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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管理规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的方针,进一步理顺安全管理关系,落实安全责任,规范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全体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扣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未涉及的部分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3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原则: 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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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的方针,进一步理顺安全管理关系,落实安全责任,规范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全体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扣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未涉及的部分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3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原则: 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三、管理从严,有章必行,违规必究,重奖重罚,一票否决,坚持文明施工; 四、隐患整改“三定四不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第4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有管理关系的各单位。 第二章 责任制 第5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下级对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在考核及事故处理时,上级负连带责任。 第6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厂由安全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奖惩。 公司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主管责任人,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 第7条:各级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执行《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各级人员及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葛基公安字[2000)第18号文)。 第三章 安全监督 第8条:公司实行安全监督制,设立质安部归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各卑位设质安科或专职安全员,机班组设兼职安全 员,行使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能。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其人员资质接受上级监督机构的审查和考核。 第9条: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员和必需的安全宣传、教育设施监测工具。 三、胜任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10条:安全监督员的聘任: 1、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5年以上施工生产经验或2年以上现场安全员资历; 3、接受过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安全监督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4、热心安全监督员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安全监督员的聘用: l、符合安全监督员基本条件,经公司质安部审核后通报确认具备安全监督员聘用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各单位安全机构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必须从通报确认资格的人员中挑选,征求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意见后,由用人单位聘任,业务上实行双重管理。 3、机班组兼职安全员由机班长兼任,公司组织培训,用人单位自行聘任,十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第11条:安全监督员权利: 一、有权履行安全监督员工作职责。 二、有权对辖区内施工单位和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制止和处罚违章、违纪行为,中止危及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作。 三、有权参加生产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查询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情况。 四、有权越级报告或反映本单位、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 五、有权参加事故调查,查阅、索取有关资料以及照相、录音、录像等,在事故发生后有权要求保护现场,对事故的调查、认定、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越级反映。 六、在施工作业、各项考核、评先表模活动中,有“一票否决权,对安全生产相关单位和人员有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第12条:安全监督员管理: 一、公司质安部建立安全监督员人才档案库,负责安全监督员的集中统一管理。安全监督员应填报《安全监督员登记表》(附表一),项目部、工程处安全监督贡的聘任、调离必须事先征求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报公司备案。公司对在岗安全监督员实行年度业绩考核制度。使用单位填报《安全监督考核表》(附表二)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考核成绩优秀者经单位推荐,评为优秀安全监督员给予一次性奖励,考核成绩不及格者,黄牌考察一年,考察期满进行复评,连续二年考核仍不合格者解除职务。 第四章 教育与培训 第13条: 坚持教育为本,严禁以罚代教。建立全员三个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意识教育。全员每年累计总学时不少于8个学时,各单位自行组织。内容包括: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3、岗位安全职责。 二、安全法规教育。全员必须组织学习一次以上,涉及各岗位的相关部分当事人必须熟记。内容包括: 1、国家的劳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规。 2、上级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定。 3、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文件等。 4、各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办法等。 