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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层次文件修改标识:0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层次文件修改标识:0 ZD/YC1080001—2010 20102232010223 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综合管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职 责,不断学习、应用新管理、新技术、新工艺等的安全管理要求,改进、创新、推行先 进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技术,优化现场流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物质消耗,避 免或减少公司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损失,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和企业 形象。 适用于公司安全现场生产管理,包括公司所有员工、进入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层次文件修改标识:0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层次文件修改标识:0 ZD/YC1080001—2010 20102232010223 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综合管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职 责,不断学习、应用新管理、新技术、新工艺等的安全管理要求,改进、创新、推行先 进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技术,优化现场流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物质消耗,避 免或减少公司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损失,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和企业 形象。 适用于公司安全现场生产管理,包括公司所有员工、进入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股司)生产现场的相关方以及生产厂区域范围内的道路、车间、仓库、办公 场所、公共场所等劳动、生产、服务、技改、维修等一切活动过程的管理。 生产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现场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并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工作。 生产部安全环保科、执法队代表公司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现场安全、文明卫生 定置管理、现场违章管理工作。 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并组织执行实施、监督、考核工 作。 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负责股司生产厂区内公共区域的文明 卫生管理工作。 4.1.1.1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实行分线负责,分级管理,明确单位行政一 把手安全责任制,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生产厂(部门二层 机构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副厂长或副职以上领导主管安全生产,配备专(兼) 职安全员)。 4.1.1.2车间(工段)班组配置兼职安全员,报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建档,并负责执行日 常区域安全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工作。 4.1.1.3 各级安全员职责明确,人员相对稳定,临时变动人员须报上一级安全主管领导 审批。 4.1.1.4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主管安全副职,安全管理员,公司级 专(兼)职安技员实行安全风险责任制,向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 4.1.1.5 公司安委会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健康 安全卫生方针、法律法规,完善和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环境 第1 保护、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落实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和整改资金, 监督、指导、检查各级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并保持有效运行,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现场规划管 理等重大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做出决策。 4.1.1.6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现场 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是本单位有效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组 织者、领导者。要求各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劳动 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现场管理工作,设立专(兼)职安卫机构和人员。 4.1.2.1公司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经过“三同时”评审。 4.1.2.2九种(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干部、班组长、变换工、接触有毒有害工 种人员、复工、全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4.1.2.3职业禁忌症者要及时调换工种。 4.1.2.4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上岗率100%。 4.1.2.5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4.1.2.6安全、环保项目按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实施完成。 