证号按照如下规则输入(14位):1位质押物种类+2位省市代号+2位凭证批次号+9位凭证号码。 例:某张定期存单,凭证批次号及凭证号码为:01-123456789 输入规则:1位质押物种类(0-定期)+2位省市代号(河南-16)+2位凭证批次号(01)+9位凭证号码(123456789),即输入:01601123456789。(批次号可为英文字母) (8) 选择部提标志时应注意凭证式国债及它所质押物禁止部提。 交易成功后打印一式两联记账凭证,一联作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另一联记账凭证凭以登记《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并与一联质押止付通知书、质押物品按相关规定一同入库保管。 (三)质押物登记追加 如果客户持有多张质押物到银行办理一笔质押贷款,柜员使用该交易根据“2361质押物登记”交易产生的质押物登记日期和登记日志号,对其余需登记质押物分别进行追加登记(可跨会计日期进行追加登记),根据登记质押物折算金额的汇总计算最高贷款额,以质押物的最迟到期日控制最大贷款期限。放款后不能再进行质押物追加登记。其中:登记日期和登记日志号输入“2361质押物登记”交易产生的登记日期和登记日志号,其它输入要素同“2361质押物登记”交易。 注:只能对未放款的质押物进行质押物登记追加,2361及2362交易不能用“0199”抹账,发现登记错误用“2363质押物登记删除”交易处理。 交易成功后打印一式两联记账凭证,系统按照折算金额记载表外账户。 (四)质押物登记删除 如登记要素有误或客户要求取消,柜员对登记成功但没有放款的质押凭证可选择“2363质押物登记删除”进行删除。根据输入质押物凭证号对登记质押物进行删除,减少可贷金额,销记表外分户,打印记账凭证,已放款质押物不能办理质押物删除。其中需要删除的质押物在质押物登记簿中状态必须为“质押”。 3、 贷款发放 为了防范风险,系统控制质押物登记柜员和贷款发放柜员不能为同一柜员。放款经办柜员根据质押物登记柜员传递来的质押凭证、一联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一联质押物登记的记账凭证及信贷部门提交的借款凭证,核对无误后根据客户要求选择“2366现金放款”、“2367转账放款(贷记过渡)”、“2368放款转银行卡户/个人结算户”中任一种交易进行放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不纳入个人质押贷款子系统核算。 (1) 凭证审查 柜员接到信贷部门提交的借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应认真审核: 1、 借据凭证格式规定的各项要素是否齐全、清晰。 2、 借款单位及银行有权人签章是否齐全;发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3、 借款种类、利率、起息日、还款日等要素是否正确。 4、 质押贷款合同是否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质押物保管手续是否齐全。 (2) 要素确定 按贷款性质确定的正常形态贷款科目,柜员选择“7340业务品种/科目对照表查询”交易及“7341业务品种/利率代码查询”交易确定对应的业务品种代码及利率代码。(详见资产公共章节) 运营主管在借款凭证第三联签注审批意见后,交柜员选择相应交易放款。 (3) 贷款发放 1、 放款操作 办理质押物登记后,柜员根据客户要求选择“2366现金放款”、“2367转账放款(贷记过渡)”、“2368放款转银行卡户/个人结算户”中任一种交易进行放款。 交易提交后,系统根据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在后台联动查询CIF 相关表中的客户ID,如存在该客户ID,在个人质押贷款信息中记入其客户ID号,同时交易自动向下运行;如不存在该客户ID,系统提示:客户未在CIF开户,交易中断执行并提示后退出,柜员需在CIF系统中增加该客户的资料,产生客户ID号后,重新进行个人质押贷款放款操作。 输入要素时应注意: (1) 质押物登记日期、质押物登记日志号:输入质押物登记产生的质押物登记日期及日志号。 (2) 借据号:此项不输,待放款成功后使用2420交易,依据信贷部门提供的借据号码进行修改。 (3) 借款人名称:需与借款凭证借款人姓名保持一致。 (4) 业务品种:输入该贷款相对应的业务品种代码(默认00001206)。 (5) 到期日期:输入借款凭证到期日期。但不得超过质押物登记簿中质押物凭证最迟到期日。 其他输入项同公司贷款,转账放款后柜员应使用相应交易将款项转入借款人提供的个人结算账户中,不得直接领取现金。 2、 凭证打印及传递 交易成功后,打印借款凭证第三联、借款凭证附件和客户回单。 借款凭证第一联(借款人债务凭证)、客户回单与现金交借款人;借款凭证第二联(银行贷款债权凭证)由会计部门专夹保管;借款凭证第三联(银行借方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作柜员记账凭证,借款凭证附件及借款凭证第四联作记账凭证附件,借款凭证第四联选择转账放款时作转入客户结算账户交易的记账凭证;借款凭证第五联(信贷部门贷款管理凭证)退信贷管理部门。 4、 贷款收回 (1) 相关规则 1、 借款人按质押借款合同约定还清贷款本息后,凭《个人质押贷款合同》取回质押权利凭证;借款人在贷款发放满5个工作日后可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或全部提前还款,贷款行应在签置个人质押借款合同时在“其他事项”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出质人应在签署个人质押贷款合同时在合同其他事项栏内填写书面承诺,委托贷款行在贷款逾期1个月后办理提前支取或兑付手续用于抵偿贷款本息。 2、 贷款还款可进行全部还款和部分还款,柜员还款前可用“7304利息试算”(详见“资产公共”)交易试算出利息。 3、 质押贷款计息方式采用“利随本清”方式,归还本金与利息必须匹配;逾期后计息方式采用“定期计息”方式,按季计提表内、表外利息,归还本金与利息无需匹配,且归还部分本金不产生欠息,贷款结清产生欠息。 4、 逾期后贷款本息可以一次全部归还,也可以分次部分归还;可以只归还贷款本金,也可以只归还利息,也可以本息同时收回。系统根据输入的利息金额,按照先收表内后收表外再收欠息的顺序扣收利息;逾期后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还须进行“7312复利清息”结出复利,并联机收回。 (2) 贷款收回 还款方式共有三种:“2370现金还款”、“2371转账还款(借记过渡)”、“2372质押物还款”,还款前先做“7304利息试算”交易,发现错误可选择“2384贷款冲正”及“7314利息冲正”交易对收回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进行处理。 还款凭证是柜员操作的依据,还款前经办柜员应先审查还款凭证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1、 贷款收回审查 信贷部门要求收回贷款的,柜员应审核其提供的《划款授权书》或经有权人及客户经理签字的有关通知、文件。 2、 业务处理 (1) 客户直接还款 还款前选择“7304利息试算”交易,柜员选择“2370现金还款”或“2371转账还款(借记过渡)”交易,录入时应注意:本金及利息应录入“7304利息试算”交易试算结果,质押贷款正常形态计息方式采用“利随本清”方式,归还本金与利息必须匹配;逾期后计息方式采用“定期计息”方式,按季计提表内、表外利息,归还本金与利息无需匹配;贷款逾期后可以任意收回贷款的表内、表外、欠息或本金。部分还款不产生利息,贷款结清产生欠息,本金和利息可以一次归还或分开归还。 本息结清后对系统内质押物系统自动联动解质押和销记表外分户处理;系统外质押物只销记表外分户,质押物需到原签发金融机构办理解质押手续,并将解质押的权利凭证由信贷部门交还客户。 交易成功后依次打印还款凭证第三联、还款凭证附件和客户回单。还款凭证第一联及客户回单加盖业务办讫章后交客户;还款凭证第三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作柜员记账凭证,还款凭证第二联及收款凭证附件作附件;还款凭证第四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后交信贷管理部门,转账还款时还款凭证第二联作柜员作对应转出交易记账凭证的附件。 (2) 质押物还款 若借款人提出用质押的权利凭证还款,系统外质押物必须先到签发权利凭证的金融机构办理解质押及支取款项后,通过现金还款或转账还款方式。系统内质押物则可通过以下步骤完成。 (3) 质押物处置 借款人用系统内质押物归还贷款,先执行“2364质押物处置”交易,把质押物处置款项按币种转入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质押物还款专用账户,若有多张质押物,要分次执行。对质押物可进行部分处置和全部处置,部分处置必须质押物未到期,系统按照原起息日、到期日、利率、存单剩余款和新凭证号、账号开出新的定期存单,同时按处置质押物的部分支取金额销记表外分户。 其中:质押物凭证号要与登记时的凭证号一致;质押物账号应输入处置质押物账号;处置质押物种类是“国债”,处置方式只能选择“全部支取”,系统内通兑的质押物只能全部支取;质押物到期日期要与原登记质押物日期一致; 新凭证批次号、新凭证号、部提金额:处置方式为“部分支取”时,输入新存单凭证批次号、凭证号码、部提金额; 支控方式、密码、证件地区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教育证明:与定期存款、零存整取或国债正常销户输入要素相同。 