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

举报
开通vip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办质[2004]35号 【发布日期】2004-06-12 【生效日期】2004-06-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建设部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办质[2004]3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一批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造型独特,结构形式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相继建设。有的工程设计突破了现行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办质[2004]35号 【发布日期】2004-06-12 【生效日期】2004-06-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建设部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的通知 (建办质[2004]3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一批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造型独特,结构形式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相继建设。有的工程设计突破了现行工程建设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施工难度增大,建筑工程技术风险增大。为了防范工程技术风险,确保大型公共建筑的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履行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约定义务,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建设单位的组织协调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二、严格遵循科学规律,合理确定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背合同约定抢进度、赶工期。    三、加强招投标管理,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大型公共建筑必须依法进行招标,严禁超越资质承包,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承担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材料设备供应的单位,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应具有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的经验。    四、高度重视设计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比选和评审,确保结构体系合理。对设计方案要进行科学评审和优化,在考虑建筑造型要求时,要把技术可靠性放在首位。建筑方案评审应吸收结构设计方面专家。对于异型结构、大跨度及大跨悬挑结构,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结构设计方案仔细论证,必要时应进行模型试验。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的结构设计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工程重要结构部位的质量状况。    五、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须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的安全性,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必要时,应采用不同的结构计算软件进行校核分析。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用于施工。    六、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的有关规定。凡在抗震设防区进行的,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审,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作为施工图审查的依据。    七、施工单位要针对深基础支护、地下空间施工、大体积混凝土浇注、预应力、钢结构的制作与焊接、大型构件设备安装等特殊工序做出专项技术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重要部位及技术难度较大部位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    八、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隐蔽工程和其它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对大型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派驻驻厂监理。    九、加强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试验与检测管理。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必要时应取得实验室国家认可。建设单位可在合同约定中提高见证取样比例和扩大见证取样范围,对影响结构安全的材料可以采取100%见证取样。对于不合格检测试验项目,检测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通报,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十、大型公共建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质量监督方案,安排业务素质较高的监督人员,加强对技术复杂工程的监督检查。要采取巡回和定点相结合的监督抽查方式,对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责任情况及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重要设备安装、主要建材、工程试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新技术的审查程序。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二、大型公共建筑参建各方要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及时收集和整理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可追溯性。    十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于近期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在建和已竣工的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大型剧院、会展中心、地铁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质量安全。将检查情况于7月15日前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本文档为【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89748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9KB
软件:Word
页数:4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9-06-04
浏览量: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