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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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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专题研究·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黎  虎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乃唐代外贸、外交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素为中外学者 所关注, 论著颇繁, 然而其中诸多问题争议亦甚, 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故有必要对 这些问题作一番清理, 庶几近乎是。兹就有关市舶使之设置及其人选、地方长官在市 舶管理中...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专题研究·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黎  虎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乃唐代外贸、外交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素为中外学者 所关注, 论著颇繁, 然而其中诸多问题争议亦甚, 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故有必要对 这些问题作一番清理, 庶几近乎是。兹就有关市舶使之设置及其人选、地方长官在市 舶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市舶使与地方长官在市舶管理中的关系等问题, 略陈管见, 就 正于方家。 一、市舶使的设置及其人选 市舶使虽然是唐代市舶管理的重要角色, 然而史料中关于市舶使任职情况的记载 却不为详赡。通过对有关史料的考察, 唐代市舶使可考者如下: 时间 姓名 任职 地点 身分 资料 新概念英语资料下载李居明饿命改运学pdf成本会计期末资料社会工作导论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 出处 开元二年 周庆立 市舶使 安南 朝官 《旧唐书》卷八《玄宗纪》 开元十年 韦某 市舶使 广州 宦官 《全唐文》卷三七一于肃 《内给事谏议大夫韦公神道碑》 天宝初 无 中人之市舶者 广州 宦官 《新唐书》卷一二六《卢奂传》 广德元年 吕太一 市舶使 广州 宦官 《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 德宗初 王虔休 市舶使 广州 朝官 《全唐文》卷五一五王虔休 《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表》 开成元年 无 市舶使 广州 宦官 (监军) 《旧唐书》卷一七七《卢钧传》 大中四年 李敬实 市舶使 广州 宦官 (都监) 《考古与文物》1985 年第 6 期 关双喜《西安东郊出土唐李敬实墓志》   从上表可见自玄宗开元二年 (714 年) 至宣宗大中四年 (850 年) 的近 140 年间, ·12·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先后有 7 例市舶使担任者见诸记载①, 几乎跨越唐代中后期。表明市舶使普遍存在于唐 代中后期。我们就以上表为基础, 再结合其它有关史料来考察唐代市舶使的设置及其 人选情况。 11 市舶使始置于开元二年 唐代文献所记市舶使最早者为开元二年之周庆立。《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 开 元二年“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为安南市舶使, 与波斯僧广造奇巧, 将以进内。监选使、 殿中侍御史柳泽上书谏, 上嘉纳之。”此为文献首见市舶使之记载。 论者或将唐代市舶使始置年代提早至贞观十七年 (643 年)。