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1】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6〕1067号)要求,我州于2016年6月至9月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此通知后,我委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研究制定了我州涉企收费检查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一是开展对企业的调研工作;二是根据企业调研反映出的负担情况,确定我州涉企
收费检查重点;三是巩固2013年取得的涉企收费成果,开展复查工作;四是认真搜集相关文件,集中学习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为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此次检查主要采取本级检查与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
二、开展对企业的调研
为真实全面了解我州小微企业是否存在负担。我们先期深入康定、泸定两县开展了调研工作。主要针对我州旅游企业、水泥生产企业、房地产销售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为期两个星期调研工作。从10家企业调研的情况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已不是我州企业的主要负担,企业对税收、利息问题的反映较多、意见较大。
三、开展对涉企收费的清理
今年以来,为切实减轻我州小微企业的负担。我州按照省发改委的要求,先后取消了矿产储量评审技术咨询服务费、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费、水文资料审查费、水资源调查评价费、招投标服务收费、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6个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放开了资产评估收费、环境影响咨询费、涉税鉴证服务收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4个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停征了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政府采购招投标示文件工本费和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示文件编制成本费)1个涉企服务性收费项目,停征的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经费将纳入我州财政予以保障。
四、开展对涉企收费单位的检查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此次我州主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等实际情况以及对小微企业开展的调研工作,确定了检查重点,因地制宜的开展了检查工作。重点对我州2013年以来该取消、该停征、该减免的是否已取消、是否已停征和减免;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是否利用行政审批前置向企业乱收费;社会团体或中介机构是否代行政职能,借助行政权力,开展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并收费的行为进行了检查。同时,我们还重点对部分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捆绑销售“保险”、违规转嫁“征信查询费”、“房屋抵押登记费”以及投行收费情况等进行了复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一是各收费单位能严格的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收费、超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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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或提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二是各收费单位都能严格执行收费公示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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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醒目的位置上进行了公示,让缴费者一目了然的缴费;三是各收费单位均能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该取消的项目已取消,该减免的已减免,优惠政策能基本落实到位;四是各金融系统对我州2013年查处的问题已进行全面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收费票据填写不规范,部分收费票据只有金额,未
填写数量;二是收费未严格按国家核定的收费项目名称分项填写,而是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收费;三是在公示中,只对部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没有将所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全面公示。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求各收费单位立即进行改正,严格按照国家核批的项目、标准执行,规范填写收费单据。
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规范了各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优化了市场环境。今后,我州将加大对涉企收费政策宣传力度,严肃查处企业反映强烈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为我州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2】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苏价费〔2015〕71号)精神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及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苏价费〔2016〕42号)要求,全市两级价格部门从3月16日至5月20组织开展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工作,全市904家(市本级133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均按规定进行了网上申报并提交书面收费情况统计报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收费管理工作情况
