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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讲记 分别智品第七(a4).doc俱舍论讲记 分别智品第七(a4).doc 分别智品第七 分别智品第七 前贤圣品明无漏果,使我们认清了自己所要趣向的目标,但断惑证理,须有一种正确无谬的方法,即依智慧和禅定的力量为因缘,始能证得果位。智慧是证果的亲因,禅定是助缘,故此智品将别明无漏因。全品共六十一颂,分为二大部分:一、诸智差别,即前三十三颂,总括悟因的一切智慧而为十种,以显示它们的差别;二、智所证果,即后二十八颂,明由智慧力所成就的佛及余圣者并诸凡夫共不共功德。 戊 丁 丙 戊一 明忍智见别 四 三 二 一 二 一 二 圣慧忍非智 尽无生非...

俱舍论讲记 分别智品第七(a4).doc
俱舍论讲记 分别智品第七(a4).doc 分别智品第七 分别智品第七 前贤圣品明无漏果,使我们认清了自己所要趣向的目标,但断惑证理,须有一种正确无谬的方法,即依智慧和禅定的力量为因缘,始能证得果位。智慧是证果的亲因,禅定是助缘,故此智品将别明无漏因。全品共六十一颂,分为二大部分:一、诸智差别,即前三十三颂,总括悟因的一切智慧而为十种,以显示它们的差别;二、智所证果,即后二十八颂,明由智慧力所成就的佛及余圣者并诸凡夫共不共功德。 戊 丁 丙 戊一 明忍智见别 四 三 二 一 二 一 二 圣慧忍非智 尽无生非见 诸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门 十 十 忍 智 诸 无 余二有漏慧 皆智六见性 分 智 智 智 所 智 漏 当说明此品之眼目之智慧,须先辨忍智见之别 行 相 见 成 差 因 差别,此三者皆以慧心所为体,古来称为“体同相 殊 别 德 别 二 四 用别”,其体同为慧心所,依作用之异,而立忍 智见之别,如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 忍是忍可义 ,是对着证智的一种预决力。 体同用别 智是决断义,是对与预决的事,作一种决断的作用。 见是推求义(或推度义),是种种推理寻求的意思。 上面三种虽均以慧为体,究竟内容各不相同,有的是忍不是智,有的是智不是见,有的是智与见,而不是忍,有种种分别,列如颂文所说。 圣慧忍非智:慧有有漏慧及无漏慧两种。圣慧是指无漏慧。圣慧忍指见道位中的八忍,此八忍与疑俱故,无决断义,故非智。婆沙九五说:“问:何故无漏忍非智也,答:以无漏忍于所观谛,虽忍而未决,虽观而未审,虽寻求而未究竟,虽伺察而未了知,虽现观而未复审,惟作功用,加行不息,故不名智。” 尽无生非见 余二:无学位上所起的尽智、无生智,不可名见,因此二智已息推求之心,故无见性。除了八忍、二智所余的有学八智,无学正见,一一皆通智、见二性,但不名为忍,以非初见故。 八忍——尚俱疑,不决断 是忍非智 有学 八智——忍无间生,有决断 无 通智,见,非忍 尽智 息推求心故 漏 无生智 慧 无学 是智非见 正见——是推求故 239 分别智品第七 有漏慧,皆智六见性:有漏诸慧,是智(是有漏智与前智不同)不是忍,因为未曾见之四谛理,今始见,才叫忍,而有漏慧是无始以来对所缘常常重观,故非忍是智。此有漏慧中,身见等五染污见及世俗正见六种,为推度性属见性所摄。(不名忍,忍创见四谛,六见无创见故非忍。) 有学 八忍 尚俱疑不决断 是忍非智 体同是慧所 无漏慧 八智 忍无间生,此非初见有决断 通智见非忍 忍、智、见 正见 是推求故 的区别 无学 尽智 息推求心故 是智非见 无生智 用别 身见等五染污见 是智非忍 有漏慧 六见性 (非始见四 谛理) 世俗正见 庚一 明二智三智 庚 已 戊 智十总有二 有漏无漏别 三 二 一 四 三 二 一 二 有漏称世俗 无漏名法类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九 三 二 法 建 尽 渐 十 世俗遍为境 法智及类智 至 增 智 类 立 无 增 智 如次欲上界 苦等谛为境 十 至 三 兼 十 生 至 相 九 智 治 智 别 十 殊 问:智有几种,其差别相如何, 四 智十总有二,有漏无漏别,:智有十种:1、三 世俗智,2、法智,3、类智,4、苦智,5、集智, 6、灭智,7、道智,8、他心智,9、尽智,10、无生智。合之总为二智,即有漏、无漏智。 有漏称世俗,无漏名法类 ,世俗遍为境,法智及类智,如次欲上界,苦等谛为境:有漏智,名世俗智。因为它多取世俗之境相(衣瓶等)。无漏智分为二种:即法智、类智。法智,是断迷欲界四谛所起烦恼之智。类智是断迷上二界四谛所起烦恼之智。世俗智,遍以一切有为、无为诸法为所缘境。法智以欲界四谛为所缘境;类智,以上二界四谛为所缘境。 有漏智 世俗智 缘一切境 十 智 法智 缘欲四谛境 无漏智 类智 缘上二界四谛境 240 分别智品第七 庚二 明三增至九 法类由境别 立苦等四名 皆通尽无生 初唯苦集类 法类由境别,立苦等四名:法智、类智,因为苦、集、灭、道四谛境之别,而立苦集灭道四智名。 皆通尽无生,初唯苦集类:以上法、类智,苦等四智之六智,到了无学身上,若非见性,皆名尽智,无生智,故此二智以六智为体。但此有初起、后起之别。初起(第一一念)则以三智为体,后起(第二念)才以六智为体。如表: 处起时,以苦、集、类三智为体,以缘有顶蕴,苦、集二谛为境故。 尽无生智 后起时,以苦、集、灭、道、法、类六智为体。遍缘四谛境故。 庚三 明九增至十 法类道世俗 有成他心智 于胜地根位 去来世不知 法类不相知 声闻麟喻佛 如次知见道 二三念一切 法类道世俗,有成他心智:法、类、道、世俗四智,有成他心智。若知他无漏心。以法、类、道三智所成的他心智知;若知他有漏心,以世俗智所成的他心智知。 无漏:以法、类、道三智为体,知他无漏心。 他心智 有漏:以世俗智为体,知他有漏心。 于胜地根位,去来世不知,法类不相知:他心智(他心通),能观察他心,知其善恶邪正。但他心智并不能知道一切的他心,如颂所说有五不相知:1、于胜地不知,即下地他心智,不知上地心;2、于胜根不知,即钝根他心智不知利根心;3、于胜位不知,下位者的他心智不知上位者之心;4、于去来世不知,知现在法者不知去来之法,即唯缘现在他身之心心所为境界。