此说肇端于顾炎武②。 日本学者桑原骘藏已指出此乃误将《宋会要》关于绍兴十七年之记事张冠李戴为贞观 十七年事③。桑原氏所论甚是, 毋庸赘述。亦有将市舶使始置年代定于高宗显庆六年 (661 年) 者④。此说所据乃高宗于是年发布之《定夷舶市物例敕》。《唐文拾遗》卷一 载此敕曰: “南中有诸国舶, 宜令所司, 每年四月以前, 预支应须市物, 委本道长史, 舶至十日内, 依数交付价值, 市了任百姓交易。其官市物送少府监, 简择进内。”认为 “所司”即指市舶使。此说不确。实则敕文中之“所司”乃指中央有关部门, 由他们造 好预算, 然后委托夷舶所至之地方长史负责采购。据《唐六典》卷二二《少府监》载 少府丞所掌: “凡五署 (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 所修之物须金石、齿革、羽 毛、竹木而成者, 则上尚书省, 尚书省下所由司以供给焉。”少府修造所需的这些物品 不少为夷舶所舶来者。此类物资之供应由少府上报尚书省, 而由尚书省之度支具体负 责管理。同书卷三《尚书户部》度支郎中条称其职务之一为“每岁计其所出而支其所 用”, 其中即包括“支纳⋯⋯少府等物”。由此可见显庆六年敕中之“所司”即尚书省 及其所辖之度支。高宗令其于每年四月以前造好收购夷舶物之预算, 赶在夏季季风将 夷舶送达南中之前, 将购物之“价值”交付南中本道长史负责收购, 购得之后再上交 少府监, 以供御用。显庆六年敕将收购夷舶御用物品作了上述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 以为日后收购舶 物之“定例”; 《唐六典》所载, 乃是唐前期收购夷舶物品操作程序之实践总结, 前后 二者完全吻合。显然, 显庆六年敕与市舶使之设置无涉, 而唐代有关文献亦未见这一 时期曾设置市舶使之记载。此敕规定由本道长史负责舶物收购, 乃为前代以来相沿之 ·22· 历 史 研 究 1998 年第 3 期  ① ② ③ ④ 李庆新: 《论唐代广州的对外贸易》, 《中国史研究》1992 年第 4 期。 《蒲寿庚考》第一章注 1, 陈裕菁译, 中华书局 1954 年 11 月版, 第 7—8 页; 参《宋会要辑 稿》卷一一二四《职官》四四之二五。 见《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二○《海外诸蕃》。 论者多谓唐代史料中仅见两人曾担任市舶使 (《吕思勉读史札记》丁帙《唐代市舶一》, 上 海古籍出版社 1982 年版, 第 999 页。其余论著持此说者甚多, 不备举) , 即玄宗时的周庆立 和代宗时的吕太一。此实袭用马端临旧说 (见《文献通考》卷六二《职官·提举市舶》)。或 谓“有案可查的只有三人”, 即除上述二人外, 再加上王虔休 (宁志新:《试论唐代市舶使的 职能及其任职特点》,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 年第 1 期)。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成例。高宗、则天时期桂州都督府法曹参军杨志本曾被都督周道务“奏充岭南市阉□、 珠玉使”, 他“握水衡之钱, 权御府之产⋯⋯散国财, 市蛮宝”①。杨志本就是这样一位 按照显庆六年例敕、持度支所付钱前往岭南采购珠玉等“蛮宝”之“本道长史”。可见 其时尚无“市舶使”之官名, 更无市舶使之官员。 市舶使始置于开元二年, 这与唐代使职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之发展、市舶贸易之发展等总形势也 是大体相吻合的。如所周知, 唐代使职差遣制是随着唐中叶起三省制的破坏而日益盛 行的, 且大多是从玄宗时期开始的, 其中财经部门的使职化即开始于开元九年 (721 年) ②。市舶使作为与财经部门关系密切的使职之一产生于开元二年应是很自然的。从 唐代市舶发展而言, 玄宗朝为海外贸易开始大发展时期。张九龄称开元元年 (713 年) “海外诸国, 日以通商, 齿革羽毛之殷, 鱼盐蜃蛤之利, 上足以备府库之用, 下足以赡 江淮之求。”由于海外贸易及国家财政需求的发展, 于是开元四年玄宗令张九龄主持开 大庾岭路③。这是从陆路方面加强岭南与内地交通、进一步发展海外贸易的重要措施之 一。从玄宗初年海外贸易的发展及其相应采取了加强海外贸易措施等方面来看, 开元 二年创置市舶使是顺理成章之事。在没有发现新的资料之前, 我们只能认为开元二年 为市舶使始置之年。 