处置质押物款项按照质押物币种记入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质押物还款专用账户,并销记已处置部分表外。 交易成功打印存单背面(或记账凭证)和利息回单、部分处置打印新存单,新存单的状态为质押止付。原存单按规定加盖业务印章后作为记账凭证或作为原始凭证附记账凭证后;利息回单加盖业务办讫章交客户,新开出的存单待贷款结清后交客户。 (4) 质押物还款 “2364质押物处置”交易后执行“2372质押物还款”交易,归还贷款本息,可进行全部还款或部分还款,输入要素与“2370现金还款”相同。交易成功后打印还款凭证第三联、还款凭证附件、客户回单。第一联还款凭证及客户回单加盖业务办讫章后交客户;第三联还款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作记账凭证,第二联还款凭证及还款凭证附件作记账凭证附件;第四联还款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后交信贷部门。 (5) 质押物剩余款提取 “2372质押物还款”结清贷款本息后的剩余款项执行“2365质押物剩余款提取(贷记过渡)”交易,将款项转入91或92过渡账户。其中:剩余金额必须按账号、分币种一次支取。剩余金额支取时贷款本息必须结清。 交易成功后若有未解质押的质押物,系统同时联动解质押处理,同时打印记账凭证和客户回单,选92过渡的打印过渡交易记账凭证。 3、 注意事项 (1) 系统内质押物登记时,若为老账号,由于账户主档信息中凭证批次号及凭证号为“0”,因此只能手工处理:先选择“TD93主档查询”交易查询账户状态是否正常,“TD83冻结/止付”交易对账户进行冻结,冻结原因选择“其他原因冻结”,再选择“2361质押物登记”,登记时作为系统外质押物登记。贷款到期后,若客户提出用质押物还款,必须先将质押物手工解冻,再通过单折子系统相关交易支取后,使用现金还款或转账还款。表外账务是自动处理的,不需人工干预。 (2) 对于系统内外币存单,由于目前暂不能直接通过“2388结售汇”交易进行结售汇。因此,一旦贷款到期后,客户提出要使用质押物还款时无法根据质押物还款步骤进行还款,因为在质押物处置后,处置款项记入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质押物还款专用账户所对应的94专户中,此时就无法处理了。所以对于系统内外币质押物登记前要先在单折子系统中手工办理存单的冻结,登记时一律作为系统外质押物登记。客户若要使用质押物还款时,在单折子系统中先解冻,然后做销户,再在中间业务--外汇买卖—结售汇,最后在个人质押贷款子系统中做还款交易。 (3) 存量质押贷款还款时,需对原质押物手工解冻,再通过单折子系统相关交易支取后,使用现金还款或转账还款。 5、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1) 相关规则 1、 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 2、 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为质押贷款的目的而开立和使用,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时,金融机构为其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3、 单位定期存单用于贷款质押时,其质押的贷款数额不得超过确认数额的90%。 (2) 贷款发放 1、 审查资料 (1) 审查存款行出具的确认书及出质人、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2) 审查存款行开具的确认书是否有负责人签字和加盖的单位公章,其确认的内容是否齐全; (3) 审查单位定期存单所载开户机构、户名、账号、存款数额、存单号码、期限、利率等是否真实准确; (4) 审查借款人提供的预留印鉴或密码是否一致及需要确认的其它事项。 2、 业务处理 (1) 止付行选择“1383整存整取--冻结”交易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冻结处理。 (2) 放款行选择“5603表外收付”交易登记03016代保管质物表外账户。 (3) 以质押担保方式办理公司贷款的,在公司贷款子系统选择相关交易进行放款处理,具体流程参照公司贷款处理;以单位定期存款为质押担保方式办理个人贷款的,在个人贷款子系统选择相关交易进行放款处理。 (3) 贷款收回 (1) 贷款到期,客户使用单位定期存单还款,选择“1384整存整取--解冻”交易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解冻,作“1382整存整取—单位定期存单换开户证实书”交易,将单位定期存单换成开户证实书,最后选择“1364整存整取—转账销户”交易,并收回开户证实书。 (2) 还款参照资产业务各子系统还款流程进行处理。 (3) 贷款结清后,用5603“表外收付”交易销记代保管抵押品表外账户。 6、 贷款续借及贷款展期 (1) 贷款续借 借款人到期不能及时归还贷款,可以提出申请,经信贷部门同意后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含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归还贷款所欠利息,交易成功后按照原账号、贷款余额、新执行利率、新贷款期限产生贷款新卡片。续借条件:续借到期日必须小于或等于质押物最迟到期日,续借金额小于等于最高贷款额)。选择“2375贷款续借”交易前需保证91或92过渡账户有足够金额还息,其中收回利息是指截止续借日贷款所欠利息,可由“7304利息试算”交易试算得出,续借后到期日期、续借后正常执行利率是指续借合同中贷款新到期日期及执行新利率。 交易成功,打印还款凭证第三联、转账还款客户回单和放款客户回单。 还款凭证第一联、转账还款客户回单和放款客户回单加盖业务办讫章后交客户;还款凭证第二联作“贷记过渡”交易记账凭证的附件;还款凭证第三联加盖业务办讫章、经办人名章作记账凭证;还款凭证第四联加盖业务办讫章交信贷部门。 (2) 贷款展期 贷款到期客户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申请延长贷款展期,在贷款到期日的次日,经信贷部门批准后,提交贷款展期通知单,柜员选择“2385贷款展期”交易,操作日必须为到期日的次日,系统自动从贷款展期之日起执行展期利率。 其中:账号输入需要展期的贷款账号;展期后到期日期应大于原到期日,小于等于质押物最长到期日;正常利率代码是指展期期间的利率代码(通过“7341业务品种/利率代码查询”查询)。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贷款展期通知单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一份作为借款凭证的附件由客户部门保存,一份由会计结算部门随借款凭证保存。 7、 贷款冲正及辅助类交易 (1) 贷款冲正 1、 相关规则 (1) 放款蓝字冲正,冲正后金额大于“原贷款余额”和“最高可贷款额”之间的最高额或贷款余额结清时,不能办理;放款红字冲正,冲正后如果余额结清,系统不(联动)做质押物“解质押”处理,待本息结清后,需联机做“2387质押/解质押”交易将质押物解除质押状态。 (2) 还款冲正,选择蓝字冲正如果余额结清,质押物不做“解质押”处理;选择还款红字冲正后,如果贷款余额大于“原贷款余额”和“最高可贷款额”之间的最高额,冲正不成功。如果需冲正的贷款已经对质押物进行了解质押处理,冲正前须做“2387质押/解质押”交易,否则冲正不成功;如果质押物已经全部为处置状态,则蓝字冲正不成功。 (3) 核销冲正,条件同还款冲正。 (4) 展期冲正,展期后的到期日不大于质押物的最长到期日贷款核销冲正成功的贷款、质押物处理同还款冲正。贷款本息结清后再进行冲正须对已“解质押”的质押物做“质押”处理。 (5) 贷款冲正产生利息与实际计算利息有误,需用“利息冲正”交易冲正错误利息。 2、 业务处理 发现贷款放款金额错误、贷款还款金额错误、贷款核销金额错误、贷款展期错误,选择“2384贷款冲正”交易。根据不同错误类型选择不同冲正类型。交易成功,打印一式两联记账凭证。一联记账凭证作柜员传票,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另一联记账凭证交借款凭证管理员,调整借款凭证,专夹保管。 (2) 辅助类交易 1、 质押/解质押 对贷款冲正、贷款核销以及非正常贷款本息结清时选择“2387质押/解质押”交易。 (1) 质押:贷款已结清,质押物已解除质押(止付),隔日发现错误,在做“2384贷款冲正”交易(交易如还款红字冲正、放款兰字冲正、贷款核销红字冲正)前,须先做此交易,否则交易失败。 (2) 解质押:贷款已全部(本金、利息)结清、质押物还款专户等没有剩余款,质押物未解除质押时可选择此交易将质押物解除质押。 2、 账户信息修改 放款时系统自动取贷款账号作为借据号,事后由信贷部门在CMS补录产生借据号返回会计部门,柜员应及时选择“2420账户信息修改”交易修改借据号。 3、 质押物登记簿查询 选择“2378质押物登记簿查询”交易,输入质押物登记时间即可查询凭证式质押物的登记信息。 4、 质押物处置登记簿查询 选择“2379质押物处置登记簿查询”交易可以查询质押物处置的明细情况。 5、 账户/质押物对应关系查询 “2380账户/质押物对应关系查询”交易可以根据账号查询质押物的相应信息。 