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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二0—四年九月PAGE\*MERGEFORMAT#目录TOC\o"1-5"\h\zHYPERLINK\l"bookmark2"总则3HYPERLINK\l"bookmark4"基本规定3HYPERLINK\l"bookmark6"各监测阶段任务3HYPERLINK\l"bookmark8"监测项目部组建4一般规定4监测项目部组成4主要工作制度5HYPERLINK\l"bookmark10"监测实施方案制定6一般规定6编制要求6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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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二0—四年九月PAGE\*MERGEFORMAT#目录TOC\o"1-5"\h\zHYPERLINK\l"bookmark2"总则3HYPERLINK\l"bookmark4"基本规定3HYPERLINK\l"bookmark6"各监测阶段任务3HYPERLINK\l"bookmark8"监测项目部组建4一般规定4监测项目部组成4主要工作制度5HYPERLINK\l"bookmark10"监测实施方案制定6一般规定6编制要求6报送程序6HYPERLINK\l"bookmark12"监测人员进场6人员进场6技术交底7HYPERLINK\l"bookmark14"扰动土地情况监测8一般规定8监测要求8监测程序9HYPERLINK\l"bookmark16"取、弃土(渣)情况监测10一般规定10监测要求10监测程序11HYPERLINK\l"bookmark18"水土流失情况监测11一般规定11监测要求12监测程序13HYPERLINK\l"bookmark20"水土保持措施监测14一般规定14监测要求15监测程序15HYPERLINK\l"bookmark22"总结报告编制16一般规定16总结报告编写提纲16附录A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17一、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7二、水土保持监测布局17三、监测内容和方法17四、预期成果及形式17五、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体系18附录B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格19HYPERLINK\l"bookmark24"附录C-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23附录C-2季度报表填表说明25附录D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27附录E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301总则1.0.1为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质量,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编写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1.0.3本规程规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工作流程、组织方式、要求及程序、成果汇总及编报。1.0.4本规程引用标准主要如下:GB5043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SL277《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592《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SL419《水土保持试验规范》SL19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引用标准未注日期,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1.0.5生产建设项目监测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基本规定2.0.1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目的是协助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项目区生态环境。2.0.2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主要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等技术文件。2.0.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新增的扰动区域和直接影响区。2.0.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分区一般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基础,结合项目的功能单元空间布局监测分区可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取土(石)场区、弃土(石、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和其他附属工程区。不同生产建设项目根据其建设特点可增加或减少监测分区。2.0.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法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点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不小于100hm2的应采用遥感监测、实地量测、地面观测和资料收集等方法。点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小于100hm2的应采用实地量测、地面观测和资料收集等方法。线型项目平均扰动宽度不小于10m的应采用遥感监测、抽样调查、实地量测、地面观测和资料收集等方法。线型项目平均扰动宽度小于10m的应采用抽样调查、实地量测、地面观测和资料收集等方法。各监测阶段任务3.0.1生产建设项目监测一般划分为监测准备、监测实施、监测总结三个监测阶段。即在工程施工准备期开展监测准备工作,在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开展监测实施工作,在试运行期末开展监测总结工作。3.0.2监测准备阶段任务:项目部组建;实施方案制定;监测人员进场。3.0.3监测实施阶段任务:扰动土地情况监测;取、弃土(渣)情况监测;水土流失情况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3.0.4监测总结阶段任务为编制总结报告。3.0.5本规程规定的监测任务为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应完成的基本任务,在开展监测工作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监测任务。监测项目部组建4.1一般规定承担监测工作的单位应成立监测项目部,负责完成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监测单位应于监测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成立监测项目部,并将项目部组成、联系方式等书面报送建设单位。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驻地监测,驻地监测点应靠近项目施工现场或项目指挥部,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4.2监测项目部组成监测项目部应不少于3名监测工作人员,山地、丘陵区生产建设项目应增加监测工作人员。