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

举报
开通vip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 精品文档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 篇一:租赁合同文本: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 (售后回租) 合同编号: 特别说明:本合同项下的各项通知及函件一经按上述通讯地址或传真正常发送即视为送达。如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通讯地址或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交付和验收 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 精品文档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 篇一:租赁合同文本: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 (售后回租) 合同编号: 特别说明:本合同项下的各项通知及函件一经按上述通讯地址或传真正常发送即视为送达。如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通讯地址或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交付和验收 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与承租人签订《租赁物转让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售后回租)》(附件一,下同),向承租人购买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再由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清单》(附件三,下同)中列明的租赁物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2.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及其主管机构对售后回租业务的批准文件、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的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产品合格证、设备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等)。 3.出租人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支付租赁物转让 1 / 42 精品文档 价款之时,租赁物的所 有权即转移至出租人,但租赁物不转移占有,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继续占有和使用。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收到租赁物转让价款后,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出具《设备所有权转移证明》,承租人未出具的,不影响出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4.除租赁物转让价款由出租人支付外,转让及使用租赁物应交纳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费、购置附加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及注册登记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和支付。 第二条 首期租金、租赁费用 1. 本合同签署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首期租金由出租人在应付的租赁物转让价款中予以扣除。 2.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按照本合同附件《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附件二,下同)中约定的金额向出租人支付如下款项(统称“租赁费用”):租赁手续费、抵押公证费、租赁保证金、保险费、保险保证金。 3.承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最后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冲抵该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剩余则退还给承租人。 4.若承租人在起租日前,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提出撤销 2 / 42 精品文档 本合同或在租赁期限内因承租人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如承租人将上述租赁费用支付给出租人认可的第三人,承租人应向出租人出具相关支付凭证,则出租人视同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了该款项。 第三条 起租日、租赁期限、期数、租金支付日、租金支付方式及提前履行 1.本合同的租赁起租日、租赁期限、期数、租金支付方式等详见《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相关约定。 2.每期租金的金额及租金支付日详见《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及《租金支付表》(附件四,下同)中的相关约定。 3.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要求提前履行完毕,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并支付完租赁本金余额、以租赁本金余额为基数根据租赁年利率计算所得的为期一个月的利息、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履行完前述义务后双方可提前终结本合同。 第四条 租赁本金、租金及其计算方法 1.本合同中租赁本金=租赁物总价-首期租金。(具体金额详见《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相关约定) 2.本合同租赁年利率=起租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行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利率上浮百分比),利率上浮百分比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约定为准。若中国 3 / 42 精品文档 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则对租赁年利率按上述公式进行相应调整,分段计算租金。租赁年利率的调整时间选择适用以下任一方式,具体适用方式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选定的方式为准: (1)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第一个租金支付日的次日起调整; (2)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次年的一月一日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次日起调整。 3.租金根据租赁年利率、租赁本金、租赁期限等条件,按照下述任一方法计算,具体方法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约定为准: (1)等额年金法: 每期租金=租赁本金×期租息率??1?期租息率?租赁期数 1?期租息率租赁期数 -1 (2)等额本金法: n?1? 每期租金=租赁本金+期租息率×租赁本金×??1??租赁期数租赁期数?? 注:?期租息率=租赁年利率/年租赁期 数; ?年租赁期数=租赁期数/租赁年限; ?n为期数(如,第1期,n=1;第2期,n=2)。 4.出租人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约定的起租日 4 / 42 精品文档 为基础,按照上述租金计算方法,制作《租金支付表》,列明每期租金金额及租金支付日,在起租后及时通知承租人。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出租人按照本条第2款、第3款的约定,相应调整租赁年利率制作新的《租金支付表》通知承租人即可,无需征得承租人同意,如计算公式、数据、日期等确有错误,承租人需及时通知出租人予以更改。 5.承租人应按本合同及《租金支付表》所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支付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同时承租人应自行负担支付租金时所发生的费用。 