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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新邵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录卷内目录…………………………………………………………………………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4举报登记表………………………………………………………………………6投诉登记表………………………………………………………………………8不予受理决定书…………………………………………………………………10案件指定管辖函…………………………………………………………………12指定管辖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新邵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录卷内目录…………………………………………………………………………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4举报登记表………………………………………………………………………6投诉登记表………………………………………………………………………8不予受理决定书…………………………………………………………………10案件指定管辖函…………………………………………………………………12指定管辖案件涉案物品清单……………………………………………………14立案审批表………………………………………………………………………15调查询问笔录……………………………………………………………………17调查检查记录……………………………………………………………………19调查询问通知书…………………………………………………………………2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23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24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26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27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审计审批表…………………………………………………29审计通知书………………………………………………………………………31审计委托书………………………………………………………………………33鉴定委托书………………………………………………………………………35案件委托协查函…………………………………………………………………37中止案件审批表…………………………………………………………………39中止案件恢复审批表……………………………………………………………41延期案件审批表…………………………………………………………………43撤销案件审批表…………………………………………………………………45案件移送函………………………………………………………………………47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49限期整改指令书…………………………………………………………………50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首页)……………………………………………………52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54陈述申辩记录(首页)…………………………………………………………56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8案件处理报批表…………………………………………………………………60人社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对复杂、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62当场处罚决定书…………………………………………………………………64行政处理决定书…………………………………………………………………67行政处罚决定书…………………………………………………………………69送达回执…………………………………………………………………………72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74结案审批表………………………………………………………………………76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78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80(一)卷内目录序号材料名称页数卷内页数使用说明1、卷内目录,指装订案卷首页。2、材料名称,指案卷内所收集材料的名称。例如投诉登记表、投诉材料、询问笔录、询问通知书、处理决定书等。3、页数,指本材料的页数;卷内页数,指本材料在整个案卷内容中所排列的页码范围。(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受委托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厅(局)委托经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名及文号)批准设立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以我厅(局)名义,并在属于我厅(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负责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留存。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所属符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对各类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情形。2、委托人或受委托人变更的,应重新签订委托书。3、受委托人必须是经省辖市、县(市、区)级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且有正式文件的事业组织。4、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印章的刻制、使用必须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法人代表同意,向当地公安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批准制作、使用。(三)举报登记表举报人情况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举报时间年月日举报方式身份证件种类号码被举报人情况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 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在哪些方面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打√)□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职工和未成年人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其它:1.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2.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3.举报内容摘要举报要求摘要证据材料(可附件)举报人签名年月日接待监察员意见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年月日备注注:1.本表由劳动保障监察员记录后,由举报人签名;2.举报人超过1人的,可另添纸逐一列明举报人情况并签名;3.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数量;4.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应在备注栏注明。使用说明1、举报方式,主要指电话、信函、当面举报、电子邮件等。2、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社会或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姓名及举报内容,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要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易听信举报人口述,不妄加评论,也不随意表态否定。4、举报范围,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5、举报人可匿名举报或不签名登记,接待人员登记后应向举报人宣读举报情况。(四)投诉登记表投诉人情况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投诉时间年月日投诉方式身份证件种类号码被投诉人情况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在哪些方面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打√)□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模板免费下载企业劳动合同范本下载劳动合同 doc 下载劳动合同法下载劳动合同模板可下载 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职工和未成年人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其它:1.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2.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3.投诉内容摘要投诉要求摘要证据材料(可附件)投诉人签名年月日接待监察员意见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年月日备注注:1.本表由投诉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由劳动保障监察员记录后签名确认;2.投诉人超过1人的,另添纸逐一列明投诉人情况并签名;3.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数量。使用说明1、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投诉人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举报人则非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2、投诉方式,应以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并携带书面(证据)材料投诉为主,投诉人坚持要求保密的,视为举报处理。3、接待监察员意见,主要指建议受理、补充证据等。4、投诉人确实不能填写,由接待人员如实记录并向投诉人宣读,由投诉人签名或按指印确认。(五)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决定书人社监不受字[]第号:我厅(局)于年月日接到你关于的投诉(举报)。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你的投诉不符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理由与依据如下:如不服本不予受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调查询问人。