(一)晒收费,优化发展环境
1.贯彻落实清费减负政策。落实国家有关减负要求,
涉企收费减负力度持续加大,全市涉及人社、交通、国土、住建、工商、质监、公安、农委、教育等23个部门,共取消、暂停、免征(小微企业)、降低收费:92项,其中: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35项、暂停征收12项、免征(小微企业)23项、降低标准5项、转经营服务性1项;全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10项、降低标准6项。按照2014年度各部门实际收费金额测算,全市合计减免收费金额1.09亿元。
2.构建收费公示新常态。价格、纪检、财政等多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推收费公示,让社会知情”活动。按照宣传发动、清理规范、全面公示和检查总结四个阶段,推进所有收费项目实行物价网站、部门网站、收费场所“三公开”。重点检查市直29个部门(系统)84个收费单位。专项督查结束后,全市印发通报,表彰推广创新运用微信号、收费目录活页和收费资料手册等公示方式,同时对没有实施收费公示的个别单位提交市效能办进行问责。
3.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和动态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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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度编制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以收费“三公开”工作为着力点,推进收费监管体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普遍性降费的要求,加大涉企、涉民收费清理和规范力度。市县两级先后梳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以及涉房、涉车收费等7张目录清单,全
面实施“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强监管,回应民生关切
1.开展教育收费专项督查。与教育部门共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和调整的收费标准及时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市、区以及市直部分地区和学
校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涵盖了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
高中
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高中物理选修31全套教案高中英语研修观课报告高中物理学习方法和技巧高中数学说课稿范文
等各层次学校。同时,对现行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及义务教育阶段社会实践活动费等教育收费政策是否需要修订和完善广泛征求意见。
2.科学制定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收费政策。2014年,经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我市选址世业洲建设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为了保障基地的顺利实施,制定合理的收费水平,前期与市教育局共同前往南通、无锡等地了解周边城市基地的运转和收费情况。2015年9月,又会同教育部门对赴基地实地调研,深入了解项目的开展情况,对其成本支出进行调查分析,并形成成本监审报告,为科学制定我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收费政策提供数据基础。
3.严把道路停车收费审批关。从强化市区道路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着手,分析探讨停车收费问题,规范道路停车收费,引导社会化停车场点合理定价,促进停车设施、停车资源健康发展、合理分配。对新报的道路停车场均进行实地查
勘,反复论证,从严审核,全年,共新增停车泊位326个,取消泊位246个。同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当前停车难、停车贵的矛盾,对支干道和街巷道路原则上继续实行免费或错时停车服务收费。
(三)优服务,提升服务效能
1.开展为企服务主题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晒收费、强监管、优服务、促发展”服务系列活动,积极打造价格部门的
特色品牌。通过座谈会和问卷调查,广泛征集企业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价费服务和监管;完善矛盾调解处理机制,主动与收费单位协调,化解收费矛盾;对企业反映的乱收费问题,依法快速查处,做到“有诉必受,受必有果”,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走进企业送政策上门。2015年,我们将重大产业项目、新兴产业、“三集”园区、小微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在主动提供价格信息、政策、维权以及行政指导等服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园区、企业需求,深入开展调解、成本、认证等定制式服务,增强了为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向企业宣传价费政策,发放《镇江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000余份,并强调目前我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进入目录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四)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政策。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产业发展布局,会同环保部门,制定差别化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政策,确定适度开发区执行省定标准、优化开发区下浮10%、重点开发区下浮20%、生态平衡区上浮20%,引导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在全省形成了排污权有偿使用的“镇江模式”。政策自去年11月份实施以来,已有8家企业主动落户重点开发区。
2.制定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管理办法。为控制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通过深入调研学
习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镇江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通过价格杠杆减少扬尘排放,降低PM2.5指数。
