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利用的分类
城市土地利用的分类
土地利用这一术语来自农业经济学,最初用来描述一块土地以及它的经济学用途(牧场、农田和采石场等),后来被用于城市规划中 (Chapin, 1976) 。“城市土地利用”的一般意义是城市功能范畴 ( 如居民区、工业、商业区、零售区、政府机关空间及休闲区 ) 中的空间分布或地理类型。传统上,土地利用是指对地面空间的利用 ( 或建筑物内部的空间利用 ) 。
一、我国城市土地的用途分类
我国 1991年3月颁布的国家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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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将城市用地分为10大类、46中类、73小类。表3.2-1表示了城市用地的大类,每一大类又可分为若干中类,例如居住用地大类分为四中类,即一、二、三、四类居住用地。一类居住用地为市政公共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低层为主的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为市政公共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中、高层为主的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为市政公共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与工业等用地混合交叉的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为以陋房简屋为主的居住用地。多数中类又分为若干小类,例如公共设施用地大类下的体育用地中类,又分为体育场馆用地及体育训练用地两小类。详细情况可参考上述国家标准。
表 3.2-1 我国城市用地分类表
代码 用地名称 内容 说明 R 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
施用地、道路用地、绿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
地 地,分有一、二、三、四类居住用地 C 公共设施 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居住区及居住区以上的行政、经济、文
用地 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
地、体育用地、医疗卫机构和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
生用地、教育科研设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用地、文物古迹用地、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M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
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 施
W 仓储用地 普通仓库用地、危险品 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
仓库用地、堆场用地 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T 对外交通 铁路用地、公路用地、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
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港口用城市对外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地、机场用地
S 道路广场 道路用地、广场用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
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停车场等用地
U 市政公用 供应设施用地、交通设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共设施
设施用地 施用地、邮电设施用 用地,包括建筑物、建筑物及管道维修
地、环境卫生设施用 设施等用地
地、施工与维修设施用
地、殡葬设施用地、其
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G 绿地 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生
地 产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地、园地和
林地
P 特殊用地 军事用地、外事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保安用地
E 水域和其 水域、农村用地、闲置除以上九大类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用地
它用地 地、露天矿用地、自然
风景区用地
二、国外城市土地用途分类
每个国家均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制定自己国家的城市土地用途分类标准。日本的《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居住类、商业类和工业类 3大类、12小类土地用途,如表3.2-2所示。图3.2-1给出了12类土地用途在城市中的布置情况。 表 3.2-2 日本的城市土地用途分类 用地大类 细分类 说明
1.第一类低层居住专用地 保证良好的低层居住环境的土地
2.第二类低层居住专用地 以保证良好的低层居住环境为主的土地
3.第一类中、高层居住专用保护良好的中、高层居住环境的土地
地
4.第二类中、高层居住专用以保护良好的中、高层居住环境为主的土居住类 地 地
5.第一类居住专用地 以保护居住环境的土地
6.第二类居住专用地 以保护居住环境为主的土地
7.准居住地 作为道路的沿道、谋求提高与所在地特性
相吻合的业务的方便,同时保护与之相协
调的居住环境的土地
8(近邻商业用地 以对附近居民提供日用品为主要业务、供
商业和其它业务用途的土地 商业类
9(商业用地 供以商业为主的业务用途的土地
10(准工业用地 供对环境没有恶化影响的工业为主用途
的土地 工业类 11(工业用地 供工业用途为主的用地
12(工业专用地 主要供工业用途的用地
图 3.2-1 12类土地用途在城市中的布置情况 德国的福兰克夫于 1891年、柏林于1892年分别将城市土地分成了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两大类;美国土地用途采用分区制 (zoning) 分类并由各州政府制定,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
三、土地利用分析变量
一般地,土地利用模型包含的变量包括:人口、土地利用限制、就业地点政策、零售设施布局、出行费用、特定运输方式的出行速度及其网络结构、运输投资的时序、一般经济环境。 在交通规划研究中,小区活动可以根据它们与交通之间的关系分为三部分: (1) 基本部分。这部分的就业满足非本地需求,它产生货物及服务,可输出到城市外部地区。它产生向心的资金流,流入城市,导致增长及剩余,多数工业部分的就业属于这类。一般认为这部分不太受城市位置问题约束,因为地区市场不是最主要的关心点。这种考虑是劳瑞 (Lowry) 模型的一个外部因素,必须是已知的。
(2) 非基本部分 ( 零售部分 ) 。这部分的就业满足本地需求。它不输出任何货物及服务,且将该地区作为主要的市场地区。它主要考虑零售、货物及建设之类的服务。由于这部分严格服务于本地 / 区域需求,本地是一个重要的焦点。就业水平也可假定与本地人口相关联,这种考虑是劳瑞模型的一个内在因素。
(3) 居住部分。居住的数量与基本部分及零售业就业岗位数量相关,居民区的选择也紧密地关联于工作地。这种考虑也是劳瑞模型的一个内在因素。
这里,“基本部分”指制造出口商品的工业部门,尽管也会有部分本地需求。基本部分的就业影响着人口和服务性就业的空间分布。交通与土地利用之间关系的核心是区域经济预测,它预测并分配基本就业部分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