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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安宁市民政局行政指导工作手册.doc58【精品】安宁市民政局行政指导工作手册.doc58 安宁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 1 - 第一篇 基础篇 一、行政指导的概念 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二、行政指导的特征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不以国家权力为后盾。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不产生法律效果。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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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安宁市民政局行政指导工作手册.doc58 安宁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 1 - 第一篇 基础篇 一、行政指导的概念 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二、行政指导的特征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不以国家权力为后盾。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不产生法律效果。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其四~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 4(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 5(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三、行政指导的种类 行政指导根据不同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以行政指导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可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前者是指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文规定的~后者则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论何种行政指导均应遵循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做到合法、合理。 - 2 - 2(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可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前者是针对不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进行的~后者则是针对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进行。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是前者的具体化。 3(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和助成性行政指导。规制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对妨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预防、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制约的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相对方之间发生利害冲突而又协商不成时~由行政机关出面调停以求达成妥协的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行政相对方出主意以保护和帮助行政相对方利益的行政指导。 四、行政指导的意义和作用 ,一,行政指导的意义 1(行政指导可以防止行政机关和相对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失衡。 2(行政指导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3(行政指导可以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 行政指导可以切合大众心理和社会需求~凸显部门的服务职能~符合落实执政为民理念、建设服务性政府的要求。 ,二,行政指导的作用 1(对行政相对方不正当的行为进行规制。 2(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利害冲突进行 - 3 - 调整。 3(对行政相对方进行辅助、服务、引导。 ,三,行政指导的原则 1.正当性原则。正当性原则是指行政指导行为必须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导指导的可接受性。这种可接受性表现为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主观上认为如果其接受行政指导~将会产生有利于其的法律结果。从利己这一人性本能出发~行政相对人对于可选择的行政指导~其必然会将自己利益在限定的范围内最大化。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指导对其可能产生不利结果~或者没有什么好处~他一般是不会接受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行为。我们之所以在这里将正当性作这样的界定~是因为行政指导行为是以行政相对人接受为产生预期作用的前提条件。 2.自愿性原则。自愿性原则是指行政指导行为应为行政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因为~行政指导行为不是一种行政主体以行政职权实施的~期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自愿~本意是人在没有外在强迫下做自己想做的事。法律上的“自愿”还应加上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之条件。行政指导不是行政机关的权力性行为~其没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行政相对人不愿意接受行政指导行为~行政机关也不能借助国家强制力驱使行政相对人违心接受。否则~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就质变为具有强制力的行政行为了。 - 4 - 3.必要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采取行政指导行为比实施行政行为可能会产生更好的客观效果的一种主观认识。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基本目的在于维持一个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如果能通过非行政行为也能达到这一目的~或者可以降低行政成本~行政主体完全可以作出选择~采用非行政行为实现行政目的。因此~在行政指导中确立必要性原则~是基于行政效益理论。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管理的资源是有限的~有的甚至是稀缺的。为了减轻社会负担~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主观努力~将有限的行政管理资源最大化。 ,四,行政指导的方式 1.说服。说服是行政机关通过陈述情理希望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一种方式。说服是以行政机关说理为前提~虽然行政行为也要求行政机关说理~但行政行为总是与强制联在一起的。由于行政指导没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因此~要使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行政机关应当以理服人。 2.建议。建议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目的的需要~将自己对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方法、途径等形成的看法告诉给行政相对人~希望行政相对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中响应其建议~从而有助于行政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的目的。建议一般具有具体的内容~行政相对人接受后具有可操作性。