5、法类不相知,法智他心智,不知类智;类智他心智,不知法智。 声闻麟喻佛,如次知见道,二三念一切:他心智唯修道有,见道没有,但见道可为所缘境。如以三乘圣者此智所知分别:声闻的他心智,能知见道的苦法忍、苦法智所二念心;麟觉的他心智,能知见道的苦法忍、苦法智、集类智三念心;佛的他心智,能知见道一切心。 以上由智的种类由有漏、无漏智,渐渐开出,乃至十智。十智开合,列表如下: 有漏智——世俗智 他心智 苦智 十智开合 法智 尽智 集智 无漏智 灭智 类智 无生智 道智 已二 明尽无生别(差别) 智于四圣谛 知我已知等 不应更知等 如次尽无生 241 分别智品第七 尽、无生二智俱于无学位所起之智。尽智,是无学圣者自谓我已知苦,我已断集,我已证灭,我已修道等自觉之智慧,断有顶地第九品修惑,即一切烦恼灭尽,于此位所起之法、类,四谛之智,名为尽智。无生智,对于四谛,于知断证修之作用得非择灭为无生,观此无生为无生智。即我已知苦,无更可知乃至我已修道,无更可修。由此无生之行相而有的智慧,名为无生智。(然罗汉根机,有利钝,钝根罗汉,有退堕故,不能生无生智。利根罗汉无退堕故,能生。) 尽智——断烦恼说 无生智——从得讲——利根罗汉(不退堕) 已三 明建立十智 由自性对治 行相行相境 加行辦因圆 故建立十智 为什么将有漏智、无漏智开为十智呢, 答:由七缘故,立二为十。七缘者,1、由自性故,立世俗智。世俗智为有漏世俗之法,不以胜义无漏之智为自性故。2、由对治故,立法类二智。此二智能对治欲界、上界的烦恼故。3、由行相故,立苦集二智。此二智所缘之境,虽是一物之因果,但能缘之行相不同故别立之。(如苦智,作苦空等四行相,集智作因集等四行相)4、由行相境别故,立灭道二智。此二智能缘行相与所缘之境,各不相同,故别立之。5、由加行故,立他心智。他心智并不是只知他人的心法,而不知心所法,然而修加行时,则专一欲知心法之故。加行成满时,虽亦知心所法,但此却主要是约加行而立他心智之名。6、由事辦故,立尽智。凡是无学,即称所作已辦,已成办一切应作的事业。于其事辦的身中,最初而生的为尽智。7、由因圆故,立无生智,无生智在一切诸智之中最胜,以一切圣道为同类因而生。尽智生时,以见修的圣道为因,未以无学的圣道为因,所以尽智不名因圆。 1、 有漏智——1、由自性故,立世俗智——体是有漏, 法智——对治欲思惑 2、由对治故,立 类智——对治上二界惑 苦智——苦等四行相 3、由行相故,立 境同行别 无 集智——集等四行相 漏 灭智——缘灭无为,作灭等四行相 4、由行相境别故,立 境别行亦别 智 道智——缘道有为,作道等四行相 5、由加行故,立他心智——本修加行,谓知他心故。 6、由事办故,立尽智——事办身初生故。 7、由因圆故,立无生智——一切圣道为因生故。 已四 明法类兼治 缘灭道法智 于修道位中 兼治上修断 类无能治欲 修道所摄灭道法智,断欲界惑已,兼能对治上界修所断惑。欲界之灭道,胜上界苦 242 分别智品第七 集,所以缘下胜者,能治上劣。又先除自界惑,方能兼治他界烦恼。由此类智无能治欲惑。正理七三说:“要于自界所作已周,方可兼为他界所作,非诸类智已事成时,他事未成有须助义,故无类智治欲界法。” 已 戊 已一 明十智行相 三 二 一 三 明 明 明 明 法智及类智 行相俱十六 世俗此及余 实 行 十 十 四谛智各四 他心智无漏 唯四谓缘道 体 摄 智 智 有漏自相缘 俱但缘一事 尽无生十四 能 净 行 行 谓离空非我 所 尽 相 相 三 “此”是指十六行相。“余”指自相、共相。 问:于此十智中,谁有何行相, 法智及类智,行相俱十六:法智缘欲界四谛,作苦等十六行相;类智缘上界四谛,亦作苦等十六行相。 世俗此及余:世俗智缘一切法故,作此十六行相及所余的自相、共相的行相。即于暖、顶、忍三位,具修四谛十六行相;于上忍及世第一法,唯对苦谛修一行相;于五停心总、别念住之位,乃观诸法自相、共相。 四谛智各四:苦集灭道四智,即对自谛作四种行相。 他心智无漏,唯四谓缘道,有漏自相缘,俱但缘一事:他心智,其性无漏时,属道谛所摄,故缘道谛,作道等四行相;其性有漏时,缘自所缘心心所之自相。但一念之间,唯缘一事为境,故缘心王时不缘心所,缘心所时不缘心王。 尽无生十四:尽、无生智,均作除空及非我之外余十四行相。除空、非我,是因此二智虽摄于胜义,但尚涉于世俗。由此二智观谛理后,于后得智中,作如是言:“我生已尽(集智),梵行已立(道),所作已办(灭),不受后有(苦)。”此“我生已尽”的我之言,已涉及世俗,故与空,非我之行相相违。因此于观内,唯作非常、苦二行相,而不作空、非我二行相。 问:空之行相,如何与我之言相违呢, 答:本来空之行相,为治我所见,无我之行相,为治我见。我见与我所见,虽是不同,但却同以我为体,故观内不唯离非我之行相,亦应离空之行相。 已二 明行摄净尽 净无越十六 余说有论故 此讨论有没有无漏法越此十六行相外 ? 有部师认为没有无漏行相能越此十六行相。 ? 有余西方师认为有无漏行相越此十六行相。以《识身足论》曾说过,除十六行相 外,别有有是处,有是事二无漏行相。 243 分别智品第七 已三 明实体能所 明相实十六 此体唯是慧 能行有所缘 所行诸有法 问:十六行相,实事有几,什么叫做行相,能行所行怎样, 行相实十六:行相名即十六,其实体亦十六。所行境与所对治有别故,其实体亦十六,如常乐我净,以非常、苦、非我、空对治。 此体唯是慧:十六行相的自体唯是慧,以慧观四谛境而作种种行相。 能行有所缘,所行诸有法:有所缘,是指心心所法,因为心心所法是有他的所缘境,即此有所缘,名能行,因能行于所缘境故。一切诸法,名为所行,所缘境故(为他所缘)。(有简择的功用,名行相。能取于所缘境,名能行。为他所缘,名所行。) 已一 明性依地身 性俗三九善 依地俗一切 他心智唯四 法六余七九 现起所依身 他心依欲色 法智但依欲 余八通三界 性俗三九善:世俗智通三性,因但于境有决断者,皆名为智,不简善恶,所以通三性,余九智唯善性。 依地俗一切,他心智唯四,法六余七九:世俗智依欲界乃至有顶,故言一切。他心智,唯依四根本静虑。他心智是五通中的一通,一定要依止观均等的四禅才得生起。法智,依未至,中间,四静虑。除此三智外的四谛智,类智,尽智,无生智七智,依未至,中间,四静虑,下三无色的九地。 