4.1.2.7对各类事故严格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4.1.2.8 坚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领导值班制度。 4.1.2.9 生产厂、车间、工段、班组正常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 4.1.2.10 严格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会议、通知等布置的各项任务。 4.1.2.11按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健立、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1.2.12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外部审核等提出的不 符合项、不符合事实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4.1.2.13外来施工单位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后再进行施工作业。 4.1.2.14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完成日常布置的各项安全现场管理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0元/人•次。 4.1.3.1 员工进入车间上班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1.3.2高处作业不能穿硬底鞋,电气作业要穿绝缘鞋。 4.1.3.3超过颈部的长发,披肩发或发辫要戴工作帽或将头发置于帽内方可进入生产现 场操作旋转设备或在旋转设备区域内工作。 4.1.3.4员工上岗操作必须持有效证件,熟悉设备性能,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4.1.3.5员工必须严格按“三禁”、“三紧”规定操作机床。 4.1.3.6 工作过程有颗粒物飞溅时要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4.1.3.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安全带、 安全帽、安全网等),工作范围要作警戒线或采取可靠安全防范措施。 4.1.3.8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开关时要使用合格绝缘工具。 4.1.3.9使用I类、?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 时,要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 4.1.3.10 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有效资格证。 第2 4.1.3.11 严禁员工酒后上班。 4.1.3.12 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4.1.3.13危险作业时要落实监护措施,设置警戒区域或挂警示牌。 4.1.3.14发现隐患要排除、报告,排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4.1.3.15严禁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等。 4.1.3.16在设备停止运转前严禁从事调整、检修、测量、加油、清扫等工作。 4.1.3.17严禁用手替代工具操作,用手拉、清扫铁屑等。 4.1.3.18 冲压作业时,严禁手进入危险区域。 4.1.3.19 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或在吊物件、吊臂下行走、逗留。 4.1.3.20检修电气设备、设施时必须停电、验电、放电、接地或挂牌操作的。 4.1.3.21 作业过程必须使用完好的、具备安全装备或安全装备一定要齐全的设备方可进 行作业。 4.1.3.22 起重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4.1.3.23使用两台(含两台)以上车辆搬运超长、超大、超重物品要落实安全措施。 4.1.3.24 作业过程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执法人员检查、考核。 4.1.3.25 工作过程严禁“三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作业。 4.1.3.26严禁带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厂区。 4.1.3.27员工应文明作业,作业过程服从安全管理。 4.1.3.28严禁在开机床过程中打手机或接听手机。 4.1.3.29严禁装运泥土、垃圾等的车辆造成路面污染。 4.1.3.30 严禁电瓶叉车驶出车间进入厂区道路行驶。 4.1.3.31进出厂区严格按《生产区门岗管理规定》执行,不能污辱、威胁、甚至伤害门 岗人员。 4.1.3.32施工人员必须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1.3.33动火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线路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 手续。 4.1.3.34严禁使用封存或报废设备。 4.1.3.35 严禁无证操作设备。 4.1.3.36 外来单位人员在股司范围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1.3.37学徒工(含实习生)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有师傅指导,否则师傅和徒弟视为同等 违章。 4.1.3.38严禁在电气开关箱、灭火器箱、消防栓箱内外放置物品。 4.1.3.39严禁生产现场的人员穿细跟鞋(鞋跟高超过3厘米)、凉鞋、拖鞋或趿着鞋等。 4.1.3.40严禁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 领带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不安全装束。 4.1.3.41严禁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作业。 4.1.3.42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4.1.3.43新安装设备、设施,必须经安全验收后方可进行作业。 4.1.3.44工作前要检查设备、设施;严禁设备、设施带故障进行作业。 4.1.3.45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体要符合堆放间距规定(规定要 求?1米)。 4.1.3.46严禁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等,或在上述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须 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4.1.3.47高压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3 气瓶不得倒放或爆晒在太阳底下。 4.1.3.48严禁设备、设施超速、超温、超压、超期限、超载荷运行。 