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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投标文件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分p WW W. ZH UL ON G. CO M 1 第三部分、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1、安全管理方针 我们承诺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生活服务过程中: — 遵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要 求。 — 执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方针及有关规定。 — 施工过程中保障职工的安全、卫生、健康,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符合标准。 — 控制施工中的危险源,预防安全事故,实现工程零事故目标。 — 我们将不断完善、改进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设备、措 施,保障职...

EPC投标文件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分p
WW W. ZH UL ON G. CO M 1 第三部分、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1、安全管理方针 我们承诺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生活服务过程中: — 遵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要 求。 — 执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方针及有关规定。 — 施工过程中保障职工的安全、卫生、健康,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符合标准。 — 控制施工中的危险源,预防安全事故,实现工程零事故目标。 — 我们将不断完善、改进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设备、措 施,保障职工健康、客户满意。 2、安全管理目标 — 安全事故和职业病例为零; — 杜绝交通事故; — 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 杜绝污水、粉尘超标排放; — 固体废弃物处理 100%; 3、现场安全管理机构 3.1 项目部在本工程现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 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由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施工经理、项目总工及安质部等现 场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编制安全控制计划及安全、消防、交通、环保和卫生指示和方针; (2)进行已发生事故的分析讨论总结和以后工程中潜在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 的预测及预防; (3)定期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方式方法,消除机械 或人为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4)以安全的方式进行施工协调与调整; 3.2 项目部下设安全管理部(简称安全部),是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的派出机 WW W. ZH UL ON G. CO M 2 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是现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安全部配 有专职的安全工程师及安全员。 3.3 各参与专业公司由现场项目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 员,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 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4、安全职责 4.1 项目经理 贯彻集团公司各成员的《安全卫生与环保管理 手册 华为质量管理手册 下载焊接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ld手册下载 》及《安全卫生与环保管 理标准》,领导制定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计划,领导和保证安全工作计划的执行,对 本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2 安全经理 负责现场施工安全技术及管理工作,在现场安全管理上享有充分的授权,是 集团公司在本工程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最高负责人,安全经理向项目经理负责并 向其汇报工作。 (1)充分了解业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及地方的法令,并将其引用为本现场的安 全管理的方针; (2)组织和主持安全管理会议; (3)分配每个安全管理成员的安全责任; (4)保证各项工作安全进行,必要时应对安全技术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进行纠正; 4.3 施工经理 (1)在生产施工过程中,整个项目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安排安全 工作; (3)在召开生产会时,必须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地布置、检查、总结; (4)有责任组织每月一次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4.4 安全工程师 现场的安全工程师直接向安全总监汇报,负责建立一个有效的安全管理计划, 其主要职责包括: (1)防止人员伤亡、装置及设备损坏或火灾发生措施; (2)改善现有工作方法和途径; WW W. ZH UL ON G. CO M 3 (3)从安全方面对新购的或租用设备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4)审批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文件中的安全措施; (5)对是否采用安全施工方法,健康和安全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6)帮助业主对雇员进行安全培训; (7)及时了解修正的方针标准和安全守则,并提供给每个雇员; (8)参加安全会议,汇报工程安全性能; 4.5 现场专业工程师 (1)理解安全控制方针,了解每个管理人员所分担的责任; (2)了解所有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遵守执行; (3)保证雇员充分了解工作方法和得到合理的福利设施。 (4)在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文件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6 现场安全员 (1)组织好现场,让所有工作人员、设备在无危险或危险最小的状况下进行 操作; (2)了解项目执行的要求; (3)熟悉工作许可方案; (4)就正确工作方法给予准确的指令; (5)必要时同现场其它方进行协调,避免责任区混乱; (6)设备正确定位,保证供电系统的安装、使用和正确维修; (7)核查设备、机具(无论是电力或手工具)是维修良好; (8)保证所有采购及租用的设备安全状态良好,用安全设备进行作业,且进 行必要的测试; (9)确信设备操作员和助手应经过培训后进行设备操作; (10)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即时进行处理,危险设备直至修复后才可使用。 (11)确信现场工作人员已取得和使用适当的人身保护设备; (12)与安全工程师合作,按其指令行事。 4.7 岗位工人 (1)服从领导、业主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令,遵照安全规程作业,并随时制 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卫生,爱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WW W. ZH UL ON G. CO M 4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及时反映、处理本岗位存在的隐患,保证作业区域安全; (4)拒绝违章指挥。 5、安全教育与培训 5.1 现场一般安全教育与培训按集团公司的《安全卫生与环保管理手册》及《安 全卫生与环保管理标准》执行。 5.2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做好对起重工、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等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名单须报安质部备案,特种作 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安全操作证须随身携带以备随时检查。 5.3 现场招聘的民工应先进行基本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民工不准聘 用。 5.4 对重要起重作业、容器内施工及其它特殊施工作业,应结合具体情况,进 行安全技术交底。 5.5 管理人员的安全控制和培训。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法制要求,集团公司行 政方针及由管理人员承担的安全方面的内容。 5.6 对常规的安全知识编制了《安全手册》并发放至个人。 6、安全技术交底 6.1 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卡,在安 全快会或安全例会上向全体参加分部、分项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的人员交底,并经所有人员 签字确认。 6.2 安全技术交底卡必须同时上报项目经理部安全部备案。 6.3 重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项目经理部安全部、业主、监 理具有资格的人员参加。 7、现场风险评估 7.1、施工现场危险和环境因素评估目的:对危害和环境因素进行辩识与评估, 判定出重大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并对其施加控制,保证安全生产、防止污染、 保护环境。 7.2、工作程序:发动员工辩识、评估危害和环境影响及其对策措施报项目部 安全部,项目部监督部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大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 的控制措施,督促落实。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 WW W. ZH UL ON G. CO M 5 进行危害辩识与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7.3、项目部负责做好所管区域内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并在事故 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组织救援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并督促制定、实施施工现场的应急响应和预案以及进行适当的演习。 8、安全文明施工物资投入 8.1、通过对采购过程的控制,使所采购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笆、安 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护目镜等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8.2、采购文件的审批 8.2.1、工程项目部施工经理负责审批项目部采购文件。 8.2.2、特种材料和新型推广安全设施的采购文件必须报总工程师审核和批 准。 8.3、材料采购和验收的控制点 8.3.1、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对项目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采购,由设 材部门进行验收,安全部门配合。 8.3.2、采购可以采用计划、直接二种方式,其中计划采购要上报集团公司各 成员安全部批准后方可采购。直接采购经材料员填写申报表,由安全经理批准后 方可采购。 8.3.3、对业主所提供的物资验收,由项目部工程、安质、设材部门共同执行。 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好入库手续,进行储存维护。 8.3.4、对不按国家的标准、规范、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安全设计要求所提供的产品,设材 部门应拒收。 8.4、采购资料的控制 8.4.1、对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应根据各类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 成册,妥善保存。 8.4.2、财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投入单独建帐。 9、安全会议 9.1 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安全会议由安全经理主持,安全委员会全 体成员及参与专业公司安全负责人参加。安全会议的内容包括: (1) 传达贯彻集团公司及业主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 (2) 检查安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WW W. ZH UL ON G. CO M 6 (3) 分析现场安全卫生状况; (4) 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布置安全工作; (5) 会议应作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会议决议必须以书面下达,各参与专业公司 对会议决议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施工经理和安全工程师要对决议事项的实施进行 检查落实。 9.2 各参与专业公司应每周召开一次现场安全会,会议由专业公司现场负责人 主持,专业公司在项目现场的全体施工人员参加,会议应检查通报本专业公司上 周安全计划执行情况及安全状况,结合施工计划,布置本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 定安全管理的重点。 9.3 施工班组应每天在班前召开一次安全快会,会议由班组长主持,班组全体 成员参加,会议主要根据当天的工作内容,布置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安全措施落 实情况。 9.4 安全经理及安全工程师应参加业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安全会议,学习业 主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接受业主有关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建议,并认真贯彻 执行。 10、 安全纪律 10.