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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 F80-2004评定标准检评标准j附录及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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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 F80-2004评定标准检评标准j附录及条文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 附表A-1 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路 基 工 程 (每10km 或每标段) 路基土石方工程*① (1~3km路段)② 土方路基*,石方路基*,软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等 排水工程(1~3km路段) 管节预制,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检查(雨水)井砌筑*,土沟,浆砌排水沟*,盲沟,跌水,急流槽*,水簸箕,排水泵站等 小桥及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人行天桥,渡槽(每座) ...

JTG F80-2004评定标准检评标准j附录及条文
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 附表A-1 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路 基 工 程 (每10km 或每标段) 路基土石方工程*① (1~3km路段)② 土方路基*,石方路基*,软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等 排水工程(1~3km路段) 管节预制,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检查(雨水)井砌筑*,土沟,浆砌排水沟*,盲沟,跌水,急流槽*,水簸箕,排水泵站等 小桥及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人行天桥,渡槽(每座) 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桥面*,栏杆,人行道等 涵洞、通道(1~3km路段) 基础及下部构造*,主要构件预制、安装或浇筑*,填土,总体等 砌筑防护工程(1~3km路段) 挡土墙*,墙背填土,抗滑桩*,锚喷防护*,锥、护坡,导流工程,石笼防护等 大型挡土墙*,组合式挡土墙*(每处) 基础*,墙身*,墙背填土,构件预制*,构件安装*,筋带,锚杆、拉杆,总体*等 路面工程(每10km 或每标段) 路面工程(1~3km路段)* 底基层,基层*,面层*,垫层,联结层,路缘石,人行道,路肩,路面边缘排水系统等 桥梁工程③ (特大、大、中桥) 基础及下部构造*(每桥或每墩、台) 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承台,沉井*,桩的制作*,钢筋加工及安装,墩台身(砌体)浇筑*,墩台身安装,墩台帽*,组合桥台*,台背填土,支座垫石和挡块等 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 主要构件预制*,其他构件预制,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梁板安装,悬臂拼装*,顶推施工梁*,拱圈节段预制,拱的安装,转体施工拱*,劲性骨架拱肋安装*,钢管拱肋制作*,钢管拱肋安装*,吊杆制作和安装*,钢梁制作*,钢梁安装,钢梁防护*等 上部构造现场浇筑* 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主要构件浇筑*,其他构件浇筑,悬臂浇筑*,劲性骨架混凝土拱*,钢管混凝土拱*等 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桥梁总体*,桥面防水层施工,桥面铺装*,钢桥面铺装*,支座安装,搭板,伸缩缝安装,大型伸缩缝安装*,栏杆安装,混凝土护栏,人行道铺设,灯柱安装等 防护工程 护坡,护岸*④,导流工程*,石笼防护,砌石工程等 引道工程 路基*,路面*,挡土墙*,小桥*,涵洞*,护栏等 互通立交 工 程 桥梁工程*(每座) 桥梁总体,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支座安装,支座垫石,桥面铺装*,护栏,人行道等 主线路基路面工程* (1~3km路段) 见路基、路面等分项工程 匝道工程(每条) 路基*,路面*,通道*,护坡,挡土墙*,护栏等 隧道工程 总 体 隧道总体*等 明 洞 明洞浇筑,明洞防水层,明洞回填*等 洞口工程 洞口开挖,洞口边仰坡防护,洞门和翼墙的浇(砌)筑,截水沟、洞口排水沟等 洞身开挖 洞身开挖*(分段)等 洞身衬砌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支护,钢筋网支护,仰拱,混凝土衬砌*,钢支撑,衬砌钢筋等 防排水 防水层、止水带、排水沟等 隧道路面 基层*,面层*等 装 饰 装饰工程 辅助施工措施 超前锚杆、超前钢管等 环保工程 声屏障(每处) 声屏障 绿化工程(1~3km路段或每处) 中央分隔带绿化,路侧绿化,互通立交绿化,服务区绿化,取弃土场绿化等 交通安全设施(每20km或每标段) 标志*(5~10km路段) 标志* 标线、突起路标(5~10km路段) 标线*,突起路标等 护栏*、轮廓标(5~10km路段) 波形梁护栏*,缆索护栏*,混凝土护栏*,轮廓标等 防眩设施(5~10km路段) 防眩板、网等 隔离栅、防落网(5~10km路段) 隔离栅、防落网等 机电工程 监控设施 车辆检测器,气象检测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可变标志,光电缆线路,监控(分)中心设备安装及软件调测,大屏幕投影系统,地图板,计算机监控软件与网络等 通信设施 通信管道与光电缆线路,光纤数字传输系统,数字程控交换系统,紧急电话系统,无线移动通信系统,通信电源等 收费设施 入口车道设备,出口车道设备,收费站设备及软件,收费中心设备及软件,IC卡及发卡编码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内部有线对讲及紧急报警系统,收费站内光,电缆及塑料管道,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等 低压配电设施 中心(站)内低压配电设备,外场设备电力电缆线路等 照明设施 照明设施 隧道机电设施 车辆检测器,气象检测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紧急电话系统,环境检测设备,报警与诱导设施,可变标志,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本地控制器,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控制系统,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网络,低压供配电等 房屋建筑 工  程 (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 注:① 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② 按路段长度划分的分部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取低值,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取高值。 ③ 斜拉桥和悬索桥可参照附表A-2进行划分。 ④ 护岸参照挡土墙。 附表A-2 特大斜拉桥和悬索桥为主体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塔及辅助、过渡墩(每座) 塔基础*① 钢筋加工及安装,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沉井*等 塔承台* 钢筋加工及安装,双壁钢围堰,封底,承台浇筑*等 索 塔* 索 塔* 辅助墩 钢筋加工,基础,墩台身浇(砌)筑,墩台身安装,墩台帽,盖梁等 过渡墩 锚 碇 锚碇基础* 钢筋加工及安装,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沉井*,大体积混凝土构件*等 锚 体* 锚固体系制作*,锚固体系安装*,锚碇块体,预应力锚索的张拉与压浆*等 上部构造制作与防护(钢结构) 斜拉索* 斜拉索制作与防护* 主缆(索股)* 索股和锚头的制作与防护* 索 鞍* 主索鞍和散索鞍制作与防护* 索 夹 索夹制作与防护 吊 索 吊索和锚头制作与防护*等 加劲梁* 加劲梁段制作*,加劲梁防护*等 上部构造浇筑与安装 悬 浇* 梁段浇筑* 安 装* 加劲梁安装*,索鞍安装*,主缆架设*,索夹和吊索安装*等 工地防护* 工地防护* 桥面系及附属工程 桥面防水层的施工,桥面铺装,钢桥面板上防水粘结层的洒布,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支座安装*,抗风支座安装,伸缩缝安装,人行道铺设,栏杆安装,防撞护栏等 桥梁总体 桥梁总体* 引 桥 (参见附表A-1 “桥梁工程) 引 道 (参见附表A-1 “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 互通立交工程 (参见附表A-1 “互通立交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 (参见附表A-1 “交通安全设施”)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 B.0.1 路基和路面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标准为准。沥青层压实度以《沥青路面施工技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规定为准。 对于特殊干旱、潮湿地区或过湿土,以路基设计施工规范规定的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 B.0.2 标准密度应作平行试验,求其平均值作为现场检验的标准值。对于均匀性差的路基土质和路面结构层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补标准密度试验,求得相应的标准值,以控制和检验施工质量。 B.0.3 路基、路面压实度以1~3km长的路段为检验评定单元,按本标准各有关章节要求的检测频率进行现场压实度抽样检查,求算每一测点的压实度Ki。细粒土现场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粗粒土及路面结构层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水袋法或钻孔取样蜡封法。应用核子密度仪时,须经对比试验检验,确认其可靠性。 检验评定段的压实度代表值K(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为: 式中: ——检验评定段内各测点压实度的平均值; t(——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而变的系数;t(见附表B。 采用的保证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路基、 路面面层为95%; 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路基、路面面层为90%; S——检测值的标准差; n——检测点数; K0——压实度标准值。 路基、基层和底基层:K≥K0,且单点压实度Ki全部大于等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时,评定路段的压实度合格率为100%;当K≥K0,且单点压实度全部大于等于规定极值时,按测定值不低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K100 20 0.568 0.387 0.297 附录C 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 C.0.1 混凝土弯拉强度试验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应使用标准小梁法或钻芯劈裂法,试件使用标准方法制作,标准养生时间28d。按表7.2.2所列检查频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每工作班制作2~4组:日进度≥1000m取4组,≥500m取3组,<500m取2组。其它公路每工作班制作1~3组:日进度≥1000m取3组,≥500m取2组,<500m取1组。每组3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一个统计数据。 C.0.2 混凝土弯拉强度的合格标准 C.0.2.1 试件组数大于10组时,平均弯拉强度合格判断式为: fcs ≥ fr + K( 式中:fcs——混凝土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 (MPa); fr——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 (MPa); K——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C); (——强度标准差。 附表C 合格判定系数 试件组数 n 11~14 15~19 ≥20 K 0.75 0.70 0.65 当试件组数为11~19组时,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0.85 fr ,但不得小于0.80 fr。当试件组数大于20组时,其它公路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0.85 fr,但不得小于0.75 fr;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均不得小于0.85 fr。 C.0.2.2 试件组数等于或少于10组时,试件平均强度不得小于1.10 fr,任一组强度均不得小于0.85 fr。 C.0.3 当标准小梁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fcs和最小弯拉强度fmin中有一个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在不合格路段每公里每车道钻取3个以上ф150mm的芯样,实测劈裂强度,通过各自工程的经验统计公式换算弯拉强度,其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fcs和最小值fmin必须合格,否则,应返工重铺。 C.0.4 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附录D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D.0.1 评定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标准养生28d龄期的试件为准。试件为边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3件为1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D.0.1.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和地点分别随机制取试件。 D.0.1.2 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 D.0.1.3 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D.0.1.4 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以上者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D.0.1.5 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不少于4组。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应制取2组。 D.0.1.6 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和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2组。 