4.1.3.49 严禁操作机床时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4.1.3.50设备运转时,严禁跨越或触摸运动部位。 4.1.3.51严禁开叉车过程中打手机或接听手机。 4.1.3.52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要相符。 4.1.3.53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使用通风设备设施或其它安全措施。 4.1.3.54 使用高压气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严禁在阳光下曝晒。 4.1.3.55 严禁保养设备时用压缩空气吹扫地面、人体等不安全的行为。 4.1.3.56临时挖的坑、沟必须做好护栏、警示装置。 4.1.3.57严格按规定倾倒,浇注炽热金属物品。 4.1.3.58作业过程必须使用合格梯子(平台)作业。 4.1.3.59 发现隐患必须报告,排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4.1.3.60 严禁开动非本工种岗位设备。 4.1.3.61 严禁拆除设备上的安全、保险、联锁、限制、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警示标志和显示仪表等安全装置。 4.1.3.62未经本岗位人员许可不能在危险、要害、动力站房区域内逗留。 4.1.3.63 现场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安全、可靠、有效。 4.1.3.64 各种机械、电气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 完好有效,安装符合安全规范。 4.1.3.65 危险区域、要害岗位要有醒目的安全标志,车间危险位置、通道要有安全警示 牌。 4.1.3.66 使用电气线路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和拆卸,并符合用电安全规范。 4.1.3.67 严禁设备传动部分及防护罩(栏)未关好就开机操作。 4.1.3.68严禁任意改变机床工作灯的电压(机床工作灯电压不得高于36伏安全电压)。 4.1.3.69 严禁在不明情况下,随意拉电源或动力开关、闸、阀等。 4.1.3.70严禁在正常生产时带负荷开、关电闸。 4.1.3.71 严禁在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类绝缘电动工具及超过36伏电 压的照明灯。 4.1.3.72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随意往地面扔工具、物件等。 4.1.3.73 严禁叉车载人行驶。 4.1.3.74 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操作高速切削机床必须戴防护眼镜;操作其他机 床严格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执行。 4.1.3.75 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要按规定保养维护,无漏油污染现象,要按操作规程工作, 保持运行良好。 4.1.3.76严格执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4.1.3.77严格执行《“5S”(5常)现场管理程序》。 4.1.3.78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4.1.3.79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4.1.3.80 严格执行《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程序》。 4.1.3.81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程序》。 4.1.3.82严格执行《“五同时”管理程序》。 4.1.3.83严格执行《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控制程序》。 4.1.3.84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审批控制程序》。 第4 4.1.3.85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控制程序》。 4.1.3.86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4.1.3.87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 4.1.3.88 进行发动机试验时,必须按《噪声污染控制程序》的规定关闭隔音门的。 4.1.3.89 严格执行《废物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垃圾分类。 4.1.3.90严格执行《废油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回收废油。 4.1.3.91严格执行《节能降耗控制程序》的规定,造成水、电、气、汽等能源资源浪费 的。 4.1.3.92 严格执行《车辆运输污染控制程序》的规定,禁止超量、超高装运,特别是对 于易产生运输污染的货物,如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煤、焦炭、炉渣、废铸砂、型砂原 辅材料等物品,在货物上方要用帆布予以遮盖不能污染路面。 4.1.3.93严格执行其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 4.1.3.94 其他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4.1.3.95 违反上述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0元/人?次。 4.1.4.1员工进入生产厂区要正确佩戴厂牌(厂牌上的照片完整、文字清晰),按公司《劳 动纪律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4.1.4.2员工严格按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车间、工作岗位作业,不符合要求的处罚50—100元/人•次,并责令改正。 4.1.4.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准闲谈、打电话聊天、接发短信息、打闹、看闲杂书报、 赤膊作业、睡觉等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处罚50—100元/人•次。 4.1.4.4员工不得在生产区内吸烟,违者处罚责任单位300元/人•次,责任人第一次被发现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400元,第三次报人力资源部停工待岗。 4.1.4.5员工在生产区内不得随意乱扔各种破布、纸张、薄膜、食品袋、饭盒、吃剩的 早餐、饭菜等垃圾杂物,违者处罚50—100元/人•次。 4.1.4.6在厂区内践踏草坪、毁坏花草树木的人员,按情节轻重处罚责任人50—200元/人•次。 4.1.4.7厂区道路上禁止修车、修机,有污染道路的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处罚责任人50—200元/人•次,并责令清理干净,保持原有整洁状态。 