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0.2 施工人员必须穿戴一色服、安全帽、安全防护鞋,高处作业系挂安全带, 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0.3 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 上岗; 10.4 非有关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 10.5 未经许可不准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 10.6 不准从高处或向上抛掷任何材料、工具等物件; 10.7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10.8 建筑材料、垃圾不得随意堆放、抛洒; 10.9 不准在禁烟区吸烟或未经许可动火; 10.10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酒后进入现场。 11、安全技术措施 11.1 一般要求 WW W. ZH UL ON G. CO M 7 (1) 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各成员的《安全卫生与环保管理手册》及《安 全卫生与环保管理标准》,并结合本工程现场的具体情况,在开工前制定本工程安 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应发至各参与专业公司贯彻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2) 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安全法规,严格执行业主有关安全管理的 规章制度,并结合现场情况制定相应安全措施,严格贯彻执行,确保生产安全和 施工安全。 (3) 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气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司机等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及现场招聘的民工未经安全教育不得进入岗位作业。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开工前技术人 员要认真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卡》。 (5) 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与协调,各参与专业公司应服从管理,对任何违 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有权随时制止,并书面通知有 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对任何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的个人,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有权责令其退出现场。 11.2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 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安全纪律牌”和“安全告示牌”。告示牌 上应标明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号码。 (2) 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 全帽,安全检查人员须佩戴统一标志。对任何不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未佩戴 安全护具的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3) 加强现场总图管理,各参与专业公司应严格遵守总图管理,施工临设 应符合总图规划,现场道路必须畅通,排水良好,并有足够的路面宽度和转弯半 径。 (4) 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图合理布局,堆放整 齐,符合安全、文明、卫生的要求。 (5) 施工现场的沟、坑应填平或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变配电所、 仓库以及易触电、坠落、碰撞或射线伤害等危险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 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6) 现场机动车道路应设有限速标志,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标志牌,夜 间应设红灯示警。 WW W. ZH UL ON G. CO M 8 (7) 下雨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并采取防滑措施。 (8) 运输车辆应遵守业主安全管理规定,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 作规程。 11.3 车辆运输 11.3.1 进入现场 (1)如果没有有效的车辆通行证,车辆不能进入工程现场,临时通行证用于 运输材料; (2)现场所有车辆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3)私人车辆不允许进入现场。 11.3.2 堵塞 (1)车辆如果没有提前得到许可不能堵塞道路、进口、消防栓或应急设备; (2)道路不能作为卸车区或贮藏区,临时的也不行。 11.3.3 在工作现场 车辆经过许可进入现场应该随时将钥匙留在点火器上。 11.3.4 在紧急情况期间 (1)紧急情况期间,所有车辆应该开到道路的一边,关掉发动机,将钥匙留 在点火器上; (2)如果没有引导,车辆不应该开动,直到紧急情况彻底过去为止。 11.3.5 速度限制 所有进入现场车辆的速度应该限制到不超过每小时 10 公里。 11.3.6 标志 所有的车辆驾驶员应该遵守现场的一切标志和信号。 11.4、现场环境监测、测量控制措施 11.4.1、环境监测和测量内容 ●噪音(吹扫、空压机等产生) ●污水(砂浆、清洗等产生) ●扬尘(喷砂、焊接等产生)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 11.4.2、运行监控 ●各种物理技术参数如浓度、温度、相对(绝对)湿度、压力、噪音强度等 WW W. ZH UL ON G. CO M 9 ●个人防护设施(安全帽等质量、使用寿命) ●电气设备(电压、性能、保险装置) ●建筑架设(脚手架、井架等) ●交通工具 ●防火防爆 ●防射线损伤 ●防机械伤害 ●压力设备(气瓶及附件等) ●起重作业 11.4.3、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相适应的监测; 11.4.4、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监测; 11.4.5、事故、职业病、事件(包括未遂过失)和其他不良职业安全卫生与 环境绩效的监测 11.4.6、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实施 安全部门负责作业场所日常和定期检查。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巡回检查, 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监测中或发现隐患、环境受到重大破坏及其他与法律不 相符等状况时,及时纠正。 对设备、设施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监控。 根据需要随时对作业环境进行监测,并记录有关技术参数。 11.5、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 JGJ46-88 标准。 11.5.1、临时用电设计与审批 11.5.1.1、临时用电设备在 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 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 台以下(或 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 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1.5.1.