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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习题及答案合同法练习题 第一部分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 )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 ...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法练习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第一部分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 )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价值2万元的柑橘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的有:( )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4.甲与乙订立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5.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 ) A.政府采购合同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 6.在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 A. 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E.租赁合同 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 A.买卖合同 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租赁合同 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8.甲、乙为兄弟,甲借乙人民币1万元,约定年息800元。问,甲、乙之借款合同是? A.有偿合同 B.无偿合同 C.单务合同 D.双务合同 答案 一、单选 1.A 2.D 二、不定选 1.BC 2.AB 3.BCD 4.BCD 5.B 6.ABC 7.AC 8.AC 第二部分 合同的订立 一、单项选择题 1.合同中未约定标的,则合同:( ) A.两个意思表示不一致而未成立 B.因违法而无效 C.可撤销           D.可解除 2.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3.甲、乙订立买卖一幅国画的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缔约责任:( ) A.甲方到期拒绝付款 B.乙方到期拒绝交付该国画 C.乙方国画被盗后,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致使到期不能交付 D.甲方签订合同后,又要求解除合同 4.下列合同的分类符合一般的分类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 A.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与经批准、登记的合同 D.无效合同与撤销的合同 5.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A.示范文本与格式合同是同一概念 B.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是同一概念 C.示范文本可供参照,当事人能够改变其中的内容 D.对示范文本有不同理解的,应对提供示范文本的一方作不利的解释 6.甲公司于4月11 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 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 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问: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 A.5月l 日 4月11 日 B.5月8 日 4月14 日 C.5月9 日 4月14 日 D.5月10 日 4月14 日 7.张某在与李某闲谈的时候,说欲以5000元的价格将钢琴卖给好朋友赵某。李某第二天恰逢赵某便将此事告知,赵某遂携款5000元前去张某家购买,张某予以拒绝。( ) A.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成立 B.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C.张某对要约有撤销权 D.张某对要约有撤回权 二、多项选择题 1.要约发出以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不发生效力,或消灭其效力:( ) A.要约被撤回 B.要约被拒绝 C.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 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日内答复。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 日到达。乙农场7月7 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于7月10 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7月10 日承诺到达时成立 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约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3.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作一批桌椅,要约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要约中提出:“双方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但在回信中指出,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 ) A.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了合意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 C.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 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 4.李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的一头母牛卖给张某,张某以为李某要把这头牛送给自己,李某家中无人,张某就将牛牵回了家,从已知的条件看:( ) A.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未成立 B.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李、张之间的合同 C.张某的行为是过失侵权 D.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 5.合同的形式有:( ) A.口头 B.书面 C.其他形式 D.默示推定 6.张某欲卖一头牛,他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是否可以?下列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表述是否正确?( ) A.要约是针对特定当事人的,广告是针对不特定当事人的,因此,张某不能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只能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邀请 B.要约既可以针对特定的当事人,也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当事人,张某可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 C.要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最终成立合同的权利交给了受要约人 D.要约邀请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最终成立合同的权利留给要约人自己 7.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 A. 