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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15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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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157-2008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履』JGJ/T157一2008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oflightfongishpanelpartitionwallsinhuildings2008一02一29发布2008一08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oflightfongishpanelpartitionwallsinbuildingsJGJ/T157一2008J786一2008批准部门:...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157-2008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履』JGJ/T157一2008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oflightfongishpanelpartitionwallsinhuildings2008一02一29发布2008一08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oflightfongishpanelpartitionwallsinbuildingsJGJ/T157一2008J786一2008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oflightlongishpanelpartitionwallsibuildi飞s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京市兴顺印刷厂印刷关开本:850xll68毫米1/32印张:1%字数:37千字2008年5月第一版2008年5月第一次印刷印数:l一30000册定价:10.00元统一书号:15112·14699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821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157一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年2月29日前、~口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9号文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并在广泛充份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原材料及条板;4.条板隔墙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5.条板隔墙施工;6.条板隔墙工程验收。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本规程主编单位: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广东东莞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广州大学工程材料研究所北京华丽联合高科技(集团)公司廊坊市建宁墙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岳阳(湖南)华强新型建材研究所北京大森林明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合肥市恒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三力新型建材厂西安万凯工贸有限公司咸阳绿得新型建材厂开平松本绿色板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壁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河南玛纳建筑模板有限公司安徽省万达墙板机械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高宝林赵国强张传镁李卫国宋广春王俊清朱恒杰仇国辉陈炳军李轩张明辰孙峰军王智陈汉平刘毅姚刚鲍威目次1.总则·······························································⋯⋯12.术语·······························································⋯⋯23.原材料及条板···················································⋯⋯33.1一般规定······················································⋯⋯33.2原材料和施工配套材料·······································⋯⋯33.3条板····························································⋯⋯34条板隔墙设计···································................⋯⋯54.1一般规定······················································⋯⋯54.2隔墙设计与构造要求··········································⋯⋯55条板隔墙施工·······································.······.....