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技术负责人审批。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如需生变更,必须重新履行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资料。 11.5.1.3、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验收工 作由原编制电气技术人员负责。使用过程中,由安全部门负责安全监督。 WW W. ZH UL ON G. CO M 10 11.5.2、 临时用电线路 11.5.2.1、线路的结构型式,应采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工作零线与保 护零线分开,专用保护零线作重复接地的三相五线制(TN-S 接零保护系统)线路。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 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但不得两种保护混用。 11.5.2.2、导线截面应符合用电规范要求。 11.5.2.3、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严禁使用裸导线,且要绝缘良好。 11.5.2.4、线路离地和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要符合用电规范要求。 11.5.3、 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11.5.3.1、漏电保护器要装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 11.5.3.2、一般场所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 不大于 0.1S 的普通漏电保护器,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要选择 15mA、0.1S 的防溅 型漏电保护器。 11.5.3.3、除使用安全电压外,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设漏电保护器。 11.5.4、 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 11.5.4.1、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分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 开关箱由末级配电箱供电。 11.5.4.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 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1.5.3.3、配电箱、开关箱应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端正、牢固。 11.5.4.4、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 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11.5.4.5、分配电箱除了不安装漏电保护器外,其他开关电器与总配电箱安 装的型式一样。 11.5.4.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设置漏电 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 11.5.5、临时用电安全关键管理点 11.5.5.1、必须由获得电工上岗证的电工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 11.5.5.2、必须有用电施工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11.5.5.3、电工晚间值班必须派双人值班。 WW W. ZH UL ON G. CO M 11 11.6、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6.1、作业人员要求 11.6.1.1、架子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 员严禁从事各种脚手架的搭(拆)作业。 11.6.1.2、架子工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 带、防滑鞋、工具袋等)。 11.6.1.3、架子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和本工种安全操作 规定。 11.6.2、脚手架类型 按结构类型可分为:落地式外(里)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挂脚手架、门 型脚手架、吊篮脚手架、桥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等。 11.6.3、脚手架的材质要求 11.6.3.1、脚手架可选用钢、木、竹材料搭设,但不得钢木、钢竹、木竹混 用。尽量使用钢脚手架,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使用竹脚手架。 11.6.3.2、脚手架和脚手板的材质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不准使用质次 材料。 11.6.3.3、钢脚手架的钢管材质应符合 GB700—65 规定,每批钢管均应有出 厂检验合格证。严禁使用有严重腐蚀、弯曲、压扁和裂缝的钢管。 11.6.3.4、钢脚手架的扣件,其质量要求应符合 JGJ22—85 规定,应有出厂 合格证。严禁使用脆裂、变形或滑丝的扣件。 11.6.3.5、木脚手板应使用厚度不小于 50mm、宽度为 200—300mm、长度不大 于 6m 的坚韧木板。在距板两端 80mm 处各用镀锌铁丝缠绕 2—3圈,或用宽 30mm、 厚 1mm 的铁皮箍绕一圈后再用钉子钉牢。腐朽、破裂、大横透的木板,均不得使 用。 11.6.4、脚手架的搭设设计 11.6.4.1、脚手架的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脚手架应至少能承受其 自重和 4倍的工作载荷,并有足够的工作空间。 11.6.4.2、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在 25m 以下的要有搭设方案,搭设高度在 25m 以上的脚手架,要有搭设图纸,50m 以上的脚手架搭设应有设计计算书并报上 级审。 WW W. ZH UL ON G. CO M 12 11.6.4.3、所有脚手架的搭(拆)应编制施工方案。 11.6.5、脚手架搭设 11.6.5.1、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架子工进行搭设。 11.6.5.2、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11.6.5.3、搭设前,应对搭设位置的地面进行调查。对于土质疏松、潮湿、 地下有空洞、管沟或埋设物的地面,应经过回填、夯实、加固平整后,方可搭设。 11.6.5.4、搭设脚手架,离电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安全距离不足时, 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1.6.5.5、搭设脚手架时,其附近和下方不得有人作业或通行。 11.6.5.6、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如脚手板、杆未绑扎或已拆开绑扣,不得 中途停止作业。 11.6.5.7、脚手架的避雷接地装置,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 规范》GB50194 等有关规定。 