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举报
开通vip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2007.10 目 录 1前言    1 2编制依据    2 2.1编制依据    2 2.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    3 2.3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4 2.4评价标准    5 2.5环境敏感问题及保护目标    6 2.6评价重点    7 3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8 3.1疾控中心概况    8 3.2本项目概况    11 3.3本项目工程分析    13 4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    21 ...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2007.10 目 录 1前言    1 2编制依据    2 2.1编制依据    2 2.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    3 2.3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4 2.4评价标准    5 2.5环境敏感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及保护目标    6 2.6评价重点    7 3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8 3.1疾控中心概况    8 3.2本项目概况    11 3.3本项目工程分析    13 4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    21 4.1自然环境概况    21 4.2 社会环境概况    22 4.3环境质量现状    23 4.4 流行病背景调查    23 4.5项目周边养殖与疫情背景调查    24 4.6城市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4 5环境影响分析    27 5.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27 5.2废水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27 5.3声环境影响分析    28 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8 6环境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    30 6.1环境敏感要素识别    30 6.2生物安全风险事故类比调查    30 6.3环境风险识别    31 6.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3 6.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33 7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34 7.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4 7.2水污染防治措施    36 7.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36 7.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8 7.5生物安全控制措施    38 8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42 8.1实验室选址原则    42 8.2本项目选址概况    42 8.3本项目平面布局与相关技术要求相符性分析    43 8.4本项目与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相符性    43 8.5本项目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44 8.6本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44 8.7小结    45 9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46 9.1清洁生产    46 9.2总量控制    46 10环境管理、生物安全管理与监测计划    48 10.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48 10.2环境管理    48 10.3监控计划    49 11经济损益分析    50 11.1经济效益分析    50 11.2社会效益分析    50 11.3环境效益分析    50 12 结论    52 12.1本项目建设内容    52 12.2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52 12.3主要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52 12.4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54 12.5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54 12.6风险评价    54 12.7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55 1前言 疾病预防与控制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不仅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声誉。自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发生以后,为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保证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建立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陆续开始新建和扩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全面提高实验能力和改善办公条件。 湖北省不仅是一个农业大省,传统的传染病、寄生虫病依然严重地威胁着全省人民的身体健康,霍乱、伤寒、病毒性肝炎、炭疽等传染性疾病时有发生或流行,部分地区疟疾发病呈上升趋势;而且湖北省还是一个灾情频发省份,各种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虫灾、冰雹、山体滑坡等频繁发生,灾后防病任务十分艰巨。 2003年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根据国家加强中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计划及卫生部关于做好疾病控制机构建设国债项目前期工作指示精神,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了实验与业务综合楼。 为有效地保证对全省内鼠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及未知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及时准确地预警预报疫情,有效地进行预防和控制,根据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的规定和要求,疾控中心在武汉市武昌区卓刀泉北路疾控中心实验与业务综合楼内新建了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以下简称“本项目”),其主体工程已经随实验与业务综合楼的建设完工,实验室内部装修,大型设备的安装及部分辅助设施建设已经完成,实验室内小型设备还没安装,实验室未投入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中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受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对“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通过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并依据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评价技术导则及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了《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现将该报告书提交主管部门,请求予以审查。 2编制依据 2.1编制依据 2.1.1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11; (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1;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发[2004]164号; (12)《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5]152号;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 (1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 (1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376号,2003.5; (17)《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8.1; (18)《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997.12; (19)《湖北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1987.4。 2.1.2生物安全法规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8(修订);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80号,2003.6。 (3)《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环办,[2004]15号;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2004.11; (5)《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2005.12;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令第32号,2006; (7)《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生部,2006.1; (8)《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9)《关于组织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环境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71号; 2.1.3评价技术导则、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大气环境 地面水环境》,HJ/T2.12.3-93,国家环境保护局;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95,国家环境保护局; (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 (5)《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 (6)《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 2.1.4有关规划 (1)《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2)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政办函[2000]74,湖北省人民政府; (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武政办[2006]178,武汉市人民政府; (5)《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武政办[2006]203,武汉市人民政府; (6)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 2.2.1环境影响识别 本项目主体工程、实验室内部装修及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已经完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实验室运营期进行环境影响识别。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内实验操作可能产生含病原微生物的废气。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废水为污染区产生的含病原微生物废液、清洁区的清洗废水及淋浴废水。 (3)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仪器、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弃样本、培养物、实验室空气净化及过滤材料、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实验人员生活垃圾等。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验室主要噪声源为实验室通风系统的送风机、排风机、真空泵等,其噪声值约在75~90dB(A)之间。 2.2.2评价因子的筛选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防止病原微生物逃逸到外部环境是本项目污染防治的重点。根据本项目污染源分析、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和环境保护目标的敏感程度,确定如下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1)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10; 影响评价因子:病原微生物。 (2)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总磷、NH3-N、挥发酚、石油类; 影响评价因子:病原微生物。 (3)声环境 影响评价因子:连续等效A声级dB(A)。 (4)固体废物 影响评价因子:实验室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5)环境风险评价 影响评价因子:病原微生物,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 2.3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4-93)和对实验室污染源的分析,确定本项目的评价等级与范围如下: 2.3.1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气,全部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外排,可以保证病原微生物不逃逸至外部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为中心边长44km的范围。 2.3.2水环境 本项目污染区产生的实验废液经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和双扉高压灭菌器两道灭活处理后,经病原微生物实验楼专用管道排入实验楼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中进行氧化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武汉市沙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实验室最大小时排水量0.5m3/h,日排水量约1.19m3/d,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水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一般性评价。 2.3.3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实验仪器及送风机、排风机、真空泵等,且都设在室内,实验仪器噪声较小,送风机、排风机、真空泵等经过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增量在3dB(A)以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确定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疾控中心界外1m。 2.4评价标准 2.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武汉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地表水 本项目排水涉及水体为长江,根据武汉市水环境功能区划,长江武汉段和东湖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限值。 (3)声环境 根据武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限值,疾控中心东侧卓刀泉北路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限值。 2.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2)水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经灭活、消毒处置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武汉市沙湖污水处理厂,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中预处理标准。 (3)噪声 本项目所在疾控中心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 、 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中的相关规定。 2.5环境敏感问题及保护目标 2.5.1环境敏感问题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卓刀泉北路6号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所在区域属于武汉市文化教育、居住、商业较集中的区域,其北侧为湖北省安全厅,南侧为金桥社区、东湖名居、卓刀泉大厦等,西侧为空军东湖疗养院,东侧为东湖,周边1km范围内学校相对较集中。因此本项目环境敏感问题是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放的废气、废水、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潜在的环境风险。 2.5.2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以本项目周边1km范围内的企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居民生活区、学校及其它公共设施内的人群为本次评价的环境空气环境保护目标,以东湖和长江武汉段为本项目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2-5-1及图2-5-1。 表2-5-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类别 序号 保护目标 环境特征 环保要求 环 境 空 气 1 武汉大学(原武大) 学校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2 武汉军区干休所 生活区 3 东湖新村 生活区 4 国土资源安全卫生科学研究院 企事业单位 5 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基地 学校 6 湖北省安全厅 机关单位 7 武汉市排水监测站 企事业单位 8 长汉新沌 生活区 9 湖北省环保局 机关单位 10 水力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 11 洪山区环保局 机关单位 12 湖北省环保科学研究所 企事业单位 13 丰颐大酒店 酒店宾馆 14 电力仪表厂小区 生活区 15 银海雅苑 生活区 16 湖北省双鹤药业 企事业单位 17 空军东湖疗养院 企事业单位 18 武汉大学(宿舍) 职工宿舍 19 楚源大厦 酒店宾馆 20 湖北省水电学校 学校 21 湖北省假肢厂 企事业单位 22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 医院 23 规划局小区 生活区 24 金桥社区 生活区 25 卓刀泉大厦 酒店宾馆 26 东湖铭居 生活区 27 知识产权局 机关单位 28 武汉大学(原武测) 学校 武汉大学(原商学院) 学校 29 卓刀泉中学 学校 30 武汉体育学院 学校 31 华中师范大学 学校 32 第七二二研究所 企事业单位 33 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企事业单位 34 居民区 生活区 35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家属楼 生活区 水环境 东湖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 长江(武汉段)           2.6评价重点 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周边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生活区较集中,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 (1)实验室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2)实验室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3)实验室环境风险评价; (4)公众参与。 3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3.1疾控中心概况 3.1.1疾控中心简介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其地理位置见图3-1-1。疾控中心是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检测检验、预防医学科研与教学、卫生技术培训、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等综合性专业机构,承担着全省的疾病和公共卫生的技术管理与服务、业务培训和质量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预防医学信息研究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疾控中心在全国卫生防疫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于2002年正式成立。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经湖北省卫生厅批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利用国债资金改善陈旧落后的办公和实验条件,在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新建了实验与业务综合楼。 疾控中心总占地面积约18公顷,下设有传染病防治研究所、卫生监测检验防护所、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慢性病防治研究所、实验动物研究中心、信息情报中心等6个业务所和5个行政处(室),疾控中心总平面布置见图3-1-2。各业务所总面积29572㎡,其中传染病防治研究所建筑面积6059㎡(6层),下设急传部、性艾中心、免疫部、消毒部、寄生虫部、病毒部、结核部、信息部;卫生监测检验防护所建筑面积3218㎡(4层),下设营养部、检验部、放射防护部、环境部、职业与中毒控制部、实验动物研究中心;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建筑面积4951㎡(6层),下设防治部、诊疗部、门诊部、统信部、健教部、科技开发部;慢性病防治研究所建筑面积3831㎡(6层),下设地方病部、慢病部、门诊部;实验动物研究中心建筑面积2881㎡(4层),下设动物生产中心、宠物门诊等。 疾控中心现有人员437人,其中已获得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6人,已获得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61人,获得正高技术职称资格56人,获得副高技术职称资格98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56人,质量监督员49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30人担任国家级、省级有关技术或学术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委员、理事等。 3.1.2疾控中心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疾控中心给水水源来自城市自来水管网,从洪山区卓刀泉北路引入。 疾控中心现共设有3个排污口,分别位于北侧家属区附近、西侧家属区附近和实验与业务综合楼附近,三个排污口排放的废水经过疾控中心污水管网汇入环绕东湖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沙湖污水处理厂。 (2)供电 疾控中心由市政统一供电,按一级负荷供电,采用双回路供电。 (3)供暖、制冷 疾控中心供暖、制冷均采用空调系统,其中办公楼独立房间采用小型中央空调和分体空调;实验楼采用风冷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办公区域和一般实验区域采用舒适性空调,净化实验室采用洁净空调,恒温恒湿区采用恒温恒湿空调。 3.1.3实验与业务综合楼简介 实验与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8632㎡(2-5层),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应急处理培训与指挥系统、健康教育与促进系统、信息网络传输系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急救灾防疫物资仓储等6大系统,分布于实验与业务综合楼四个裙楼内,其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独立使用东北侧的裙楼,共设置8个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1个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本项目实验室),其中8个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本项目实验室的主体工程、辅助设施及大型设备安装已经随着病原微生物实验楼的建设完成,小型实验仪器还未到位,实验室未投入运行。 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楼共4层,其中,一层为实验准备间、病毒保藏间等,二层为细菌学实验室(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三层为细胞学实验室(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四层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本项目实验室),各层均配有一个实验室空调机房。 整个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设置独立的视频监控及信息传输系统,工作人员对实验室楼内运行实验室及公共空间进行全程监控,监控图像在实验楼外监控电视屏幕上显示;各实验室运行状况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并在实验室楼一层设置实验室运行状态指示牌;实验室进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申请后才能够领取进入实验楼的门卡,进入实验楼。 3.1.4本项目依托的疾控中心现有污染治理设施 (1)废水治理设施 疾控中心实验与业务综合楼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武汉市沙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退水排入长江。疾控中心实验与业务综合楼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水在实验室内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实验室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首先经过污水处理设备调节系统缓冲、调节并除去废水中的粗大颗粒物,然后进入综合处理系统,在综合处理系统通过氧化、曝气作用,降解COD、BOD、氨氮等污染物,最后,投放强力氧化剂杀灭细菌和病毒,处理合格的污水在沉淀系统沉淀后排放。实验室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通过自动调节污水的停留时间,保持排放废水中余氯含量低于0.5mg/L。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工艺流程图见图3-1-3。本项目排水量约1.19m3/d,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12m3/d,建设时已经把本项目排放的污水考虑在内。 图3-1-3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疾控中心实验与业务综合楼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全部委托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根据协议,该公司每周到疾控中心回收实验室医疗废物,进行焚烧处置,其运输路线为疾控中心?珞瑜路?鲁巷?森林公园?九峰乡三星村,见图3-1-4。 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洪山区九峰乡三星村鸡冠山北,于2003年8月建成,2003年10月通过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检测认定,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其设计处理能力为45t/d。该公司害废物焚烧处理工艺流程分焚烧、余热利用、烟气净化、灰渣处理、消毒废水处理、系统控制、软化水处理等七部份,其具体工艺流程为:医疗废物→焚烧炉(一次燃烧室)→二次燃烧室→余热锅炉(废渣填埋)→半干式除酸喷雾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塔→引风机→烟囱→烟气。 3.2本项目概况 3.2.1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资金及其来源: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3.2.2本项目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主要职能 本项目计划建设成为硬件及软件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实验室,提高全省重大传染病、新发病及突发疫情早期预警预报能力、快速诊断能力和实时动态指挥能力,有效地应对省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本项目主要职能如下: (1)对高致病性传染性病原微生物进行检测检验,准确及时的监测发现疫情,确诊发病病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及时提出防治措施,防止疫病的扩散和流行,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2)辅助临床病人诊断和治疗,减少发病和死亡。 (3)作为全省突发和新发烈性传染病检测、实验室诊断的公共卫生平台。 3.2.3本项目布局与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核心区及其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148m2,实验室核心区明确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1)污染区:两个主实验室,面积分别为18m2和17m2。 (2)半污染区:设置主实验室走廊、缓冲间2(3)、准备间,其中各部分面积分别为11.0m2、3.3(3.4)m2、20m2。 (3)清洁区:设置门厅、清洗间、内廊、更衣室、淋浴间及缓冲间。 实验室建设遵循“三区两缓”的原则,在污染区与半污染区之间设置缓冲2(3),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缓冲1;设计“三区二传”,污染区与半污染区之间设置传递窗,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传递窗,传递窗选用不锈钢材质,内部设置紫外灯灭菌装置,双门电气连锁。空调机房位于实验室外,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之间。本项目整体布局见图3-2-1,实验室各房间使用面积及功能见表3-2-1。 3-2-1    实验室各分区使用面积及功能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筑单元 使用面积(m2) 功能 主体工程 污染区 主实验室1 18.7 实验操作区 主实验室2 16.3 半污染区 准备间 20 人员进出及实验物品流通区域 缓冲间2 3.3 缓冲间3 3.4 主实验室走廊 11.0 清洁区 门厅 4.5 人员进出准备区 清洗间 17.0 实验物品进出区及仪器清洗区 内廊(含更衣通道) 10.8 实验人员进出整理区 一更(男/女) 3.8+3.8 淋浴间(男/女) 3.8+3.8 二更(男/女) 3.8+3.8 缓冲间1 7.7 实验人员更换外层防护服区域 公用工程 供电 从病源微生物实验楼变电室接入,并设置两套备用电源,一套为病原微生物裙楼4层UPS备用电源,一套为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UPS备用电源。 给水 来自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实验区域自来水。 排水 排水系统主要包括实验室淋浴间排水和清洗间排水,排入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污水管网;实验室污染区实验废液经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和双扉灭菌器灭活处理达标后,在清洗间排入病原微生物实验楼污水管网。 