6、 账户信息查询 “2381账户信息查询”交易根据账号可查询贷款的明细,如借据号码、借款人、借款日期、到期日期、正常执行利率、贷款金额、理财卡卡号、理财卡质押存单顺序号、理财卡质押存单到期日、还款账号等信息。 7、 质押物还款剩余金额查询 “2382质押物还款剩余金额查询”交易根据账号可以查询质押物还款后剩余的金额。 8、 账户处理明细查询 “2428账户处理明细查”交易可查询所有个人质押贷款账户处理的明细。 第5节 贴现/转贴现 1、 基本概念 (1) 基本概念 1、 贴现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提前取得票据资金,以支付一定利息为代价,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商业银行,是商业银行购入其商业汇票的票据行为,也是商业银行给持票人融资的一种方式。 2、 转贴现 商业银行为了取得资金,以持有未到期的贴现/转贴现票据向另一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同时对票据权利进行转让,另一商业银行按照贴现期限、约定利率、转贴现额计算出利息,并按转贴现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申请转贴现的商业银行融资行为叫转贴现。按到期是否回购可分为回购式转贴现(回售票据)和买断式转贴现两种。 3、 融资 商业银行为了取得资金,将持有的未到期的贴现/转贴现票据再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转贴现/再贴现,卖出汇票、转让票据权利进行资金融入的行为。按买入票据对象的不同可划分为转贴现融资和再贴现融资两种,其中买入对象为商业银行的叫转贴现融资,买入对象为中央银行的叫再贴现融资;按到期是否回购可分为回购式融资(回购票据)和买断式融资两种。 回购指在办理(转)贴现或融资时,由票据卖出方在约定回购日购回所卖出票据的(转)贴现或融资方式。 买断指在办理(转)贴现或融资时,由票据买入方到期收回票款的一种(转)贴现或融资方式。 (2) 相关规则和基本约定 1、 贴现的利息计算 贴现业务是在办理时按贴现额、期限、利率计算贴现利息,并在交易时按扣收利息后金额支付给客户贴现金额的一种贷款形式。与其他贷款不同的是贴现在办理时直接收取利息。 贴现利息=票据票面金额×贴现期限×年利率÷360 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异地的贴现期限加3天的划款期。 2、 转贴现的利息计算 转贴现利息=票据票面金额×转贴现期限×年利率÷360 转贴现按到期是否回购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 买断式转贴现期限:从转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转贴现到期日)止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异地加计3天的划款期。 回购式转贴现期限:从转贴现之日起至双方约定的回购日(转贴现到期日)止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与异地标志无关。 3、 贴现/转贴现转逾期 贴现/转贴现到期不能收回票款,按规定将其转为逾期贷款核算,贴现转逾期系统只提供联机操作,不进行批处理转逾期,转逾期后所有操作同公司贷款。 2、 贴现/转贴现 (1) 审查凭证 营业机构接到客户部门送达的经有权审批人审批过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调查、审(报)批表》及有关材料后,对贴现申请人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1) 票面要素审核。审核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是否到期;汇票要素是否齐全,记载事项是否完整、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合法;贴现申请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和规范;背书是否连续,手续是否完备;汇票是否有变造、涂改痕迹等。 (2) 票据查询。由运营主管指定柜员通过联行系统向承兑单位确认汇票的真伪,并留存查复书。 (3) 审核无误后,运营主管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调查、审(报)批表》中签署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交客户部门移送信贷管理部门。 (4) 营业机构接到经信贷部门审批,并经有权审批人签字同意后的贴现凭证、票据贴现业务通知单及有关材料后,对贴现凭证进行审查。贴现凭证记载的持票人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与本行结算存款账户资料和本行名称是否相同,与汇票内容核对是否相符;第二联贴现凭证是否由持票人签章,贴现申请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和规范;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是否经有权部门(人)审批,“贴现金额”栏填写的金额与商业汇票金额是否一致,贴现实付金额、贴现利息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运营主管在票据贴现业务通知单下方“会计结算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审批意见、签章后交有关柜员进行账务处理。 (2) 办理贴现/转贴现 1、 贴现 (1) 柜员依照贴现/转贴现凭证及票据贴现业务通知单,选择“2451贴现(贷记过渡)”或“2452贴现转支票户”交易,系统自动跳转2472查询票据贴现表交易,柜员根据纸质凭证、票据贴现业务通知单正确输入CMS借款凭证编号,ABIS能够提取到该笔电子凭证信息,将自动跳转回贴现交易界面,柜员根据票据贴现业务通知单,在交易界面补充录入各项要素,输入要素时,应注意: 柜员输入系统按票面金额、票据到期日期、异地标志、节假日加计天数、执行利率计算出贴现利息计入贴现利息收入户,并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款转到91、92过渡户或在办理营业机构开立的支票户。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是否联动表外备查类借贷5603 ?”,柜员选择“是”,联动“5603表外备查类借贷”交易;柜员选择“否”,不联动“5603表外备查类借贷”交易,原交易操作成功后退出操作,返回初始界面。 (2) 输入要素说明 a. 结算账号:17位,输入客户在本行或系统内其他行现金管理子系统支票户账号。选择“2452贴现转支票户”交易时,结算账号必须为本行现金管理子系统银行结算账号。系统以该账号登记客户信息,作为客户服务标识代码。 b. 异地标志:选择异地,系统计算贴现利息时自动加记三天邮程;选择本地,不加邮程。 c. 汇票/票据包号码:前两位表示票据种类,00-银行承兑汇票,01-商业承兑汇票,02-打包票据。后面输入票据的号码,同一营业机构票据号码不得重复。例: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NNX12345678,此处可输入00NNX12345678。 d. 出票日期:输入票据签发日期,必须小于等于当前会计日期。 e. 票据到期日期:必须大于当前会计日期。系统自动取会计日期为贴现计息起始日期,取票据到期日期为贴现到期日期。 f. 节假日加计天数:如果票据到期日期为法定节假日,根据信贷部门和客户的约定(目前制度上没有相关规定,一般输入0),由柜员手工输入节假日加计天数,系统计算贴现利息时,计息时间自动加上节假日加计天数。 柜员在做贴现交易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将贴现业务材料退还客户部门:一是在ABIS交易界面正确输入纸质凭证上的编号却提取不到电子凭证信息、无法完成账务处理;二是账务处理中系统提示票据贴现通知单要素信息与电子凭证不一致、无法完成账务处理;三是票据贴现通知单要素信息不符合会计结算规则,且会计部门不能通过修改要素信息完成账务处理。 (3) 凭证打印及传递 交易成功后,打印贴现/转贴现凭证三、四联、留存联、回单。贴现/转贴现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后和客户回单一并交客户;贴现/转贴现凭证第二联会计部门专夹保管;贴现/转贴现凭证第三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及经办人名章后作借方记账凭证,贴现留存联作借方凭证附件;贴现/转贴现凭证第四联作电汇或进账单贷方记账凭证的附件(选择“2452贴现转支票户”时作第三联附件),92过渡时还要打印一联过渡凭证递交其他柜员核销;贴现/转贴现凭证第五联加盖业务办讫章后交客户部门。 票据贴现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经会计结算部门签章确认后作为借款凭证的附件由客户部门保存,一份由会计结算部门随贴现凭证保存。 (4) 票据管理及登记 贴现的商业汇票,以票据种类设置明细账,若同一客户提供多张票据,柜员在为同一客户办理多笔贴现业务后选择“5603表外备查类借贷”交易,逐笔按票面价值入表外“贴现票据”科目核算,摘要栏应注明“收(转)贴现银承**号”字样,并登记《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 2、 转贴现 柜员接到信贷部门传递的贴现/转贴现凭证,经运营主管审核票据及贴现/转贴现凭证要素无误后,选择“2453转贴现(贷记过渡)”依照贴现/转贴现凭证录入相关要素,按票面金额、转贴现日期、转贴现到期日期、异地标志、节假日加计天数、执行利率计算转贴现利息入转贴现利息收入户,系统按照转贴现金额扣除利息后将余款转到91或92过渡户。其中: (1) 银行代码/行号:系统外或系统内非ABIS中心内机构,选择“0”输入该机构银行代码(银行代码相关交易详见资产公共交易说明);系统内同ABIS中心的机构,选择“1”输入该机构ABIS行号(省市代号+ABIS机构号);CAS把银行代码或ABIS行号作为客户服务标识。 (2) 打包标志:当客户持多张票据办理一笔回购式转贴现业务时,选择“0-打包”;当客户以一张票据或多张票据办理买断式转贴现时,选择“1-不打包”。 (3) 回购标志:0-买断,1-回购。买断指客户不用买回原票据;回购指客户必须在转贴现到期前买回原票据。当打包标志选择打包时,回购标志必须选择回购。 (4) 异地标志:0-本地,1-异地。对于买断式转贴现,选择异地,系统计算转贴现利息时自动加记三天邮程,选择本地,不加邮程。 (5) 票据张数:对于打包转贴现,输入打包票据张数,当打包标志为不打包时,本项自动跳过,系统自动赋值为1。 (6) 出票日期:小于等于当前会计日期。当打包标志为打包时,本项自动跳过。 (7) 票据到期日期:当打包标志为不打包时,本项必输(并作为买断式转贴现业务的到期日期);当打包标志为打包时,本项自动跳过。 (8) 回购日期:当回购标志为回购时,本项必输。此时转贴现到期日期等于回购日期;当回购标志为买断时,本项自动跳过。 (9) 节假日加计天数:当打包标志为不打包且回购标志为买断时,如果票据到期日期为法定节假日,根据信贷部门和客户的约定(目前制度上没有相关规定,一般输入0),由柜员手工输入节假日加计天数,系统计算转贴现利息时自动加上节假日加计天数。 凭证打印及票据管理同贴现处理。 (3) 收回贴现/转贴现 1、 寄发凭证。贴现银行作为持票人,在汇票背书栏加盖结算专用章及经授权的经办人名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填制托收凭证,在“托收凭据名称”栏注明“××承兑汇票”及其号码,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连同汇票寄给承兑银行办理收款。对付款人在异地的,应在汇票到期前匡算邮程,提前办理委托收款。 2、 将第五联贴现凭证作第二联托收凭证的附件一并专夹保管,其余手续比照发出委托收款的有关操作程序办理。 3、 收到承兑银行划来的款项后,选择相关交易将资金转过渡账户。 柜员选择“2455贴现/转贴现收回(借记过渡)”交易,按提示输入相关内容。其中:还款凭证号码输入“00-0”,使用记账凭证作为还款凭证;收回金额可以输入贴现/转贴现部分金额,票据融资信息为已录入、已提出或入账的票据不能收回。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是否联动单笔补录5682 ?”,柜员选择“是”,联动“5682单笔补录”交易;柜员选择“否”,不联动“5682单笔补录”交易。 (4) 融资 1、 融资申请 在进行融资票据处理前,选择“2461融资申请”交易录入融资业务种类、回购标志、融资日期、融资到期日期等有关融资信息,开立融资账号。其中:回购标志:“0-买断”表示到期不回购卖出的票据;“1-回购”表示在约定日期必须回购卖出的票据;融资到期日:如有多张票据向同一行办理一笔回购式融资,只开一个融资账号,如有多张票据向同一行办理多笔回购式融资,则要开多个账号,输入的融资到期日期必须小于或等于最早到期票据到期日;如有多张票据一次向同一行办理多笔买断式融资,可以开一个融资账号,融资到期日期输入最晚到期的那一笔买断式融资的到期日期。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柜员按规定加盖业务公章及柜员名章。 2、 融资票据管理 (1) 融资票据录入 通过融资申请生成融资账号后,可以将需要做融资的单张票据或打包的转贴现票据包选择“2462融资票据录入”交易逐个录入,如一个融资下票据较多,可分次录入。其中:账号输入“2461融资申请”交易开立的融资账号;汇票/票据包号码:票据号码前2位为票据种类标示,每屏最多可录入12张。对于买断式的融资,不能有回购的贴现/转贴现票据,且票据到期日必须满足:融资日期<票据到期日≤融资到期日。对于回购式融资,票据到期日必须满足:票据对应(转)贴现到期日≥融资到期日期。 交易不产生会计分录,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柜员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2) 融资票据提出 在将融资票据提交票据买入行进行审核时,需选择“2464融资票据提出”交易对融资的票据进行提出处理,融资票据提出后,只允许删除票据,不允许录入追加票据。交易不产生会计分录,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 (3) 融资票据删除 对录入的错误票据或提出后经审核被退回的票据,选择“2463融资票据删除”交易将其从融资账号中删除。其中:每屏最多可录入12张汇票/票据包号码,应输入融资入账交易处理前需要删的票据号码。交易不产生会计分录,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 3、 融资入账及销记 (1) 融资入账 收到融资资金后,选择“2465融资入账(借记过渡)”交易进行融资入账操作,对融资款项及融资利息进行账务处理,输入的融资日期为融资利息开始计算日期,此日期要更新融资申请录入的融资日期,输入的融资到期日期必须等于“2461融资申请”交易输入的融资到期日,系统根据融资金额和融资实收金额计算应付转贴现/融资利息支出。 输入要素说明: a. 融资金额:输入转贴现/再贴现行同意办理融资的票据总金额。 b. 融资实收金额:输入收到融资金额。系统根据融资金额减融资实收金额计算融资利息。(融资利息=融资金额-融资实收金额)。 c. 提出票据张数:输入转贴现/再贴现行同意办理的融资票据总张数。如果提出票据多于票据买入方实际办理的融资票据张数,要先用“融资票据删除(2463)”交易删除退回的票据。 d. 融资日期:输入票据买入方融资计息开始日期,交易成功后系统自动更改“融资申请(2461)”交易中输入的融资日期。 e. 融资到期日期:输入的融资到期日期必须与“融资申请(2461)”交易中输入的融资到期日期一致。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留存联,柜员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2) (转)贴现/融资销记 (转)贴现/融资销记可单笔或批量销记,单笔销记选择“2456(转)贴现/融资销记”交易,批量销记选择“2469(转)贴现/融资批量销记拟定”交易。 a. “2456(转)贴现/融资销记”只能办理买断式融资销记,柜员以贴现/转贴现来销记融资款项,一笔贴现/转贴现融资必须要全部销记,销记金额的输入金额必须等于贴现/转贴现金额(票据金额)。 b. (转)贴现/融资批量销记拟定 如果一笔买断式融资下有多笔对应的贴现/转贴现,在融资对应的贴现/转贴现到期前,需销记融资和对应的贴现/转贴现时,如选择“2456(转)贴现/融资销记”交易销记,柜员工作量太大,可选择“2469(转)贴现/融资批量销记拟定”交易进行批量销记。日终批处理时,系统根据输入的融资账号,查找相对应的贴现/转贴现账号,自动销记融资和相对应的贴现/转贴现,并产生账务。由于贴现/转贴现状态错误等原因,可能会导致部分贴现/转贴现销记不成功,次日柜员要查询融资账户余额,确认是否已全部销记,如有未批量处理的,可选择“2456(转)贴现/融资销记”交易联机处理。回购式融资票据、向系统外他行办理的买断式融资票据不能用此交易提前销记。 4、 融资票据回购 当回购式融资到期时,柜员选择“2466融资票据回购(贷记过渡)”交易购回原卖出票据。其中:账号输入回购式融资账号;回购金额输入需要回购的融资金额,且不能部分回购。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如为92过渡,还需打印过渡凭证),柜员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5、 融资票据退回 当买断式融资票据在入账后被退回时,柜员选择“2467融资票据退回(贷记过渡)”交易对退回的票据做退票处理;已销记的贴现/转贴现票据也可做退票处理。 3、 账务冲正及辅助类交易 (1) 账务冲正 (一)红字冲账 当发现非当日错账时,选择“2475红字冲账”交易对原错误交易进行红字冲账处理。原错账应全额冲正,如一笔转贴现或融资有期限变更操作,冲正时的利息金额要以主档的利息金额为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如本交易冲正错误,可用相应蓝字补账交易反方补账;当冲正类型为贴现/转贴现时,将原主档借据号码改为账号,同时删除原票据信息。交易可对原错误的交易类型如:“1-贴现/转贴现”、“2-融资入账”、“3-(转)贴现/融资销记”、“4-融资票据回购”、“5-融资票据退回”、“6-贴现/转贴现收回”、“7-贴现/转贴现转逾期”进行冲正。