11.6.6、脚手架检查验收 11.6.6.1、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安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6.6.2、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由安全部门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架子 工等进行检查(每月一次)。 11.6.6.3、架子工应对脚手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至少每周一次),并指 派专人负责。 11.6.6.4、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挂上“禁止使用”标牌。经检查合格的脚 手架应挂上“可以使用”标牌,对经检查不合格的脚手架,应挂上“禁止使用” 标牌,标牌应挂于爬梯、斜道等显眼处。挂有“禁止使用”标牌的脚手架,严禁 使用。 11.6.6.5、对未挂任何标牌的脚手架,应视为使用不安全。 11.6.7、脚手架拆除 11.6.7.1、除脚手架前,周围应设置警戒区,设有醒目警示标志,并有专人 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1.6.7.2、拆除脚手架前,应将存留在脚步手架上的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 11.6.7.3、拆除的脚手架与电线的安全距离不足时,应切断电源或采取可靠 的安全措施。 WW W. ZH UL ON G. CO M 13 11.6.7.4、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严禁同 时拆除与墙体连接的连杆。严禁整排拉倒脚手架。 11.6.7.5、拆除斜拉杆及大横杆时,应先拆中间绑扣、再拆两端绑扣,拆完 后由中间人员往下顺放杆子。 11.6.7.6、拆下的杆件、脚手板、扣件、钢丝绳、安全网等材料,应向下传 递或用绳索吊下,严禁向下抛掷。 11.6.7.7、已卸(解)开的脚手杆、板,应一次全部拆完。 11.6.7.8、拆除作业中,因故中断作业,对未拆除部分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11.6.8、其他 11.6.8.1、搭设脚手架前,必须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明 确分工。 11.6.8.2、搭设脚手架前,作业负责人应带领作业人员对施工环境及所需工 具、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11.6.8.3、班中严禁打闹玩笑或上下抛掷物件、工具,严禁酒后上班。 11.6.8.4、在搭(拆)脚手架时,架子工必须 100%系挂好安全带。 11.6.9、脚手架安全关键管理点 11.6.9.1、选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11.6.9.2、搭设过程中分阶段验收,每搭完一步验收一次,分步、分阶段经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有防雷措施 11.6.9.3、定期进行检查验收 11.6.9.4、使用时要按规定荷载要求使用,严禁乱堆放各种施工物料,避免 超载。 11.7、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7.1、高处作业概念及分级 11.7.1.1、概念: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 高处进行的作业。 11.7.1.2、分级:2—5m 一级高处作业 5—15m 二级高处作业 11.7.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1.7.2.1、临边作业防护;临边要设安全防护栏杆或围绳,根据需要还须设 WW W. ZH UL ON G. CO M 14 安全网。 孔洞安全防护:凡尺寸大于 25cm×75cm 的孔洞,一律采用盖板封口,并防止 盖板窜动。 11.7.2.2、洞口作业防护:边长 150cm 以下的洞口用盖板盖上,并能载人, 防窜动;边长大于 150cm 的洞口,必须在洞口四周装防护栏杆,洞口下方挂水平 安全网。墙面等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要加装防护门或设置 1.2m 和 0.6m 高的临 时安全防护栏杆两道。 11.7.2.3、攀登作业防护:使用梯子攀登,要有专人看护梯子,梯脚要防滑, 上端要固定,踏板使用荷载不应大于 1100N,梯上只能有一人;爬梯高度超过 2m 时,加设安全防护笼,超过 8m 时要设梯间平台。对于不能使用梯子的,要搭设脚 手架或操作平台。 11.7.2.4、悬空作业防护:对于结构吊装、管道安装、钢筋绑扎、混凝土浇 筑、门窗安装等悬空作业,最好搭设简易操作平台,操作人员一定要系安全带。 11.7.2.5、交叉作业防护:支模、粉饰、砌墙、安装等工种,不允许在同一 垂直方向作业,通道口,上料口要搭设安全防护棚。 11.7.2.6、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 志外,夜晚还要设红灯示警。 11.7.3、高处作业安全关键管理点: 11.7.3.1、高处作业都必须申请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1.7.3.2、申请办证前必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 病、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各种疾病患者,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11.7.3.3、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六级以上强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 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浓度超标的环境中; 其他不允许进行高处作业的场合。 11.7.3.4、一级高处作业经项目队安全员审查安全措施后,由施工队负责人 批准,二级高处作业经项目部安全员,审查安全措施后,由项目部安全经理批准; 特级高处作业由项目部经理和总工程师会签批准。 11.8、地下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8.1、 概念:凡涉及需要进行人工、机械挖掘施工的内容都属于地下作业。 WW W. ZH UL ON G. CO M 15 11.8.2、 地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1.8.2.1、凡需进行挖掘施工,必须事先办理动土许可证书,详细了解地下 隐蔽物情况。 11.8.2.2、地下隐蔽物不清楚的区域,或临近隐蔽物的施工,禁止使用机械 开挖。 11.8.2.3、开挖的沟槽、基坑,遇有地下水或积水,必须有组织进行排放。 排放设备和用电必须符合设备、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1.8.2.4、遇有需要保护的地下隐蔽工程的,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隔离措 施并报项目部、业主、监理等主管单位批准实施。 11.8.2.5、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按施工方案、集团公司各成员的安全管 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支护。 11.8.2.6、由于现场不允许大开挖而采取钢板桩类支护的,必须事先将支护 方案报主管单位、部门批准;方案中应详细描述支护种类、范围、深度,或有图 纸参照。所采取的支护措施不得影响其他设施的安全。 11.8.2.7、不采用支护开挖的,应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并安排专人监护。尤 其是冬季施工,要随时掌握天气变化,防止因天气转暖,冻土开化造成塌方。 