三、安全素质教育厂。全员必须经过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包括: 1、新入厂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 2、转岗、复工.(间隔90天以上)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22学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和识培训。 3、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操作人员必须受新技术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时间以达到熟练掌握为准。 4、安全技术教育由各单位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或机电部门组织实施。 第14条:坚持安全资格培训,严格持证上岗。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各用人单位于每年11月份向公司质安部申报第二年计划,由公司质安部安排送培,集团公司组织实施。 二、公司领导、项目经理要参加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厂长、经理安全资格培训班学习,并取得《厂长、经理安全资格证》书,未取证者不得上岗任职。 第五章 在建项目安全管理第 15条: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国家、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规定以及各基层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等属强制性执行的范畴,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 第16条: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项目安全计划,制定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下发到作业层,层层交底传达并严格贯彻执行。安全部门以此为依据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第17条:项目组建时,项目部与作业处(含分包单位)、作业处与机班组、机班组与组员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以责论处。 第18条: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创建“安全工程”的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安全工程”的措施计划要于开工一个月内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备案,施工中安全部门经常进行检查和监控;项目基本完工时,项目部要及时提供创建“安全工程”总结,申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工作应随即组织进行。 第19条:安全检查: 一、公司及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检查内容要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为主,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二、检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严格按 “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督促落实并建立隐患档案,隐患整改要实行验收制度。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安全责任人,填报《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存在重大隐患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及时组织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调度、技术、机龟物资、财务等部门对重大稳患进行现场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确定整改时间,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 三、检查施工现场领导安全值班制度的落实、值班领导执行中葛安字[1997]第27号文的相关规定,各级领导按“五同时”原则落实安全工作。 四、检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包括: 1、做好事故的预防、预测工作。 2、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法定机构安全定期检验;持证使用。 3、定期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安全运行。 五、检查班组安全建设,要坚持开展“员工创安全岗位”和 “安全日”、“三工”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确保落实并做好记录。六、检查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实施前,施工技术部门必须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危险作业申报表》报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审查,并严格遵照执行。 七、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合格的不能交付使用,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部位,不能进行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要保持齐全完好。 第20条: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交通安全法规及葛基公办字[2000]第44号文。 第21条: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举报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法规、隐瞒事故、事故责任者未追究等行为,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监督举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活:0717—6272502。 第六章 发包工程与临时工管理 第22条:严禁各单位分包工程或私自招聘劳务组织和临时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工。确需分包或招聘劳务;必须严格按照《劳务采购控制程序》CXK4.6.2B2和《安全生产管理程序》6.5规定执行。临时合同工的招聘需报公司审批后方可聘用。业主指令不具备资质的分包单位,必须纳入自已的队伍管理,对其技术力量、持证上网情况、设备安全性能等进行全方位监控,不得任其单独作业。 第7章 事故管理 第23条:事故报告: 一、发生生性事故时,必须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程序》6.2.5.6有关规定,由事故单位按现行的行政管理隶属关系逐级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工伤死亡、群伤及以上事故,特、重大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并在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第24条:事故调查: 一、 事故的调查: 1、轻伤或不构成一般事故的机电设备、火灾等事故由事故单位主管机构和工会组织事故调查进行调查处理,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2、重伤或构成一般事故的机电设备、火灾等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工会或事故单位(公司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3、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由集团公司会同事故所在地方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织调查处理。 