其中: (1) 冲正利息金额:冲正类型选择“1-贴现/转贴现”或“2-融资入账”时,本项必输;交易金额为贴现/转贴现、融资入账所收付的利息总额(可先用“贴现/转贴现/融资信息查询[2487]”交易查询)。转贴现或融资如果做了期限变更后,冲正利息金额必须等于办理时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加减期限变更的利息后的实际利息。 (2) 冲正交易不能进行抹账处理,冲正错误时,必须进行再冲正,错账日期、错账传票号仍要输入原错账日期、传票号。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2、 贴现补账 柜员选择“2476贴现补账(贷记过渡)”交易对已冲正的贴现进行补账,为避免因借据号码、票据号码相同导致补账失败,柜员要在对错误的账户进行红字冲账后,才能做此交易,交易输入的错账日期为补账贴现的贴现日期。其中: (1) 借据号:输入原借据号。办理贴现补账,必须先用“2475红字冲账”交易进行贴现红字冲账,再做此交易。 (2) 汇票/票据包号码:输入原冲账的票据号码。 (3) 错账日期:输入正确贴现日。错账日期必须输入正确,系统自动取错账日期做为贴现日期,计算贴现期限。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留存联和客户回单,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3、 转贴现补账 柜员选择“2477转贴现补账(贷记过渡)”交易对已冲正的转贴现进行补账,为避免因借据号码、票据号码相同导致补账失败,柜员要在对错误的账户进行红字冲账后,才能做此交易,交易输入的错账日期为转贴现日期。输入要素同“2476贴现补账(贷记过渡)”交易。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留存联和客户回单,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4、 融资入账补账 选择“2478融资入账补账(借记过渡)”交易对冲正后的融资入账进行补账,交易可在原提出票据的基础上进行,也可新开立融资账号,重新在融资票据管理操作后进行。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留存联,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5、 融资票据退回补账 “2479融资票据退回补账(贷记过渡)”交易适用于对融资票据退回进行补账处理,或对销记后的贴现/转贴现票据做退票补账处理。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6、 其它补账 对发现的其他非当日错账冲正后可选择“2480其它补账”交易进行补账处理。可对“贴现/转贴现收回”、“(转)贴现/融资销记”、“融资票据回购”及“贴现/转贴现转逾期”四种情况进行补账处理。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如补账类型为贴现/转贴现转逾期时,还需打印留存联、客户回单),并按规定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 (2) 辅助类交易 1、 转贴现期限变更 对回购式转贴现,由客户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可选择“2458转贴现期限变更”交易进行期限变更。当变更后到期日提前时,退还客户利息;当变更后到期日延长时,补收客户利息。其中:账号应输入回购的转贴现账号,买断式转贴现不能做此交易;变更后到期日期输入拟定的变更后到期日期;应收/应付利息输入期限延长应补收的利息或期限缩短应退还的利息(先用2459转贴现期限变更利息试算交易进行利息试算),期限缩短退还利息时在金额前加“-”号。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如为92过渡,还需打印过渡凭证)、留存联、回单。 2、 融资期限变更 对回购式融资,经申请审批后,可选择“2468融资期限变更”交易进行期限变更。当变更后到期日比原到期日大时,补支他行利息;当变更后到期日比原到期日小时,冲减支付他行利息。其中:账号应输入需要进行期限变更的融资账号;变更后的到期日期,系统允许的最小日期为大于融资主档的融资日期,系统未对允许的最大日期进行控制,变更后的融资日期不能大于其对应(转)贴现中最先到期的(转)贴现到期日日期,避免发生票据过期风险;应收/应付利息输入期限延长补支应付利息、期限缩短收回退还的利息,期限缩短退还利息时在金额前加“-”号。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如为92过渡,还需打印过渡凭证)、留存联。 3、 转贴现期限变更利息试算 对回购式转贴现进行期限变更,会影响到转贴现利息的退还、补收,因此在对其期限变更前,要选择“2459转贴现期限变更利息试算”交易试算期限变更应退还或补收的利息金额。 4、 账户信息修改 选择“2460账户信息修改”交易,可以修改贴现/转贴现/融资的客户服务标识、户名,交易先调用2487贴现/转贴现/融资信息查询交易查询并显示账户信息,其中银行代码/行号、结算账号两项不能同时输入;银行代码/行号、结算账号、户名三个输入项不能同时为空。交易不产生会计分录。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柜员按规定加盖业务公章及柜员名章。 5、 查询交易 (1) 账户处理明细查询 “2484账户处理明细查询”交易可以查询某一笔贴现/转贴现/融资所有的账户发生明细,包括本金、利息、期限变更和非金融性等所有的交易明细。 (2) 按科目/客户服务标识查询账号 “2485按科目/客户服务标识查询账号”交易可以按科目号、客户服务标识来查询贴现/转贴现/融资的账号及账户余额。 (3) 票据信息查询 “2486票据信息查询”交易可以按正常、转逾期、已销户分类查询某类中所有的票据信息;也可查询指定票据号码的票据信息;查询后,票据无融资账号表示没有进行过融资;票据融资信息为“0已录入”,表示该融资票据已进行了录入但没有提出;票据融资信息为“1已提出”,表示该融资票据已进行了提出但没有入账;票据融资信息为“2已入账”,表示该融资票据已进行了融资入账处理;票据融资信息为“3已结清”,表示该融资票据已被回购、销记或退回。 (4) 贴现/转贴现/融资信息查询 “2487贴现/转贴现/融资信息查询”交易可以查询贴现/转贴现/融资主档信息。 (5) 融资对应票据号码查询 “2489融资对应票据号码查询”交易可以查询一个融资对应的所有贴现/转贴现票据号码;当贴现/转贴现票据隶属一个新的融资时,原融资中不再反映该票据号码。 第6节 委托贷款 1、 基本概念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坚持“先存后贷,先拨后用”的原则,银行不垫付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委托贷款不纳入资产额度管理,不占用贷款额度。但开办委托贷款业务,需经总行批准。批准开办此项业务的行,应持总行批准文件,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2、 相关规则和基本约定 (1) 委托贷款分类 委托贷款按是否需要进行资金募集可分为需要募集和不需要募集两类。对于需要募集的委托贷款,可以设定募集范围和募集期限等要素。每笔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只针对一人,而该笔贷款的委托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有多个。 委托贷款有多个委托人时,对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利息按委托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利息分配时系统约定:利息计至分位,对于分配给委托人的利息四舍五入,分位以下多余金额汇总后记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专用账户。 (2) 手续费 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银行可分别或同时向委托人和借款人收取手续费。在系统中设置手续费收取比例,系统根据委托人的出资金额和借款人的借款金额自动收取。 委托贷款逾期后,系统自动提取加罚息(逾期利率高出正常利率的差额部分)的50%(此比例可设定)作为银行的手续费收入。 系统收取的手续费均记入主办行的其他中间业务收入专用账户,由主办行根据实际需要在各行之间进行分成。 3、 业务操作 (1) 合约管理 1、资料审核 柜员接到信贷部门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委托贷款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后认真审核a、委托贷款合同中的资金委托人、银行的签章是否齐全,委托资金金额、委托手续费比例、加罚息银行分配比例是否填写齐全。b、委托贷款通知单上是否有信贷部门负责人和信贷经办员签章并加盖信贷部门公章。委托贷款通知单与委托贷款合同号码、指定的借款人名称、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填列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审核无误后,交运营主管审批签章。 2、 合约建立 凭证审核无误并经运营主管审批后,柜员选择“8501合约建立”交易输入相关信息。