现起所依身,他心依欲色,法智但依欲,余八通三界:他心智依欲,色界身起不依无色,以彼无通故。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彼缘欲界四谛境故。余八智通依三界身起。 世俗智 一切地 已 戊 十地九智分别门 他心智 四静虑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四 法智 未至、中间 约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余七智 下至无色 位 人 十 十 念 性 诸 辩 成 智 智 住 依 门 修 智 缘 相 摄 地 分 他心智 欲界身 境 缘 智 身 别 十智三界门 法智 色界身 六 余智 无色身 已二 明念住摄智 诸智念住摄 灭智唯最后 他心智后三 余八智通四 诸智与念住相摄的关系:灭智唯摄于最后的法念住中,因灭智所缘的是择灭无为,而此 244 分别智品第七 无为,唯是法境。他心智为后三念、住所摄,因为他心智,顾名思义,是知他心,不是知他色,身念住属色法,故应除去。余八智所缘的境,通于色及心心所等,故通四念住。 灭智 身念住 他心智 受念住 十智与念住相摄 心念住 余八智 法念住 问:道智为何通身念住,因道智能缘无漏色故。 已三 明十智相缘(十智相互缘的情况) 诸智互相缘 法类道各九 苦集智各二 四皆十灭非 法类,不,除类智,相缘,除法类,,二,世俗智、有漏的他心智,四,?世俗智?他心智?尽智?无生智 问:如是十智,展转相望,一一当言几智为境, 诸智互相缘,法、类、道三智,一一各以九智为所缘境。法智的所缘九者,是除类智;类智的所缘九者,除法智,因为法类境别,所以不能互相而缘。道智的所缘九者,除世俗智及有漏他心智,因道智是无漏,所以不缘有漏。苦集二智,各以世俗智及有漏他心智为所缘境。世俗、他心、尽、无生四智,一一皆以十智为所缘境。因世俗、他心智,总能缘于心心所法,故能缘十智。尽、无生智,于初起时虽唯能缘苦集(有顶天的苦集第九品),而后念时,能通缘四谛,故缘彼四谛的智,皆此所缘。而尽智缘尽智,无生智缘无生智,是约前后念说。灭智,不缘十智为境,故言“灭非”,因灭智唯以择灭为所缘境故。 心心所 有漏——心王、心所 庚 已 二 一 四 无漏 ——转智 明 正 明 俗 明 十 法智——除类智 智 十 智 缘 智 缘 类智——除法智 境 缘 境 十 若智—— 各以世俗智及有漏他心智 境 二 智 集智—— 为所缘 相 灭智——不缘十智为境,唯以择灭为所缘境 缘 道智——除世俗智及有漏他心智(还有无漏他心智故) 他心智 尽智取 一一皆以十智为所缘境 无生智 世俗智 245 分别智品第七 庚一 正明十智缘境 问:十智所缘,总有几法,哪一种智以哪几法为所缘境, 所缘总有十 谓三界无漏 无为各有二 俗缘十法五 类七苦集六 灭缘一道二 他心智缘三 尽无生各九 前三句,答:所缘境总有十种,即有为八,无为二合十。有为八,即三界所系和无漏有为,此四各有相应,不相应二种,成为八种;无为二,即善性择灭及无记性虚空,非择灭。如下表: 相应 欲界所系 不相应 相应 色界所系 不相应 有为 有为八 无色界所 相应 所缘总有十 系 不相应 相应 无漏有为 不相应 善性择灭 无为 无为二 无记性虚空、非择灭 后五句。明世俗智能缘上所列十法,因世俗智作无我观,是观一切法的。法智缘欲界二,无漏有为二,善无为共五法,虚空、非择灭无为非谛所摄,故不缘。类智缘色界二,无色界二,无漏有为二,善无为,共七法。苦集二智,各各能缘三界所系各二,共六法,不缘无漏,故除余四。灭智,唯缘择灭无为。道智,缘无漏有为二。他心智,唯以欲界、色界、无漏有为的三相应法为所缘境;因他心智,唯缘心心所,不缘不相应及无为、无色。尽、无生智,缘九法,除无记无为,因无记无为非谛所摄,所以不缘。 246 分别智品第七 世 法 类 苦 集 灭 道 他 尽 无 能 缘 俗 智 智 智 智 智 智 心 智 生 所 智 智 五 七 六 六 一 二 智 九 智 缘 智 十 三 九 欲界 相应 0 0 0 0 0 0 0 有为 不相应 0 0 0 0 0 0 色界 相应 0 0 0 0 0 0 0 有为 不相应 0 0 0 0 0 0 无色界 相应 0 0 0 0 0 0 0 有为 不相应 0 0 0 0 0 0 无漏 相应 0 0 0 0 0 0 有为 不相应 0 0 0 0 0 0 择灭 0 0 0 0 0 0 无为 非择灭 0 庚二 明俗智缘境 俗智除自品 总缘一切法 为非我行相 唯闻思所成 问:有没有一智在一念中能遍缘一切法, 答:没有。不是世俗智以非我观知一切法皆非我吗,答:此亦不能缘一切法。不缘何法,此体是何, 前三句:明世俗智观一切法作无我行相时,不缘自品。自品包括自体、相应、俱有。不缘自体者,因为境是所缘境,有境是能缘智,境与有境别故,不缘自体。不缘相应者,因同一所缘故,如众人同观初月,不相见面。不缘俱有者,因为这与能缘的俗智极相邻近故,如眼不见极邻近的扶尘根。 后一句。明世俗智体唯是闻思所成慧。 已五 明人成智 异生圣见道 初念定成一 二定成三智 后四一一增 修道定成七 离欲增他心 无学钝利根 定成九成十 问:在十智之中,从凡夫到圣者,谁成就几智, ? 从凡夫、三贤、四善根的行者,及见道初念苦法智忍圣者,均唯成就一世俗智。初念圣人,虽然已经成就无漏慧的苦法忍,但尚未决断,是忍非智,故于十智,唯成一。 ? 见道第二念苦法智位的圣者,定成世俗、法、苦三智。此苦智、法智体虽一,所望有别,故分为二。婆沙说:即一智体,以对治故,名法智;以行相故,名苦智。 ? 从苦法智后有四位:一、第四念的苦类智位;二、第六念的集法智位;三、第十念的灭法智位;四、第十四念的道法智位。于此四位中,各增一智。即第一位,于前三智,加一类智,总成四智;第二位于前四智加一集智,总成五智;第三位于前五智加一灭智,总成六智;第四位于前六智加一道智,总成七智。(由上可知,见道位总成七 247 分别智品第七 智。) 从 1:第四念的苦类智位 世俗智 见 苦 法智 道 法 2:第六念的集法智位 苦智 位 智 类智 总 后 3:第十念的灭法智位 集智 成 有 灭智 七 四 4:第十四念的道法智位 道智 智 位 ? 修道位的圣者,若尚未全离欲界修惑,亦定成七智,与见道位相同。 ? 