11.8.3、 地下作业安全关键管理点 11.8.3.1、地下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 11.8.3.2、地下作业必须审批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重要部位的防护措施或 重大技术措施必须按程序报批,并随时进行现场检查。 11.8.3.3、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责定岗,严禁串岗、溜号,造成现场失控。 11.9、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9.1、吊装机械及人员 11.9.1.1、用吊车进行吊装作业,应根据被吊物件的重量、规格、吊装位置 及工作环境,选用合适的吊车。 11.9.1.2、吊车吊装前,应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吊车应处于完好状态。 11.9.1.3、吊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的起重机械操作证书, 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11.9.1.4、非吊车吊装机械选用必须经过计算并经过审批。现场锚点、拖拉 绳、吊点、吊装物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方案进行布置。主吊钢丝绳、滑车组等必须 WW W. ZH UL ON G. CO M 16 按方按选用并应仔细检查完好性能。 11.9.1.5、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在吊装前必须进行吊装方案交底和业务培 训。必须明确吊装指挥人员和指挥员的位置。采用吊车溜尾或双机抬吊的,必须 口令清晰、指挥统一。任何情况下,严禁多人指挥。 11.9.2、吊装 11.9.2.1、吊车行走、作业的路面应坚实平整,其承载能力能满足吊车行走 及作业的要求。 11.9.2.2、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木板, 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11.9.2.3、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杆。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 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 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11.9.2.4、吊车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当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 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吊车臂杆及吊物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 表: 吊车及吊物与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项目 1 以内 1~15 20~40 60~110 220 以内 安全距离(m) 1.5 3 4 5 6 11.9.2.5、吊车一旦触电,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吊车,他人不得接近或触摸吊 车,并应采取紧急断电措施。 11.9.2.6、吊车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该机管杆相应长度时仰角 的规定。 11.9.2.7、双机抬吊工件,应选用性能相似的吊车。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 作协调一致,载荷分配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 75%。 11.9.2.8、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 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过 500mm,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11.9.2.9、吊车作业时,工件不得在驾驶室上方越过。 WW W. ZH UL ON G. CO M 17 11.9.2.10、吊车在褡吊额定负荷或接近颁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 200~ 500mm,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 牢用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对于易摆动的物件,应拴溜绳控制。 11.9.2.11、吊车不得超载、斜拉式起吊不明重量的工件。 11.9.2.12、吊车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时应鸣声示意。 11.9.2.13、作业后,伸缩式管杆应缩回放妥,挂好吊钩,各部制动器都应加 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关门加锁。 11.9.2.14、吊车通过桥梁、堤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应提前查明允许载荷, 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通过高出路面的铁路、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道 本保护,且不得在上面转向。 11.9.3、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关键管理点 11.9.3.1、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经过审批,重大吊装作业方案必须先报经集 团公司审查并报送业主、建立审核。审批同意的吊装方案要严格执行,禁止随意 改动。 11.9.3.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是合格的经过培训的。 11.9.3.3、正式吊装前,安全人员必须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整个 作业过程。 11.10、机器设备安装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10.1、一般规定 11.10.1.1、机器设备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备安装的安全技术要求,不得盲目 施工。 11.10.1.2、施工所用的扳手、锤头、挫刀等工具上不得涂有油脂,手柄不得 松动。 11.10.1.3、钻孔时应扣好衣扣、扎紧袖口,严禁戴手套。小工件钻孔时应用 卡具固定,不得用手握工件施钻。 11.10.1.4、铲基础麻面时,面部应偏向侧面,不得对面作业。 11.10.1.5、人工搬运零部件应稳拿稳放,防止滑落。装配零部件时,应将零 部件清洗干净,内部不得留有异物。热装时应防止烫伤。 11.10.1.6、严禁用汽油或酒精等易燃物清洗零部件。作业区地面的油污应及 时清除干净。 WW W. ZH UL ON G. CO M 18 11.10.1.7、装配皮带及链条时,手指不得放在皮带、链条与皮带轮、链轮之 间,防止挤手。 11.10.1.8、电动机抽芯用的工具应安全可靠,防止工作时发生弯曲、变形、 脱落和碰伤绕组线圈。 11.10.2、传动设备的安装 11.10.2.1、设备拖运就位,应选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和运输路线。做到吊点牢 固、捆绑可靠,就位平稳。 11.10.2.2、设备孔口应用临时盖板遮盖,防止杂物进入。 11.10.2.3、在盘车进行转动设备的联轴器找正,以及转子、轴瓦、汽缸、齿 轮等各部间隙检查、调整时,手指不得伸入与工作无关的间隙和啮合部位。 11.10.2.4、利用吊车安装设备时,吊车必须达到使用条件,操作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 11.10.2.5、吊装孔、楼梯、楼板及平台边缘应提前安装栏杆。