4、交通事故由公司各级安全部门协助交通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二、事故调查组及其成员的组成和职责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程序》6.2.5.2.6、6.2.5.2.7的规定。 第25条:事故统计: 一、下列人员发生的事故必须纳入单位事故统计、考核: 1、合同制员工。 2、招聘的临时合同工。 3、招用不具备法人资格劳务组织、人员或有法人资格劳务组织提供的非分包性质的劳务人员。 4、因本单位的责任造成协作劳务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的人员伤亡。 5、在施工区、厂区内因交通事肇事造成的人员伤亡。 二、下列机械设备损坏必须纳入机械设备事故统计、考核: 1、公司及各单位自有的机械、设备。 2、租用的机械、设备(指要承担经济损失责任的,切块分包性质的除外)。 三、下列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必须纳入交通事故统计、考核: 1、公司及各单位自有的交通运输车辆。 2、租用个体户性质、单位不具备承包资质或非承包性质的运输车辆。 四、发生下列火灾事故必须纳入统计、考核:在城区的、外地施工生产作业区、办公和生活区、仓储和经营等场所发生的火灾。 五、各类事故统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工伤交通事故报公司质安部、设备事故报公司工管部、火灾事故报公司基地部,工管部、基地部汇总后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质安部。 第26条:事故责任心单位的认定: 一、各单位使用的员工属劳务性质的由使用单位负责,属切块分包性质的由主管单位负责。使用无法人资格的劳务组织和有法人资格劳务组织提供的劳务发生事故由用人单位负责。 二、自有机械设备或租用的机械设备发生事故由使用单位负责,因交通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报废车辆谁用谁负责(切块分包性质除外)。 三、火灾事故由直接责任单位(或辖区主管单位)负责。 四、在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亡,其事故责任单位的认定:因设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设备事故处理,由产权单位负责;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按火灾事故处理,由火灾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交通事故处理,由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 第27条:事故主要责任者的确定: 一、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事故,由行政正职负主要责任: 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或拒不执行、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指令。 2、无视安全部门的报告或警告,未及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3、安全机构或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清,管理混乱。 4、未认真吸取教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在短期内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二、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由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1、制定的规章制度有严重缺陷,安全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不落实。 2、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懂安全操作知识、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有禁忌症的人员上岗,且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力。 3、施工中无安全措施或制定的措施有错误或措施不交底、不落实。 4、安全防护设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擅自拆除、毁坏、挪用、交换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5、机械设备未按规定安排检修、检验、带病运行。 6、使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劳务组织或私招乱雇临时合同工。 7、安全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监督检查不力,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8、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三、因违章违纪、未使用或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安全用具,无视他人的劝告,冒险蛮干导致事故,由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第28条:事故的善后处理: 一、事故责任单位牵涉两个以上时,事故责任单位未明确之前,事故报告、抢救、善后处理等工作均由受害单位负责。事故责任单位明确后,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统计、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事故档案资料。 二、抚恤、赔偿、办证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工作按隶属劳动关系或产权关系由主管单位负责管理,使用或责任单位协助。 第29条:在事故中积极救护,安置伤亡人员,并主动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可酌情从宽处理。 第30条:发生各类事故,均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应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的落实负责: 一、 执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组织防范措施的实施。 三、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第31条:事故结案: 一、事故结案权限: 1、重伤或一般事故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审查后批复结案。 2、重伤或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由集团公司审查结案。 3、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审查结案。 4、各类事故的批复结案文件,应同时抄送参加调查的各部门和单位。 二、事故档案材料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程序》6.2.5.3执行。 