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法学通论》
《法学通论》精华贴!!!——
有浓情中南一年来的鼓励与支持,我走过了考研这难忘的时光。在这里,我得到过学
长学姐的鼓励;在这里,我寻觅到了难得的资料;在这里,我却很少发帖。只因为考研的时
间紧张实在抽不出太多的时间来交流一下自己的得失与经验。在即将离开之前我也想留下点
什么给师弟师妹,也算是对浓情中南的回报啦。呵呵(虽然此贴来的有点迟,还是希望版主
多多包涵,希望对师弟师妹有所帮助
)。
自从去年招生简章修改以来,对于《法学通论》的复习,已经有很多不同的声音。但
是,又有多少声音的发出者是真正的从战场上走下来的呢?因此,其可信度、可参考价值必
然引起大家的质疑(当然,有很多帖子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呵呵)。作为《法学通论》改革后的第一批考生,我从招生简章下来的那一刻起,直至下考
场的那一刻止,我从未有丝毫的怠慢。我看过很多的贴子,和很多考中南的同学交流过经验。
在此,我将对我看过的有价值的帖子和我同学以及我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做一个系统的整理。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如何进行法通的复习:
1、对课本的选择和复习。
对法通中指定的法理和宪法部分,从简章出来后直至现在,还是有不同的贴子讲到该
怎样复习。有的帖子说只需要将《法学通论》那 100 多页(准确的说只有 79 页——法理 45
页;宪法 34 页)的东西字字准确的背诵下来即可;也有人发帖讲到,不需要看《法学通论》
里的内容,直接看张文显的《法理学》和刘茂林的《中国宪法导论》即可;还有的说道,可
以在《法学通论》上的法理和宪法的东西都背会后再去看其他的资料。
我看过后很是郁闷,如果贴主也在复习考研。那么,我想成绩应该是很一般了。我本
人的意见是:双管齐下,一举突破——即以《法学通论》法理、宪法部分的内容为大
纲,以张文显的《法理学》和刘茂林的《中国宪法导论》为补充。对于《法学通
论》里面提到的知识点,我们要以张文显的《法理学》和刘茂林的《中国宪法导论》的内容
来充实;对于《法学通论》里面没有提到的知识点我们坚决不看,把有限的时间用在最需要
的地方。我们以 2010 年的考研
真题
北京中考数学真题pdf四级真题及答案下载历年四级真题下载证券交易真题下载资料分析真题下载
来说明我的观点:首先,从真题来看,所有的题目都是
《法学通论》里面提到的,没有任何超纲的题目。但是,如果我们只看了《法学通论》,那
么我们是很难拿高分的。比如,这次宪法部分的“论述宪法规定的平等权”,这道题目在《法
学通论》第 98 页,但是内容很浅显,实质性的表达也就那么 50 来个字,把它们一字不差的
答上去也根本不可能拿到 25 分,最多给你个 7、8 分的样子。而这道题在刘茂林的《中国宪
法导论》里面确有非常完整的描述,他从两个方面作答: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关于
弱者的特别保护。如果我们把法通上的内容和《中国宪法导论》里面的论述都答上去的话,
何愁不能拿高分呢?!其次,对于《法学通论》里面成熟的理论,我们绝对不要自作聪明去
做过多的补充哦。比如“两大法系”方面的内容,法通里面已经有很好很完整的论述了,我
们不必多此一举。类似的还有“法学的性质(真题哈)”、“法的本质”、“宪法监督(真
题哈)”、“宪法的作用”等等。
好了,对课本的选择和复习就讲这么多吧,本帖对事不对人
呵呵
2、真题的利用。
真题的重要性不必多说啦,但是,我发现在我们的论坛里面讲到或问到真题的同
学却比较少哈,大多数都在讨论《法学通论》的复习问题。既然关于《法学通论》的复习我
在上段已经说的很清楚了,那么这段我就着重给大家提个醒:[znbbs34]
真题!真题!!!!!
事实是最好的证明,我将以 10 年的真题来说明往年真题的重要性:(横线
前面是 10 年的考研真题,后面是往年的对应真题)
(1)法律概念——05 年:法律概念;
(2)法学体系——99 年:法的体系与法学体系的联系和区别;
(3)普通法系——05、06、07 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4)简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05年:试述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
(5)简述普通法系的特征——05、06、07 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6)简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03年:司法的中立性;
(7)论述权利本位论——08年:简述权利本位的基本特征;
(8)事先审查——05年:我国宪法监督的特点;
(9)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年年必考,题型不同而已;
(10)结社自由——02年:结社自由;
(11)简述西方国家宪法中的分权原则——06年:如何理解权力制约原则;
(12)人大代表侯选人产生的程序——02到 08年每年都有与选举有关的题目;
(13)简述宪法监督的内容——02年:宪法监督的特点及其完善;
(14)比较联邦制和单一制的区别——06年:单一制与复合制;
(15)论述宪法规定的平等权——05年:谈谈你对平等权的理解和认识;06年:如何理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需要指出的是,10 年考研加上选择题共有 18 道题,我们从上面的比较不难看出
已有 83% 还多的题目是往年的真题哦!!也就是说,我们只要把真题及其相关的知识点
掌握(因为今年考选择题,明年他就可能出成简答题或论述题,因此要看相关的内容)我们
就已经锁定了 126 分左右的成绩啦。呵呵
但是,我看到我们的论坛里面却没有完整的真题的帖子哦。由于发帖字数的限制,我
在这里不能将自己的真题(包括 99 年到 09 年共十年的真题,不是太全面但是足够用啦)发
上来。
3、做笔记。(非常重要,最后几天关键看的是笔记,鄙人深有感悟!!!)
