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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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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2021)
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2021)  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方法〔2008〕有关的物业管理文本,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方法〔2008〕第一条为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我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艮务收费,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开展,根据?珠海市住宅......  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方法〔2008〕  第一条为标准我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艮务收费,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开展,根据?珠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具有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效劳而收取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本方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及其从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本方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本方法所称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其物业、绿化、卫生、道路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工程发展日常管理、维护、修缮、整治效劳所收取的费用。本方法所称城区,是指香洲区行政区域范围。  第三条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的主管部门。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市城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物业管理效劳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与业主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那么。激励物业管理公司发展正当的价格竞争,避免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行为。第五条物业管理效劳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一)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的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中参照?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规范》和政府指导价约定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效劳机构组织招标投标确定。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由物业管理公司在政府指导价规范高低20%的幅度内提出,经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由于住宅小区规模小、物业管理经营本钱高等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政府指导价规范的,由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效劳机构组织招标投标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规范,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经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本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政府指导价的规范(按每月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如下:  (一)多层住宅(7层及下列)。一级:每平方米o.55元;二级:每平方米O.45元;三级:每平方米O.40元;四级:每平方米o.35元。  (二)高层住宅(8层及以上有电梯)。一级:每平方米1.20元;二级:每平方米1.00元;三级:每平方米0.90元;四级:每平方米0.80元;五级:每平方米0.70元。不带电梯的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收费规范按多层住宅的规范执行。高层住宅中不使用电梯的底层住户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按高层住宅规范的80%收取,不分摊公共电梯的电费。  第七条住宅小区内的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按住宅规范的200%收取,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较住宅规范的300%收取.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的物业管理效劳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如业主需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效劳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规范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按照上款规范约定或由双方协商确定.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按住宅规范的50%收取。高尚住宅区,别墅区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规范依据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管理效劳的内客、质量和深度,按优质优价的厚那么确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效劳收费不包含小区及楼宇内的公共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的分摊方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住宅小区内的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必须经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前方可收取,并作为物业管理效劳费的收入。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方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九条市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动情况对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政府指导价的规范作适当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颁布。  第十条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效劳内容,质量、深度,物业管理效劳收费可在政府指导价规范根底上浮动.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物业,物业管理效劳收费可在政府指导价规范的根底上上浮不超过15%。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l0%,获得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5%。物业管理效劳水平达不到?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规范》的最低等级,物业管理效劳收费在政府指导价最低规范根底上适当降低。  第十一条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规范》对住宅小区物业进行定级。  第十二条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向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申领?珠海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物业管理效劳业务。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效劳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向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效劳性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制作?物业管理效劳收费公示牌》。?广东省经营效劳性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四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申报或调整收费的程序:由物业管理公司向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物业管理效劳收费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珠海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二)营业执照;  (三)小区楼宇总平面图;  (四)小区定级证明。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以外自行提供效劳,未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认可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效劳费用。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并已收取效劳费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再重复征收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十七条业主不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政府指导价规范交付物业管理效劳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催缴、限期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合同没有约定的,可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经催收仍不交付的,可累积记帐,在物业转让时,由房地产交易机构代为扣除;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期满,或者物业管理公司违反?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聘物业管理公司,重新聘用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纠纷,由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和香洲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调解。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本方法的,由香洲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市城区范围以外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方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过去颁发的有关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与本方法有抵触的,以本方法为准。  附件一:?