监测项目部应设总监测工程师、监测工程师、监测员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总监测工程师应为监测单位在编人员,本科或以上学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水文和资源环境类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培训证书,具有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5年以上经历。监测工程师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水文和资源环境类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培训证书,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3年以上。监测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监测项目部基本职责应包括以下方面:负责监测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等全面工作。负责监测进度、监测质量、设备配置和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项监测成果汇总、审核、报送工作。负责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上报、调查工作。组织驻点监测工作。监测项目部应至少设置1个驻地监测点(点状项目监测项目部与驻地监测点可合而为一),每个驻地监测点应不少于2名监测工作人员。线型项目应每300km设置一个驻地监测点,若地形复杂、项目规模及扰动面积较大可增加驻地监测点数量。驻地监测基本任务应包括以下方面:负责与施工单位的日常联络,跟踪主体工程进度,收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表等资料。负责布设监测点及数据采集工作,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配合建设单位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开展突发性水土流失事件等应急监测。4.3主要工作制度分工负责制。总监测工程师应负责按照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管理规定,全面负责项目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合同履行监测工程师协助总监测工程师工作,负责完成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校核,完成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表、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等的编制。监测员应进行驻点监测,协助监测工程师完成监测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并负责项目相关监测原始记录、文档、图件、成果的管理工作。定期会议制。总监测工程师应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召开监测工作会议,会议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提出解决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监测工程师应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监测过程出现的问题,并对下阶段监测工作进行安排。监测质量控制制度。监测仪器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监测员应按技术要求,合理、准确采集数据,监测记录应做到规范,统一,数据准确。监测工程师应检查监测记录表,对监测数据进行复查,分析数据合理性。总监测工程师应定期对监测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监测数据进行抽查,对监测成果进行审核。所有监测成果应由项目部组织审核后方可报送。工作报告及报送制度。监测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测季度报告表、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等阶段及成果报告。监测季度报告表应由监测项目部审核,于次季度10个工作日内报送建设单位.年度报告应由监测项目部签字,监测单位审核,于次年1月份20个工作日内报送建设单位。监测总结报告应由监测人员签字、监测单位审核,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提交建设单位。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等专项报告应由监测项目部签字,监测单位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建设单位。监测成果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监测成果包括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表、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监测记录表、及相关图件、影像资料等,储存介质主要为纸质和电子文档。应设专人管理监测过程资料及成果。应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监测资料整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应完成监测成果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并提交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20个工作日,根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提交监测成果及资料。监测实施方案制定5.1一般规定在编制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前,监测项目部应收集以下资料:通过建设单位收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施工组织设计、主体工程布局等资料。通过当地水利部门收集有关规划、区划、水土保持治理情况等资料。收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设计、绿化设计、影像等资料。建设单位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监测单位提供相关资料。5.2编制要求监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水土保持监测布局、监测内容、监测指标和方法、预期成果及形式、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体系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见附录A。监测实施方案应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编制。现场调查应达到以下要求:说明监测首次进场时的现场施工环境、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复核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对发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和现有水土保持措施应采集影像资料;对本阶段与水土保持方案(或后续设计)发生显著变化的,应说明变化情况,并从水土保持角度给予分析;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应建议,并视其必要性做出监测部署。