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接受建议后需要行政机关帮助~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满足。行政机关正确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客观上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提升“善 - 5 - 良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促进功能。 3.协商。协商是行政机关为了取得行政相对人的支持其实现某一行政管理目标~而与行政相对人就某一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商讨~增进互相了解与沟通~谋求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共识。 4.奖励。奖励是行政机关通过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引导行政相对人从事有助于行政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目标的行为。物质鼓励是行政机关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数量的奖金或者奖品。精神鼓动是行政机关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名誉。行政指导中的奖励方式是基于人从事社会活动具有谋利的本性。通过物质或者精神的刺激满足人的需要~可以使人从事某种特定的活动。 5.帮助。帮助是行政机关通过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某种便利的条件~引导行政相对人实施符合行政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目标的活动。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因其所处的优越地位使其掌握许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资讯~而行政相对人因处于行政被管理的地位~具有天然的被动性。如果行政机关在行政相对人从事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时给予必要的帮助~必然可以引导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朝行政机关确定的管理目标方向发展。 五、行政指导行为的实施条件 尽管行政指导行为不是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产生直接的影响~但它毕竟是行政主体基于公务而实施的一种行为~具有一定的侵权可能性。因此~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指导 - 6 - 行为时~必须遵守如下条件: 1(行政主体对行政指导行为的事务具有法定的管辖权。行政指导行为不是行政行为~但它与行政主体行政职权之间的法律关系仍然存在~即行政指导行为是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但一般不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正是基于这种法律关系才将行政指导行为限定在行政主体的法定管辖权和其管辖的行政事务之内。行政主体超越法定管辖权实施的行政指导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2(行政指导行为不以行政相对人同意为实施的前提条件。行政指导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一种主动行为~它不取决于行政相对人是否同意接受~这一点与依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相同。其原理是行政指导行为仍是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但行政主体不能借助于行政强制力实施行政指导行为~旨在迫使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行为。有时行政主体在行政指导行为中指明行政相对人如不接受行政指导行为~可能会产生某种具体的法律后果~但这不能视为该行政指导行为具有强制性。行政指导要求相对人协助具有任意性~所以~对相对人可以任意放弃或处分其利益进行限制的行政指导~即使是法定外的行政指导~也应予以允许。 3(行政指导也要服从法律优先的原则~不能与法律明方规定及法律的一般原则相抵触。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指导行为应当明示依据~并受之约束。既然行政指导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的行政职 - 7 - 权有关的行为~那么无论是规范性依据还是非规范性依据~都应当向行政相对人明示。明示行政指导的依据~既是行政职权行使有据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行政指导行为说服力的正当需要。行政主体实施了有依据的行政指导行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 - 8 - 第二篇 指导篇 安宁市民政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为适应现代行政管理发展新要求~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强化和谐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职能到位~提升工作水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转变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通过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促进民政管理职能到位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促进民政管理队伍形象的转变~充分发挥行政指导手段~促进职能全面和谐到位、实现长效监管、做到标本兼治~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能力~为民政管理事业和谐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在市民政局法定职责与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正确处理好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其他管理方式的关系~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方式~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精神、原则和规定或国家相关政策。 - 9 - ,二,合理性原则。实施的行政指导必须是社会所需~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行政指导内容应当适当、合理~实施行政指导要根据不同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紧密围绕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薄弱环节等问题~选择相应的指导方式~以达到最佳效果。 ,三,自愿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必须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权利~采取沟通、提醒、建议、教育、规范、示范、公示等非强制方式和无偿服务性的方法~通过行政相对人自愿同意或协力去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采取不利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 ,四,公开原则。通过多种渠道~采取适当方式向行政相对人公开行政指导的内容、形式等~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和监督权。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双向互动方式~交换行政管理意见~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基本要求 推行行政指导立足“职权所能、社会所愿、政府所想、法律所许”~ 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总体要求~达到“立足职能、全面导入、因事制宜、和谐监管”目的。