施工平台或结 构平台之间的间隙应用盖板盖好,蓖子板必须安装齐全牢固,不得松动。 11.10.2.6、油站、油路系统的清洗、吹扫、试压、酸洗、碱洗,应按有关的 安全规程执行. 11.10.2.7、紧固螺栓用的扳手内孔必须与螺帽配合适当,紧固力矩应符合要 求. 11.11、储罐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11.1、组装作业 11.11.1.1、点固焊接时,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 11.11.1.2、组对用的卡具应与罐体点固焊牢,使其具有足够强度,限位距离 应准确。 11.11.1.3、不得使用工具强力组对。 11.11.1.4、在储罐顶升过程中,应保证起升平稳,防止顶偏,随时调整罐体 中心位置。 11.11.1.5、利用吊装机具围板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 11.11.1.6、在罐内和罐外应采用对讲机等通讯手段保持联系。 11.11.1.7、在浮顶罐施工中,作业人员应注意浮顶伤的预留孔洞和罐壁与浮 顶的间隙,预防人员发生意外。 WW W. ZH UL ON G. CO M 19 11.11.2、罐内作业 11.11.2.1、应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设施,及时排除有害烟尘。 11.11.2.2、在夏季施工,应避开高温时刻。 11.11.2.3、在冬季不得在罐内用明火取暖。 11.11.2.4、电动工具使用时,应保持清洁、润滑及转动灵活。工作间断或操 作人员离开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11.12、金属结构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12.1、安全保障措施 11.12.1.1、钢结构下料、组焊、翻转、吊运时;应防止构件大幅度摆动,作 业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 11.12.1.2、钢结构的安装组对,宜在地面进行。 11.12.1.3、钢柱、钢梁、屋架、管廊等构件吊装前,应预先设置爬梯、脚手 板等高处作业工具。 11.12.1.4、钢结构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焊接要求及时对连接点进行焊接, 不得漏焊和缺焊。 11.12.1.5、框架结构施工时,应及时安装钢梯、栏杆、平台板。 11.12.2、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安全关键管理点 11.12.2.1、构件吊装应有溜绳控制。 11.12.2.2、安装时,在空中组焊按高处作业管理。 11.13、管道安装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13.1、一般规定 11.13.1.1、管子切割、打磨、除锈、开坡口等作业用的施工机具使用时,应 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 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 中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的规定。 11.13.1.2、在料场堆放、取用管子、管件时,应防止管堆滚动。 11.13.1.3、吊装管段、管件应捆紧绑牢、起吊时应将管内杂物清理干净,并 防止管道摆动。重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或行走,停放平稳后方能摘钩。 11.13.1.4、吊装阀门时,严禁将绳扣捆绑在阀门的手轮和手轮架上。 11.13.1.5、敷设管道,应同时安装支、吊架,并将其固定。 11.13.1.6、串动管子进行对口作业时,严禁将手指放入管道和法兰对口处、 WW W. ZH UL ON G. CO M 20 以及道管下方有横梁及支座的地方。 1.13.1.7、严禁踩在阀门手轮上作业或攀登。 11.13.1.8、管内有人作业时,应减少对管道的敲击。 11.13.1.9、安全阀进行起跳试验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安全阀的出口处,且 不得带压拨动阀门内调整四座压力的齿圈。 11.13.1.10、中高压蒸汽管道送汽,应严格按方案进行暖管、升压、升温, 速度不得过快,冷凝液应及时排尽。 11.13.1.11、在管沟内作业前。应先检查沟壁,不得有土方松动、裂缝或渗 水现象,否则应采取措施,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1.13.1.12、人工套丝时,应站在手柄的侧面,两人操作动作应协调一致。 11.13.1.13、用套丝机套丝时,管子要卡牢;机头转动时,不得用手去触摸 转动的机头和调整刀具。 11.13.1.14、采暖管道通暖试漏发现有泄漏时,应将总阀关闭,泄压后方可 进行处理。 11.13.2、管道安装安全关键管理点 11.13.2.1、安全监督人员加强巡查,按跟班、旁站规定进行。 11.13.2.2、加强方案安全措施审查。 11.14、电气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14.1、一般规定 11.14.1.1、施工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设专人保管,并符合下列规定: — 绝缘手套、绝缘靴鞋、验电器,每半年进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 — 操作棒每年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 上述试验应做好记录,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检查并进行充气试验,发现场气、裂纹、潮湿 等严禁使用.绝缘靴鞋不得赤脚穿用. 11.14.1.2、电气设各上的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挪动。 11.14.1.3、电气设备及导线的绝缘部分如有破损或带电部分外露时不得使 用.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时应切断电源进行检修,严禁带故障运行. 11.14.1.4、在地面、钢结构框架、脚手架的工作面上,应使用橡胶绝缘电缆.遇 棱角处应加绝缘套管保护. WW W. ZH UL ON G. CO M 21 11.14.1.5、使用弯管器时,应站稳,不得用力过猛. 11.14.1.6、管子穿线时,作业人员头部应离开管口. 11.14.1.7、电气作业时,应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请专人监护。 11.14.2、停电与带电作业 11.14.2.1、在运行中的变、配电系统的高低压设备和线路上作业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 必须经过负责人许可并办理工作票。 —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 应先切断电源,做好接地并装设围栏、悬挂警示牌等设施后,方可进 行作业。 11.14.2.2、电气设备停电,应先停掉负荷,然后先低压后高压依次断开负荷 开关和隔离开关,取下控制回路的熔断器,锁上操作把手。 11.14.2.3、在切断电源时.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等,必须 从高、低压两侧断开,有可见断开点,防止向停电设备反送电。 11.14.2.4、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刀闸开关上悬挂“有人工 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 在室内配电装置某一间隔中工作时,其两旁和对面的间隔,应装设围 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 在变电所室外开关场工作时,带电区周围应用绳索围拦,悬挂警示牌, 防止人员及器材误入带电区。 11.14.2.5、严禁操作人员在工作中拆除或移动围栏、携带型接地线和警示牌。 