监测实施方案应在项目资料收集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5.3报送程序监测实施方案应经监测单位审查后5个工作日提交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监测实施方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送应符合下列规定: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流域机构报送,同时抄送项目所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跨越两个以上流域的,应当分别报送所在流域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由建设单位向批复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人员进场6.1人员进场确定监测项目部位置、布置办公场所、悬挂项目部门牌、工作制度上墙、配置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确定驻点监测的位置,并配置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核实水土保持方案拟定的监测点数量和位置,开展相关监测设施建设。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对工程建设地点和规模与水土保持方案对比,若有重大变化,应在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变化告知单,告知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6.2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应在监测人员进场后组织召开监测技术交底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委托总监测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体工程监理单位、水土保持工程监测单位、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单位负责人应出席,各方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人员应参加会议。监测技术交底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介绍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水土保持法》涉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关条款进行解释说明。介绍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包括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路线、监测布局、监测内容和方法、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体系等内容。明确需要各单位协助的事项:A建设单位应提供项目建设的有关资料,协助外业调查工作,督查施工单位落实水土保持工作。B施工单位应提供与水土保持监测有关的资料,并配合开展水土保持外业调查工作,落实现场提出的防治、整改措施。C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应提供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建设工期等相关资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明确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机构,确定监测单位在水土保持管理中的职责。扰动土地情况监测7.1一般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土地是指生产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挖损、占压、堆弃等用地。扰动土地面积由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临时用地和其它扰动组成。永久占地指主体工程建设后形成的永久性建筑物或设施对土地的占压。临时用地指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结束后不再使用的土地。其他扰动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未规定且未履行变更手续发生的占压、堆弃等用地。扰动土地情况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扰动面积、扰动前和整治后的土地利用类型(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它用地)及其变化情况。扰动面积以垂直投影面积计。7.2监测要求采用遥感监测和实地量测相结合的方法。遥感监测是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分别对扰动土地面积和整治情况进行监测。实地量测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定期采用全面调查或抽样调查的方法量测扰动面积,并对遥感监测成果进行核实、细化和补充。监测频次应达到以下要求:遥感监测应不少于3次,分别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期)、全面开工达到最大扰动范围时(施工期)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试运行期)。施工工期大于6年的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每2年开展1次遥感监测。正在使用的取土(石)场区、弃土(渣)场扰动面积每月开展1次实地量测,其它每季度开展1次实地量测。遥感监测应达到以下要求:遥感影像宜采用航天、航空影像,在项目覆盖范围较大、卫星影像无法满足时相要求时,宜采用无人机遥感进行补充。影像购置范围应根据项目建设区向两侧或四周各扩展5km。影像空间分辨率应不低于2.5m。遥感监测流程、质量要求、成果汇总等见SL592。实地量测应达到以下要求:点型项目主体工程区应通过实地量测获得扰动土地面积及整治情况。线型项目主体工程区,应采用等距抽样法,每3~10km间距抽样量测扰动宽度,其中山地、丘陵区每3km抽取一个点,平原、高原、盆地可适当增大抽样间距,选取抽样点时应考虑主体工程类别、土地利用类型、地形地貌等因素。通过抽样点计算本段扰动面积,累加获得主体工程区扰动土地面积。主体工程附属设施(诸如铁路和公路的站场区、公路的服务区、停车区,输油(气)管道的站场、阀室,输变电线路的变电站等)应通过实地量测获得扰动土地面积及整治情况。弃土(渣)场区弃渣量5万m3以上的通过实地量测获得扰动土地面积,5万m3以下的,随机抽取其数量的50%实地量测扰动面积,取平均值,乘以其数量获得扰动土地面积。5取土(石)场区取方量5万m3以上的通过实地量测获得扰动土地面积,5万m3以下,随机抽取其数量的50%实地量测扰动面积,取平均值,乘以其数量获得扰动土地面积。施工道路区按照2~5km间距抽样量测扰动宽度,其中山地、丘陵区每3km抽取一个点,平原、高原、盆地可适当增大抽样间距。通过抽样点计算本段扰动面积,累加获得主体工程区扰动土地面积。施工生产生活区随机抽取其数量的50%实地量测扰动面积,取平均值,乘以其数量获得扰动土地面积。其他扰动监测是在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过程中发现属其它扰动范畴的,现场记录位置并量测扰动面积。7.3监测程序遥感监测项目扰动土地面积应遵循以下程序: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局图,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初步界定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和遥感监测购买影像的范围。工程开工前,开展第一次遥感监测,获取土地利用、地形地貌等项目区背景情况。