乙附条件地接受要约 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 D.承诺被依法撤销 8.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 A.要约、承诺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B.解除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C.撤销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D.权利的抛弃,书立遗嘱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9.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下列哪项为要约邀请?( )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C.投标邀请书 D.悬赏广告 10.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 A.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时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B.依法成立的合同,尚未有法律约束力,在生效条件成就时,才有法律约束力 C.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D.成立尚未产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1.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 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呼191--88888” 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郭七都不肯割售。一日,两人共饮都有七分醉意,赵六以言语相激,说郭七自己不懂欣赏书法却不肯出售黄庭坚真迹,郭七不胜赵六之激,便说,“好,你拿30万块钱来,这副画就归你。” E.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红木家俱,价格暂定20万元”。 F.甲对乙提出:“我愿意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红木家具,价格为20万元。” H.某汽车销售商于报纸上发一广告,称“新到一批德国原产奥迪轿车,价格**元人民币……,见报后10天内保证有货。” 答案 一、单选 1.A 2.B 3.C 4.B 5.C 6.B 7.B 二、多选 1.ABC 2.BC 3.CD 4.AC 5.ABC 6.BD 7.ABD 8.ABC 9.ABC 10..AC 11.BDFH 第三部分 合同的效力 一、单项选择题 1.李某将房屋租给张某使用,双方约定张某应在李某的儿子大学毕业分配至北京后的10 日内腾出房屋。这一协议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C.延缓期限的合同 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2.王某向某手表厂购买纪念某伟人金表一块,售价5万元。在出售前,该手表厂在柜台出示公证书,公证书证明,该手表只生产1500只,生产1500只后,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已将生产该手表的模具砸毁。事后经查证属实,该手表实际生产了3000只,以至于手表的收藏价值大大降低,王某经多次交涉,历时近2年后,起诉于法院,要求退回手表,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 ) A. 应当予以支持,未过2年诉讼时效 B.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订立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C.不应当予以支持,已经超过1年的除斥期间 D.应当予以支持,王某因被欺诈订立了合同 3.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 A.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效的 B.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效的 C.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效的 D.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有效的 4.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5.李某是某大学的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盖有学校某学院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李某以此合同书与某商店签订购买猎枪的协议,用于打猎。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 A.不成立 B.无效 C.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 6.装修公司甲介绍乙、丙订立技术转让合同,从双方各收取10万元。但甲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中介业务。甲、乙的中介合同法律效力如何?( ) A.属于有效法律效力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7.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老板知道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持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8.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从1997年3月1日起,每月5日付当月租金。2002年3月1日后,甲 (房客)未搬出,乙(房主)亦未催甲搬出,到2002年3月5日,甲照往常一样交租金,乙照收不误。问:甲、乙之行为于法律上有何效力? A.等签订书面协议时生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使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可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 ) A.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B. 17岁的李某订立的租赁合同 C. 无效承揽合同 D. 张某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 2.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及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出现了下述哪种情况,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A.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B.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C.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合同; D.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标的灭失; 3.下面哪些合同无效? A.A和B订立了一辆赛车的买卖合同,但当时该车已经被盗 B.9岁的甲将遥控玩具车以100元卖给8岁的乙 C.中学生刘某与万某在为争夺自己喜爱的女孩子而决斗之前约定,如有死伤后果自负 D.钱某因赌博输给葛某6万元,因当时无钱而写下的欠条 4.无效合同当事人之间财产后果处理的办法有:( )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支付报酬 D.支付违约金 5.所有KODAK洗像店在装照片的纸袋封口上方都用非常小的字体提示到:“1、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2、由订印照片之日期起,如三个月后仍未前来领取,订件将由本公司随意处理:3、如遇机械故障、电流中断或水源问题,本公司有权将取件时间押后。” 请问,对这三条提示的效力评价正确的陈述是? A.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都应当归于无效: B.