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新版]
第七章 地下连续墙施工
第一节 一般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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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1条 当在城市交通中心、高层建筑群内、商业或厂房密集区域构筑人防工程时,宜采用地下连续墙施工。
第7.1.2条 高层建筑的多层防空地下室,宜采用逆作法的地下连续墙施工。
第二节 墙体施工
第7.2.1条 在挖基槽前,应沿墙面两侧预筑导墙。
第7.2.2条 导墙深度宜为1.2,1.5m;导墙顶面应高出地面100,150mm。其底部不得座落在松散土层或地下水位变化处。
导墙的纵向分段应与地下连续墙的分段错开。导墙纵、横交接 第7.2.3条
处应做成“Τ”形或“十”字形。
第7.2.4条 导墙内侧面应垂直。两导墙间净距宜比墙体设计厚度大25,40mm。
第7.2.5条 护壁泥浆液面应保持高于地下水位500mm。
第7.2.6条 挖槽前,应先将地下连续墙划分为若干个单元槽段。槽段长度宜为6,8m。
第7.2.7条 采用连续成槽施工时,应采取防止流态混凝土挤穿相邻槽段的措施。
第7.2.8条 在地下超静水压稳定前,不得进行成槽施工。
第7.2.9条 在漏失泥浆的地层中进行成槽施工时,应随时补充泥浆,保证泥浆液面维持规定的标高。当槽壁发生塌方时,应及时处理。
第7.2.10条 当墙段之间的连接必须形成整体时,应设置刚性接头。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槽底标高。锁口管必须插至槽底。
时,应根据混凝土导管的位置、笼体的大小及重量 第7.2.11条钢筋笼成型
等因素,设置架立钢筋和主筋平面斜拉筋。钢筋笼不得绑扎,其周边钢筋与纵、横钢筋应全部采用点焊连接;其余可交错点焊,其焊点不得少于50%;所用焊丝直径不得大于3.2mm。
第7.2.12条 有开孔或预埋件的槽段,孔洞周围应采取加固措施;孔口宜采用轻质填料封闭。
第7.2.13条 钢筋笼不得强行入槽。钢筋笼入槽后至浇筑混凝土前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6h。
第7.2.14条 在比重大于1.2的泥浆中浇筑混凝土,应采用混凝土泵车直接压送;浇筑混凝土时,钢筋笼不得上浮。
第7.2.15条 墙体的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墙体深度的6‰;预埋件位置偏差不应超过50mm。
第三节 逆作法施工
第7.3.1条 中间支承柱的基础应能承受地下各层的结构自重、地面以上结构的1/2,2/3自重及施工荷载,其位置和数量应根据防空地下室结构特点和施工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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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第7.3.2条 底板以上的柱体宜采用钢管柱或“工”字型钢柱;底板以下的柱体应与底板结合牢固。
第7.3.3条 浇筑混凝土时,钢管柱内径应比混凝土导管接头处直径大70,100mm;钢管柱底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宜小于1m;钢管柱外混凝土高度宜高于底板300,500mm。
第7.3.4条 钢管柱底部宜焊接适量的分布钢筋或型钢。
第7.3.5条 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的梁、柱、板应及时浇筑,在未完成相应层面的支撑结构前不得向下挖土。
第7.3.6条 分层浇筑地下室主体结构混凝土时,应对其下卧土层进行临时加固;其与下层结构的连接钢筋应插入底部垫层,钢筋塔接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浇筑下层结构混凝土时,上、下层混凝土面结合处应进行密实加固处理。
第四节 工程验收
第7.4.1条 地下连续墙施工应按下列内容进行中间检验:
一、槽段开挖;
二、钢筋笼制作及安装;
三、清槽及换浆;
四、混凝土浇筑;
五、槽段接缝;
六、墙面平整度和倾斜度。
第7.4.2条 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图;
二、中间检验记录;
三、设计变更通知单;
四、混凝土试块的试验报告;
五、钢筋焊接接头的试验报告;
六、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资料等。
第7.4.3条 地下连续墙裸露墙面的蜂窝、孔洞、露筋累计的面积不得超过单元槽段裸露面积的,,。
第7.4.4条 地下连续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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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的要求。
地下连续墙的允许偏差 表7.4.4
第十一章 孔口防护设施的制作及安装
第一节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扇和门框墙的制作