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监测频次要求,实地量测各监测分区的扰动面积和整治情况,填写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1,分析监测结果,并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进行对比分析。工程开工达到最大扰动面积时,开展第二次遥感监测,获取扰动土地面积及整治情况。当线型项目各段工程开工时间差异较大时,结合各段施工进度可分段多次开展遥感监测。开展第二次遥感监测后,依据其监测结果,与前一阶段实地测量监测结果进行对比,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的扰动面积。在遥感监测与实地测量结果不一致时,利用实地测量的方法,对扰动积进行核实、补充或删减。随着工程建设进度,各监测分区监测重点应为扰动土地面积整治情况。实地量测扰动土地整治面积及整治后土地利用类型。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开展第三次遥感监测,并以第一次和第二次遥感监测为基础,分析获得扰动面积、扰动前和整治后的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情况,并计算扰动土地整治率指标。按照季度报告表格式及说明,见附录C-1和C-2,汇总填写扰动面积监测结果;按照年度报告格式,见见附录C-1和C-2,编写年度报告中扰动土地情况相关内容。实地量测项目扰动土地面积应遵循以下程序: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局图,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初步界定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监测频次要求,实地量测各监测分区的扰动面积和整治情况,填写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1,分析监测结果,并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进行对比分析。工程开工达到最大扰动面积时,应开展一次全面实地量测,将其监测结果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进行对比分析。对于较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发生变化的,分析其变化原因。随着工程建设进度,各监测分区监测重点为扰动土地面积整治情况。当工程施工结束后,实地量测扰动土地整治情况,包括土地整治面积和整治后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情况,并分析计算扰动土地整治率指标。5按照季度报告表格式及说明,见附录C-1和C-2,汇总填写扰动面积监测结果;按照年度报告格式,见见附录C-1和C-2,编写年度报告中扰动土地情况相关内容。取、弃土(渣)情况监测8.1一般规定取、弃土(渣)情况监测应包括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和临时堆放场的监测,具体如下:取土(石、料)场指生产建设项目为了满足建设或生产需要设立的专门用于取土、取石(料)等设立的场地。弃土(石、渣)场指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和生产运行期专门布设的用于集中堆放生产建设活动产生的大量弃土、弃石、弃渣、尾矿和其他固体废弃物的场地。临时堆放场指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用于临时堆放生产建设活动产生的少量弃土、弃石、弃渣和其他固体废弃物的场地。取、弃土(渣)情况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取土(石、料)场的数量、位置、取料量、水土流失隐患、废弃料处置情况及排水、边坡防护和植物措施落实情况。弃土(石、渣)场的数量、位置、弃渣量、弃渣利用量、弃渣流失量、水土流失隐患及拦挡、排水、边坡防护、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落实情况。临时堆放场的数量、位置、堆放起止时间及用途、临时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应监测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和施工中发生的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和临时堆放场。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照片拍摄宜选择同一地点、同一角度,应充分反映动态变化。8.2监测要求宜采用资料收集、实地量测和定位观测等方法,也可通过设置固定的摄像头等手段现场动态采集信息。点型项目监测方法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取土(石、料)场应全部监测。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应通过实地量测方法,结合扰动土地遥感监测获取相关信息。对于取方量大于10万m3的大型取土(石、料)场应布设监测点进行连续观测。弃土(石、渣)场应全部监测。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应通过实地量测方法,结合扰动土地遥感监测获得相关信息。对于弃渣量大于50万m3的大型渣场应布设监测点进行连续观测。临时堆土场宜全部监测。应通过实地量测方法,结合扰动土地遥感监测获得相关信息。线型项目监测方法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1取土(石、料)场取方量不小于3万m3的全部应监测,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应通过实地量测方法,结合扰动土地遥感监测获取相关信息。对于取方量大于10万m3的大型取土(石、料)场应布设监测点进行连续观测。小于3万m3宜随机抽取其数量的50%进行监测,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应通过实地量测方法获得取方量,取平均值,乘以其数量获得取方量。弃土(石、渣)场弃渣量不小于5万m3的全部应监测,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应通过实地量测方法,结合扰动土地遥感监测获得相关信息。对于弃渣量大于50万m3的大型渣场应布设监测点进行连续观测。小于5万m3的宜随机抽取其数量50%进行监测,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应通过实地量测方法获得弃渣量,取平均值,乘以其数量获得弃渣量。临时堆放场随机抽取其数量50%进行监测。通过实地量测方法,结合扰动土地遥感监测获得相关信息。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宜通过实地量测方法获得临时堆渣量,取平均值,乘以其数量获得渣量。取、弃土(渣)情况监测频次要求如下:点型项目正在使用的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的应每10天监测记录1次。其他时段每月监测1次。线型项目正在使用的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应每10天监测记录1次。其他时段每月监测1次。8.3监测程序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局图和水土保持方案,掌握所列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情况,初步建立基础台账。并结合扰动土地遥感监测掌握其扰动前状态。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监测频次,通过实地调查,掌握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相关情况,填写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2和表B-3,并采集影像资料。