尽管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但只是第一条无效; C.第一条与第二条无效: D.第一条与第三条无效; 6.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事由的包括:( ) A.超越经营范围 B.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的规定以及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 C.超越资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7.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请问: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 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 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8.甲方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以60万元价格卖给乙方,合同的效力如何?( ) A.如果当事人是完全自愿的,这个合同就不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B.如果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则可以定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C.是否显失公平,要看甲方是否向法院提出撤销或变更的主张 D. 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答案 一、单选 1.C 2.D 3.B 4.A 5.B 6.A 7.A 8.D 二、不定项选 1.ABD 2.BCD 3.BCD 4.AB 5.A 6.BCD 7ABCD 8.AB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变更解除和履行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硬笔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对此纠纷应如何处理?( ) A.按重大误解处理 B.按合同解释处理 C.或按无效俣同处理,或按合同解释处理 D.按无效合同处理 2.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上称作什么权利?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3.中秋节即将到来,甲商场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月饼供销合同,约定在农历八月初一履行合同,后因乙公司人事上有大的变动,迟迟未能履行合同。甲商场一等再等,终于在农历八月十三向乙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商场无权解除合同 B.甲商场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C.甲商场有权解除合同,无须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D.甲商场单方解除合同,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合同可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自然人之间的有偿借贷合同 D.互易合同 2.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包括?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3.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B.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C.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D.订立合同后,债务人不同意转让的债权 4.下列免责条款肯定无效的有?( ) A.免除故意人身伤害责任的 B.免除过失人身伤害责任的 C.免除提供方责任的 D.免除财产损害责任的 5.下列哪些情形出现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A.债务人李某将欠王某的1万元钱还给了王某; B.张三欠自己哥哥张二两万元,不久张二因车祸去世,张三是张二的唯一继承人: C.甲借乙3万元,为期一年,但过了4年乙也没有向甲要钱; D.甲偿还拖欠乙的两箱啤酒,乙拒绝受领,甲便将啤酒放在乙门外,后被乞丐偷走 答案 一、单选 1.B 2.C 3.C 二、多选 1.BD 2.ACD 3.ABC 4.ABC 5.ABC 第五部分 违约责任 一、不定项选择 1.下列哪些情形中,合同非违约人只能要求违约人损害赔偿而不能要求其实际履行? A.紫禁城影业公司与某著名青春偶像派演员订立合同,约请担任电视连续剧《碧血剑》之难主角,不久因知广大观众对该演员曾担任过男主角的一部武打电视连续剧中的表演极不满意,正式开拍影业公司只让该演员担任一不重要之配角 B.张某将主传的一块御赐鸡血石请著名雕刻家代刻成名章,然该雕刻家顽皮的小孙子不慎将此石打碎 C.高男与郭女为准备婚事在某大饭店定下20桌结婚酒席,然结婚那天,饭店竟根本未准备此20桌结婚酒席 D.双方订立以某物为标的之买卖合同,买方迟延交货,不久国家法令禁止再行买卖此物 2.所谓不可抗力是指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客观情况? A.不能预见 B.任何合理的人都无法预见 C.不能克服 D.不能避免 3.下列哪些情形中,受害人提起诉讼时可以依照合同法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A.甲将一批有毒饲料卖给了乙,乙用该饲料喂养的鸡全部死亡: B.某女为求美丽而至某美容院割双眼皮,由于美容师手术失败而至该女眼睛成为鱼泡眼; C.王某好友李某结婚,王某从商场买回一台电视机送给李某,李某在调试电视机时,电视机突然爆炸,李某双眼炸瞎; D.某糖厂销售给某食品公司的20吨—级白糖中掺了5吨二级白糖; 4.甲、乙订立一份买卖某名贵花瓶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甲未将会该花瓶。后发生地震,该花瓶灭失。甲应否对此承担责任? A.地震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因此甲不承担责任 B.虽然甲因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根据公平原则,仍应承担一定责任 C.甲应承担责任,因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得免责 D.如果甲能证明即使不迟延,花瓶仍会因地震而灭失,仍不能免除其责任 5.甲、乙签订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于7月18日前乙提供50吨钢材。7月15日,甲所在地发生水灾,一直持续到8月初。在此期间,甲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说明受水灾之事。乙不得不高价从丙处购得所需钢材,多花费了2万元。乙欲追究甲的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可因不可抗力免责 B.甲公司只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甲若能提供水灾证明即可免责 D.甲未及时通知乙受灾事由,应承揽万无的赔偿责任 6.李某自某商场购得某电饭锅,后因质量问题电饭锅爆炸,炸伤李某。根据合同法,李某可请求商场承担体积民事责任? A.仅得请求违约责任 B.仅得请求侵权责任 C.有权请求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得请求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7.当红歌星谢某与某剧院签订一演出合同,双方约定,谢某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14万元。元旦晚上,大雪飘飘,寒风怒号,但观众还是早早来到剧院,期待一睹心目中明生的风采。但谢某却因此擅自取消了该演出,观众气愤之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剧院应怎么办? A.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谢某履行合同 B.谢某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剧院应自负损失 C.为观众办理退票后,请求谢某赔偿其损失 D.谢某不构成违约,但根据公平原则,剧院可请求谢某承担部分责任 8.