4.1.4.8在厂区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谩骂、污辱他人、损坏公共设施、随地大小便 的,检查发现处罚100—2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4.1.4.9 员工不服从安全、现场执法人员管理或者污辱、威胁、殴打安全、现场执法人 员,情节轻的,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考核责任单位(责任人)200—300元/人•次,管理人员污辱、威胁、殴打员工的,从重处理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1.4.10 不按公司要求使用、保管、维护、定置物品、材料、在制品、成品、返修品、 工位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发现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元/项。 4.1.4.11未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进入生产区内的外来人员,查明身份后,属一般违规者 处罚30元/人•次,并责令其离开生产区;属不法分子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犯法的, 移交玉柴集团综合治理办、环南派出所等司法机关处理。 第5 4.1.4.12未经安全、消防有关部门批准在生产厂区内生火、焊接、煮饭、随地烧东西的, 检查发现处罚200—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送玉柴集团综合治理办处理。 4.1.4.13 进入生产区盗窃公司财物,按被盗物资价格3—10倍处罚,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1.4.14 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按人力资源部《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相应条款进行考核。 4.1.4.15使用他人厂牌或假牌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4.2.1.1公司成立安全现场文明卫生管理执法队,代表公司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实行日常 监督、检查、考核。 4.2.1.2物业公司对其负责的项目有监督反馈权力,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对反馈信息进行 调查,证实后对违规单位或违规者上报职能部门考核,并督促整改完成。 4.2.1.3各单位要落实对本单位实行长期性的现场管理,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 有考核。 4.2.2.1 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污染,谁保洁原则。 4.2.2.2车间、仓库墙体外围、公共用地、绿化地段及公共卫生间由物业公司统一维护 保洁。 4.2.2.3 公用地段使用由公司办公室、企业管理部、生产部、制造技术部共同划分审定, 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落实使用。 4.2.3.1 (1)各单位所使用办公室、车间、仓库,工作场所(包括车间外围使用区域),由各单位负责。 (2)车间、仓库、工作场所内的文明卫生、定置管理由该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保洁。 (3)公共场所(车间墙外围等)按照《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条款执行。工厂有权 监督物业公司按合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4.2.3.2 (1) 办公室内外、门口、办公空调、走廊的文明卫生、定置管理由该使用单位负责管 理保洁。 (2)单独使用一幢办公楼的单位,由该单位负责办公楼内的保洁工作。办公楼外及走 廊、卫生间、楼梯的文明卫生、定置管理和周围雨水沟的清理保洁工作按照《物业管理 服务合同》里规定的责任区的责任人负责。 (3)厂区环境整洁,干枯树草要及时更换修剪,保持花草树木整齐美观。 (4)生产厂内道路畅通,道路两边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做到每天二清扫,晴天一至两次 洒水,经常保持地面干净。 (5) 其它一切物业管理均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条款执行。 第6 4.2.4.1 A类:指人与物能实现紧密结合,并能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的状态物,如在作业区 域内正在加工的原材料、毛坯、零件或工件,这些均属流水线上的在制品,根据生产现 场实际情况,此部分不作硬性标示。 4.2.4.2 B类:指人与物处于寻找状态,或须借助某活动方能实现人与物结合的状态物, 如暂时存放在作业现场的毛坯,成品和返工品,返修品以及待处理的材料,零部件等, 为了便于识别,分别用“毛坯、合格品、不合格品(返工品、返修品、废品的统称)”等 字样的标示牌进行标示。 4.2.4.3 C类:指与生产现场生产活动无关,或物与人结合不能发挥其效用的状态物,如 废品等用“废品”二字的标示牌进行标示。 4.2.4.4 各生产厂(仓库)内部应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有效的管理需要,将现场 划分为若干区域,如成品区,返修品区,废品区,原辅材料区,半成品区等。 4.2.4.5各种区域(有条件的场所)应采用围栏或有色分界线分开,并挂相应的区域标 示牌,具体做法由生产厂(仓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此不作硬性规定。 4.2.5.1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订本单位现场文明卫生定置管理方案,规 范绘制本单位各车间、工段、仓库、工作场所平面布置图,并悬挂醒目处,实行严格管 理。 4.2.5.2 根据本单位车间、工段、仓库的工作流程,合理确定物品的存放位置、建立健 全连接信息系统,做到以物划区,以区设牌,然后绘制出车间、工段、仓库的定置图, 并以图作为依据,实施定置管理,做到放置安全、整齐、美观,禁止产品落地、超出定 位,要达到图、区、物、卡(牌)四个一致。 4.2.5.3生产现场中纳入定置管理的所有物品要建立合理、完善、准确的位置、台帐及 现场标示牌(卡),并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4.2.5.4 车间、工段、仓库、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标准进行管理,检查、考核, 做到有记录,并经常开展活动,做到作业场所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废料、杂物放置等。 4.2.5.5 车间工具箱要按大小高低统一颜色合理定置摆放整齐,并保持内外干净整洁。 4.2.5.6 各种工位器具要有正确合理使用的标准或规定,且有专人管理,工位器具摆放 在规定的区域内,要求清洁,完好,防锈,不磕碰,箱内物品使用器具要按图放置,不 落地,不乱丢。 4.2.5.7 车间物品、零件必须按区域标示摆放整齐,不准超高,不准超出线外,不准占 道,各类废品要在2天内清离现场。 4.2.5.8各单位内外公共场所垃圾箱(斗)要定点放置,不得随意变动,各种废料不得 满出箱(斗)外,要及时清理干净并拉送到指定废料场。 4.2.5.9 仓库物品零件必须分类编号,按物品的标示牌(卡)存放于货架,不准落地, 不准乱丢乱放。 