11.14.2.6、装设接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对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的各线路,均应装设接地线,并将三相短路.接 地线应采用裸铜软线,装设在设备的明显处,并与带电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 在己断开电源的设备(如负荷开关、隔离开关、烙断器等)上进行作 业时,应将设备的两侧领电线断开并接地。长度大于 10m 的母线,其接地不少于 两处; — 装设测线时。必须先装设接地的一端,再装接设备的一端.在装接设 备一端时。应先将设备放电。 WW W. ZH UL ON G. CO M 22 — 装、拆接地线时,应使用绝缘棒,并成绝缘橡胶手套. 11.14.2.7、恢复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作业人员应全部退出施工现场,并仔细清点工具、材料,设备上无多 余物件; — 拆除携带型接地线; — 拆除临时围栏和警示牌后,应恢复常设围栏,并同时办理受送电操作 封票手续; — 合闸送电,应按先高压、后低压,先隔离开关,后主开关的顺序进行。 — 线路送电必须先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 11.14.2.8、高压电气设备,严禁单人超越围栏操作和修理。对已拆除接地线 成短路线的高压电气设备,均视为有电,严禁接触。 11.14.2.9、在低压带电系统上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应经有关部门及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工作系。 — 应有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 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并站在干燥的梯子或绝缘板上。 操作时身体不得与其他带电相线和周围接地体接触; — 接线时,应先接负荷端,后接电源端; — 断电时,应先停负荷,切断火(相)线,后切断中性线。带电的断头, 应用绝缘胶布包好; — 在架空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避免身体同时接触两根火(相)线及接地 线、引下线、拉线、通讯线和路灯线等其他导电体: — 使用验电笔时,应避免由验电造成接地短路; — 在雨、雪浓雾及潮湿的环境下,严禁带电作业。 11.14.2.10、一旦发生人体触电。应采用下列办法进行抢救: — 拉开电源开关或熔断器; — 用干木棍挑开电源线,或站在干木板或木凳上拉住触电者的干衣服, 使其脱离电源; — 严禁赤手接触触电者的肢体; — 在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立即就地抢救或送往医院抢救。 11.14.3、电气设备安装 WW W. ZH UL ON G. CO M 23 11.14..3.1、在搬运和安装变压器,电动机及开关柜、盘、箱等电气设备时, 应由专人指挥,防止倾倒、震动、撞击。 11.14.3.2、安装调整开关及母线时,不得攀登套管、绝缘子。调整隔离开关 时,在刀刃、静触头和横梁附近不得有人。 11.14.3.3、滤油时,滤油机、储油槽及金属管道应按地良好。 11.14.4、电缆敷设 11.14.4.1、开挖电缆沟前,应办理动土证。 11.14.4.2、6 千伏以上的电缆,应经耐压试验合格并放电后,方可敷设。敷 设前,应先清理沟内杂物。直埋电缆沟应铺设 100mm 厚的砂垫层。 11.14.4.3、敷设电缆,应由专人指挥。电缆盘应架设牢固,盘上不得有裸露 的钉子等锐利物,转动时不得过快。 11.14.4.4、电缆应从电缆盘上方拉出,并防止机械损伤和电气焊伤害。 11.14.4.5、敷设电缆时,转弯处不得站人,穿管时,应避免挤手。 11.14.5、电气作业安全关键管理点 11.14.5.1、严格审查应急预案和措施。 11.14.5.2、禁止带电作业和无监护状态的停电作业、恢复供电作业。在工作 状态下,严禁将配电设施敞门。 11.15、仪表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15.1、仪表安装 11.15.1.1、仪表安装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仪表施工图,了解各类自控仪表 的工作原理、安装位置,仪表型号、规格、安装方法等。 11.15.1.2、搬运仪表盘、箱时,应防止仪表盘、箱倾倒。 11.15.1.3、集中分散控制系统(DCS)等电脑控制设备,必须按仪表包装箱 上的标志进行运输和存放。 11.15.1.4、各种精密计量、记录、监测仪器进入控制室后应进行封闭管理, 实行专区挂牌制,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11.15.1.5、仪表盘、箱就位后,应及时用地脚螺栓固定。 11.15.1.6、敷设电缆时,电缆盘转动要灵活,支架要稳固。仪表电缆放入汇 线格后,应及时将汇线槽盖好。 11.15.1.7、安装流量孔板和仪表管时,应搭好脚手架,严禁站在或坐在管子 WW W. ZH UL ON G. CO M 24 上作业。 11.15.1.8、严禁在带压或内部有物料的设备、管道上拆装仪表的一次元件。 11.15.1.9、在高温、蒸汽系统上作业时,应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1.15.2、仪表校验 11.15.2.1、电子仪表的供电电压,应与仪表额定电压相符。 11.15.2.2、电子仪表电源变压器的一次线圈,应进行绝缘电阻试验。其电阻 值不得小于 0.5MΩ。新型或特殊仪表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定。 11.15.2.3、气动仪表的气源必须干净、干燥,压力必须稳定。仪表用的气源、 信号、管路不得接错。 11.15.2.4、电子仪表接线时,严禁带电作业。离开工作岗位应切断电源。 11.15.2.5、标准仪器与工业仪表的存放环境应清洁、干燥,环境温度、湿度、 磁场、震动都应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1.15.2.6、电炉应由专人使用管理,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品,不得带电向炉内 存放或取出物件。 11.15.2.7、用大法码校验压力表时,应两人抬放,防止砸脚。 11.15.2.8、油浴设备的温度自动控制器应准确可靠,加热温度不得超过所用 油的燃点,加热时不准打开上盖。 11.16、 无损检测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1.16.1、超声检测 11.16.1.1、超声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16.1.2、用水浸法探伤时,应防止水槽内的水溅到仪器上。 11.16.1.3、超声波检测仪通电后,不得打开保护盖。 11.16.2、磁粉检测 11.16.2.1、磁粉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16.2.2、在有可燃介质的场所使用触头式探伤仪进行磁粉检测时。应采取 有效的防火措施。 11.16.2.3、探伤用的夹具和触头,应用导电良好、熔点低、硬度不高的金属 制成。 11.16.3、渗透检测 11.16.3.1、渗透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WW W. ZH UL ON G. CO M 25 11.16.3.2、渗透检测作业场所及其周围严禁明火,并应通风良好,罐装检测 液不得靠近热源存放。 11.16.3.3、配制和使用渗透液的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作业时不得对 人喷射。 11.16.3.4、在容器内进行渗透检测时,应防止有机溶液中毒,容器外应设专 人监护。 11.16.4、射线检测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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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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