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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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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 保风险,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 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 担保业务流程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尽职调查 (四)项目预审 (五)风控调查 (六)项目评审 (七)出具意向担保函 (八)项目终审 (九)签订担保合同 (十)落实反担保...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 保风险,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 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 担保业务流程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尽职调查 (四)项目预审 (五)风控调查 (六)项目评审 (七)出具意向担保函 (八)项目终审 (九)签订担保合同 (十)落实反担保条件 (十一)签订正式保证合同 (十二)银行放款 (十三)保后管理 (十四)担保终结 (十五)担保业务流程的文档清单: 1、客户申请: 《委托担保申请书》 2、担保受理: (1)《客户信息收集表》 (2)《担保项目申请表》 (3)《担保项目受理通知书》 (4)《担保项目登记表》 3、尽职调查: 《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4、项目预审: 《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预审意见部分) 5、风控调查 《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风控意见部分、律师意见部分) 6、项目评审: 《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评审会意见部分) 7、出具意向担保函: 《意向担保函》 8、项目终审: 《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终审成员意见部分) 9、签订担保合同: (1)合同签订前客户确认 《担保项目确认函》 (2)准备空白合同文本 1)委托担保合同》 2)《抵押反担保合同》 3)《质押反担保合同》 4)《保证反担保合同》 (3)审核空白文本 《合同审核表》 (4)正式签订合同 《合同登记表》 10、落实反担保条件: (1)《反担保条件落实表》 (2)《担保业务费用收缴表》 11、签订正式保证合同: (1)《正式担保函》 (2)《保证合同》(银行固定格式) 12、银行放款: (1)《担保业务联系函》 (2)《贷款担保台帐》 13、保后管理 (1)《在保项目调查表》 (2)《担保到期通知函》 (3)《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14、担保终结: (1)《还贷凭证》(复印件,银行固定格式) (2)《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 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 企业申请贷款担保需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 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代管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年检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 9、借款申请书; 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局的 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 报表附注等; 12、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生产经营情况; 15、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 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6、其它有关材料。 (二)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局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1、其它有关材料。 (三)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五条 公司业务部门经理负责项目受理,确定客户经理和调查经理各一名,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尽可能收集客户和贷款项目的相关信息,填写《客户信息收集表》。业务部门根据《客户信息收集表》审核客户贷款担保条件,提出初步担保受理意见并落实相关贷款银行。客户经理和调查经理根据意见完善《担保项目申请表》,并报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业务部门负责人报请融 资担保部负责人签字。融资担保部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项目档案及档案编号,填写《担保项目受理通知书》,登记《担保项目登记表》。 从客户提出申请到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报请融资部负责人签字,向客户发出《担保项目受理通知书》、登记《担保项目登记表》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 第六条 担保受理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经通过年检; (二)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三)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原则上对单个企业或相互关联企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我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特殊情况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 (六)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第四章 担保项目尽职调查 第七条 调查经理承担主要调查责任,客户经理协办。 第八条 尽职调查前,对企业提供的抵押物和质押物不能确定估值的,必须尽快安排企业联系担保公司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预评估。尽职调查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尽职调查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 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材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既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十条 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客户经理、调查经理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 第十一条 资料审核要点: (一)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是否已办理手续; (二)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 (三)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疑点,提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要点: 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提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一)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合欢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二)对需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三)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四)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2、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3、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坐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4、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 5、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五)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 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利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 第十三条 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何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分析、判断借款人(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项目承担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现金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 (三)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1、偿债能力(财务杠杆比率、流动比率),2、盈利能力(盈利比率),3、营运能力(效率比率),4、资产质量,5、资金结构,6、预测近三年的发展趋势。新近流量分析是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四)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和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五)基本风险度分析。 第十四条 担保项目尽职调查结束,客户经理和调查经理须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提交《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背景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四)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五)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 (六)反担保情况; (七)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 (八)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调查结论。 第十五条 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或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尽职调查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客户经理和调查经理应在《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经业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融资担保部负责人审批。客户经理将处理结果告知企业。 因企业材料提供不全或企业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尽职调查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项目尽职调查工作自担保项目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果超过5个工作日,客户经理和调查经理应向业务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业务部门负责人向融资担保部负责人报告。 第五章 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 第十七条 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五个环节,即项目预审、风控调查、项目评审、出具意向担保函和项目终审。 第十八条 项目尽职调查工作结束后,客户经理和调查经理将整理后的企业各项资料、《客户信息收集表》、《担保项目申请表》和《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提交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业务部门负责人将上述材料报送融资担保部负责人,融资担保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材料进行项目预审。 项目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项目预审的主要内容有: (一)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 (二)对反担保条件提出意见; (三)对企业的报送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四)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 (五)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中的预审意见部分。项目预审应在1个工作日完成。 第十九条 项目预审通过后,融资担保部将《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连同其他资料一并提交风控部进行风控调查,风控部、法务部对担保项目进行综合公正的分析,风控部、法务部分别填写《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中的风控意见部分、律师意见部分并签字。