21 唐代市舶使主要设置于广州 唐代海外贸易繁盛的港口主要有安南、广州、泉州、扬州等, 成书于 9 世纪中叶 (当唐宣、懿、僖朝) 的阿拉伯古典地理名著《道里邦国志》记载西方海舶进入唐境之 后的港口由南而北依次为鲁金 (安南龙编, 今越南河内附近)、汉府 (广州)、汉久 (今福建一带城名)、刚突 (扬州) ④, 大体反映了唐代外贸港口布局的实际情况。在上 述四个港口中, 则以广州、安南最为繁盛和重要。魏晋以来即常将海上贸易两大中心 “交、广”连称, 唐代仍然如此, 李肇在《唐国史补》卷下即谓: “南海舶, 外国船也。 每岁至安南、广州。”从上表可以看到, 唐代市舶使即是派往安南和广州的, 尤以广州 ·32·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① ② ③ ④ 〔阿拉伯〕伊本·胡尔达兹比赫: 《道里邦国志·通向中国之路》, 宋岘译注, 中华书局 1991 年版, 第 71—72 页。汉久, 或谓即泉州 (岑仲勉《隋唐史》, 中华书局 1982 年版, 第 592 页)。 张九龄: 《开大庾岭路记》, 《全唐文》卷二九一。 参见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第 1 章第 6 节《唐后期使职差遣制的流行》, 中华 书局 1993 年版, 第 111 页。 严识元: 《潭州都督杨志本碑》, 《全唐文》卷二六七。所阙一字疑为“儿”, 《新唐书》卷二 ○七《宦者上·吐突承璀传》: “是时诸道岁进阉儿, 号‘私白’, 闽、岭最多。”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为主; 而扬州、泉州均不见派遣①。 唐代以广州、安南为接纳蕃舶之主要港口, 并向此二地而不向扬、泉二州派遣市 舶使的情况, 还可以从其它方面得到印证。前文已谈到, 唐政府从市舶所得之蕃货, 是 交由少府保管供用的, 据《唐六典》卷二二《少府监》: 少府所属中尚署制造御用物品 所需之物资, “其紫檀、榈木、檀香、象牙、翡翠毛、黄婴毛、青虫真珠、紫矿、水银 出广州、安南。”这些大多为舶来蕃货, 其供应地主要为广州、安南; 扬、泉二州不见 供应此类珍异。天宝元年 (742 年) 韦坚为陕郡太守、水陆转运使, 于长安东穿广运潭 以通舟楫, 运输东南贡赋。他将各郡产物分别陈列于该郡船上, “若广陵郡船, 即于  背上堆积广陵所出锦、镜、铜器、海味⋯⋯南海郡船, 即玳瑁、真珠、象牙、沉香。”② 由此可见扬州与广州贡赋物产迥异, 前者均属本土特产, 后者全为舶来蕃货。鉴真和 尚从天宝元年 (742 年) 至天宝十二载 (753 年) 曾 6 次企图东渡日本, 期间往来于扬 州与广州之间。日人真人元开所作《唐大和上东征传》真实地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了鉴真一行历程中 的所见所闻, 其对于扬州、福建一带未见只字提及蕃舶之事, 相反, 天宝二载 (743 年) 时由于“海贼大动繁多, 台州、温州、明州海边, 并被其害, 海路堙塞, 公私断 行”, 东海海域呈现一幅萧条景象。唯独到了广州时, 则盛称“江中有婆罗门、波斯、 昆仑等舶, 不知其数; 并载香药、珍宝, 积载如山。其舶深六、七丈。”③ 他们对广州 ·42· 历 史 研 究 ① ② ③ 中华书局 1979 年版, 第 43、74 页。 《旧唐书》卷一○五《韦坚传》。 或谓扬州、泉州亦有市舶使。扬州有市舶使说者引南宋罗浚《宝庆四明志》: “汉扬州、交州 之域, 东南际海, 海外杂国, 时候风潮, 贾舶交至, 唐有市舶使总其征。皇朝因之, 置务于 浙、于闽、于广”(卷六《叙赋下·市舶》, 故宫博物院 1950 年版) , 认为这是唐代扬州已设 市舶使的早期记载 (林萌: 《关于唐、五代市舶机构问题的探讨》,《海交史研究》1982 年第 4 期)。实则《四明志》所称“汉扬州、交州之域”, 乃泛指东南沿海一带, 其中的“扬州” 非指扬州港, 而是包括扬州地区在内的东南沿海。下文述及宋朝在浙、闽、广三地置“舶 务”时, 也没有扬州这个城市。这条材料并不能证明唐代在扬州已有市舶使。有的文章甚至 认为唐代扬州已有市舶司, 认为日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所记“所由”即扬州市舶 司 (朱江: 《唐代扬州市舶司的机构及其职能》, 《海交史研究》1988 年第 1 期)。