D.0.1.7 应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生的试件,作为拆模、吊装、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D.0.2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标准 D.0.2.1 试件≥10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 Rn - K1Sn≥0.9R Rmin≥K2R 式中: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R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 S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MPa),当Sn<0.06R时,取Sn=0.06R; R——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MPa); Rmin——n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的值(MPa); K1、K2—— 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D。 附表D K1、K2的值 n 10-14 15-24 ≥25 K1 1.70 1.65 1.60 K2 0.9 0.85 D.0.2.2 试件<10组时,可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 Rn≥1.15R Rmin≥0.95R D.0.3 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附录E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E.0.1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系指在喷射混凝土板件上,切割制取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生至28d,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极限抗压强度,乘以0.95的系数。 E.0.2 双车道隧道每10延米,至少在拱脚部和边墙各取1组(3个)试件。 其他工程,每喷射50m3~100m3混合料或小于50m3混合料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1组。 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需重新制取试件。 E.0.3 喷射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标准 E.0.3.1 同批试件组数n≥10时 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值; 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0.85设计值。 E.0.3.2 同批试件组数n<10时 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1.05设计值; 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0.9设计值。 E.0.4 实测项目中,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附录F 水泥砂浆强度评定 F.0.1 评定水泥砂浆的强度,应以标准养生28d的试件为准。试件为边长70.7mm的立方体。试件6件为1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F.0.1.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随机制取,不得挑选。 F.0.1.2 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2组。 F.0.1.3 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可制取1组。 F.0.1.4 拱圈砂浆应同时制取与砌体同条件养生试件,以检查各施工阶段强度。 F.0.2 水泥砂浆强度的合格标准 F.0.2.1 同强度等级试件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F.0.2.2 任意一组试件的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5%。 F.0.3 实测项目中,水泥砂浆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附录G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评定 G.0.1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以规定温度下保湿养生6d、浸水1d后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为准。 G.0.2 在现场按规定频率取样,按工地预定达到的压实度制备试件。每2000m2或每工作班制备1组试件:不论稳定细粒土、中粒土或粗粒土,当多次偏差系数CV≤10%时,可为6个试件;CV=10~15%时,可为9个试件;CV >15%时,则需13个试件。 G.0.3 试件的平均强度 应满足下式要求: ≥Rd / (1-Z(Cv) 式中:Rd——设计抗压强度(MPa); Cv——试验结果的偏差系数(以小数计); Z(——标准正态分布表中随保证率而变的系数。 高速、一级公路:保证率95%,Z(=1.645; 其他公路:保证率90%,Z(=1.282。 G.0.4 评定路段内半刚性材料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附录H 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 H.0.1 评定路段内路面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个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进行评定。 H.0.2 按规定频率,采用挖验或钻取芯样测定厚度。 H.0.3 厚度代表值为厚度的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值,即: 式中:XL——厚度代表值(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 ——厚度平均值; S——标准差; n——检测点数; t(——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B。 采用的保证率: 高速、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面层为95%。 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面层为90%。 H.0.4 当厚度代表值大于等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则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来计算合格率;当厚度代表值小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见第7章各节实测项目表。 H.0.5 沥青面层一般按沥青铺筑层总厚度进行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分2~3层铺筑时,还应进行上面层厚度检查和评定。 附录I 路基、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 I.0.1 弯沉值用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仪测量。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1km)检查80~100个点,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测点。 I.0.2 弯沉代表值为弯沉测量值的上波动界限,用下式计算: lr= +Z(S 式中:lr——弯沉代表值(0.01mm); ——实测弯沉的平均值; S——标准差; Z(——与要求保证率有关的系数,见附表I。 附表I Z(值 层位 Z(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二、三级公路 沥青面层 1.645 1.5 路 基 2.0 1.645 I.0.3 当路基和柔性基层、底基层的弯沉代表值不符合要求时,可将超出 ((2~3)S的弯沉特异值舍弃,重新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差。对舍弃的弯沉值大于 +(2~3)S的点,应找出其周围界限,进行局部处理。 用两台弯沉仪同时进行左右轮弯沉值测定时,应按两个独立测点计,不能采用左右两点的平均值。 I.0.4 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要求的弯沉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I.0.5 测定时的路表温度对沥青面层的弯沉值有明显影响,应进行温度修正。当沥青层厚度小于或等于50mm时,或路表温度在20℃(2℃范围内,可不进行温度修正。 若在非不利季节测定时,应考虑季节影响系数。 附录J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 附表J-1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项工程名称: 所属分部工程名称: 所属建设项目: 工 程 部 位: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桩号、墩台号、孔号) 基本 要求 实 测 项 目 项 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实 测 值 或 实 测 偏 差 值 质 量 评 定 1 2 3 4 5 6 7 8 9 10 平均、代表值 合格率(%) 权值 得分 合 计 外 观 鉴 定 减分 监理意见 质量保证资料 减分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评分: 质量等级: 检验负责人: 检测: 记录: 复核: 年 月 日 注:机电工程的功能试验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是指功能或试验要求;实测值或实测偏差是指检查结果,即“通过”或“不通过”。 附表J-2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部工程名称: 所属单位工程: 所属建设项目: 工 程 部 位: (桩号、墩台号、孔号)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工单位 分 项 工 程 备 注 工程名称 质 量 评 定 实得分 权值 加权得分 等级 合 计 质量等级 加权平均分 评定意见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附表J-3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所属建设项目: 路 线 名 称 : 工程地点、桩号: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施工单位 分 部 工 程 备 注 工程名称 质 量 评 定 实得分 权值 加权得分 等级 合 计 质量等级 加权平均分 评定意见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附表J-4 建设项目(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段)质量检验评定表 项目名称: 路线名称: 起迄桩号: 完工日期: 施 工 单 位 单 位 工 程 备 注 工 程 名 称 实得分 投 资 额 质 量 等 级 加权平均分 评 定 意 见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附表J-5             工程汇总表 工 程 实得分 权值 加权得分 等 级 备 注 加权平均分 质量等级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附录K 路面横向力系数评定 K.0.1评定路段内的路面横向力系数按SFC的设计或验收标准值进行评定。 K.0.2 SFC代表值为SFC算数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值,即: SFCr= - S; 式中:SFCr ——SFC代表值; ——SFC平均值; S——标准差; n——检测点数; tα——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α)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采用的保证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为95%;其他公路为90%。 K.0.3 当SFC代表值不小于设计或验收标准时,按单个SFC值计算合格率;当SFC代表值小于设计或标准值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附录L 本规范用词说明 L.0.1 对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L.0.2 条文中应按指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如非必须按指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可参照……”。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条 文 说 明 1 总 则 1.0.1 目的 条文中进一步明确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使建设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包含的技术内容仍为公路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 1.0.2 适用范围 因交通部已专门制订了大中修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故本标准不再要求大中修工程参照执行。根据新修订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四级公路。本标准未明确提出城市道路及其他专用公路的适用性问题。 环保工程和机电工程的适用范围按各自有具体规定执行。 本标准的适用对象除仍维持原标准[JTJ 071-98]中的质量监督部门、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外,也适用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本标准从质量管理体制方面规定适用于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鉴定、抽查认定、自查自控等质量管理过程。 原98标准第1.0.7条对“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列了一些要求,考虑到这些内容多在近几年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行政法规中都有很多明确规定,本次修订不再列入。 1.0.3 与相关规范关系 本标准注意到了与相关规范的协调一致,但仍可能存在某些不一致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时一般应以本标准为准执行。新颁布的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如仍然出现不一致时,可参照新颁布规范使用。 本标准不能代替所有技术标准,故规定在公路施工、质量管理和检验评定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部颁和国家颁布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1.0.4 特殊工程 提出了执行本标准可能出现的技术争议和问题的解决办法。 本标准是强制性技术法规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但标准、规范是带普遍性的技术经验总结,对于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或考虑到地域、土质、水文等特殊情况和技术的发展,或因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在本标准中缺乏适宜的技术规定时,可以参照相关标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2 术 语 对本标准中出现的主要专用名词术语作了规定,参照国家标准GB 50300《建筑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其他有关公路工程专业名词术语,可参阅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别是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 3 工程质量评定方法 将原98标准第1.02、1.03、1.04、1.05等四条调整充实,单独列为一章,以进一步明确质量评定的内容、方法和程序。 