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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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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试行的通知河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卫医〔2011〕200号各省辖市卫生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依据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8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95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卫医〔2011〕200号各省辖市卫生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依据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8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95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照国家试点工作要求,我省首批确定郑州市、洛阳市、濮阳市、漯河市为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市。各试点市将试点工作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于9月底前报我厅备案,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配置医疗人才资源,促进医疗人才流动,维护医疗秩序和医师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第三条 医师现注册的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依次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最多只能登记三个执业地点。  医师执业地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第四条 医师多点执业应当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第五条医师多点执业地域范围限定在试点辖区内。第二章执业注册第六条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二)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执业2年以上的,可选择1-2个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执业满5年的医师,可选择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为第二执业地点。  (三)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该执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四)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该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五)本周期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六)一年内没有发生医疗事故。第七条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向核发《医师执业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  (一)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  (二)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医疗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八条 下列情况不需要增加执业地点:  (一)对病人实施现场急救;  (二)经医疗机构批准的会诊、进修;(三)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四)多个医疗机构以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方便群众就医为目的组成的医疗集团内部并经过备案的诊疗活动;第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应当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目签署意见,加盖注册管理专用章,并进行执业注册网络数据更新。  第十条 医师变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以及变更第一执业地点的,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变更后原有的多点执业注册同时失效,需多点执业的,必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办理。  第十一条 医师变更第一执业地点以外的其他执业地点,应先取消该执业地点,再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增加新的执业地点。第十二条 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不作为第二或第三执业医疗机构校验、技术和设备准入、诊疗科目设置和等级医院评审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中的人员评价依据。  第十三条 在试点阶段,多点执业医师不得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制订相关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加强对本机构多点执业医师的管理,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满足医疗服务需要。第十五条多点执业医师应按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办法》接受各执业地点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考核。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负责综合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考核意见,归入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医师多点执业,应当接受各执业地点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及所执业的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七条 为多点执业医师注册的各个卫生行政部门均有权依法吊销该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时,应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为其注册的其他卫生行政部门。第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执业医师进行处罚时,应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目中予以记录。并应于7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为该医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该医师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情况。  第十九条 医师在任一执业地点被处以暂停执业以上行政处罚的,该医师在其他所有执业地点的执业活动均应被暂停。  第二十条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的相关信息应同步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  第二十一条 医师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多点执业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军队医师执业或非军队医师在军队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不适用本办法。  附件:1、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2、河南省变更医师多点执业申请审核表3、医师多点执业办理 流程 快递问题件怎么处理流程河南自建厂房流程下载关于规范招聘需求审批流程制作流程表下载邮件下载流程设计 附件1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 医师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医学学历 所学系、专业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编码 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第一执业地点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机关 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日期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拟增加的执业地点 拟执业范围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医师本人手写签名 填表申请日期:年月日 以上内容由申请医师本人亲笔如实填写 第一执业地点意见:(公章)负责人:年月日 拟增加的执业地点意见:(公章)负责人:年月日 拟增加的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公章)负责人:年月日注:1、执业地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2、本表一式2份,分别存新增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和申请人。附件2河南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 性别 照片 民族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身份证号码 第一注册执业地点 全称及登记号 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注册日期 第二注册执业地点 全称及登记号 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注册日期 第三注册执业地点 全称及登记号 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注册日期 拟取消注册执业地点 取消注册原因 医师本人意见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拟取消注册医疗机构意见(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一执业地点意见(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印章)负责人:日期:年月日注:本表一式2份,分别存申请人和取消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附件3医师多点执业申办流程一、医师申请增加多点执业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填写《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并签署姓名和日期。第二步:申请人向第一执业地点申请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后,在《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中“第一执业地点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第三步:申请人向拟第二(三)执业地点申请执业。第二(三)执业地点同意后,在《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中“拟增加的执业地点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第四步:申请人向拟增加的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多点执业手续。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同意办理的,在《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中“拟增加的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同时在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内登记新增执业机构名称、诊疗范围等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认为不符合多点执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二、医师申请取消多点执业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填写《河南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并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第二步:申请人向拟取消的执业地点申请取消多点执业。该执业地点同意后,在《河南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拟取消注册医疗机构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第三步:申请人向第一执业地点申请取消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后,在《河南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第一执业地点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第四步:申请人向拟取消的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取消多点执业。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同意办理的,在《河南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卫生行政部门意见”栏中注明意见,加盖机构公章,签署日期。同时在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中登记取消的执业机构名称、诊疗范围等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认为不符合取消多点执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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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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