三、事故结案时限: 人身伤亡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均在45天内结案(特大事故在60天内),交通事故在结案协议书签订后15天内处理结案,并报公司质安部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32条:公司对各单位安全业绩和其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情况实行年度(项目部按时限)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行月评、季考、年末总评的方法。包括: 一、对各单位的考核:详见年度安全计划附件。 二、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考核的主要内容:安全目标;职责到位情况;奖罚兑现与事故处理情况;年度(项目)安全责任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第33条:“安全工程”评选实行分级管理。申报公司级的“安全工程”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考核验收、命名;申报集团公司级的“安全工程”由集团公司安全部门组织考核验收、推荐,集团公司批准命名;“安全工程”的申报与评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程序》6.2.6.3。 第34条:公司每月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流动红旗情况进行考评,在此基础上,每季度对获得流动红旗评比的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35条:公司每年度(或大的安全活动)对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奖惩详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8章 附则 第36条:本文规定有与国家和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和上级规定为准。公司其它有关规定与本文规定有抵触的,执行本规定。 第37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质安部,未尽事宜在执行中逐步完善。有关释义详见附件一。 第38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有关释义 生产性事故:指在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有关的工作中,因各种原因(爆炸、火灾、工程倒塌、急性中毒、机电、交通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坏的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行为过失而发生的事故。即:客观上发生的危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因科学技术条件限制无法预测而发生的事故。 直接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负有责任。 主要责任:在直接责任、领导责任中,对事故的发生起关键作用的。 同等责任:行为人的过失对事故的发生起同样重要作用的。 次要责任:行为人的过失对事故的发生起一般作用的。 领导责任:领导人(含行政、技术的正副职)的行为、过失与事故的发生有一定因果关系的。 直接领导责任: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 重要领导责任:指在法定轵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一般领导责任:指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以至发生事故,对造成的损失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直接经济损失:1、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医疗费、丧葬及抚恤、补助救济、歇工工资)2、善后处理费(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现场清理、罚款赔偿);3、财产损失价值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 隐瞒事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有意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在对隐瞒事故行为进行调查之前未主动说明情况的。 事故等级划分: 鉴于管理的主体行业和生产性质不同,各主管部门对事帮等级的划分现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也不尽相同的情况,为避免产生矛盾,有利于实际操作,求求内部事故处理的合理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生产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作统一规定(依据人身伤害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划定事故等级,仅供内部执行本规定时参与): 特大事故:一次事故死亡5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施工、机械;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经济损失,下同) 重大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达1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事故的。 大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达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及以上,未构成重、特大事故的。 一般事故:事故中无死亡,重伤三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未构成大事故及以上事故。 葛基公财字[2000]第12号 关于印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 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公司属各单位: 为了配合公司《强化项目法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加强对单位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特制定了《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张瑞兰 校核:邹礼刚 共印四十份 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强化项管理实施办法》,为了配合公司项目法管理办法的实施,加强以单项工程为管理单元的项目财务管理,兹对实行项目法管理之后有关财务工作明确如下: 一、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1、工程部是公司派往各地的以公关、投标为主要职能的代表机构,日常不设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工程部承接小项目后,公司委派1名会计负责日常财务收支工作,公司财务部每15日派2名财会人员到项目点进行督察、记账、报账。工程部定员3人的子弟学校经费、工伤医疗费一般在公司财务部报销,工程部人员转入项目部后,由项目部负担。 2、工程处是公司的成本管理中心,工程处设财务科,定员2人,其中财务负责人兼主管会计1名,出纳兼综合员1名。 3、公司承接工程项目后组建项目部,项目部设项目总会计师1名,负责所在项目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项目部下设财务科,财务科定员2人,其中项目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和主管会计1名,出纳员1名。 4、项目部、工程处财会人员由公司统一聘、免与考核;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其中从公司人才中心调用人员需按公司相关规定向才中心交纳管理费。