若已离欲位,于前七智,更增加他心智,总成八智。(若在凡夫位时已离欲界修惑者,及见道、修道位,则一一位中,皆增一他心智。) ? 无学道中的钝根时解脱圣者,定成九智,除无生智;利根不时解脱圣者,定成十智。 1:凡夫、三贤四善根、苦法忍(第一念) 世俗智 2:苦法智(第二念) 世俗智、法智、苦智 3:苦类忍 4:苦类智(第四念) 世俗智、法智、苦智、类智 5:集法忍 6:集法智(第六念) 世俗智、法智、苦智、类智、集智 见7:集类忍 道 8:集类智 9:灭法忍 10:灭法智(第十念) 世俗智、法智、苦智、类智、集智、灭智 11:灭类忍 12:灭类智 13:道法忍 14:道法智(第十四念) 世俗智、法智、苦智、类智、集智、灭智、道智 15:道类忍 修道——道类智(第十六念) 未离欲者——亦成七智,同上见道位 已离欲——七智、他心智。(八智) 钝根——同上、尽智 无学 利根——同上、无生智 248 分别智品第七 六 五 四 三 二 庚 已 明 约 约 约 约 一 六 四 依 余 无 修 约 约 修 地 位 学 道 见 位 义 辨 辨 道 辨 道 辨 修 修 辨 修 辨 修 修 修 六 庚一 约见道辨修 问:于何位中,能顿修几智, 见道忍智起 即彼未来修 三类智兼修 现观边俗智 不生自下地 苦集四灭后 自谛行相境 唯加行所得 见道忍智起 即彼未来修:总明见位:见道位的八忍七智中,忍正起时,修未来忍;智正起时,修未来智,此之忍智,先未曾得故,不相杂修,唯修同类。 三类智兼修 现观边俗智:于苦集灭三类智时,能兼修未来现观边俗智。边是究极义。现观边。即三类智,就是世俗谛于无始来,曾知苦、断集、证灭,今三类智,亦知苦、断集、证灭,同为一事,有事现观故,三类智边能修世俗智。(现观有三:见现观、缘现观、事现观)。 问:为什么于道类智时,不能兼修世俗智呢, 答:此有二义:1、约曾未曾说(曾无事现观):无始以来,假定曾知苦,断集、证灭的,那是以世俗智而有知、断、证的,故于三类智边,能修彼世俗智,假定从未修过无漏道,就不能从道类智边修未来世俗智。2、约遍不遍说(必无可逆,遍事现观):修行者,虽可于三谛遍事现观,而必无于道遍事现观。如可遍知苦、断集、证灭,于当谛事,已做完毕,故于三谛边可修彼世俗智;但是于道,则不能修一切道,种性多故,所以道类智边,不能兼修世俗智。(不仅见道,修道亦尔,如佛不修声闻种性。) 不生自下地:此句明观后俗智不生和俗智所依地。此世俗智在三类智边得非择灭,故名不生。以见道是无漏,俗智是有漏,故不容起。修世俗智,唯依自下地。修世俗智,以未至、中间、四静虑,欲界七地为所依,如果依未至地而见道现前,那就能修未来的未至(自地)及欲界(下地)二地的俗智。 苦集四灭后:世俗智,假定是在苦集地边修,则通为四念住摄,若在灭谛边修,则 249 分别智品第七 唯属法念住摄。 自谛行相境:俗智是依苦集灭三谛的现观边修,因此依于哪一谛修,就以哪一谛的行相,为所缘境。 唯加行所得:俗智唯加行得,非生得。 1、见道中无 2、唯三类智兼修(除道类智) 世 3、随三类智修四念住 俗 4、依自地修,即以自谛为自相,缘自谛为境 智 5、唯加行得 八 6、唯依自下地修 义 7、性唯有漏 8、有顶不修 见道位忍起修未来忍、智起相等未来智,唯修同类不杂余修。其因有二: 1、因先未曾得此无漏智,而今开始创得,其势力未广,故不杂修。 2、因此之对治所缘决定,见道八忍定缘八谛、断八谛惑,故不杂修唯修同类。 三类智边能兼修世俗谛,道类智不能兼修有二因:1、约曾示曾;2、约徧不徧。 未离欲者六 初刹那修未来智 已离欲者七 苦智 修 断八地的无间道(除有顶) 集 修未来七智 道 有欲圣者的加行、解脱、胜进道 灭 位 断有顶前八品解脱道修未来七智 道 辩 断有顶地的九无间道修未来六智 法 修 断欲第九解脱及第九胜进道 类 智 断上七地的诸解脱、胜进道 修未来八智 他心智 断上八地的诸加行道 世俗智 断有顶前八品的诸胜进道 250 分别智品第七 庚一 约修道辩修 修道初刹那 修六或七智 断八地无间 及有欲余道 有顶八解脱 各修于七智 上无间余道 如次修六八 此明修道离染的过程中如何修智,大体分为二:初二句明初刹那显示未离染、已离染的差别,所以说“或”;后六句,明住果位,约有五类不同。修道是学位,唯就八智说,不说尽、无生智。 修道初刹那 修六或七智:道类智现前时,修未来智,或六或七。未离欲者,未来修六,即四谛智、法、类智,不修他心智,因为他心智依四根本。已离欲者,未来修七,加他心智。 断八地无间 及有欲余道 有顶八解脱 各修于七智:断欲界、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空、识、无所有处,八地惑的无间道,及有欲圣者所有加行、解脱、胜进诸道并断有顶惑的八解脱道,各各能修未来七智。其中八地无间道及有欲余道所修的未来七智是:法、类、世俗、四谛智。有顶八解脱道所修的未来七智是,于上七智除世俗智,加他心智。因世俗智非有顶地的能治,他心智是解脱所摄。 上无间余道 如次修六八:“上无间”是指断有顶惑的九无间道,此无间道未来修六,即四谛智、法、类智。“余道”指断欲界第九解脱道,第九胜进道,断上七地的诸解脱道及胜进道,断上八地的诸加行道。断有顶前八品惑的诸胜进道,这些道未来修八,即于六智,加俗智、他心智。如表: 庚三 约无学道辨修 无学初刹那 修九或修十 钝利根别故 胜进道亦然 无学道初刹那,就是断有顶的第九解脱道,此解脱道未来修九或修十。钝根者修九,除无生智,利根者具修十智。不仅解脱道如此,胜进道亦这样。 庚四 约余位辨修 (现辨练根等余位的修智) 练根无间道 学六无学七 余学六七八 应八九一切 杂修通无间 学七应八九 余道学修八 应九或一切 圣起余功德 及异生诸位 所修智多少 皆如理应想 余:解脱,加行,胜进道;应:指无学圣者。 前四句:行者练根,有的在有学位中,有的在无学位中。 有学位上练根所有的诸无间道,能修未来四谛、法、类的六智;无学位上练根所有的诸无间道,能修未来的七智,于前六智加尽智。 有学位上练根所有的诸解脱道,未离欲者,未来修六,即四谛、法、类六智;已离 251 分别智品第七 欲者,未来修七,更加他心智。若加行道,未离欲者,未来修七,即四谛、法、类、俗七智;已离欲者,未来修八,更加他心智。若胜进道,如加行道说。无学位上的退法等五种性,在修练根时,前八品解脱道,未来修八,即四谛、法、类、他心智、尽八智。