6.承租人应在每期租金支付日之前或者当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将租金足额支付到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收款人账户,否则视为逾期支付。 第五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1.在承租人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前,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出租人可以在租赁物上附设标明出租人所有权的标志。 2.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的整体或部分予以转让、赠与、转租、抵押、质押、出资、放弃占有或采取其他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 3.租赁物附着于其他动产或不动产上时,不改变出租人就租赁物享有的权利。 5 / 42 精品文档 4.如承租人已在租赁物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更新,添加物、更换物或更新物为租赁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出租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租赁物实现债权时,承租人无权就添加物、更换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何权利。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将一切有损于出租人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情况立即(24 小时内)向出租人通报。 6.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包括检查租赁物的存放位置、运转情况及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维护情况和保养记录等,承租人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条 租赁物的占有、使用、保管、维修和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由承租人占有和使用,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运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或罚款由承租人负担。 2.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毁损或发生事故等,相应的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仍应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应将租赁物恢复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3.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被盗、灭失或严重毁损至无法修复时,承租人应立即向出租人支付到期未付租金、租赁本金余额、留购价款等应付款项, 出租人收到上述款项后,将租赁物(以其现状)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4.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 6 / 42 精品文档 负责并直接承担相应费用。承租人应按照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的规定合理使用和操作租赁物,并就任何损坏或不当操作及时通知出租人和维修服务商;在租赁物出现故障时,只允许经制造商或原出卖人授权的维修服务商维修租赁物,承租人应为维修服务商提供便利,使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对租赁物进行检查和维护。有关租赁物维护、保养或维修所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自行与租赁物原出卖人、维修服务商协商解决或提起索赔,不论此类争议是否处于协商或诉讼中,也不论其协商或诉讼的结果如何,承租人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5.因维护、保养或维修等而安装或更换于租赁物上的部件为租赁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属于出租人所有。 6.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运营中致使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第三者向出租人索赔,导致出租人赔偿或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处理该纠纷的诉讼费、律师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和支出等),则该赔偿和损失均由承租人赔偿给出租人。 第七条 租赁物瑕疵及索赔权 1.鉴于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系由承租人转让给出租人,因此,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任何瑕疵均不承担责任。 2.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瑕疵、维修或更换、保养等为由拒 7 / 42 精品文档 付、迟延或不足额支付租金。 3.若租赁物原出卖人迟延交付租赁物、迟延安装调试租赁物,或提供的租赁物与《产品买卖合同》(注:承租人与原出卖人签订)所约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仍由承租人根据《产品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原出卖人提出索赔。索赔产生的费用和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对此不承担责任。无论索赔是否正在进行中,也无论承租人是否能够通过索赔得到补偿,承租人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 租赁物的登记 1.为方便承租人管理及运营租赁物,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注册登记在承租 人名下,注册登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应在起租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或机动车登记证等权属证明交还出租人保存。承租人如需临时借用上述权属证明,则需与出租人办理权属证明借用手续。 3.双方在此确认,即使租赁物登记在承租人名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以前租赁物所有权亦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登记来对抗出租人的所有权及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人不 8 / 42 精品文档 得利用该登记所带来的便利向第三人转让、赠与、转租、抵押、质押、出资,或采取其他损害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全额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保险 1.承租人必须为租赁物购买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第三人,保险期限应覆盖整个租赁期限,并延续至承租人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义务之日止。保险费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选择自行为租赁物购买保险,也可以将保险费先行支付给出租人,委托出租人代为购买保险。 2.承租人选择自行为租赁物购买保险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自购保险承诺书》,并于租赁物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指定的险种。承租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指定险种之外的其他险种。 3.