3.1 一般规定 3.1.1~3.1.4 作为一般规定,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包括项目划分、质量评分和质量等级评定三部分。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取消了优良等级,与新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保持一致。 3.1.5 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过程中的作用和完成的工作,力求与新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保持一致,明确了本标准为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检测机构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过程中的依据。 3.2 工程质量评分 本节分别列出了分项工程质量评分方法、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方法,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方法按照新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计算。 3.2.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是建设项目质量评定的基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须在满足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的前提下进行。 本次修订增加了对分项工程中关键实测项目合格率和规定极值的最低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关键项目合格率不符合规定的90%或单点检测值超过规定极值时必须进行返工。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为此,路面结构层厚度中原“极值”改为“单点合格值”,仅用以计算合格率。 增加了机电工程关键项目合格率须达到100%的要求。 考虑到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的质量要求比土建工程更高,因此在正文规定了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的关键项目合格率不低于95%,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合格分数也相应提高到90分。 原标准中采用统计方法进行评定的路基路面压实度、弯沉值、路面结构层厚度、水泥混凝土抗压和抗弯拉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都作为关键项目。 压实度评定要点是:i)控制平均压实度的置信下限,以保证总体水平;ii)规定单点极值不得超出给定值,防止局部隐患;iii)规定扣分界限以区分质量优劣。 路面厚度是关系质量和造价的重要指标,既不能给承包商提供偷工减料的可能机会,又考虑正常施工条件下的厚度偏差情况,采用平均值的置信下限作为否决指标,单点合格值作为扣分指标。 分项工程的得分值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分项工程评分为分项工程得分值减去外观缺陷扣分和资料不全扣分。将原实测项目规定分改为权值,一方面与新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保持一致,另一方面解决了增加实测项目或实测项目不全时的评分问题。 1、基本要求具有质量否决权,经检查基本要求不符合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有人提出基本要求与计分应建立联系,但很难找出定量的联系途径。施工单位能否按基本要求施工,主要靠监理从严掌握。如施工单位对基本要求未严格遵循,在工程的质量指标上必然会有所反映,在计分和扣分上应该会有所体现。 2、实测项目合格率和得分的计算公式分列,一是明确合格率的计算公式,二是避免直接用合格率作为分值,概念和意义上更加清楚。 实测项目一般按合格率计分,但路基路面的压实度和弯沉值、路面厚度、水泥混凝土抗压和抗弯拉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指标采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评定。有关方法均列入附录。 3、有人提出外观扣分人为因素大,扣分值应作进一步细化。本次修订根据扣分细化要求在各章节进一步作了一些调整;存在某些人为因素的解决办法,一是检评人员要避免带入感情色彩,要客观公正;二是对某些外观缺陷判别有争议时,可先行试点,以期认识相对统一。 另外,评定时外观扣分检查应对全线、全部逐项进行全面的检查,而不仅仅是抽查。 3.2.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主要工程和一般工程分别给以2和1的权重,以期更加重视和保证主要工程质量。 3.2.3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新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对此作了重要修改,交工验收按施工合同段进行,增加了合同段质量的评定,本次修订规定按此计算即可。《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 施工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整个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即:      3.3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分款进行阐述。 3.3.1 由于近年来公路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质量意识普遍增强,相应的施工装备和施工技术也有了明显提高,对公路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经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将分项工程的合格标准提高到75分,对于机电工程和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的分项工程合格标准提高到90分。 原标准中“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查评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应无论是由谁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的质量等级重评问题。由于在交工验收时取消了优良等级,故将原“只可复评为合格”改为“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即在计算所属分部工程评分值时仅以该分项工程复评分值的90%参与计算。 4 路基土石方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技术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本标准及其他有关规范多数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及以下公路)分两档设定,鉴于新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4中提高了路基压实度指标,并把路基压实度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四级公路分为三档,所以本次修订也将路基压实度按三档设定,其他指标仍按两档设定。 4.1.2 98年标准规定的检查频率未区分按每xx延米和每xx平方米所定频率与车道数的关系,在文字表述中一律“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而按平方米定的频率是不需再按车道数增加检查数量的,故本次修订明确为只对按延米计的检查频率才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4.1.3 路基压实度指标需分层检测,强调确保分层压实质量;压实度指标可只按上路床的检查数据计分,以下层位的压实质量则由监理工程师按分区压实度要求检查控制,也可视情况按层合并计分。路堤压实的施工检查、监理认定,常碰到小样本数问题,当样本数小于10时,按数理统计的一定保证率时的系数可能偏大,分层压实质量控制可采用点点符合要求,且实际样本数不小于6个。 4.1.4 对服务区停车场和收费广场的土方工程提出了要求。 4.2 土方路基 4.2.1 基本要求要点 (1) 明确地表清理范围、内容和基底压实要求。 (2) 98标准规定了路基填料CBR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并严格规定了不得采用设计或规范规定的不适用土作为路基填料。鉴于标准执行中发现路床填料CBR值不一定均能满足规范要求,部分地区的高塑限高液限土规范规定不能使用,而又难于寻找替代填料,实际上是在“违背基本要求”下使用这些不适用填料,说明本条规定不尽合理,故本次作了修改,仅强调“路基填料应经认真调查试验合理选用,并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规定。” (3) 为切实控制好路基分层施工,对填方路基应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 (4) 强调施工过程的表面排水和临时排水系统。 (5) 本款为新作补充,以利环保和景观。沿河路基弃方不当,会阻碍河道水流,施工中必须严加控制,防止发生此种不利情况。 4.2.2 实测项目修订 (1) 压实度分区划分,引入路基施工规范的“路床”和“路堤”概念,并与其一致。 (2) 压实度检查频率原为每2000m2每压实层4处,考虑到其他检查项目均按200延米确定检查数量,故对压实度检查频率也改为按延米计的检查数量。 (3) 纵断高程的允许偏差的负值作了一定调整,其检查频率改为每200m测4个断面。 (4) 平整度,由于筑路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平整度质量随之有了明显提高,98年标准修订时对路基及路面各结构层的平整度都作了相应提高。 (5) 根据新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注(规定压实度代表值(下置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值,可保证压实度的总体质量。为避免局部压实度不足导致路面损坏,规定单点极值不得小于规定值减5个百分点;小于规定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应按其占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扣分值。如不提高总体压实水平,其代表值难以满足规定值要求。 (6) 表列上下路堤的压实度规定值为90%,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工程中,对于较好的、含水量合适的路基填料,压实度90%要求偏低,这是路面产生工后沉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应作适当提高。当压实度要求涉及多种相关规范,需要协调确定。本次修订仅以表注形式提出,即“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表列上、下路堤90%的压实度规定值可提高到93%。”以确保路基压实质量。 另外应注意,《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 013-95)中路基压实度的表注“②当其它等级公路修建高级路面时,其压实度应采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规定值。”已列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 注⑤规定对于特殊干旱、潮湿地区或过湿土以及铺筑中、低级路面的三、四级公路路基,可按路基设计、施工规范规定并采用适合这些土的压实度标准。 4.3 石方路基 4.3.1.1 提出开炸石方工艺必须保证边坡安全、稳定的基本要求,这在实际上限制采用大爆破施工工艺。 4.3.1.2 提出修筑填石路堤的基本工艺。由于填石路堤难以检测压实度或固体体积率。为确保其施工质量,必须强调施工工艺。即逐层水平填筑、边坡码砌应稳定整齐、限制层厚、限制石块尺寸、填石空隙用石碴石屑嵌压稳定、从严限制上下路床填料和石料尺寸等。为定量检验填石路基的压实质量,结合一些地方的经验提出压实要求,即压至填筑层顶面石块稳定和使用18t以上压路机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 4.3.2 表中压实度规定值为“层厚和碾压遍数符合要求”。此种要求应通过试验路段进行确定。鉴于现行路基设计、施工规范尚未定出标高差异要求,而有些地方实际上已采取此种控制措施,其标高差控制为不大于2mm或5mm。为从严要求,确保质量,亦可试用振压两遍标高差不大于2mm控制,并注意加强观测,及时总结修正。表中纵断高程和平整度的要求较土方路基有所降低。边坡平顺度在石方路基施工中易被忽视,作为实测指标与边坡坡度一并进行检查,以提高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 4.4 软土地基处理 4.4.1 软土地基处治技术发展很快,择其常用方法合并列出,按不同处治措施分款列出基本要求。 4.4.1.8 路堤沉降速率是软土地基路基施工的一项行之有效的重要监控指标,故新增本款规定。 表4.4.2-1至表4.4.2-5 (1) 分别列出不同技术措施的实测项目表。 (2) 换填地基和反压护道未提出实测项目,其质量检控与填筑路堤基本相同,可一并列入土方路基分项工程。 (3) 表4.4.2-4为碎石桩和砂桩的共用实测项目表。 4.5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4.5.1 基本要求 对土工合成材料的质量、铺设、固定、张拉、接缝搭接等提出了基本要求。 4.5.2 实测项目 分加筋工程、隔离工程、过滤排水工程和防裂工程等分别提出实测项目表。 5 排水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2 排水沟按其用途分为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按材料和结构则主要为土沟和浆砌两类。本条阐明4.5节和5.6节按材料和结构列出相应工程的质量要求。 5.1.3~5.1.5 有关的排水工程的质量要求,为避免重复本章未单独列出,指明可按照本标准相关章节所列标准进行评定。 5.2 管节预制 为便于查阅,将原标准中相关内容移至本节。 5.3 管道基础及管道安装 5.3.1 基本要求中对管道基础、管道接口、管道安装和抹带等提出了重点要求。 对设计要求防渗漏的管道,为检验管道安装后管节之间的连接是否紧密,管节有无破损,必须在沟槽回填前进行渗透试验,必须确认排水管道昼夜渗漏量在规定值以下。 5.3.3.3 增加抹带接口外观的要求,应光洁密实,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 5.4 检查(雨水)井砌筑 5.4.2 表5.4.2井盖与相邻路面高差的规定值-2, -5和-5,-10。意指其高差应做到-2mm到-5mm和-5mm到-10mm的规定范围之内。 表5.4.2注,井盖必须低于相邻柔性路面,改为低于相邻沥青路面。 增加对井底高程的要求。 5.4.3 外观鉴定的减分幅度1~5分,幅度过大,难以合理掌握,改为减1~2分。 5.5 土 沟 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质量要求相同。沟底纵坡改为高程,更容易直接控制。 5.6 浆砌排水沟 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质量要求相同。浆砌片石和混凝土预制块沟等的质量要求也相同。沟底高程由(50mm调整为(15mm。 5.7 盲 沟 5.7.2 沟底纵坡改为高程,允许偏差调整为(15mm。 5.8 排水泵站 5.8.1 增加基底土壤不允许扰动和水泵安装牢固的要求。 