4.2.5.10 办公桌、椅、茶几、书籍、工艺文件、其他资料等要按要求摆放整齐,不急用 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归档保管,不准乱丢在桌面或其它地方。 第7 4.2.5.11生产厂区内人行道上不得乱放置花盆及其它物品,保证道路畅通。 4.2.5.12生产厂区现场项目技改施工完成后,必须立即按规定清理干净。参观线路,交 通主干道路段必须按要求当天清理干净。 4.2.5.13按规定把垃圾倒入垃圾箱(斗)内。 4.2.5.14违反上述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元/人•次。 4.2.6.1各单位工作场所及责任区必须按“5S”管理要求坚持每天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每逢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放假及重大接待活动之前进行全面彻底大扫除 和整顿。 4.2.6.2生产工人下班前必须做好 “六不走”工作(即原始记录不认真填写好不走;不 切断水、电、气、汽源不走;设备及附件不擦干净不走;在制品及材料不堆放整齐不走; 工卡量具不清点、不摆放好不走;工作场所不打扫干净不走),以保持现场的文明整洁。 4.2.6.3 各安全通道及车间人行道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保持标线清晰,通道畅通。 4.2.6.4 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准堆放在生产现场,工夹模具、材料、毛坯、半成品、产 品等要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整齐、合理,做到平稳可靠,不超高,不倾斜,不压定置线、 不占用通道。 4.2.6.5 工位器具使用得当,且有专人管理,要求干净整洁,摆放合理整齐,不准乱丢 乱放。 4.2.6.6车间内各种余料、废料、切屑、废物要及时清理,分类定点放置,保持工作场 地清洁。 4.2.6.7车间、办公室、班组园地、各种图表、宣传专栏等要鲜明,内容适时、正确。 4.2.6.8工具箱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其它物品,箱内箱外 要保持干净清洁。 4.2.6.9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场所内消防箱、消防栓内以及上、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2.6.10 车间、仓库、办公室技改、零件开箱等废旧件、杂物要及时清理,不得留在现 场超过两天。 4.2.6.11车间、仓库、办公室技改需调动、占用相关单位责任区物品、地段,须经相关 单位责任区主管或现场主管同意,方可调动使用,使用完成负责恢复原状。 4.2.6.12车间、仓库、办公室技改工作场地,必须拉警戒线,物品摆放在线内整齐,不 得放在线外或其他单位责任区,确实需要必须经相关单位或生产部现场主管领导同意。 4.2.6.13 在车间、仓库、办公室进行技改、施工的,要求每天下班前认真做好清洁卫生 工作。 4.2.6.14 车间内公共设备、设施被破坏的,按照“谁损坏,谁负责修复或按市场价赔偿” 的原则处理。 4.2.6.15 违反上述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元/人•次。 4.2.7.1 办公室内桌面文件资料、书籍及办公用品应按定置摆放整齐,处理完毕文件、 第8 资料要及时归类放入柜内,过期文件资料要及时处理,不得乱丢在桌面或者地下,桌面 要保持干净整洁。 4.2.7.2 办公室内工作地面要整洁,门、窗、墙壁、天花板等无蜘蛛网,无污秽物,玻 璃明亮,地上无烟头、纸屑、痰迹、杂物等。 4.2.7.3 门窗、墙壁等没有悬挂、摆放过时标语或废旧物品。 4.2.7.4违反上述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元/人•次。 4.2.8.1 地面无积厚尘,无油污,无废纸、无杂物,无瓜皮果壳及其他垃圾。 4.2.8.2 门、窗、墙壁要求整洁,玻璃明亮。 4.2.8.3 房顶、货架无杂物、无蜘蛛网。 4.2.8.4物品上无积尘,无蜘蛛网。 4.2.8.5 库内门、窗、墙壁等没有悬挂、摆放过时标语或废旧物品,库墙外2米内无杂草、无垃圾。 4.2.8.6违反上述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元/人•次。 4.2.9.1公司所有制作好的通用工位器具按划分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特殊情况由生产 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拨合理使用,各单位及个人必须服从指挥,不得无理取闹。 4.2.9.2各生产厂及有关部门使用各种通用工位器具时,要按工位器具规定名称、用途、 装载数量标准要求,正确合理使用和定点存放,不准超装超载,不准乱装乱载。 4.2.9.3 六缸气缸体毛坯架装载量11件(下面6件,上面5件);气缸体成品架装载量 11件,四缸机体毛坯、成品装载量规定为2层;四缸机体(4F、4W)毛坯装载量规定为18件。 4.2.9.4 气缸盖毛坯斗装载量80件,成品斗装载量96件(每架48件)。 4.2.9.5凸轮轴毛坯斗装载量不超150件,凸轮轴成品架装载量15件,运输不准超出5托架。 4.2.9.6 曲轴毛坯斗装载量不超22件,成品架装载量6件,运输不准超出3托架。 4.2.9.7 飞轮成品架装载量20件。 4.2.9.8机体、缸盖产品架空架运输高度不准超出6托架。 4.2.9.9严禁成品架当作毛坯架用。 4.2.9.10严禁生产产品架(斗)拿到仓库长期使用,库存产品架(斗)必须按规定定点 放置整齐。 4.2.9.11违反上述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元/人•次。 4.2.10.1 凡是铁类硬物,如产品架、铁桌、铁货架、铁椅、领料斗、高架库斗、其它铁 斗、大型设备维修件等,不准放在环氧地坪上,更不能将这些铁类硬物在环氧地坪上拖 动。如果必须要暂留铁类物品在环氧地坪上,则必须用硬纸箱等垫底或将其底部用塑料 或其他软质材料垫好,确保地面不受损坏。 4.2.10.2 严禁车辆及任何物品(除清洁工具外)在环氧地坪上有拖拉刮痕的行为。 第9 4.2.10.3 所有需要在环氧地坪上运行的车辆(含手推车、板车、工装小车等)必须是软 质或弹性胶轮。 4.2.10.4在环氧地坪上运行的叉车类、电瓶车等铲臂离地面高度必须保持15厘米以上。 4.2.10.5 进行设备维修时,如需使用环氧地坪地面存放物品,则必须在环氧地坪上铺上 硬纸箱等软厚材料垫底且要求轻拿轻放,以免刮伤和压伤地面。 4.2.10.6严禁在环氧地坪上进行焊接、切割、动火等高温作业。 4.2.10.7严禁将强酸、碱(如浓硫酸、浓盐酸等)、油污等洒落到环氧地坪上,如不慎 滴洒可用干布擦拭后用清水冲洗。 4.2.10.8清洁环氧地坪时,可用软质拖把、棕扫、软竹扫、烂布等,不可用硬质清洁工 具如硬竹扫、铁棍等清理环氧地坪。 4.2.10.9 各环氧地坪使用单位有责任做好现场监督维护管理。 24.2.10.10如造成环氧地坪损坏的,视损坏程度按修复面积大小按200元/m(不够一平米的按一平米计算)考核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如出现划痕按100元/m考核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不够一米的按一米计算)。 4.2.10.11除第4.2.10.10条外,违反其余上述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200元/人?次。 