制冷、供暖 采用空调集中供暖及制冷,送排风系统位于机房内,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共用。           本项目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与语音通话系统,实验室主入口设置刷卡式门禁系统,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实验室隔断及吊顶均采用50mm厚岩棉夹芯彩钢板,钢板厚0.5mm,防火等级为A级,半污染区及污染区吊顶高度为2.6m,清洁区吊顶高度为2.4m。地面采用清水混凝土面层上铺2mm厚环氧树脂自流坪。实验室墙(地)面、吊顶连接处阳角全部采用阳极化处理的圆弧铝过渡,彩钢板吊顶或墙(地)面安装缝隙采用白色中性密封胶密封。内门采用金属壁板密闭门,气闸采用电气连锁门。 3.2.4工作制度 本项目实验室运行天数按照每年需要进行7次细菌、病毒培养和检测估算,每年共使用120天,具体见表3-2-2。 表3-2-2 本项目实验室实验天数及人数 实验名称 每年 次数 每次 人数 每次 持续天数 每人每天 工作小时数 工作内容 鼠疫耶尔森菌检测 2 2 10 2 标本处理、培养、鉴定与血清学实验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检测 5 2 20 5 标本处理、培养、鉴定与血清学实验             3.2.5公用工程 (1)供电 本项目用电负荷为一级,用电设备总功率为150kW。供电电源从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变电室接入,并在空调机房设不间断电源(UPS)一套供一级负荷用电设备使用。 (2)给水、排水 a、给水 本项目水源来自其它实验区域自来水,采用一根DN50管道,加装计量水表和倒流防止器后进入本项目区域。 b、排水 本项目主实验室内产生的废液经过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和双扉高压灭菌器灭菌处理后在清洗间排入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污水管网,进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污水处理设备再次进行氧化处理。 清洗间设置一个槽式洗手盆,清洗废水通过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污水管道排入实验裙楼污水处理设备处置。 男女淋浴间各设置一个整体式淋浴房,淋浴废水通过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污水管道排入实验裙楼污水处理设备处置。 本项目给排水管线及用水点见图3-2-2。 (3)供暖、制冷 本项目设置一套净化空调系统,由新风初效过滤段、表冷(加热)段、风机段、中效过滤出风段构成。冬季利用新风经表冷器制热处理后送入系统保持室内温度恒定;夏季利用新风经表冷器制冷处理后送入系统保持室内温度恒定。 (4)消防 本项目实验室存在高危险性,故不在主实验室区域内设置集中灭火系统,只在半污染区设置消火栓按钮,供发生火灾时实验室人员及时扑救。 3.3本项目工程分析 3.3.1检测、诊断的病原微生物 (1)病原微生物种类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细菌和病毒分离、培养、鉴定和标本处理,实验室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及其实验类别见表3-3-1。 表3-3-1    本项目检测、诊断的病原微生物 序号 名称 实验类别 检测频率(次/年) 保藏时间 保藏地点 1 鼠疫耶尔森菌 大量活菌操作 低频 短期 本项目低温冰箱 2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病毒培养 低频 短期 本项目低温冰箱             注:①高频(100~200次/年)、中频(50~100次/年)、低频(0~50次/年)。 ②病毒培养:指病毒的分离、培养、滴定、中和试验、活病毒及其蛋白纯化、病毒冻干以及产生活病毒的重组试验等操作。利用活病毒或其感染细胞(或细胞提取物),不经灭活进行的生化分析、血清学检测、免疫学检测等操作。 大量活菌操作:指实验室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大量”的病原菌操作: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的量。 (2)病原微生物生物危害性评估 按照卫生部颁发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病毒和细菌的分类,本项目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及其相关特性见表3-3-2,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及运输包装分类见表3-3-3。 3.3.2主要原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为化学试剂,其中包括蛋白质及有活性的酶制剂,对人体和环境无害,其用量见表3-3-4。实验室常用消毒药剂及其用量见表3-3-5。 表3-3-4    本项目使用试剂的类别、名称、数量及去向 序号 类别 试剂名称 用途 级别与规格 年用量(瓶) 处置方法 最终去向 1 化 学 试 剂 甲醇 提取核酸 AR500g/瓶 5 燃烧 排入大气 2 异丙醇 提取核酸 AR500g/瓶 2 燃烧 3 磷酸氢二钾 配制缓冲液 AR500g/瓶 2 高压灭菌 排入废水系统 4 磷酸二氢钾 配制缓冲液 AR500g/瓶 2 高压灭菌 5 磷酸氢二钠 配制缓冲液 AR500g/瓶 1 高压灭菌 6 氢氧化钠 配制缓冲液 AR500g/瓶 1 高压灭菌 7 氯化钠 配制等渗液 AR500g/瓶 1 高压灭菌 8 柠檬酸钠 配制缓冲液 AR500g/瓶 1 高压灭菌 9 硼酸 配制缓冲液 AR500g/瓶 1 高压灭菌   10 氨水 空气消毒 CR500g/瓶 10 中和、稀释   11 EDTA 配制缓冲液 AR500g/瓶 1 高压灭菌   12 培 养 基 琼脂 制备培养基 BR100g/瓶 2 高压灭菌 固体废物 专业公司处理   13 谷氨酰胺 制备培养基 BR100g/瓶 2 高压灭菌   14 葡萄糖 制备培养基 BR500g/瓶 1 高压灭菌   15 LB肉汤 制备培养基 BR100g/瓶 2 高压灭菌 排入废水系统   16 TRIS液 制备培养基 BR500g/瓶 2 高压灭菌   17 Hank,s液 制备培养基 BR100g/瓶 2 高压灭菌   18 抗生 素 青霉素 制备培养基 BR1g/瓶 2 高压灭菌 排入废水系统   19 链霉素 制备培养基 BR1g/瓶 2 高压灭菌   20 生 物 学 试 剂 PCR检测试剂 核酸检测 BR10g/瓶 20 高压灭菌 固体废弃物 专业公司处理   21 琼脂糖 电泳 BR100g/瓶 1 高压灭菌   22 溴化乙啶 电泳 BR1g/瓶 1 高压灭菌   23 酚红 制备培养基 BR10g/瓶 1 高压灭菌   24 溴酚兰 制备培养基 BR10g/瓶 1 高压灭菌   25 β巯基乙醇 提取核酸 AR100g/瓶 1 高压灭菌                   表3-3-5    本项目消毒药剂一览表 化学品名称 成分 用量 (/年) 使用(适用)范围 化学性质 处置方法 最终去向 过氧乙酸 过氧乙酸 20L 物表消毒 腐蚀性液体 化学中和 排入废水系统 酒精溶液 乙醇 10L 皮肤消毒\物表消毒 易燃液体 燃烧 产物排入大气 甲醛溶液 甲醛 2L 空气与物表消毒 刺激性液体 中和、稀释 排入废水系统               3.3.3主要仪器设备 本项目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见表3-3-6。 表3-3-6    本项目主要仪器及设备名称和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及说明 1 生物安全柜 B2(全排) 台 2 美国FORMA,CLASS- B2, 2 双扉高压灭菌器(内排气) 台 1 江苏华菱,1240×650×750㎜ 3 小型高压灭菌器(内排气) 台 2 日本TOMY,MLS-3750 4 台式高速离心机 台 2 — 5 隔水式电热恒温培养箱 台 2 — 6 传真机 台 2 — 7 倒置显微镜(带图象传送) 台 1 — 8 生物显微镜(带图象传送) 台 1 — 9 低温冰箱(-85℃) 台 1 美国FORMA,180L,-70℃ 10 普通冰箱 台 2 — 11 负压罩 台 2 自制 12 移动式福尔马林灭菌器 台 1 北京克力爱尔           表3-3-2    本项目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危害性评估 名称 致病 危害 感染 宿主 传播途径 感染 途径 致病性和毒力 自然条件存活期 消毒手段 预防和治疗 鼠疫耶尔森氏菌 第二类 啮齿目、兔形目 ①啮齿动物→跳蚤→人②患肺鼠疫的人→空气飞沫→人 ①疫蚤叮咬人②经呼吸道传播(飞沫) ①致病性强;②毒力:MLD500(强毒株)、MLD500~10000(毒株)、10000~120亿(低毒株)、>120亿(弱毒株) 依菌量、菌株毒力、空气温度、湿度等自然环境因素的不同而不同。 ①以75%乙醇为基本清洁剂,②实验室以3%~5%来苏儿或石炭酸为基本消毒剂,③生物安全实验室按设备操作规程,定期更换滤器。 ①预防:磺胺类药,②治疗:以链霉素为首选药物,其次为广谱抗菌素。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第二类 人、 动物 病禽和健康禽直接接触、病毒污染物间接接触两种。 接触、 呼吸道 主要在动物间传播,偶尔由动物传染给人类。 干燥尘埃中存活14天,55℃60分钟或60℃10分钟可灭活。 紫外线, 消毒剂, 高温高压。 避免接触病禽、畜及分泌物。对症治疗,及时隔离病人。                   表3-3-3    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及运输包装分类(细菌类) 病原菌名称 危害程度分类 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运输包装分类 备注 中文名 英文名 大量活菌操作 A/B UN编号 鼠疫耶尔森氏菌 Yersinia pestis 第二类 BSL-3 A UN 2814                 续表3-3-3    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及运输包装分类(病毒类) 病毒名称 危害程度分类 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运输包装分类 备注 中文名 英文名 分类学地位 病毒培养a A/B UN编号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High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virus 正粘病毒科 第二类 BSL-3 A UN2814 仅病毒培养 物为A类                 3.3.4给排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环节分别为实验室洗涤用水、实验操作消耗纯水、淋浴用水、空调补充用水,实验室用水除空调用水和淋浴用水因蒸发损耗外,其它环节排水均100%通过实验楼污水管网排入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实验室用水量即排水量见表3-3-7。 表3-3-7    本项目水量平衡表 用水单元 用水量(m3/d) 排水量 备注 m3/d m3/a 淋浴间 0.80 0.72 86.4 10%损耗(0.08 m3/d) 清洗间 0.20 0.20 24.0   空调机房 0.20 0.17 20.4 15%损耗(0.03 m3/d) 不可预见用水 0.10 0.10 12.0   合计 1.3 1.19 142.8             注:本项目主实验室使用配好的试剂和蒸馏水,仅产生少量的实验废液,总量≤200mL/d(0.024m3/a),其中一部分挥发,一部分进入固体废物,仅有少量废液余下。 3.3.5实验室运行系统 (1)实验室门禁系统 除空调机房外,实验区所有门均采用三面密封,下部带下压式密封条的密闭门,均设置闭门器,并在半污染区设置一扇逃生门,突发事故时工作人员通过逃生门逃生。 实验室污染区与半污染区之间、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不锈钢传递窗,双门电气连锁,其内设紫外灭菌灯。实验室污染区与半污染区、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缓冲间,缓冲门加装电气互锁装置,并设置有明显的负压梯度显示。 (2)实验室消毒灭菌系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开展鼠疫耶尔森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检测、诊断实验,实验室内主要进行细菌、病毒培养、分析等相关检测操作,根据其特点设置实验室灭菌系统。 a、实验人员及仪器设备消毒系统 实验室运行过程中主实验室入口设置有手动消毒器,供实验结束后工作人员防护服表面消毒。实验室内设置熏蒸装置(移动式福尔马林灭菌器),供实验结束后室内消毒灭菌。 b、物品灭菌系统 主实验室1和主实验室2分别设置1台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对污染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器具进行第一道高温、高压消毒灭菌处理。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1台双扉高压灭菌器,对实验室固体废物和器具进行第二道高温、高压消毒灭菌处理。 (3)实验室送、排风控制系统 本项目采用全新风系式的空调系统保证室内通风,各区域均为“上送下排”形式,实验室内气流由清洁区流向半污染区,由半污染区流向污染区。实验室内气流流向见图3-3-1。 a、送风系统 新风经初效过滤器、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送入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初效过滤器位于新风采集口处,中效过滤器位于空调机组送风机组末端,过滤效率不低于70%,高效过滤器位于房间送风口处,其中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 b、排风系统 本项目排风系统设置两道过滤装置,第一道为高效过滤器,位于房间排风百叶后,第二道为中效过滤器,位于屋顶排风机箱内。主实验室内的排风高效过滤器后均设置压差传感器,以便监测排风高效过滤器是否发生堵塞、泄露和倒灌。 室外排风管道高出机房楼顶2.0m以上,顶部安装零压风帽。 实验室的通风系统中,在进风和排风总管处应安装气密型调节阀门,必要时可完全关闭以进行室内化学熏蒸消毒。 (4)实验室运行参数 本项目各功能单元洁净度、换气次数、温湿度及噪声声级指标见表3-3-5。 表3-3-5   本项目实验室各功能单元技术指标 项目 实验室技术指标 洁净度 等级 换气次数 (次/h) 送风量 (m3/h) 排风量 (m3/h) 温度 (℃) 相对湿度 (%) 噪声 (dB(A)) 主实验室1 8 30 2900 3800 18-25 30-60 ≤60 主实验室2 8 30 2900 3800 18-25 30-60 ≤60 缓冲间2 8 30 215 320 18-26 30-60 ≤60 缓冲间3 8 30 215 320 18-26 30-60 ≤60 准备间 8 30 2250 2850 18-26 30-60 ≤60 缓冲间1 8 30 530 600 18-27 30-70 ≤60 二更 8 20 220 200 18-26 30-70 ≤60 淋浴间男(女) / 10 / 100 18-27 30-70 ≤60 一更 8 20 220 200 18-26 30-70 ≤60 内廊 8 20 620 680 18-26 30-70 ≤60 清洗间 8 20 900 1000 18-27 30-70 ≤60                 注:主实验室送风量包含生物安全柜送风量。 3.3.6实验室人流、物流分析 (1)人流组织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核心区顺序为:由门厅依次进入内廊、一更,在一更脱去全部衣服,进入淋浴间淋浴,淋浴结束后进入二更室穿防护内衣及工作服,进入缓冲间1穿戴防护服,然后进入准备间,再通过主实验室内走廊和缓冲间2(缓冲间3),进入主实验室1(主实验室2)。 实验人员离开核心区时按进入顺序依次退出。在准备间内,实验人员脱掉的所有防护服、防护手套,连同其它废弃物送入双扉灭菌器,进行灭菌处理。 (2)物流组织 实验物品进入核心区的顺序为:通过清洗间的传递窗送入半污染区的准备间,由实验人员送入主实验室走廊,通过主实验室走廊与主实验室之间的传递窗送入主实验室。 实验物品运出核心区的顺序为:主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在污染区经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灭菌消毒后经传递窗送入主实验室走廊,再由实验人员带入半污染区准备间,在准备间放入双扉灭菌器进行二次高温高压灭菌,灭菌完成后工作人员在清洗间取出进行清洗。 3.3.7实验室工作流程 本项目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疾病监测、预防控制,实验室职能是对已知必须在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检测的病原微生物及未知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进行鉴定、分析,开展的实验活动主要有病原微生物的分离及鉴定、分子生物学检测、血清学检测等。实验结果为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便及时有效控制疫情的蔓延、扩散。实验室具体技术流程见图3-3-2。 3.3.8实验室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3.3.8.1 实验室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运营后,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等污染物主要来自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分析及实验人员清洗、准备过程,产污环节见图3-3-2。 (1)大气污染物排放分析 G1:BSL-3实验室病毒的分离、培养及鉴定、分子生物学检测、血清学检测等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和负压罩中进行,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和负压罩内置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放。两个主实验室各设置1台生物安全柜和1台负压罩,其中生物安全柜均为 B-2型生物安全柜。 G2:BSL-3实验室采用全新风排放系统,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气的废气通过实验室排风口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放。 (2)水污染物排放分析 W1:进出实验室人员淋浴产生的淋浴废水,该部分废水最大日排放量为0.72m3/d(86.4m3/a)。 W2:主实验室实验产生的废液量非常少,废液含有致病病原微生物,而本项目实验室仅在发生疫情或者需要做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时才使用,实验室废液总产生量≤200mL/d(0.024m3/a),其中一部分挥发,一部分进入固体废物,少量废液余下,经过两道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后排放。 W3:清洗间产生的清洗废水,排水量最大为0.2m3/d(24m3/a)。 本项目实验室总的最大排水量为1.19m3/d(142.8m3/a)。 (3)固体废物 S1:本项目实验样品处理和病原微生物分离培养产生遗弃废组织、实验废弃的样品、实验用品等材料。 S2:进出实验室人员更换的防护服、手套等固废。 S3:BSL-3实验室双扉灭菌柜出来的仪器在清洗过程产生的包装袋、残渣与废弃仪器。 S4:定期更换的高效过滤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 S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S1S5均属于危险固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类废物编号为HW01,属于医院临床废物(生物培养、动物实验残余物,化验检查残留物,传染性废物,化验废物),产生量约2t/a。 S6:实验室人员生活垃圾及清洁区产生的包装废料,产生量约0.3t/a。 (4)噪声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实验室检测仪器,噪声较小,且均布置在室内,主要噪声源为实验室通风系统的送风机、排风机、热泵机、真空泵,风机噪声约7590dB(A)。 4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 4.1自然环境概况 4.1.1地理位置 武汉市位于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1°22",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与汉水交汇处。武汉市东西最大横距134km,南北最大纵距约155km。东端至新洲区柳河乡将军山,西端至蔡甸区成功乡窑湾村,南端至汉口区湖泗乡刘均堡村,北端至黄陂区蔡店乡下段家田村,全市土地面积约8494.41km2。市区由武昌、汉口、汉阳三镇组成,面积约1954.62km2。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卓刀泉北路6号(地理位置见图4-1-1),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与业务综合楼内,总建筑面积约148m2。 4.1.2地质概况 4.1.2.1地形、地貌 武汉市地处长江中游冲积平原,地形平坦开阔,其间夹杂剥蚀残丘,系鄂东南丘陵残余。地貌呈中间低平,南北丘陵、岗垄环抱之势。沿长江、汉水两岸湖塘、沟渠密布,并有大片人工填湖、填塘区。低山丘陵分布不广,起伏不大,但侵蚀堆积地形全区分布较多,相对高差一般不超过50m。全市低山、丘陵、垄岗平原与平坦平原的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5.8%、12.3%、42.6%与39.3%。 4.1.2.2工程地质 武汉市地质结构以新华厦构造体系为主。市区主要地层有志留系砂页岩,泥盆系砂岩夹粘土岩、石英砂岩和砾岩、石炭,二迭系灰岩、硅质灰岩和砂页岩;长江、汉水沿岸主要为第四系覆盖的河湖相沉积和冲积地层。 4.1.2.3土壤 武汉市土壤种类繁多,共有8个土类,17个亚类,56个土属,303个土种。其中水稻面积最大,占总面积的45.2%, 其次为黄棕壤占24.8%,潮土占17%,红壤占11.2%,其它有石灰土、紫色土、草甸土、沼泽土等共占1.8%。 4.1.2.4水文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河湖发育,地表水丰富,计有河流十余条,大小湖泊140多个,总水域面积2187km2,占土地面积的25.6%。武昌区湖泊水量占全市湖泊水量的70%。 长江经嘉鱼县入境,由西南向东北方向横贯全市至白浒山出境。江道直、深,水量大,江面宽1100~1200m,汉口水文站多年平均水位19.5m(吴淞基面),最高水位29.73m,最低水位10.08m;平均流量23500m3/s,最大流量76100m3/s,最小流量2930m3/s。 4.1.3气象 武汉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武汉市的统计资料显示武汉市多年平均气温18℃,最热月份(7月)平均气温30.2℃,最冷月份(1月)平均气温5.1℃,极端最高温度39.6℃,极端最低温度-4.9℃;多年平均气压1013.3hPa,极端最高气压1040.7hPa,极端最低气压992.4hPa;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2.1%;多年平均降水量1298.2mm,年最大降水量1572.2mm,年最小降水量899.8mm。 4.2 社会环境概况 4.2.1社会经济 武汉市是湖北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全市面积8494.41 km2,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222.2 km2。2006年全市辖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新洲、黄陂13个区;区下辖119个街道办事处,19个镇、15个乡,全市人口约853万人。 武汉市辖区国民经济增长迅速,2006年完成生产总值2590亿元,同比增长14.8%,增幅为10年来最高水平。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4%、18%和13%。全市工业发展呈现规模化、集群化态势,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发挥了主要支撑作用。 4.2.2武汉市交通运输 武汉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距离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等中国大城市均在1000km左右。具有独特的区位交通优势。京广、京九、武九、汉丹 4 条铁路干线,以及京珠、泸蓉等 6 条国道在此交汇。水运已形成“干支一体,通江达海”的客货运网络;华中地区最大的航空港武汉天河机场,第二航站楼投入使用后将迈入全国四大枢纽机场的行列。 4.2.3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 武汉是一座具有滨江滨湖物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旅游城市,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丰富。有以东湖、木兰山、木兰湖为代表的山水风光系列;以黄鹤楼、古琴台、归元寺为代表的名胜古迹系列;以东湖楚城、楚天台、省博物馆为代表的楚文化系列;以卓刀泉、龟山鲁肃墓、三国城为代表的三国文化系列;以起义门、红楼、"二七"纪念馆、八七会址、农讲所、国民政府旧址为代表的革命文化系列;以及以地质大学博物馆等为代表的科教文化系列。 4.3环境质量现状 4.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为了全面了解疾控中心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本次评价收集了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武汉市例行环境空气监测点(梨园空气监测点)2004~2006年监测资料,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武汉市梨园监测点SO2日浓度值在0.004~0.135 mg/m3之间,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NO2日浓度值在0.006~0.096mg/m3之间,也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PM10日均值在0.014~0.29 mg/m3之间,日均和年均值均有超标现象出现。 4.3.2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主要为东湖和长江武汉段,实验室污水经过灭活和消毒后进入疾控中心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沙湖污水处理厂,沙湖污水处理厂退水排入长江。 本次评价收集了长江白浒山和东湖20042006年水质例行监测结果,由例行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长江白浒山断面2004年石油类有超标,超标率为2.8%,但2005年和2006年均未出现超标,该监测断面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东湖2004~2006年高锰酸盐指数、COD、BOD、总磷、氨氮、石油类均有超标现象出现,其中高锰酸盐指数、COD、BOD、氨氮超标率呈现逐年降低趋势,而总磷和石油类则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4.4 流行病背景调查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2004~2006年湖北法定传染病疫情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 (1)2004年疫情概况 2004年湖北省报告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26种,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20种,丙类传染病6种,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55481例,年报告发病率为258.78/10万,其中乙类传染病152573例,年报告发病率为253.94/10万,报告发病数于前五位的疾病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淋病、疟疾,占法定传染病总数的95.50%;丙类2908例,年报告发病率为4.84/10万。 (2)2005年疫情概况 2005年湖北省报告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25种,报告甲类传染病1种(霍乱),乙类传染病19种,丙类传染病5种,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75611例,年报告发病率为308.49/10万,其中甲类传染病9例,年报告发病率为0.016/10万;乙类传染病161169例,年报告发病率为283.12/10万,报告发病数于前五位的疾病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麻疹、淋病,占法定传染病总数的87.74%;丙类14433例,年报告发病率为25.35/10万。 (3)2006年疫情概况 2006年湖北省报告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26种,报告甲类传染病1种(霍乱),乙类传染病19种,丙类传染病6种,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87767例,年报告发病率为328.84/10万,其中甲类传染病4例,年报告发病率为0.007/10万;乙类传染病162709例,年报告发病率为284.95/10万,报告发病数于前五位的疾病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淋病、梅毒,占法定传染病总数的82.50%;丙类25054例,年报告发病率为43.88/10万。 4.5项目周边养殖与疫情背景调查 湖北省畜牧局对2004年~2006年本项目所在地武汉市及湖北省内地、市、县动物疫病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 2004年度:发生禽流感疫情10起,39个县、313个村、5个养鸡场发生了鸡新城疫,奶牛牛布氏病阳性和结核病阳性无报告。 2005年度:发生禽流感疫情3起,17个县、46个村、7个养鸡场发生了鸡新城疫,奶牛牛布氏病阳性和结核病阳性无报告。 2006年度:发生禽流感疫情0起,8个县、22个村、2个养鸡场发生了鸡新城疫,奶牛牛布氏病阳性和结核病阳性无报告。 4.6城市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4.6.1城市规划 武汉是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通信枢纽。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新洲、黄陂13个市辖区,由于长江、汉水的分隔,主城已形成汉口、汉阳、武昌相对独立的城市格局,利用江、河、湖、山等自然条件分隔,规划江北、江南两个核心区,在核心区周围布局10个中心区片,在主城边缘布局10个综合组团,核心区、中心区片、综合组团之间以轨道交通线、快速路及主次干道相联系,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的布局结构。 主城三镇规划结构、职能分工和人口分布为: 汉口地区包括江北核心区,二七、三阳、新华、宝丰4个中心区片,古田、常青、后湖3个综合组团。主要承担金融贸易、商业服务和市级行政中心等职能。规划常住总人口为170万,其中核心区15万,中心区片58万,综合组团97万。 汉阳地区包括晴川片和十升、四新、沌口3个综合组团,重点发展汽车工业、港口和旅游等职能。规划常住总人口为76万,其中中心区片14万,综合组团62万。 武昌地区包括江南核心区,首义、晒湖、中南、徐东、杨园5个中心区片,青山、关山、白沙、南湖4个综合组团,重点发展金融贸易、省级行政中心、教育科研、钢铁、机电、高科技产业及旅游等职能。规划常住总人口为204万,其中核心区为4万,中心区片为80万,综合组团为120万。 4.6.2环境保护规划 4.6.2.1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 根据《武汉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武汉市“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如下: (1)近期目标 2006年2010年,以显著提高武汉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中心工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部分区域生态修复。到 “十一五”期末,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部分区域生态得到修复;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要求,重要水体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声环境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单位GDP能耗降低20%,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 ;城市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人居环境得到较大程度改善。 (2)远期目标 在“十一五”工作的基础上,再经过十年的努力,通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城市生态功能分区,修复水体、山体,加快建设城市森林、林带等,把武汉市基本建设成为城市功能结构合理,具有“滨江、滨湖”特色,适宜居住与创业,拥有“青山、碧水、蓝天”的生态型城市。 4.6.2.2主要水域保护 武汉市在综合评价水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确定“十一五”期间的重点保护水域:长江、汉江、府河、东湖、沙湖、南湖、汤逊湖、墨水湖、月湖、龙阳湖、三角湖、后官湖、南太子湖、北太子湖、梁子湖、青山港。 在重点保护水域严格控制网箱养鱼、限制渔业生产规模、限制人工投饵,控制水体的富营养化,逐步封闭入湖排污口,实施截污和环境整治。 其中东湖水环境整治工作将在东湖截污的基础上,对东湖的重度富营养化区域开展清淤工程,实施“大东湖”水系的六湖联通及引江济湖工程,加大东湖湖水循环量;结合生态景观建设,保护东湖的自然生态功能,限制不符合东湖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开发利用项目;严格控制东湖周边的开发建设,充分利用湿地、坡岸以及水生生物种群的自然净化功能,促进湖泊水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进行浅水型湖泊的水环境综合管理系统模型研究,开展东湖水系环境综合治理,提高东湖水环境质量,逐步达到东湖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标准要求。 