同时,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布设监测点,进行定期观测。每次实地调查后,应整理记录表,从以下几方面分析处理: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掌握取、弃土(渣)场动态情况,当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的位置、规模、数量与水土保持方案有变化时如下处理:A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其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水行政主管部分可依法查处。B应从水土保持角度给予分析,确实需要变更的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及时提出变化情况表,告知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变更备案手续。存在以下水土流失隐患,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A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下游有居民用地、生产用地、主体工程等,且排水、拦挡等防治措施不完善,存在安全、水土流失隐患。B取、弃土(渣)场靠近水源地、江河湖泊、水库、塘坝等,且未采取防治措施,易造成河道堵塞、水库淤积,存在水土流失隐患。C弃土(渣)场位于沟道,上、下游汇水面积大,且排水等防治措施不完善,易形成堰塞湖等隐患。D其他情况。工程开工达到最大扰动面积时,将已经调查的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情况与项目扰动土地遥感监测获取的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情况进行对比,若遥感监测看到未曾调查的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应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询问等方式补充相关信息。工程施工结束后,结合扰动土地遥感监测,应重点对边坡防护及土地整治措施进行监测,计算拦渣率等指标。836按照季度报告表格式及说明,见附录C-1和C-2,汇总填写取土(石、料)场和弃土(石、渣)场数量、取弃方量、拦渣率等监测结果;按照年度报告格式,见附录C-1和C-2,编写年度报告中取、弃土(渣)情况相关内容。水土流失情况监测9.1一般规定水土流失情况监测主要包括土壤侵蚀面积、土壤侵蚀强度、土壤流失量、潜在土壤流失量和水土流失危害等内容。其中:土壤流失量指流出(溢出、超出)项目建设区或措施防护区以外的土壤(石、泥沙)数量。2潜在土壤流失量指项目建设区内未实施防护措施或未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且未履行变更手续的取、弃土(石、渣)数量。3水土流失危害指项目建设引起的水库淤积、河道阻塞、滑坡、泥石流等危害。土壤流失情况监测重点区域如下:1点型项目重点监测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大型开挖(填筑)面、临时堆土(渣)、施工道路等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2线型项目重点监测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穿(跨)越工程、大型开挖(填筑)面、临时堆土(渣)、施工道路等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9.1.3以下几种情况计入土壤流失量:1项目建设区内流出(溢出)措施防护区的大于3m3弃土(石、渣)数量;2流出(溢出、超出)项目建设区的大于3m3取弃土(石、渣)数量;3布设的径流小区、控制站和沉沙池等监测设施观测到的土壤流失量;4风沙区布设的集沙仪等观测设施观测到的土壤流失量。9.1.4以下几种情况计入潜在土壤流失量:1项目建设区内,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恢复利用且超出10天并大于30m3的临时堆弃土(石、渣)数量;2项目建设区内,未实施拦挡措施的弃土(石、渣)场的弃方量;3未按水土保持方案设置实施且未履行变更手续的弃土(石、渣)场的弃方量;4未按水土保持方案设置实施且未履行变更手续的取土(石、料)场的废料方量。9.1.6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建设造成的掩埋或冲毁农田、道路、居民点等的数量及面积;2项目建设造成的高级公路、铁路、输变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毁坏的数量、面积及损害程度;3项目建设造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位置、面积、体积及危害程度;4项目建设直接弃入江河湖泊的弃土(石、渣)的位置、弃方量、堵塞河道面积等情况。9.2监测要求土壤侵蚀监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1开展遥感监测的项目,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分别开展3次遥感监测,获取土壤侵蚀影响因子,依据SL190进行判定,获得三个时段不同土壤侵蚀强度等级面积及分布。2未开展遥感监测的项目,可通过实地调查掌握土壤侵蚀状况。土壤流失量监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土壤流失监测点,宜采用径流小区、控制站、测钎法、沉沙池和侵蚀沟等观测方法。2取、弃土(渣)场等有条件布设径流小区、沉沙池等监测设施的重点区域,可布设固定监测设施,采用地面观测方法。3风力侵蚀区域,通过布设集沙仪等监测设施观测土壤流失量。流出(溢出、超出)项目建设区的、项目建设区内流出(溢出)措施防护区的、流出(溢出)取土(石)场、弃土(石、渣)场等防护措施的土壤流失量宜采用实地量测方法。土壤流失量计算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点型项目土壤流失量应为各监测分区实地量测土壤流失量和布设监测点观测到的土壤流失量数值之和。线型项目土壤流失量数值汇总应符合以下要求:A超出项目建设区的大于3m3临时堆积物和有拦挡措施且不小于5万m3的弃土(石、渣)场的土壤流失量应为实地量测土壤流失量之和。B有拦挡措施且小于5万m3的弃土(石、渣)场,随机抽取其数量的50%实地量测,取平均值,乘以其数量获得土壤流失量。C流出措施防护区(不含弃土(石、渣)场拦挡措施)且大于3m3堆积物按不同防护措施类型数量的30%进行实地量测,取平均值,乘以其数量获得土壤流失量。潜在土壤流失量监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无临时防护措施的临时堆弃土(石、渣)宜实地量测方法。无拦挡措施的弃土(石、渣)场宜采用实地量测方法。未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且未履行变更手续的取土(石)场、弃土(石、渣)场宜采用收集资料和实地量测方法。潜在土壤流失量计算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点型项目潜在土壤流失量应为各监测分区实地量测潜在土壤流失量之和。2线型项目建设区内,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恢复利用且超出10天并大于30m3的临时堆积物按其数量的50%进行实地量测,取平均值,乘以其数量获得潜在土壤流失量。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水土流失危害数量监测宜采用实地调查、询问的方法。水土流失危害程度监测宜采用实地调查、量测和询问的方法。通过对比分析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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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估算危害大小。水土流失危害面积监测宜采用实地量测、遥感监测和询问等方法。当危害面积大于100hm2的宜采用遥感监测方法,当遥感影像时相不能满足时,宜采用无人机遥感。