钱系某私营企业老板。1997年6月5日晨7点30分对招手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欲去某宾馆签约,必须8点以前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某送到指定地点。钱某签约未成而向王某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王某为个体司机,钱某签约不成,造成利润损失10万元属实。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B.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预期的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 C.王某应按其过错的程度分担钱某的10万元损失 D.王某因自己的过错星城怪方损失,应退还乘车费,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9.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下列何种情形,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C.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D.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 1.BCD 2.ACD 3.ABC 4.CD 5.D 6.D 7.C 8.ACD 9.ABCD 第六部分 合同法分则 不定项选择 1.、下列对委托合同叙述正确的有( ) A、在任何情形下,受托人如果未经委托人同意不能将委托事务转委托。否则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B、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可以因此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C、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入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 D、受托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委托事务,否则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2.、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为( ) A、合同成立时 B、合同生效时 C、标的物交付时 D、买方付清标的物价款时 3、在运输合同中,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计算赔偿额的具体原则是( ) A、签定运输合同时签订地的市场价格 B、签定运输合同时发货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C、签定运输合同时承运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D、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 4、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 A、要物性 B、不要式性 C、有偿与无偿的可选择性 D、目的是保管物品 答案 1.BC 2.C 3.D 4.ABCD 第七部分 案例分析 一、无权处分导致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 [案情] 甲乙为兄弟关系,父母早亡,另无兄弟姐妹,均未结婚。甲外出经商,托乙照看房屋,乙因赌博欠债,无力还款,竟以自己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5月9日一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5月5日甲因他事回家,知晓此事,未表示反对,但因心脏病突然发作,不治而亡。5月6日,丙因另外购买了便宜的房屋,欲不履行与乙的买卖合同,提出该房屋不属于乙所有,故买卖合同无效。遂与乙发生争议。 [问题] 1.在甲死亡以前,乙与丙所签订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及解析] 1.乙以自己名义与丙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 未定的合同。 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无处分权人在未取得处分权时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该合同如果权利人本人予以拒绝,则为无效合同;如果权利人本人事后予以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则该合同为有效合同。本案中,乙并非房屋所有人而以自己名义将甲的房屋出售与丙,因此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甲知此事以后,未表示反对,后甲因心脏病发作突然死亡,乙因继承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该合同可视为有效合同。 2.丙应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乙因继承而取得了房屋所有 权。乙与丙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由于甲死亡,其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其遗产应由作为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的兄弟乙继承,乙因继承而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因而具有了处分权,其与丙所签订的合同,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为有效合同。据此,丙应当依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合同,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无权代理导致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 [案情] 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张某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花岗岩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张某见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虽然此次并没有得到购买铝材的授权,但相信公司也很需要这批材料,愿与乙公司先签订买卖合同,等回公司后再确认。乙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铝材买卖合同。张某回公司后未及将此事报告公司,又被派出签订另外的合同。乙公司等候两天后,发现没有回复,遂特快信函催告甲公司于收到信函后5日内追认并履行该合同。该信函由于邮局传递的原因未能如期到达。第八日,甲公司收到该信函,因此时铝材因市场原因价格上涨,遂马上电告乙公司,表示追认该买卖合同。乙公司却告知,这批铝材已经于第六日出卖给了丙公司,并已经交货付款完毕。由于甲公司过期不予追认该合同,该合同已经失效。甲公司则认为,邮局传递迟延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因此,合同因追认而生效。双方遂发生争议。 [问题] 1.在甲公司追认之前,张某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铝材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中,法院应支持谁的观点?为什么? [答案及解析] 1.效力未定。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依《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也就是说,对于无权代理人所签订的合同,应为效力未定的合同。但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赋予被代理人追认权。本案中,张某并无购买铝材的代理权,却代理甲公司签订购买铝材的合同,属于越权代理,该合同应经过被代理人甲公司的追认,才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2。应支持甲公司的观点。