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代购保险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代购保险确认书》,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保险费,且在租赁物交付后及时向出租人提供购买保险所必须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等)。出租人在收齐保险费及办理保险所必须的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为投保指定的险种,同时承租人负有提示保险是否办理、跟进保险办理进展的义务。 4.由出租人代购保险时,由于保险费率的调整、承租人怠于支付保险费或者未提供相应资料等非出租人原因导致出 9 / 42 精品文档 租人未能及时代为投保或者续保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出租人对于险种的选择以及由于险种选择不当所导致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承租人认为指定险种不足以覆盖全部风险的,承租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指定险种之外的其他险种。 6.若将原拟定的由出租人代购保险更改为承租人自购保险,由此产生的退保等相关费用及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由承租人签署《自购保险承诺书》。若将原拟定的由承租人自购保险更改为出租人代购保险,承租人应签署《代购保险确认书》并支付保险费。由于变更保险购买方式导致保险未及时办理所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7.对于上牌类租赁物,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临时移动证,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承租人不得上道路行驶租赁物,否则出险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8.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人应立即(24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和承保的保险公司,并向出租人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出租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因承租人过失而贻误定损检验和索赔,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篇二: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修订版) 10 / 42 精品文档 融资租赁合同 (售后回租) 合同编号:RLZL XXXXXXXXXXX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中国杭州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鉴于: (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承租人的自有设备,并 同时将该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2)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 11 / 42 精品文档 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由承租人执一份,出租人执四份。 第1条 租赁物 1. 本合同交易属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承租人的自有设备 (即租赁物,详见附件二《租赁物清单》),并与承租人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五)。 2. 承租人保证租赁物为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自有设备,且租赁物上未设定任何债权、担保 物权及其他权利,租赁物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 第2条 租赁期和起租日 1. 租赁期在《租赁交易明细表》(详见附件一)中予以载明,自起租日开始计算。 2. 各方当事人确认以出租人首次支付货款日(无论部分或全部)(“放款日”)为起租日, 具体日期以出租人实际发出的《起租通知书》(样式详见附件三)为准。 3. 除非各方当事人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承租人不得解除本合同,也不得提前终止租赁期。 第3条 租金 1. 承租人应按《租赁交易明细表》、《起租通知书》及其附件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若 《租赁交易明细表》与出租人实际发出的《起租通知书》 12 / 42 精品文档 的约定不一致的,以《起租通知书》为准)。 2. 承租人不得主张以其对出租人或出租人继受人的其他权利对本合同项下租金或其他任 何债务提出抵销、索赔、留置、其他扣减、仲裁或诉讼等。 3.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出租人有权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租金。出租人将以书面形式(即《租金调整通知书》)通知承租人调整后的租金金额,承租人承诺认可此种调整,且不论租赁物届时状况,承租人都以出租人发出的《租金调整通知书》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第4条 迟延违约金 若承租人迟延支付本合同项下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应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0.05,向出租人支付迟延违约金,直至承租人实际清偿该迟延支付款项。本条款同样适用于期末处理时,承租人不按时支付期末留购价款的情形。 第5条 保证金 1.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是出租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承租人应保证出租人在放款 日前按《租赁交易明细表》所载明的金额收到保证金。 2. 保证金用以担保承租人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在承租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 时,出租人有权以保证金优先受偿。 13 / 42 精品文档 3. 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届满,结算完毕所有相关费用后,一次性退还承租人。若承 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提出保证金冲抵最后部分租金的要求,在承租人未发生任何违约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同意承租人前述要求。若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则承租人应与第三方协商保证金期末处理事宜,由第三方负责保证金期末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4. 承租人同意保证金同时还作为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任何债务 的担保,若承租人未能履行该等其他债务,出租人有权以该等保证金优先受偿。 5. 尽管有前述约定承租人无权要求以保证金冲抵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 第6条 手续费 1.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手续费是出租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承租人应保证出租人在放款 日前按《租赁交易明细表》所载明的金额收到手续费。 2. 手续费为一次性收取,出现任何情况出租人均不予退还。 第7条 交付 1. 鉴于本合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特征,承租人在本合同签订时已实际占有、使用租赁 物,故本合同项下租赁物无实物交付,承租人在租赁物现 14 / 42 精品文档 有设置场所按其现状受领租赁物,本条第1款所述所有权转移的同时视为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且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租赁物交付验收合格单》(样式详见附件四)。 