文宗开成 三年 (838 年) 圆仁随藤原常嗣所率日本遣唐使团抵扬州, 在大使赴长安期间, 留守扬州的 日本遣唐使人员到市场买香药而“为所由勘追”(卷一,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 年版, 第 32 页)。何谓“所由”?《通鉴》卷二四二穆宗长庆二年四月条, 胡注: “所由, 绾掌官物之吏也, 事必经由其手, 故谓之所由。”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对“所由”一词作了详细解释, 认为是“吏人的名称, 所做的事情不止一种”。泛指各种具体事务的办事人员,“也用来称某 些官员”, 它不是正式的官员职称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 年版, 第 30—33 页)。《行记》中 的这个“所由”乃市场管理人员, 与市舶司相去甚远。《行记》中共有 9 处出现“所由”, 均 为各项具体事务之负责人而非市舶司。不仅在扬州, 如在登州也有, 当圆仁等人到达登州时, “城南地界所由乔改来请行由, 仍书行历与之。”(卷二, 见前引此书第 85 页)。这是指城南 负责盘查来往行人的有关官吏。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蕃舶之盛如此惊叹, 作了如此细致的描述, 无疑是其与前者形成鲜明对照, 并给鉴真 及随行日人留下深刻印象之反映。 不过从上表还可以看到, 唐代的市舶使有一个从安南而广州, 后即常派往广州的 发展变化过程。唐代的市舶使最初是派往安南的, 第一任市舶使周庆立即冠以“安南 市舶使”职衔。德宗贞元八年 (792 年) 岭南节度使李复拟派判官至安南收市时, 也曾 上表朝廷请求派市舶使同至安南①。德宗拟同意其请求, 而宰相陆贽不同意, 不论后来 是否派了市舶使至安南, 至少表明在开元二年之后也曾考虑过向安南派遣市舶使。但 唐代市舶使派往安南者毕竟是少数, 主要是派往岭南道所在地、当时的海外贸易中心 广州。 市舶使由安南而广州以及后来即常驻于广州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广州为岭南政治、 经济中心, 其地位较安南更为重要。在汉魏时期基本上是以交州领南海 (广州) , 其地 位高于广州, 东晋南朝以来广州地位日益上升, 取代交州而成为岭南政治中心。唐 “永徽后, 以广、桂、容、邕、安南府, 皆隶广府都督统摄, 谓之五府节度使, 名岭南 五管。”② 地位更为重要, 安南都护府归其统辖。随着政治、经济中心之从交州而向广 州转移, 蕃舶聚集港口亦呈由南而北转移之势, 广州遂取代交州而成为最重要的海外 贸易港口。其次与航海技术的进步有关。在航海技术较低的汉魏时期, 海舶一般循沿 岸航线而行, 东吴以来随着航海技术的提高, 逐渐开辟了横渡南中国海直航广州、不 必停靠交州沿岸的航线③。天宝七载 (748 年) 鉴真等一行漂泊至万安州 (今海南岛万 宁、陵水) , 住于州大首领冯若芳家,“若芳每年常劫取波斯舶二三艘, 取物为己货, 掠 人为奴婢。”万安州在海南岛东南, 这里正是横渡南中国海所经航道, 亦即日后贾耽所 谓“广州通海夷道”所经之航道。从其所掠奴婢之多, 所掠蕃舶物资之夥④, 可见其劫 掠蕃舶已积多年, 并可推知这一带为当时繁忙之航线。航海技术的进步和横渡南海航 线的开通, 导致广州在海外贸易中的地位超过安南, 而成为最大的海上贸易中心。到 德宗时, 贾耽所总结的“入四夷路”, 以安南为通往东南亚、南亚的陆上交通门户, 而 以广州为通往南海、印度洋、波斯湾的海上交通门户⑤。由此可见海上贸易中心已完全 由安南转移至广州。因此开元十年之后市舶使便一直是派往既是岭南的政治、经济中 心, 又是唐代最大的海外贸易中心的广州了。 31 市舶使人选: 朝官——宦官——监军 ·52·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① ② ③ ④ ⑤ 《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七下》。 〔日〕真人元开: 《唐大和上东征传》, 中华书局 1979 年版, 第 68 页。 参见彭德清主编《中国航海史〈古代航海史〉》, 人民交通出版社 1988 年版, 第 98—99 页。 《旧唐书》卷四一《地理志四》。 陆贽:《论岭南请于安南置市舶中使状》,《全唐文》卷四七三;《资治通鉴》卷二三四德宗贞 元八年条。