第11.1.1条 门扇模板的加工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加工模板应尺寸准确、结构牢固、拼缝严密、表面平整光滑。门扇模板四周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长边的5‰。
二、当采用门扇钢框作侧模时,钢框与模板底座应固定牢靠,贴合紧密。
三、有钢框的拱形门扇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作底模。
四、拱形门扇采用立式浇筑混凝土时,弧形模板面应在同一半径的圆柱面上;卧式浇筑时,门扇钢框两条边应在同一平面内。
五、木模板应在混凝土浇筑前24h内浇水湿润。
第11.1.2条 门扇的受拉钢筋,在跨中两侧各1/4跨度范围内不宜焊接。
第11.1.3条 当双扇门的门扇现场立式浇筑混凝土时,应先将门扇钢框定位并点焊固定后进行焊接作业。
第11.1.4条 门扇、门框墙的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门扇、门框墙应连续浇筑,振捣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蜂窝、孔洞;
二、门扇混凝土碎石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5mm,且不应大于受力钢筋最小净距的3/4;
三、预埋铁件应除锈并涂防腐油漆,其安装的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靠;
四、孔洞应涂油或堵塞。
第二节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安装
第11.2.1条 门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钢门框支撑面的平整度偏差不应超过1mm;每边不平整部分累计的长度不应大于该边长度的20%,且应分布在2处以上;门框四边垂直度
偏差不应超过长边的2‰。
二、门扇钢框与钢门框应贴合均匀,其间隙不得大于2mm;每边不贴合部分累计的长度不应大于该边长度的20%,且应分布在2处以上。
三、铰页、闭锁安装位置应准确;上、下铰页同轴度偏差不应超过两铰页间距的1‰,且不得大于2mm。
四、双扇拱形防护门的上、下两端与门框之间,均应有50mm的间隙。
五、门扇应启闭灵活。
六、在门扇外表面应标示闭锁开关方向。
第11.2.2条 密封条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密封条接头应采用45?坡口搭接,每扇门的密封条接头不得超过2处。
二、密封条应固定牢靠,压缩均匀;局部压缩量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压缩
量的20%。
三、密封条不得涂抹油漆。
第三节 防护设施的包装、运输和堆放
第11.3.1条 防护设施的包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类防护设施均应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二、防护设施的零、部件必须齐全,并不得锈蚀和损坏;
三、防护设施分部件包装时,应注明配套型号、名称和数量。
第11.3.2条 门扇、门框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门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运输;
二、门扇和钢框应与车身固定牢靠。
第11.3.3条 防护设施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固、无积水。
二、金属构件不得露天堆放。
三、各种防护设施应分类堆放。
四、密闭门及钢框应立式堆放,并支撑牢靠。
五、门扇水平堆放时,其内表面应朝下;应在两长边放置同规格的条形垫木;在门扇的跨中处不得放置垫木。
第四节 工程验收
第11.4.1条 门扇、门框墙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每扇门或每道门框墙的任何一处麻面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门扇或门框墙总面积的0.5%,并不得露筋。
第11.4.2条 门扇与门框墙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4(2的要求。
表11.4.2 门扇与门框墙制作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门窗尺寸
长度、宽度
?5
厚度
第十二章 管道与附件安装
第一节 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及安装
第12.1.1条 当管道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和防护抗力片的密闭穿墙短管。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
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
第12.1.2条 给水管、压力排水管、电缆电线等的密闭穿墙短管,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壁厚大于3mm的钢管。