(五)推改革,创新监管体系
1.建立完善动态监管方式。依托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和原收费许可证管理的信息,健全以收费项目为单位的基础台账和资料库,以收费单位分类的纸质和电子档案,将收费监管工作中心从许可证的管理转移到收费项目的动态管理。加强事前提醒机制,在收费项目设立、调整、取消等政策变动时,通过“告知函”、电话、工作群等多种形式通知相关收费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调整收费内容和公示内容,
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贯彻到位。
2.落实收费监管新制度。在建立完善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收费单位巡访制度、收费政策评估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 “两报告、三清单”制度,即:收费单位日常收费情况报告和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和收费单位年度报告情况目录清单。
3.完善收费监管内控机制。探索新形势下新自媒体的监管途径,全面提升价格监管水平,拟建立“双管双控”收费监管大平台,与财政局联合,通过完善非税系统,对市直部门收费实行实时跟踪和监控,打造物价、财政的“双管双控”模式。
[!--empirenews.page--] 二、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及分析
(一)收费基本情况
2015年度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30.54亿元,比去年减少0.16亿元,减少了0.52%。
1.从收费对象看:
收费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对象
涉农
涉企
涉农和涉企
其他
合计
2015年度收费及比重
0.002
10.99
0.72
18.83
30.54
0.01
35.98
2.36
61.65
2014年度收费及比重
0.007
11.98
0.7
18.01
30.7
0.02
39.03
2.28
58.67
增减值
-0.005
-0.99
0.02
0.82
-0.16
增减幅
-71.43%
-8.26%
+2.86%
+4.55%
-0.52%
涉农收费:收费金额0.002亿元,占0.01%,比上年减
少了0.005亿元,减幅为71.43%。
涉企收费:收费金额10.99亿元,占35.98%,比上年
减少0.99亿元,减幅为8.26%。
涉农和涉企收费:收费金额0.72亿元,占2.36%,比
上年增
加0.02亿元,增幅为2.86%。
其他收费:收费金额18.83亿元,占61.65%,比上年增加
0.82亿元,增幅为4.55%。
2.从收费性质看:
收费金额曲线图
行政性收费收费金额9.99亿元,占32.71%,较上年增加0.24亿元,增幅为2.46%。;事业性收费收费金额20.55亿元,占67.29%,较上年减少0.4亿元,减幅1.91%。
3.从管理权限看:
收费金额占比分布图
中项中标收费2.95亿元,占9.66%;中项省标24.23亿元,占79.34%;省项省标收费3.36亿元,占11%。
4.从收费类别看:行政管理类收费5.47亿元(其中:证照类0.22亿元)占17.91%;资源补偿类收费5.79亿元,占18.96%;
鉴定类收费1.53亿元,占5.01%;考试收费0.71亿元,占2.32%;培训类收费0.15亿元,占0.49%;教育收费13.11亿元,占42.93%;其他收费3.78亿元,占12.38%。
5.从机构类型看:国家机关7.66亿元,占25.08%;事业单位21.53亿元,占70.50%;企业单位0.99元,占3.24%;社
会组织0.04亿元,占0.13%;其他组织0.32亿元,占1.05%。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特点及分析
1.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占公共财政收费呈下降趋势。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0.2亿元,收费总额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
为10.17%,较上年下降0.88个百分点,从2012年到2015年财
费比继续保持平稳并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年 度
2012
2013
2014
2015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15.5
254.5
277.8
300.2
收费总额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
25.05
11.26
11.05
10.17
2.受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经济调控影响,地区间收
费额
有新变化。由2014年度的“五升三降”变化为“六升二
降”:市本级与镇江新区由上年度的增长变为降低,丹阳、扬
中、丹徒由上年度的降低变为增长。
全市各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一览表
单位:亿元
地区
市本级
丹阳
句容
扬中
京口
润州
丹徒
新区
合计
2015年度收费及比重
14.5
5.35
4.21
2.12
1.12
0.6
1.93
0.71
30.54
47.48%
17.52%
13.78%
6.94%
3.68%
1.96%
6.32%
2.32%
2014年度收费及比重
14.79
4.65
3.66
1.89
1.09
0.5
1.85
2.27
30.7
48.18%
15.15%
11.92%
6.15%
3.55%
1.63%
6.03%
7.39%
-
增减值
-0.29
0.7
0.55
0.23
0.03
0.1
0.08
-1.56
-0.16
增减幅
-1.96%
15.05%
15.03%
12.17%
2.75%
20%
4.32%
-68.72%
-0.52%
3.因国家清费减负政策落实力度加大,涉企、涉农收费有了明显下降。涉企收费:收费金额10.99亿元,占35.98%,比上年减少0.99亿元,减幅为8.26%。主要涉及住建、交通、人防、国土、质监等多个部门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污水处理费、白蚁防治费、船舶港务费、船舶过闸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土地登记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检验检疫费等多项收费,合计减少收费金额0.75亿元,占涉企收费下降额的75.76%。涉农收费:收费金额0.002亿元,占0.01%,比上年减少了0.005亿元,减幅为71.43%。
4.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政策不断深入,资源补偿类收费有新调整。2015年资源补偿类收费金额5.79亿元,占18.96%,
比上年增加0.14亿元,增幅为2.48%。其中:耕地开垦费、水资源费、地表水水资源费、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污水排污费、
噪声超标排污费、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等收费合计增加0.39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废气排污费等收费合计减少 0.25亿元。