4.6.3 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根据武汉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声环境 根据武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疾控中心所在区域为声环境二类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疾控中心东侧卓刀泉北路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限值。 5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4层,其主体建筑结构、室内装修已经完成,大型设备已安装完成,本次评价只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 5.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由工程分析可知,实验室产生的可能含病原微生物的废气主要来源于主实验室。每套主实验室各设1台生物安全柜和1台负压罩,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离心机、摇床等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气溶胶的仪器均放置在负压罩中操作。生物安全柜、负压罩均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且实验平台相对实验室内环境处于负压状态,可有效控制生物安全柜、负压罩内的气流,实现气流在生物安全柜、负压罩内“侧进上排”,杜绝实验过程产生的气溶胶从操作窗口外逸。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只有从其上部的排风口经高效过滤后外排,而生物安全柜和负压罩排气筒内置的高效过滤器对粒径0.5μm以上的气溶胶去除效率不低于99.99%,排气中的病原微生物可被彻底除去,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实验室为负压设计,实验室内送、排风机实现连锁控制,保证排风机先于送风机开启,后于送风机关闭。实验室各房间均安装微压差传感器,并在各主要房间入口设置室内压差显示器,送排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定风量或变风量装置,以控制各房间的送排风量,通过PLC闭环控制来保证室内负压强梯度,保证实验室内气流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高效过滤器→排空”的方向流动。实验室内气体经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过滤,确保实验室排放废气不含病原微生物气溶胶,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实验室内部还设置有辅助消毒装置,通过紫外线、化学消毒剂以及甲醛熏蒸等切断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确保实验室排出的气体不含病原微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5.2废水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液由灭活罐(带盖不锈钢容器)收集,加入10%甲醛溶液(或乙醇溶液)消毒处理,充分混合接触12h后,经过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和双扉高压灭菌器121℃、30min灭菌处理,有效灭活废液中的病原微生物。淋浴废水、清洗废水、经灭活处理的废液一并由清洗间排入病原微生物实验楼污水管道,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氧化处理,有效防止排放废水中病原微生物的逃逸。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中预处理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武汉市沙湖污水处理厂,汇入长江(武汉段),不会对长江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病原微生物实验楼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建设时已经把本项目考虑在内,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为12m3/d,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19m3/d,远小于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站完全能够接纳本项目废水。 5.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建筑物内的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的设备,如送风机、排风机、真空泵,噪声源强约75~90dB(A)。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并设置隔声门、双层密闭隔声窗等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可使噪声源在室外噪声最少降低20dB(A)。由于噪声设备较少,室内混响声取设备最大噪声值90dB(A),则实验室外1m处噪声值为70dB(A)。采用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模式,预测距实验室不同距离处的噪声贡献值。预测公式如下: L( r )=L(r0)-20lg(r/r0) 式中:L( r )、L(r0)分别是r、r0处的声级。 本项目实验室外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见表5-3-1。由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对实验室外最近的敏感点(疾控中心南侧家属楼)的噪声贡献值为39.3dB(A),远小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噪声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很小。 本项目处于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内,属于“厂中厂”模式,实验室距离疾控中心南厂界最近约32m,噪声贡献值为39.9dB(A),对环境噪声影响很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 类标准。 表5-3-1  实验室外不同距离处噪声贡献值 实验室外距离(m) 1 10 20 30 40 34m(疾控中心南侧家属楼) 32m(南厂界) 噪声值(dB(A)) 70 50 44 40.5 38 39.3 39.9                 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针对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分离培养产生的培养物及染毒物质、实验用品、废弃仪器、高效过滤器(定期更换部分)等固体废物的特点,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外套高压袋,对表面喷雾消毒。固体废物由污染区进入半污染区前需要对专用污物袋内的固体废物表面进行喷雾消毒处理,封口置于小型高压灭菌器处理;由半污染区到清洁区的需要经过双扉高压灭菌器处理。在清洁区工作人员确认固体废物已达到灭菌效果后,取出已消毒灭菌的高压袋,回收可循环使用的物品,不能循环使用的固体废物装入专用的废物桶内贮存于储存间,定期运出实验室,由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集中焚烧处置。所以,本项目产生的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放废气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气中不含病原微生物;排放废水经灭活、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武汉市沙湖污水处理厂;设备噪声经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干扰;固体废物均在实验室内就地灭菌处理后由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集中焚烧处置。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 生物安全实验室是人类用于进行微生物检测、诊断和研究的特殊工作环境。由于操作对象的特殊性,如何将实验室可能发生的生物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影响范围缩到最小就成了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建设的最重要因素,一个好的生物安全实验室是安全因素得到最充分考虑的实验室。 本次环境风险评价主要通过国内外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化学品污染的类比调查,分析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病原微生物外逸风险事故,并评估其可能对人身安全与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损害,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以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危害。 6.1环境敏感要素识别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市区,周边人口相对比较集中,其主要功能定位为应对省内发生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流行,主要从事鼠疫耶尔森氏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培养、鉴定,运行过程中存在发生病毒外逸的风险。事故状态下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5-1。 6.2生物安全风险事故类比调查 虽然实验室建设中对危险物质、病毒等的存储、使用和管理都作了相当严格的规定和防范,但是仍然可能出现人为预料不到的各种因素导致风险事故的发生。类比调查国内外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情况,曾经发生了几起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污染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2.1实验室炭疽病菌泄漏事故 1979年前苏联明斯克市一所军事微生物研究实验室曾经发生意外泄漏炭疽杆菌的事故,炭疽杆菌以气溶胶形式释放,通过空气进行传播,后来受影响地区出现了至少96例通过呼吸感染炭疽杆菌的病例,其中69名感染者因此丧生,泄漏事故给当地环境及人群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6.2.2 SARS病毒泄漏事故 案例一:新加坡实验室SARS感染事件 2003年9月新加坡国立大学研究生在环境卫生研究院实验室中感染SARS病毒。根据11名专家组成的国际调查小组的调查研究,认为如下三个原因导致了感染事件的发生: (1)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自身存在问题,许多地方没有符合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安全标准,其病毒样本储存系统、消毒措施、进出实验室的安全系统等都有待改善; (2)研究院同一时间处理多种不同的活性病毒,增加了生物安全方面的复杂程度,因处理程序不当,冠状病毒与西尼罗病毒交叉感染; (3)不同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共用该研究院的设备,而每个科研人员的安全意识都不同。 案例二:中国台湾地区的实验室感染事件 2003年12月一名台湾的SARS研究人员在实验室感染SARS病毒。该研究人员工作的台湾“国防预防医学研究所”属台湾军方研究单位,以两层阻绝设施与外界隔离。实验室等级列为生物安全四级,是台湾唯一的“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导致感染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内未能遵守规章,因操作疏忽而感染SARS。此外,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台湾SARS实验室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人手不足,科研人员常常单独工作,提高了发生意外和错误被忽视的风险。 案例三:我国大陆的实验室感染事件 2004年4月我国也出现因为BSL-3实验室感染造成非典病例,中国疾控中心一名博士后及安徽医科大学一名到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作短期学习的研究生感染非典病毒,并导致几名接触者发病引起死亡。根据卫生部的调查结果,这次疫情的感染来源是中国疾控中心病毒预防控制所的腹泻病毒室。引起感染的原因是该病毒室跨专业从事非典病毒研究,采用未经论证和效果验证的非典病毒灭活方法,在不符合防护要求的普通实验室内操作非典感染材料,发现人员健康异常情况未能及时上报。 6.2.3事故类比调查分析 分析上述统计调查的生物安全事故可见,随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实验内部管理疏忽,实验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范所致。其中带来负面影响最大的事故主要是实验人员意外感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病原微生物带出实验室,导致传染性疾病的流行。 6.3环境风险识别 6.3.1风险因素识别 本项目不同于一般建设项目,一旦检测检验对象泄漏到实验室外部环境,在环境及人群中传播将会造成难以挽回的事故风险。存在的风险因素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及环境因素。环境风险的发生一般是多种风险因素相互关联、共同作用的结果,环境风险因素识别见图6-3-1。 (1)人为因素 操作人员在工作中违规操作、不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实验中化学药品泄漏及盛装病毒的容器破损均会直接导致实验操作人员的健康受损;实验操作人员意外染毒及安全管理的疏忽使实验室遭遇偷盗行为,可能会发生毒株、菌株的失窃,流落到社会上引起恐慌和危害。 近年来陆续发生的几起实验室感染事件(具体见6.2)的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完善、工作人员未能遵守安全操作规则、程序,操作疏忽所致。 图6-3-1 环境风险因素识别 (2)设备因素 设备非正常运转、停水停电、火灾或管道质量等事故造成的泄漏均可导致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的失灵,使实验室防护措施不能发挥作用,导致各类废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对周围环境质量构成危害,同时细菌、病毒的扩散也会威胁到周围人群的身体健康。 (3)环境因素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所处的周围环境布局不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等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自然环境条件不适合,导致病原微生物发生逸散的可能性增大,其中地震、洪水等因素具有不可预测和不可抗拒性。 需要有针对性制订事故预案,防止危险物质泄漏,并在事故发生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挽救和应对措施。 6.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风险识别,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根据本项目特点,实验室正式运营前必须进行合格实验室认证工作,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从自然灾害防范、建筑物设计防范、实验室风险防范和实验室操作人员安全防范四个方面考虑。 6.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湖北省疾控中心2006年10月以《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管理程序文件》的形式,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程序文件,其管理文件中已经包括了本项目实验室的使用程序、病原微生物的保藏、病原微生物的销毁、实验室的消毒、实验室操作人员资格审查、健康监护、个人防护及实验室意外事故紧急程序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地震、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处置方法、灾害后的危害性评估、实验人员紧急撤离路线、紧急电话(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执行人员、支持服务人员、特殊服务、医院/医疗急救)、意外事故类型、意外事故就地处置方法,并公布了实验室内配备的急救设备。 7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7.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7.1.1送风处理措施 本项目实验室送风系统设置粗、中、高三级空气过滤器,第一级是粗效过滤器,对大于5m大气尘的去除效率不低于50%,设置在新风口处;第二级是中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不低于70%,设置在送风机组末端;第三级是B类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设置在房间送入口处。