第12.1.3条 通风管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厚2,3mm的钢板焊接制作,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第12.1.4条 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钢板制作。钢板应平整,其翼高宜为30,50mm。密闭翼环与密闭穿墙短管的结合部位应满焊。
第12.1.5条 密闭翼环应位于墙体厚度的中间,并应与周围结构钢筋焊牢。密闭穿墙短管的轴线应与所在墙面垂直,管端面应平整。
第12.1.6条 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电线穿墙短管宜为30,50mm;
二、给水排水穿墙短管应大于40mm;
三、通风穿墙短管应大于100mm。
第12.1.7条 密闭穿墙短管作套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套管与管道之间应用密封材料填充密实,并应在管口两端进行密闭处理,填料长度应为管径的3,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二、管道在套管内不得有接口。
三、套管内径应比管道外径大30,40mm。
第12.1.8条 密闭穿墙短管应在朝向核爆冲击波端加装防护抗力片。抗力片宜采用厚度大于6mm的钢板制作。抗力片上槽口宽度应与所穿越的管线外径相同;两块抗力片的槽口必须对插。
第12.1.9条 当同一处有多根管线需作穿墙密闭处理时,可在密闭穿墙短管两端各焊上一块密闭翼环。两块密闭翼环均应与所在墙体的钢筋焊牢,且不得露出墙面。
第二节 通风管道和附件的制作及安装
第12.2.1条 在第一道密闭阀门至工程口部的管道与配件,应采用厚2,3mm的钢板焊接制作。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第12.2.2条 染毒区的通风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通风管道与密闭阀门应采用带有密封槽的法兰连接,其接触面应平整;法兰垫圈应采用整圈无接口橡胶密封圈。
第12.2.3条 主体工程内通风管与配件的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板厚度应大于0.75mm。
第12.2.4条 工程测压管在防护密闭门外的一端,应设有向下的弯头;另一端宜设在通风机房或控制室, 并应安装球阀。通过防毒通道的测压管,其接口应采用焊接。
第12.2.5条 通风管的测定孔、洗消取样管应与风管同时制作。测定孔和洗消取样管应封堵。
第12.2.6条 通风管内气流方向、阀门启闭方向及开启度,应作
标志
禁止坐卧标志下载饮用水保护区标志下载桥隧标志图下载上坡路安全标志下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下载
,并应标示清晰、准确。
第三节 给水排水管道,供油管道和附件的安装
第12.3.1条 压力排水管宜采用给水铸铁管或镀锌钢管,其接口应采用油麻填充或石棉水泥抹口,不得采用水泥砂浆抹口。
第12.3.2条 油管丝扣连接的填料,应采用甘油和黄丹粉的调和物,不得采用铅油麻丝。油管法兰连接的垫板,应采用两面涂石墨的石棉纸板,不得采用普通橡胶垫圈。
第12.3.3条 防爆清扫口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采用防护盖板时,盖板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镀锌或镀铬钢板制作。其表面应光洁,安装应严密;
二、清扫口的丝扣应无缺损;
三、清扫口安装高度应低于周围地面3,5mm。
第12.3.4条 与工程外部相连的管道的控制阀门,应安装在工程内靠近防护墙处,并应便于操作,启闭灵活,有明显的标志。控制阀门的工作压力应大于1MPa。控制阀门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第12.3.5条 各种阀门启闭方向和管道内介质流向,应标示清晰、准确。
第四节 电缆、电线穿管的安装
条 电缆、电线在穿越密闭穿墙短管时,应清除管内积水、杂物。 第12.4.1
在管口两端应采用密封材料充填。填料应捣固密实、匀称。
第12.4.2条 电缆、电线暗配管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或密闭隔墙时,应在墙两侧设置过线盒,盒内不得有接线头。过线盒穿线后应密封并加盖板。
第12.4.3条 灯头盒、开关盒、接线盒等应紧贴模板固定,并应与电缆、电线暗配管连接牢固。暗配管应与结构钢筋点焊牢固。
第12.4.4条 电缆、电线暗配敷设完毕后,暗配管管口应密封。
第五节 排烟管(道)与附件的安装
第12.5.1条 排烟管宜采用钢管或铸铁管。当采用焊接钢管时,其壁厚应大于3mm;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当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面应平整,并应有密封槽;法兰之间应衬垫耐热胶垫。
第12.5.2条 埋设于混凝土内的铸铁排烟管,宜采用法兰连接。
第12.5.3条 排烟管应沿轴线方向设置热胀补偿器.单向套管伸缩节应与前后排烟管同心.柴油机排烟管与排烟总管的连接段应有缓冲设施.