意思表示经由传达机关传递时,因传达机关的原因未能按时 传达给受领意思表示的相对人时,应由表意人承担不能传达的风险。 依民法原理,意思表示可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 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本案中,乙公司催告甲公司追认该合同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于到达甲公司时发生效力,甲公司只要在乙公司确认的追认期限内予以追认,该追认即为有效追认。因邮局的原因未能及时传达乙公司催告甲公司追认合同的意思表示,应为传达人的错误,因传达人的错误导致的损失应由表意人承担。乙公司即为本案中的表意人,即由乙公司承受不能及时传达的风险,故甲公司仍可在受领后合理期间内追认该合同。甲公司追认了,故应支持甲公司的观点,该合同仍为有效合同。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案情] 甲乙订立合同,将甲所有的平房两间出售给乙,价款为58万元。为了少缴税费等原因, 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定为30万元。随后,双方另外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两间平房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乙应向甲预付购房款30万元,甲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向乙交付房屋钥匙,其余28万元房款在一年内付清。该契约还载明:交至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房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之用,不作为双方买卖房屋的正式契约,无任何法律效力。乙在付清预付款后,拿到了房间钥匙,余款经数次给付后,尚有15万元没有付清。甲多次催讨不得,遂诉至法院,要求乙付清余款。乙则主张,双方之间存在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获得房产部门的批准,为无效合同。甲多收的13万元款项为不当得利,要求甲如数返还。 [问题] 1.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及解析] 1.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依《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所说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相互勾结串通而实施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是:(1)当事人双方在实施民事行为时有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故意;(2)行为人双方在实施行为时有串通一气,相互勾结的行为;(3)该行为的履行结果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本案中,甲乙双方为逃避国家税收,相互勾结,串通一气,将58万元的成交价只报30万元,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故意,甲乙的该行为是典型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2.甲乙应按照第二份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应补齐15万元的房款,甲乙并 须到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按照有效合同补缴税费。甲乙双方第二份合同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认为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应按照该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但甲乙双方因存在少交税费的问题,应依照法律规定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补缴税费。 七、因重大误解而从事的民事行为的效力 [案情] 甲继承其父遗留的一幅唐伯虎字画,误认为其是赝品,遂以500元价格出售于乙。乙购 得此画后,即以1000元价格转卖于知情的丙。一年后,甲经回家探亲的叔叔谈起,方知该画系真迹,价值50万元。遂找到乙要求返还字画。为此,发生争议。甲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与乙之间的交易,并要求丙返还字画。 [问题] 1.甲是否有权要求撤销与乙之间的交易?为什么? 2.甲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该字画?为什么? [答案及解析] 1.有权。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受损害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 依《民通意见》第71条和《合同法》第55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构成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当事人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甲因对所出售字画的品质发生错误认识,致较大损失,因此依法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年内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有权。丙不能取得该字画的所有权。 依《合同法》第56条规定,经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乙不能取得该字画的所有权,其对字画的占有为无权占有,乙将字画出卖给丙构成无权处分行为,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该行为因未能得到权利人甲的追认而无效。因丙为知情的第三人,构成恶意,不能依据善意取得理论而基于法律规定取得字画的所有权,故丙不能取得该字画的所有权,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该字画。 本题的难点在于,《民通意见》第73条和《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理解适用问题。依照前者,因重大误解从事的民事行为,行为人应当在行为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否则,撤销权消灭;而依照后者,则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因后者为新法,按照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理,在后者的适用范围——合同行为上应当适用后者的规定,而对于合同行为以外的其他民事行为,则仍应当适用前者的规定。 八、无权代理的追认及其效力 [案情] 北方某市甲商场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在暖气没有来临之前以及在暖气停止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对普通家庭大为有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现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丙公司遂诉至法院。 [问题] 1.在甲商场追认之前,乙代理甲商场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及解析] 1.效力未定。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须经被代理人追认方对被代理 人发生效力。 依《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条规定确定了狭义的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问题。所谓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相对人又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的情形。狭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行为人自始没有代理权、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三种情况。