⋯⋯105.1一般规定···················································⋯⋯105.2施工准备···················································⋯⋯115·3条板隔墙安装················································⋯⋯125.4门、窗框板安装·············································⋯⋯135.5管、线安装···················································⋯⋯145.6接缝及墙面处理·············································⋯⋯145.7成品保护···················································⋯⋯156条板隔墙工程验收·············································⋯⋯166.1一般规定···················································⋯⋯166.2工程验收···················································⋯⋯17附录A条板隔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19附录B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0附录C条板隔墙施工分项工程验收记录··················⋯⋯21本规程用词说明····································....····.......⋯⋯22附:条文说明··········································.········..·⋯⋯2361总则1.0.1为提高建筑轻质条板隔墙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水平,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8度以下的地区及非抗震设防地区,以轻质条板隔墙(以下简称条板隔墙)作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非承重板材隔墙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3条板隔墙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轻质条板lightweightpanel面密度不大于110kg/m",长宽比不小于2.5,采用轻质材料或大孔洞轻型构造制作成的,用于非承重内隔墙的预制条板。2.0.2空心条板hollowcorespanel沿板材长度方向布置有若干贯通孔洞的轻质条板。2.0.3实心条板solidpanel用同类材料制作的无孔洞轻质条板。2.0.4复合夹芯条板compositesandwichpanel由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功能材料复合或由面板(包括浇注面层)与夹芯层材料复合制成的轻质条板。2.0.5企口outheedandinteroifice设置于条板两侧面的桦头、桦槽及接缝槽的总称。2.0.6轻质条板隔墙lightweightpanelpartition用轻质条板组装的非承重内隔墙。3原材料及条板3.1一般规定3.1.1条板应采用节地、节能、利废、性能稳定、无放射性,以及对环境无污染的原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限制使用的材料。3.1.2条板生产企业应具备稳定的生产条件和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条板生产企业应对进厂主要原材料进行复检。3.1.3当对条板的质量发生争议或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约定对产品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时,应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检测的单位应是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3.2原材料和施工配套材料3.2.1条板隔墙安装中采用的配套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3.2.2条板接缝的密封、嵌缝、粘结及防裂增强材料的性能应与条板材料性能相适应。3.2.3木楔宜采用三角形硬木楔,预埋木砖应做防腐处理。3.2.4配合安装隔墙使用的镀锌钢卡和普通钢卡、销钉、拉结钢筋、钢板预埋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钢卡厚度不应小于1.smm,普通钢卡应做防锈处理。3.3条板3.3.1条板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质条板》JG/T169的规定。3.3.2条板按构件用途的不同可分为普通条板、与之配套的异形板等辅助板材。《建筑隔墙用门、窗框板和3.3.3条板主要规格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条板的长度标志尺寸(毛)应为楼层高减去梁高或楼板厚度及安装预留空间。宜为22。。一3500mm。2条板的宽度标志尺寸(B)宜按100mm递增。3条板的厚度标志尺寸(T)宜按10mm递增。4两侧为凹凸桦槽的条板,其凹凸桦槽不得有缺损,对接应吻合。3.3.4门、窗框板靠门、窗框一侧为平口,距板边120一15Omm处应为实心。门、窗框板靠门、窗框一侧可加设预埋件与门、窗固定。3.3.5复合夹芯条板的面板与芯层应粘结密实、牢固,不得出现空鼓和剥落。4条板隔墙设计4.1一般规定4.1.1条板隔墙安装前,工程设计单位应完成隔墙的设计技术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确定条板隔墙的种类和轴线分布、隔墙的厚度、门窗位置和洞口尺寸以及配电箱、控制柜和插座、开关盒、水电管线分布位置及开槽和留洞尺寸。2应规定条板隔墙的防火、隔声、防水、保温等技术性能要求和相应的防火、隔声、防水防渗、保温及防裂等措施。3应规定条板隔墙的吊挂重物要求和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4应明确条板隔墙的抗震性能要求和相应抗震、加固措施。