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胜强运输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张强出资,设立胜强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涡阳县胜强运输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 涡阳县龙山镇龙北村202线西侧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销售汽车及配件,汽车信息咨询服务,车辆证件代办。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张强、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 东
姓 名
股东证件
号 码
认 缴 情 况
(万元)
出资
数额
出资
期限
出资
方式
张强
342124************
50
2016.8.6
货币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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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决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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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股东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决定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股东决定是否连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 审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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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股东决定产生,任期届满,可由股东决定连任。
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应有书面决定,并签书面股权转让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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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2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八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事项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
二0一六 年八月六日
会议纪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于2016年8月6日在强胜运输有限公司会议室做出如下决定:
1、委派张强为公司开业登记申请人,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2、决定委派邵华为公司的监事,任期三年,住址: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码:342124************
地址:涡阳县龙山镇龙南。
3、决定委派张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住址:涡阳县龙山镇龙北村,身份证号码:342124************。
4、制订强胜运输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承诺以上人员非《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公司职务的人员,无重大民事责任。
股东签字:
二0一六 年八月六日
胜强运输有限公司
任职文件
兹聘张强为胜强运输限公司经理,任期三年。
执行董事签字:
二0一六 年八月六日
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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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已知《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出资设立涡阳县胜强运输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仅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所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未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股东签字:
二0一六 年八月六日
涡阳县胜强运输有限公司
住址证明
涡阳县胜强运输有限公司位于涡阳县龙山镇龙北村,S202线西侧,办公室三间,使用面积120平方米,产权属于张强所有,无偿提供给涡阳县胜强运输有限公司使用。
特此证明
涡阳县龙山镇人民政府政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