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受理投诉后,经查证所投诉内容、事项、管辖范围等不符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案件的情形。2、书面告知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法定义务,程序完成后,投诉人才可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一般先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经调查认为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依法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投诉。(六)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指定管辖函人社监指函字[]第号:对一案,经研究,本机关依照之规定,现将该案指定你机关管辖。附:1、有关材料件2、指定管辖案件涉案物品清单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情形。2、被指定管辖的单位,应为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3、“指定管辖案件涉案物品清单”中的“涉案物品”主要有以下七种:(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5)当事人的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七)劳动保障监察指定管辖案件涉案物品清单单位(印章):序号名称数量备注接收人:年月日拒绝签字情况及理由:经办人:、年月日(八)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案由当事人情况名称(姓名)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其它联系方式案件来源□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其它基本案情立案依据承办监察员意见主办监察员:协办监察员:年月日案件分管负责人意见审批人:年月日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审批人:年月日备注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违法事实基本清楚、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案件,由监察员填写,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立案的情形。2、案由,指案件产生的原因,如使用童工、违反工作时间规定、未订立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等。3、案件来源,指举报、投诉、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事故报告、领导批办等。4、基本案情,指以文字形式表述案情的时间、地点、人员、单位、事件等,人员数字要清楚,语言精炼。5、立案依据,要求a.引用法律法规明确;b.证据材料证明被立案单位存在违法或涉嫌违法行为;c.案件属于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6、受理举报、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举报、投诉人。7、立案时间,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时间。(九)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首页)笔录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笔录地点:被调查询问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工作单位:职务:地址:联系电话:询问监察员姓名:执法证件号:记录人姓名:执法证件号:其他参加人员:执法证件号:笔录内容:我们是劳动保障监察员,姓名、(出示证件),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号码为、,现对你单位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调查,请如实回答。被询问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注:本页如不够用,可续页共页第1页使用说明1、调查询问内容视调查任务和目的而定,调查询问方式可采取单人谈话、集体座谈等。一般一份笔录只对应一个被询问者,笔录内容立足于调查情况详实,能达到预期目的。2、询问笔录采取一问一答,提问要讲究策略和技巧。3、询问要采取七何询问法,以便为合理裁量奠定基础:①何人,主要查清违法主体是谁(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及其基本情况。②何时,即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持续进行的时间以及查处的时间。③何地,指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位置。④何事,指构成何种违法行为。⑤何情节,指违法行为涉及的物品、违法所得和销售情况,违法的过程、手段等。⑥何故,指违法的原因、动机、目的。⑦何果,即造成了怎样的危害后果。4、调查询问结束,笔录制作人员要将制作的笔录,向被调查询问人员陈述并由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被调查询问人员双方签名盖章;被调查询问人员拒绝签名的,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签名处注明拒签原因。5、调查询问笔录一般不得涂改,改动增删处须被调查询问人员按指印或被调查询问单位盖章予以确认。6、被调查询问人员应签署:“以上内容我已看过,情况属实。”并签名、注明日期。(十)劳动保障监察调查检查记录被调查检查人:法定代表人:职务:组织机构代码:劳资负责人:职务:注册/登记地址:邮编:经营/办公地址:邮编:社会保险登记号: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负责接受调查检查的主要人员:职务:电话:职务:电话:职务:电话:调查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调查地点:调查检查事项:调查检查情况记录:对调查检查人员此次调查检查的意见:被调查检查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注:本页如不够用,可续页。使用说明1、调查检查记录,可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审核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报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及举报投诉等。2、调查检查事项,分为针对性调查或巡视性调查,通常应根据执法的主要目的和重点任务而定。3、调查情况记录,要注明调查事项、情况进展、是否存在违法现象或问题。调查记录问题过多的,可加页附后。4、调查检查结束后,要记明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现象或问题。要求态度鲜明,不得以“好、坏、可以、差”等文字简单表述。(十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人社监询字[]第号: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调查检查事项)。请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前派员来我单位接受询问,并提供以下相关书面材料:1.2.3.4.5.6.……如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销毁证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邮编:劳动保障监察员:电话:签收人:职务:签收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调查询问人。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在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检查时,发现用人单位涉嫌违法,在初步掌握一定情况基础上,为进一步核实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时使用;或者是被调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当时不能及时就有关问题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形。2、用人单位接受询问的时间,一般应限定在7日以内。3、调查检查事项,指工作时间、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4、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考(出)勤表、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登记凭证以及财务报表等。(十二)劳动保障监察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保存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先行登记保存地点案由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理由及依据承办监察员意见主办监察员:协办监察员:年月日案件主管负责人意见审批人:年月日监察机构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意见审批人:年月日(十三)劳动保障监察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人社监存通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所列物品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予以先行登记保存。保存地点:先行登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否则,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员:年月日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调查检查人。使用说明1、本文书仅适用于证据可能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2、应在取证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3、登记保存的内容包括花名册、用工信息软盘、硬盘等载明违法信息的原始凭证及物品,防止转移或销毁。4、办理程序:a.向被调查单位负责人提出登记保存意见;b.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审定;c.将需要保存物品逐一登记,以便下步核对,必要时可以对保存的证据、物品摄像或摄影。