6 挡土墙、防护及其他砌筑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大型挡土墙的划分及作为分部工程评定的规定,仅适用于砌体挡土墙。大型挡土墙可视具体情况,划分为基础、墙身等分项工程进行评定。 6.1.2 本条所列挡土墙或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由几部分组成,规定其按子分部工程评定,以便划分分项工程,使评定更加具体。 6.1.3 明确钢筋混凝土挡土墙或构件,均应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 6.2 砌体挡土墙 6.2.2增列了竖直度或坡度检查项目,以控制墙体的倾斜程度。对表面平整度检查应沿竖直方向和墙长方向进行检查。 6.3 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6.5 桩板式挡土墙、6.7 抗滑桩 均为新增加的内容,也是工程中常用的防护结构。6.3及6.5节参照公路挡土墙设计和施工规范报批稿编制,6.7抗滑桩则以灌注桩为基础,结合抗滑桩特点编制。 6.4 锚杆、锚定板和加筋土挡土墙 6.4.1 锚杆、锚定板挡土墙为新增内容,后者因与加筋土挡土墙相似,因而共同作为一节。 6.4.2 增加了有关筋带、锚(拉)杆、面板预制等实测项目表。在面板安装实测项目表中,增加一项相邻面板平整度检查项目。在挡土墙总体实测项目表中,增加一项肋柱间距检查项目。 6.6 墙背填土 6.6.1新增加的一节,参照相关技术规范编制,适用于下挡墙。 6.6.2为避免碾压施工对挡土墙的损害,规定了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挡土墙墙背1m范围内的填土压实度为90%。 6.8 挖方边坡锚喷防护 6.8.1将原来的锚喷支护改为现在这个名称,更为确切,同时增列了对材料的要求。为保证防护效果,对预应力锚索非锚固段套管安装位置也提出了要求。 6.8.2增加锚孔深度、砂浆强度和锚杆(索)间距3个检查项目,以保证锚固效果和锚杆相对位置。锚索张拉力、张拉伸长率和断丝滑丝数是为预应力锚索增列的。 6.11 导流工程 6.12.2 实测项目中断面尺寸一项修改为不小于设计,因断面不应被削弱。 7 路面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7.1.2 如同路基工程,增加了对二级公路检验评定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和对检查频率明确按m2或m3或工作班设定的除外。 7.1.3 各类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度评定方法同路基,采用压实度的平均值的代表值(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评定结构层的总体压实质量,规定单点极值避免局部压实不足。规定扣分界限以体现质量水平。 7.1.4 中级路面、垫层和联结层本标准未列单独章节,可参照相同材料的其他结构层要求进行检验评定。 7.1.5 采用3m直尺方法检验各结构层平整度时,以最大间隙作指标,按尺数的合格率计分。 7.1.6 本次修订增加了沥青路面表面渗水系数的技术要求。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渗水系数在路面成型后立即测定,并进行渗水试验,每个测点进行5次平行试验,并计算5个测点的平均值为该点的代表值计算合格率,参与质量评定。 7.1.7 路面各结构层厚度是关键实测指标,当代表值的偏差超过规定值时,则该分项工程为不合格工程,而不只对厚度检查项目评为零分。原“极值”改为“单点合格值”,是为了与不允许超过的“极限值”相区别。 7.1.8 路面各结构层的材料要求和配比控制是保证结构层内在质量的重要因素,在各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中一般均未列出,而归入基本要求。主要原因是,材料和配比控制的试验内容较多,为避免冲淡规定分值,难以一一罗列,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提交真实齐全的自查资料。 7.1.9 多年来,透层油多采用乳化沥青,而据反映,乳化沥青透入性能极差,起不到透层油的作用,导致沥青路面产生唧浆等病害,故新增本款规定。明确:路面基层完工后,应按时浇洒透层油或铺筑下封层,以利防水,保护基层免遭施工车辆损坏;对透层油选用规定了一定的渗透深度,杜绝选用渗透性能不良的沥青做透层油,杜绝透层油上还需撒料的不合理作法。 7.2 水泥混凝土面层 7.2.1 基本要求 (1) 基层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水泥混凝土面层的使用质量和寿命。写上这一款,目的是防止出现在某些客观因素影响下,企业为了经济效益或工期目的,以忽视基层质量的错误思想来指导施工,而把它作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检查的重要环节。 (2) 第7.2.1.4 款针对施工现场种种原因或水泥强度不稳定或储存堆放条件差、时间过长,影响水泥强度的可能情况,施工单位不注意会造成水泥混凝土路面质量波动,达不到施工配合比设计的要求。 (3) 目前不少施工单位对接缝填缝料采用普通沥青灌注,保证不了应有的作用,由于切缝造成了混凝土板的临空面,在车轮的反复作用下,此处易被压碎、开裂,造成病害,故列入基本要求。 (4) 部分施工单位对接缝的位置规格不重视,有纵缝的拉力杆、横缝的传力杆随意被取消的现象,这是不妥的,应列入基本要求。 (5) 第7.2.1.6和7.2.1.7款列出抗滑要求,也照顾到城市道路的需要。 7.2.2 实测项目 (1)抗弯拉强度、板厚、平整度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重要质量指标,列入前三位。抗弯拉强度与板厚的负误差会严重影响使用寿命。把板厚的负偏差控制在平均值-5mm和单点极值-10mm内,是考虑到板厚的重要性,防止板厚不足造成严重损坏。 (2)对于平整度,用3m直尺检查精度低,故列入了平整度仪检测IRI和(的内容,取消了3m直尺检查方法。大型滑模摊铺机施工工艺,对平整度有很大提高,平整度的规定值也应作相应提高,此次修订为IRI不小于2.0m/km,(不小于1.2mm。 (3)表7.2.2构造深度原只有低限值,大家普遍反映构造深度并不是越大越好,因此修改为“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般路段不小于0.7且不大于1.1,特殊路段不小于0.8且不大于1.2;其他公路一般路段不小于0.5且不大于1.0,特殊路段不小于0.6且不大于1.1。” (4) 关于纵断高程和板厚允许误差协调性问题,标准修订过程中考虑了各结构层高程、平整度和厚度偏差的相互关系,定出了合理的允许误差。有种意见提出加大面层纵断高程允许误差值,假定基层高程为-10mm,厚度也为-10mm,则面层高程满足不了(10mm的要求。这是极差集中于一处并恰好又被检测出来所致,其出现的可能很小,在面层的正常施工中完全可以避免。 7.2.3 外观鉴定 (1) 混凝土板的断裂属路面质量不合格问题,应该是不允许出现的,多数施工单位均作返工处理。但据国内外资料,个别断板尚难以避免,故列为允许2‰及4‰板块断裂,超过则要减分。 (2) 混凝土板表面脱皮、印痕、裂缝(未达断板程度)、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纹理深度不足、填缝不饱满等系常见病害,属于施工马虎造成,影响美观、行车安全和使用寿命,应作减分处理。 7.3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 7.3.1.1 各种矿料质量是沥青路面质量的基本保证,矿料质量不能完全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屡见不鲜,应予从严要求。 7.3.1.2 新增内容 马歇尔稳定度、混合料级配、沥青含量是重要控制指标,但因沥青混凝土的实测项目已多达9项,不宜再做增加,且实际施工中材料质量均按施工规范进行控制检查。故此次修订在基本要求中明确这三项指标为关键指标,其检查合格率不应小于90%。 7.3.2 实测项目 (1) 压实度:按照新修订的《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规定,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的压实度可以从试验室标准密度、最大理论密度和试验段密度三个指标可选择1个或2个标准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并以合格率低的标准作为质量检验评定结果。 (2) 平整度:列出了IRI、(和3m直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用)三个指标的规定值,考虑到机械化施工发展现状和各地对平整度的重视,对平整度指标作了适当的从严要求。 (3) 弯沉值:由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路基较高、路面总厚度较厚,非不利季节的变沉测定结果的季节影响不会有一般三级公路的路基填土不高和路面总厚不大时那样显著,确定季节影响系数时应予慎重考虑。由于沥青层较厚,温度影响比较明显。 (4) 抗滑:列出了摩擦系数和构造深度两种指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交通量大,且为渠化交通,应注重路面结构的抗滑问题,以策安全。 鉴于目前自动化检测设备的广泛应用,本次修订吸收了其他规范修订研究项目的成果,增加了沥青路面横向力摩擦系数的评定方法,以适应现实之需要,使得对沥青路面抗滑性能进行较为科学、准确的评定。 (5) 厚度: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沥青面层多为2~3层铺筑,下面层厚度的变异性较大,验收时不作特殊要求,但施工单位和监理应从严予以控制。沥青层厚度是关键质量指标,也与施工单位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基层的平整度和纵断高程控制得越好,沥青层的厚度就越易得到合理控制。表中规定了沥青面层总厚度和上面层厚度要求,其他公路的厚度允许偏差以总厚度计。由于普遍反映厚度取芯点过密,所以降低了检查频率。 7.3.3 外观鉴定 7.3.3.1 沥青路面表面均匀性是施工的难点之一,关系到路面的使用质量、使用寿命和整体美观,如发现本款所列外观缺陷超过规定值时,应予扣分。 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受半刚性材料特性所决定,设计上又难以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来完全避免。在检查评定时,如发现此种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需作及时灌缝处理。 7.3.3.2~7.3.3.3 沥青面层接荐或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实践表明,面层接荐不好或与构筑物相接不顺,易造成路面不平、裂缝和积水现象,发现此类缺陷,应予扣分。 7.4 沥青贯入式面层(或上拌下贯式面层) 7.4.1 基本要求 7.4.1.2 本款目的是为突出各种材料规格和用量的重要性。严格控制材料规格和用量是施工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重要内容和保证路面质量的基本要求。 7.4.2 实测项目 (1) 平整度指标列出了IRI、(和3m直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用)三个指标的规定值。 (2) 弯沉值是路面综合质量的重要指标,由于贯入式路面的内在质量难以定量控制,弯沉指标则更显其重要意义。 (3) 厚度:考虑到设计厚度的差异,其允许偏差以设计厚度6cm为界,分别按厚度的百分率和厚度不足的毫米数控制。 (4) 检查项目中,未列压实度指标,主要原因是标准值和工地检验密度不易准确确定。 7.4.3 外观鉴定 (1) 7.4.3.1 控制外观缺陷,力求外观均匀致密。 (2) 7.4.3.2和7.4.3.3 目的在于保证压实质量,减少和避免路边病害。 7.5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本节说明可参见7.4沥青贯入式面层的有关条文说明。 7.6 ~ 7.12 各类基层、底基层 列入标准的基层,底基层结构类型为当前常用和考虑今后发展的典型结构,并根据其材料特性、施工要求、质量标准等作了合理归并。对于现有道路及有些地区仍在采用的手摆片石和泥结碎石等类结构,由于其性能缺陷,不宜用于等级较高的公路工程,故本标准未予以列入。 编入的结构类型为: 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 基层、底基层 水泥土 基层、底基层 石灰土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 基层、底基层 石灰土 基层、底基层 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基层、底基层 石灰粉煤灰土 基层、底基层 级配碎(砾)石 基层、底基层 填隙碎石(矿渣) 基层、底基层 同种材料的基层、底基层的内容除实测项目的质量要求有所差别外,其他基本相同,为应用方便和避免重复,均按上述材料和结构合并予以阐述。有人提出采取上述方式合并后的内容还有些比较相近,建议进一步合并。但考虑到应用习惯和应用方便,仍按此种合并,未作修改。 (1) 基本要求:各类材料的基层、底基层从原材料质量、配合比控制、铺筑、压实和养生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基本要求。 (2) 实测项目: ( 柔性结构弯沉检测虽是一项检测面广的指标,但从严控制压实度和厚度后,强度均可符合要求。半刚性结构因有强度指标控制,且难以合理确定测定龄期,故未作检查规定。 ( 纵断高程、厚度、平整度三项指标,各结构层次自下而上存在着密切联系,只有从路基开始,逐层从严控制,才能确保面层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为确保结构层厚度,纵断高程只允许较小正值,规定了负值高限;厚度则控制负值高限。 ( 水泥土、石灰土和石灰粉煤灰土等细粒土类结构,本身抗干缩裂缝和抗温度收缩能力差,不适于用作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基层,实测项目表内相关内容均未列入。 ( 压实度是最重要指标,权值高。压实度的平均值的代表值大于等于规定值,且全部测定值大于等于代表值的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时,可得规定的满分;大于极值,小于代表值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的测点,按其占总检查点数百分率计算扣分值;代表值或极值低于相应规定值时,则该路段的压实度为不合格,评为零分。 ( 厚度代表值必须满足要求,单点极值超过规定值时,按其占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扣分值。 ( 水泥土和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的抗压强度,表列规定值为2.0~3.0Mpa和3.0~4.0Mpa,意指配合比设计时的强度取用范围。检查评定时一定会有部分数值超过高限值,这是允许的。针对某一具体路线或路段,设计单位应提出一个特定的强度要求值,而不是一个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和监督检查则按该特定值进行配比设计、质量监控和验收评定。 关于水泥稳定类材料强度评定,在实际使用本标准98版时,有的单位为了保证水泥稳定材料的强度而不控制其上限,导致路面开裂严重,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拱涨现象,需要引起重视。因此在进行水泥稳定材料强度检验评定时,除了要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外,各地还应该根据当地经验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水泥稳定材料强度评定的上限控制标准,防止水泥稳定基层发生开裂。 7.13 填隙碎石(矿渣)基层和底基层 7.13.1 基本要求中规定填隙碎石的主要工艺内容和材料要求。 7.13.2 实测项目表7.13.2中固体体积率是控制结构层压实度的指标,通过分析材料组成及其相应的相对密度计算确定。 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弯沉值检查项目,以利增加对柔性基层的质量监控。 7.14 路缘石铺设 增加对现浇路缘石的相关质量要求和实测项目。 8 桥梁工程 8.1 一般规定 与原标准比较,主要作了以下改动: 1 中桥改为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进一步明确了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对复杂工程如互通立交可设立子分部工程,以便于评定。 2 原标准中基础及下部构造划分,涉及以后各节的内容,在本节予以删除。 3 不属于实体工程中的永久构(部)件,如模板、支架、拱架、顶推台座、导梁、转动设施、猫道等施工应用设施不进行评定,其质量标准应根据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严格掌握,确保实体工程质量。 