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从前表可见, 唐代市舶使的担任者大体经历了由朝官而宦官而监军 (宦官) 的变 化过程, 总的说来是以宦官为主, 亦偶有朝官①。 市舶使最初是以朝官担任的, 开元二年 (714 年) 首任市舶使周庆立即以右威卫中 郎将而出任安南市舶使。在周庆立任市舶使之后两年 (开元四年) 有胡人上言“市舶 之利”, 于是“上命监察御史杨范臣与胡人偕往求之”, 因杨范臣反对而作罢②。杨范臣 如果成行, 也应是一位市舶使, 他也是朝臣。这两件事情可以说明三个问题: 一是开 元初选派市舶使时是在朝官中物色, 而尚未从宦官中考虑。二是从熟悉当地情况的人 士中选派。周庆立不是一般的朝官, 他原系“昭州首领”③, 昭州为岭南道桂州都督府 所辖, 可见最初在选拔市舶使时是以熟悉当地情况的地方酋豪为对象的。联系前文所 述高、武时期以桂州都督府法曹参军杨志本为“岭南市珠玉使”观之, 唐前期赴岭南 市物之专使是以当地人士或本地官员为首选对象。三是以胡人参与市舶使之职事。周 庆立任市舶使时因与“波斯僧及烈等广造奇器异巧以进”而遭到柳泽的弹劾, 柳泽弹 劾对象是他们二人④。可见周庆立是与这位波斯僧共同进行市舶事宜的, 这与后来拟安 排杨范臣与胡人配合出使是一致的。看来早期的市舶使须以当地酋豪承担, 并邀请胡 人以类似顾问的身分协助行事, 这表明唐政府对于市舶经营管理还缺乏经验, 对于市 舶使及其人员选派尚处于摸索试探阶段。此后即不见朝官出任市舶使事, 大约到德宗 时, 王虔休作《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表》, 称“臣奉宣皇化, 临而存之, 除供进备物 之外, 并任蕃商列肆而市”⑤, 表明他也是市舶使。王虔休, 两唐书有传, 其官历在代、 德时。他是以朝官出任市舶使, 此为唐后期所仅见。 从开元十年 (722 年) 开始以宦官充任市舶使。韦某于“开元十年解褐授内府局丞 ⋯⋯寻充市舶使, 至于广府”⑥。内府局为内侍省下属六局之一, 其任职者均为宦官。这 是首见明确记载以宦官充任市舶使。《新唐书》卷一二六《卢奂传》: 天宝 (742—755 ·62· 历 史 研 究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于肃: 《内给事谏议大夫韦公神道碑》, 《全唐文》卷三七一。 《全唐文》卷五一五。 《册府元龟》卷五四六《谏诤部·直谏十三》。 《旧唐书》卷一九五《薛季昶传》。 《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唐玄宗开元四年。 这个问题主要有三说: (1) 宦官说。以“宦官为市舶官员, 岭南帅监领之”(吴泰: 《试论汉 唐时期海外贸易的几个问题》,《海交史研究》1981 年第 3 期) ; 唐初以帅臣监领, 后期有时 以节度使兼任, 但更多的仍以宦官兼领 (上引李庆新文)。(2) 广州地方长官说。“唐及北宋, 市舶使多由地方官兼任, 时或由中央派遣内官干预之。”(桑原骘藏: 《蒲寿庚考》第一章注 1, 中华书局 1954 年版, 第 6 页) “在一般情形之下, 市舶使由广州刺史兼任, 但在某些情 况之下, 市舶使则由京官担任。”(王贞平: 《唐代的海外贸易管理》, 《稽古拓新集——屈守 元教授八秩华诞纪念》, 成都出版社 1992 年版) (3) 节度使府幕职人员说。即除宦官和节度 使外, 尚有幕职人员担任 (王杰: 《唐岭南市舶使人选补正》, 《中国史研究》1993 年第 4 期)。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年) 初, 卢奂为南海太守兼五府节度使, “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可见其在任 时, 亦有“中人”充任市舶使来到广州。代宗广德元年 (763 年) 之吕太一也是“宦官 市舶使”①。 到文宗开成年间 (836—840 年) , 以宦官为市舶使的做法发生了变化, 即由一般的 宦官临时出使演变为长驻岭南之宦官—监军兼任市舶使。《旧唐书》卷一七七《卢钧 传》: 时卢钧为岭南节度使, 其“性仁恕, 为政廉洁, 请监军领市舶使, 己一不干预。” 此为文献中首见以监军兼领市舶使。其后又有李敬实于宣宗“大中四年 (850 年) , 除 广州都监兼市舶使”②。从《李敬实墓志铭》知其曾任内侍省掖庭局令、内给事等宦官 职务。