输入信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有关委托的基本要素,如委托手续费比例的设置。第二部分仅当委托资金需要募集时输入,这些要素包括资金募集范围的控制、资金入账方式、募集金额控制、募集起止日期等。资金募集范围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第一种方式指定一个资金募集辖区管理行,在行政关系上隶属于该行的所有营业机构都可募集资金;第二种方式将募集范围限制在一个中心内的所有营业机构;第三种方式对募集范围不作限制,即全国所有营业机构都可募集资金。资金入账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方式是直接入账,客户来行办理委托时即进行账务处理;另一种方式是冻结后入账,对委托人的出资金额先作冻结,募集期内对委托资金仍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直到放款日才解冻资金并作相应账务处理。募集金额控制包括对募集总量、单笔委托金额等要素的控制。募集起止日期间隔必须小于六个月,募集截止日期必须小于放款日期。第三部分是计息方式、利率类别等贷款核算要素。交易成功后系统生成合约号,合约号是继续交易的基础,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合约号打印在记账凭证上。 输入要素说明: (1) 贷款科目号:一般委托贷款的科目号为42199;合约名称中、英文均可;资金募集标志选0时系统自动跳到贷款放款日期项。 (2) 资金募集辖区管理行:指资金募集辖区的行政管理最高行。资金募集范围为1和2时跳过此项。 (3) 募集资金上限:指合约下可募集资金的最大限额,当委托金额达到募集资金上限时,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委托;募集资金下限:必须小于募集资金上限。该合约所需募集资金的最小限额,小于该限额时,系统不会自动放款。 (4) 募集起点金额:资金委托的最小金额。 (5) 增量基准金额:委托金额必须满足起点金额加上增量基准金额整数倍的约束。 (6) 募集起始日期:必须大于等于当前的会计日期。 (7) 募集结束日期:必须大于等于募集起始日期,且与募集起始日期的时间间隔必须小于等于6个月。 (8) 贷款放款日期:当合约需要募集时该日期必须大于募集结束日期。 (9) 贷款期限:以月为单位,贷款天数少于一个月时按一个月算。 (10) 委托手续费最高限额:单笔委托收取手续费的最高额,为0时表示不作限制。 (11) 借款手续费最高限额:收取借款手续费的最高额,为0时表示不作限制。 (12) 利息税比率%:个人委托户扣收利息税的比例。 (13) 加罚息银行分配比例%:0—100之间的数字,系统默认为50。 (14) 浮动周期:当利率类别为浮动利率时输入。001M表示按1个月浮动、003M表示按3个月浮动、006M表示按6个月浮动、012M-按12个月浮动。 (15) 正常浮动方式:0-浮比,1-浮点。执行利率与利率代码对应的基准利率之间差额变动的计算方式。 (16) 正常利率代码:根据贷款期限选用相应利率代码。 (17) 超期利率代码:当超期浮动方式为0或1时,选用相应超期利率代码,一般为1189。 (18) 借款人结算账号:只能为本行的活折或支票户。 2、 合约更改 合约建立之后,贷款发放之前,柜员可依据信贷部门相关文件选择“8502合约更改”交易更改合约建立交易中设定的相应要素。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合约号打印在记账凭证上。 贷款发放后,相关要素只能通过账户信息修改和账户利率修改交易完成,且所做修改不再反映到合约中。 3、 合约撤销 当合约下没有募集资金时,柜员选择“8503合约撤销”交易撤销合约。 当合约下有募集资金且委托资金已入账时,系统提示不能做此交易,柜员必须先对募集资金抹账或退还。 当合约下有募集资金且委托资金已被冻结时,通过此交易可成功撤销合约。但募集资金要日终后才能由批交易程序解冻。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合约号打印在记账凭证上。 (2) 委托处理 1、 资金委托 按照先存后贷的原则,委托贷款在放款前必须先做“8504资金委托”交易。委托资金根据资金入账方式的不同有两种方式:直接入账和冻结后入账。资金委托一旦开始进行,资金入账方式将不能改变。 个人客户凭个人结算账户凭证及密码办理,对公客户凭单位结算账户支付凭证办理资金委托(遵照支付结算相关规定),当资金入账方式为直接入账时,系统将委托资金直接转入委托存款专用账户,手续费由系统根据委托金额自动算出,转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专用账户;当资金入账方式为冻结后入账时,系统冻结结算账户中相应委托金额和手续费的资金。 对于需要募集的合约,仅募集起、止日期间才能进行此交易,若设定了募集范围,仅委托代理行可进行此交易,且委托资金必须为募集起点金额加上增量基准金额的整数倍。在资金募集期间,委托人可以向银行追加委托资金,当客户追加委托金额时,提供的结算账号必须一致,追加金额可以小于委托起点金额,但必须是增量基准金额的整数倍。 输入要素说明: (1) 账/卡号:可为个人结算账户,单位结算账户,内部核算子系统账户。系统自动识别账户类型,并提示输入相关支取控制要素。 (2) 委托金额:对于不需要募集的合约,金额无限制;对于需要募集的合约,委托金额=募集起点金额+增量基准金额×N(N为整数),当客户追加金额时,提供的结算账号必须一致,追加金额可以小于募集起点金额,但必须是增量基准金额的整数倍。 冻结后入账方式不产生会计分录。 交易成功后打印委托存款客户回执和记账凭证。 2、 委托资金退还 资金入账方式为直接入账时需退还委托资金时,柜员可选择“8507委托资金退还”交易操作,当资金入账方式为冻结后入账时,不能执行此交易。其中:账/卡号可为个人结算账户,单位结算账户,内部核算子系统账户;金额栏可以输入部分撤消委托资金金额,对于募集方式的合约撤消后余额需满足委托起点金额的约束。 委托人可以撤回委托资金,撤回时,将退还委托资金和手续费, 交易成功后打印委托资金退还回执和记账凭证。 3、 委托资金解冻 委托人可以撤回委托资金,撤回时,柜员选择“8510委托资金解冻”交易将冻结的委托资金和手续费解冻。输入内容同“8507委托资金退还”交易。 交易成功后打印委托资金解冻回执和记账凭证。 (3) 放款处理 资金入账方式为冻结后入账的合约在放款日日初由系统自动放款;资金入账方式为直接入账的合约,委托资金在记入委托存款专用账户后,柜员可选择“8506转账放款(贷记过渡)”进行放款,输入合约号、金额、执行利率等要素以与合约建立交易中设定的要素相核对。交易成功后系统产生贷款账号,将资金从委托贷款账户转入过渡账户,并扣除相应借款手续费。 其中金额、到期日期、正常执行利率、贷款期限等输入要素均为必输项且必须和建立合约时的输入内容一致。 交易成功后打印客户回单、记账凭证和过渡凭证(如为92过渡)。之后柜员应通过借记过渡类交易将过渡户中的相应金额记入借款人结算账户中。 (4) 还款处理: 还款前柜员先做一笔贷记过渡类交易或接收92过渡记账凭证,然后选择“8505转账还款(借记过渡)”交易进行转账还款,可同时处理客户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也可以只收本金或只收利息。交易前,柜员应通过利息试算交易确定归还利息的金额。 其中:收回本金时输入归还本金金额,只收利息时,还款本金额栏输入0;利随本清、还本付息贷款还息金额必须与还本金额相匹配,利息金额可通过7304利息试算交易获得。 (5) 委托贷款展期 依据相关部门通知,经运营主管审核,柜员选择“8511委托贷款展期”交易办理展期,输入贷款账号、展期后到期日期、展期后利率等要素,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 (6) 委托贷款核销 依据相关部门通知,经运营主管审核,柜员选择“8509委托贷款核销”交易核销委托贷款。其中金额必须为贷款的全部金额,不能部分核销,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仅主办行能执行此交易,可以抹账。 (7) 冲正 1、 委托存款冲正 贷款发放之前办理的委托资金出错时,应通过委托资金退还或解冻交易进行处理;贷款发放之后,当发现募集过程中委托资金出错时,柜员选择“8515委托存款冲正”交易进行冲正。交易成功后更改合约下委托存款的余额及相应委托人的出资比例。冲正后若需退还或补收委托人的手续费,由柜员手工单独处理。 2、 放款冲正 放款后,发现放款错账柜员选择“8516放款冲正”交易进行冲正,此交易仅适用于由资金委托出现错账而引起的放款错账,冲正时,委托贷款冲正与委托存款冲正需同时进行,否则将造成该合约下委托贷款与委托存款余额不相等。冲正后若需退还或补收借款人的手续费,由柜员手工单独处理。 例:假设借款人借款10万元,委托人A、B、C分别委托资金1万元、4万元、5万元。委托贷款发放后,发现委托人A的委托金额出错,误为10万,相应的借款金额也误为19万。柜员冲正操作步骤如下: (1) 选择贷记过渡类交易从借款人账户上转出9万元。 (2) 选择“委托贷款冲正”交易,冲正标志为“冲账”,冲正金额为9万元。 至此,对借款人的账务处理完成了,接下来对委托人进行账务处理。 (3) 选择“委托存款冲正”交易,冲正标志为“冲账”,冲正金额为9万元。 (4) 选择借记过渡类交易将9万元转入到委托人A的账户中。 3、 还本冲正 若发现归还本金出现错账时,柜员选择“8517还本冲正”交易进行冲正。当冲正标志为红字时,冲正金额必须与原错账交易的金额一致。 