4 拱圈变形监控对保证拱圈成拱线形,避免质量和安全事故是一项重要措施,施工时必须予与重视,因此提出进行变形监控的要求。 5删除原标准中有关质量评定的内容。 8.2 桥梁总体 8.1.2.1荷载试验是检验桥梁受力性能和承载能力是否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最有效手段,试验结果可以反映桥梁的综合施工质量。故对特大桥梁或结构复杂桥梁增加进行荷载试验的要求。 8.1.2.2桥面中线偏位允许偏差由原10mm放宽至20mm,明确了桥头高程衔接的检查方法。 8.1.2.3取消了桥头跳车的外观减分,因已有桥头搭板分项工程。栏杆、灯柱、缘石等的线形对桥面景观影响突出,增加相应的外观减分。 8.3 钢筋和预应力筋加工、安装及张拉 8.3.1钢筋加工及安装 8.3.1.1增加了安装时必须保证钢筋根数的要求,使结构中钢筋数量不少于设计数量。 8.3.1.2表8.3.1.2-1项次2(及表8.3.1.2-3项次2)中的箍筋、横向水平钢筋和螺旋筋的间距,其允许偏差均改为±10mm,更符合施工的实际情况。表8.3.1.2-2项次3的允许偏差改为15mm,以便与项次2的允许偏差配合。 8.3.2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 为简化评定,将预应力筋制作、张拉和后张孔道压浆合为一个分项工程,对有关后张孔道压浆的规定列在基本要求中。 8.3.2.1 增加了单根钢筋不允许断筋或滑移的要求;同时规定孔道压浆所用水泥浆的性能亦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因为水泥浆不仅需要强度,其各项性能(如泌水率、膨胀率、稠度等)指标的优劣,对保证压浆的密实性、防止出现空洞也非常重要。 预应力筋张拉时混凝土的龄期对结构构件的后期变形影响大,施工中不能保证混凝土的强度与龄期同步增长,在基本要求中强调强度、龄期同时符合设计要求。 8.3.2.2 张拉应力值规定为符合设计要求。张拉伸长率首先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时按施工规范定为±6%,且其权值定为3,这是因为张拉伸长率与张拉应力值同样重要。 8.4 砌 体 本节中“宽缝”是指缝宽超过一般宽度的砌缝,一般砌缝宽度随所用材料不同而不同,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第13.3和13.4节有关规定。 8.4.1 基础砌体 8.4.1.2 轴线偏位的检查方法和频率规定为“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两点”,这两点是指纵、横轴线与边沿的交点。 8.4.2 墩台身砌体 8.4.2.2 墩台身砌体的轴线偏位允许偏差由原10mm放宽至20mm。 8.4.3拱圈砌体 8.4.3.1 为使砌块正面受压,要求拱圈的砌缝垂直于拱轴线。 8.4.3.2 拱圈的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检查项目增加了极值要求,以控制偏差过大。 8.5 基 础 本次修订将所有基础类的分项工程归为一节。 8.5.1扩大基础 8.5.1.2全站仪使用越来越普遍,原标准规定用“经纬仪测量”的项次,本次修订均改为“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测量”。另外,原则上本标准规定采用的检测仪器均可用精度更高的仪器替代(其它节类似修改,不再说明)。 8.5.2钻孔灌注桩 8.5.2.1由于钻孔灌注桩是地下隐蔽工程,施工中往往会存在一些质量缺陷,故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对钻孔灌注桩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进行无破损检测,重要工程或重要部位的桩宜逐根进行检测,甚至钻芯检验,这是非常必要的,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至于对所有的桩是否逐桩检测,还是应以工程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因检测数量的多少涉及到费用问题。 8.5.2.2孔径系指成孔直径,孔径不得小于设计桩径。孔底的沉淀厚度首先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未规定时则按施工规范的要求执行。 钻孔倾斜度、孔径、孔深和沉淀厚度的检查可参考《公路施工 手册 华为质量管理手册 下载焊接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ld手册下载 》桥涵介绍的方法,鼓励采用技术先进、精确可靠的仪器进行检测。 8.5.2.3对经无破损检测的桩,虽有少量轻微缺陷(如按A、B、C分类中的C类桩),经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的,应减分。 8.5.4沉桩 8.5.4.2表8.5.4.2-2中项次2将桩尖高程和贯入度列为关键项目,是因为这两项指标在沉桩施工中非常重要。 按施工规范的要求,除一般的中、小桥沉桩工程有可靠的依据和实践经验可不进行试桩外,其他沉桩工程在施工前,均应先试桩,以确定沉桩工艺和检验桩的承载力。沉桩施工时,对桩尖高程与贯入度的控制,施工规范亦已有明确规定,在施工中当实际桩尖高程和贯入度有出入时,应按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5.5地下连续墙 8.5.5.1增列了两条要求作为基本要求,明确混凝土材料和灌注水下混凝土前成槽必须达到的质量标准。 8.5.7双壁钢围堰 新增加的内容。本标准所指双壁钢围堰系指设计为永久受力结构的围堰,其制作拼装作为一个分项工程。 8.5.7.1为了切实保证焊接制作的质量,对焊接操作的人员,要求必须具有相关的资格且应有上岗证。 8.5.7.2焊缝的质量及水密试验是保证钢围堰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前提,故将其列为关键项目。 8.5.8沉井或钢围堰的混凝土封底 是本次修订新增加的内容。因沉井或钢围堰的混凝土封底是否成功,对后续工程的施工至关重要,故作为一个分项工程来对待。 8.5.10大体积混凝土结构 原称大体积构件,现改为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是指大跨径桥梁的大型基础、大型承台和大型锚碇等结构。 8.5.10.1.大体积混凝土的材料配合比与一般混凝土的配合比有所不同,如需采用低水化热的水泥,并可能掺加粉煤灰等混合材料,以满足其特殊要求。 施工技术规范规定了混凝土内的最高温度及内外温差的控制值,施工时应严格执行。 8.6 墩、台身和盖梁 8.6.2墩、台身安装 8.6.2.1增加了墩、台身预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的要求,同时对接缝胶结材料和密实性作了要求。 8.6.3墩、台帽或盖梁 8.6.3.2表8.6.3.2对原标准的有关项次作了调整,增加了顶面高程和支座垫石预留位置两项的允许偏差。 8.6.4拱桥组合桥台 8.6.4.1增加了对地基强度的要求。 8.6.4.2 组合桥台一般应用在软土地基上,易出现后倾,为限制沉降缝宽度变化过大,台身后倾率由1/150调整为1/250。 8.6.5台背填土 新增加的内容。桥头的跳车是带有普遍性的质量通病之一,而造成跳车的主要原因是台背填土产生了较大的沉降,因此将台背填土列为一分项工程,是强调必须加强对其质量的控制。 8.6.5.1为保证碾压效果,分层的厚度宜适当小于一般路基的分层填筑厚度,并应充分碾压。 8.6.5.2按不同等级的公路分别规定其压实度的要求。 8.7 梁 桥 8.7.1预制安装梁(板) 8.7.1.1增加了支座底与垫石顶须密贴的规定,即支座不能产生脱空现象,否则梁(板)应重新安装。 8.7.1.2表8.7.1.2-1对原标准有关项次进行了适当调整。删去了跨径和支座表面平整度两项,增加了断面尺寸的要求。项次6是指有模板的砼表面的平整度,并非指梁(板)顶面平整度。 8.7.2就地浇筑梁(板) 8.7.2.1对就地浇筑梁(板)所使用的支架模板,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是施工中非常重要的因素,故将其列入基本要求。 8.7.2.2表8.7.2.2项次4中的断面尺寸做了适当调整。 8.7.4悬臂施工梁 8.7.4.1梁体出现裂缝是悬臂施工常见的问题,为限制裂缝宽度,查明开裂原因,消除隐患,故在基本要求中增加了相关规定。 8.7.4.2表8.7.4.2-1和表8.7.4.2-2中,检查方法和频率一栏改为要求对每个梁段进行检查。 8.7.4.3为方便应用,本条(2)修改为:每孔出现两处及以上明显错台(≥3mm)时,减2分。 8.8 拱 桥 本节纳入了原标准中有关拱桥的内容,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增加及补充。近年来虽有钢拱桥建成,但数量很少,条件还不成熟,故本次修订时未编制相关评定标准。 8.8.1 就地浇筑拱圈 8.8.1.1就地浇筑拱圈一般用于跨径不大的钢筋混凝土拱桥,据此补充有关支架和施工顺序的要求。 8.8.1.2在实测项目中增加了拱宽的检查。 8.8.2 拱圈节段的预制 8.8.2.2原预制拱圈节段的检查项目轴线偏位改为平面度。断面尺寸的宽度及高度允许偏差由原+5,-10改为+10,-5,以减少断面削弱程度。 原桁架拱杆件的检查项目轴线偏位改为杆件旁弯。 8.8.3 拱的安装 8.8.3.1为避免对结构受力的不利影响,应查明杆件或节点开裂原因。同时增加合龙段两侧高差的限制,以利于拱的线形。 8.8.3.2对称接头点的反向高差对拱的稳定是极不利的,表8.8.3.2-1及8.8.3.2-2中对此列出极值限制,任一检查点不满足极值要求,该分项工程即为不合格。 8.8.4.2由于半个拱整体施工,而且高程可调,因此拱顶面高程允许偏差比用其他方法施工的拱控制更为严格,仅列出+20,且不与跨径联系。 8.8.5 劲性骨架混凝土拱 8.8.5.1原标准的劲性骨架加工与安装,分解成为加工以及安装两个分项工程,并各增加了焊接质量的检查项目。 8.8.5.2对称点高差中增加了极值的要求,参见第8.8.3.2款说明。 8.8.6 钢管混凝土拱 原标准的钢管拱肋制作与安装,分解成为制作以及安装两个分项工程。 8.8.6.1为控制成拱的质量,增加钢管拱肋节段制作、安装过程及管内混凝土的施工要求。 8.8.6.2对称点高差增加了极值的限制要求,参见第8.8.3.2款说明。对射线探伤比例,首先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若设计未作规定,由于射线探伤的成本高、操作程序复杂、检测周期长及适应性差,其比例可按焊缝条数进行抽样检查,并应不少于1条,本标准均相同,不另说明。 8.8.7 中下承式拱吊杆和柔性系杆 把原标准吊杆安装改为吊杆的制作与安装,增加了吊杆长度的检查项目和吊杆拉力极值的限制要求,补充了柔性系杆的检查项目。 8.9 钢 桥 本节适用于除本标准第8.10和8.11节以外的常规钢梁桥,内容包括钢梁的制作、防护和安装等分项工程的标准。 8.9.1钢梁制作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和一些斜拉桥、悬索桥的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经验编制编制。 8.9.1.1钢梁(梁段)元件种类较多,没有专门列出检查项目,但亦应进行检查,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梁段的试组装是保证工地安装质量的重要手段,验收必须合格,故在基本要求中列出。 对钢梁(段)的制作,监理工程师应到厂进行检查。 8.9.1.2 高强螺栓扭矩允许偏差是指采用退扣法检查的偏差,本标准均相同,不另说明。 8.9.2 钢梁防护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已建成的钢斜拉桥、悬索桥的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经验编制。 8.9.2.2 实测项目除锈清洁度、粗糙度、附着力具体检查方法参见GB/T8923-88、GB/T13288-91、GB3505-2002、GB/T9286-88等标准。 对箱梁段工厂防护涂装,监理工程师应到厂检查。梁段的现场工地防护,也必须坚持按同一标准执行。 8.9.2 钢梁安装 原标准中钢梁的安装与防护为一个分项工程,修订后拆分成两个分项工程。 8.9.3.1 梁的应力与施工过程有关,故规定应按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安装。 8.10 斜 拉 桥 原标准有关斜拉桥的内容较少,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故本节修订以增加内容为主。本节由原来的3个分项工程扩充为11个分项工程,所增加的内容主要是与钢斜拉桥和结合梁斜拉桥有关的分项工程。 我国已建几座钢管混凝土斜拉桥,实践经验还很少,其评定标准有待今后补充。 8.10.1混凝土索塔 索柱、横梁各作为一个独立的分项工程,并把原标准中的断面细化为外轮廓尺寸和壁厚两项,分别规定其允许偏差。 8.10.2 平行钢丝斜拉索制作与防护 新增加的内容,平行钢丝斜拉索是目前最常用的斜拉索类型。至于平行钢绞线拉索,由于都是工厂化生产,而且不需监理工程师到厂检验,因此不必专门编制评定标准,工厂生产有合格证即能使用。 8.10.3 混凝土斜拉桥主墩上梁段的浇筑 新增加的内容。鉴于在主墩上的梁段,基本上属于有支架的施工,对箱形梁段直接引用梁桥相关评定标准。肋板式截面的梁常在双索面斜拉桥上采用,而且日益增多,因此也列出该类截面梁的质量标准。 8.10.4 混凝土斜拉桥梁的悬臂施工 8.10.4.1 索力和高程调整是斜拉桥施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项目,其调整依据之一就是施工控制的结果,因此增加了相关要求。 8.10.4.2 索力检查增加了极值的限定,任一拉索的索力不满足该项要求时,必须进行调整,否则该分项工程即为不合格。悬臂浇筑中增加了横坡检查。 8.10.5 钢斜拉桥的箱梁段制作 新增加的内容,国内已有一些钢斜拉桥,如南京长江第二大桥、军山长江公路大桥、润阳长江公路大桥北汊大桥相继建成。本条参照这些桥的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经验编制。 8.10.6 钢斜拉桥箱梁段防护涂装和合龙后工地防护涂装 直接引用第8.9节的相关内容。 8.10.7 钢斜拉桥箱梁段的拼装 新增加的内容,分为支架安装(主墩附近或边段)及悬臂拼装两部分,分别列出检测项目。索力检查项目中列出了极值要求,参见第8.10.4.2款说明。 8.10.8 结合梁斜拉桥的工字梁段制作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一些特大桥的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 8.10.9 结合梁斜拉桥工字梁段防护及合龙后工地防护 直接引用第8.9节的相关内容。 8.10.10 结合梁斜拉桥工字梁段的悬臂拼装、8.10.11结合梁斜拉桥的混凝土板施工 将原标准的结合梁斜拉桥分为梁段悬臂拼装及混凝土板施工两个分项工程,同时增加了索力极值的要求和横坡检查,索力极值的要求参见第8.10.4.2款说明。 8.11 悬 索 桥 近年来,国内已建成多座大跨度悬索桥,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检验,为本节修订提供了基础。本节列出工程中常用的检验项目标准,较原标准内容大大增加,由原来的6个分项工程(不计支座)扩充为16个分项工程。所增加的内容主要是有关构件制作和防护的分项工程。 8.11.1 混凝土索塔 原标准斜拉桥索塔与悬索桥索塔合在一节,本次修订把悬索桥索塔归到悬索桥中,把原断面检测项目细化为外轮廊尺寸和壁厚两项,分别规定了其允许偏差。 8.11.2 锚碇锚固体系制作 新增加的内容。分为预应力锚固体系和刚架锚固体系两种,参照一些悬索桥的专项质量评定标准编制。 8.11.3 锚碇锚固体系安装 8.11.3.1预应力锚固系统中,已把预应力锚索的张拉与压浆作为单独的分项工程,因此在基本要求及实测项目中,删去相应的条款和检查项目。 8.11.3.2 列出了前锚式预应力锚固系统实测项目,拉杆式刚架锚固系统安装的检查项目增加了刚架安装锚杆之平联高差一项。 8.11.4 锚碇混凝土块体 8.11.4.1 混凝土锚碇通常为大体积混凝土构件,根据以往经验,必须注意两方面,一是控制锚碇混凝土内部最高温度和内外温度差,防止开裂,必须分块、分层浇筑;二是混凝土应有良好的防渗性能,防止水渗入锚体内。据此在基本要求中增加相应的规定。 8.11.5 预应力锚索的张拉与压浆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一些悬索桥的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 8.11.6 悬索桥索鞍制作 新增加的内容,分主索鞍和散索鞍。参照一些悬索桥的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 8.11.7 索鞍安装 8.11.7.1主索鞍在安装时,一般留有预偏心位移,其值由设计确定,在安装加劲梁过程中,主索鞍需按设计规定的阶段和数值,将其调整,最终到达正确位置。因此,在索鞍安装后的一段时间内是允许移动的,最终应锁定牢固。散索鞍安装类似,也要按设计规定,设置预偏量,调整后最终得到正确位置。所设置的底板或格栅是索鞍滑动、固定的平台,故基本要求中增加相关规定。 8.11.7.2 散索鞍实测项目中,参照一些悬索桥的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增加了底板扭转及安装基线扭转两项,以更好控制质量。 