风控调查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 第二十条 风控调查通过后,融资担保部将《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连同其他资料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申请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一)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 (二)业务部门负责人、项目调查经理和客户经理; (三)评审会认为须参加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项目评审工作程序: (一)融资担保部门至少在会议召开前1天,将会议内容(包括:《客户信息收集表》、《担保项目申请表》、《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提交参加会议人员并通知具体开会时间; (二)会议由风险评审委员会秘书负责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公司总经理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半数,则会议改期进行; (三)项目调查经理报告项目调查情况,客户经理作补充说明; (四)融资担保部负责人介绍项目预审意见;风控部门负责人介绍风控意见和律师意见; (五)参加会议人员质疑,项目调查经理和客户经理答疑; (六)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七)公司总经理综合与会大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 (八)评审会决议记录在《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评审会意见部分,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的评审会意见部分,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第二十二条 担保审批权限(包括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逾期、担保展期及撤保的审批):单个企业或相互管理企业担保金额低于公司实收资本10%,单笔担保业务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全权办理,超出授权范围的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批意见记录在《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董事会意见部分。 第二十三条 对项目预审、项目评审中被否决的项目,决策机构(决策人)只能做“不同意担保”或“进行复议”的决定,而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项目评审会议由办公会指定专人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对项目的意见及公司总经理最后综合意见。会议结束时立即形成评审会决议,表达须简明扼要,评审会成员现场签署意见。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项目评审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须进行复议: (一)担保项目评审会否决(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人员不同意),但公司董事会决定复议的项目; (二)多数评审人员质疑,公司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 (三)自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才办理手续的项目。 复议仅限一次。对复议的项目,自项目预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确定调查经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评审通过后,融资担保部向相关贷款银行出具《意向担保函》,并同时整理好《客户信息收集表》、《担保项目申请表》、《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报请项目终审成员进行项目终审,终审成员分别在《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终审意见部分签署意见。项目终审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终审通过后,综合《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评审意见部分和终审意见部分,融资担保部出具《担保项目确认函》并附《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报请融资担保部负责人、风控部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签字,通知申请担保企业办理担保手续,《担保项目确认函》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同意担保的决定、要求企业提供的可落实的反担保条件、缴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安排企业联系相关的评估公司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发函前业务部门要确认贷款银行的承贷情况,客户经理联系企业在《担保项目确认函》加盖企业公章与法人章,并递交回融资担保部归档。 第二十八条 融资担保部安排客户经理和权证人员经办担保合同签约手续,签约程序如下: (一)依据《担保项目确认函》法务部准备(或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文本,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 (二)法务部登记《合同登记表》,确定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 须注意事项:(1)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俟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受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人放款”,(2)与抵(质)押人签订的《反担保第(质)押合同》一般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证本须存放我公司; (四)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 (五)在公司现场签署合同,公证人员到场公证; (六)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客户经理和权证人员同时在场; (七)法人代表、公司签章。 第二十九条 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移交融资担保部专人(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 第七章 反担保措施 第三十条 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利质押、保证金、企业的保证反担保等,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 公司原则上不接受保证反担保作为主要反担保条件。 第三十一条 权证人员根据《担保项目确认函》逐项登记《反担保条件落实表》,每日逐项填写进度说明栏。 第三十二条 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三条 权证人员负责准备抵(质)押等级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客户经理协办。抵(质)押等级资料包括:主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利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 第三十四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9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6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6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 第三十五条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 (二)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连续2年盈利; (四)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企业; (五)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 第八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五条 担保收费执行国家规定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优惠费率。 第三十六条 担保费率(年率)按贷款担保额度的2~5%收取,同时视项目具体情况收取风险准备金。 第三十七条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或从风险准本金中计提。若逾期支付,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签署《担保项目确认函》时,要让企业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保证金率和保证金金额。担保费用由融资担保部负责计算和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和收款。公司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并在《担保业务费用收缴表》上签字后,将《担保业务费用收缴表》退融资担保部存档。 应交担保费的当日,融资担保部和公司财务部门有关人员必须填制《担保业务费用收缴表》,将收费情况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致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项目和与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 第四十条 银行放款后,由融资担保部登记《贷款担保台帐》跟踪管理保后的各项事务,担保项目的检查由融资担保部会同风控部共同负责,每个部门派出1人组成检查小组。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石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须也别关注的项目进行部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在保项目调查表》并附调查报告和要求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业务部门负责人、融资担保部负责人、风控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 第四十一条 保后检查的内容: (一)企业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二)债务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四)风险计量和总结(贷款担保的五级分类); (五)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融资担保部负责人和口头报告,融资担保部最迟应在次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主管副总经理。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第四十三条 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之前45日,由融资担保部填制《担保到期通知函》,客户经理负责通知客户。 第四十四条 每月月末前,融资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和《在保项目调查表》。 第四十五条 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企业须在该担保项目到期前30日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融资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主管副总并总经理审批。对展期项目的担保须按照新项目的担保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 对逾期的担保项目,由融资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逾期担保项目的处理意见包括: (一)采用更为可靠的反担保措施; (二)建议撤保。 第四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 (一)担保贷款未按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 (二)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三)公司认为项目承担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较大潜在风险。 第四十八条项目撤保由融资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主管副总签署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九条 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项目终结手续。担保贷款到期后,融资担保部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抵押和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企业,填写《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报公司主管副总核准。 融资担保部将部门管理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十条 客户经理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录入电脑,包括:担保业务动态表,担保项目检查一览表等。 第十章 债的追偿 第五十一条 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我公司代为清偿后,应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代偿和追偿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由融资担保部负责制定并报总经理审定,项目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 对主债务人与我公司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的,可以抵押或质押财产折价或以其拍卖、变卖后的价值冲抵债务。 对设定反担保人的,应依法向反担保人追偿,凡担保人拒绝清偿的,应依法对主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 第五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部门审核人员、经理办公会评审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 因具体原因使公司招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 融资担保部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自担保业务受理至债务追偿完毕整个过程有关文件复印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六条 担保业务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归档的案卷要编排次序系统,卷内首页要有材料目录。借阅档案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部门内部人员之间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移交档案是要有移交记录,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 第五十七条 担保项目终止后,融资担保部将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业务指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第五十九条 本业务指引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业务指引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一条 本业务指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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