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
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
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
本,真正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护林防火指
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
门制定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
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成员
单位,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有效。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以保护火灾发生地居民生命安全
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林区公共设施
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中心,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
度。
4、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
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务不懈,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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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有效机制。
(三)适用范围
一般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原则上以各镇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为
主。本预案适用于需要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
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与镇乡联合组织指挥的森林火
灾的扑救工作。
(四)火情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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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当发生森林火灾后,各级森林防
火指挥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护林防
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经核实,按规定程序上报县政府和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安全生产方面另有规定,亦须同时执行。
(五)预案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
危险时,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直接威胁乡、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
2、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
3、燃烧时间长、面积大、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4、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
置。
二、富顺县森林资源状况
(一)基本情况
富顺县现有森林面积54万余亩(含2000—2006年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面积),其中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面积29.04万亩。主要分布在龙贯山、青山岭、尖山坡和五福岭等山脉。建国有林场一个,面积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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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乡村联办林场45个,面积10万亩,已纳入省森林防火综合治
理县,属省三类火险区。
根据近年来我县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和森林资源分布特点,李桥
镇、福善镇、板桥镇、兜山镇、永年镇、彭庙镇、安溪镇、成寿镇、
琵琶镇、童寺镇、古佛镇、宝庆乡、龙万乡和国有富顺林场为森林防
火高火险镇(乡)、场。
(二)森林火灾类别
本预案所指的森林火灾,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发生的火灾。森
林火灾分为:
?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
的;
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县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
指 挥 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
副指挥长:县林业局局长、县武装部、县府办、县公安局有关领
导。
总值班主任: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成 员: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广电局、县卫局、
县电信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相关镇
乡负责人。
县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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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组和专家咨询组等部门。
(二)职责任务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
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付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1、综合调度组职责
掌握火情动态、前指(前线指挥)的扑火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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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火力量部署、
火场天气情况;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
况报告,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前线指挥部要求,
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交通工具等;负责汇总扑火工作
情况等。该组工作政府办、林业局负责。
2、后勤保险组职责
联系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协调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
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该组工作由林业局负责。
3、宣传报道组
组织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该组工作由县广电局负
责。
4、专家咨询组
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
询组,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场气象趋势
等,对火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就扑火战略和阶
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扑火指挥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其它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1、公安局: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城市消防部门在扑火
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公安机关协助灾区治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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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
法用火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2、民政局:当发生森林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负
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3、交通局: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及时对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进行
快速运输。
4、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时,负
责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5、气象局:及时获得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
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6、电信局:当发生重大火灾时,保证通讯
7、镇乡人民政府:建立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经常组织森林防
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负责辖区内义务扑火队、应急小分队的
组织建设,提高扑火战斗力;接到火灾报告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
救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当地群众的疏散工作,及时报告火情,
协助起火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
四、预警监测机构
(一)火灾动态监测
主要利用瞭望台、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
情后及时报告。
(二)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扑火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提供实况、天气预报、火险天气
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
机构提供扑火决策辅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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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火灾扑救
(一)分级负责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镇乡主要领导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
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县护林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了解
起火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等
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
立即设立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现场指挥。根据县护林防火指
挥部领导指示启动预案后,扑火指挥部小组、成员立即上岗上位,其
他相关部门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按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二)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
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
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挥的统一指挥。前指负责人由县政府领
导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根据情况指定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
挥长或发生火灾镇乡主要领导担任。
2、逐级指挥
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指必须执行上级前指的命
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前指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3、分区指挥
火场范围较大县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
务,指定专人在扑火前线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分段片区的组织
指挥。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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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
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补救,减少
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
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民兵应
急分队、义务扑火队、武警消防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社会力量
为辅的原则,不得动员中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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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
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
(四)应急通信
发生森林火灾,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当地
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各扑火队与分前指、总前指
通信畅通,确保总指与上级指挥部通信畅通。
(五)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
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
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六)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各镇乡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
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当居民点受到森林
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
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用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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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民伤亡时,当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作
贺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护,或由医疗专家进行救护;死难者由当地
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八)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1、扑火力量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以专业(半专业)、义务森林
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林区职工和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部队及
当地群众等扑火力量为主。
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前指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经指
挥部审批实施跨地增援计划。
2、跨地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
时,可调动其它镇乡扑火队伍实施跨地支援扑火。原则上以民兵应急
分队为主,义务扑火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机动扑火力量:李桥镇民兵应急分队30人,福善镇民兵应急分
队30人,板桥镇民兵应急分队20人,彭庙镇应急分队30人,永年镇应急分队20人,兜山镇应急分队30人,安溪镇应急分队30人,万寿镇应急分队30人,琵琶镇应急分队20人,宝庆乡应急分队20人,龙万乡应急分队20人,古佛镇应急分队30人,童寺镇应急分队30人,国有富顺林场应急分队30人,林业局机关预备队20人,公安局机关50人。
?增援龙贯山林区
当龙贯山林区发生森林火灾时,发生地山脉内其余镇乡民兵应急
分队为第一梯队;县林业局、公安局机关预备队为第二梯队。
?增援青山岭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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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青山岭林区发生森林火灾时,发生地山脉内其余镇乡民兵应急
分队为第一梯队;县林业局、公安局机关预备队为第二梯队。
?增援尖山坡林区
当尖山坡林区发生森林火灾时,安溪镇或兜山镇民兵应急分队分
别互为第一梯队;县林业局、公安局机关预备队为第二梯队。
?增援五福岭林区
当五福岭林区发生森林火灾时,发生地山脉内的其余镇乡民兵应
急分队分别为第一梯队;县林业局、公安局机关预备队、板桥镇、永
年镇民兵应急分队为第二梯队。
(九)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在县公安局和市森警支队领导下由县森林警察大
队进行查处工作。
(十)新闻报道
对一般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由县护林防火指
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签署意见,由新闻单位发稿。对重、特大森林
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按上级规定处理。
五、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由县林业局技术人员测算面积和损失,逐级如实上报。
(二)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
的原则和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六、附则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修订一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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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备案。县扑救森林火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
施方案。
(二)涉及外县森林火灾
当发生县外烧入或县内烧出情况时,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与相关
县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
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和授予荣誉称号
的,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
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务院《关
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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