8.11.8 悬索桥索股和锚头的制作与防护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一些悬索桥的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 目前国内都采用工厂制索股,这里列出的是厂制索股的评定标准。国内还未采用现场编缆法制索(AS法),故未列出其评定标准。个别桥上曾采用工地现场制索股,这不是方向,其索股也应按本条进行评定。 8.11.9 主缆架设 8.11.9.1 把原标准的主缆架设与防护分为主缆架设和主缆防护两个分项工程。为避免索股弯折,在基本要求中增加索股锚固应与锚板垂直的规定。 8.11.9.2 实测项目中作了以下改动: 1在本标准中,对基准索股标高的标准适当放宽,中跨跨中为±1/20000跨径,比一些实桥的要求低些。这是考虑到某些场合风力较大,不易控制,而且要求放宽,对索的受力影响不大。各桥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比本标准更严的指标。基准索股边跨跨中允许偏差为中跨跨中的2倍,主要是因为边跨索股倾斜,其挠度的控制更加困难,故对边跨索股标高要求更为宽松。 2 增加了上、下游基准索股高差的要求。一般索股的标高允许偏差,相对于基准索股,不得出现负值,以免影响基准索股标高的正确性。 3 还增加了主缆直径不圆度这一项检查项目。 4 一般索股与基准索股的相对高差调整为(+5,-0)。 8.11.10 主缆防护 8.11.10.1主缆防护单列为一个分项工程,补充了索夹端部缠丝和缆套安装要求。 8.11.10.2 补列了3项具体检查项目,适用于涂膏、缠丝、涂层这类防护,如还采用了其它防护措施,可适当增加检查项目。 8.11.11 悬索桥索夹制作与防护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一些悬索桥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 索夹的制作并不困难,控制质量重点应放在制作材料及其缺陷、损伤程度的检监测上,故在基本要求中列出了相应规定。 应要求监理工程师到厂进行检查。 8.11.12 悬索桥吊索和锚头的制作与防护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一些悬索桥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适用于平行钢丝、钢丝绳吊杆。 8.11.13 索夹和吊索安装 新增加的内容,选择了索夹偏位、上下游吊点高差及螺杆的紧固力三项内容作为实测项目。 8.11.14 悬索桥钢加劲梁梁段制作 新增加的内容。国内已修建了一些悬索桥,如江阴长江公路大桥、,虎门大桥、厦门海沧大桥、丰都长江大桥等,既有钢箱加劲梁,也有钢桁架加劲梁。本分项工程参照这些桥的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经验编制。 8.11.15 悬索桥钢加劲梁段防护和工地防护 直接引用第8.9节的相关内容。 8.11.16 悬索桥钢加劲梁安装 其标准与施工技术规范完全一致。 8.12 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新增加的一节。为了与《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一致,把原标准有关内容移至本节,并补充了一部分内容。 8.12.1 桥面防水层 鉴于桥梁耐久性的要求,桥面防水层已越来越多地被采用,为此增加了这一分项工程的评定内容。由于各种桥面防水材料要求不同,在此所列规定是针对常见的柔性防水材料,评定时应予以注意。 8.12.2 桥面铺装 8.12.2.2复合桥面的混凝土铺装单独列出表8.12.2.2-2,其中平整度也必须作为关键检查项目,鉴于当时伸缩缝未安装,故可用3m直尺检查。 8.12.3 钢桥面板上防水粘结层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一些特大桥的专项检验评定标准编制。 8.12.4 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 根据实际使用效果,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远不及环氧混凝土铺装,技术上还不太成熟。在此仅列出检验标准以满足使用之需。 8.12.5 支座垫石和挡块 支座垫石的质量好坏,对支座的安装质量有非常直接的关系,因此本次修订将支座垫石列为一个分项工程。 8.12.5.1对支座垫石规定了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及任何裂缝,是因为支座垫石是重要的受力部位,故如此规定。 8.12.5.2支座垫石高程应根据支座实际高度进行调整,需要体系转换、调整结构受力等情况时,应符合设计要求,从严控制。 8.12.6 支座安装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编制。 8.12.6.1 对四氟滑板式支座,四氟板不能设在支座底面,不锈钢板不能设置在垫石上,位置必须正确。 8.12.7 斜拉桥、悬索桥的支座安装 增加竖向支座滑板中线与桥轴线平行度、横向支座支挡垂直度和平行度3个检查项目,以保证支座滑动平顺和受力均匀。 8.12.8 伸缩缝安装 此处“大型伸缩缝”是指斜拉桥、悬索桥中所使用的伸缩缝。 8.12.8.1 为避免积水影响行车和渗漏影响支座,增加了不得积水的要求。 8.12.8.2 检查项目“缝宽”,如伸缩缝安装时的温度与设计不同时,缝宽应进行调整后再检查。 8.12.9 混凝土小型构件的预制 由原标准的“混凝土浇筑”一节中移至本条。 根据原标准实施以来反馈的意见,表8.12.9.2检查项目“断面尺寸”和“长度”的检查频率由原来的50%调整为30%。 8.12.10 人行道铺设 8.12.10.2 人行道中未列宽度检查项目,因为桥梁总体检查项目中已列。要求每侧人行道均应检查。 8.12.11 栏杆安装、8.12.12 混凝土防撞栏浇筑 把原标准中的栏杆、护栏分为两个分项工程,以便于应用,内容未变。 8.12.13 桥头搭板 8.12.13.1桥头设置搭板是非常普遍的做法,故增加该分项工程。基本要求中对材料、地基及混凝土的浇筑质量等作了规定。 9 涵洞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为加强涵洞的检验评定,保障涵洞的工程质量,将每道涵洞作为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评定。评分时,可按1~3km组成一个分部工程进行计分。 分项工程按组成构件划分,以便对涵洞进行全面检查。 9.1.5 本条仅适用于明涵,对其它涵洞应纳入路面工程中进行评定。 9.2 涵洞总体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编制。从总体上对涵洞质量提出要求,各类涵洞共有的检查项目和要求也列入本节。 9.3 涵 台 涵台是涵洞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增加本节,包括常用的砌体涵台和混凝土涵台。 9.4 涵管制作 作为分项工程单独列为一节。 9.5 管座及涵管安装 将原标准相关内容单独列为一节,根据施工技术规范,对管座、垫层、管底坡度及倒虹吸涵管防渗等增加了基本要求。 9.6 盖板制作 作为分项工程单独列为一节。为保证铺装厚度,调整了盖板高度偏差规定。 9.7 盖板安装 新增加的一节,对板的支承面、接缝填料等规定了基本要求,检测项目列出了支承面中心偏位和相邻板高差,以控制板的支承位置和各板平齐。 9.8 箱涵浇筑 新增加的内容,现浇箱涵作为一个分项工程。 9.9 拱涵浇(砌)筑,9.10 倒虹吸竖井、集水井砌筑 新增加的内容,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编制。 9.11 一字墙和八字墙 新增加的内容,一字墙和八字墙是常用的洞口形式,一般为砌体,故按砌体分项工程要求编制。与洞身、沟槽、边坡等衔接和匹配等规定列入总体分项工程。 9.12 锥 坡 锥坡单列为一个分项工程,按防护工程砌体规定进行评定。 9.13 填 土 新增加的内容。填土不良,将引起路面不均匀沉降及破坏,严重影响行车舒适。因此,规定填土土质、压实度等标准;为避免对构造物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应严格按要求顺序进行。实测项目仅列压实度一项,规定值采用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技术要求。 9.14 顶入法施工的桥、涵 本次修订增加了对桥、涵各部进行评定的要求。 10 隧 道 工 程 10.1 一般规定 10.1.1条文中所述的山岭隧道,是指以钻爆破法施工的隧道,显然,它也包括采取爆破开挖的城市隧道。采用其他方法如盾构、掘进机、沉埋法施工的隧道,其施工工艺和质量评定标准显然与之不同。 10.1.2监控量测是判断围岩和衬砌是否稳定,保证施工安全,指导和进行施工管理,提供设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因此,《标准》中补充了监控量测方面的要求,与《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相得益彰,相互补充。目的在于提高量测质量和监控量测水平,使监控量测这一新奥法的灵魂发挥应有的作用。 10.1.3本标准新增了隧道的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设施等方面的检验和评定章节。 10.1.4~10.1.5叙述了洞口开挖、洞门和翼墙的浇筑、洞口边仰坡防护、截水沟、排水沟、隧道路基、路面等工程也应按照本标准相关章节进行检验评定。 10.1.6公路隧道按其长度分类如下: 隧道分类 特长隧道 长隧道 中隧道 短隧道 隧道长度(m) L>3000 3000≥L≥1000 1000>L>250 L≤250 注:隧道长度系指进出口洞门端墙墙面之间的距离,即两端墙墙面与路面的交线同路线中线交点间的距离。 原标准只笼统的提到洞身开挖分项工程分段划分,不明确,不全面。新标准对如何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做了统一规定。 10.1.7明确了隧道防排水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同时与《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的要求相一致。鉴于隧道防排水的重要性和已经建成隧道存在不同程度的渗漏通病,因此将防排水要求提升到显要位置,作为一般规定,以突出其重要性。工程建设各方应切实保证防排水质量,防止病害的产生。 10.1.8 鉴于装饰项目、种类的多样化,需结合具体的隧道装饰设计按《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确定实测项目,制定相应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0.2 隧 道 总 体 10.2本节的目的在于从总体上保证隧道使用功能而进行的质量评定,内容与以下各节不重复。 10.2.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隧道渗漏水的危害较其他公路大,因此扣分的下限应提高,其他公路减1~5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就应扣5~10分。有冻融地区的隧道存在渗漏水,危害更大,因此应加大扣分量。 10.3 明洞浇筑 明洞是采用明挖法施工的隧道(包含棚洞)。本次修订明确了其检验评定方法。 10.4 明洞防水层 该节为新增内容。目的在于提高防排水质量,使防排结合。 10.5 明洞回填 该节为新增内容。使涉及明洞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具体化、系统化。 10.6 洞身开挖 洞身开挖是控制隧道后续工序质量的关键工序,爆破成形的好坏对后续工序的质量影响极大,对喷射混凝土和防水层的质量影响尤为严重,因此本次修订将其提升为重要的分项工程,权值为2,这样才与其地位名副其实,同时也可促进开挖质量的提高。 开挖质量的检查评定应着重局部超挖的控制,采用控制爆破力求开挖轮廓线圆顺,避免局部超挖产生应力集中,影响围岩稳定性。因此,本次修订将平均超挖量要求进行适当放宽。检验评定时应突出开挖轮廓线圆顺。 10.6.1.1 浅埋、软弱围岩、断层破碎带等自稳性差的岩层开挖时易发生塌方,采用辅助施工方法如超前锚杆、超前钢管、注浆等对地层进行预加固、超前支护或止水后方可进行开挖是保证施工安全,防止塌方发生的必要手段。 10.6.1.2 明确了何时采用哪些方法必须探明前方的地质情况。地质情况不明就盲目开挖是造成塌方的原因之一。 10.6.1.3 欠挖应严格控制,新标准进一步明确只有石质坚硬完整且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才允许欠挖。 10.6.1.4 施工中常见因预留变形量不足造成侵界,导致二次衬砌厚度不够需要返工。预留变形量偏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要根据量测信息和围岩类别及时调整。 10.7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10.8 锚杆支护、10.9 钢筋网支护 10.7~10.9原标准将锚喷合并作为一个分项工程,在一次支护只有锚杆或喷混凝土时无法评定其工程质量。钢筋网漏项。因此,将锚杆、喷射混凝土和钢筋网支护分别作为一个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能更好的反映各自的工程质量。 锚杆评定仅采用拉拔力不能正确反映实际工程质量,因此增加了孔位、孔径等指标。工程实践中多采用砂浆锚杆或注浆锚杆,浆饱满是保证锚杆质量的基本保证,否则,杆体会锈蚀失效。因此,将锚杆孔内浆密实饱满列在基本要求。 原标准喷射混凝土的厚度评定不适用于设计厚度为5cm的情况,因此将最小厚度不得小于60mm调整为最小厚度不得小于50mm 新标准增加了钢筋网分项工程。 10.10 仰 拱 仰拱与二次衬砌(拱墙部分)不同,属隐蔽工程,及时施工非常重要。质量要求的重点是基底和结构强度,对外观的要求可适当降低,因此取消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这一要求。仰拱施工与二次衬砌(拱墙部分)施工之间存在时间差,设置仰拱段一般地质条件差。二次衬砌(拱墙部分)施工后,如不及时浇筑仰拱使支护结构闭合,会造成衬砌下沉开裂甚至酿成塌方事故。因此,修订本将仰拱作为一个分项工程单独进行评定。 10.11 混凝土衬砌 结合工程实际和调研,对本分项工程的外观鉴定部分中的条文进行了修改并补充了两条。衬砌出现错台影响外观质量,因此应视情况扣分。衬砌混凝土因混凝土养护原因或基底处理达不到承载力要求出现不影响结构的裂缝同样影响外观,因此也应扣分。如裂缝影响结构稳定,该分项工程应返工处理后进行评定。 10.12 钢支撑支护 钢支撑在软弱围岩和浅埋隧道中广泛应用,是重要的支护手段,发挥着重要作用。钢支撑质量直接影响支护质量和效果。因此,修订本新增了钢支撑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10.13 衬砌钢筋 衬砌钢筋是修订本新增的分项工程。Ⅰ、Ⅱ、Ⅲ类围岩模筑混凝土支护中需要配筋,配筋质量非常关键,配筋的质量直接影响结构稳定,因此应特别重视对其的检验评定。 10.14 防水层、10.15 止水带、10.16 排水 10.14~10.16是本次修订增加的分项工程。已建成运营的隧道渗漏已经成公路隧道的通病。防排水的设置没有形成系统,防水层的铺设质量欠佳,开挖质量差等是造成隧道渗漏的基本原因。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对防排水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10.17 超 前 锚 杆、10.18 超前钢管 辅助施工措施包括超前锚杆、超前钢管、小导管周壁预注浆、深孔预注浆等。由于目前缺乏对注浆效果的有效检验方法和手段,因此本次修订没有列出涉及注浆的检验评定。 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 11.1.1 标志、标线涂料包括玻璃珠、波形梁钢护栏、缆索护栏、突起路标、轮廓标、防眩板(网)、隔离栅、防落网等都是工厂加工的产品,在运抵工地之前,必须保证这些产品的品质,需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其次要保证运输环节没有收到损坏,即到达工地之后,要经工地上检验认可。 11.1.2~11.1.3绿篱做隔离栅和混凝土桥梁护栏参考其他章节。 11.1.5 具体安全设施所采用的钢质材料必须进行防腐处理,防腐的方式有多种,都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或设计规定。 11.2 标志 11.2.1基本要求 交通标志制作、安装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例如:标志的形状要正确,尺寸符合要求,反光膜的颜色、字符的尺寸、字体等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JT/T 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11.2.2实测项目 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是重点,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字的字体及尺寸,结构件制作质量及镀锌质量,标志基础也应特别注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中规定的汉字字体,是一种黑体(简体)。 