第12.5.4条 排烟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坡度应大于0.5%,放水阀应设在最低处;
二、清扫孔堵板应有耐热垫层,并固定严密;
三、当排烟管穿越隔墙时,其周围空隙应采用石棉绳填充密实;
四、排烟管与排烟道连接处,应预埋带有法兰及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
第12.5.5条 排烟管的地面出口端应设防雨帽;在伸出地面150,200mm处,应采取防止排烟管堵塞的措施。
第十三章 设备安装
第一节 设备基础
第13.1.1条 基础表面应光滑、平整,并应设有坡向四周的坡度。
第131.2条 基础混凝土养护14d后,方可安装设备;二次浇筑混凝土养护28d后,设备方可运转。
第13.1.3条 混凝土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1.3的要求。
混凝土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 表13.1.3
项 目
允许偏差(mm )
坐标位移
?20
不同平面的标高
,20
平面外形尺寸
?20
平面水平度
每1m
5
全长
10
垂直度
每1m
5
全高
20
预埋地脚螺栓
顶部标高
20
中心距
?2
预埋地脚螺栓孔
中心线位置偏移
?10
深度
20
垂直度
10
第二节 通风设备安装
第13.2.1条 人力、电动两用风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风机及其附件应无缺损。
二、脚踏、电动两用风机的机座可采用预埋钢板固定;手摇、电动两用风机
的支架应平正,其节点应采用焊接。
三、风机运转时,应无卡阻和松动现象。
四、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3.2.2条 过滤吸收器、纸除尘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存放三年以上的过滤吸收器和五年以上的纸除尘器,应经检验确认有效
后,方可安装。
二、设备与管路连接时,宜采用整体性的橡皮软管接头,并不得漏气。固定
支架应平正、稳定。
三、搬运时,设备不得被倒置或滚动,其外壳不得被碰坏。
第13.2.3条 防爆波悬板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门座与胶板粘贴应牢固、平整,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5MPa;
二、悬摆板应启闭灵活,能自行开启到限位座,且开口朝下;
三、悬摆板关闭后与活门座胶板应贴合严密;
四、活门座胶板不得涂抹油漆。
第13.2.4条 胶管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门门框与胶板粘贴牢固、平整,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5MPa。
二、门扇关闭后与门框贴合严密。
三、胶管、卡箍应配套保管,直立放置;胶管应密封保存。
第13.2.5条 自动排气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门开启方向必须朝向排风方向;
二、穿墙管法兰面应垂直;
三、活门外套与密闭穿墙短管的连接处,应垫厚度为3,5mm的整圈无接口的密封橡胶垫圈;
四、活门重锤必须垂直向下;
五、活门盖关闭后,应与胶条贴合严密。
第13.2.6条 电控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控门调试运转正常;
二、门外的开关按钮应设置防护盖板;
三、在门开启的终止位置应设缓冲装置;
四、对穿墙管线应进行密闭处理。
第13.2.7条 手动密闭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其密闭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二、安装时,阀门上箭头标志方向应与冲击波的方向一致;
三、开关指示针的位置与阀门板的实际开关位置应相同,启闭手柄的操作位置应准确;
四、阀门应用吊钩或支架固定,吊钩不得吊在手柄及锁紧装置上。
第13.2.8条 测压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测压管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应满焊、不漏气;
二、管路阀门与配件连接应严密;
三、测压板应作防腐处理和用膨胀螺丝固定;
四、测压仪器应保持水平安置。
第三节 给水排水设备安装
第13.3.1条 口部冲洗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暗装管道时,冲洗阀不应突出墙面;
二、明装管道时,冲洗阀应与墙面平行;
三、冲洗阀配用的冲洗水管和水枪应就近设置。
第13.3.2条 穿越水库水位线以下的水管,应在水库的墙面预埋防水短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扰动力作用时,应预埋柔性防水短管;
二、无扰动力作用时,可预埋带有翼环的防水短管;
三、预埋管的位置、标高允许偏差不得超过5mm,伸出水库墙外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第13.3.3条 自备水源井必须设置井盖;在地下水位高于工程底板或有压力水的地区,必须加设密闭盖板。
第13.3.4条 防爆波闸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闸阀宜在防爆波井浇筑前安装。