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市民政局成立推行行政指导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燕,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局长、市和谐社区建设办主任, - 10 - 副组长:郝新伟,党总支副书记、党组成员、副局长, 顾金荣,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 向志喜,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志勇,市和谐社区建设办副主任、局办公室主任, 潘志丕,市双拥办副主任, 成 员:苏 华,办公室副主任, 柏家兴,优抚安臵科科长, 李云山,社会事务科科长, 孙莉芝,老龄科科长, 何丽君,基划地名科科长, 杨 立,救灾救济科科长, 晏振武,低保科科长, 刀震宇,昆明西郊殡仪馆馆长, 张双喜,安宁凤凰山公墓主任, 祝绍生,市婚姻登记中心窗口负责人, 罗尚军,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叶志勇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局行政指导活动执行程序、规定的行为和办事效率、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指导工作材料收集上报~督促各科室、直属单位提高行政效能。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工作、职务发生变动~由相应领导和工作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五、具体内容 ,一,行政监管预警机制。建立定期巡查与随时巡查相结合、本级巡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预防教育与制止查处相结合、执法巡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部门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巡查机制~ - 11 - 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台帐~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和预控。 ,二,行政监管劝勉制度。针对市场主体内部制度缺失、疏于管理出现的违法行为~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约见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劝勉~督促其完善制度~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执法事项提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对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的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在某一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相对人进行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提前告知行政执法部门各项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四,轻微违法警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行政处罚“三步式”执法工作的要求~对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较轻、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违规行为~采用行政告诫、警示方式要求其立即纠正~并告知其应明确知晓的行为规范和要求~而不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范和要求。 ,五,违法行为纠错制度。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同时责令被处罚对象停止和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引导其自觉守法。 ,六,重大案件回访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对重大行政处罚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督促行政相对人整改措施落实~巩固行政执法效果。 - 12 - 六、行政指导的方式和程序 行政指导应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扶持、鼓励、帮助、奖励、宣传、劝告、建议等非强制力的手段和方法~通过口头告知、书面告示、电话通知、邮寄送达、短信发送、网络和媒体发布、召集座谈、组织培训等方式~适时、适地、适机灵活实施各种指导行为。 行政指导的程序一般为: 1.找准对象~寻求配合。经调查对需要实施行政指导的~应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指导的目的、内容、理由、依据、实施者等事项~与相对人进行协商~取得理解和配合。 2.深入调研~拟定方案。行政相对人接收行政指导的~要结合实际与相对人对该指导项目共同研究~拟定实施方案~提供相关示范文本。 3.采纳意见~组织实施。行政相对人采纳具体行政指导意见的~应帮助其具体实施~努力提高行政指导的质量。 七、工作要求 ,一,行政指导工作是一项经常性、事务性和全局性的工作。为保障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科室要加强协调联系、指导服务和总结提高工作~认真研究破解推进工作中存在问题~提高行政指导的工作水平和整体效能。 ,二,联系实际~分类指导。行政指导是全系统的一项全新工作~各科室要立足各自职能~抓住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弱点问题~选准突破口~将行政指导全面导入到民政事务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去。对行政相对人分类实施行政指导~根据不同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根据被指导项目的性质、特点~选择相应的指导方式~以达到最佳效果。 - 13 - ,三,规范行为~完善提高。开展行政指导~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廉洁行政~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尽量避免行政指导操作不当~造成违法指导、行政乱指导、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发生~最大限度减少行政纠纷。 ,四,实施行政指导要做好“四个结合”。实施行政指导要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结合起来~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同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 - 14 - 安宁市民政局行政监管预警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管执法水准~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监管预警~是指行政机关建立巡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台帐~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和预控。 第三条 行政监管预警目的~就是结合执法实际~依托执法职能~突出预警和预防~前移监管执法关口~通过预警信息采集、分析评估与结果运用~实施科学预警~对管理相对人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违法问题进行控制和纠正~教育督促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避免在经营活中出现违法、违章行为~防范违法风险。 第四条 行政监管预警自信的发布应当遵循客观、及时、准确的原则。要加强对预警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确保警示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五条 行政监管预警信息的发布应通过预警信息采集、分析评价、审批和发布等环节进行。 ,一,预警信息的采集。各办案机构在日常巡查时~应全面、及时、有效地采集管理相对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苗头 - 15 - 性、倾向性易违法行为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应包括案件的主要情形、明显特点、危害情况、发生原因和案发规律。 ,二,预警信息的分析评价。对预警信息进行筛选、梳理、汇总、分析、归纳~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对存在违法苗头和倾向的问题~做出全面、准确、科学、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准确评价问题的性质和危害性~预测违法行为的走向及发展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易违法行为预警建议。 ,三,预警信息的审批。认为需要向管理相对人发布易违法行为预警示~应在征求办公室的意见后~将预警建议报分管局长审批。 ,四,预警信息的发布。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预警发布工作~按照要求填写《行政监管警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第六条 预警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局的名义作出。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16 - 安宁市民政局执法巡查工作记录表 编号: 巡查时间 巡查人员 巡查地点 巡查情况: 处理情况: 巡查人员签名: 备 注 - 17 - 安宁市民政局行政监管劝勉制度 第一条 为了搭起一个与民政管理相对人平等交流和平等对话的平台~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实现亲和执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建立行政监管劝勉制度。 第二条 行政监管劝勉~是指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经行政相对人同意而做出的非强制性劝勉制度。它是根据执法必须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派生出来的。目的是通过行政约见劝勉~使行政相对人明确法律规范的内容~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和价值取向~主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使法律法规能够顺利地贯彻执行~真正起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作用。 条三第 各科室按职责范围承办行政约见劝勉的工作。 条四条 行政约见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知而不知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 ,二,行政相对人在连续两年内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严重~可能被处以两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较大突出问题~可能影响其合法经营的。 ,五,在案件核审中发现问题重大~需要进行行政约见的, ,六,其他认为情况特殊~应当进行行政约劝勉见的情形。 第五条 行政约见由相关科室承办人员填写《行政约见劝勉有 - 18 - 关事项审批表》~科室负责人人签注意见后交分管局领导审批。 第六条 行政约见劝勉应制作正式通知书~行政约见劝勉通知书应载明约见谈话的时间、地点、拟谈主题。行政约见劝勉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第七条 约见劝勉谈话由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实施。 第八条 行政约见谈话的具体内容: ,一,指导其正确认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的界限, ,二,明确不规范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其可能产生并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指导其改正相关行为, ,四,指导其依法建立内部制度~有效规范相关行为, ,五,指导其加强同行政机关的沟通, ,六,其它可以进行指导或说明的内容。 第九条 行政约见劝勉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书面上报~重大问题 应在24小时内向局长汇报。 第十条 行政约见劝勉应当制作笔录~约见劝勉完毕~所有材料应予归档。 第十一条 各科室按行政约见劝勉要求~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职责~切实开展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开展行政约见劝勉的情况进行排查~有计划地对管理相对人实施约见劝勉。 第十二条 由局办公室负责对行政约见劝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督查和总结。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19 - 安宁市民政局行政约见书 安民约字„ ? 号 : 你好:您,单位,因 ~在本年度已经第 次被本行政机关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进行了处罚。为了 请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到,单位地址或约定地点,就 问题进行座谈。 烦请携带材料如下: 1( , 2( , 3( 。 感谢您对民政管理工作的支持。 安宁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 20 - 安宁市民政局执法事项提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执法效果~促使管理相对人继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制定执法事项提示制度。 第二条 执法事项提示~是指市民政局对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的分析~在某一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相对人进行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提前告知行政执法科室的各项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第五条 执法事项提示的发布应通过信息采集、分析评价、审批和发布等环节进行。 ,一,信息采集。相关科室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应全面、及时、有效地采集管理相对人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易违法行为。执法事项提示应包括案件的主要情形、明显特点、危害情况、发生原因和案发规律。 ,二,信息分析。对信息进行筛选、梳理、汇总、分析、归纳~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对存在违法苗头和倾向的问题~做出全面、准确、科学、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准确评价问题的性质和危害性~预测违法行为的走向及发展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提示建议。 ,三,提示发布。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执法事项提示发布工作~可采用口头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应填写《执法事项提示书》~注明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告知行政执法科室的各项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等内容。《执法事项提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第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 - 21 - 安宁市民政局执法事项提示书(1) 安民提字„ ? 号 : 你好:本机关在巡查中发现你,单位, ~ 特提示您,单位,按照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感谢您对民政管理工作的支持。 安宁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 22 - 安宁市民政局执法事项提示书(2) 安民提字„ ? 号 : 你好: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的安民罚字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 一案~现提示您,单位, ~逾期我机关将按照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感谢您对民政管理工作的支持。 安宁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 23 - 安宁市民政局轻微违法行为警示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创新工作方法~提升行政监管执法水准~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轻微违法行为警示~是指市民政局相关执法科室按照“三步式”执法工作要求~对管理相对人存在的违法情节较轻、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告诫、警示方式要求其立即纠正~并告知其应明确知晓的行为规范和要求~而不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范和要求的制度。 