2. 租赁物的全部、完整的所有权自放款日起由承租人转移至出租人,租赁物灭失、毁损等 的风险仍由承租人承担。 第8条 瑕疵 1. 承租人应自行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维护及其他方面义务和/或责任。 2. 除非由于出租人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直接导致,因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 可抗力、运输事故、劳动争议、法律法规变更、废除或新设、或其他任何事由,造成租赁物性能或其他任何方面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不符合承租人任何要求,出租人对承租人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同意不会就租赁物任何方面追究出租人的任何责任。 3. 发生本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本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均不受影响,承租人须按时足额支付 各期租金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 第9条 所有权 1. 租赁物的全部、完整的所有权自放款日起由承租人转移至出租人。 15 / 42 精品文档 2. 出租人有权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进入承租人营业场所或其他租赁物设置场所,检查租 赁物外观、运转和维护状况。 3. 出租人有权在租赁物上安置表明出租人为租赁物所有权人的标识(“所有权标识”)。承 租人应保证所有权标识的完整性,不得涂抹、删除、修改、添加,否则承租人应自负费用立即恢复原标识。若任何第三人侵害租赁物或出租人所有权的,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并负责采取必要措施排除该等侵害。 第10条 保管、使用和维护 1. 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并使租赁物免于遭受灭失或毁损。 2. 承租人应为自身正常经营目的按租赁物设计用途在《租赁交易明细表》所载明的设置场 所内以不对任何人产生伤害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并按使用手册、指引和建议的方式使用租赁物。 3. 承租人应自负费用保持租赁物一直处于良好的维护和工作状态。承租人应自负费用确保 租赁物是由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及更换所有磨损零部件。因维护保养目的在租赁物上所更换或增加的零部件均自动免费归出租人所有。 16 / 42 精品文档 第11条 禁止行为 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 ?将租赁物迁出设置场所; ?自行或允许租赁物添附在不动产或其他动产上; ?自行或允许其他动产添附在租赁物上; ?对租赁物予以出售、转让、转租、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放弃、或其他可能侵害出租人所有权的处置; ?声称自己为租赁物所有权人; ?拆除、遮盖、涂改所有权标识; ?对租赁物或其任何零件进行任何增加、拆除、替换、改进或其他变更,但必要的维修、维护除外; ?改变租赁物外观、性能、品质或其他方面。 第12条 灭失毁损 1. 承租人应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一切风险。 2. 租赁物因任何原因发生灭失或毁损(“事故”),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 ?若出租人认为可以修复的,承租人应立即自负费用修复租赁物; ?若出租人认为不可修复(包括经济上不可修复)的,承租人应在事故后第1个租金到期日选择: i)向出租人支付终止金(终止金为到期未付租金及其延迟违约金、全部未到期租金及期末留购价款的总和);或 17 / 42 精品文档 ii)自负费用用相同或性能更好的设备替换受事故影响的租赁物并转移所有权给出租人。 3. 发生本条第2款第?项或第?项ii)约定的情形时,本合同履行不受影响,承租人应继 续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各期租金;发生本条第2款第?项i)约定的情形时,于出租人收到承租人支付的全部终止金后,受影响租赁物的租赁终止,出租人同意将该等租赁物所有权(按届时状况)或对第三人的权利转让给承租人。 4. 即使租赁物被投保任何保险,承租人仍然必须在取得保险理赔前自负费用履行本条义 务。 第13条 保险 1. 承租人应自负费用就租赁物可能遭受的灭失或毁损的一切风险投保。承租人投保的险 种、形式、保险公司以及保险条款应得到出租人的认可。前述保险应当: ?将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第三方列为保险受益人,且前述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第三方为唯一受益人; ?在承租人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或责任之前保持充分有效; ?不被取消或变更,除非取得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 2. 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应立即将保险单副本及保费支付 18 / 42 精品文档 凭证提供给出租人。 3. 若本合同另有规定,出租人需为租赁物购买保险的,出租人按其自主酌定为租赁物购买 保险。保险费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保险费是出租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承租人应保证出租人在放款日前足额收到保险费。 4. 租赁物因保险未能覆盖的风险遭受损失的均由承租人承担,无论保险是由承租人或出租 人购买。 5. 若发生任何保险事故,承租人应当立即通知出租人,并向出租人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的一 切材料,并配合出租人领取保险金。承租人完全履行本合同有关灭失毁损条款项下义务的情况下,出租人同意将其收到的保险金支付给承租人(但以修复费用或终止金金额为限)。 6. 出租人领取的保险金用于以下用途: ?上述第12条第2款第?项项下修复费用; ?上述第12条第2款第?项项下终止金或替换费用; ?保险事故引致的第三方索赔。 若保险金不足支付修复费用、终止金、替换费用或第三方索赔的,承租人仍有义务予以支付。 第14条 期末处理 19 / 42 精品文档 1. 在承租人支付完毕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到期和未到期租金、迟延违 约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前提下,承租人方可在租赁期届满后留购租赁物。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届满前支付《租赁交易明细表》所载明的期末留购价款,租赁物所有权于租赁期届满且前述所有债务和期末留购价款全额到账后按届时状况转归承租人所有(不附带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任何保证)。因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2. 若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发生或正在持续违约的,出租人有权根据本合同有关违约、救 济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救济措施。 第15条 软件及知识产权 1. 如果租赁物附带任何软件,承租人应遵从软件所有者或授权人所提供的软件许可条款和 条件(“许可条款”),软件许可条款项下出租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此外,承租人同意: ?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任何支付义务不受软件或其所涉任何事项的影响,即使租金中包括承租人使用软件所涉的费用; ?承租人本合同项下出现任何违约情形,出租人可以要求授权人终止其对承租人的软件授权,并要求承租人停止使用软件。 20 / 42 精品文档 2.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本合同并不授予承租人任何与租赁物相关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出租人对租赁物所涉知识产权被侵犯或侵犯他人权益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租赁物因与第三者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存在抵触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应由承租人负责解决并承担解决纠纷的费用及法律后果,因前述情形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全部损失。 