4.1.2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技术文件、资料,编制条板隔墙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4.2隔墙设计与构造要求4.2.1条板隔墙按使用功能要求可分为普通隔墙、防火隔墙、隔声隔墙;按使用部位的不同可分为分户隔墙、分室隔墙。应根据隔墙使用功能和使用部位的不同分别设计单层条板隔墙、双层条板隔墙、接板拼装条板隔墙。60mm及以下厚度的条板不得单独用作隔墙使用。4.2.2条板隔墙厚度应满足建筑物抗震、防火、隔声、保温等功能要求。单层条板隔墙用作分户墙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20mm;用作户内分室隔墙时,不宜小于90mm。双层条板隔墙选用条板的厚度不宜小于60mm。4.2.3双层条板隔墙的两板间距宜为10一50?,可作为空气层或填入吸声、保温材料等功能材料。4.2.4接板安装的条板隔墙,其安装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gomm厚条板隔墙接板安装高度不应大于3.6m。212Omm厚条板隔墙接板安装高度不应大于4.2m。3其他厚度的条板隔墙接板安装高度,可由设计单位与安装单位协商确定。4.2.5在限高以内安装条板隔墙时,竖向接板不宜超过一次,相邻条板接头位置应错开300mm以上,错缝范围可为300一SOOmm。条板对接部位应加连接件、定位钢卡,做好定位、加固、防裂处理。超过本条文规定的高度接板安装隔墙,应由工程设计单位另行设计。4.2.6条板隔墙安装长度超过6m,应采取加强防裂措施。4.2.7安装条板隔墙时,条板应按隔墙长度方向竖向排列,排板应采用标准板。当隔墙端部尺寸不足一块标准板宽时,可按尺寸要求切割补板,补板宽度不应小于200mm。4.2.8条板隔墙下端与楼地面结合处宜留出安装空间,预留空隙在40mm及以下的宜填入1'3水泥砂浆,40mm以上的宜填人干硬性细石混凝土,撤除木楔的预留空隙应采用相同强度等级的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塞、捣实。4.2.9对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应设计隔声隔墙,宜选用隔声性能好的复合夹芯条板或双层条板隔墙,双板间宜留出空气隔声层或填充吸声功能材料。条板隔墙应满足下列隔声指标要求:1分室隔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实验室测量值不应小于35c1B;2分户隔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实验室测量值不应小于45dB;3隔声隔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实验室测量值不应小于SOdB。4.2.10在抗震设防地区,条板隔墙与顶板、结构梁、主体墙和6柱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板卡件,并使用胀管螺钉、射钉固定。钢板卡件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条板隔墙与顶板、结构梁的接缝处,钢卡间距不应大于600mm。2条板隔墙与主体墙、柱的接缝处,钢卡可间断布置,间距不应大于lm。3接板安装的条板隔墙,条板上端与顶板、结构梁的接缝处应加设钢卡,每块条板不应少于2个。4.2.n在抗震设防地区,条板隔墙安装长度超过6m时,应设置构造柱,并应采取加固、防裂处理措施。4.2.12当在条板隔墙上横向开槽、开洞敷设电气暗线、暗管、开关盒时,所选用隔墙的厚度应大于90mm。墙面开槽深度不应大于墙厚的2/5,开槽长度不得大于隔墙长度的1/2。严禁在隔墙两侧同一部位开槽、开洞,其间距应错开150mm以上。开槽、开洞的时间应在隔墙安装7d后进行。4.2.13单层条板隔墙内不宜设计暗埋配电箱、控制柜,可采用明装方式或局部设计双层条板,严禁穿透隔墙安装。配电箱、控制柜宜选用薄型箱体。4.2.14单层条板隔墙内不宜横向暗埋水管,可采用明装方式或采用双层板墙设计。当低温环境下,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4.2.15在住宅建筑中,当需暗埋布置水管时,设计单位应选用厚度大于120~的隔墙,开槽深度不应大于墙厚的2/5,长度不应大于墙长的1/2;必须做好防渗漏措施,应尽快完成管线铺设和回填、补强、加固,并做好防裂处理。4.2.16条板隔墙上需要吊挂重物和设备时,不得单点固定,应在设计时考虑加固措施,两点的间距应大于300mm。预埋件和锚固件均应做防腐或防锈处理,并避免预埋铁件外露。4.2.17条板隔墙用于厨房、卫生间及有防潮、防水要求的环境时,应设计防潮、防水的构造措施:凡附设水池、水箱、洗手盆7等设施的墙体,墙面应做防水处理,高度不宜低于1.sm。4.2.18石膏条板(防水型)隔墙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条板隔墙用于潮湿环境时,下端应做C20细石混凝土条形墙垫,墙垫高度不应小于10Omm,并应做泛水处理。防潮墙垫可用细石混凝土现浇,不宜采用预制墙垫。4.2.19普通型石膏条板和防水性能较差的轻质条板不宜应用于潮湿环境及有防潮、防水要求的环境。普通型石膏条板隔墙用于无地下室的首层时,宜在隔墙下部采取防潮措施。4.2.20分户隔墙、走廊隔墙和楼梯间隔墙应有防火要求,条板隔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1350045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4.2.21对有保温要求的分户隔墙、走廊隔墙和楼梯间隔墙,应采取相应保温措施,可设计复合夹芯条板隔墙或双层条板隔墙。4.2.22顶端为自由端的条板隔墙,应做压顶,埋设通长角钢圈梁,用水泥砂浆覆盖抹平;空心条板顶端孔洞均应局部灌实,每块板应埋设不少于一根钢筋与上部水平角钢圈梁连接;也可设计混凝土圈梁,混凝土圈梁应与板内预埋钢筋连接。同时,隔墙上端应间断设置拉杆与主体结构固定;所有外露铁件均应做防锈处理。4.2.23条板隔墙板与板之间可采用桦接、平接、双凹槽对接方式。并应根据其不同材质、不同构造、不同部位按下列规定采用相应的防裂措施:1应在板与板之间对接缝隙内填满、灌实粘结材料。企口接缝处应粘贴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条或无纺布条防裂。2可采用全墙面粘贴纤维网格布、无纺布或挂钢丝网抹灰处理墙面。