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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新闻法规教学课件第八讲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第一节新闻传播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2第二节英美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第三节大陆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4第四节旧中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5第五节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新闻传播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1-1经济条件§1-2思想条件§1-3政治条件§1新闻传播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1-1经济条件经济条件是新闻法产生和发展的首要条件。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依赖,对政治、经济、文化甚至是宗教等各种信...

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新闻法规教学课件
第八讲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第一节新闻传播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2第二节英美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第三节大陆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4第四节旧中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5第五节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新闻传播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1-1经济条件§1-2思想条件§1-3政治条件§1新闻传播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1-1经济条件经济条件是新闻法产生和发展的首要条件。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依赖,对政治、经济、文化甚至是宗教等各种信息的需求应运而生。这种需求为新闻传播事业和新闻传播法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土壤。§1-2思想条件近现代新闻法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得宜于新闻自由理论。新闻自由理论起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掀起的思想解放运动,发展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于资本主义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建立并巩固后被广泛接受。新闻自由理论脱胎于人权思想,其基本内容是:自由地表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为宝贵的基本人权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享有言论和出版等自由。§1新闻传播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1-3政治条件现代意义的新闻传播法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以民主政治为标志的。资本主义国家新闻传播法产生和发展的政治基础是宪政民主。宪法是资产阶级民主的标志,它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并把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固定化、法律化,使得新闻自由有了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1新闻传播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2英美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1英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2美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英美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1英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封建王朝时期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215年—1640年)英国新闻传播法制起源于1215年的《大宪章》(MagnaCharter)对表达自由的保护。1528年,亨利八世颁布法令,限制印刷业的发展,这是英国第一个管制出版自由的法令。1586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了著名的“星法院法令”,该法令各项审查制度的核心就是特许制。该法令一直维持到1640年,成为英国出版自由最大的。§2-1英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后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640年—1938年)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一波三折,以新闻自由为导向的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在这一阶段也呈现出较大的波折性。1641年7月,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不久,“星法院法令”条令被正式取消,英国报业在历史上第一次获得了出版自由。克伦威尔专政时期,严厉管制再次出现。不过期间“李尔本叛国案”审理中也首次确立了“批评政府无罪原则”,即“在出版物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论无罪”。光荣革命后,钳制出版业的出版法案和新闻检查制度先后被废除,新闻法的预防制也被改为追惩制。1792年,英国议会通过《福克斯诽谤法案》,对诽谤罪进行了较为严格的法律限定,这标志着新闻自由体制终于开始在英国确立。19世纪中叶,广告税、印花税和纸张税相继取消,又使英国新闻业摆脱了沉重的经济负担。§2英美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1英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二战时期及其后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938年至今)二战爆发后,英国实行了战时新闻管制,设立宣传部,发表官方新闻,对邮电和新闻进行检查。但战后很快就取消管制,继续维持自由新闻体制。1954年议会通过《电视法案》,允许设立商业性的广播电视机构,以期打破BBC对广播电视事业的垄断。1965年,英国颁布《反垄断法》规定规模较大的报业交易要得到“公平贸易局”的书面批准,以避免和削减因报业日益集中而对出版等新闻自由带来的威胁。1990年颁布新的《广播法》,并成立独立电视委员会和无线广播局分别对商业电视和商业广播进行监督管理,这将对开放英国广播电视市场,营造更为自由的竞争环境,以及维护与保障新闻自由产生深远影响。§2英美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殖民地时期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607年—1776年)“曾格案”1733年,曾格因在自办报刊上批评当时的总督而被控诽谤罪。最终曾格赢得诉讼,“批评政府无罪”的原则在美国初步确立,这是殖民地的人民争取新闻自由的第一次重大斗争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费城80岁高龄的著名律师汉密尔顿主动出庭为曾格辩护,他指出,陈述无可非议的事实不是诽谤。§2英美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2美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独立战争至一战期间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776年—1914年)1789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中第一修正案就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的自由。”