第16条 报废 本合同因租赁期满、解除、或其他原因而终止时,出租人认为租赁物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或租赁物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废弃或报废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自负费用处理租赁物废弃或报废的所有相关手续。承租人同意以安全、适当并且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办理租赁物废弃或报废的所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出租人要求的处理期限内将租赁物送交由中国政府或主管部门所认可的具有废弃处理资质的单位 篇三:名词详解: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售后回购 名词详解: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售后回购 1、什么叫融资租赁?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章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 21 / 42 精品文档 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融资租赁的当事人 有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3、中国融资租赁业务需要什么机关批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批准开展融资业务试点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 4、什么叫融资性售后回租 是指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资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5、售后回购: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订合同,同意日后再将其购回的一种交易方式。 6、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七章售后回租交易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根据准则第二章的规定,将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 22 / 42 精品文档 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篇四:售后回租合同---格式 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3 / 42 精品文档 传 真: 乙方将自己拥有完整所有权的、未设置抵押权、优先权且不存在其他所有权瑕疵的设备出售给甲方,同时再向甲方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回租上述设备(如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以下称“租赁物”)使用。乙方为合法存续的经营主体,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权签署租赁合同。本合同所称“乙方”实质上既是“承租人”,亦是“卖方”。 甲方是经商务部审批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具备全国范围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资格。甲方同意在乙方满足相应的条件下出资向乙方购买上述租赁物,并回租上述租赁物给乙方使用。本合同所称“甲方”实质上既是“出租人”,亦是“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均应全面、诚信的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性质和目的 乙方为筹措资金,以所有权原属乙方的租赁物出售给甲方并再向甲方租回上述租赁物使用。甲方同意出资向乙方处购买上述租赁物,并回租上述租赁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物及其购买价格 1、 本合同所指租赁物即指附件一所描述的设备,及所属 24 / 42 精品文档 的相关配套零部件及相关的操作系统(如软件、电控系统等)。 2、 购买价格:根据租赁物的账面净值和成新率等因素,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租赁物的价格详见附件一《租赁物明细表》。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出售回租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如需要)、租赁物归乙方所有的产权证明(租赁物的原始采购发票、采购合同、采购付款单、报关单、报检单、批文(若有)),以及其它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文件。乙方不能以旧有的设备买卖相关合同项下任何争议或理由对抗甲方,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4、 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货款时,甲方即取得租赁物的完整所有权。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附件六)。 5、 乙方应根据约定的用途,使用甲方所支付的货款并负担因本合同租赁物买卖而发生的税款及一切费用。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本次取得的资金用途为:用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4.72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6、 因本合同租赁物买卖而发生的税款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货款支付 25 / 42 精品文档 1、本合同的付款条件: (1)本合同签订并生效;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手续费、保证金、首付款,详见附件二《租赁要素附表》; (3)甲方收到乙方加盖公章的采购合同(设计、安装合同,若有)、采购发票、付款单据复印件; (4)甲方已在租赁物上附设所有权标志; (5)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出售回租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如需要); (6)甲方收到乙方最新从工商登记部门调取的公司章程; (7)乙方将租赁物抵押给甲方,并于有权的工商登记机关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甲方收到相应的抵押登记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动产抵押登记书等)。 乙方承诺 2、本条第1款所述条件全部具备后,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已达到上述全部付款条件的租赁物购买价格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租赁物购买价的全额收款收据。 3、若付款条件未同时具备的,甲方有权拒绝或顺延支付货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货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零税率增值税发票;否则因乙方未按约 26 / 42 精品文档 定开具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赔偿甲方所受之全部损失;同时,乙方承诺可认定为本合同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租赁物的融资租赁 1、 2、 租赁期间、起租日及租金支付日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租赁成本及租金:乙方承租租赁物,应当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总额由租赁成本(已扣减首付款)与租赁利息构成,租赁成本是甲方从乙方购买租赁物所支付购买价格,租赁利息指付租期限内的利息(按扣除首付款部分的租赁成本计算利息)。