3沿隔墙长度方向,可在板与板之间间断设置伸缩缝,接缝处使用柔性粘结材料处理。4可采用加设拉结筋加固及其他防裂措施。5条板隔墙阴阳角处以及条板与建筑主体结构结合处应做专门防裂处理。如加设塑胶护角或局部粘贴防裂网布、挂钢丝网抹灰处理等。4.2.24确定条板隔墙上预留门、窗洞口位置及尺寸时,应选用与隔墙厚度相适应的门、窗框。采用空心条板作门、窗框板时,距板边120一15omm不得有空心孔洞,可将空心条板的第一孔用细石混凝土灌实。4.2.25工厂预制的门、窗框板靠门、窗框一侧应设置预埋件,以便与门、窗框固定。在施工现场切割制作的门、窗框板可采用胀管螺钉与门窗框固定。应根据门窗洞口大小确定固定位置和数量,每侧的固定点不应少于3处。4.2.26门、窗框板上部墙体高度大于600mm或门窗洞口宽度超过1.sm时,应采用配有钢筋的过梁板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门框板、窗框板与门、窗框的接缝处应采取专门密封、隔声、防裂等措施。5条板隔墙施工5.1一般规定5.1.1条板隔墙安装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完成条板隔墙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编制隔墙排板图(立面、平面图),图中应标明条板种类、规格尺寸;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管线、配电箱、插座及开关盒的位置、尺寸、数量;预埋件及钢板卡件位置、数量、规格种类等。2编制条板隔墙安装构造图及相关技术资料,应包括条板与条板间的连接构造,条板隔墙与梁板、顶板、地面、防潮垫层的连接做法,条板隔墙与主体墙柱的连接做法,条板隔墙门、窗洞口处的构造做法,钢板卡件、预埋件做法,条板隔墙内暗埋管线及吊挂重物的加固构造和修补措施等。3编制条板隔墙具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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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施工安装人员、机械机具的组织调配、条板产品的运输、贮存,辅助材料的制备;墙体的安装工艺要求、安装顺序、工期进度要求、安装质量、安全措施要求;墙体安装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及整改。5.1.2条板隔墙安装工程应在做地面找平层之前进行。承接安装大型条板隔墙工程,宜先做样板间,经有关方确认选用后,方可进场施工。5.1.3条板隔墙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对墙板安装人员进行培训,安装人员应熟悉施工图及其相关的技术文件;项目经理应对安装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5.1.4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5.1.5施工现场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如需在低于5℃环境下施工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5.1.6安装企业应建立墙板安装质量保证体系,设专人对各工序进行验收和保存验收记录,并应按施工程序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和保存施工及验收记录。5.1.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应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后,按本规程附录A表A.0.1填写相关内容,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应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5.1.8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中的劳动保护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工人搬运条板应采用侧立方式,重量较大的条板应使用轻型机具辅助施工安装。5.2施工准备5.2.1安装隔墙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条板隔墙安装部位的结构应已验收完毕,现场杂物应已清理,场地应平整。5.2.2安装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条板和配套材料进场时,应由专人验收,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检验报告。材料和条板的进场验收记录和试验报告应归人工程档案。不合格的条板和配套材料不得进人施工现场。2条板、配套材料应分别堆放在相应的安装区域,按不同种类、规格堆放,条板下面应放置垫木;条板宜侧立堆放,高度不应超过两层。现场存放的条板不得被水冲淋和浸湿,不应被其他物料污染。条板露天堆放时,应做好防雨淋措施。3现场配制的嵌缝材料、粘结材料,以及开洞后填实补强的专用砂浆应有使用说明书,并提供检测报告。上述粘结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说明书配置和使用。4钢卡、铆钉等安装辅助材料进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安装工具、机具应保证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的材料、工具应分类管理并根据现场需要数量备好。5.2.3隔墙安装前,应先清理基层,对需要处理的光滑地面应进行凿毛处理;然后按安装排板图弹墨线,标出每块条板安装位置,标出门窗洞口位置,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放线后,经检查无误,方可进行下道工序。5.2.4有防潮、防水要求的条板隔墙应做好条形墙垫或防潮、防水等构造措施。5.2.5条板隔墙安装前,宜对预埋件、吊挂件、连接件工序施工的数量、位置、固定方法,以及双层条板隔墙板间芯层材料的铺装进行核查,并应符合条板隔墙设计技术文件的相关要求。