美国的新闻自由从此有了宪法的依据。1798年,美国国会通过《关于处置外侨和煽动叛乱法》,压制新闻自由,知道推崇新闻自由的杰斐逊就任总统才被废止。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自由报刊应该成为对行政、立法、司法三权起到制衡作用的第四种权力;廉洁公正的、为公民了解的政府是不会被报纸的谎言打倒的;出版自由和政府势不两立的看法是错误的。§2英美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2美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914年—1945年)美国新闻法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形成了战时新闻检查的传统,即在和平年代不得干涉新闻界传播新闻和意见的自由,只有在战争情况下公众和新闻界才接受新闻检查。1919年“申克诉美国案”确立了“清楚和当前的危险”原则,即判断一种言论是否应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使看这些言论是否制造一种清楚和当前的危险。1920年,芝加哥市政府诉《芝加哥论坛报》案中市政府败诉,该案例突破了美国政府“公正评论”的法律原则,确立了新闻界批评政府的“绝对权力原则。§2英美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2美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4)二战后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945年至今)1960年代初,《纽约时报》刊登一份政治广告中有几处的描述与事实有细微的差别,遭到起诉。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布伦南指出,在讨论重大公共问题时,难免出现一些“与事实有出入的说法”,但这种现象仍应得到保护;只有这样,言论表达才有生存空间。最终《纽约时报》胜诉,该判例大大扩展了言论及新闻自由的范围。1972年“布兰日伯格诉海斯案”中,最高法院对新闻记者的特权也进行了一定的限制,认为记者无权以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权为由拒绝公开所得消息的来源。1966年,第一部《信息自由法》的问世打开了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大门,成为美国政府信息对外开放的一个里程碑。1996年,国会对该法案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幅度的修改,修订结果是通过了《电子信息自由法修正案》,顺应了信息电子化和公众对行政机关快速处理申请的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经过200多年的美国政府与新闻传播媒体之间的合作与对抗的曲折发展,美国已经形成了以“保护和适当限制新闻自由”为主要特征的新闻传播法制。§2英美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2美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大陆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1法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2日本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大陆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1法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资产阶级革命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789年—1914年)1789年大革命爆发,8月国民议会通过了著名的《人权宣言》。《人权宣言》第十一条规定:“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乃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而,每个公民都有有言论、著作和出版自由1814年波旁王朝复辟,颁布了《塞尔新闻法》。该法废除了出版预审制、保证金制和印花税制,尽管只实施了不到半年就被废止,但它却是法国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新闻法,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新闻法。1881年,法国议会通过了《新闻出版自由法》,废除了特许制和保证金制,纠正了以往新闻立法的倒退。法国新闻法制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虽经历了“进步—后退—又进步—又后退—再进步……”的数次起伏和反复,但最终确立了新闻自由的法律体制。§3-1法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914年—194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国陆军部在非常时期设立了“新闻检查局”。一战结束后不久,即废除新闻检查局,恢复第三共和国时期的《新闻出版自由法》。二战开始后政府建立了出版许可证制度。随着法国投降,报纸完全沦落为傀儡政府的工具。§3大陆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1法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944年至今)1944年9月,法国全境解放后,政府公布新闻整顿法令。法令规定,战时投降报刊永久停刊,爱国报刊仍可公开发行。法国议会于1982年专门通过了《反报业托拉斯法》,目的在于避免报业垄断对新闻自由的不利影响,以维护自由新闻体制。1964年,法国颁布了《广播电视法》,将广电公司改组为法国广播电视管理局,以隐性方式来垄断和控制广播电视事业。1982年通过新《广播法》,允许开设私营电台。1989年,法国再次修订《广播电视法》,成立了真正独立的、有权威的视听委员会,确立了比较成熟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有利地推动了私营和国营广播电视有序竞争的局面。§3大陆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明治维新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868年—1918年)明治政府在借鉴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基础上,于1869年2月颁布了日本历史上第一部新闻法规《报纸印行条例》。条例的内容基本上比较开明,建立了新闻报纸的发行许可制和事后检查制。1875年6月颁布《报纸条例》,规定对“违法”报纸施以“禁止发行”和“暂停发行”的处分,并第一次规定了刑事处罚条款。从明治维新到二战爆发这段时间,《报纸条例》几经修订,日本初步建立起了具有浓厚的封建专制特点的近代的新闻传播法制。§3大陆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2日本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2)两次世界大战间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918年—1945年)为了加强对新闻言论的统一管制,日本军国主义政府于1936年成立了“内阁情报委员会”,后改名为“内阁情报局”。二战爆发后,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在以往的新闻管制法令之外,还制定了大量的旨在限制新闻出版的法令。至此,日本专制主义的新闻管制已达到顶峰,日本已全无新闻自由可言。§3大陆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2日本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1945年至今)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美军驻扎日本后,占领军开始对包括新闻传播事业在内的社会各项事业进行全面整顿。经过这一系列的新闻传播法制改革,日本新闻传播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新闻自由及自由发展的空间,并逐渐形成了美国式的自由新闻传播法制。日本政府于1950年5月2日颁布实施了著名的“电波三法”——《电波法》、《广播法》和《电波监理委员会设置法》,它们成为日本广播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律依据。日本于1999年通过了《关于行政机关保有的信息公开的法律》,该法与1993年出台的《行政程序法》一起成为信息公开方面最为重要的两部成文法,对完善日本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信息自由化具有重要作用。