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规范》  附件二:珠海市法制局对?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方法》的有关条文的解释。  附件一: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规范  一、多层住宅  一级:  1.小区布局合理,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档次高、质量好,整体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到达30%以上,有较大规模的园林小景,绿化物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及时、有效。  3.有住户活动会所,有充足良好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和商业等生活效劳设施,并能经常发展各种文体活动。  4.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打扫、保洁,楼内大堂洁净无灰尘,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管理人员素质高,文明礼貌,效劳周到。  二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到达2s%以上,园林绿化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电、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发展文体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爱护小区平安。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打扫、保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三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到达20%以上,园林绿化生长较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好。水、电、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3.有公共社区活动场所,根本适应公共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平安。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保持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四级:  1、区内绿化维护正常。  2.公共配套设施完整。合乎设计要求,能有效为小区效劳。  3.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平安。  4.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公共场地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二、高层住宅(商住楼)  一级:  1.小区(或大楼)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用料上乘,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到达30%以上,有园林小景,绿化物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子整顺畅,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有效。  3.有良好的住户活动会所和先进完善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发展各种文体活动,商业等生活效劳设施配套适用、方便。  4.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打扫、保洁,楼内大堂洁净无尘,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管理人员素质高,文明礼貌,效劳周到。  二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到达25%以上,园林绿化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道路平整顺畅,电梯、水、电、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良好的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发展各种文体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秩序良好。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打扫、保洁,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使用高档电梯。  7.有先进、完善的消防、供水、供电和防盗系统,维护使用良好。  三级:  l.小区内绿地覆盖率到达20%以上,园林绿化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道路平整顺畅,电梯、水、电、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发展文体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爱护小区平安。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打扫、保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使用中、高档电梯。  7.有较完善的消防、供水、供电和防盗系统,维护使用良好。  四级:  1.有电梯,小区内绿地覆盖率到达10%以上或有盆花,园林绿化生长较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电梯和供水、供电、消防设施齐全、运作正常,效劳良好。  3.有公共社区活动场所,根本适应公共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平安。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保持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五级:  1.小区内绿地物管理较好。  2.有公共活动场所。  3.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电梯、供水、供电、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平安。  5.公共场地环境保持清洁,下水道、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主题词:城乡建设住宅收费管理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月20日印发(共印460份)  附件二:珠海市法制局对?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方法》有关条文的解释  一、?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方法》(下列简称?方法》)所称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具有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物业管理的,属于非法经营,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二、?方法》所称的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无论规模大小的住宅,包括住宅小区内的商铺、从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写字楼、工业厂房、学校、医院等非住宅不属于本方法所适用的范围。  三、?方法》所称的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非业主使用权人根据业主的委托,可以享有业主的权利,并承当相应的义务。  四、?方法》的物业管理效劳收费,由物业管理公司用于物业、绿化、卫生、道路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工程发展日常管理、维护、修缮和整治效劳。对建筑物自有或共有局部的维修、更新责任,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珠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按以下规定承当:  (一)室内非公共设施局部,由业主自行承当。  (二)毗连局部,由毗连局部的业主共同承当。  (三)建筑物本体共用局部,由该建筑物所有业主共同承当。  (四)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由全体业主共同承当。  上述第(三)、(四)款的费用从物业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和建筑物本体维修基金中支出,物业公共设旆维修基金和建筑物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和使用方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后执行。  五、?方法》第六条所称的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的套外面积。  六、高层住宅的电梯日常保养、维护和调试费,包括与电梯维修公司所签订的保养、维护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从物业管理收费中支出。电梯的其他维修或更换配件等工程,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坦,但高层住宅中不使用电梯的底层住户除外。  七、?方法》第七条第二款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的业主或者受委托的使用人,有权选择是否需要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效劳,如需要提供物业管理效劳的,效劳的工程和收费的规范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按照市政府1999年8月1日公布的政府令22号文?珠海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门前三包";任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任务书,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门前三包";贵任地段范围内,承当"包净化、包绿化、包美化";的"三包";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导,如违反规定的,最高可处以5000元的罚款。  八、?方法》第七条第三款所称的空置物业,是指开发商未售出的房屋和购房者已购房但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办理人住手续必须是所购的房屋已经各项单项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使用(2008年2月1日以后新建住宅的房屋必须经综合验收合格),因购房者个人原因拒绝办理入住手续,不属于空置物业。  九、?方法》第七条第四款所称的高尚住宅区,是指房价、硬件设施、物业管理属高档水平,购房对象主要是高收入阶层的多层或高层住宅。  十、?方法》第八条公共水电电费的分摊方法现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标准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中公共水电费分摊问题的通知》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必须独自设置计量表,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担,不得向住户分摊;  (二)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从物业管理效劳收费中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  (三)小区发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中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  (四)住宅大楼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用水、电费用,由本楼住户合理分摊;  (五)小区范围的路灯用电费用,山小区的所有住户合理分摊;  (六)高层住宅的电梯等公用设施运行电费,由本楼住户合理分摊,但高层住宅中不使用电梯的底层住户除外;  (七)凡属向住户分摊的公用水、电费用,必须独自列账,向住户颁布费用分摊的方法和总金额以及名住户应负担的金额等。严禁把分摊的水、电费用与住户自用的水、电费用混合统收。  十一、?