土壤流失量监测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取土(石)场、弃土(石、渣)场等重点区域应每10天监测1次。山地、丘陵、高原等地貌的穿(跨)越、大型开挖面等重点区域应每月监测1次。3布设径流小区、控制站和沉沙池等监测设施的监测点应依据SL419要求的频次观测。布设风沙监测设施的监测点应每月监测1次。主体工程区及其他监测分区应每季度监测1次。9.3监测程序监测点土壤流失量监测程序:1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结合工程施工进度,布设监测设施,依据SL419和SL277布设监测设施。根据监测频次定期进行观测,并填写记录表格。径流小区和控制站参见SL419,其他格式见附录B-4、B-5。并应对监测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按照季度报告表格式及说明,填写各监测点观测土壤流失量。土壤侵蚀强度等级监测应遵循以下程序:1遥感监测流程、质量要求等见SL592。提取林草植被覆盖度、耕地、地表组成物等信息。利用1:1万地形图(或1:1万DEM)结合实地调查获得坡度信息。依据SL190-2007进行判定。获得三个时段不同土壤侵蚀强度等级面积及分布,数据汇总格式见SL277附录A土壤侵蚀面积统计表。对比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三期土壤侵蚀面积动态变化,汇总格式SL277附录B土壤侵蚀面积动态变化。土壤流失量和潜在土壤流失量监测程序:1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项目土壤流失量的监测重点区域和监测频次,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存在实际土壤流失和潜在土壤流失现象的,按照监测要求进行监测,填写记录表格格式见附录B-2、B-3、B-6。2应按监测分区整理记录表,获得各监测分区土壤流失情况。工程施工结束后,结合土壤侵蚀遥感监测,通过实地调查,掌握是否存在潜在土壤流失现象,若存在应告知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治。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应遵循以下程序:1工程建设过程中,结合扰动土地情况监测,发现水土流失危害情况时,根据危害的范围,通过询问、实地量测和遥感监测等方法进行调查,填写记录表格,格式见附录B-7,采集影像资料。2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时,监测人员应及时通知项目部,项目部应根据发生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时间、地点、大概范围,选择适宜的监测方法和仪器设备,赶到现场开展监测,并编写监测评估报告。按照季度报告表格式及说明,填写是否有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水土保持措施监测10.1一般规定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分为三类:工程措施监测、植物措施监测和临时措施监测。工程措施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措施类型、开工日期、完成日期、位置、规格尺寸、数量、“三同时”情况、完好程度、防治效果、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植物措施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植物类型、实施日期、位置、措施面积或数量、成活率、保存率、林草覆盖度(郁闭度)、“三同时”情况、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临时措施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措施类型、完成日期、位置、数量、“三同时”情况、防治效果、存在问题。防治效果评价从治理水土流失、林草植被建设、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价。10.2监测要求宜采用资料收集和实地调查的方法。监测方法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1工程措施监测在查阅施工组织设计、监理等资料基础上,结合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实地调查,核查各监测分区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排水、挡护、边坡防护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对已实施工程措施现场查勘完好程度、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和运行状况等。2植物措施监测在查阅施工组织设计、监理等资料基础上,结合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实地调查,核查各监测分区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绿化、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对已实施植物措施,综合分析其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布设监测样地,现场调查成活率、保存率、覆盖度(郁闭度)等指标。临时措施监测根据施工进度,结合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实地调查,及时掌握临时措施的类型、位置、数量和防治效果等。监测频次应达到以下要求:1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应每10天监测记录1次,其他每季度监测1次。2植物措施成活率宜在栽植6个月后调查,郁闭度、覆盖度、保存率等每季度监测1次。临时措施结合其他内容监测频次开展,不少于每月1次。“三同时”情况是在查阅施工组织设计、监理等资料基础上,通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掌握主体工程建设进度,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对比分析水土保持措施开工时间是否与主体工程进度相协调,分为“达到”和“未达到”两种情况。防治效果评价应按照监测分区分时段统计水土保持措施的类型、数量和分布情况,分析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等指标。10.3监测程序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局图和水土保持方案等,掌握各类工程的数量、位置和开工时间,初步建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基础台账。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各类措施监测频次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动态,通过实地调查,掌握各类措施的数量、位置、实施情况,填写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8、B-9、B-10,并采集影像资料。同时,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布设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监测点,进行定期观测。应按监测分区整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施工进度,与水土保持方案对比,分析是否达到“三同时”,若未达到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程未达到“三同时”要求。工程开工达到最大扰动面积时,可结合项目扰动土地遥感监测,全面掌握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对于遥感监测发现的未曾调查的区域进行实地调查。