§3-2日本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3大陆法系国家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4旧中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4-1我国封建社会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911年之前)§4-2中华民国时期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912年-1949年)§4旧中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4-1我国封建社会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911年之前)(1)鸦片战争以前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中国古代出现了许多新闻法律法规,形成了以“言禁”、“书禁”和“报禁”为基本特征的古代新闻信息管制制度,但现代意义上的新闻法并未形成。定本制度为了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宋代建立了统一的官方信息发布制度,并专门成立了管理各州进奏院业务活动的“都进奏院”。稍后不久,又确立了发报前审查制度——定本制度。以后历代对邸报的管制,虽主管部门不同,但基本上沿袭了宋代的制度。§4-1我国封建社会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911年之前)(2)鸦片战争以后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清政府于1906年7月公布了《大清印刷物专律》,这也是中国第一部具有近现代意义的新闻传播法规。此后清政府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新闻法规。清末报律的颁行,是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第一次全方位的突破,开创了中国新闻法律近代化的先河,不仅初步建立了新闻传播法律体系,以法律的形式初步确立了言论出版自由,同时确立了一系列有进步意义的新闻传播法律制度。§4旧中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这一时期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呈现出“先开明后苛刻”的特点。1912年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制定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临时政府还颁布了其他有关新闻事业的法律、法令,确立了以言论出版自由为根本原则的新闻传播法律制度。袁世凯窃取中华民国总统宝座之后,先是暗地里对自由新闻体制进行扭曲和破坏,继而明目张胆地摧残新闻出版业,钳制新闻自由,在中国新闻传播法制史上留下了最为黑暗的一页。继任的北洋军阀同样扭曲和破坏新闻体制,使新闻传播事业处于其严酷的法律钳制之下。§4旧中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书影§4-2中华民国时期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912年-1949年)§4-2中华民国时期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912年-1949年)(2)国民党统治时期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大量新闻法律法规,形成了一个以“党治高于法治”、以“新闻统制”为核心的新闻法律制度。这一时期我国新闻法在形式上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在实质上依然缺乏应有的进步性。新闻统制,就是在“党化新闻界”、“以党治报”为出发点,根据各种新闻法令和条例建立各种新闻检查制度和各种新闻检查机构,对新闻传播业进行严格地控制。“新闻统制”实际上就是“新闻控制”。§4旧中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5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5-1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社会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5-2新中国成立后新闻传播法制的曲折发展§5-3改革开放后新闻传播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5-4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发展的展望§5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5-1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社会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1922年,党的二大上通过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奋斗目标的第6项提出:“工人和农民,无论男女,在各级议会市议会有无限制的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罢工绝对自由。”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保护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等与新闻自由有关的权利。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了全国工农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其中第10条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为目的;并为此目的,要运用群众政权的力量,取得印刷机关及一切必要的设备,以保障工农群众获取这些自由的物质基础。它的出台使革命根据地新闻传播事业和新闻传播法的发展有了宪法依据和保障。§5-2新中国成立后新闻传播法制的曲折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新闻立法经历了比较曲折的发展过程,新闻传播法制虽然初具轮廓,但还没有形成整体的新闻传播法制观念。1949年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49条专门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这一规定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的一项明确规定保护新闻自由的法律条款。§5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5-3改革开放后新闻传播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新闻传播实践的发展推动了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化的进程,并初步形成了新闻传播法律体系的框架。新时期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是以1982年宪法为发端的。其中虽未明确提出“新闻自由”等字样,但已被我国学者公认为是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建设的指导原则和各项新闻传播活动的最高法律依据。现存问题:首先,新闻传播法律体系但远远谈不上完备;其次,由于新闻传播基本法的缺失,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我国的新闻传播法律体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第三,我国现行的新闻传播法具有明显的“义务本位”特点,对新闻传播活动主体限制过多而保护不足。§5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5-4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发展的展望2007年,酝酿已久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终获颁布,为公众知情权的保障增加了重要筹码,也将给我国的新闻自由化带来积极的影响。2009年4月发布的中国政府第一份《国家人权行动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2009-2010)》明确表示要“采取有力措施,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加强对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合法权利的制度保障,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5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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