方法》的执行时间是2008牛2月1日,但住宅小区的评级定价需要一个过程,在评级定价之前暂按各小区原物业管理收费规范收取,评级定价完成后,按新的物业管理收费规范收取。2008年2月1日至评级定价完成之间所收取的物业管理收费实行多退少补。--end--  北京市物业效劳收费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条为标准本市物业效劳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效劳收费管理方法》,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效劳收费管理。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物业效劳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道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激励物业管理企业发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效劳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禁止价格欺诈。  第五条本市物业效劳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效劳收费,收费规范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效劳合同中约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效劳收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规范及浮动幅度,两年颁布一次。  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危改回迁小区,在未成立业主大会前,物业效劳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效劳收费政府指导价规范。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是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假设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文件的规定,由市开展改革、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建设的,按照政府指导价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  危改回迁小区是指执行?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法(试行)》(京政办发[2000]19号)政策的危改回迁小区。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效劳收费规范需要调整时,应由业主大会或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第八条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交纳。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效劳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方式,具体方式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在房屋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或前期物业效劳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实行物业效劳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效劳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效劳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包括物业效劳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效劳本钱或者物业效劳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下列局部:  (一)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效劳支出或者物业效劳本钱。  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效劳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效劳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效劳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颁布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颁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颁布的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回答。  第十二条物业效劳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执行物业效劳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可依据其实际支出,按建筑面积或户合理分摊,具体方法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协商达成一致之前,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执行政府指导价。  第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五条业主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开始交纳物业效劳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发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效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物业效劳费用,但不得一次性预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物业效劳费用。  第十七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效劳费用。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效劳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效劳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催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效劳合同约定以外的效劳,效劳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效劳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效劳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效劳。  第二十一条物业效劳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效劳内容、效劳规范以及收费工程、收费规范进行公示。  第二十二条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监督管理物业收费和物业效劳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方法由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暂行方法》(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方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163号)、?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暂行方法》(京价(房)字[1998]第394号)、?关于调整委托管理住宅电梯高压水泵收费规范的通知》(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效劳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发4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物业效劳企业: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政发42号)和北京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发改规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效劳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危改回迁小区,物业效劳收费规范执行?关于发布北京市物业效劳收费管理方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效劳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规范的通告》(京发改2662号)附件中规定规范的,仍按原规范执行。物业效劳企业不得擅自涨价。  物业效劳合同期限届满,需要调整物业效劳收费规范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物业效劳企业于物业效劳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前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二)物业效劳企业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价申请;  (三)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表决,经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四)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业主共同决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二、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危改回迁小区,物业效劳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在物业效劳合同中约定。  三、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提供物业效劳的物业效劳企业不得擅自撤管。  物业效劳企业决定在物业效劳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书面告知全体业主。  物业效劳企业擅自停止物业效劳的,由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方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及有关规定处分。  四、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危改回迁小区,物业效劳企业停止物业效劳的,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提供给急效劳,可以成立应急物业效劳队,或者指定、聘请物业效劳企业。同时,尽快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方式。  五、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协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效劳收费规范确定工作,确保社区稳定。  六、本通知中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是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假设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发54号)文件的规定,由市开展改革、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建设的,按照政府指导价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  危改回迁小区是指执行?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法(试行)》(京政办发19号)政策的危改回迁小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0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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