退法等四种性,于第九解脱道,未来修九,于前八智,加俗智。第五堪达种性,于第九解脱道,未来修十,所以说一切。其次,无学位上练根所有的诸加行道,未来修九,除无生智。诸胜进道,钝根者,未来修九,亦除无生智;利根者,未来修十。 次四句:有学圣者杂修(有漏、无漏)及修五通的诸无间道,未来修四谛、法、类、俗七智。无学圣者杂修及修五通的诸无间道,钝根者,未来修八,十智中除他心、无生二智;利根者,未来修九,除他心智。学位杂修及修五通的诸解脱,加行胜进道,未来皆修八,除尽、无生智。无学位杂修及修五通的诸解脱、加行、胜进道,若钝根者修九,除无生智,利根者修十。 后四句:圣者生起诸余四静虑,四无量心等修所成摄的有漏功德时,若有学未离欲圣者,修未来七智,十智除他心、尽、无生三智;已离欲者,修未来八智,除尽、无生二智。若无学圣者,钝根者,未来修九,除无生智;利根者,未来修十。异生位上,未离欲者,唯修未来世俗智;已离欲者,于俗智加一他心智。 未离欲者 未来修七 加行道 已离欲者 未来修八 未来修六 无间道 有学练根 未离欲者 未来修六 解脱道 已离欲者 未来修七 练 未离欲者 未来修七 胜进道 根 已离欲者 未来修八 辩 未来修九 加行道 修 未来修七 无间道 钝根未来修九 胜进道 无练学根 利根未来修十 退法等五前八品解脱道未来修八 退法等四第九解脱道未来修九 第五堪达种第九解脱未来修十 庚五 约依地辨修 (依地-------道起所依地;得地------道初所得法地) 诸道依得此 修此地有漏 为离得起此 修此下无漏 唯初尽遍修 九地有漏德 生上不修下 曾所得非修 问:诸未来修依几地而修呢,诸所起得是否也名所修呢, 前七句:诸道,是指有漏道、无漏道。修有漏道有二类:1、诸道依此地起时,能修 252 分别智品第七 未来此地有漏;2、诸道得此地时,能修未来此地有漏。修无漏道有三类:1、离此地时,能修此地及下地无漏道;2、得此地时,能修此地及下地无漏道;3、依此地中,诸道现起时,能修此地及下地无漏道。因无漏道,非地之所系故,因而可得傍修。唯有初尽智现前时,其力能遍修九地有漏的不净观等无量功德。虽遍修九地有漏德,但若是生于上地,则必不修下地善。如身在欲界得阿罗汉,固然通修三界九地的诸有漏善,但若生于初禅得阿罗汉,那就不修欲界的诸有漏善了。(此约有漏说,若无漏生上可修下) 后一句:修是约先未得说。若法先时,曾得弃捨,今虽还得,不名所修。先时未得,今时方得,名为所修,用功得故。 明四修义 庚六 立得修习修 依善有为法 依诸有漏法 立治修遣修 得修——此修能得过现未的世间可爱异熟果及出世间的离系果,故名得修。 依善有为法立 四 习修——为了可爱果,精进修习有为善法,使令渐增,名为习修。 修 对治修——此修能得对治诸有漏法,名为对治修。 依诸有漏法立 除遣修——此修能得择灭除系缚,望离系缚义边,名除遣修。 六修:即再加防护修、观察修。 已 戊 丁 已一 举数标名 二 一 二 一 二 十八不共法 谓佛十力等 依 举 明 明 明 名 数 共 不 智 佛果位上的十力,四无畏,三念住及大悲,合名十八不 别 标 功 共 所 共法,余圣人所无故,名不共法。 释 名 德 功 成 五 德 功 二 德 二 辛一 明佛心力 力处非处十 业八除灭道 辛 庚 已 二 一 五 四 三 二 一 二 定根解界九 遍趣九或十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依 宿住死生俗 尽六或十智 佛 佛 佛 大 三 四 十 名 身 心 同 悲 念 无 力 别 宿住死生智 依静虑余通 力 力 异 住 畏 二 释 瞻部男佛身 于境无碍故 五 前六句:十力者,又名十神力。一、处非 处智力:处为理,是“合乎道理之义”,如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非处与此相反。佛智能知一切事物的理非理,故名处非处智力。以十智为体。二、业异熟智力:能悉知业因和异熟报的关系的智力,佛智能知那一种因会感那一种异熟,故名业异熟智力。以八智为体,除灭道二智(以业异熟非灭道摄)。三、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智力:佛智能遍 253 分别智品第七 知禅定深浅次第,故名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智力。四、根上下智知:能知众生根机有上下优劣与得果大小的智力。五、种种胜解智能力(指心为所念的意乐):能知众生有种种差别意乐的智力。六、种种界智力,能知众生种性差别于贪等行随眠差别的智力。此四力皆以九智为体,除灭智(静虑等非灭谛故)。七、遍趣行智力:一切诸行皆能趣果,名遍趣行。佛有悉知此事之力。又名知一切至处智力,即如来于有漏无漏行,各知其所至之处,故于至得人间天上的有漏道,至得涅槃的无漏道,能如实遍知。若但缘能趣为境,以九智为体,除灭智;若亦缘所趣为境,则以十智为体。八、宿住随念智力(知宿命无漏智力):能知自他的过去宿住之事的智力。九:宿住死生智力(亦名天眼力):能知众生死此生彼的智力。此二智力皆以俗智为体。十、漏尽智力:知一切烦恼惑业永断不生,能如实知之智力,若但缘漏尽为境,以六智为体,除苦集道他四智。以此四智不缘灭故。若漏尽身中所得智,则以十智为体。 宿住死生智 依静虑余通:宿住随念智力和宿住死生智力,依四静虑生起,余八智力,依十一地生起。 宿住随念智力 欲界 未至 突宿死生智力 中间 十力依地门 四禅 余八智力 四无色 瞻部男佛身:此十力,依瞻部男子佛身。 于境无碍故:佛的大智对于一切所知境,已得无碍,故名为力。 辛二 明佛身力 身那罗延力 或节节皆然 象等七十增长 此触处为性 那罗延有三义,力士、坚固、勇健。 佛有法身、生身之别,现在所说身力,是约生身而论。佛身力本不可知,今以那罗延力为喻。那罗延,此云人种神或人生本,即是大梵天王。外道说:一切人皆从大梵天王生,所以名为人生本。 身那罗延力 或节节皆然:正明身力量;佛的身力有三说:1、佛的生身力,等于那罗延力;2、佛身的支节,一一皆具那罗延力;3、大德法救说,诸如来身力无边,犹如心力,难以譬喻。 象等七十增:那罗延的力量,相当于象等七力,十十倍增。 