关于笔记,我想对于《法学通论》里面已经有完整描述的,比如“两大法系”方面的
内容,类似的还有“法学的性质(真题哈)”、“法的本质”、“宪法监督(真题哈)”、
“宪法的作用”等等,我这里不能一一列举啦,我们只需要照着《法学通论》背诵即可,千
万不要自作聪明弄一套新的理论上去哈,否则你会死的很惨滴!!!
对于《法学通论》里面没有完整描述的或者其论述不够全面的,我们一定要以张
文显的《法理学》和刘茂林的《中国宪法导论》的内容来充实。比如:10 考研真题宪法部
分的“论述宪法规定的平等权”,这道题目在《法学通论》第 98 页,但是内容很浅显,实
质性的表达也就那么 50 来个字,把它们一字不差的答上去也根本不可能拿到 25 分,最多给
你个 7、8 分的样子。而这道题在刘茂林的《中国宪法导论》里面确有非常完整的描述,他
从两个方面作答: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关于弱者的特别保护。如果我们把法通上的
内容和《中国宪法导论》里面的论述都答上去的话,何愁不能拿高分呢?!类似的还有“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论述,如果考论述题的话,只凭《法学通论》上的内容是远远不够
的。
很重要的一点是:做笔记之前一定要吃透、理解了《法学通论》和张文显的《法理学》
和刘茂林的《中国宪法导论》的相关内容。一般要把
书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看上好几遍再开始做笔记。
对于《法学通论》里面哪些是没有完整描述的或者其论述不够全面的,鄙人实在不能
一一列举出来啦,还请见谅。因为我的笔记都是手抄的,总不能一字一字全部打上来吧(我
看完那三本书后,手抄还得一个多月呢,更何况俺打字的速度比手抄的还慢呢)。如果你真
的不想自己做笔记而又不嫌山高路远的话,自己来找我复印好啦[znbbs20]
4、做练习题。
关于练习题,我想首先就是《法学通论》后面的练习题了,法理共三道,宪法共
七道题。并且有些题目是 10 年考到的,比如两大法系、宪法监督等等。当然里面也有往年
考到的,比如:05 年考到了练习题中的法的概念与法律的概念。对于往年真题的重要性前
面已经有所论述。由此推之,作为往年真题中出现过的练习题和以后可能作为真题出现的练
习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了。
事实已经证明,每年都有练习题作为真题出现。在此不再一一列举哈。
对于有权威的练习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法学通论》后面的
练习题;(2)张文显的《法理学》和刘茂林的《中国宪法导论》后面相关内容的练习题;
(3)中南本科生的期末考试卷和《法学通论》习题集(主 审:张德淼 武 乾
主 编:陈 军)上面的练习题,此习题集咱们论坛上有的,你要是找不到就问下版主
好了。当然我也乐意给你发过去哈,不过此项免费服务有效期到 2010年 10月份结
束, [znbbs20]
呵呵
5、做模拟题。
这点我就不说那么多了,本来我想自己出几套模拟卷呢,可是论坛里面已经有人发了
三套模拟试卷啦,很有参考价值的。
需要说明的是,10 年是改革后的第一年,所以 10 年的题型绝对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
要明白这是学校正在摸索一条有中南特色的考研新道路,所以 11 年题型很可能出现“名词
比较”甚至是很弱智的“选择题”。因此对相关题目的熟悉是很重要的。听鄙人一言吧,不
要等到拿到试卷后再后悔哈。
6、关于答题的方法。
我们论坛内已经有很好的答题的方法了,在这里我用几道题目来介绍一下就好啦,这
也是我自己做的笔记,大家做笔记时就要这样子去做了,呵呵,仅供参考!!
(1)名词解释。(10 年真题)
法律概念
答:(一)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他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
范畴(术语)。
(二)特点。法律概念具有明确性、规定性、统一性等。
(三)功能,法律概念具有三大功能:(1)表达功能。(2)认识功能。(3)提高法律合
理化程度的功能。
(四)分类:(1)依其所涉及的内容,可分为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2)依其
功能不同,可分为描述性概念和规范型概念。(3)按其确定性程度不同,可分为确定性概
念和不确定性概念。(4)按其涵盖面大小,可分为一般法律概念和部门法律概念。
(2)简答题 、论述题(10 年真题)
简述法学的性质
答:法学是法律科学的简称,是研究法律、法律现象、法律问题的学问或理论知识体系,是
一门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人文社会科学。
(一)关于法学的性质,近代以下几种有代表性的学说:
(1)
法学是实证科学。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使一些人对自然科学顶礼膜拜,认为自然科学
的方法同样可以用来研究人类社会。因此,近代许多法学家用机械物理学、生物进化论等自
然科学的理论来解释法律现象。
(2)
法学是形式科学。这是基于一种将科学分为经验科学和形式科学的分类对法学所做的鉴定。
(3)
法学是人为科学。该观点认为,人为科学以文化为研究对象,而文化包括了宗教、法学、史
学、哲学、政治、经济学等科学的一切对象。
(4)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外法学界,尤其是中国法学界通常都将法学划入社会科学的范畴。认为,
法学是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属于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
(二)我们认为,是介于认为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知识形态:
第一,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
质、特点与相互关系,研究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法与其它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其
相互作用,因此,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
第二,
法律又是人们生活意义的规则体现,是规则与意义的交结,法学要解决不同国度不同民族人
们生活所面临的问题,要为人们在规则下生活提供精神向导,因此又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
纵上所述,我们认为法学具有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双重性质。
最后:我整整用了一个寒假来回忆和整理了这个帖子,之所以现在才发上来是因
为我进来我一直忙着复试,还请大家原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和我 1270151945
交流,可以发信到 1270151945@qq.com 不过我很少上网看信箱,可能回信会有点迟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