施工结束后,对工程措施运行状况、防治效果进行调查;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通过样方和量测的方式,对植物措施成活率、保存率、覆盖度等进行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分析计算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等指标。按照季度报告表格式及说明,汇总填写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按类型、数量、方量等监测结果;按照年度报告格式,编写年度报告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情况相关内容。总结报告编制11.1一般规定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应内容全面真实、语言简明、重点突出、数据准确,监测结论应客观、可靠。各部分内容相互关联、逻辑序列清晰,相关的计算分析合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应在整理、分析监测季度报告表和监测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完成后,并由监测单位审核,监测总工程师签字。收到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验收组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提交建设单位,如需修改完善,自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总结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报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11.2总结报告编写提纲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录D。附录A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一、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项目概况2、项目区自然、水土流失概况3、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和重点阶段、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实施进度安排等内容。4、监测准备期现场勘查与分析二、水土保持监测布局1、监测目标和任务2、监测范围和分区3、监测重点和布局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三、监测内容和方法1、施工准备期重点监测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水文气象、土壤植被、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状况等基本信息,掌握项目建设前的生态环境本底状况。2、工程建设期包括扰动土地面积监测、取弃土(渣)场监测(含临时堆土场)、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隐患与危害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等内容。3、试运行期对已建成的水土保持措施运行状况及防护效果持续开展监测,同时,根据监测数据分析确定工程项目是否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防治目标。四、预期成果及形式1、监测记录表包括完整的原始监测数据记录表以及突发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专项调查记录表。2、重点监测区域影像资料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包括《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突发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专项监测报告》等。4、附件包括项目区地理位置图、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图、监测点位布设图、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监测设施典型设计图,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期间水土流失及其治理措施现场照片,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等。五、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体系1、监测人员组成2、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监测项目管理制度、现场监测人员工作制度、监测项目进度控制、成果质量控制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等内容。附录B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格附录B-1扰动土地面积监测记录表编号监测日期监测分区扰动情况整治情况现场情况填表人扰动形式扰动宽度扰动面积土地利用类型示意图及尺寸标注整治方式整治面积土地利用类型示意图及尺寸标注填表说明:1、扰动形式主要有填挖、占压;2、土地利用类型根据实地情况填写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它用地;3、线性项目扰动面积填写所抽样段扰动面积;4、整治方式主要有硬化、建筑物、土地整治、植物措施等,整治面积对应整治方式填写。附录B-2取土(石)场监测记录表名称编号位置所在乡镇表土剥离情况是否经纬度经度纬度高程桩号/里程相对主体工程位置左侧/右侧距项目区距离m取土特点岗地切坡平地其他水土保持措施有无类型规格尺寸「长度(m)宽度(m)高度(m)其他监测日期年-月-日占地面积(m2)取方量(万m3)(长*宽*高)类型(土、石、土石混合等)问题及水土流失隐患取土场范围外堆积物体积(长*宽*高)示意图水土流失情况填表人填表说明:1、表土剥离情况直接在“是”或“否”打V;2、取土特点属于那种方式直接打V;3、水保措施主要看是否有,若有在第10章水土保持措施详细记录4、水土流失情况根据第9章内容填写,若存在实际和潜在土壤流失现象,现场进行调查填写土壤流失数量。附录B-3弃土(石、渣场)监测记录表名称编号位置所在乡镇表土剥离情况是否经纬度经度纬度高程桩号/里程相对主体工程位置左侧/右侧距项目区距离m弃渣特点沟道弃渣场坡面弃渣场平地弃渣场填洼(塘)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有无类型规格尺寸长度(m)宽度(m)高度(m)其他监测日期年-月-日占地面积(m2)取方量(万m3)(长*宽*高)类型(土、石、土石混合等)问题及水土流失隐患取土场范围外堆积物体积(长*宽*高)示意图水土流失情况填表人填表说明:1、表土剥离情况直接在“是”或“否”打V;2、弃渣特点属于那种方式直接打V;3、水保措施主要看是否有,若有在第10章水土保持措施详细记录4、水土流失情况根据第9章内容填写,若存在实际和潜在土壤流失现象,现场进行调查填写土壤流失数量。表B-4侵蚀沟量测法测定土壤流失量记录表项目名称编号日期时间监测时段地理位置经度地貌类型监测方法纬度桩号相对纟戋路位置左侧/右侧距线路距离m地貌类型坡度样方长度样方宽度样方面积侵蚀沟12345678910近似形状上部面宽底宽深中上部面宽底宽深中部面宽底宽深中下部面宽底宽深下面宽底宽深总沟长体积土壤流失量计算公式土壤流失量(T/M3)备注调查人:填表人:核查人:*近似形状:指侵蚀沟的大致形状,可以近似为棱锥、棱柱、棱台或其他立方体。