5.3条板隔墙安装5.3.1条板隔墙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首先应按排板图在地面及顶棚板面上弹上安装位置墨线,条板应从主体墙、柱的一端向另一端顺序安装;有门洞口时,宜从门洞口向两侧安装。2应先安装定位板。可在条板的企口处、板的顶面均匀满刮粘结材料,空心条板的上端宜局部封孔,上下对准墨线立板;条板下端距地面的预留安装间隙宜保持在30一60mm,根据需要调整;在条板隔墙与楼地面空隙处,可采用干硬性细石混凝土填实。3可在条板下部打人木楔,并楔紧,打人木楔的位置应选择在条板的实心肋位置。4应利用木楔调整位置,两个木楔为一组,使条板就位,可将条板垂直向上挤压,顶紧梁、板底部,调整好条板的垂直度并固定好。5应按拼装顺序安装第二块条板,将板桦槽对准桦头拼接,保持条板与条板之间紧密连接,之后调整好垂直度和相邻板面的平整度。待条板的垂直度、平整度等检验合格后,重复进行本道工序。6应在条板与条板之间对接缝隙内填满、灌实粘结材料,12板缝间隙应揉挤严密,把挤出的粘结材料刮平。条板企口接缝处应采取防裂措施。7在条板与顶板、结构梁和主体墙、柱的连接处应按排板图要求设置定位钢卡、抗震钢卡。8木楔可在立板养护3d后取出并填实楔孔。5.3.2双层条板隔墙的安装可按照本规程第5.3.1条的要求进行。应先安装好一侧条板,确认墙体外表面平整,墙面板与板之间接缝处粘结处理完毕,再按设计要求安装另一侧条板隔墙。双层条板隔墙两侧条板的竖向接缝应错开1/2板宽。5.3.3双层条板隔墙设计为隔声隔墙或保温隔墙时,安装好一侧条板后,可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固定好墙内管线,留出空气层,铺装吸声或保温功能材料,验收合格后再安装另一侧条板隔墙。5.3.4条板隔墙接板安装工程应按本规程第4.2.5条相关要求做加固设计;安装时,卡件、连接件应定位准确、固定牢固。条板与条板对接部位应做好定位、加固、防裂处理。5.3.5当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对接板隔墙工程进行见证检测时,应进行隔墙抗冲击性能检测。承接接板安装隔墙的施工单位应做样板墙,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5.4门、窗框板安装5.4.1应按排板图标出的门、窗洞口位置,先安装门窗框板定位,然后从门窗洞口向两侧安装隔墙。门、窗框板安装应牢固,与条板或主体结构连接应采用专用粘结材料粘结,并应采取加网防裂措施,连接部位应密实、无裂缝。5.4.2预制门、窗框板中预埋有木砖或钢连接件,可与木制、钢制或塑钢门、窗框连接固定。门、窗框板也可在施工现场切割制作,使用金属膨胀螺栓与门、窗框现场固定。具体连接固定要求应按本规程第4.2.25条规定执行。5.4.3门、窗框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钢板加固等措施,但应与门、窗框板的预埋件连接牢固。5.4.4安装门头横板时,应在门角的接缝处采取加网防裂措施。门、窗框与洞口周边的连接缝应采用聚合物砂浆或弹性密封材料填实,并应采取加网增强、防裂措施。5.4.5门、窗框的安装应在条板隔墙安装完成7d后进行。5.5管、线安装5.5.1水电管、线安装、敷设应与条板隔墙安装配合进行,应在条板隔墙安装完成7d后进行。5.5.2根据施工技术文件的相关要求,应先在隔墙上弹墨线定位。应按弹出的墨线位置切割横向、纵向线槽和开关盒洞口。应使用专用切割工具按设计规定的尺寸单面开槽切割。不得在条板隔墙上任意开槽、开洞。具体开槽要求应执行本规程第4章相关规定。5.5.3切割完线槽、开关盒洞口后,应按设计要求敷设管线、插座、开关盒,应先做好定位,可用螺钉、卡件将管线、开关盒固定在条板的实心部位上。宜用与条板相适应的材料补强修复。开关盒、插座四周应用粘结材料填实、粘牢,其表面与隔墙面齐平。空心条板隔墙纵向布线可沿条板的孔洞穿行。5.5.4应尽快敷设管线、开关,及时回填、补强。水泥条板隔墙上开的槽孔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专用填充材料填充密实:开槽墙面可采用聚合物水泥浆粘贴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无纺布或采取局部挂钢丝网等补强、防裂措施。空心条板隔墙可在局部堵塞横槽下部孔洞后,再做补强、修复。石膏条板宜采用同类材料补强。5.5.5水管的安装可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5.5.6设备控制柜、配电箱的安装可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5.6接缝及墙面处理5.6.1条板的接缝处理应在门、窗框及管线安装完毕7d后进行。应检查所有的板缝,清理接缝部位,补满破损孔隙,清洁2毕墙面。5.6.2条板墙体接缝处应采用粘结砂浆填实,表层应采用与隔墙板材相适应的材料抹面并刮平压光,颜色应与板面相近。在条板的企口接缝部位应先用粘结材料打底,再粘贴盖缝材料。墙面接缝防裂处理可按照本规程第4章相关规定执行。5.6.3对有防潮、防渗漏要求的隔墙,应采用防水密封胶嵌缝,并应按没计要求进行墙面防水处理。5.7成品保护5.7.1条板隔墙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应加强配合,不得颠倒工序。交叉作业时,有关人员应做好工序交接,合理安排工序,不得对已完成工序的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5.7.2对刮完腻子的条板隔墙不得再进行任何剔凿。5.7.3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及工程验收前,条板隔墙应采取防护措施,严禁受到施工机具碰撞。安装后的条板隔墙7d内不得承受任何侧向作用力,施工梯架、工程用的物料等不得支撑、顶压或斜靠在墙体上。5.7.4在进行混凝土地面等施工时,应防止物料污染、损坏成品隔墙墙面。6条板隔墙工程验收6.1一般规定6.1.1条板隔墙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条板隔墙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条板制品和主要配套材料出厂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及现场验收记录和实验报告;3隔墙分项工序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文件、工作记录和工程变更记录。