4.2.11.1凡是铁类硬物,如产品架、铁桌、铁货架、铁椅、领料斗、高架库斗、其它铁 斗、大型设备维修件等,不准放在主干道的柏油路上,更不能将这些铁类硬物在主干道 的柏油路上拖动。如果必须要暂留铁类物品在主干道的柏油路上,则必须用硬纸箱等垫 底或将其底部用塑料或其他软质材料垫好,确保路面不受损坏。 4.2.11.2 严禁车辆及任何物品(除清洁工具外)在厂区主干道柏油路上有拖拉刮痕的行 为。 4.2.11.3在柏油路上行驶的叉车类、电瓶车等铲臂离地面高度必须保持15厘米以上。 4.2.11.4 油性、腐蚀性物质不允许滴漏到路面。 24.2.11.5如造成主干道的柏油路损坏的,视损坏程度按修复面积大小按200元/m(不够一平米的按一平米计算)考核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如出现划痕按100元/m考核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不够一米的按一米计算)。 4.2.11.6 除第4.2.11.5条外,违反其余上述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200元/人?次。 4.3.1.1从动力3号岗经冷工重机车间门口、发动机一厂车机车间门口、新铸车间、动 力四号岗(物资岗)路段及4F车间至动力5号岗路段。 4.3.1.2动力4号岗(物资岗)至二台阶木棉树路段、铸造毛坯仓、装备厂、冷加工厂 凸轮车间、发动机三厂、质量部计量理化大楼路段。 4.3.1.3从动力3号岗经发动机二厂老线北面至立体车库方向的路段。 第10 4.3.1.4 以上严管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特殊情况允许在指定点停放)。 4.3.1.5在上述严管路段停放车辆的考核100—200元/辆?次。 4.3.2.1采购部、仓储公司综合仓库运输车辆,按顺序在发动机二厂西面公路靠右停放, 分别卸货送入仓库,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主干道,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4.3.2.2铸造废砂运输车辆,按顺序停放在机体车间、缸盖车间东南方向路段,按顺序 检验进入停放地点,不得影响道路车辆行人通行。 4.3.2.3采购部、仓储公司零件仓库,运输零件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仓库门口右侧,按顺 序进出入仓库,不得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4.3.2.4 厂区二台阶木棉树路段(10号仓—铸造毛坯1号仓路段),货车实行单向行驶。 4.3.2.5凡在厂区二台阶仓库门前停放装卸货物的车辆,必须靠道路的西侧花带旁边停 放、装卸,禁止在东侧停放、装卸货物(行人靠道路西侧人行道通行)。 4.3.2.6 凡在18号仓库装、卸货物的车辆,必须在18号仓库南面道路的南侧停车装卸 货物;禁止在18号仓库西面的道路停车或卸货。 4.3.2.7凡进入生产区运输污染物较大的车辆,必须密封加盖好蓬布,防止洒落污染厂 区道路。 4.3.2.8凡进入生产区运输车辆,必须凭有效单据装、卸货物,禁止无单装、卸,或先 装后补手续。 4.3.2.9凡进入生产区过磅车辆,车上人员必须离开地磅后,才能过磅计量。 4.3.2.10凡出入物资岗的车辆,必须凭有效出入牌或按规定在门岗处办理好临时出入手 续后,才能进入门岗,出岗时必须按规定自觉停车接受检查,方能出门岗。 4.3.2.11凡出入物资岗的车辆,必须按顺序靠右慢速行驶进出,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 4.3.2.12凡需过磅的车辆,必须以小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进出地磅;过磅时,车上的 人员必须全部下车,并离开地磅后才能过磅。 4.3.2.13凡进入厂区的货车,严禁在生产区内放掉车辆水箱中的水。 4.3.2.14 仓管员、领料工、叉车司机、外来配套厂人员必须凭票据并核对货物后,才能 装卸货物。出门岗时,经检查发现货物与票据内容不相符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4.3.2.15农用车在厂区内拉货时限高3.5米,货物伸出车厢两侧限宽不超过50厘米。 4.3.2.16 违反上述4.3.2.1—4.3.2.15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50—500元/人•次。 4.3.2.17凡厂内机动车辆(包括汽车、叉车、翻斗车、装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 外来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必须经过交通车辆管理部门或生产部设备管理部门检验 合格后方可允许在生产区内交通道路行驶。 4.3.2.18凡公司生产用车(包括叉车、翻斗车、装载车、电瓶车、运输汽车)使用单位 每周必须进行检查、保养一次,车辆检查合格后方可在厂区道路上行驶。 4.3.2.19凡公司生产用车严禁外出搞运输或者运输个人的货物(私人或股司以外集团子 公司需要租用车必须到生产部设备主管领导办理租用手续),叉车外出执行任务必须经生 产部门设备主管审定批准发放通行证后方可驶出生产厂区。 4.3.2.20 凡进入公司生产区的车辆(包括股司、集司叉车、拉配件的汽车等)在厂区道 第11 路行驶时按道路上的交通标牌的规定限速行驶,汽车限速25公里/小时,叉车限速10公里/小时,拐弯时限速5公里/小时,进入车间工场和库房及拐弯时速不能超过3公里/小时(消防车、执勤车、救护车等执行任务除外)。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4.3.2.21凡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交通道路行驶规则靠右行驶,遇到抢 险、救护、消防火警、公安执行任务、外宾参观等车辆必须主动让路或减速靠右慢行, 要做到“礼让三先”。 4.3.2.22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运输货车必须靠右停卸,不得占道阻 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货物卸完要立即开离现场。股司内的车辆必须按公司车辆定置点 停放,不得到处乱停。 4.3.2.23 凡在厂区道路上驾驶车辆,司机必须携带证件齐全上岗,路上必须服从安全现 场交通管理人员检查、指挥,不得无礼取闹。 4.3.2.24严禁在厂区内学开车,严禁在厂区内无证驾驶。 4.3.2.25严禁在生产区内开车时打手机、戴耳机听音乐等不安全行为;严禁叉车带人。 4.3.2.26凡驾驶员上岗操作,严禁酒后开车,严禁按高音喇叭。 4.3.2.27在厂区道路行驶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做好每天出车前自检工作,确保车辆各部 位机件(起动、操纵和转向机构、制动、灯光信号等)安全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严禁 车辆带病作业。 4.3.2.28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及相关领 导,并及时做好抢救伤员和保护好事故现场。 4.3.2.29进入厂区运输车辆必须关好车箱、车门、各部位安全牢固,保证车辆货物不溢 漏、不洒落,不污染公路。 4.3.2.30禁止非生产用的小轿车、两轮摩托车进入生产区(接待用的公务用车和执勤车 除外);拉货的三轮摩托车凭手续出入门岗。 4.3.2.31厂区动力4号岗的临时停车场,车主必须按规定的定置整齐、紧凑存放车辆, 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并上好锁。乘车人员必须按规定从车棚的门口出入,严禁任何 人员跨越、钻越车棚的栏杆。 