表B-5标桩法测定土壤流失量记录表项目名称编号日期时间监测时段地理位置经度地貌类型监测方法纬度桩号相对路基位置左侧/右侧距路基距离m监测点描述:监测类型水蚀/风蚀样方面积长度(m)宽度(m)斜面积m2投影面积2m第组标桩1顶端到地面长度(cm)标桩位置和观测耐对象图示:标桩2顶端到地面长度(cm)标桩3顶端到地面长度(cm)标桩4顶端到地面长度(cm)标桩5顶端到地面长度(cm)标桩6顶端到地面长度(cm)标桩7顶端到地面长度(cm)标桩8顶端到地面长度(cm)标桩9顶端到地面长度(cm)标桩顶端到地面长度均值(cm)土壤流失量计算公式土壤流失量(T/M3)备注调查人:填表人:核查人:表B-6临时堆积物土壤流失量监测记录表日期时间监测时段位置经度地貌类型监测方法实测纬度桩号相对线路位置左侧/右侧距线路距离m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超无监测分区施工便道、线路、生产生活区等堆积物体积长度(m)宽度(m)其他因子高度(m)坡度(度)体积(m3)堆积物类型土、石、土石混合等防治情况临时苫盖、临时挡护、无等示意图备注表B-7水土流失危害监测记录表编号位置东经北纬相对描述位发生时间危害形式:1、掩埋或冲毁农田、道路、居民点等的数量、面积、毁坏程度。2、高级公路、铁路、输变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毁坏的数量、面积及损害程度。3、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位置、面积、体积及危害程度。4、直接弃入江河湖泊的弃土弃渣的位置、弃方量、堵塞河道面积等情况。5、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外的乱倒、乱弃、乱压造成的面积占压、土壤流失量。监测日期面积(m2体积毁坏程度进展情况其他描述填表人附录B-8工程措施监测记录表编号监测日期位置经度纬度监测分区措施第三级分类开工日期宀兀成日期规格尺寸长*宽*高(m)数量运行状况三同时”情况防治效果现场情况及问题附录B-9植物措施监测记录表编号监测日期位置经度纬度监测分区措施第三级分类开工日期完成日期措施面积或数量样方尺寸覆盖度(郁闭度)成活率三同时”情况现场情况及问题附录B-10临时措施监测记录表编号监测日期位置(经度纬度)监测分区措施第三级分类完成日期数量运行状况三同时”情况防治效果现场情况及问题附录C-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监测项目负责人(签字):生产建设单位(盖章)填表人及电话年月曰年月日主体工程进度(工程建设阶段和工程主要组成部分的完成量)指标设计总量本季度新增累计合计扰动土地面积(hm2)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取土(石)场数量(个)弃土(渣)场数量(个)合计取土(石)量(万m3)取土场1取土场2其它取土弃土(渣)量(万m3)合计弃渣场1弃渣场2弃土(渣)量(万m3)其它弃渣拦渣率(%)水土保持工程进度工程措施合计(处,万m3)处数、方量数分别填写拦渣坝(处,万m3)挡渣墙(处,万m3)植物措施合计(处,hm2)处数、面积数分别填写植树(处,hm2)种草(处,hm2)临时措施水土流失影响因子降雨量(mm)最大24小时降雨(mm)最大风速(m/s)土壤流失量(万m3)土壤流失量潜在土壤流失量水土流失灾害事件有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则填写具体内容,没有则填无”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与建议附录C-2季度报表填表说明1、主体工程进度:文字说明主体工程建设阶段及主要完成的工程量。2、设计总量由水土保持方案获取。3、扰动土地面积:合计面积=各监测分区面积总和;各监测分区扰动面积累计量由扰动土地监测记录表(附录A-1)获得;本季度新增=累计(本季度)-累计(上季度)。4、取土(石)场数量(个):本季度新增数量按实际新增数量填写;累计=累计(上季度)+本季度。5、弃土(渣)场数量(个):本季度新增数量按实际新增数量填写;累计=累计(上季度)+本季度。6、取土(石)场量(万m3):合计=各取土(石)场取土(石)量之和;本季度累计取土(石)量根据取土(石)场记录表(附录A-2)获得;本季度=累计(本季度)-累计(上季度)。7、弃土(渣)量(万m3):合计=各弃土(渣)场弃土(渣)量之和;本季度累计弃土(渣)量根据弃土(渣)场记录表(附录A-3)获得;本季度=累计(本季度)-累计(上季度)。8工程措施:合计=各工程措施(处)或各工程措施工程量(万m3)之和,在同一表格中分别填写,数量和工程量由工程措施监测记录表(附录A-4)获刁曰・得;本季度=累计(本季度)-累计(上季度)。9、植物措施:合计=各植物措施(处)或各植物措施面积之和,在同一表格中分别填写;数量和工程量由植物措施监测记录表(附录A-5)获得;本季度=累计(本季度)-累计(上季度)。10、临时措施:根据实际实施情况,由临时措施记录表(附录A-6)获得,若临时措施为工程措施,填工程措施工程量,若为植物措施,填植物措施面积;本季度=累计(本季度)-累计(上季度)。11、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根据收集资料情况填写。12、土壤流失量:指实际发生的土壤流失量,根据附录A-2、A-3、A-4实际发生情况对相应数据进行合计后计入累计土壤流失量(当附录A-2,取土场中当防护为“无”,“取土场范围外堆积物体积”为实际流失量;附录A-3,弃渣场挡护措施为“无”时,弃方量为潜在流失量;弃渣场挡护措施为“有”时,挡护措施外堆积物体积为流失量;附录A-7中,当防治责任范围为“超”时,堆积物体积为流失量;当项目区设有沉沙池、卡口站、集沙仪等观测设施时,按实际测量值计入)。本季度=累计(本季度)-累计(上季度)。13、水土流失灾害事件:有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则填写具体内容,没有则填“无”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简要说明本季度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结果。附录D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一、监测工作实施概况1、项目建设概况项目组成、工程建设施工进度、监测期内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变化情况。2、监测工作实施概况(1)合同签订、执行情况(2)监测实施年限、技术人员配备、驻地情况、监测频次、监测设施设备、监测点布设情况等。(3)阶段成果及报送情况及监测指标达标情况等。3、水土保持管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情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变更报备情况、三同时落实情况等。二、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1、年度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1)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截止XX年监测结果及XX年监测结果。整改意见及落实情况(2)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1)XX年监测结果说明总扰动面积及XX年监测结果2)整改意见及落实情况2、取弃土(渣)场监测结果(1)设计取土(石)情况(2)取弃土(渣)场位置及占地面积监测结果截止XX年监测结果及XX年监测结果。3)取弃土(渣)量监测结果截止XX年监测结果及XX年监测结果。(4)整改意见及落实情况三、土壤流失情况动态监测1、土壤侵蚀强度监测若年度未开展遥感监测,本节内容省略。若年度开展了遥感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说明年度土壤侵蚀强度监测结果。2、土壤流失量监测结果根据季度监测结果,对年度的土壤流失量进行汇总分析,详细说明年度土壤流失量发生的部位、时间及数量。3、潜在土壤流失量监测结果根据季度监测结果,对年度的潜在土壤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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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高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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