第三条 轻微违法行为警示目的~就是结合执法实际~依托执法职能~前移监管执法关口~通过警示~对管理相对人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违法问题进行控制和纠正~教育督促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四条 轻微违法行为警示应当遵循客观、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 轻微违法行为警示的审批。认为需要向管理相对人发布轻微违法行为警示的~应在征求办公室的意见后~将警示建议报分管局长审批。 第六条 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轻微违法行为警示工作~按照要求填写《轻微违法行为警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第七条 轻微违法行为警示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市民政局的名义作出。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24 - 安宁市民政局轻微违法警示书 安民警示字„ ?号 : 你好:本机关在 年 月 日巡查中发现 您,单位, ~特告知您,单 第 条位,~请予以及时改正或纠正。按照 第 款第 项的规定~应当 ~请您,单位, 在今后工作中 ~防止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民政管理工作的支持。 管理相对人签字: 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签字: 安宁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 25 - 安宁市民政局违法行为纠错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地名管理规定》、《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纠正违法行为~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引导其自觉守法~决定建立违法行为纠错制度。 第二条 违法行为纠错~是指市民政局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相关行政执法科室应当同时责令被处罚对象停止和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引导其自觉守法。 第三条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民政局依法行使对属于管辖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职权~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改正的行为范围为:对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或者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的有关信息~并经调查核实~对具有法律法规所列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通过制发安宁市民政局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有关单位或者 - 26 - 个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 第五条 责令有关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期限要根据改正的工作难度、工作量大小以及补救措施的难易程度等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限制~一般要给予有关单位足够的期限~使行政管辖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得到较好的改正。 第六条 相关科室需要向管理相对人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应在征求办公室的意见后~报分管局长审批。《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第七条 相关科室对责令改正的行为的改正过程、改正进展情况以及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改正等情况书面反馈局办公室,逾期不改正的~承办科室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27 - 安宁市民政局 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安民改字„ ? 号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违法行为发生地,~ 从事 ,违法行为,~违反了 ,理由,的规定~根据 ,依据,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或在 年 月 日,时间,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安宁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 28 - 安宁市民政局重大案件回访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执法效果~促使管理相对人继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诚信、合法的开展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回访~是指促使市民政局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后~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了解违法行为改正情况~督促、指导相对人改正违法行为~防止违法反复的过程。 第三条 案件回访行政指导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案件回访中既要做到有错必纠~帮助、引导相对人走上遵纪守法之路~又要耐心细致地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公正方法。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回访: ,一,罚款个人五千元~单位五万元以上的案件, 在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二, ,三,其他需要回访的行政处罚的案件。 第五条 回访指导的内容包括: ,一,违法行为是否已经得到切实改正, ,二,改正遇到具体问题时~如何进行解决, ,三,对管理部门及其属职能部门的工作有何建议或意见。 第六条 案件回访由相关科室分管局长和科长参加~案件承办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回访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按照要求填写处罚案 - 29 - 件《行政指导回访书》~注明回访时间、回访人、回访对象、改正情况等内容。回访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第八条 相关科室应对案件回访书进行编号、分类和整理归档~定期上报办公室。 第九条 回访时~相关科室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行为规范~执行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树立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和谐执法的良好形象。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 - 30 - 安宁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回访书 回访单位,或个人,名称: 联系电话: 案件承办人: 回访指导内容: 1(是否已经改正了违法行为,打?, 是? 否? 2(如未改正违法行为~应采取如下措施改正: 征求意见内容: 1(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承办人是否有索要钱物或要求宴请、娱乐消费等不廉洁行为,打?,, 是? 否? 2(您对本行政机关的建议或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回访对象: 安宁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31 - - 32 - - 33 - - 34 -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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