项目部从公司人才中心抽调人员的子弟学校经费、工伤医疗费等,以每年6月和12月工资为准,由使用单位每年6月、12月各报销一次;滞留人才中心人员的相应费用由人才中心汇总后由公司财务部报销。项目完工并结清所有账务后,原项目财会人员进入公司人才中心统一管理,对进入公司人才中心的财会人员,间歇期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到工程部下属小项目点从事记账工作和公司内部财务督察工作等。 5、单位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财务部监督本单位各项经营活动和会计行为按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公司管理规章依法进行,监督单位的各项日常管理支出按公司相关规定控制执行,不得突破;如有突破的,要求取得公司总经理的特殊授权后方可给予办理。与对分包单位(包括公司内部分包)的分包合同评审与签订,使对分包单位的分包价格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内(其中项目部的倪价格应控制在公司工程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指导价格内,对突破指导价格的应要求报公司工程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财务核算 1、公司各二级核算单位为法定报表制单位,二级以下核算单位一律实行报账制。 2、各项目部应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组织财务核算,所有与项目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必须全额计入本项目损益,项目经营期间不得负担与本项目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 3、工程处的财务核算工作必须按不同工程项目分别进行核算,对不同工程项目之间的资金和资源的转移,应及时办清内部划拔手续,计入受益工程项目成本,严禁串项目核算。 4、项目部在项目完工并办清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必须结清本项目除质保金以外的所有账务,并编制本项目开工以来的汇总财务决算报告(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和经济活动分)。 5、工程部在履行公关和投标职能期间,不设财务机构和进行财务核算,工程部人员工资、差旅费、管理费等由工程部确定1人先从公司财务部借支,待所投项目中标后,从中标金额1%的包干费(包括工资、差旅费、管理费)中扣除,其他投标费用在项目中标后计入对应项目损益,未中标的分期摊入当年损益。 6、工程部承接小项目时,按项目组织财务核算。 7、项目部对工程处的有关结算账务处理: (1)项目部对外部单位的分包结算款计入“工程结算成本”科目:对公司内部单位的分包工程结算款,项目部作冲减“工程结算收入”处理,工程处作“工程结算收入”处理,项目部每期财务决算应另填报本项目含内部分包结算情况的实际结算收入、支出情况。 (2)各项目部统一按5%计交公司管理费,并计处“管理费用—上级管理费”科目。 (3)各单位缴至公司人才中心的管理费,并计入“管理费用—其他科目”。 8、各项目部、工程处和承接并施工小项目的工程部应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下列财务资料: (1)每旬报送现金流量旬报表; (2)每季报送财务决算报表; (3)公司要求报送的其他财务资料。 9、公司一级项目部和各工程部所属二级项目部应在项目完工并办清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结清本项目除质保金以外所有账务,并向公司审计部提交项目审计申请,经公司审计部审计后将所有财务档案移交公司财务部。 三、资金管理 1、项目部经理的财务管理权限为: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公司与该项目责任书以外的资金有全面处置权,但必须依法进行,并纳入财务核算。遇工程量增加时,由公司工程管理委员会就增加加工程量部分重新核定经营责任。 2、各单位财务负责人(项目部为总会计师)可不经本单位经理同意,对下列资金支出独立作出安排,并及时向公司缴回: (1)公司与本单位责任书内规定应上缴公司各项费用: ①管理费:按产值的5%(取得预付款时按预付款金额的5%缴纳,结算后按结算产值的5%补足); ②三金三费:项目部人员按月应嫩的单位和个负担部分三金三费; ③设备使用费:项目部使用公司设备应缴纳的设备使用费; ④从公司人才中心借用人员的管理费; ⑤上述款项应在每次工程预付款或工程结算资金到位后三日内向公司汇缴,未向公司缴足上述费用的,不得安排资金发放当月工资. (2)公司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等单项奖惩兑现资金; (3)代扣代缴防汛费,拥军优属费等; (4)各项税金; (5)公司委托项目部代扣的工程处应上交费用。 3、各单位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对资金安排有不同意见时,由单位经理报公司总会计师裁决,各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公司总会计师的书面回复意见(可为传真件)或直接电话通知为准按公司总会计师处理意见执行。对各单位经理所报告意见,公司总会计师在24小时内未回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司总合计师的裁决意见各单位必须执行。 4、项目部应根据向业主方的工程进度款结算情况,按月对下属作业单位办理月进度结算,对作业单位的正常进度结算支付以外的其他资金支付,应严格按合同办理,并附资金 审批表 入职审批表下载员工离职审批表下载固定资产出售审批表下载边防证件审批表下载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下载 ,资金审批表内应明确经经营部门核定的作业单位累计已完成工作量,财务部门根据相应合同规定、已支付情况及工程质保金、税金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后报项目经理审批。 5、项目部是公司对项目的纯管理机构,一般不购置设备,确需增购的应报公司批准后,由公司统一安排资金购置(包括从该项目应上交资金中安排)。项目部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按不高于市价+1%采保费调拨作业单位使用,从作业单位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工程项目用设备、周转材料等,项目部可宏观协调、组织,具体调拔、租用手续及结算由各工程处办理,必要时项目部可为下属作业单位对公司内部供应方提供资金担保,并负责履行。 6、目完工后向公司财务部报账时,未用完的福旷费、工会经费、职教经费等工资附加费应以货币资金向公司缴清,并按节余额的一定比例对项目部进行奖励,在对项目的利润考核中不再调整计算奖励金的工程项目损益基数。 7、程项目完工并经审计后由公司统一兑现奖金,所需奖励资金从相应工程项目上交公司资金中支付。 四、财务督察: 1、公司财务督察工作以几种方式进行。 (1)公司财务部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督察办法》中相关规定,对公司各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督察。 (2)对各工程部承接并施工小项目的,公司委派1名会计人员负责日常财务收支工作,公司财务部每15日派2名财会人员到项目点处理相关账务,并同时进行督察。 (3)工期1年以内的项目,公司财务部每月派1—2名督察员对项目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工期在1年以上的一般每季派1—2人进行督察。 2、督察人员应对所督察项目的财务工作进行全面审核,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各单位对督察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下次督察前整改完毕,督察人员应在下次督察中就上次督察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审查与复核。 五、其他 1、审计结束后,项目经理对项目的经营责任依据审计报告中相应意见终止,质保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结算及时对分包单位支付,原任项目经理对质保金的结回和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继续负责,直至缺陷修复并结回质保金。 