二、闸阀与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闸阀的阀杆应朝上,两端法兰盘应对称紧固。
三、闸阀应启闭灵活,严密不漏。
四、闸阀开启方向应标示清晰,止回阀安装方向应正确。
第13.3.5条 防爆防毒化粪池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出水管应选用给水铸铁管。铸铁管应无裂纹、铸疤等。
二、三通管应固定牢固、平直,其上部应用密闭盖板封堵。
第13.3.6条 排水水封井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封井盖板应严密,并易于开启;
二、进、出水管安装位置应正确,接头应严密牢固;
三、进、出水管的弯头应伸入水封面以下300mm。
第13.3.7条 排水防爆波井的进、出水管管口应用钢筋网保护。网眼宜为30mm×30mm;钢筋网宜采用直径为16,22mm的钢筋焊接制作。
第四节 电气设备安装
第13.4.1条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机式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与发电机应分开运输;整机式柴油发电机组应整体运输。
二、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垫铁找平,不得采用调节地脚螺栓、防震垫或局部加压等方法找平。
三、附属设备的管路应连接牢固、严密。
第13.4.2条 整机式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吊运机组及附属设备时,不得损伤机件;
二、机组与基础间应用垫铁衬垫,垫铁厚度宜为15,20mm;
三、拧紧地脚螺栓时,应用专用力矩扳手;
四、小容量柴油发电机组,应在机组底盘下衬垫防震弹性垫。
第13.4.3条 分机式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组的落座、安装、测量、校正,均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二、机组安装时应先安装柴油机;
三、柴油发电机组两轴不同心度及不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4.3的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两轴不同心度及不水平度的允许偏差 表13.4.3
柴油发电机系列
不同心度允许偏差(mm)
不水平度允许偏差(mm/m)
160
0.3
0.1
250
0.1
0.1
300
0.2
第13.4.4条 落地式配电柜(屏、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成排安装的配电柜(屏、箱)应安装在基础型钢上。基础型钢应平直;型钢顶面高出地面应等于或大于10mm;同一室内的基础型钢水
平允许偏差不应超过1mm/m,全长不应超过5mm。
二、基础型钢应有良好接地。
三、柜(屏、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mm/m,柜(屏、箱)间的空隙不应大于2mm。
第13.4.5条 挂墙式配电箱(盘)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固定配电箱(盘),宜采用镀锌或铜质螺栓,不得采用预埋木砖;
二、嵌墙暗装配电箱的箱体应与墙面齐平。
第13.4.6条 成排或集中安装的同一墙面上的电器设备的高差不应超过5mm,同一室内电器设备的高差不应超过10mm。
第13.4.7条 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灯具的安装应牢固,宜采用悬吊固定。当采用吸顶灯时,应加装橡皮衬垫。
二、接零或接地的灯具金属外壳,应有专用螺丝与接零或接地网连接。
三、宜采用铜质瓷灯座,开关的拉线宜采用尼龙绳等耐潮绝缘的材料。
四、各种信号灯应有特殊标志,并标示清晰,指示正确。
第13.4.8条 电气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利用钢筋混凝土底板的钢筋网或口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网作自然接地体。用作自然接地体的钢筋网应焊接成整体。
二、当采用自然接地体不能满足要求时,宜在工程内渗水井、水库、污水池中放置镀锌钢板作人工接地体,并不得损坏防水层。
三、不宜采用外引式的人工接地体。当采用外引接地时,应从不同口部或不同方向引进接地干线。接地干线穿越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应作防护密闭处理。
第十四章 设备安装工程的防腐、消音、防火
第14.0.1条 设备安装工程中所用的油漆,宜采用磁性调和漆。
第14.0.2条 管道防腐涂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埋地管道或地沟内的管道,应先涂两道防锈漆,再涂两道沥青漆;工程内明敷的管道,应先涂两道防锈漆,再涂两道面漆。
二、埋地铸铁管,应涂两道沥青漆,再涂一道面漆;工程内明敷的铸铁管,应先涂两道防锈漆,再涂一道面漆。
三、镀锌钢管的破损处及接口部位,应涂两道防锈漆及一道同色面漆。
四、管道防腐层宜按表14.0.2选用。
管道防腐层结构 表14.0.2
层次(从金
属表面算起)
普通型
加强型
特殊加强型
1
底漆
底漆
底漆
2 沥青玛 脂 沥青玛 脂 沥青玛 脂
3
牛皮纸 石棉防水油毡 石棉防水油毡
4
沥青玛 脂 沥青玛 脂
5
沥青玛 脂
脂 沥青玛
6
牛皮纸 石棉防水油毡
7
沥青玛 脂
8
沥青玛 脂
9
牛皮纸