标志板安装平整度是影响标志认读的重要因素,标志平整度差,标志面反射亮度的均匀性就差,标志亮度和颜色不均匀,会严重影响标志文字的视认性。要保证标志板的平整度,首先要保证材质、板厚、加强肋的密度及制作安装质量。 标志面的贴膜质量非常重要,包括反光膜表面是否有皱纹、划痕、裂纹及其损伤,不能有气泡。标志板在粘贴底膜时,横向不允许有接缝。只有丝网印刷的反光膜拼接时才允许平接。 标志立柱、横梁及连接件的质量检验,除基本尺寸外,主要是检查焊接质量和镀锌质量。 金属件的焊接质量和镀锌质量应仔细检查,不得有裂缝、未熔合、夹渣和未填满弧坑等缺陷。对于镀锌构件,首先应检查镀锌层厚度,然后,检查镀层是否均匀,颜色是否一致,不允许锌层发黑,起白粉。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 11.3 路面标线 11.3.1基本要求 路面标线材料应符合JT/T 280《路面标线材料》的规定。在路面上标线的规划设计,包括颜色、标划形状,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 路面标线应满足耐久性、柔韧性、施工性的要求,对施工人员无毒性,对环境无污染。 11.3.2实测项目 标线线段长度主要指虚线实线段的控制精度,检查时按线段的不同规格分别进行。 标线宽度则受划线机具的影响。喷嘴的安装角度和高度对标线宽度有很大的影响。推(拉)式划线车的标线宽度由斗槽宽度决定。施工前要调整好喷嘴角度和高度,选择好划线机斗槽的宽度。 标线剥落面积是指到工程验收时,标线剥落面积占检查总面积的百分数。 11.4 波形梁钢护栏 11.4.1基本要求 目前高速公路上波形梁钢护栏作为护栏的重要形式被大量采用。由于生产厂商较多,在设计上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因此,对护栏材质和尺寸的要求应严格按JT/T 281《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和JT/T 457《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的规定执行。 有关波形梁钢护栏施工安装方面主要有立柱打入深度不够、连接螺栓孔位置偏移、防阻块扭弯、拼接螺栓孔对不上、基层压实度不够等质量问题,应按JTJ 07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严加控制。 11.4.2实测项目 波形梁板的厚度一直是质量控制的重点,有的承包商利用钢板负公差来获取非法利润,这样做严重损害了工程质量,降低了护栏板的强度,对护栏整体抗冲击能力非常不利。负公差的测点不允许大量出现。 根据JT/T 281的规定,焊接钢管立柱壁厚的允许偏差为(0.5mm。因此,立柱壁厚为4.0mm的也应视为合格。但这种负公差的立柱不允许大量出现。 钢护栏的防腐处理关系到护栏的使用寿命,热浸镀锌和热浸镀铝是比较成熟的防腐方式,涂塑和镀锌(铝)后涂塑由于新安装护栏的颜色多样、美观等原因是目前逐渐使用的方式,但是其防腐效果还有待进一步的工程应用。无论何种方式,都应符合GB/T 18226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要求的规定。 立柱外边缘距路肩边线距离的检查是为了保证护栏立柱的侧向土压力。 横梁中心高度是指从地面到横梁中心点的距离。 11.5 混凝土护栏 11.5.1基本要求 混凝土护栏用水泥、砂石、水及添加剂的材质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混凝土的配合比、拌和、运输、浇筑等工序应严加控制,保证混凝土的浇注质量。预制混凝土护栏嵌锁在基础中或通过传力钢筋与基础连接,也应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护栏块件的损边、掉角应及时修补。 11.5.2实测项目 中央分隔带混凝土护栏嵌锁在基础中或通过传力钢筋与基础连接时,基础的平整度取决于半刚性基层的施工质量。在混凝土护栏安装以前,应用水准仪控制基础顶面高程,以免造成与设计高程的较大误差。中央护栏高度应由左侧路缘带设计高到护栏顶的距离作为控制。路侧混凝土护栏高度应由右侧路缘带设计高至护栏顶的距离作为控制。 11.6 缆索护栏 11.6.1基本要求 缆索护栏的关键材料—钢丝绳,须按《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规定材质制造,其硫、磷含量各不得超过0.036%,并符合《制绳用钢丝》的规定。护栏用缆索主要参照日本有关标准决定,该种缆索的构造系根据缆索护栏的特殊应用要求决定的。 缆索护栏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制造,立柱用电焊钢管,端部结构和弓形和半弓形立柱可采用铸钢制造。 11.6.2实测项目 缆索的初张力是保证护栏具有一定刚度和柔性的量度。缆索的初张力采用196kN。 最下一根缆索安装高度,主要考虑与碰撞车辆的作用位置。路侧缆索护栏最下一根缆索高度为43cm、缆索间距为13cm。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最下一根缆索高度为44cm、缆索间距为17cm。 为保证缆索免受腐蚀而采用单丝热浸镀锌的办法。按《镀锌钢绞线》规定处理,锌层重量215g/m2。经热浸镀锌处理的钢丝表面应有一层均匀的锌层,不应出现裂纹、斑疤和露铁现象。用于镀层的锌层满足《锌锭》中0类的1类锌的要求。 11.7 突起路标 11.7.1基本要求 突起路标的分类、品质应符合《突起路标》的规定,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 突起路标应牢固地粘结于路面上,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会脱落。从实际使用情况看,突起路标脱落率高。为解决突起路标与路面牢固粘结问题,从突起路标的结构上、粘结剂、施工工艺等方面想了很多办法。 11.7.2实测项目 突起路标的光度性能用“发光强度系数”来表示。按发光强度系数的大小,分为I级和II级。 安装角度主要指反光面的那条边线尽可能与行车方向垂直,允许偏差在(5(以内。 纵向间距指突起路标纵向安装间距的控制精度。突起路标在安装前需精确量距放样,确定位置后,再清理路面、打洞、清渣、吹灰、涂粘结剂、装突起路标、加压、保护(一般需12小时以上)。 用任何材料制作的突起路标外壳,如: 钢化玻璃、陶瓷、聚脂型树脂化合物、塑钢、铝合金材料等,至少应能经受160kN的压力而不会损坏 11.8 轮廓标 11.8.1基本要求 轮廓标的结构、分类、技术性能应符合JT/T 388-1999《轮廓标》的规定。轮廓标的布设应按JTJ 07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埋设于土中的轮廓标,应保证柱体垂直,表面平整。长方形的反光片应嵌入轮廓标柱体表面内,以防逆反射材料被盗或人为破坏。附着于护栏上的轮廓标,无论安装于波形梁槽内,还是安装于护栏板上方,轮廓标反光面应尽可能垂直于交通流方向,以便获得最好的反光效果。 11.8.2实测项目 轮廓标柱体截面为三角形,其底边长为100(5mm,高为120(5mm柱式轮廓标的总长为1250(10mm。 柱式轮廓标的安装角度控制在0(~5(范围。附着于护栏上的轮廓标,其安装角度也应控制在0(~5(范围内。 逆反射系数是平面逆反射表面上发光强度系数与它表面积的商,该技术指标与JT/T 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保持一致,也与ASTM D4956-93、BS 873、AS 1906、L-S-300C等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反射器的光度性能用发光强度系数来衡量,发光强度系数是逆反射在观察方向上的发光强度除以投向逆反射体且落在垂直于入射光方向的平面内的光照度的商。这与JT/T 390《突起路标》保持一致,而且与国际标准BS 873、AS 1906、ASTM D4280-94a等保持一致。 11.9 防眩设施 11.9.1基本要求 防眩设施是设置在道路中央分隔带上用于消除汽车前照灯夜间眩光影响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防眩设施的外观、结构型式应注意和道路景观相协调,与道路线形配合顺畅,美观大方。 防眩设施的材质应符合JTJ 074及JT/T 333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合成材料应满足耐候性和耐腐蚀性的要求。 11.9.2实测项目 防眩设施的遮光角和防眩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防眩高度与驾驶员的视线高度和前照灯的高度有直接关系。通过实际调查,在我国实际行驶的车辆群体中,由于车辆结构和驾驶员个体等因素的差别,驾驶员的视线高度变化很大。一般小轿车的驾驶员视线高度为1.30m、大客车为2.20m、卡车为2.00m。小型车前照灯高度为0.8m、大型车为1.0m。因此,一般路段防眩设施安装相对高度为160~170cm、平(竖)曲线路段为120~180cm。 防眩板的宽度与防眩遮光角及防眩板的间距有关,一般由设计确定。一旦防眩板的宽度确定后,应按规定尺寸制作。允许偏差为(5mm。 防眩板的设置间距与防眩板的宽度及设定的遮光角有关。防眩板的间距一般取整数,并需考虑与护栏间距(节长)相配合。允许偏差应在(10mm以内。 防眩板的竖直度用垂线、直尺(或塞尺)测量。竖直度关系到防眩设施的外形美观,严重时还会影响防眩效果。 11.10 隔离栅和防落网 11.10.1基本要求 隔离栅和防落网用的材料应符合JT/T 374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所用的各种立柱不应有明显的变形、卷边、划痕等缺陷。安装好的网面要求平整,无明显翘曲现象。 上跨桥上的防落网应能防止有人向桥下高速行驶车辆抛扔物品,网孔选择得当,网孔均匀,结构牢固,围封严密。 隔离栅的起终点,或遇桥梁、通道需要断开的地方,应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专门的端头围封,以防人畜在这些围封的地方钻入高速公路内。 11.10.2实测项目 隔离栅或防落网的网片的防腐层厚度跟钢丝直径或板材厚有关,并应符合JT/T 374中表24的规定以及 GB/T 18226的规定。 网面平整度是衡量铺网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不管是有框架的,还是整网铺设的网片,都有一个绷紧的问题。 立柱的竖直度用垂线、直尺(或塞尺)测量。 12 环 保 工 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 目前,公路行业实施的环保工程主要为声屏障工程、绿化工程以及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等。由于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与房建关系较大,因此,本标准将其划入房建工程,其质量检验与评定应参照有关专业规定进行。本部分只规定了声屏障工程和绿化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 12.1.2 由于一级以下等级公路一般不具有中央分隔带、服务区等设施,且其绿化工程的规模一般较小,其质量检验与评定的重点以及要求与一级以上公路绿化不同。因此,本标准中的绿化工程部分仅适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绿化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其它等级公路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可参照使用。 12.1.3 由于绿化工程的特殊性,其质量检验评定的时间具有以下规律: 12.1.3.1 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一般为:定点、放线 → 土壤改良 → 种植穴、槽开挖及绿地整理 →施基肥、保水剂等 → 植物种植 → 养护管理。因此,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上述过程进行。植物材料如苗木、种子以及绿化辅助材料如肥料、无纺布、土工合成材料等一般在施工前运抵施工现场,其质量应在施工前进行检验与控制。 12.1.3.2 植物材料是否成活必须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才能予以确认。一般来说,乔木、灌木以及攀缘植物从定植之日起经过一个年生长周期后,是否成活很容易确定。因此,种植材料的成活率、发芽率、覆盖率等实测项目的检验与评定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进行。 12.1.4 本条规定了绿化工程所使用的苗木、种子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为确保植物材料的成活率,苗木挖掘、包装宜符合CJ/T24《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的规定。为防止病虫害的传播,国家法律规定在进行异地调拨苗木、种子时必须进行检疫,因此,外地调入的苗木、种子必须提供植物、种子检疫报告。同时,为控制种子的质量,须提供由国家法定种子检验机构出具的种子检验报告。所使用的绿化辅助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或现场试验报告,以确保绿化工程的质量。 12.1.5 土壤是植物生存的基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苗木的成活率、种子的发芽率以及生长速度。因此,《公路路基施工规范》中规定在路基工程施工前,应剥离并堆存自然表土,在公路施工完后回覆可绿化场地供绿化使用。因此,公路绿化用土应采用公路施工前剥离并保留的表土或适合植物生长、肥力较高的熟土、耕作土或森林腐殖质土。绿化场地的土壤理化性质对绿化工程的成败极为重要,种植地的土壤如含有建筑废土及其它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绿化植物的种植。同时,须对改良后的场地进行土质检验,并提交土质检验报告和土壤改良措施报告作为绿化用土质量检验评定的一个重要依据。 12.1.6 植物种植或养护用水对植物的成活有较大影响,应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之规定。 12.1.7 植物材料的覆盖物如塑料薄膜、无纺布以及包装材料如聚乙烯袋等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出绿化场地,不得随意乱弃。 12.1.8 重要说明:本部分所指的成活率、覆盖率等指标均是指设计的可绿化场地的绿化施工质量要求,不是对整个路段的要求,即不是整个路段的绿化率的概念。 12.1.9 声屏障包括砌块体声屏障和金属结构声屏障,其中金属结构声屏障指支撑体为金属结构,其屏体可包括PC板、微孔吸声板、玻璃等材料。 12.2 砌块体声屏障 12.2.1 基本要求 (1)着重强调砌块体声屏障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通过检验合格。 (2)砌筑基础前,对基础放线的尺寸严格校核,并填写纪录。 (3)明确规定在砌筑体基底标高不同和折角及交接处砌筑的顺序,预留施工洞口的净宽度限值为1米,砌筑墙体的防风高度限值为2米。 (4)强调砌筑体内的钢筋在潮湿及腐蚀性环境下要采取防腐措施。 (5)强调排水设计符合设计要求。 12.2.2 实测项目确定 (1)声屏障作为降低噪声的功能性环保设施,突出其降噪效果的检验评定是必要的,一般要由具有噪声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声屏障插入损失量的监测,监测方法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要求。 (2)减小干扰道路景观,声屏障线形应与道路线形保持一致,采用“与路肩边线位置偏移”指标进行检验。 (3)通过检验墙体的高程、竖直度、厚度及顺直度保证墙体外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线形流畅。 (4)通过检验墙体的水平灰缝,约束砌块结构砌筑质量。 (5)通过检验墙体的表面平整度,保证整体美观。 12.2.3 外观鉴定 (1)重视控制施工过程中墙体表面破损程度,确保外观质量。 (2)重视对砌体缺陷及时弥补,瞎缝、透明缝是墙体的薄弱区域,采用必要措施避免和修补。瞎缝、透明缝的概念参见建设部相关标准。 12.3 金属结构声屏障 12.3.1 基本要求 (1)着重强调基础埋置深度及基础采用的材料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基础稳定。 (2)着重强调金属立柱(支架)的规格和材质不低于设计要求。 (3)着重强调焊接材料及紧固件符合设计要求,焊接无缺陷。 (4)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声屏障立柱、连接件及屏体运输时变形及防腐层破坏,强调禁止安装变形构件。 (5)固定螺栓要求紧固,封头无缺陷,同时位置、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6)强调屏体与基础的联接缝要密实,符合设计要求。 12.3.2 实测项目确定 (1)声屏障作为降低噪声的功能性环保设施,突出其降噪效果的检验评定是必要的,一般要由具有噪声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声屏障插入损失量的监测,监测方法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要求。 (2)减小干扰道路景观,声屏障线形应与道路线形保持一致,采用“与路肩边线位置偏移”指标进行检验。 (3)检验“顶面高程”是为了保证声屏障设计高度。 (4)检验“立柱中距”及“竖直度”是保证立柱放线及调试质量,同时保证屏障体整齐、美观。 (5)镀涂层厚度的检验,保证金属立柱、屏体及连接件的防腐处理达到设计要求,满足设计年限的要求。 (6)屏体的外形尺寸的检验保证屏体加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12.3.3 外观鉴定 (1)重视对立柱表面镀涂层的保护,保证立柱美观。 (2)重视对屏体表面的保护。 (3)重视基础外观美观,同时不破坏原有的道路及构筑物。 (4)重视屏体间的缝隙密实(缝隙来自屏体加工缺陷),及时修补。 12.4 中央分隔带绿化 12.4.1 中央分隔带苗木修剪后的高度在1.4-.16米时,既能较好地起到防眩作用,又能避免了过高的树木给司乘人员带来的压抑感。因此,高于1.6米的苗木应进行修剪,达不到1.4米的苗木应进行换苗补植。由于中央分隔带在通车后进行绿化养护时危险性较大,为减少修剪维护的次数,应选择生长缓慢、枝叶繁茂、耐修剪、整形效果好、抗污染的树种。同时,为确保苗木成活率,土层厚度须满足植物生长所需的最低土层厚度,鉴于中央分隔带苗木的高度为1.4~1.6米,必须回填60cm以上的种植土。 12.4.2 为满足防眩作用,中央分隔带苗木的成活率须大于95%,在上海、广东等雨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其成活率可要求达到100%。因此,其权值较大。 12.4.3 苗木枝条伸出中央分隔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有烧膛、偏冠现象的苗木成活率较低,苗木栽植杂乱无章,树干或树木的重心未与地面垂直等将影响中央分隔带绿化的整体效果与防眩功能,因此,凡有上述情况发生应进行减分。中央分隔带连续缺株4株以上(含4株)的其防眩效果大大降低,每处应减2分。 12.5 路侧绿化 12.5.1 路侧绿地指路肩以外,隔离栅以内的可绿化区域。 12.5.1.1 边坡绿化的主要目的是覆盖裸露的表土,防止水土流失,因此应选用生长较快、发芽率高、覆盖效果好、根系发达的种植材料,同时,出于安全考虑,高速公路边坡一般不宜种植高大的乔木树种;边沟外侧绿化的目的主要为防风、防沙,因此应选用防风、防沙功能较强的种植材料;隔离栅绿化的主要目的是覆盖隔离栅、起隔离作用,防止行人、动物等进入高速公路,因此应选用覆盖效果好、攀缘性的灌木和藤本植物。为防止未及时栽植的苗木因失水而降低成活率,应在绿化场地附近开沟,将苗木直立摆放在沟内覆土进行假植。 12.5.1.2 边坡绿化施工的方法较多如种子撒播、客土喷播、灌木栽植、草坪铺植等,因此,对于采取了特殊工艺的边坡绿化工程,其质量检验与评定还应根据施工方法而执行相应的施工过程质量检验与控制。 12.5.1.3 边坡绿化施工应保证公路路基的稳定性。 12.5.2 由于路侧绿化主要强调地被植物的覆盖率,因此实测项目主要侧重草坪覆盖率和其它地被植物的发芽率的检验。 12.5.3 草坪连续空白面积达0.5m2将造成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每处应减1~2分。 12.6 互通立交区绿化 12.6.1 互通立交区的整地较为重要,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利于排水;植物图案的定点、放线对互通立交区的整体绿化效果极为重要,应在设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一般来说,互通立交区的高大乔木较少,为保持整体构图效果,其成活率应达到100%;为保证行车安全,互通立交区树木种植必须与行车道保持一定距离,以满足汽车的安全视距。 12.6.2 实测项目中苗木成活率和草坪覆盖率对互通立交区绿化效果都很重要,因此其权值相等。 12.6.3 绿地中有明显的集水区将影响植物生长,同时对互通立交区整体构图的美观性有影响。 12.7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绿化 12.7.1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可参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与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与验收;绿地中的绿化附属设施如喷灌设施、给排水设施、绿地护栏、花池挡墙、园路、面层铺设等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应按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列项目进行;为确保绿化效果,绿地中的孤植树、珍贵树木以及乔木树种的成活率应达到100%;绿地草坪的草种选择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12.7.2 实测项目偏重于苗木成活率与草坪覆盖率的检查,在进行实测项目检验时,应注意同时满足12.7.1.3条的要求。 12.7.3 绿地中有微地形设计的,其放线应在设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其放线偏差不应超过±5%;绿地中树木的树干重心应与地面垂直,不符合规定应进行减分。 12.8 取、弃土场绿化 12.8.1 取、弃土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因此必须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进行绿化;取、弃土场一般为生土,建筑垃圾较多,因此应采用回填种植土、挂网客土喷播以及土壤改良等措施营造适合植物生长的环境条件后方可进行绿化。 12.8.2 由于取、弃土场立地条件较差,绿化较为困难,因此实测项目中对苗木成活率及草坪覆盖率的要求较低。 12.8.3 树木、草坪有明显病虫害急未采取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的应进行减分。 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 删除原标准中所有的“为单元”,以免造成歧义。 1、路基工程 将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和人行天桥按小桥分部工程划分,涵洞不再按类型划分。大型挡土墙以每处为一个分部工程,对其作了定义。排水工程和砌筑防护工程应根据其数量、工程特点以及施工程序划分。 2、路面工程 路面分部工程增加路面边缘排水系统分项。 3、桥梁工程 基础及下部构造根据工程特点可以每墩台为一个分部工程,中桥也可以整座桥的下部构造为一个分部工程,以特大桥为主体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应充分考虑工程规模和标段划分。 4、互通立交工程 如立交中的独立标段包含主线路基路面,则单独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分离式立交仍归桥梁工程。 5、隧道工程 划分更细致,对中小型隧道仍可合并部分分部工程。 6、交通工程 将交通工程分为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工程机电工程,作为两个独立的单位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部工程的路段长度进行了调整。 7、增加环保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也纳入进来作为单位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声屏障、绿化工程两个分部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按其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如有本附录未列出的分项工程,但又无法列入其他单位工程时,可放到本单位工程另设的分部工程中。 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 B.0.1 对于标准试验组数,有些施工单位一般作一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试验确定标准密度。但是,标准密度值是衡量现场压实度的尺度,要求具有足够精度。对于均质土壤和材料,由于平行试验误差,一组试验求得的标准值难以如实反映试样的实际情况,为此,规定标准密度一般应作平行试验,以平均最大干密度作为标准密度值。 B.0.2 现场压实度检查试验方法,对粗粒土和路面结构采用灌砂法、水袋法,必要时采用钻孔取样蜡封法;对于细粒土,按照土工试验规程,环刀法和灌砂法两种试验方法均可采用,核子密度仪可作适时快速检控应用,但需与常规方法进行对比,以验证其可靠性。 B.0.3 特定土质或材料的压实质量主要取决于压实工艺及其含水量等条件,但土质和材料的均匀性对压实度指标也会带来明显影响,实际上,一定程度的不均匀性在所难免。为此,采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压实度合格评定,并增列了单点极值规定是合理的。压实度代表值和单点极值均作为否决指标,任一指标低于规定值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小样本数压实度检查评定见4.1.3条文说明。 保证率系数表增加了大于100按正态分布计算的计算公式。 附录C 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 本附录内容与《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基本一致。 98标准规定存在的问题是: 1、试件组数≤10组时,试件平均强度不得小于1.05设计强度。此规定偏低,实际反映小样本比多样本更容易满足规定要求。 2、对10~20组试件缺少最小强度值的规定。 3、取样频率设定不如《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明确具体。 此次修订以对上述三个问题作了修改和协调处理。 附录D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最近,公路桥涵设计、施工规范都进行了修订,其中水泥混凝土以强度等级标称,与本标准及国标《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一致。强度等级C是以边长15cm的立方体试件,按标准方法制作和试验,28d龄期且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与过去混凝土标号M的关系为:C=M-2,其单位为MPa。 应该尽可能采用更加科学合理的数理统计评定方法。只要强度相同,龄期相同,材料来源、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相同,都应采用数理统计评定方法,以求能较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文中同批梁可以每孔或每二、三孔作为一批,对中小跨径桥的桩、盖梁,可以数孔作为一批。每批的混凝土试件组数也不宜太多,一般不超过80~100组。 至于同批的时间范围以不超过一个季度,且日平均气温差小于15℃为宜。超过此范围时,则不应视作同批,而应分别评定。 采用数理统计评定方法时,标准差Sn是一个重要的参数,因为强度代表值要用强度平均值减去K1Sn,如果试件混凝土强度差异较大,则Sn大,相应强度代表值就越小。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尽可能使混凝土强度较为均匀,即减小Sn值,把它作为衡量企业素质的一个标准,不应在施工过程中,任意增添水泥用量,否则反而可能造成多用了水泥,但却不合格的恶果。 如果用钻取芯样来检测混凝土强度,可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的《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进行。 附录E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喷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强度的评定方法均不同于水泥混凝土。内容按国际《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J86-85)及行业标准《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编写,两者不一致时,以国标规定为准。国标仅对重点工程采用数理统计评定,由于隧道锚喷支护为一般工程,故用非数理统计评定。 附录F 水泥砂浆强度评定 本附录内容与国标《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一致。 附录G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评定 本附录内容摘自《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对试件数量作了合理调整。 附录H 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 本附录主要内容摘自《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厚度质量评定:确保结构层的平均厚度,以代表值是否小于设计厚度减代表值的允许偏差为评定标准,如超出,则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如未超出,则按单点测定值是否超过单点合格值计算合格率并计分。 对使用路面雷达测试系统等快速、高效无损检测方法,检测频率高一些,仍可按此评定。 附录I 路基、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 本附录的主要修改为: 1. 按《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J014-97)修改与保证率有关的系数。 2.对路基和柔性基层、底基层的弯沉代表值超出要求时的计算和处理方法提出了要求,对于路面面层未明确提出必须执行。 3. 规定用两台弯沉仪同时测定左、右轮弯沉值时,应按两个独立测点计,而不能采用左、右两点的平均值。 4. 增加了温度修正和季节修正的考虑因素。 使用连续式自动弯沉检测设备,当检测频率在每3~5m一处时,路段长度应进行对比计算或考虑按每200m一段(80~120个点)计算。 附录J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 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建设项目分别制定检验评定用表。 附表5-5工程汇总表用于相同结构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汇总,也可用于分段多次评定的分项工程汇总,以便进行上一级工程质量评定。由于大桥、长隧道权值为2,中桥、其他隧道权值为1,故列出权值、加权得分两列,结果是加权平均分。 附录K 路面横向力系数评定 原检评标准中横向力系数(SFC)在统计评价时均直接计算算数平均值及合格率,该方法不能体现出路段中的薄弱区间,由于此指标是关系到路面行车安全性的重要参数,应通过更合理的数理统计方法客观反映路段的总体安全质量水平。 根据对历年全国代表性地区高速公路路面SFC的原始采样数据分布检验分析,SFC指标的数据符合正态分布。考虑到采样样本数量的原因,适合采用t分布单边置信度保证率系数计算SFC代表值进行判别评价,因此本次修订做了修改。 � EMBED Equation.3 ��� � EMBED Equation.3 ��� PAGE - 224 - _1083641904.unknown _1143464230.unknown _1156750019.unknown _1157176847.unknown _1156750118.unknown _1143464985.unknown _1116223880.unknown _1143464090.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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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交通与物流
上传时间: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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