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调动程序
1、编制招聘计划和制定招聘方案—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填写材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审核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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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一式三份)
2、申报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公开招聘请示;经编制部门核准的《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审核表》(一式三份);本单位公开招聘方案(一式两份,并上报电子稿);本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认定表》(原件或经单位盖章复印件)
3、审批招聘计划,下达书面批复—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复
4、发布招聘信息—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受理应聘人员
申请
关于撤销行政处分的申请关于工程延期监理费的申请报告关于减免管理费的申请关于减租申请书的范文关于解除警告处分的申请
,对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填写材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一人一份)
申报资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初审合格花名册》(附表3,一式一份)
6、考试、考核—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
经市人社局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三个工作日内办毕)
申报材料:笔试方案、笔试结果、面试方案、面试结果
7、体检与考察—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体检结果、考察结果
8、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9、资格复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申报材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花名册》(附表4,一式一份)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所有参加应聘考试人员成绩汇总表(单位盖章)
10、公示拟聘结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经人社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1、下达录聘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申报材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人员花名册》(附表5,一式四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表6,一式两份,一份存入个人
档案
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教师个人成长档案教师师德档案表人事档案装订标准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待办理增人核资手续时盖章返回,一份由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存档) 、录聘人员个人档案
12、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用人单位
填写材料:《聘用合同》
13、增人核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工资福利科
申报资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通知》回执、市编办开据的编制单、经审核盖章的《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人员花名册》、《聘用合同》、《株洲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名册》(附表7,一式一份、由单位按档案审核实际情况填写并经事人科签章后到工资福利科办理工资兑现相关手续)
*属于调动的人员还需先办理调动手续—人力资源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填写资料:调动审批表、《株洲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名册》(附表8,一式一份、由单位按档案审核实际情况填写并事人科签章后到人力资源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办理调动手续,再到事人科办理相关手续)
*属于提拔任职人员先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审核档案后再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