第14.0.3条 设备、管道在涂漆前,应先清除表面的污垢、锈斑、焊渣等。
金属表面应干燥,光泽均匀,并宜在3,6h内涂完底漆。
第14.0.4条 工程内信号指示标志和机房内管道面漆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要
求:
一、通风方式信号灯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隔绝式通风应为红色;
2(清洁式通风应为绿色;
3(过滤式通风应为黄色。
二、疏散指示标志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要求:
疏散标志、导向应为白底绿字;
出入口、安全门应为白底红字。 三、机房内管道面漆的颜色应符合表14.0.4的要求。
机房内管道面漆的颜色 表14.0.4
管道名称
基 色
色 环
进风管
浅 绿
染毒进风管
橙 黄
送风管
乳 白
排风管
灰
回风管
乳 黄
排烟管
银 粉
机械冷却水进水管
浅 绿
机械冷却水回水管
绿
褐
油 管
浅 黄
第14.0.5条 金属电缆管除埋入混凝土的外,均应除锈并涂防腐漆。
第14.0.6条 在工程外墙上预埋铁件及密闭穿墙短管时, 外露金属表面应除锈并涂防腐漆。
第14.0.7条 绝缘导线的接头应采用压接或焊接。接头处应采取防腐措施。当采用黑胶布恢复绝缘时,应外包2,3层塑料胶带。
第14.0.8条 安装有动力扰动的设备,当不设减震装置时,应采用厚5,10mm中等硬度的橡皮平板衬垫。
第14.0.9条 当管道用支架、吊钩固定时,应采用软质材料作衬垫。管道自由端不得摆动。
第14.0.10条 机房内的消声器及消声后的风管应作隔声处理,可外包厚30,50mm的吸声材料。
第14.0.11条 当管、线穿越隔声墙时,管道与墙、电线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应用吸声材料填充密实。
设备安装时,不得采用明火施工。 第14.0.12条
第14.0.13条 配电箱、板,宜采用薄钢板,不得采用易燃材料制作。
第14.0.14条 发热器件必须进行防火隔热处理,严禁直接安装在建筑装修层上。
第14.0.15条 电热设备的电源引入线,应剥除原有绝缘,并套入瓷套管。瓷套管的长度应大于100mm。
第14.0.16条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缆、电线应穿管敷设,导线接头不得设在易爆场所。
第14.0.17条 在顶棚内的电缆、电线必须穿管敷设,导线接头应采用密封金属接线盒。
第十五章 设备安装工程的验收
第15.0.1条 通风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毒密闭管路及密闭阀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5.06×104Pa保持
5min不漏气;
二、过滤吸收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1.06×104Pa、后5min内下降值不大于660Pa;
三、过滤式通风工程的超压试验,超压值应为30,50Pa;
四、清洁式、过滤式和隔绝式通风方式的相互转换运行,各种通风方式的进风、送风、排风及回风的风量和风压,满足设计要求;
五、各主要房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平时使用要求;
六、柴油发电站及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房间的降温除湿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5.0.2条 给水排水设备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道、配件及附件的规格、数量、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阀门安装位置及方向正确,启闭灵活;
二、管道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三、给水管、压力排水管、供油管、自流排水管系统应无漏水;
四、给水排水机械设备及卫生设备的规格、型号、安装位置、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地漏、检查口、清扫口的数量、规格、位置、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六、防爆波闸阀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闸阀启闭灵活,指示明显、正确;
七、防爆防毒化粪池、水封井密封性能良好,管道畅通;
八、防爆波密闭堵板密封良好。
第15.0.3条 给水排水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清洁式通风时,水泵的供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过滤式通风时,洗消用水量、饮用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柴油发电站、空调机房冷却设备的进、出水温度、供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水库或油库,当贮满水或油时,在24h内液位无明显下降,在规定时间内能将水或油排净;
五、渗水井的渗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5.0.4条 电气系统试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电源切换的可靠性和切换时间;