粗、中效过滤器均采用无纺布、玻璃纤维做滤料,高效过滤器采用超纤维做滤料,能够有效过滤粒径0.3μm的尘埃。送风机一用一备,互为备用。实验室送风机设置情况见图7-1-1。 7.1.2排风处理措施 (1)室内排风 本项目实验室空调系统采用全排风系统,其中空调排风系统与送风系统实现联锁控制,实验室内排风机先于送风机开启,送风系统先于排风系统关闭,保证实验室的负压环境。 实验室排风系统中设置有两道过滤装置,第一道设置在实验室排风口,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第二道为中效过滤器,设置在实验室屋顶排风机箱内,过滤效率不低于70%。通过两道过滤装置确保实验室排放废气不含病毒,达到实验室运行的生物安全和环境安全要求。 实验室排风系统设置三台排风机,两用一备,正常工作时为两台送风机送风,两台排风机排风。当一台排风机发生故障不能工作时,备用排风机立即启动保障系统运行;送风系统设置两台送风机,互为备用,若一台送风机发生故障时,系统立即停止一台排风机工作,保持此时为一送一排工作,维持房间内处于一定的负压及负压梯度范围。 (2)设备排风 生物安全柜 本项目生物安全柜均为Ⅱ-B2型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的实验平台相对实验室内环境处于负压状态,气流在生物安全柜内实现“侧进上排”,正常情况下实验过程中的气溶胶不会从操作窗口外逸。Ⅱ-B2型生物安全柜内100%使用新风;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过滤器对0.5μm气溶胶去除效率达到99.99%。生物安全柜设有独立的排风机,实验人员直接从主实验室内启动生物安全柜排风系统,其排风通过一段独立的排风管道后汇入实验室主排风管道,排气经排风管道内的中效过滤器后排出。 负压罩 本项目离心机及摇床等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气溶胶的仪器均放置在负压罩中操作,负压罩内气流实现定向流动—“侧进上排”,正常情况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不会外逸。负压罩内置高效过滤器对0.5μm气溶胶去除效率达到99.99%。负压罩也设有独立的排风机,其排风通过一段独立的排风管道后汇入实验室主排风管道,排气经排风管道内的中效过滤器后排出。 (3)室外管道排风 本项目室外排风管道设置在病原微生物实验楼楼顶,高出楼顶2.0m以上,并安装有零压风帽。 7.1.3防治对策的可行性分析 防止本项目排放废气对环境空气及周边敏感目标造成威胁,主要是通过控制实验室气流及保证高效过滤器处理效果实现的。 (1)实验室气流控制 本项目采用定风量送风和定风量排风。通过控制实验室不同区域送、排风风量,保持实验室各区域维持一定的压差,从而保证实验室内气流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高效过滤器→排空”的方向流动。 为了保证室内负压差,实验室内送、排风机实现连锁控制,保证排风机先于送风机开启,后于送风机关闭。实验室各房间均安装微压差传感器,并在各主要房间入口设置室内压差显示器,送排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定风量阀和电动风阀,以控制各房间的送排风量,通过PLC闭环控制来保证室内负压强梯度,确保气流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 (2)保证高效过滤器效果 负压罩内排气经过设备内置高效过滤器排入实验室排风管道内;生物安全柜排气经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过滤器过滤,经过生物安全柜排风管道后汇入实验室排风管道内;本项目室内气体经排风口高效过滤器与排风机箱内设置的中效过滤器过滤。实验室内送风口、排风口高效过滤器后设置微压差自动报警系统,保证在各部分过滤器失效之前报警,提醒工作人员及时更换;按照规定定期更换过滤器,保证其在良好的运行状态下工作,确保实验室外排的废气中不含病原微生物。 以上排气净化措施是国际上生物安全实验室通用的生物性废气净化装置,在国外八十年代初开始使用,至今尚无病毒扩散事故的记录,我国自八十年代中期引进,迄今亦未出现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事故。 7.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实验室核心区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实验室核心区排放的废液中含病原微生物成份,对该部分废液采取化学消毒及高温高压灭活处理,其工艺流程见图7-2-1。 实验室产生废液由灭活罐(带盖不锈钢容器)收集,加入10%甲醛溶液消毒处理,充分混合接触24h后,经实验室小型高压灭菌能器和双扉高压灭菌器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后,在实验室清洗间区排入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污水管网,进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氧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2)实验室核心区外废水处理措施 实验室核心区外废水主要是实验人员淋浴废水,清洗间清洗排水,均通过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独立的污水管网排入实验楼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经氧化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汇入沙湖污水处理厂。 (3)防治对策可行性分析 实验室核心区排放废液通过小型高压灭菌器和双扉高压灭菌器两道高温高压灭菌处理,能够有效灭活废液中的病原微生物,排出的废水还要再次通过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氧化处理,能够有效防止排放废水中病原微生物的逃逸。 以上废水处理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7.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7.3.1 固体废物种类 本项目实验室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实验样品处理和病原微生物分离培养产生的培养物及染毒物质; (2)实验耗材及辅助用品等材料; (3)仪器清洗过程产生的残渣与废弃仪器; (4)定期更换的高效过滤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 (5)病原微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6)实验室清洁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包括手术、包扎残余物、生物培养、动物实验残余物、化验检查残余物、传染性废物和废水处理污泥等医院临床废物均属于编号为HW01的危险废物。以上固体废物除(6)外,均为危险固废。 7.3.2 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菌(毒)种等有毒样品的分装、取样等实验,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操作。在实验过程中将菌(毒)种的废物(如吸头、离心管等)直接放入到盛有消毒液的专用容器中浸泡。实验完毕后,将桶密闭,浸泡消毒24小时以上后打包,外套高压袋,对表面喷雾消毒;在实验中,如培养物及培养瓶等较大的物品,直接盖好瓶盖或进行打包,外套高压袋,用过氧乙酸对其表面喷雾消毒。将装有不同物品的高压袋贴上高压灭菌指示带依次放入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及双扉高压灭菌器内进行灭活处理工作人员在清洁区确认已达到灭菌效果后,取出已消毒灭菌的高压袋,回收可循环使用的物品,不能循环使用的固体废物装入专用的危险废物废物储运箱内定期运出实验室,由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集中焚烧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理的污泥,也由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集中焚烧处置。 本项目实验室内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双扉高压灭菌器灭菌时间均为30min,灭菌温度为121℃,不直接排出冷空气。 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与疾控中心其它部门的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交市政环卫处置。 7.3.3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要求 本项目实验室排放的危险废物在实验室内进行灭活后,委托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因此专门对排放的危险废物管理、包装及运输提出要求: (1)管理和实施要求 本项目实验室排放的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由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同时设专职生物安全责任人,持证上岗,并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文件记录工作。 (2)对包装袋的要求 包装袋规格最大容积建议在0.1m3内,包装袋颜色为黄色,并加注“感染类废物”字样,材质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如果使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或低密度聚乙烯与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混包装袋(LLDPE+LDPE)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50μm,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包装袋,其厚度不应小于80μm。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经灭活、密封包装后,由专人定时定点收集。 (3)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固体废物在实验室的清洁间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置由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输车辆为危险废物或医疗垃圾专用运输车。 7.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建筑物内的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的设备,如送、排风机、真空泵和压缩机,噪声源强约75~90dB(A)。首先设计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震,并且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送排风管道均设置消声器、消声弯头,送排风管道连接部位均采用软连接处理,室内采用吸声材料,设置隔声门、双层密闭隔声窗等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可使噪声源在室外噪声最少降低20dB(A)。 7.5生物安全控制措施 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核心是保证实验人员和生物样品的生物安全,以及防止病原微生物逃逸。除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等对硬件设施建设的规定之外,还必须在各个环节采用切实可行的物理和化学消毒方法,保证对病原微生物灭活。 同时应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软件建设,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结合本项目实验室的主要职能和具体检测、诊断对象进行管理,湖北省疾控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以标准的形式制订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条例、职责、制度、通则、计划、手册、措施、程序、检测方法,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可操作性强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本项目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也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实现实验室管理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及制度化,保证实验室运行管理的生物安全。 7.5.1 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措施 (1)人员 a. 工作人员经生物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 b. 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在核心实验室内操作,必须身着实验操作规程中规定的防护服。清洁防护服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及存放,消毒采用高温高压方法。 c. 工作人员按人流指定路线行走,实验室的进入仅限于经生物安全委员会授权的实验人员。 d. 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淋浴,淋浴间设置强制性淋浴,同时设安全逃生设施。 e. 实验室区域内设紧急洗眼装置与紧急消毒装置。 (2)生物样品 a. 凡由外界采集疑似病料样品或其它实验室赠与的病毒样品或生物材料,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方法采集、保存、包装及运输。样品应放置在密封的不锈钢保温容器中,专人运送。 b. 为保证生物样品不失活,进实验室之前,用二氧化氯溶液或柠檬酸溶液表面消毒,运输用的容器经化学喷雾表面消毒后传入实验室。在生物安全柜中取出样品,用于实验或保藏。 (3)非生物样品 a. 非生物样品(实验废物、玻璃器皿和高压消毒的物件)实验完毕,一律放置在消毒液容器中消毒,再经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和双扉高压灭菌器两次灭活后,传出实验室。 b. 仪器设备需经消毒液表面消毒,再经福尔马林熏蒸消毒后方可移出实验室。 c. 所有记录一律通过电脑和电传机数字化传送,手写记录纸不准携带出实验室。 (4)空调送排风空气的处理 a. 送风处理 为保证实验室的负压洁净,在新风进入实验室之前,加初、中、高效过滤器。实验操作一律在生物安全柜里操作。室内洁净度、温度、湿度严格遵循国家要求。 b. 排风处理 实验室排风系统中设置有一道高效过滤和一道中效过滤装置,高效过滤装置设置在实验室排风口;中效过滤装置设在排风机箱内。通过两道过滤装置确保实验室排放废气不含病毒,达到实验室运行的生物安全和环境安全要求。 高效过滤器定期进行检测和更换,在更换前,废弃的过滤器均先进行在线消毒(甲醛熏蒸法)后,再拆除。废弃的过滤器经消毒剂消毒后封闭在塑料袋中,统一运往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生物安全柜、实验室中高效过滤器的更换也依据室内压差的变化来确定,通过监控系统监视高效过滤器的过滤效率,并对异常情况发出报警,提醒工作人员及时更换。 (5)定向气流和压差检测 本项目内部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在区与区之间设缓冲间,缓冲间两门具有互锁功能,不能同时处于开启状态。实验室的气压低于外环境大气压,实验室内气流的方向是由污染概率小且相对压力高处向污染概率高相对压力低处流动。相对于室外大气压,实验室的半污染区为-25pa、主实验室为-50pa,从清洁区到污染区每相邻区域的压差在-15pa~-10pa之间。 实验室内各入口处显著位置均设置室内压力显示装置,实验室内的压力状况,当负压值偏离控制区间时,则通过声、光等手段向实验室内外的人员发出警报。 (6)废液的消毒 废液包括:病毒样品的残液、病毒稀释液、实验器皿的消毒液等。 废液消毒程序:病毒样品的残液,病毒稀释液等收集的液体放在密闭的带盖不锈钢容器中,并添加甲醛消毒剂。实验完毕后,经污染区小型高压灭菌器和半污染区双扉高压灭菌器灭菌出来后移出实验室核心区,在清洁区排入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污水管网,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氧化处理。 (7)固体废物消毒 固体废物包括:玻璃器皿、报废物品、染毒培养物等。 固体废物的消毒程序:在本项目主实验室内使用过的报废物品(塑料瓶、一次性注射器等)、染毒培养物及玻璃器皿等,一律放在消毒桶内进行化学消毒,再将固体废物装入密封袋中密封,经表面消毒处理后用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和双扉高压灭菌器进行两道高温高压灭活,从清洗间取出,运出实验区域。 针头、废弃玻璃器皿、玻璃瓶,一次性手术刀等利器,放在耐扎的不锈钢制容器中,进行灭活和化学消毒。 (8)固体废物集中场所、运输车辆消毒 本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放置在实验室清洗间专用的废物桶内,由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每周定时收集一次。