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中的“证据物品”主要有以下七种:(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5)当事人的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十四)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单位(印章):序号名称数量品级规格型号形态备注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签名:年月日拒绝签字情况及理由:取证人员签名:、年月日注:本栏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整。(十五)劳动保障监察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人社监存理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对我厅(局)_______年月日作出的号《劳动保障监察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载明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年月日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调查检查人。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作出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的情形2、“处理决定”主要是解除登记保存等。3、对需要查封、扣押的物证,应当依法作出查封、扣押决定;需要返还给当事人的,应及时作出返还决定。4、无论作出何种决定,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十六)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审计审批表案由立案时间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审计原因及依据承办监察员意见主办监察员:协办监察员: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意见审批人: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拟对用人单位进行审计,向领导报告的情形。2、实施审计的法律依据,为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3、实施审计的项目,主要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十七)劳动保障监察审计通知书人社监审通字[]第号: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现我厅(局)委托(审计机构)审计你(单位)___________(审计事项),请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前准备以下相关书面材料,接受审计:1、2、3、4、5、……如逾期不按本审计通知书要求提供材料接受审计,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邮编:劳动保障监察员:电话:委托审计机构地址:邮编:委托审计人员:电话: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签收人:职务:签收日期: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审计单位。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通知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审计的情形。2、审计事项,主要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十八)劳动保障监察审计委托书委托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  受委托人:(受委托审计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我厅(局)委托(受委托审计机构全称)对___________(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实施审计。本委托书仅对本次审计有效。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委托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受委托审计机构。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委托审计单位对用人单位进行审计的情形。2、审计事项,主要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3、受委托的审计单位,应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4、本委托书不得代替双方应依法签订的委托合同。(十九)劳动保障监察鉴定委托书委托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    受委托人:(受委托鉴定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厅(局)委托(受委托鉴定机构全称)对(被鉴定单位)对___________(鉴定事项)进行鉴定,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提出书面鉴定结论。本委托书仅对本次鉴定有效。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委托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受委托鉴定机构。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委托鉴定单位对用人单位进行鉴定的情形。2、鉴定事项,主要为书证笔迹、印章等真伪情况。3、所委托的鉴定单位,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助调查函人社监协函字[]第号:我局于年月日对一案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依照规定,现委托你单位对以下事项进行协助调查:1、2、3、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受委托协查单位。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对跨地区用人单位进行检查需要协助的情形。2、所委托单位,应为当地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的、具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资格的法人单位。3、协助事项,主要为调查取证等。(二十一)劳动保障监察中止案件审批表案由立案时间案件处理情况中止原因承办监察员意见主办监察员:协办监察员:年月日案件分管负责人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监察机构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批人:年月日意见注:本表内部使用;案件中止理由消除后,应恢复调查处理。使用说明1、本文书仅限内部使用,适用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而中止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情况:(1)对已登记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取证确有困难,致使案件无法进行调查处理的;(2)本案必需以另一案的处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处理完毕;(3)当事人因法人变更、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立案后,调查发现案件存在可以中止的情形,在征求作为当事人的劳动者的意见,并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依法作出中止决定。3、作中止处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中止条件消除后,应继续处理,并按规定结案。4、中止案件时间,应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之日起计算。(二十二)劳动保障监察中止案件恢复审批表案由立案时间案件中止时间恢复原因承办监察员意见主办监察员:协办监察员:年月日案件主管负责人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监察机构审批意见审批人:年月日注:本表内部使用。使用说明1、本文书仅限内部使用,适用于中止处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在中止条件消除后继续处理的情形。2、中止案件恢复时间,应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批之日。(二十三)劳动保障监察延期案件审批表案由立案时间案件处理情况延期原因及依据承办监察员意见主办监察员:协办监察员:年月日案件分管负责人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监察机构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意见审批人:年月日注:本表内部使用。使用说明1、本文书仅限内部使用。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立案后经调查,发现情况复杂案件需延期调查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3、案件延期时间,应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之日起计算。(二十四)劳动保障监察撤销案件审批表案由立案时间案件处理情况撤销原因及依据承办监察员意见主办监察员:协办监察员:年月日案件分管负责人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监察机构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意见审批人:年月日注:本表内部使用。使用说明1、本文书仅限内部使用,适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立案后,经调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撤销立案的情况:①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②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③被调查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没有财产进行分配,又没有相关义务承受人的;④不属于立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辖的; ⑤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职权范围的;⑥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应当由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程序办理的;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超过2年的;⑧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撤销立案的情形。