6.1.2条板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隔墙中预埋件、吊挂件、拉结筋等的安装验收记录;2配电箱、开关盒及管线开槽、敷设、安装现场验收记录;3双层复合隔墙中隔声、防火、保温等填充材料的设置验收记录。6.1.3条板隔墙的检验批应以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耐为一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6.1.4条板隔墙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B、附录C的要求填写验收记录。6.1.5条板隔墙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6.1.6民用建筑轻质条板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ns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6.2工程验收6.2.1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6.2,2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但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主控项目6.2.3隔墙条板的品种、规格、性能、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保温、防火、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满足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6.2.4条板隔墙安装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规格、数量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纪录。6.2.5条板之间、条板与建筑结构间结合应牢固、稳定,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6.2.6条板隔墙安装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施工记录。一般项目6.2.7条板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不得有缺边、掉角,开裂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2.8条板隔墙表面应平整、接缝应顺直、裂缝。转角应规正,板材均匀,不应有裂纹、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6.2.9隔墙上开的孔洞、槽、盒应位置准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检验方法:观察。6.2.10条板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10的规定。表6.2.10条板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墙体轴线位移5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检查表面平整度3用Z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立面垂直度3用Zm垂直检测尺检查接缝高低2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阴阳角方正3用方尺及楔形塞尺检查6.2.11当条板隔墙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l经返工重做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部分返修后,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可按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经返工重做,重新验收仍不满足要求的工程,不得进行验收。附录A条板隔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按表A.0.1填写相关内容,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表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工程名称开工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序号项目内容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安装工人操作上岗培训记录3条板隔墙分项工程施工组织技术文件及审核4施工技术标准5工程质量检查制度6现场材料、制品、设备进场验收与管理7其他检查结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19附录B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开工时间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标准编号主控项目质量验收规程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1234一般项目1234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B.0.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按表B.0.1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表B.0.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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