4.3.2.32车间、仓库内用的小电瓶叉车禁止在车间外道路行驶。 4.3.2.33凡符合手续进入生产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保管 好贵重物品并锁好车辆。 4.3.2.34违反上述4.3.2.16—4.3.2.33规定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50—500元/人•次。 4.3.2.3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按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罚叉车、三轮摩托车30元/起,汽车50元/起,处罚完后仍按规定进入规定停放点。 4.3.2.36在厂区内车辆超速行驶的,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各100元/次。 4.3.2.37在生产区内无证驾驶车辆的人员,检查发现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各200元/次。 4.3.2.38 在厂区擅自学(开)车的,检查发现考核(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各100—200元/次。 第12 4.3.2.39在生产区内行驶的车辆不关好车箱、车门,到处泄漏货物,造成道路污染的, 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各100—500元/次。 4.3.2.40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人货混装的,考核责任单位、责任人各100—200元/次。 4.3.2.41 机动车辆行驶时,在车上往下抛、掷物品的,检查发现处罚50—100元/次。 4.3.2.42 凡进入生产厂区道路行驶的车辆,遇到抢险、救护、火警消防、公安执勤任务 车,外来参观车辆,不主动让道的,考核责任单位100—200元/次,处罚责任人100元/次,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4.3.2.43进入生产厂区,车辆不靠右边停卸货物、阻碍交通道路的,检查发现考核责任 单位、责任人各100元/次。 4.3.2.44 车辆带故障(刹车不灵,刹车灯、指示灯不亮等)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检查发 现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责任人50元/次。 4.3.2.45车辆不按交通路牌标志行驶的,检查发现处罚责任人50—100元/次。 4.3.2.46装运发动机及其它货物的车辆在行驶中不关好车门、车箱,超载、超高、超宽、 超长,驾驶室超员的,检查发现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 4.3.2.47 在生产厂区内驾驶车辆的司机及乘车人员在车上吸烟的,违者处罚200—500元/次。 4.3.2.48各单位的公车(包括货车、小车、三轮摩托车、三轮车)应按规定管理,专人 专用,严禁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未经领导批准的考核责任人100—200元/次。 4.3.2.49 在道路上强行拦车、爬车、跳车,检查发现考核责任人100元/人•次。 4.3.2.50 车辆装载危险物品时,不遵守危险物品运输规定的,检查发现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 4.3.2.51 未经批准随意搬移或损坏交通标志牌的,检查发现考核责任人100元/次,损坏按价赔偿,并责令按时安装完好。 4.3.2.52车辆行驶中造成交通设施或公司财物损坏的,检查发现考核责任人200元/次,严重的加倍处罚并责令其修好。 4.3.2.53在生产厂区停车场未按规定摆放单车、摩托车,不听从值勤人员指挥管理的, 处罚责任人30元/次。 4.3.2.54在生产厂区行驶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阻碍交通道路,不及时报告安全、 主管部门或不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0元/次。(事故另案处理) 4.3.2.55 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偷开车辆出厂外干私活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处罚责任人1000—2000元/次。 4.3.2.56厂区二台阶的仓库门前,卸货车辆必须靠公路的西侧花带旁停卸,禁止在公路 的东侧停卸;违反规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辆。 4.3.2.57 在18号仓库卸货的车辆,必须在18号仓库南面公路的南侧停车卸货;禁止在 18号仓库西面的公路停车或卸货;违反规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辆。 4.3.2.58凡出入物资岗的车辆,必须慢速(小于5公里/小时)靠右行驶;违反规定的, 第13 考核责任人100元/辆。 4.3.2.59凡出入物资岗的车辆,必须凭有效的出入牌或按规定在门岗处办理临时出入手 续后,才能进入门岗;出门岗时必须按规定自觉停车接受检查后,方能出岗;违反规定 的按冲岗处理,考核责任人200元/辆•人•次。 4.3.2.60 凡需过磅的车辆,大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进出地磅的;考核责任人100元/辆.人•次 4.3.2.61车辆过磅时,车上的人员不下车、不离开地磅的,考核责任人200元/辆•人•次。 4.3.2.62凡进入生产区内的货车,对车辆进行放水的,考核责任人500—1000元/辆 •人•次。 4.3.2.63所有物资出入时必须凭票据并核对货物准确后,才能装卸或拉运;出门岗时, 经检查发现货物与票据内容不相符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违者考核责任人500元/人次。 4.3.2.64禁止非生产用小轿车、两轮摩托车、电瓶单车和自行车进入生产区(公务用车 和执勤车除外);拉货的三轮摩托车凭手续出入门岗,违者考核责任人50-500元/辆•人•次。 4.3.2.65厂区4号岗(物资岗)停车场,车主必须按定置规定紧凑摆放好车辆,保管好 贵重物品,并上好锁。乘车人员必须按规定从车棚的门口出入,严禁任何人员跨越、或 钻越车棚栏杆,违者考核责任人50—100元/辆•人•次。 4.3.2.66其它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规则,则参照国家有关条款处罚。 进入股司生产区域的一切外来人员,没有到安全主管部门或公司办公室办理有关 手续,而进入生产厂区的处罚当事人50元/人•次,同时考核使用人单位50元/次,门岗值班人员不制止的考核100元/次。 所有外来技改、施工人员,必须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 到股司物业厂区管理处办理相关牌证(安全培训合格证、厂区出入证)才能进入厂区上 岗作业,并按10元/人收取培训费及5元/人办证材料费,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处罚100元/人•次。外来人员的临时出入牌己经过期的,一律没收处理。 经玉柴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培训的外来施工人员,施工单位还必须做好内部二级安 全培训,组织学习玉柴股司安全、现场管理有关制度和交通、治安管理条例,违反规定 的,考核施工单位100—200元/人•次。 