2、撤销案件时间,应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之日。(二十五)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移送函人社监移函字[]第号:我厅(局)于年月日对一案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故此案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依照之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附:1、案件简介及有关材料件2、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立案后,经调查发现所查处的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情形。2、本文书与《劳动保障监察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一并使用,一式两份:一份交被移送单位,一份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3、“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中的“涉案物品”主要有以下七种:(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5)当事人的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二十六)劳动保障监察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单位(印章):序号名称数量备注移送案件接收人:年月日移送案件移送人:、年月日(二十七)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人社监令字[]第号:经调查,你单位(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改正内容和期限)请你单位在年月日前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单位。如果逾期拒不履行本限期整改指令的,我厅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指令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立案后,查明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情形。2、本文书作为行政处罚(处理)前置条件使用,并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使用。3、限期改正的时限,视违法程度和改正难易程度而定,一般不超过15天。(二十八)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首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调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监察员签名:、当事人违法的证据:1、2、3、……违法行为等次:(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将违法行为确定为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法的某条要全文引出):行政处罚建议:1、2、3、注:本格式只提供样式,具体制作时因案情不同可长可短。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立案后,调查终结查明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2、应依法列明行政处罚的计算过程及结果。(二十九)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人社监先告字[]第号:经调查,你单位的下列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如下规定:从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看,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属于一般的认定为一般,属于严重的认定为严重,属于特别严重的认定为特别严重)。现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我厅(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厅(局)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年月日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http:​/​​/​www.hazz.lss.gov.cn​/​html​/​ff808081187527b2011878f95f910039​/​956.html"\t"_blank​)》第三十四条等规定,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告知用人单位享有陈述、申辩权的情形。2、本文书作为行政处罚(处理)前置条件使用。3、当事人在限定时间不予陈述和申辩,则视为放弃最后权利,即可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三十)陈述申辩记录(首页)《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文号:被告知人:陈述申辩人姓名:职务:电话:陈述申辩日期:年月日时间:时分地点:陈述申辩内容:被告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陈述申辩人签名: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注:本页如不够用,可续页。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后,被处罚(处理)人对行政处罚(处理)有异议,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情形。2、当事人陈述、申辩时,应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和证据,如实记录。3、被告知人、陈述申辩人均为当事人一方,二者可由一人充当。(三十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人社监听告字[]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因行为,违反了《……法》的规定。违法行为等次: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为轻微(属于一般的认定为一般、属于严重的认定为严重,属于特别严重的认定为特别严重)。拟给予处罚的依据和种类:本机关依照《……法》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下列行政处罚:1、××(适用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处罚标准)2、××(适用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处罚标准)……申请听证的期限: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厅(局)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厅(局)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权的情形。2、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3、举行听证时,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4、听证应制作笔录,并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5、听证结束后,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十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报批表案由被调查处理人情况名称(姓名)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事实被调查处理人陈述陈述人:年月日承办监察员意见主办监察员:协办监察员:年月日案件分管负责人意见审核人:年月日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审核人:年月日法制部门法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意见审批人:年月日注:本表内部使用。使用说明1、本文书仅限内部使用,适用于立案调查结束后,被调查处理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对被调查处理人作出处理(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处理决定或处罚决定)的情形。2、上报本文书时,包括陈述申辩、听证笔录在内的案卷均应全部上报。(三十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对复杂、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编号:案由:集体讨论主持人姓名:职务:参加集体讨论人员:记录人:集体讨论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集体讨论地点:案件情况: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处罚依据:集体讨论决定意见: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形。2、所谓重大、复杂案件,一般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案件。(1)涉及人数众多或者群体利益的案件;(2)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3)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如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4)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3、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为案件最终处理意见,但在讨论过程中会议记录应如实记录不同意见。4、一般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参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汇报案件详实情况,突出重点、难点和疑点,提出处理意见,参会人员集体讨论最终决定。№:××××当场处罚决定书(存根)(三十四)当场处罚决定书人社监当罚字[]第号人社监当罚字[]第号被处罚人姓名性别年龄被处罚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住址所在单位住址被处罚(单位)名称地址被处罚(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骑法定代表人职务处罚地点处罚地点你(单位)于年月日在缝你(单位)于年月日在(地点),(地点),因行为,违反了因行为,违反了规定,依据规定,依据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罚如下:章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罚如下:1、处以警告;1、处以警告;2、罚款仟佰拾元。