因狭义的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本案中,乙并无购买暖风机的代理权,其自行决定以甲商场的名义签订合同构成超越代理权的行为,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因该行为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2。甲商场应当履行该买卖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效力未定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后, 即补足了其所欠缺的代理权而使合同转为有效合同,当事人应依约履行,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依《合同法》第48条规定,本人对因狭义的无权代理所签订的合同享有追认权,经过本人追认,无权代理的后果才对本人发生效力。追认行为的特征是:(1)是本人关于追认代理权的单方意思表示;(2)追认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既可以用通知的方式,也可以用行为的方式,可以向行为人为之,可以向第三人为之,也可以公告为之。本人接受第三人履行的义务或者接受行为人转移的合同利益,应推定其追认代理权。(3)追认的后果是使无权代理的后果由不确定状态变为确定状态,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该无代理权行为因追认而自始有效,而不是从追认时起。(4)行为人实施的多项无权代理行为,本人可以追认其中的一项或数项。(5)追认行为应在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以前进行,否则不发生追认的效果。本案中,甲商场接受丙公司的履行,并实际对外销售暖风机,可认定为甲商场追认了行为人乙的代理权,乙与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由效力未定的合同转为有效合同,因此,甲商场应受该合同的约束,享受该合同的权利和承担该合同的义务。甲商场以乙未经其授权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其追认以后不具有效力。 本题的难点在于理解对无权代理订立的效力未定合同的追认方式,除了通常采取的以通 知的方式通知第三人外,尚有以被代理人行为方式实际表明对效力未定合同的追认。该种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第三人的义务履行和接受行为人转移的合同利益等。 九、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的认定 [案情] 某公司经理赵某对女秘书的美貌垂涎欲滴,一次乘机对其进行了奸淫,事后双方达成协议,由赵某补偿女秘书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并以支票支付了该款项。后赵某被依法判刑,在服刑期间,赵某认为自己已经服刑,再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实属太亏,便以该协议系女秘书乘其急迫而订立,且依当时情形该协议亦为显失公平为由,诉请法院予以撤销。双方发生争议。 [问题] 1.该协议是否为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协议?为什么? 2.该协议是否构成显失公平?为什么? [答案及解析] 1.不构成。不符合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 依《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的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所说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己非常不利条件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是:(1)表意人在客观上处于急迫需要或者紧急危难的境地,表意人所处的境地是客观的,而不是想象的;(2)行为人有乘人之危的故意,即相对人明知表意人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却故意加以利用,使表意人因此而被迫作出对行为人有利的意思表示;(3)相对人实施了足以使表意人作出违背自己真意的意思表示的行为;(4)相对人的行为与表意人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5)表意人因其意思表示而蒙受重大不利。本案中,赵某因奸淫女秘书,在民法上构成对女秘书性自由权的侵害,构成侵权行为,该行为不仅应受刑罚处罚,而且应对受害人给予损害赔偿,赵某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费时并不处于危难境地,因此不构成乘人之危。 2.不构成。不符合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而且显失公平只适用于交易行为。 依《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显失公平只适用于交易行为,不适用于其他行为。本案中,赵某与女秘书签订的精神损害赔偿协议不属于财产交易行为,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而且,支付损害赔偿费用系出于自愿,并无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之情形,不构成显失公平。 [答案及解析] 1.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依《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为欺诈行为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1)须有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包括,捏造虚伪事实,隐匿真实事实,歪曲真实事实。(2)须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包括:使相对人陷入了错误的认识,和使相对人因其错误而为一定意思表示。(3)须表意人因相对人的欺诈而陷入错误。陷入错误不仅指表意人原无错误,受欺诈人的欺诈而陷入错误,而且包括表意人已有错误,受欺诈人欺诈而陷入更深的错误。(4)须表意人因陷入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表意人的陷入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本案中,甲家具公司出卖的沙发名为橡木,实为橡胶木,二者在品质上相差甚远,是为隐匿真实事实的欺诈,构成欺诈行为。刘某和甲公司订立的合同,是因刘某陷入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该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故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不为无效合同。受损害人刘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者变更。 2.可以。法人变更后,由变更后的法人承受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依《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依《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所谓法人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个法人归并到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参加合并的两个法人,只消灭一个法人,另一个法人继续存在并吸收了已消灭的法人。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的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新的法人产生。本案中,甲公司为乙公司所兼并,甲公司消灭,乙公司继续存续,系法人的吸收合并。法人合并后,应由合并后的法人即乙公司承受甲公司所有的权利义务。故刘某可以以乙公司为被告,要求其履行原甲公司所应当履行的义务。 PAGE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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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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