254 分别智品第七 十凡象力==一香象力 十香象力==一大露形神力 十大露形神力==一胜蕴神力 十胜蕴神力==一妙支神力 十妙支神力==一执持神力 十执持神力==一那罗延力 此触处为性:明出体;如是身力以触处为体。(触,有能触所触,能触是身,所触是尘,于所触中,大种胜者,名为身力。) 庚二 明四无畏 (佛的四无畏是为显示自利,利他义,因为智而产生了无畏) 四无畏如次 初十二七力 此指当佛将说法时,少许也没有畏忌的四种胜能。 四无畏:1、正等觉无畏:佛说:我是正等觉者。(佛对诸法等皆觉知,没有不知者)余人虽难,佛以正见,无少畏惧。以十智为体,如十力中之初力;2、漏永尽无畏:佛说:我已永尽诸烦恼。余人虽难,佛通释无所畏。以六智或十智为体,如第十力。3、说障法无畏:佛说:染法必能为障。外道虽难,佛通释无所畏。以八智为体,如第二力。4、说出苦道无畏:佛说修道必能出苦。外道虽难,佛通释无所畏。以九智或十智为体如第七力。 菩萨的四无畏:1:能持无所畏 自利 此四无畏 2:知根无所畏(了解众生的根机深浅应机说法) 由智所成 3:决疑无所畏 利他 4:答报无所畏(对疑问都能圆满的回答) 庚三 明三念住 三念住念慧 缘顺违俱境 第一句,名出体,次句,名释义。 三念住者:一、缘顺境不生和欢喜念住。诸弟子一向恭敬佛,能正受行,佛缘之不生欢喜,唯坦然安住于正念正知;二、缘违境不生忧戚念住。诸弟子不恭敬佛,不正受行,佛缘之不生忧戚。唯坦然安住于正念正知;三、缘顺违境不生欢戚念住。诸弟子,有一类敬佛,有一类不敬,佛缘之不生欢戚,能坦然安住于正念正知。此三念住,皆以念与慧为体。依婆沙论三十一说,此三住摄于处非处智力。 庚四 明大悲 大悲唯俗智 资粮行相境 平等上品故 异悲由八因 大悲唯俗智:出体也,即大悲以俗智为体,以缘一切有情事境界故。 资粮行相境 平等上品故:此释大悲名也。大悲有五义。即资粮大、行相大、所缘 255 分别智品第七 大、平等大、上品大。具此五义故名大悲。 1、 资粮大——由大福德、智慧之资粮所成办。 2、 行相大——此力能于三苦境,作拔苦行相。 3、 所缘大——总以三界有情为所缘。 4、 平等大——离怨亲等差别,普为利乐诸有情。 5、 上品大——一切悲中,此悲为最上品。 异悲由八因:明大悲与悲的差别由八种因列表如下: 八因 大悲 悲 自性异 以无痴为体 以无嗔为体 行相异 作三苦行相 唯作苦苦行相 所缘异 缘三界有情 唯缘欲界有情 依地异 依第四禅 依四静虑 依身异 依佛身 依二乘身 证得异 离有顶惑而证得 离欲惑而证得 救济异 已成满救济之事 唯希望救济 哀愍异 哀愍平等 哀愍不平等(但拔欲界有情之苦) 庚五 明佛同异 由资粮法身 利他佛相似 寿种姓量等 诸佛有差别 资粮等 —— 福德智慧二资粮等圆满故 诸佛三等 法身等 —— 皆圆满成办清净法身 诸 利他等 —— 利他有情等究竟故 佛 寿别 —— 佛寿有长,短 同 种别 —— 佛有生刹帝利种,有生婆罗门种等 异 诸佛差别 姓别 —— 佛有姓乔答摩,有姓迦叶婆,有姓瞿昙等 量别 —— 佛有身高丈六,千尺等 佛法住世久近 —— 有佛涅槃后佛法住千年,有住七日等 佛佛道同为何有此别,是由出世时所化有情,机宜差别的缘故。 辛 庚 已 戊 四 三 二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256 分别智品第七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别 总 明 依 无 愿 无 共 共 解 标 共 边 碍 智 诤 凡 圣 释 名 功 际 解 行 德 德 二 德 定 四 二 得 已一 总称名 復有佘佛法 共余圣异生 谓无诤愿智能 无碍解等德 佛世尊除了上面的不共功德,还有无量功德是与余圣者及凡夫所共同的。(但须注意:所谓共德,只是名体同说,非约用说,若约用说,其胜劣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共 共功德——如无诤,愿智,四无碍解。 德虽共有 功 共凡德——如五通,静虑,四无色,八等至,三等持, 佛胜余劣 德 四无量,八解脱,十遍处等 辛一 明无诤行 无诤世俗智 后静虑不动 三洲缘未生 欲界有事惑 无诤世俗智:明出体。诤,指烦恼。无诤行,即是圣者,为使他有情不缘己身而生贪瞋等烦恼的一种行门。以世俗智为体。 后静虑不动 三洲缘未生 欲界有事惑:明诸门分别。无诤行,唯依第四静虑而起,因在乐通行中,此为最胜。此无诤行唯利根不动罗汉能起,退法等五种罗汉尚不能自防,况能息他烦恼诤。此无诤智者,唯人趣三洲有。所缘境是欲界未生的有事惑,既不缘欲界已生的有事惑,亦不缘欲界的无事惑。因为已起的修惑,是不可转,故不缘;起未起的见惑,唯于内门总相缘境,不可遮防,故不缘。 《正理论》:言“诤”有三种:1:死的蕴净。2:斗的言诤。3:八百烦恼(?烦恼因;烦恼境;非理作意。 辛二 明愿智 愿智能遍缘 余如无诤说 愿智,是依愿而起的智慧。如其所愿,能将有为无为一切之法,现量而了知的智慧。以世俗智为体,依第四静起,唯不动罗汉有,所依身唯三洲人。 辛三 明无碍解 无碍解有四 谓法义词辩 名义言说道 无退智为性 法词唯俗智 五二地为依 义十六辩九 皆依一切地 257 分别智品第七 但得必具四 余如无诤说 四无碍解:亦名四无碍辩,四无碍智。这是表示说法教化无碍自在的德用。 一、法无碍解:缘能诠之名句文而决断无碍之智。以世欲智为体。 二、义无碍解:缘所诠之义而决断无碍之智。以十智或六智为体。如将诸法皆名“义” 之无碍解,以十智为体;如唯名涅槃为“义”以六智为体,除苦集道他。 三、词无碍解:缘方域言词而决断无碍之智,以世俗智为体。 四、辩无碍解:辩是指无滞之言说,此言说由定慧二道所起,故二道为辩之因,但此因 亦名为辩。故此解是缘契合正理的无滞言说及起其言说之因的定慧二道,共为决断 无碍之智。以九智为体,除灭智。 法无碍解,依五地起,即欲界及四静虑。无色界无名等故。词无碍解,唯依二地起, 即欲界及初禅。二禅以上无寻伺故。义,辩二无碍,通依一切地起。 此四无碍解,总起来说,皆以利根不退罗汉的无退智为自性。由无退智缘名等决断无碍,故皆名无碍解。 此四种无碍解,随得一种时,必皆具四。唯不动罗汉有,依三洲人身,如无诤行一样。 