4、 本金分配红字冲正 若发现本金分配出现错误,柜员选择“8519本金分配红字冲正”进行冲正。此交易仅适用于还本操作错账引起的本金分配错账,属于借记过渡交易。冲正前须从委托人账户冲出已分配的本金。冲正后,还需使用还本冲正交易进行相应处理,冲正金额必须与还款错账交易中的还本金额一致。 5、 利息分配红字冲正 (1) 利息分配冲正 发现利息分配出现错账,柜员选择“8520利息分配红字冲正”交易进行冲正,此交易仅适用于还息操作错账引起的利息分配错账,属于借记过渡交易。冲正前须从委托人账户冲出已分配的利息,冲正金额必须与还款错账交易中的还息金额一致。 (2) 利息冲正 进行“8520利息分配红字冲正”交易后,柜员还需选择“7314利息冲正”交易冲正错误利息。在委托贷款中,使用到的利息处理标志仅有“收回欠息”、“欠息转表外应收利息户”、“收回表外应收利息”。 (8) 查询 1、 本息分配明细查询 柜员可选择“8535本息分配明细查询”查询某合约下所有本息分配明细,其中起始日期不输入可查询全部。 2、 客户委托查询 柜员选择“8536客户委托查询”查询某客户结算账户下所有委托情况。 3、 合约查询 柜员选择“8537合约查询”查询合约的详细信息。 4、 合约号和名称对照表查询 柜员选择“8538合约号和名称对照表查询”查询由某个行主办的所有合约。 5、 委托明细查询 柜员选择“8539委托明细查询”查询某合约下的交易明细。主办行能查询该合约的所有明细,除主办行外的委托代理行只能查询本行的交易明细。 (9) 其他 1、 委托结算账户变更 贷款发放后,委托户要求变更结算账户时,柜员选择“8513委托结算账户变更”交易进行进行变更。其中旧证件类型,旧证件号码,新证件类型,新证件号码在个人结算账户变更时证件信息必须输入,要求新、旧账/卡号分别与其证件进行核对。 仅放款后才能做此交易。个人结算账户不能与单位结算账户和内部核算子系统账户互换。此交易仅主办行和委托代理行能操作。不能抹账。 2、 委托户本息回单打印 本息分配后,委托户需要打印回单时,柜员选择“8549委托户本息回单打印”交易打印。在入账日期有多笔本息分配发生时,输出为多笔合计金额。 4、 报表 (1) 委托贷款批量放款清单 此清单反映系统批量放款的合约。该清单由批量放款程序产生。对于成功放款的合约,打印贷款账号等要素;对于未成功放款的合约,在备注栏中打印出错原因,柜员解决导致出错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后通过合约修改交易指定新的贷款日期,系统将于该日期自动重新放款。 (2) 委托资金批量解冻扣款清单 此清单反映系统批量解冻并扣款的委托户明细。该清单由批量放款程序产生。 (3) 委托贷款本息分配成功清单 此清单反映系统自动分配本息的明细,该清单所列表明本金或利息(个人委托户需要扣收利息税)已成功记入委托结算账户。 (4) 委托贷款本息分配未成功清单 此清单反映系统自动分配本息的明细,该清单所列表明系统已记录各分配明细,但资金入委托结算账户不成功,该部分资金记入属于66999科目的其他应付款-挂账专用账户中。柜员在解决委托账户的问题后,应将资金依据清单中的金额(个人委托户需要扣收利息税)记入委托结算账户。 (5) 委托贷款逾期清单 此清单反映当前处于逾期状态的所有委托贷款。 第七节 农户小额自助可循环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可采取一般贷款方式和自助可循环方式,本节只介绍自助可循环方式,采取一般方式的可参考“第三节 个人贷款”执行。 一、基本概念及约定 (一)概念 1、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2、合约管理 合约管理指的是柜员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可循环贷款合约管理通知书,为签约客户进行贷款业务品种、合约总额度、可自助额度、额度有效期、贷款最长期限、计息方式、还款方式、正常利率、浮动利率等贷款要素进行设置、修改、查询的管理控制。 (二)相关约定 1、期限管理 个人自助可循环贷款通过设置额度有效期、单笔贷款最后到期日期和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以达到单笔贷款期限的控制。 (1)额度有效期。在该到期日之前允许发放贷款。 (2)单笔贷款最后到期日。用于控制额度项下所有贷款的到期日期,最高额度项下每笔贷款到期日期不得大于单笔贷款最后到期日期。 (3)单笔贷款最长期限。额度项下所有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单笔贷款最长期限。 (4)期限控制。可循环贷款额度期限不得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2年,且到期日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后6个月。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超过1年时,只有在收回该笔贷款本金的50%后,收回的贷款本金才能在核定的有效期限内再次循环使用。 2、额度控制 农户小额贷款单户授信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 3、还款方式 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贷款,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 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采取等额本息、等本递减等分期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批次应根据客户现金流量特点确定,最长可按每6个月进行分期还款。 4、利息计算 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农户小额贷款,可采取固定利率(贷款执行约定的利率直至贷款到期日)或浮动利率方式(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约定的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贷款执行利率); 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采取浮动利率方式。 5、会计科目 农户小额贷款在“24232短期农户小额贷款”、“25232中期农户小额贷款”会计科目中核算,在CMS系统中的“农户小额贷款”类别进行管理。 6、展期规定 因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市场出现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后贷款形态要相应调整为关注类。短期贷款展期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7、账户使用 农户小额自助可循环贷款以惠农卡卡号作为客户服务标识,并作为客户放款、还款的唯一账户。 8、批量扣款 按现行CAS的规则进行。 9、额度自动冻结功能 额度项下某一笔贷款出现逾期的,该额度自动冻结,该合约不得再发放贷款,只能归还贷款。 二、合约管理 (一)合约建立 1、相关说明 a. 柜面人员可以在ABIS系统中完成签约,签约日期以CMS发送的合约信息为准。超过3天后,CMS发送的合约信息作废,在ABIS系统中无法签约。 b.客户可以用省内任意营业机构开的惠农卡到本人的贷款行申请小额农户自助可循环贷款。 2、凭证审核 营业机构接到客户经理送达的一式两联《自助可循环贷款额度签约/修改通知单》后经办柜员审核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客户经理是否签字,是否经有权人审批同意。 审核无误后提交运营主管在《自助可循环贷款额度签约/修改通知单》下方“会计结算部门意见”栏内签置审批意见并签章。发现要素不全的,应将信贷材料退还客户部门。 3、合约建立 柜员选择“7101合约签订”,系统自动联动7171查询合约信息表交易,输入正确的合约号,相应要素自动从DIS系统中提取,柜员根据合约签订或修改通知书内容逐项输入合约要素与系统提取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提交后提示2+0授权,授权提交后即可建立合约。 输入相关要素时需注意: ①账号/卡号:输入个人客户为客户惠农卡卡号。(本省内,卡号/账号的开户行可以与ABIS签约行号不一致。) ABIS签约行号:默认为CMS系统中录入的ABIS行号,不得修改。 ② 客户姓名:由系统自动生成。这里的客户姓名显示为CMS系统初始录入的借款人姓名。 ③贷款业务品种:下拉菜单选项,选择“1209 农户小额贷款”,不能手工输入。 ④额度到期日:即额度到期日期,在此日期之前允许发放贷款。 ⑤贷款最迟到期日:即单笔贷款最后到期日,用于控制额度项下所有贷款的到期日期,最高额度项下每笔贷款到期日期不得大于单笔贷款最后到期日期。 ⑥单笔自助贷款最长期限:额度项下所有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单笔贷款最长期限,该项输入格式为MXXX,表示最长期限为XXX个月,如M006,表示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为6个月,M036,表示为3年,M360表示为30年。 ⑦计息方式: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可使用定期结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贷款可使用等额本息、等本递减。 ⑧分期还款日(一年期以上贷款):列表选项,20-20日,00-对日。 ⑨分期还款周期:列表选项,001M一个月,003M-三个月,006M半年,012M一年。 ⑩定期结息周期:列表选项,当计息方式(一年期以内贷款)选择1-定期结息时,该项为必输, eq \o\ac(○,11)定期结息日:列表选项,20-20日,01-月底。 eq \o\ac(○,12)正常利率浮动方式:列表选项,0-浮比,1-浮点。 eq \o\ac(○,13)正常利率上浮比:输入贷款正常状态下的利率上浮百分比。 eq \o\ac(○,14)正常利率上浮点:输入贷款正常状态下的利率上浮点幅度。 eq \o\ac(○,15)超期利率浮动方式:列表选项,1-执行利率上浮动,0-基准利率上浮动。 eq \o\ac(○,16)超期利率上浮比:输入贷款逾期后的利率上浮百分比。 eq \o\ac(○,17)超期利率上浮点:输入贷款逾期后的利率上浮点幅度。 eq \o\ac(○,18)合约总额度:可供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循环使用的总额度。 eq \o\ac(○,19)额度循环标志:列表选项,0-可循环使用,1-不可循环使用。 eq \o\ac(○,20)可自助标志:从CMS中自动提取,0-可自助,1-不可自助。 eq \o\ac(○,21)可自助额度:网上银行等自助渠道可用的贷款额度。 eq \o\ac(○,22)起贷基础金额:每笔贷款最低贷款金额。 eq \o\ac(○,23)贷款增幅基础金额:贷款金额高于起贷基础金额时,差额部分必须为贷款增幅基础金额的整数倍。 4、凭证打印及传递 签约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及客户回单,记账凭证交由客户签名后作柜员传票保管,《自助可循环贷款额度签约/修改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柜员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后退还客户部门,一份作柜员记账凭证附件随传票装订。 (二)合约修改 营业机构接到客户经理送达的一式两联《自助可循环贷款额度签约/修改通知单》后经办柜员审核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客户经理是否签字,是否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审核无误后提交运营主管在《自助可循环贷款额度签约/修改通知单》下方“会计结算部门意见”栏内签置审批意见并签章。 柜员选择7102合约修改交易,系统自动联动到7171查询合约信息表交易,当柜员输入合约号后,系统自动将相应的合约要素通过DIS提取。逐项输入合约要素与系统提取信息进行核对,若核对无误即可修改合约。(要素输入同“合约建立”)。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自助可循环贷款额度签约/修改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做柜员记账凭证附件,一份交客户部门保存。 (三)合约终止 柜员根据信贷部门或客户经理提供的《自助循环贷款额度冻结/解冻/终止通知单》,选择7103合约终止交易,系统自动联动到7171查询合约信息表交易,当柜员输入合约号后,系统自动将相应的合约终止信息通过DIS提取,输入合约终止信息等要素进行核对,若核对一致即可终止该合约。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自助循环贷款额度冻结/解冻/终止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做柜员记账凭证附件,一份交客户部门保存。 二、额度管理 1、额度调整 柜员根据信贷部门或客户经理提供的《自助循环贷款额度调整通知单》,选择7112额度调整交易,系统自动联动到7171查询合约信息表交易,当输入额度调整信息核对一致即可进行额度调整。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自助循环贷款额度调整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做柜员记账凭证附件,一份交客户部门保存。 2、额度冻结/解冻 柜员根据信贷部门或客户经理提供的《自助循环贷款额度冻结/解冻/终止通知单》,选择7113额度冻结/解冻交易,系统自动联动到7171查询合约信息表交易,进行额度冻结/解冻。 对发生不良信用状况的客户,系统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如贷款应收利息转表外、贷款本金发生逾期等)即自动冻结该合约的贷款额度。当客户额度被系统自动冻结后,不能通过本交易手工解冻,只能当逾期金额为零时由系统自动解冻。手工冻结的额度也不能由系统自动解冻。 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自助循环贷款额度冻结/解冻/终止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做柜员记账凭证附件,一份交客户部门保存。 三、业务处理 1、贷款发放 柜员根据客户的贷款需要,要求客户提供惠农卡,选择7121放款交易,提交后系统自动联动的7107合约查询交易查询该卡是否建立了合约,如合约已经建立,要求客户输入正确的支付密码。根据客户提示,柜员输入到期日期、客户需要的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等要素后,系统自动判断客户需要的贷款金额是否在合约约定的贷款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判断无误后系统自动将贷款发放到客户的惠农卡人民币主账户。 交易成功后,打印一份记账凭证和一份回执,记账凭证由惠农卡持卡人签字确认后收回,回执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交客户。 2、贷款归还 (1)、利息试算 柜员首先选择“7134个贷正常还款试算”“7135个贷超期还款试算”“7136还款试算 - 个贷提前还款试算”系统返回期次、还款日期、本期还款额、本金、正常息、罚息、复利等要素,根据需要打印相关要素。 (2)、还款 柜员根据客户的需要,要求客户提供惠农卡,选择7122还款交易,并由客户输入正确的惠农卡密码,进行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的利息或本息和。交易成功后,打印一份记账凭证和一份回执,记账凭证由惠农卡持卡人签字确认后收回,回执加盖业务办讫章及柜员名章交客户。 2、交易控制 a、归还贷款后,增加可用额度。 b、允许归还合约冻结或终止后的贷款。 c、个人客户须通过惠农卡账户归还贷款,不能现金还款。 d、分期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的,系统默认按照“期限不变,还款额减少”的方式调整还款计划表,客户也可以选择“金额不变,期限缩短”的方式。 e、还款类型为提前还款的,如有不良贷款本息,必须先还超期贷款。如果还款时选择部分还款,本息可输入部分金额,超期贷款部分还款单笔不得小于500元。还款时须遵循同一期次内按正常利息、罚息、本金、复利的顺序收款。 说明:在系统做完签约手续后,客户既可通过自助设备自助借款,也可通过柜台完成,原则上建议客户到自助设备自行借贷,确需到柜台完成的使用该“7121自助放款”或“7122还款”完成。 四、其他辅助交易介绍 [7134]个贷正常还款试算,在贷款到期日进行的联机还款试算。 [7135]个贷超期还款试算,对超期贷款进行联机还款金额的试算。 [7136]还款试算 - 个贷提前还款试算,对贷款进行提前还款金额试算。 [7106]合约查询-单笔,本交易根据柜员输入的帐号/卡号、合约号码对合约进行单笔明细查询。 [7107]合约查询-多笔,本交易根据柜员输入的帐号/卡号、合约标志、起始合约号码、终止合约号码对合约进行多笔查询。 [7108]贷款详细信息查询,本交易用于查询客户某一笔自助贷款的详细信息。 [7109]合约下所有贷款查询,本交易用于查询客户合约下所有贷款的简要信息。 [7110]额度查询,本交易用于查询客户贷款额度的使用情况。 [7125]贷款交易明细查询,本交易查询客户下贷款的明细信息。 [7139]个贷正常还款计划查询。 [7142]业务定义查询(单笔),该交易用于查询贷款业务品种信息(中心静态表)。 [7140]业务定义要素(多笔),该交易用于查询贷款业务品种信息(中心静态表)。 [7145]渠道定义查询(多笔),该交易用于查询渠道定义信息(中心静态表)。 [7116]联保户查询其他关联联保,该交易用于联保户查询其他关联联保。 �新增,《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新增 �新增,农银行办发[2008]1186号 �描述是否准确? �描述是否准确? �个人产品网点客户(签约)操作规程 �描述是否准确? �Abis系统交易优化 �描述是否准确? �ABIS交易系统优化 �ABIS第二批优化 �新增 �与资产公共部分描述不符 �描述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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