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大学校史
校歌
葑溪之西,胥江之东,广厦万间崇。
恁栏四望,虎丘金鸡,一例眼球笼。
东吴东吴,人中鸾凤,世界同推重。
山宝海涵,春华秋实,声教暨寰中。
皇皇母校,共被光荣,羡我羽毛丰,记取古吴东。
天涯兄弟,一旦相逢,话旧故乡同。
相期努力,敬教劝学,分校遍西东。
监理会(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 South)是美国基督教新教的重要差
会之一,1846年成立,在成立之初就特别注重举办教育事业与医疗卫生事业以推动教会事
业发展,并对到中国传教有浓厚的兴趣。由于19世纪40年代,清政府开始松动对基督教在
中国传教的禁令。1847年起,监理会陆续委派人员前往中国传教。由于在1858年《天津条约》订立之前,传教士还不被允许离开通商口岸到内地活动,上海便成为他们活动的主要地
区,这些活动又给监理会在苏州的传教事业打下基础。1870年,监理会在苏州开始进行传
教事业。1879年起该会先后在苏州创办博习书院(Buffington Institute)、宫巷书院(Kung Hang School) ,在上海创办中西书院(Anglo-Chinese College) 。
1900年监理会决议合并三书院。1901年3月,宫巷中西书院迁入天赐庄博习书
院旧址,东吴大学堂正式开学,成为美国基督教在中国建立的早期教会大学之一。1901年6月24日,在美国田纳西州以“Central University in China”名称注册。
开办之初,学校只设中学班,学生不足百人。到1905年开始招收12名大学生。
1904年东吴大学增设医科。
1906年,东吴大学在校建立了两个互不统属的辩论团体,分别为“竞智会”和“丽
泽会”。两团体“皆以养成利辩之才为宗旨”。
1907年东吴大学首次授予毕业生学士学位(中国第一个文学士学位(沈伯甫))。
1908年东吴大学在美国田纳西州注册名称改为“Soochow University”。
1909年东吴大学颁授三个医学士学位,后未继续(1912年医科撤销)。
1910年东吴大学增设神学科。
1911年3月,孙乐文去世,校董会选举同一宗派的上海中西书院的校长葛赉恩
(J.W.Cline)为东吴大学的新校长。这一任命也就使上海中西书院与东吴大学合并
组成了东吴大学的文理科。当时大学生人数为50名左右。
1912年东吴大学颁授第一个神学学士学位(同年神学科撤销)。
1915年东吴大学于上海昆山路中西书院原址设立法科为 “东吴大学法学院”。东吴法科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通晓3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美法、罗马法以及希伯来
法体系,让学生“在比较中掌握法律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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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原则”,在课程设置上则注重中国法
的教学与研究。教学上除与中国法有关的课程用汉语外,其他课程均用英语教学。这
使东吴大学的法学教育在当时饮誉海内外,时有“南东吴、北朝阳(如今的中国人民
大学)”之称。东吴法科还得到美国一些著名法律院校和大学法学院如哈佛大学法学
院、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等的大力支持与合作,使得很多优秀的东吴法科毕业生可经学
校推荐直接到美国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东吴法科培养了一大批现当代著名的法学专
家,如王宠惠、吴经熊、倪征、李浩培、潘汉典、杨铁等,被人们誉为“华南第一流
的而且是最著名的法学院”。
五四运动期间,为顺应中国社会的潮流,东吴大学逐步进行中国化的过程。1926
年首先废除宗教必修课程,礼拜仪式亦改为学生自由参加。继而改组校董会,三分之
二的成员改由中国人担任,1927年杨永清先生当选首任中国籍校长,定“养天地正气,
法古今完人”为中文校训,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核准东吴大学在国民政府注册立
案。
东吴大学创办初期的二十六年,历经三位美籍校长孙乐文(David L. Anderson)、
葛赉恩(John W. Cline)及文乃史(W. B. Nance)。这个时期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于捐款及学费。校园内的教学大楼林堂、孙堂及葛堂及教职学生宿舍等设施陆续兴建
完成,校园规模日趋完整。学科发展包括文、理、医学、神学及法科(上海昆山路),
另有四所附中、二十所附小、惠寒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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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语学校等组成完整的东吴教育体系。学校
以“Unto a Full-grown Man”为校训强调学生人格的陶冶。
1930年时学校共有文、理及法三学院,十二个学系。校园内主要建筑设施均在此
阶段建成或动工。1930年学生人数达755人为全国基督教大学之冠。
1937年爆发抗日战争,此后八年东吴大学苏州上海两校区受战事影响,辗转迁徙
各地。其间随战况发展演变,两校区或各自迁校或与他校联合办学,虽烽火连天但教
学活动未曾稍息。直至1945年抗战胜利,东吴大学师生纷纷自各地返回上海及苏州
校园,展开复校的艰巨工作。
苏州大学1952年院系调整,苏南文化教育学院、东吴大学文理学院及江南大学数理系
合并组建苏南师范学院,不久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在原东吴大学校址办学。
1966年至1976年十年动乱中,江苏师范学院停止招生达6年之久,1972年开始
恢复招生。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江苏师范学院改办为苏州大学,苏州市财经学校同时并入,
苏州大学成为江苏省属第一所综合性大学。
1986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扩建为苏州大学法学院。而东吴大学在上海的法学院,
并入华东政法学院,会计系并入上海财经学院。
后经教育部和江苏省省政府批准,苏州蚕桑专科学校、苏州丝绸工学院、苏州医
学院先后于1995年、1997年、2000年并入苏州大学。
2000年苏州大学隆重举行100周年校庆活动。5月,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的王健教授在百年校庆之际由儿子慷慨出资捐建苏州大学法学楼,并设立奖学金。同年,
苏州大学法学院更名为王健法学院,成为全国第一个由海外专项基金参与建设的公办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