2、办法与公司1999年下发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内容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葛基公办字[2000]第37号 关于印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适应公司改革和生存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设备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原下发的《设备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至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废止。 二000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企业管理 设备管理 通知 抄报:集团公司机电部、集团公司监察科 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二000年九月八日印 打字:张瑞兰 校核:吴志平 共印44份(受控36份) 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三章 机械设备的购置 第四章 使用、维护与检修 第五章 改造、报废、变价处理 第六章 安安全生产 第七章 机械设备的基础管理 第八章 机械设备租赁 第九章 教育与培训 第十章 奖励与表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备管理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追求合效益”的方针,遵循“使用、维护、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结合;形态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安全管理与机组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机械设备实施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各项目部、工程处应根据机械设备使用分散、流动、露天作业、工况差、磨损快等特点,健全设备管理机构,指定一名专职设备管理员,从事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其做到调得动、打得响。 第二章 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职责 l、负责制定本公司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下达设备管理工作要求,经公司审定后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负责制定本公司的设备购置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济论证及设备采购评审、审批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3、负责全公司设备资源的调度。 4、每月末下达设备使用费指标和计提大修基金指标,审核大修计划费用。 5、负责公司设备台帐的管理、统计报表的汇总 、申报。 6、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红旗设备的检查评比工作。 第五条 项目部设备管理职责 1、根据工程项目的生产要求申报设备需求计划、组织机械设备的到位、安装及调试并办理设备调拨、租赁手续。 2、大型设备的管理直接归属项目部,但对固定机组的编制不得擅自变更,可对其实行承包责任制管理。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设备维护保养,按时交纳公司内部租赁价格的设备使用费。 4、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归还前相关手续,同时设备必须完好,否则按修理费用支出的两倍予以惩罚性收费,该费用由公司工管部和十二处联合核定,租赁的公司大型特种设备及附件退还十二工程处,办公用固定资产及生活器具退还给公司基地建设部。 第六条 工程处的设备管理职责 1、工程处是公司中、小型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有分管经理和专职设备管理员按《管理规定》管理本单位的设备。 2、按公司的统一编号挂牌、建卡、健全设备台帐(随机卡由工管部统一下发),设备编号(身份证件)不得自行更改或丢失。 3、合理安排设备的正常维修、申报大修计划,杜绝只用不修的现象发生。 4、按时交纳设备使用费和按规定提取大修基金。 5、每月按时上报各类机械设备报表。 第三章 设备的购置 第七条 购置计划与审批权限 1、设备购置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工程管理部每年年末根据各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并会同生产、财务、技术、经营对所购置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报公司和集团公司审批。 2、公司工程管理部是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各单位的设备购置计划、报告必须报工程管理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新开工项目及临时需要添置设备,由使用单位编制临时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批。 3、工程项目急需购置价值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单台设备应书面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并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前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价值在50000元以上的设备,由工程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批后方可购置。 4、各单位无论资金来源如何,下列设备的购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1>进口大型机械设备 2>国产大型机械设备(含轿车) 3>下列大型设备批量购置(≥5台)时 ①地质钻机(≥300m,冲击钻,履带式潜孔钻,跟管钻机 ②各类货车(≥8T)和专用车(≥8T) ③空压机(固定式≥20m3/min,移动式≥9m3/min) ④液压反铲(>2m3),装载机(>4m3),推土机(>Z10kN) ⑤轮胎吊(>25T) ⑥堆取料机(带≥800mmⅧ) ⑦混凝土搅拌机(出料≥750L) ⑧混凝土搅拌楼(站)(>70m3/min) ⑨混凝土搅拌车 ⑩混凝土输送泵 ⑾柴油发电机组 ⑿加工设备 5、经批准采购设备所需的资金,由各设备使用单位及所在项目部筹资解决,所购设备的价款可抵减设备使用费。若所购设备的价值超过使用单位全年的设备使用费时,超过部分可冲抵(设备使用项目)项目上缴利润,上缴利润仍不够冲抵时,则由公司从收回的设备使用费用中支出。 第八条 采购及验收 1、计划、报告批准后,公司工管部会同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与2~3家生产厂家进行技术、商务谈判,对比择扰选定后签订购置合同,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文本形式,特别是要注意质量索赔条款的内容,尤其是进口设备。 2、新购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应和厂家共同开箱检查,对于大型、特种设备:工管部必须参与现场验收,填写到货验收单:并抓紧时间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填写试运行记录,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设备性能达到合同中技术条款要求时,方可验收签证,否则可依据购置合同条款及《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办理退货或索赔。 