租金利息、租金支付方式、时间、币种和次数等详见附件二。 3、 首付款、保证金、手续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时间和次数详见附件二。乙方对附件二中包括租金、首付款、利息等全部内容均无任何异议。保证金租赁期间不计利息,在本合同履行期满且乙方已经完全支付其在本合同下的所有应付款之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或在租赁期满前抵最后若干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根据双方约定的融资方案确定)。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予以没收或抵扣相关金额,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补足保证金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 4、 乙方支付租赁手续费及管理费给甲方后,无论发生任 27 / 42 精品文档 何情况,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回已付的租赁手续费及管理费。 5、 在租赁期内,如有下述情形,甲方有权变更应收租金总额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收益不受影响或发生损失。因以下因素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租金的增加或减少由乙方承担或享受,并承担未履行相应变更带来的风险。甲方变更租金时以《租金变更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三)书面通知乙方该变更并提出新的租金,无需乙方同意,乙方应根据该通知书支付租金: (1)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变更或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发生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3款约定处理; (2)银行利率发生变动时,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至五年)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日对应的当期租金仍为调整前的租金金额,下一期租金按照新的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年利率=合同约定年利率?银行同期变动数,利息=未偿本金×月利率。甲方以书面形式(即《租金变更通知书》)通知乙方调整后的租金金额,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向甲方支付。 (3)因各级相关管理机构由于乙方使用租赁物而对租赁物所有权人甲方征收相关税费的,而由甲方垫付相关款项的。 28 / 42 精品文档 若由甲方垫付的,甲方应在垫付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4)其他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在租赁物、本合同等方面增加支出的情况。 发生上述情形,如甲方对租金的调整额度超过了维持甲方收益或者弥补甲方遭受损失的实际金额,乙方可以在收到甲方《租金变更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但即使乙方提出异议,也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通知及时支付租金。经双方确认《租金变更通知书》确实存在错误的,由甲方另行出具《租金变更通知书》更正,对乙方已经多支付的部分,在后续租金中相应抵扣。 5、应付租金日: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每期租金的租金日为租金实际到帐日,以银行凭证注明的日期为准。乙方应在租金日前实际支付并将付款凭证以传真形式发送甲方备查。若乙方租金实际支付日非银行营业日,则该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乙方承担租金支付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延迟利息等)。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未使用租赁物、未接到《应付租金通知书》等)抗辩租金的支付。且本合同或任何附件项下乙方将向甲方缴付的所有租金及其他款项必须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少付或拒付租金,且不得与任何甲方的债务进行抵消或对甲方进行反索。 7、如乙方出现延迟支付租金或其他款项时,则其后乙方付 29 / 42 精品文档 给甲方的款项,甲方可以按如下先后顺序依次扣收:保证金、违约金、罚息、经济损失赔偿金、未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8、乙方应在收到本合同约定融资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同约定设备购买价款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五条 租赁物的交接和验收 1、本合同为售后回租合同,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全部租赁物始终由乙方占有、使用,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确认甲方已经完全履行了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的义务,乙方对所有租赁物的质量、 适用性及其他所有与租赁物状况相关的情况没有任何异议。 2、租赁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或因此引起的与第三方的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且不得因此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六条 租赁物的保险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就本合同租赁物自行投保,租赁物件保额必须为租赁物件原值(或者如附件一所列租赁物购买价格,依客户选择确定)的100%,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此确认,乙方将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承担有关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的风险。 1.2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租赁物件遭受灭失及毁损, 30 / 42 精品文档 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同时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如下约定的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处理,并由乙方负担全部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配件或物件。 在前两项情形下,本合同继续执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义务不变。 1.3 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到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包括甲方已支付的任何增值税等税费)、违约金、其他应付款项及甲方为管理租赁物件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等。 1.4 乙方将1.3款规定的所有应付款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当时状态)的所有权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移给乙方。至此,本合同终止。 2.1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变更收益人的情况下进行对租赁物的投保。原合同第六条及附件二关于由甲方代乙方投保的相关条款自动失效,其他原合同项下租赁物件投保事宜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2 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 2.3 乙方取得的保险赔偿金应支付给甲方,甲方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31 / 42 精品文档 2.3.1 作为第1.2款所需费用的支付,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补足。 