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细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细则

举报
开通vip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细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细则(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细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细则(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等各类相关主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在本省行政范围内主要包括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统一简称电子平台)和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省产权交易所、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省医药采购中心等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以下统一简称交易中心)。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和监督。平台运行指交易中心和电子平台依法依规保障交易活动正常进行而开展的各项工作,平台管理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在平台建设和运行中的指导和协调,平台监督指对在平台进行的交易活动过程合法性的监督。第五条本细则所称电子平台,即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包括电子交易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监督管理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和集体统一经营的林权交易(以下简称国有集体林权交易)、医药采购和排污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特点,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对接和运行,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息系统。公共服务系统是指联通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监督管理系统和有关部门的其他电子系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提供公共服务的枢纽。监督管理系统是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在线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息系统。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交易中心和电子平台运营单位是平台管理相关主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管办),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发展改革(重点工程)、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计生、国资管理、林业、铁路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行业监管部门,电子平台运营单位即江西省信息中心。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统一制度规则、统一规范电子平台、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第八条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实行管办分离制度,即公管办、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与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间不得存在隶属关系,也不得隶属于政府同一部门。第九条公管办、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交易中心要利用信息网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电子化、透明化,实现交易、监督和管理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第十条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公管办)会同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颁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列入目录范围的公共资源项目必须进入本细则第三条所指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第二章 平台运行和服务第十一条交易中心是平台运行服务的主体,为进场公共资源项目的开标、评标、评审、询标答疑、谈判、磋商、拍卖和挂牌提供场地、设备设施以及信息发布等各项条件;提供项目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交易实施、保证金管理等现场交易服务;为评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抽取和通知服务;对场内交易秩序、评标区门禁等交易活动进行管理、见证。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务时应符合有关流程规范和服务标准。第十二条平台运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统一的交易规则,遵循本细则和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交易规则等各项规则、规定。第十三条依法必须公开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国有集体林权交易、医药采购和排污权交易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纳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当公开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交易中心应当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秩序,对交易过程提供见证服务,发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管办、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包括招标人、采购人、转让人、出让人等,以下同)、中介机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主体,应当依法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招标文件、交易文件、变更信息、履约信息等相关交易信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招标文件免费浏览和下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第十六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依法需要评标、评审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交易中心应当设置评标专家抽取终端。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在交易中心设置的专家抽取终端抽取评标、评审专家。交易中心应当对进入评标区域的评标、评审专家进行身份验证见证服务和管理。第十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应当妥善归档、保管交易活动中产生的纸质交易文件和自行摄录的音视频文件。交易中心应当归档、保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音视频等相关档案资料。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保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过程中产生的纸质资料等相关档案资料。省信息中心应当保存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过程中上传至平台的所有相关电子文档。相关档案保管单位应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管理制度,保障交易档案的日常管理和借阅使用。公管办、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查阅、复制相关档案,档案保管单位应当配合相关单位查阅、复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档案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期限的应不少于3年。第十八条交易中心提供平台运行服务确需收费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根据交易中心的性质,其收费分别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按照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一)行使任何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二)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等中介服务;(三)强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外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四)非法扣押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五)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六)违法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企业法定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七)违法直接、间接或隐名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第三章 平台管理第二十条省本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财政厅、住建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环保厅、国资委和南昌铁路局等。负责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重大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管办)。各设区市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建立类似协调工作机制。第二十一条省发展改革委(省公管办)承担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负责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指导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服务,统一全省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和服务标准,负责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职责。省公管办具体承担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日常工作。设区市公管办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第二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省公管办)负责依据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委托省信息中心和江西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即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供全省各类相关主体无偿使用。第二十三条电子平台统一部署在省信息中心,由省信息中心负责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省信息中心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平台安全平稳运行。第二十四条电子平台的公共服务系统应当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电子监察系统和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有关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按照有关规定交换共享信息。有关电子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系统应当分别与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对接和交换信息。电子平台应当支持不同电子认证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第二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记注册、并通过电子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已经登记注册的,各有关部门均不得强制要求其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第二十六条公管办、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省信息中心、交易中心等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采集、汇总、存储、公开、使用过程中,应当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涉密数据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本文档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细则】,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3165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0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
上传时间:2021-09-30
浏览量: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