辛四 明依边际定(为最殊胜定)得 六依边际得 边际六后定 遍顺至究竟 佛余加行得 如是所说的无诤等共圣德,究竟是依什么而得呢, 六依边际得:六,指无诤,愿智,四无碍解,此六种共圣德是依边际定所得的。依因果关系说边际定是因,因定而引生此六,此六即是果了。 边际六后定:边际六,此边际定体有六种,即前六种中,除词无碍解,加延促寿等边际(等,即留寿行,捨寿行)。词无碍解,虽依第四边际定发,但因体是欲界,初禅摄,非边际体。后定,指第四静虑。是说边际唯依第四禅。 遍顺至究竟:什么叫边际,从一切地,遍所随顺,增至究竟,故名边际。怎样叫做遍所随顺,即从欲界的加行善心,入初静虑,次第顺入,一直至于有顶,复从有顶,入无所有处,次第逆入乃至欲界,复从欲界次第顺入,展转乃至第四静虑,名一切地遍所随顺。增至究竟,即专修第四静虑。从下至中,从中至上,如是三品,复各分三,上上品生,名至究竟。如是静虑,得边际名。(若分别说,边,是“无越”义。即诸胜定中,无越此定。际,是“类”义,“极”义。如说一颂,有四句,名四际。此为类义。如说涅槃,名为实际。此是极义。) 佛余加行得:此边际定,佛离染得,余圣者,唯加行得。 258 分别智品第七 边际定:边际:“穷尽”义。据第四 辛 庚 静虑又名“超定”,即能超离有漏无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二 漏的禅定阶次,能自由转移之定。若明 别 别 明 辩 明 共 分开释即“边”,无越;际,类、极。通 明 明 三 三 六 凡 种 眼 神 示 明 通 德 此定殊胜,而无有能超越者;此种定 类 耳 境 导 六 为定中最为极者。 共凡德,本有六通,四静虑,四无色,八等至,三摩地,四无量,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等,然本品唯说六通,不说其余的,因为静虑等,下定品中,有详细显示,故今唯说六通,以为此品之结束。 辛一 明六通 通六谓神境 天眼耳他心 宿住漏尽通 解脱道慧摄 四俗他心五 漏尽通如力 五依四静虑 自下地为境 声闻麟喻佛 二三千无数 未曾由加行 曾修离染得 念住初三身 他心三余四 天眼耳无记 余四通唯善 六通为神境、天眼、天耳、他心、宿住、漏尽等六种神通力。神为“不测”义,通为“无碍”义。故此乃指无碍自在不可测之力用。本论说为智证通。是由智而证得的通力之故。 初四句标名列体。六通:一神境智证通。二天眼智证通。三天耳智证通。四他心智证通。五宿住(?有修行成就人?意外死亡者)随念智证通。六漏尽智证通。这六通,前五是与凡夫共,第六则不共凡夫。现在是依总相而说。此六通皆解脱道摄。以慧心所为体。(此六为何叫做通,婆沙说:“于自所缘,无倒了达,妙用无碍,故名为通。”智是证“了达义”,就即是通。) 次二句明智摄门。前三通及宿住通,以俗智为体,以皆缘世俗境故。他心通,以世俗,法,类,道,他心五智为体。因他心通缘漏无漏境故。漏尽通,如漏尽力,或六智,十智为体。 再次二句明依地门缘境门。前五通依四静虑,而且唯缘自下地境。如神境通,从初禅发的,缘自地及欲界境,能化自在。于上不缘,势力劣故。漏尽通依一切地。 问:何缘此五,不依无色等定, 答:初三通缘色境,他心通初修时,以色为门。即在欲界初修时,缘己身心二相,变易相随。就是心喜怒形于色。观色喜怒,知心喜怒。后观他身心二相,由此加行后得他心通。于他心等,能如实而知,若宿住通,渐次忆念,分位差别。就是忆前念,渐复逆观于此生身,十位差别,次第而忆,乃至能忆中有以前一念之心,名宿住通加行成就。 259 分别智品第七 根本成就时,能忆过去生中某处某姓种种事故。依无色地,无如是能。又无色观减止增。五通必依止观均等地,未至等地,观增止减,以增地故,亦无通。 声闻麟喻佛 二三千无数:前约竖明作用宽狭,今约横明作用宽狭。 诸大声闻能于二千世界起神通用,麟觉能于三千世界起神通用。佛能于无数世界起神通自在作用。 未曾由加行 曾修离染得:前五通,若无始以来,未曾修过,初得则由加行得;若曾修过,则由离染得。 念住初三身 他心三余四: 前三通唯身念住,缘色起故。如神境通,缘色香味触四处,天眼通缘色处,天耳通缘声处。他心通唯后三念住,不知色故,无身念住。余二通,四念住摄,以缘五蕴一切法故。 天眼耳无记 余四通唯善:天眼,天耳二通是无记性(通果无记)。其余四通唯是善性。 辛二 辩三明(唯无学圣者有:?宿住智证明?死生智证明?漏尽智证明) 第五二六明 治三际愚故 后真二假说 学有闇非明 无学三明于六通中以何为性, 第五二六明:第五宿住通,是第一宿住智证明,第二天眼通是第二死生智证明,第六漏尽通,是第三漏尽智证明。 治三际愚故:于六通中,唯三名明,就是因为能治三际愚。宿住智证明,通达解了过去的一切,能治忘失前际的愚昧;死生智证明,通达解了未来的一切,能治不知后际的愚昧;漏尽智证明,通达解了涅槃真实之乐,能治爱著中际的愚昧。 后真二假说:为何此三都叫无学明呢,因为皆是无学身中而起的。此三明中,后漏尽明,容可说真,通无漏故;前二名明,只有少分明相,假说名明,以有漏故。妙音尊者说:“于三明中,唯漏尽智是胜义明,余二能引胜义明,故假立名明。” 学有闇非明:有学身中,虽有宿住及死生二智,而不名明者,以有暗惑故,唯无学名明。(有暗惑未断但可名通不可名明。) 三通与三明的区别:1:但知过去宿世受生的事,名宿命通。复知宿世从一生乃至多生 的族姓,名字及所经历的事经和受苦受乐等是宿命明。 2:但知有情死此生彼,名天眼通。复见自己和众生死时生时,及 一切所作善恶业行和由此业生于善恶趣的哪一趣中,名天眼明。 3:但知自己他人的有漏烦恼断尽,名漏尽通。复能悉知漏尽以后 更不受于生死,是漏尽明。 辛三 明三示导 第一四六导 教诫导为尊 定由通所成 引利乐果故 260 分别智品第七 问:此三示导,于六通中,以何为体, 第一四六导:神变示导,以第一神境通为体;记心示导,以第四他心通为体;教诫示导,以第六漏尽通为体。“示导”:示者,示现。导者,导引。示现此三,引导众生,能示能导,名为示导。 教诫导为尊 定由通所成 引利乐果故:三示导中,教诫示导最为尊胜,为什么呢,此有二理由:1教诫示导定由漏尽通所成就,余二示导咒药亦可成不一定要由通所成。2教诫示导能如实方便说,令众生引当来的利益果和安乐果,余二示导无此胜能。 