2.3.2 作为第1.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乙方不受向保险公司索赔及结果的影响,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包括甲方已支付的任何增值税等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支付第1.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的,乙方应补足。 2.4 按照第2.3款办理之后,保险赔偿金仍有剩余的,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2.5 如因乙方怠于保险索赔而致理赔未成,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及未到期租金(包括甲方已支付的任何增值税等税费)、违约金及为管理租赁物件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时)等。 2.6 在出险情况下,在发生部分损失至租赁物件修复索赔过程中及保险公司赔偿与否和赔偿金额的多少均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包括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包括甲方已支付的任何增值税等税费)等所有义务。 2.7 如果发生因租赁物件自身原因(如技术因素、质量问题等)致使第三人或租赁物件等遭受损害时,乙方直接向卖方追索。 2.8 因乙方在使用过程中的过错导致第三方或租赁物件等遭受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32 / 42 精品文档 第七条 租赁物所有权和使用收益权 1、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1)甲方有权在租赁物上附设所有权标志,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如任何第三方非因甲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2)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权随时用通讯或现场检查的办法,检查租赁物的状态,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和配合; (3)乙方上级部门或股东单位的任何指令、乙方同任何第三方(包括政府机构)的任何协议、乙方法人地位或股权结构的任何改变以及乙方的关闭、停产、转产、兼并或破产等,均不改变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甲方对租赁物的完全所有权可有效地对抗乙方的任何股东及各类债权人,包括破产债权人,若乙方破产,该租赁物不属于乙方的破产财产。 (4)甲方有权对本租赁物办理所有权登记或抵押登记(甲方不可将租赁物抵押给第三方),表明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5)应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有关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2、使用收益权: (1)在承租期间内,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租赁物的使用权、收益权属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 33 / 42 精品文档 改变租赁物的使用场所。 (2)因乙方本身对租赁物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的人身和/或财产遭受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售、转让、分租、转租租赁物;不得以租赁物进行投资;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益,或进行其他任何侵害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4)租赁物保管、维修、使用及因租赁物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物的毁损、灭失 1、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始终由乙方承担。 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下列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在前述两项情形下, 乙方继续租用租赁物,支付租金的义务不变。 (3)租赁物毁损到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如本合同第十二条第1款所列全部费用,从而提前终止本合同。 34 / 42 精品文档 第九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处理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且支付名义货价(具体金额见附件二)后,租赁物的所有权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名义货价与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并于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汇至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款项后,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租赁物从乙方购得后将租回给乙方使用。 篇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增值税 看上海融资性售后回租营改增执行口径的一点想法 最近网上流传了一份上海市税务局2014全市税务系统货劳税工作会议材料中关于上海市对于财税〔2013〕106号文融资性售后回租政策执行口径的资料,其中关于征求《货劳税部分政策本市具体实施意见(讨论稿)》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有些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上海税务局:对纳税人从事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涉及因承租人违约而收回并处置的租赁设备,因其已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故应按销售货物行为,对其销售额全部依17%缴纳增值税。 对纳税人从事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涉及因承租人违 35 / 42 精品文档 约而收回并处置的租赁设备,尽管其未抵扣设备进项税额,但是承租方可能已抵扣相应的设备进项税额,所以应对出租方处置设备按17%征收增值税。但考虑到出租方与承租方系二个不同的纳税主体,且出租方未曾抵扣设备进项税额的实际情况,建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规定,对出租方处置资产取得的全部收入和价外费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对于已一次性扣减销售额的设备本金中尚未收回的部分,应相应转回不得用于扣减销售额,如设备本金为采用分期扣除办法,则不需要调整扣除额。对承租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税问题,另行研究。 个人观点 其实,在财税〔2013〕106号文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政策规定下发后,我就意识到在售后性融资回租如果出现承租方违约的问题,融资方收回设备销售会存在增值税链条的断裂问题,从而间接验证了106号文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政策是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为此专门写了《从承租人违约角度审视106号文对融资租赁营改增的政策规定》一文(见中国税务报)。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2),融资 36 / 42 精品文档 性售后回租服务中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承租方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但是,如果承租方如何开具发票,在实际执行中却五花八门。