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成都锐派科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成都锐派科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承包期限
自2006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 上缴利润定额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缴给甲方利润定额为 元。
2(甲乙双方在合同签定后,按月向甲方上缴利润定额。 四、甲方发包的经营条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2(甲方提供约80平方米的经营用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提供技术,信息,经验等多方面的支持。 五、乙方承包的经营义务
1(乙方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2(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规定按时纳税并上缴工商管理等有关费用。
3(乙方的全法经营不受甲方干涉,在承包期间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经营时间使用公章须甲方审核。
4(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缴纳经营保证金 元。
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债权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