5.因收费政策和统计口径调整,教育、住建等收费结构和金额有明显变化。2015教育收费金额13.13亿元,占42.99%,比上年减少0.28亿元,减幅为2.09%。主要是普通高校学费调整为按学分制收费后减少0.79亿元,高中择校费减少0.42亿元,研究生、成人高校、专接本、民办二级等学费增加0.24亿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增加0.22亿元,义务教育、幼儿园伙食费增加0.38亿元;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收费金额5.27亿元,占17.26%,比上年减少1.13亿元,减幅为17.66%。除国家清费减负政策影响外,主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整为基金管理后减少0.99亿元。
6.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民生保障的不断改善,与之相关的收费有明显增加。表现在:公安部门的驾驶许可考试费、租用场地、车辆练习费等涉车收费分别增加了0.05亿元、0.57亿元;城管部门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增加了0.16亿元;住建部门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增加了0.18亿元;卫生部门的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等收费增加了0.05亿元;质监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增加了0.15亿元;司法部门的公证费增加了0.03亿元和法院的诉讼费增加了0.43亿元。
根据我市近几年来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看,随着经济社会发
展、经济调控、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职能转变、清费减负控本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我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趋于减缓:一是在涉企收费方面,将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二是在环境保护、资源补偿类收费将调整上升。三是涉及民生类收费,将随着政策的调整而相应调整变化,其中:涉房收费,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城市发展和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和变化;教育收费将随着幼儿园收费、公办高等院校学费收费标准的调整而上升;其他保障服务类收费也有调整上升的幅度。
三、全市开展收费报告工作情况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要求,2015年度全市收费情况报告及收费统计工作从今年3月16日布置,5月20日结束,全市904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按期报告了收费情况,报告率100%。
(一)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制定下发了《镇江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及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报告内容,报告时间、报告路径和工作要求。
今年4月19日,在全市收费、医药价格监管工作会议上,对2014年度收费统计报告工作进行了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收费报告和统计工作提出新要求,强调要做到“统计数据不能错、时间节点不能拖、发现问题及时纠、突出工作整体性”,确保收费年报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
(二)完善机制,加强动态监管。在贯彻落实国家、省清费减负政策的基础上,一方面督促各收费单位即时填报日常收费情
况变更报告,及时更新“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中收费单位的数据信息。另一方面动态编制并公布“两清单”,即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清单,及时向收费单位进行反馈。
(三)巡防督查,提高工作质量。一是建立双审核检查,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要求收费单位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收费情况的同时填报纸质报表,建立纸质报告档案,网上报表和纸质报表同时审核。二是开展集中巡防。抽查一定比例(约三分之一)的收费单位,查看收费公示、收费账目、和收费票据,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优惠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提出优化收费政策的建议,核对收费统计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力求真实准确,发现差错,立即纠正。三是配合全市开展的“清风行动”,重
点督查国家、省市清费减负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巡防督查制度的应用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既促使收费单位提高了对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也有力促进了收费情况报告和统计工作的开展。
四、收费年报中存在的问题
(一)事中事后的监管滞后,收费情况报告制度的落实不到位。一是少数收费单位思想上还不够重视。不及时填报《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不及时变更收费公示,档案资料不够完善,相关责任落实不清,没有定人定位,对系统操作不熟悉,被动应付。二是重收费轻申报现象仍然存在。填报工作不积极,填报数据不够准确,有错填漏项,少数收费单位拖延申报,个别单位上报的收费数据不全面不真实。三是个别地方对落实国家、省清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少数收费单位以收不到文件为由贯彻落实相关清费减负政策不及时。
(二)年报系统的统计项目与目录清单不统一。一是有的已明确列入基金管理的项目(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退出收费目录管理,但系统没有退出,仍然有填报。二是不纳入行政事业收费目录管理的项目(如教育系统的服务性代收费),系统没有退出,仍然有填报。
(三)年报的统计分析报告还不够全面。运用系统统计收费数据对收费情况的分析不够细,收费变动情况原因分析不够深,能准确反映、掌握收费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
出对策和建议的还不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