有些国税机关给承租人开票免税,有些国税机关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既然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局就不能给承租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还有的国税局认为,文件只是说承租方开具发票,但没有说开增值税发票,就把承租人推到地税局,让企业到地税局去开发票。这个问题,上海税务局是明确了,对于承租方应如何开票问题,明确如下: 1.如承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承租方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通用机打发票; 2.如承租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的,承租方应开具普通发票或通用机打发票,对于部分原不领购发票的单位如学校、医院等,发生售后回租业务出售资产时,主管税务机关应为其临时核定发票用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37 / 42 精品文档 因此,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向出租方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设备本金销售额,承租方无须申报缴纳增值税,如一窗式比对中出现异常的,承租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及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系统解锁。 这里,上海税务局明确了给承租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解决了如何在系统中开不征增值税的发票以及由此导致的比对错误问题。 但是,当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收回设备销售时如何缴纳增值税呢,这个问题上海税务局 观点认为,对纳税人从事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涉及因承租人违约而收回并处置的租赁设备,尽管其未抵扣设备进项税额,但是承租方可能已抵扣相应的设备进项税额,所以应对出租方处置设备按17%征收增值税。但考虑到出租方与承租方系二个不同的纳税主体,且出租方未曾抵扣设备进项税额的实际情况,建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规定,对出租方处置资产取得的全部收入和价外费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上,这个建议是存在问题的。因为我们在考虑增值税政策时,并非仅仅是考虑出租方和承租方是两个不同主体的 38 / 42 精品文档 问题,而是要考虑保持整个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实际上,正如我在《从承租人违约角度审视106号文对融资租赁营改增的政策规定》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的,我们一定要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13号公告这个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实际是有一个暗含的前提的,就是整个售后性融资租赁合同必须要顺利执行完毕。即我当时承租方把设备在法律上销售给你出租方时,你增值税上不属于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但我付完租金,出租方将设备所有权还给我承租方时,那时候对出租方在法律上又是一个设备所有权的销售,但我增值税上对出租方也是不征收增值税的。这个一买一卖,最终设备又回到了我承租方手上,只有这个前提存在的情况下,13号公告所说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销售行为不征增值税的规定才能执行。因为,在售后性融资回租合同顺利执行的情况下,设备所有权(无论是在法律名义上还是税收上)最终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在承租方名下。 而当承租方违约时,出租方此时不仅是在法律上取得了设备的所有权,而且在税收上也取得了设备的所有权,设备所有权真实发生了转移。此时实际上13号公告不征收增值税 39 / 42 精品文档 的基础已经不存在了。因此,在承租方违约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在出租方收回设备时,让承租方按抵债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出租方且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这里就保持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在这里基础上可以讨论分两种情况: 1、承租方是一般纳税人,抵债时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17%缴税,出租方收回销售,按17%缴纳增值税。 2、承租方是小规模或非增值税纳税人,抵债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4%减半缴税,出租方收回销售,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规定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因此,这里不能不估计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性,一味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向出租方开票的问题。实际上部分国税机关的观点是有道理的,你13号公告说的是不征收增值税,不征收增值税本来就不应该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我们应该要反思一下,这里承租方给出租方开票目的是什么呢,仍然是我们以前的“以票控税”的管理思维,即由于出租方可以扣除本金缴纳增值税,这里扣除本金一定就需要有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实际上,这里的开票就是扣除凭证的作用。严格意义上讲,这个开票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那什么时候才应该开具发票呢,这个发票只有在承租方违约,设备抵债,即在税收上真实发生了承租方 40 / 42 精品文档 销售设备给出租方抵债时才应该按抵债的金额开具。 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在于,106号文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其实,这里,出租方向承租方收本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承租方又有什么意义呢。承租方已经在购买设备环节取得发票如设备成本了,你开本金发票给承租方,承租方企业所得税前也不能扣除。 实际上,既然106号文规定了“出租方向承租方收本金”这里字眼,实际就承认了售后性融资租赁本质上是一个资金借贷行为了。可以想象一下,即使在营业税下,金融机构借款向贷款人收本金和利息时,需要就收取的本金向贷款人开票吗,我们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营改增的政策陷入了没有认清事情的本质,完全是在“以票控税”这个圈中转了。因此,还原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本质,承租方既不需要在售后环节向出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出租方在收取租金时也根本不需要就本金向承租方开票。实际上,就和原来营业税一下,就让出租方按其计算的利息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当承租方违约时,承租方销售行为成立,开增值税发票给出租方,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这样整个增值税抵扣链条就是完整的。(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41 / 42 精品文档 42 / 42
本文档为【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079973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63KB
软件:Word
页数:35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7-09-03
浏览量: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