壬一 正明神境 壬 辛 神体谓等持 境二谓行化 二 一 四 明 正 别 行三意势佛 运身胜解通 能 明 明 所 神 神 化二谓欲色 四二外处性 化 境 境 此各有二种 谓似自他身 二 此通有三名: 1神境通,变现不思议境界的通力,名神境通; 2神足通,游涉往来自在之通力,名神足通; 3身如意通,自身得变现自在的通力,名身如意通。各就一边而名。以神境通最通用。 神体谓等持:神境的“神”之自体是等持。由等持而引发诸神变事故。(神境有三义:能到,转变,胜如意) 后七句:神变不思议之境界,此境界有二: 1、行,就是不变本形;2、化,就是会变化异状。行又有三种: ?运身,即乘空而行,犹如飞鸟; ?胜解,即由胜解之力,于极远之方处,作近的思惟。能速至其处; ?意势,即欲至极远之处,举心而缘时。身即能至,其势之速有如意故。于此三中,凡夫唯成运身,二乘成运身。胜解,唯佛成三种。 2、化,又有二种: ?、欲界化用外之色、香、味、触,而属于自身者,以及属于他身者,而变化之。前者为似自身化。后者叫似他身化。 ?色界化,唯以色触二境,属于自身者,及属于他身者。前者又为似自身化,后者也叫似他身化。身在欲界,化有四种,作欲界自他二化及色界自他二化。身在色界,化亦四种。总成八种。 ?身能飞 《大智度论》讲神境有三种:?能到 ?远令近 ? 此出彼入 ?一念能到 ?转变——由少变多 261 分别智品第七 ?胜如意———不可爱六尘转为可爱六尘 意势——唯佛真(念起即) 行 运身——凡夫唯具此一种式 不变本形 胜解——作意念 神境通,其境有二: 欲界化——色香味触 化 会变本形 色界化——唯以色触二 化有二种: 身在欲界 作欲界 似自身化 四化 总成 作色界 似他身化 八化 身在色界 作色界 似自身化 四化 作欲界 似他身化 壬二 明能所化: 能化心十四 定果二至五 如所依定得 从净自生二 化事由自地 语通由自下 化身与化主 语必俱非佛 先立愿留身 后起余心语 有死留坚体 余说无留义 初多心一化 成满此相违 修得无记摄 余得通三性 问:神境通的能化心所化作的诸变化事,为即是通,不是。是通之果。(此能化心从神境通生,是通之果)。此有几种,差别云何, 能化心十四 定果二至五:从神境通生的变化心,总有十四。即初定果有二,二定果有三,三定果有四,四定果有五。如下表: 如所依定得:果化心与所依定同时得。如得初禅定,必得初禅化乃至得第四禅定,必得第四禅化。以果化心与所依定俱时得故。 初定果有二变化心 1、欲界摄—初禅作欲界化 能 2、色界摄—初禅作初禅化 化 二心如初禅变化心 二定果有三变化心 心 加第二禅变化心 十 三心如二禅 三定果有四变化心 四 加第三禅变化心 四心如三禅 四定果有五变化心 加第四禅变化心 从净自生二:净是指善静虑。自,指化心。此能化心,一从净定生,二从自己生。又此化心能生净心及化心。 262 分别智品第七 先立愿留身:化前境事,是由自地化心所起。如化欲外四境事是欲化心;化初禅境事是初禅化心乃至四禅境事是四禅化心。必无异地化心能生异地化事。 语通由自下:能化心所发的语言,通于自地心及下地心。如欲界及初禅化所发语,必是自地心所起。若是依二禅等化所发的语言。则必是依下地心所发,因二禅以上已没有寻伺故。 化身与化主 语必俱非佛:若一化主,起多化身,要化主语时,诸所化方语,言音诠表,一切皆同故。有伽陀颂曰:“一化主语时,诸所化皆语,一化主若默,诸所化亦然。”佛则不尔,因佛世尊,如所意欲,或前或后,不一定同时,就是言音诠表,或彼问佛答,或佛问彼答,也有差别。如义足证说:“佛语化人默然,化人语佛默然,何以 故。正觉直度正所意故。” 先立愿留身 后起余心语:发语心起,化心已无,应无化身,化如何语, 答:由过去愿力,留所化身,后起余心,发语表业,所以化语二心虽然不同,但依化身也可以发语。 有死留坚体 余说无留义:有说愿力留所化身,能令久住至于死后,如大迦叶留骨锁身至弥勤佛出世。有余师说愿力留所化身,不能至死后,只能令久时住。在迦叶留骨锁身是由天神扶持,非愿力所留。 初多心一化 成满此相违:初起化事时,由多念化心,方能化作一所化事,到成满时,一念化心,即可化众多化事。 修得无记摄 余得通三性:十四能变化心,若是从修定所得,则属无记性。若余生得等能化心,即通三性,如天、龙、鬼、神等所有化心,或善、恶、无记。 辛五 别释眼耳 天眼耳谓根 即定地净色 恒同分无缺 取障细远等 天眼耳谓根 即定地净色:天眼、耳的自体即天眼根和天耳根,即依四静虑所生眼耳净色,见色闻声,名天眼耳。此名天者,定地所摄故。天眼耳有三:1、生得,由生天中而得。2、修得,由修定而得。3、似天,由业得。如轮王、鬼神、中有等。 恒同分无缺 取障细远等:三类天眼耳中,唯修得天眼耳根,不论是过去已生、现在正生、未来当生,恒恒都是同分,因天眼耳识必是俱有,方能有所见闻;又无缺坏,即左右二眼,处所必具,无翳无缺,如生色界一切有情,缘境不受障碍,能随所应取彼障隔,极细远等诸方色声境。 辛六、明通种类: 神境五修生 咒药业成故 他心修生咒 又加占相成 三修生业成 除修皆三性 人唯无生得 地狱初能知 263 分别智品第七 前五句:明五通种类。神境通类有五种:1、修得;2、生得;3、咒得;4、药得;5、业得。他心通类有四种:1修得、2生得、3咒得、4占相成。天眼、天耳、宿住三通,唯有三种:1修得、2生得、3、业得。 除修皆三性:明三性分别。五通中,神境通、宿住、他心三通,若由修得, 唯是善性,天眼 、天耳二通由修得,唯无记性,所余生得等通三性。 人唯无生得 地狱初能知:明五趣通局。人趣得通,除了没有生得通外,余修、咒、业、占相,皆容有。无生得者,光记说:“以占相智所覆损故,有他心智及愿智等所映蔽故。”于地狱趣,初受生时,有生得的他心智及宿住智,知过去等,苦受逼迫后,更无所知。若修得通唯人天趣,能入定故。生得除人,余四趣,皆有得。咒药二种,通人天鬼趣。占相唯人。 ? 本品就是说明贤者、圣者因的智慧部门,最后段说见、忍、智的区别以及 十智相、佛十八共法,罗汉六通等法。 神境通 修得 人趣通(无生得) 他心智 咒得 地狱趣(初生得) 他心通 药得 宿住智 天眼、天耳通、宿住通 业得 天趣(无占相得) 占得 漏尽通 生得 鬼趣 `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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