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对清洗间及固体废物运输通道进行喷雾消毒处理。 7.5.2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本项目运行后检测的病原微生物种类和实验操作内容,实验人员采用的个人防护装置见表7-5-1。 表7-5-1    本项目操作过程中使用的个人防护装置 序号 名称 防护装置 1 鼠疫耶尔森氏菌 带头套专用隔离服装、鞋套、口罩、护目镜、手套、橡胶手套。 2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带头套专用隔离服装、鞋套、口罩、护目镜、面罩、手套、橡胶手套。       除以上必要的个人防护装置外,实验人员严格按照实验需要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感染。 7.5.3实验室熏蒸消毒措施 每阶段实验完毕,整个实验室用甲醛进行全面熏蒸消毒,其操作步骤如下: 阶段性实验做完后,将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拔下电源插头,打开盖门。根据每立方米空间40%甲醛溶液20mL,25%氨水14mL计算用量,一次性放入甲醛熏蒸仪内。通知监控室,停止送风和排风系统。系统停机后,消毒人员设置后消毒程序,启动甲醛熏蒸仪,并撤离实验室。12h内整个实验充满甲醛蒸汽,12h后甲醛熏蒸仪自动启动加热氨水,对实验室的甲醛进行中和处理。整个消毒及中和处理过程中,实验人员必须按照《实验室环境设施及手消毒程序》,从而达到全面消毒效果。消毒结束后通知监控室开启送排风系统。 8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8.1实验室选址原则 依据国家有关微生物实验室建设、运行的管理条例、技术规范及标准,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或动物实验室)选址须遵循以下原则及要求: (1)依据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中的规定,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或动物实验室)应满足“应在建筑物中自成隔离区(有出入控制)或为独立建筑物”; (2)根据GB50346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中的规定,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或动物实验室)选址应满足: “与其它实验室可共用建筑物,但应自成一区,宜设在其一端或一侧,与建筑物其它部分以密闭门分开。” “距离公共场所和居民建筑至少20m,主实验室所在建筑物离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高度的1.2倍。” 本项目选址除依据上述规定外,还考虑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环境功能区划及社会因素,降低项目一旦出现风险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 8.2本项目选址概况 8.2.1外部环境 疾控中心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卓刀泉路6,该区域属于武汉市文化、商业、居住集中区域,周边1km~2km范围内分布有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体育学院等高校和东湖。疾控中心北侧为湖北省安全厅,南侧为金桥社区、东湖名居、卓刀泉大厦等,西侧为空军东湖疗养院,东侧为东湖。 8.2.2内部环境 疾控中心实验与业务综合楼由五个裙楼构成,分别是健康教育促进中心(5层)、信息网络传输中心(5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心(4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4)和学术报告厅(2层),除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外设有独立的进出口外,其它各分中心所在群楼之间相互连通共用进出口。本项目位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裙楼4层西侧,并设置独立的门禁系统将本项目与4层其它实验室严格隔离,自成一区,实验人员持卡进入,非本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进入实验区。 8.3本项目平面布局与相关技术要求相符性分析 (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技术要求 本项目位于疾控中心实验与业务综合楼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4层西侧,根据实验室功能设置刷卡式门禁系统并由生物安全委员会直接管理,与其它实验区域及办公区域严格隔离,自成一区,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关于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平面位置的要求。 (2)《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技术要求 根据实地勘测,本项目实验室所在病原微生物实验楼共4层,高约16.8m,与四周建筑物距离关系见表8-3-1及图8-3-1。 表8-3-1    拟建实验室所在病原微生物实验楼与四周建筑空间关系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方位 与实验与业务综合楼的距离(m) 建筑物的高度(m) 距离/高度 备注 1 武汉体育学院 SE 400 24 16.7   2 生物物资仓库 E 95 5 19   3 慢性病防治所 NE 200 18 11.1   4 传染病防治所 NNE 80 18 4.4   5 省安全厅宿舍 N 252 30 8.4   6 楚源大厦 N 310 32 9.7   7 医学情报中心 N 55 9 6.1   8 疾控中心家属楼1 NW 167 21 8.0   9 疾控中心家属楼2 NW 231 57 4.1 在建 10 武汉大学宿舍 NW 305 24 12.7   11 血吸虫病防治所 WWS 81 18 4.5   12 卫生监督所 WWS 24 15 1.6   13 疾控中心家属楼 S 34 7 4.9   14 民宅1 S 38 8 4.8   15 金桥社区 S 245 58 4.2   16 卓刀泉大厦 S 250 56 4.5   17 民宅2 S 50 10 5.0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实验室所在的实验与业务综合楼与周围建筑物间的距离最小为24m,能够满足《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62004)中“距离公共场所和居民建筑至少20m”的要求,且与周边建筑物均能满足“主实验室所在建筑物离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高度的1.2倍”的要求。 8.4本项目与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知,疾控中心用地属于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本项目位于疾控中心实验与业务综合楼内,其用地属于医疗卫生用地,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8.5本项目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8.5.1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根据武汉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 根据武汉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内东湖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长江(武汉段)为纳污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 (3)声环境 根据武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二类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 8.5.2本项目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实验室运营后,产生的废水经高温、高压灭菌及污水处理装置氧化处理后外排,进沙湖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长江,其污水排放量约142.8t/a;实验室所使用风机、空调等噪声污染源,均布置在室内或外罩隔声装置,其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很小;实验室新增危险废物2.0t/a,一般固体废物0.3t/a。 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建设符合武汉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8.6本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已经纳入卫生部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主要功能是监控病原微生物。疾控中心以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新建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有助于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与评价能力的提高。因此本项目建设的目的及意义符合行业发展方向的要求,有利于湖北省及武汉市疾病预防及控制能力的提高。 8.7小结 根据武汉市城市发展规划、项目周边环境特征等,本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综合评价结论为: (1)本项目所在实验楼与周边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均满足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的要求。 (2)本项目通过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区划的要求; (3)本项目位于疾控中心院内,属于规划医疗卫生用地,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4)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卫生部新建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规划。 9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9.1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在本项目运营上的贯彻实施主要体现在使实验室运行过程中做到“节水、降耗、减排”,有效控制实验室各类污染物的影响,提高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减降实验室的环境影响及生物安全风险。 9.2总量控制 9.2.1总量控制的污染物 本项目实验室产生废水中污染物主要包括病原微生物、CODcr、氨氮,产生废气中含有少量化学物质及含有病原微生物,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CODcr是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实验室排水和排气中杜绝病原微生物外排,危险废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置。 9.2.2污染物排放量分析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其废水及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见表9-2-1和表9-2-2,疾控中心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见表9-2-3。 表9-2-1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情况 污染物名称 废水排放量 (t/a) 污染物指标(mg/L) COD 纳 管 量 排放标准(mg/L) / 250 达标情况 / 达标 年排放量(t/a) 142.8 0.0357         表9-2-2    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量情况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排放量(t/a) 1 危险废物 2.0 2 一般固体废物 0.3       表9-2-3    本项目运营后疾控中心污染物排放量变化表 序号 污染物名称 疾控中心 (t/a)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 (t/a) 本项目建成后疾控中心 排放总量(t/a) 1 污水 排放量 生活污水 750 142.8 967.8 实验室废水 75 2 COD排放量 0.3938 0.0357 0.4295 5 危险废物 0.2 2.0 2.2 6 一般固体废物 3 0.3 3.3             9.2.3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经化学消毒、高温高压装置灭活处理的实验室废水、清洗废水、淋浴废水及空调系统排水,废水排放量142.8t/a,排放废水水质可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中预处理标准。 本项目实验室危险固体废物增加2.0t/a,一般固废增加0.3t/a。根据本项目实验室固体废物产生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确保所有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10环境管理、生物安全管理与监测计划 在社会经济建设过程中需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才能够取得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社会和谐。本项目必须强化生物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加强环境监控,才能够降低其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才能够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本项目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由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组成。 10.1.1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设置 我国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由国家、地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实验室所在单位和实验室五个层面构成。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本项目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由两级生物安全管理机构组成,即疾控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和本项目生物安全委员会构成。疾控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由疾控中心负责人领导,成员由有关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管理人员及外聘专家组成;本项目生物安全委员会由实验室负责人领导,吸收技术骨干、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生物安全委员会按照主席下设生物安全员的形式组织并运作。 10.1.2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确保本项目各项检测、实验活动的安全有效进行和实验检测结果的公正、科学、准确,依据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CNAL/AC30:2005《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疾控中心必须在本项目投入运行前编制完成《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管理手册》等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实验室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实验操作人员的职责、实验操作规程等作严格规定。该规定将经疾控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讨论审核,本项目投入使用后该管理手册立即生效。 10.2环境管理 10.2.1环境管理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2)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污染治理计划;制定实验室内部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建立环境保护档案。 (3)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上报环境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组织落实“三同时”,参与有关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4)如实向中心环保管理部门申报使用的各种化学品及有关病原体,如有变更,须事先征得主管部门的许可。对这些化学品及有关病原体的传染性、危险性、毒性等特征及防护措施,应让每个职工掌握。 (5)调查处理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相关的投诉;组织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和研究。 (6)配合中心组织实施的环境监测工作。 (7)建立污染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系统。 (8)定期进行环保审核。 10.2.2管理机构的组成 实验室环境管理工作由中心环境管理部门直接领导,设实验室环境管理主管1名(由行政主管担任),下设2名环境管理人员(可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或资深操作人员兼任),行使日常环境管理职责,敦促实验室操作人员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实验操作,同时配合主管及中心开展相关环保工作,严格按照环境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10.3监控计划 环境监控的目的是通过对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分析反映环保设施运行和管理状况,确保 “三废”排放能够符合国家标准,进而促进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本项目投产后,由生物安全和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环境监控。 在实验室排污口设置排放口标志,按照国家、湖北省及武汉市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监测。监测工作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监测结果按次、月、季、年编制报告,并由专人管理与存档。监测方案见表10-3-1。 表10-3-1     环境监测方案 监测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废气与环境空气 本项目排气口 病原微生物(不得检出) 1次/年 甲醛 1次/ 1个实验周期 厂界外10m内 甲醛 1次/年 废水 病原微生物实验群楼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 废水量、pH、SS、CODcr、BOD5、Hg、总余氯、挥发酚、总氰化物粪大肠菌群数 1次/月 噪声与声环境 风机等高噪声设备 等效声级 1次/季度 四周厂界外1m处 等效声级 2次/年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存放处 细菌、病毒灭活情况 1次/月         11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湖北省对重大传染病及突发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快速检测和诊断能力、快速反应和实时动态指挥能力,使湖北省建立高起点、高水平的传染病防治网络体系,构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技术平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11.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是国家公益性项目,其建设经费来自国债资金,为全省人民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疾病蔓延等工作,其中大部分业务属于无偿服务性质,直接经济效益并不高,但由于该项目的建设可缩短重大新发病及突发疫情的诊断及制定有效控制方案的反应时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对经济建设起保驾护航的作用。 11.2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是国家和湖北省公益性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显著: (1)可迅速对未知病原体进行快速鉴定、分析和诊断;确保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消灭疾病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大大降低突发事件给人类带来的危害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全面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2)整合各类防疫资源,使各类防疫技术、力量、措施达到最佳集成,并运用于传染病防疫实践,以大幅度提高疫病预防控制的效率与质量,减少经济损失,保证社会可持续发展。 (3)有助于制定科学的防疫计划,使防疫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避免防疫工作盲目性。 (4)良好管理和高水平建设的生物安全三级(BSL-3)实验室可以充分保护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避免产生生物安全实验事故。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具有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效益。 11.3环境效益分析 根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核算本项目的环保设施投资估算见表11-3-1,环保投资96万元,占总投资400万元的2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对项目产出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统一收集与处理,有效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安全,发挥其经济、社会效益,从而体现其显著的环境效益。 表11-3-1  环保投资估算表 项 目 资金(万元) 废气处理 排气净化装置 40 高效空气过滤器 15 废水处理 小型高压灭菌器 9 双扉高压灭菌器 20 灭活用金属罐 2 固体废物 传递窗及紫外线消毒灯 4 消声降噪 消声器及减震设施 6 合 计 96       12 结论 12.1本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卓刀泉北路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楼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核心区及其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148m2,实验室核心区明确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公共卫生事件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和诊断,其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包括鼠疫耶尔森氏菌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本项目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工程依托疾控中心现有设施,并配套建设有独立的排水管道、备用电源、送排风系统等,能够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 本项目废水经过实验室内两道高温高压灭活处理后,由独立的污水管道排入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裙楼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沙湖污水处理厂;实验室排放的危险废物经过化学消毒及高温高压消毒后集中收集,由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由现公司负责运输及无害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置;实验室排放废气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后,不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各类噪声源设置在室内,并增加隔声降噪措施。 12.2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已经纳入卫生部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主要功能是监控病原微生物,其建设的目的及意义符合行业发展方向的要求,有利于湖北省及武汉市疾病预防及控制能力的提高。 (2)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知,疾控中心用地属于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本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2.3主要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全排风系统,空调送、排风系统实现连锁控制。根据各部分不同的使用功能和特点,主要采用以下的排风处理措施。 a.本项目的排风系统中设置两道过滤装置,确保实验室废气不含病原微生物,达到实验室运行的生物安全和环境安全要求。 b.本项目实验室内设置的生物安全柜和负压罩,其排风经安全柜或负压罩内置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入实验室的排风系统。 c.本项目外排风管道设置在实验楼楼顶,高出楼顶2.0m以上,并安装有零压风帽。 (2)废水处理措施及达标排放 实验室核心区排放废液通过小型高压灭菌器和双扉高压灭菌器两道高温高压灭菌处理,能够有效灭活废液中的病原微生物,排出的废水还要再次通过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氧化处理,能够有效防止排放废水中病原微生物的逃逸。 (3)固废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实验样品处理和病原微生物分离培养产生遗弃废组织、实验废弃的样品、实验用品、实验室人员更换的防护服、手套、双扉灭菌柜出来的仪器在清洗过程产生的包装袋、残渣与废弃仪器、定期更换的高效过滤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其中除生活垃圾属一般固体废物外,其它均属危险废物。本项目排放的危险废物经过实验室高温高压灭活处理达标后送出实验室,由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集中焚烧处置。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与疾控中心其它部门的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交市政环卫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噪声源是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的设备,如送、排风机、真空泵等,噪声源强约75~90dB(A)。首先在设计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震,并且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建筑上室内采用吸声材料,设置隔声门等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可使噪声源在室外噪声最少降低20dB(A)。 经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 类标准限值。 (5)生物安全控制措施 本项目是实现生物安全的有力保障,实验室的一、二级物理屏障的安全硬件设施,能够满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实验室经过化学消毒及高温高压灭活处理的废水通过独立的污水管网进病原微生物实验裙楼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沙化污水处理厂;危险固废经实验室高温高压灭活再送武汉市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集中焚烧处置;实验室含有病原微生物气体经实验室排风系统高效过滤器过滤再排放到外环境。 12.4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1)清洁生产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仪器设备,配备了安全可靠的生物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与《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总量控制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废水排放量142.8t/a,实验室危险固体废物增加2.0t/a,一般固废增加0.3t/a,实验室排气杜绝病原微生物外排。 12.5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次评价收集了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武汉市例行环境空气监测点(梨园空气监测点)2004~2006年监测资料,武汉市梨园监测点SO2日浓度值在0.004~0.135 mg/m3之间,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NO2日浓度值在0.006~0.096mg/m3之间,也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PM10日均值在0.014~0.29 mg/m3之间,日均和年均值均有超标现象出现,主要是受土建施工的影响,PM10出现超标。 (2)地表水 本次评价收集了长江白浒山和东湖20042006年水质例行监测结果,长江白浒山断面2004年石油类有超标,超标率为2.8%,但2005年和2006年均未出现超标,该监测断面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东湖2004~2006年高锰酸盐指数、COD、BOD、总磷、氨氮、石油类均有超标现象出现,其中高锰酸盐指数、COD、BOD、氨氮超标率呈现逐年降低趋势,而总磷和石油类则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12.6风险评价 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周边人口相对比较集中,计划建设成为硬件及软件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实验室,提高全省重大传染病、新发病及突发疫情早期预警预报能力、快速诊断能力和实时动态指挥能力,有效地应对省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实验室主要开展鼠疫耶尔森氏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检测、诊断,运行过程中存在发生病毒外逸的风险,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严格监控实验室运行的各个环节,并制定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应急预案,杜绝事故的发生。 12.7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所在实验楼与周边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均满足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的要求。 (2)本项目通过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区划的要求; (3)本项目位于疾控中心院内,属于规划医疗卫生用地,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4)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卫生部新建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规划。 综上所述,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湖北省疾病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文档为【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21575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354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
上传时间:2019-08-30
浏览量: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