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南花园”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城南花园”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举报
开通vip

“城南花园”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城南花园”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城南花园”业主管理规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 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根据国务院《物 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 员会活动规则》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制订本管理规约。 第二条 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物业使用人违反 本公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 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

“城南花园”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城南花园”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城南花园”业主管理规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 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根据国务院《物 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 员会活动规则》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制订本管理规约。 第二条 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物业使用人违反 本公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 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本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 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四条 本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 物业名称: “城南花园”小区 坐落位置: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住宅 套。 物业类型:商住小区 第三章 业主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业主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 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等)、公共门厅、走廊 通道、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顶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 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装置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 括道路、围墙、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 房屋等。 (一)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 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专有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 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 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 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 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 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 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 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业主应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 和环境卫生的文虎等方面的规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 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业主自物业交付之日起应承担其所拥有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据实公摊 水电费(消防通道照明、清洁用水、绿化用水等)及房屋专项维修基 金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 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 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出渣费后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 2 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 渗、漏、堵、冒等),保证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 限期整改; 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专有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 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业主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 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 管理规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 第六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 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外貌保持,使用安全方便等原则,妥善处理 供电、供水、排污、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卫、环保等方 面的相邻关系。 第八条 业主应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需要改变房屋用途的,业主 应当在征得相邻业主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 业管理企业。 第九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 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业主应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 守装修注意事项,遵守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管理规定。 第十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维修养护 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 和公共场所,业主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 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9:00时。 其他时间不得施工,以免噪音扰民。 第十二条 业主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没有预留位 置的,应当按物业管理企业事先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 空调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有关规定,为确 保安全,儿童应在大人陪同下乘坐电梯;运送货物应使用载货电 3 梯。拆除、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物业区域的停车位用于停泊机动车,车位的业主或使用人应遵 守停车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物业使用人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我市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得妨 碍小区的公共卫生安宁及公共安全。 第十六条 在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1、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2、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3、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4、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 5、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6、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 7、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10、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11、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12、损毁树木、园林; 13、小区内饲养家禽; 14、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物业的维护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 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保修事宜。 第十八条 保修期满后,业主自行承担物业专有部分维修养护的责任,但其维 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财产安全及生活安宁。 业主因维修养护物业专有部分的需要,必须进入或使用相关业主 的物业专有部分时,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 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条 本区域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 4 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相关业主 可以提请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 时,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 物业损坏及财产损失的,应当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为维修养护需要必须进入物业的专有部分时,应 事先通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当配合和支持。 紧急情况下,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物业管 理企业可在本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的监督下,进入物 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并应于事后及时通知相关业主。 第二十三条 专用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部 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分担, 费用按照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占部分共有建筑面积的比例 分担;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分 担,费用按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占全体共有建筑面积的比 例分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从物业管理费用中支付。 第二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按国 家规定执行。因业主大会未批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影响物业的 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免除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物业所有权因买卖、交换、继承、赠予等原因发生变更时,专 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原业主名下的专项维修资金归物业继受 人所有。 第六章 物业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约定,对房屋及配套 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 护、管理,维护相关区 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二十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 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 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 5 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 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有效的管理,全体业主同意在管理服务工作中授予物业 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管理规约制定必要的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并以有效形式督促业主和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及公众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特约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5、如违反装饰装修规定、违章搭建等,经批评、规劝仍不听的,物管企业可以采取扣减保证金等强制措施促进整改。 第二十九条 全体业主同意,以下条件下造成的损失,可免除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 1、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 2、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备的使用; 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 4、因非物业管理企业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生、财 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三十一条 建筑物的外墙面、楼顶平台公共走道等,非经相关业主、业主 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业主或物业 使用人不得擅自占用,变更构造和颜色或设置广告物;物业管 理区域内的道路、绿地、围墙等设施,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按 设置目的与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共地 方作为私人用途。 第三十二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 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 6 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除支付经营管理费外,主要用于补充专 项维修资金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 第三十三条 因破旧、地震、火灾、水灾、风灾或其重大变故致使建筑物存 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时,经业主大会决议,可以拆除或重建。 第三十四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重建、费用分摊等重大事项,应 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 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业主、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物 业服务费和公摊能源费,应按日加收应纳费用的3‰的标准支付 违约金,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维修资金的,应按5‰的标准支 付违约金。拖欠费用六个月(时间长度)以上的,物业管理企 业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违约业主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业主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规定,妨 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坏或损失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 应相关业主的要求予以制止,相关业主也可依据本管理规约自 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 第三十七条 业主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业主的共同利益的规定,怠于履行应 尽义务的,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物 业管理企业可以应相关业主的要求予以处理,相关业主必要时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规约中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在建筑物中能够单独使用并 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该空间或区域内为实现房 屋使用功能而设置的相关管线设施,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 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单体建筑 物所有业主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场所、空间、设 施和设备。 第三十九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地方设置公告栏,用于 7 张贴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根据本管理规约应告知全体业主的 通知和公告,除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当面送达或以其他方式 送达外,在公告栏上张贴连续7天后,即视为已向每位业主及 物业使用人送达相关通知和公告。 第四十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物 业买受人遵守本管理规约,在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人应遵守本 管理规约。 第四十一条 本业主管理规约由“城南花园”业委会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业主管理规约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城南花园” 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三条 本业主管理规约生效后,报南宾镇人民政府备案。 “城南花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8
本文档为【“城南花园”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686908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8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10-06
浏览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