3、验收合格的设备,购置单位必须凭购货发票,经采购、验收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附带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办理验收进入设备台帐,再到公司财务部入帐,设备一经验收,从购置至次月起计提设备的使用费和大修理基金。 4、计量检测、试验设备还必须到计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有关资料交公司工程管存档。 第四章 使用、维护与检修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按照公司设备操作、使用及保养规程运行设备,主要大型设备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所有机械设备都要有人负责。多班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 要严格设备的机组日常点检和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的定期点检制度,并作好技术记录,新机械和经过大修理的机械,在使用初期要执行走合期保养,正确使用燃油、液压油和润滑油。 第十一条 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失修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推行机组经济承包责任制,把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运行、消耗指标等列入承包内容,一并考核。对硬拼设备、违章作业、失修、失保造成机况严重劣化,费用超标者应进行经济处罚,超标准费用由使用机组承担。 第十三条 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证每年复查一次,不合格者应予以调整。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的定期检查,按需修理的定检维修制,各类机械设备的检查周期、检查内容,应按照设备运转台时修理间隔期的规定执行,同时要有专人负责组织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按照机械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施工生产,编制机械设备的大修理计划。大修理计划必须报工程管理部批准,纳入单位的年(月)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工程管理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 第十五条 各单位修理部门要完善机械设备修理工艺,严格执行机械修理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降低修理成本。要面向施工、服务到现场,大型设备外向委托修理时,要签订修理合同。 第五章 改造、报废、变价处理 第十六条 设备改造由公司统一管理。改造方案、计划必须经公司讨论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过程对设备的最新需求上报机械设备的改造与更新计划,报公司审定批准,纳入公司改造、更新规划,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必须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改变设备的原状,随意拆拼设备的部件。 第十七条 设备的报废必须经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审核、统一填表、统一上报集团公司机电部审批,公司各单位申请报废设备的上报时间为每年8月20日之前,公司工程管理部9月25日之前上报集团公司机电部。 设备报废的条件: 1、 必须是使用年限已到,设备净值低于原值10%。 2、 设备属于老、旧、淘汰型产品,无配件来源、修复有困难。 3、 设备老化严重,虽有配件供应,但修复费用大大高于设备净值。 4、设备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主要部位磨损无法修复,设备精确度已不满足施工生产的要求。 符合以上其中一条,可提出申请,公司研究后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八条 设备的特殊处理 1、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丢失。应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并书面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以后,作特殊情况报机电部批准核销。 2、凡设备管理不善造成丢失、外借收不回的,除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外,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将按设备的重置价值予以赔款,主管责任人也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十九条 设备的变价处理 1、报废设备的处理变卖必须由公司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处理,变价处理的收入统一交公司财务部。 2、当设备损坏、仅剩部分残余,实在不能使用需要处理时,必须向工程管理部详细报告,经研究审批后由公司统一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变卖或处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罚。 3、需抵债和长期未付清货款要折价退货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首先使用单位财务部门应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并经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附加设备的有关资料及技术鉴定报告报送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将会同财务部签署书面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对公司影响大、处理金额较大的还必须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 第六章 安全生产 第二十条 新购设备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工作危及机械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设备管理员有权制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 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均属机械设备事故。 机械设备事故分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者; 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者; 重大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者。 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按机械设备事故损坏后修复至正常状态时所需的工、料费用。 第二十三条 所有机械设备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一般事故、大事故由公司负责处理、重大事故除应在24小时内向公司报告外,还应上报集团公司,具体处理细则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章 机械设备的基础管理 第二十四条 凡属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都要由公司统一编号建帐立卡,每年对照实物清查一次,保持帐物、卡相符。 第二十五条 大型机械设备要强化台时运行数据的记录,技术档案要规范,卡随机走。