2、罚款仟佰拾元。收款形式:收款形式:于年月日前将款交至于年月日前将款交至银行(信用社)储蓄银行(信用社)储蓄网点。网点。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此存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注:告知事项见背面告知事项1、被处罚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纠正错误。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3、本文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4、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三十五)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人社监理字[]第号(被行政处理人):(案由)经调查,你单位(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理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下列行政处理(行政处理内容,履行清偿财产义务和和期限):拒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理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结果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决定的情形。2、本文书应根据案情一案一作,一式四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随案卷存档,一份备案,一份申请强制执行使用。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关于请解决劳动监察决定强制执行问题的函〉的答复〉的通知》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在责令其改正的同时,给予行政处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有关用人单位履行清偿财产义务内容的行政处理决定(有确切数额的,金额应大写),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押金等。4、行政复议机关,应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被行政处理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一般是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5、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三十六)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人社监罚字[]第号被处罚人(个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住址身份证件号码被处罚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本机关于年月日对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的证据:1、……2、……3、……违法行为等次:根据你(单位)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为轻微(属于一般的认定为一般、属于严重的认定为严重,属于特别严重的认定为特别严重)。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根据之规定(××法、××法规、××规章的×条、应将×条的内容写上),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适用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处罚标准)2、×××(适用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处罚标准)……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单位)应当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银行(账号:)。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不服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责令改正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理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2、法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行政处罚的,应同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本文书应根据案情一案一作,一式四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随案卷存档,一份备案,一份申请强制执行使用;4、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5、行政复议机关,应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一般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6、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行政处罚决定有罚款的,金额应当大写。(三十七)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案由送达文书名称、文号受送达人送达地点受送达人(签字或盖章)代收人(签字)送达日期年月日送达方式邮寄日期年月日邮寄凭证种类和号码(如挂号信号码、特快专递回执等)拒收理由见证人(签字)年月日送达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注:1、发生拒收情况时,应有其他人员在场,并记明情况,留下送达文件即为送达;2、邮寄送达凭证附后作为附件存档。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向当事人送达执法文书(除本身附有回执的执法文书外),表明已将文书送达当事人的情形。2、送达方式,可填写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3、执法文书一般应直接送达;非直接送达的,应当附其他送达凭证如公告凭证、挂号信、特快专递回执等单证。4、执法文书一般应当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是公民的,若本人不在时,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5、有代收人代收的,应注明代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及代收理由。6、当出现邮寄送达后被退回等情形时,可以在备注栏内加以说明。7、本文书如不能送达,则法律文书无效。(三十八)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人社监涉罪移字[]第号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一案,经我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核实,认为涉嫌犯罪,建议予以立案侦查,现将有关证据移送你院(局)审查,并请尽快回复审查结果。附送有关证据材料清单:1.2.3.4.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被监察对象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情形。2、附送的有关证据材料,应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及其数量;文件类材料应在后面注明页码起至数或缺损等情况。3、有物证的,应通过安全或者机要途径送交。4、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除本文书外应当附有下列材料: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5、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6、本文书应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7、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一份送公安机关,一份交检察机关。(三十九)劳动保障监察结案审批表被处理(处罚)单位(个人)地址案由立案时间案件处理情况摘要承办监察员意见主办监察员:承办人签名:年月日案件分管负责人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监察机构审批意见审批人: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结案的情形,包括非撤销立案。2、结案审批表是反映案件处理全过程的文书,填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论据充分,结论准确。3、“被调查处理人执行情况”一栏主要填写被调查处理人执行行政措施的实际情况。4、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的,自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可上报结案;不涉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被调查处理人纠正违法行为或执行整改指令后即可结案。(四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人社监申字[]第号申请人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被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电话:住址:邮编:请求事项:事实与依据:申请人对一案,于年月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名称、文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下列项目:。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书》)副本份及有关材料件。1、×××。2、×××。此致人民法院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印章)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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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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