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路段施工损坏路面的,处罚责任施工单位200—1000元并责令其修复。 进入股司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在玉柴厂区内吸烟的处罚当事人200元/人•次。 进入股司区域的施工单位没有与公司有关部门签订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的, 处罚该施工队500—1000元/次,并责令其按规定签订现场安全责任协议书。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遵守玉柴股司安全、现场文明卫生管理制度,“三同时”评 第14 审管理制度,厂区交通、治安管理制度等的,考核责任单位、施工人员各500元/次。 施工单位没有报经相关单位领导审批,乱接水、电、气、汽作业的,处罚责任施 工单位500元/次。 施工、技改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按公司现场文明卫生定置要求执行,不按 规定执行的,考核责任单位200—500元/次。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没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经检查发现处罚施工单位200—500元/次,责任人100—200元/次。 施工单位的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检查发现处罚责任施工队200元/次,处罚主管责任单位200元/次。 施工方的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考核施工单位100—200元/项。 施工单位从事危险作业未经安全、消防部门申报批准或虽经申报批准或安全措施 未落实到位的,检查发现处罚施工队200—500元/次,处罚主管责任单位100—300元/次。 外来协作单位人员不经公司领导同意进入生产区返修产品的,检查发现考核区域单位200元/次,处罚业务主管单位或责任人200元/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工亡、重伤、重大火灾、交通、坍塌等事故,必须立 即向玉柴股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组织救援,按国家安全规定时间逐级向 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一般火灾、火警、轻伤、微伤事故,上报玉柴安全主管 部门备案。必须接受玉柴安全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违规违法罚款处理。 施工单位要对其本区域工作场所、作业管理过程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及造成的一切 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或玉柴有关安全规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法规 或玉柴有关安全规定处罚。 各单位(包括施工方)发生工亡、重伤、重大火灾、交通、坍塌等事故的由政府 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委会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同时,公司对各单位发生的工亡、重伤、 重大火灾、交通、坍塌等事故,考核责任单位20000元/起;外来施工方发生事故的同时 考核对应业务主管部门5000元/起。施工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事故的施工 单位一年内不能承接项目,发生重大或者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三年内不能承接本公司的 项目。 各单位(包括施工方)发生轻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起;隐瞒事故的,双倍考核,并通报批评;外来施工方发生事故的同时考核对应业务主管部 门500元/起。 各单位(包括施工方)发生火警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个人)2000元/起;发生未遂事故、微伤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2000元/起;隐瞒事故的,双倍考核,并 通报批评;对外来施工方发生上述事故的同时考核对应业务主管部门500元/起。 各单位(包括施工方)在生产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起; 第15 未遂事故考核责任单位500元/起;造成人身伤害的,按人身伤害事故进行考核;未造成 人身伤害事故的,按违章行为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造成设备事故的,纳入设备事故考 核。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考核:要求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以上,每低于要求得分 率1个百分点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对外来单位因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由责任方进行赔偿。 对危及到本单位人、财、物等不安全行为和后果,可以执行本考核条例,并向生 产部汇报,由生产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考核记录等 附件1:《临时电气线路申请单》 附件2:《玉柴股司高空作业申请单》 附件3:《玉柴消防安全动火申请单》 附件4:《动火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线路作业登记表》 第16 2009版本 换为2010年版本,增加了一些过程2010年2月 监控的内容。 豆丁网(DocIn)是全球优秀的C2C文档销售与分享社区。 第17 豆丁允许用户上传包括 .pdf, .doc, .ppt, .txt 在内的数十种格式的文档文件,并以Flash Player的形式在网页中直接展示给读者。简而言之,豆丁就如同文档版的Youtube。现在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文档会上传到豆丁,正基于此,豆丁将致力构建全球最大的中文图书馆。 豆丁努力使世界上任何人都能够自由地发挥他们的创造力。文档资料只通过少数、单一的 出版物来传播的时代已经结束。现在,互联网给文档资料提供了世界范围内的传播渠道,豆丁 希望能够给每个独立的文档持有者利用这个新机会的方法。现在,我们为原创人群提供安全、 自由、民主、便利的文档发布与营销平台。借助豆丁,你可以为你的文档定价,并通过豆丁发 表到不同博客、论坛、联盟中,进行广泛传播,在分享的同时获得收入回报。 豆丁致力于构建全球领先的文档发布与销售平台,面向世界范围提供便捷、安全、专业、 有效的文档营销服务。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北美、欧洲等在内的豆丁全球分站,将面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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