二、测定设备运行总负荷;
三、检查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电源的可靠性;
四、测定主要房间的照度;
五、检查用电设备远控、自控系统的联动效果;
六、测定各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第15.0.5条 柴油发电机组的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空载运行应在设备检查、试验合格后进行,空载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二、负载运行应在空载运行正常后进行。试运行时,负荷应由空载状态逐步
75%的负荷下各运行1H,满载运 增加并在额定容量的25%、50%、
行不少于2h。
三、超载运行应在额定容量110%的负荷下运行30min。
四、并车试验应在各机组单机运行试验正常后进行。并车装置性能应可靠。各并车机组在50%额定负荷以上时,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分配差
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自起动试验应在上述试验正常后进行,且不应少于3次。机组各项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5.0.6条 柴油发电机组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检验应包括下列项目:
1(润滑油压力和温度,冷却水进、出口温度和排烟温度;
2、各机件的接合处和管路系统情况;
3、运动机件在额定负荷、50%负荷、空载下的运行情况;
4(充电发电机的充电和起动储气瓶的充气情况;
5(附属装置的工作情况;
6(电气、热工仪表、信号指示。
二、测定记录应包括下列项目:
1(机组及辅机系统各种运行状态的工作情况;
2(柴油机的瞬态和稳态调速率;
3(机组的温升;
4(油耗;
5(烟色;
6(压缩空气或蓄电池的起动瞬时压降、起动后的压力或电压及可起动次数;
7(发电机调压性能;
8(并车、自起动、调频调载装置的运行参数。
第15.0.7条 装有远距离自动控制台和机房仪表台的柴油机组,尚应进行下
列检验:
一、分别用自动和手动远动控制的方法进行试运转;
二、进行自起动系统可靠性试验,测定起动时间;
三、声光报警信号情况;
四、柴油机调速和停车电磁阀工作情况;
五、机房和控制室联络信号装置工作情况。
二、测定记录应包括下列项目:
1(机组及辅机系统各种运行状态的工作情况;
2(柴油机的瞬态和稳态调速率;
3(机组的温升;
4(油耗;
5(烟色;
6(压缩空气或蓄电池的起动瞬时压降、起动后的压力或电压及可起动次数;
7(发电机调压性能;
8(并车、自起动、调频调载装置的运行参数。
第15.0.7条 装有远距离自动控制台和机房仪表台的柴油机组,尚应进行下
列检验:
一、分别用自动和手动远动控制的方法进行试运转;
二、进行自起动系统可靠性试验,测定起动时间;
三、声光报警信号情况;
四、柴油机调速和停车电磁阀工作情况;
五、机房和控制室联络信号装置工作情况。
附录一 名词解释
序 号
名 词
曾用名
解 释
1
坑道工程
利用自然岩土层作防护层的人防工程,是构筑在山体内的工程
2
地道工程
& 利用自然岩土层作防护层的人防工程是构筑在平坦地形的工程
3
掘开式工程
利用人工覆土层作防护人防工程
4
防空地下室
构筑在地面建筑物下面,有防护功能的地下室
5
变形缝
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
指伸缩缝或沉降缝
6
补偿收缩混凝土
补偿收缩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
用膨胀水泥或掺加膨胀剂浇筑的混凝土,它具有微膨胀性质
7
清洁区
人防工程内部不允许放射性微尘和各种生物、化学毒剂侵入的区域,一般指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的所有房间及通道
8
染毒区
人防工程内没有严格的密闭设施,允许沾染一定的毒剂的区域
9
防护密闭隔墙
具有抗御所规定的核爆冲击波和常规武器的能力,并能隔绝各类毒剂的隔墙,如临空墙、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隔墙、防护密闭门四周的门框墙等
10
密闭隔墙
仅起隔绝各类毒剂作用的墙体,如滤毒室与风机室之间、发电机与控制室之间或其它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的隔墙和密闭门四周的门框墙等
11
密闭穿墙短管
密闭穿墙套管
穿越人防工程防护密闭隔墙或密闭隔墙,并具有密闭措施的各种管道、电缆(线)的预埋穿墙管
12
密闭翼环
密闭肋
焊接在密闭穿墙短管上的整圈钢板,起阻挡毒剂沿短管与混凝土之间的空隙渗入工程内部的作用
13
防护抗力片
密闭穿墙短管受冲击波作用端所装置的防护设施,具有抗御核爆冲击波沿短管与所穿管道(线)的空隙侵入工程内的作用
14
洗消取样管
设置在染毒风管上供取样化验及清洗风管的带堵头的三通短管
15
防爆化粪池
设置在工程口部外,具有抗御所规定的核爆冲击波、毒剂和常规武器能力的化粪池
16
防爆清扫口
设置在需要冲洗放射性微尘沾的防毒通道,扩散室等处,具有抗御规定的核爆冲击波能力的地漏及清扫口
17
防爆波闸门
设置在连接工程内、外管道上,具有抗御所规定的核爆冲击波能力及截断工程内、外管道通途的闸门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必须”; 正面词采用“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