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不足而停用的项目部大型设备要交公司十二工程处入库保管,长期不用的机械设备,十二工程处要及时报公司进行转让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使用单位要建立机械设备定额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实行机组承包核算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每月25日应填写下列报表,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①机电设备运转月报表:②机电设备事故月报表:③红旗设备月评报表:④机械设备大修理报表包括年(半年)月大修计划,单元设备大修鉴定表、大修竣工验收表、大修费用支出资料。 第八章 机械设备租赁 第二十九条 各使用单位经公司清查核实后的设备,原则上相对固定,各工程处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公司一般不作调动。公司各使用单位之间因工程需要调剂设备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协调,各工程处之间办理内部租用手续转交工程管理部,并按公司规定的内部租赁价格执行。 第三十条 大型特种设备的租赁,必须遵循人机及附属工器具一起租借,确保特种设备专机专人操作(其划分见附件)。 设备租赁期间的维修与修理由租用单位负责,确保设备的完好,提高其利用率。租赁期满后退还单位时,应由租用单位保养后退还原单位验收。 第三十一条 设备租赁期间,因租用单位主观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弄给予经济处罚,退还时丢失赔偿费用由租用单位承担,必须确保设备完好,则按修理费用的2倍处罚。 第三十二条 设备的对外租赁 当生产任务不足时,可以开展设备租赁创收,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Ⅰ类设备为公司的专用设备,如各类钻机、灌浆机、泵类等,这类设备一般不允许出租。确实无工程项目的可以出租。但必须报工程管理部批准,租赁合同在签订后三天内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Ⅱ类设备为通用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空压机、车辆等,在满足内部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这类设备可以出租,但必须签订有效合同,且必须人机同时出租,绝对不允许将设备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使公司蒙受损失。 Ⅲ类为报废留用落后淘汰型设备及部分不配套设备、不配套设备,可在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进行出租,以保证其收入和设备收回。凡设备的外租必须报公司批准,并到工程管理部办理租用手续,签订租赁合同,所得租金的20%上交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三条 未经工程管理部办理租赁手续而将设备搬备外租的,一律视违纪处理,除勒令收回设备外,还要当事人及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所有外租设备收入必须全额入公司财务。 第九章 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四条 大型设备的机械工和机务干部要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后发证上岗,上岗证每年复查一次,不合格者以撤换。 第三十五条 进口施工设备的操作工必须具备专业中专以上水平,机务于部必须具备专业大专以上水平,并按同档次待遇提高一级享受。 第三十六条 鼓励和创造条件对操作工和机务干部进行专业再教育,以提高其操作管理水平。 第三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年度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10章 表彰与奖励 第三十八条 建立设备管理创优评先制度。 1、每年年终考核设备管理四项指标是:完好率、利用率、装备生产率、事故损失率(按当年下达的指标执行)。 2、每年进行一次红旗设备评比,对评比出的优秀红旗设备,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予以挂牌表彰并对操作人员给予奖励,对评比出的红旗设备,由公司挂牌表彰予以奖励。 4、每年末组织一次设备管理工作评比,对设备管理工作做出成效的单位和优秀机械管理员,予以推广和奖励,单位奖励1000元,个人奖励500元,年终兑现。 内部单位设备调用台班费表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台时费(元) 台班费(元) 备注 履带式推土机 D85A-18 230.07 1495.46 161.8KW 履带式推土机 CATD8K 353.69 2298.99 235KW 汽车吊 QY-16 137.99 896.94 汽车吊 Q2-8T 85.83 557.90 汽车吊 QY-20 154.42 1003.73 砼搅拌机 JZC-350 17.65 114.73 砼搅拌机 JZM-750 28.64 186.16 砼搅拌机 JZC-1000 39.78 258.57 砼搅拌机 JCD6A 303.34 1971.71 砼搅拌机 5260GJB 303.34 1971.71 装载机 ZL-40A 73.57 478.21 1.5m3 装载机 ZL-15B 138.47 900.06 2.0m3 装载机 WA300-1 73.57 478.21 1.5m3 地质钻机 150型 37.83 245.90 地质钻机 300型 44.57 289.71 地质钻机 500型 50.59 328.84 冲击钻机 22型 83.99 545.94 冲击钻机 30型 153.39 997.04 液压抓斗 560.13 3640.85 灌浆泵(中低压泥浆泵) 32.31 210.02 灌浆泵(中低压泥浆泵) 31.12 202.28 灌浆泵(高压泥浆泵) 45.384 295.00 泥浆搅拌机 28.397 184.58 灰浆搅拌机 13.127 85.33 潜孔钻 100型 125.027 812.68 潜孔钻 150型 221.507 1439.80 砼泵 30m3/h 83.177 540.65 砼泵 60m3/h 111.067 721.94 内部单位设备调用台班费表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台时费(元) 台班费(元) 备注 自动翻斗车 1m3 15.159 98.53 自卸汽车 5T 77.289 502.38 汽车 5T 56.909 369.91 汽车 8T 73.559 478.13 汽车 12T 104.129 676.84 挖掘机 1m3 122.856 798.56 振动辗 16T 52.7 342.55 空压机 1m3 52.937 344.09 发电机 160KW 125.783 817.59 污水泵 4KW 10.535 68.48 污水泵 22KW 30.315 197.05 污水泵 55KW 61.755 401.41 电焊机 交流 20-25KVA 12.09 78.59 电焊机 交流 50KVA 28.72 186.68 钢筋弯曲机 12.777 83.05 钢筋切断机 7KW 12.277 79.80 钢筋切断机 10KW 15.047 97.81 钢筋切断机 20KW 23.367 151.89 园盘锯 17.034 110.72 双面刨床 12.917 83.96 注:人工费按20.83元/工日,柴油按3.14元/kg,汽油按3.40元/kg,电按0.80元/kwh,风按0.12元/m3计算。 设备购置审查表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 价 总金额 使用地点或项目 供货厂商 购置依据 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集团公司意见 新购设备评审表 设备名称: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生产厂商 型号规格 1 生产许可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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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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