其事迹仅在《新唐书》卷一六五《郑朗传》中有一处提及: “中人李敬实排 (郑) 朗驺导驰去, 朗以闻。宣宗诘敬实。”事在大中十至十一年郑朗为宰相期间。墓 志与史书的记载完全吻合, 他也是一位宦官。根据唐代监军制度, 监军使之外, 还有 都监、都都监。李敬实是以广州都监兼任市舶使。由此进一步证明从卢钧开创的以监 军领市舶使的做法后来已成惯例。因而这个时期又出现了“监舶使”③。这意味着宦官 在岭南监督军事的同时亦监督市舶事宜。 唐代市舶使人选的这种演变进程, 首先是唐代宦官势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唐初抑 制宦官, 不任以事, 玄宗破坏旧制, 宦官地位急剧上升, 宦官干政局面开始形成。唐 代的宦官专权主要是通过使职差遣而实现的, 市舶使即为宦官所充任的众多使职之一, 因而从开元十年开始便出现以宦官代替朝官充任市舶使的变化。此后这一职务便一直 由宦官把持, 只在德宗时有一例朝官担任者, 这与“德宗初立, 颇整纲纪, 宦官稍 绌”④ 当有一定关系。 其次是由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发展变化所决定的。唐朝自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势力急 剧膨胀, 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向藩镇派遣监军即为朝廷重要措施之一。早在开元 末年, 即以宦官充任监军, 最初这些监军只是临时派遣, 安史之乱以后随着于各藩镇 设置常设的监军机构, 监军使也成为常驻地方之官员。监军使一般都同时兼任其它使 职, 因而唐后期市舶使便由中央临时派遣宦官充任改为由长驻岭南之监军使兼任, 使 市舶使的任职开始相对固定化。这一转变开始于文宗开成年间岭南节度使卢钧请以监 军兼领市舶使, 此后遂成为唐后期市舶使任用的重要办法, 市舶使制度也进入了一个 新的发展阶段。这是中央加强对地方财政控制的重要措施之一, 同时也是宦官势力和 监军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72·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① ② ③ ④ 《资治通鉴》卷二六三昭宗天复三年臣光曰。 萧邺: 《岭南节度使韦公神道碑》, 《全唐文》卷七六四。 关双喜: 《西安东郊出土唐李敬实墓志》, 《考古与文物》1985 年第 6 期。 《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41 市舶使由临时转向相对固定 唐代市舶使经历了由前期的临时出使到后期相对固定的转化过程。论者或谓市舶 使设立之初已有常设市舶官员或机构, 不确。从开元四年有胡人上言市舶之利, 玄宗 决定派监察御史杨范臣与胡人共同前往求之一事观之, 既没有继续以前年之市舶使周 庆立担任此事, 也没有委托安南或广州的市舶使 (如果有这样的官员或机构的话) 承 担此事, 可见市舶使乃根据朝廷的需要临时派遣, 而在安南或广州均无常设之市舶机 构或官员。早期市舶及市舶使在人们眼中并非十分光彩之事, 人们受到传统观念束缚, 认为市舶与商贾争利, 有失王者体统。唐朝统治集团对于市舶的认识还处于不甚成熟 阶段, 把市舶与奢侈腐败联系在一起。加以玄宗即位日浅, 还在标榜廉俭而不尚侈靡, 在这种政治环境中也还不可能设置专门的市舶机构或官员。 唐朝后期市舶使逐渐演变为常驻之官, 这主要是在监军兼领市舶使之后。因为唐 后期监军已经制度化, 一般任期为三年, 任满之后再“入觐”述职, 听候迁转。如李 敬实在任广州都监兼市舶使时, 据其墓志铭称: “秩满朝觐, 献奉之礼, 光绝前后。”这 是在三年任满之后回京“朝觐”。在市舶使由监军兼领之后, 市舶使的任期与监军的任 期可能是一致的, 大约也以三年为一任期。市舶使遂由原来的临时出使转变为相对固 定的常驻之官。 关于唐代有无市舶机构的问题, 或以为唐代根本没有市舶机构, 或以为早在高宗 显庆六年已经有了市舶机构。事实上唐代已有市舶机构——市舶使院, 但它是在唐后 期德宗朝才产生的。德宗时王虔休《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表》说: “伏以承前虽有命 使之名, 而无责成之实, 但拱手监临大略而已, 素无簿书, 不恒其所。自臣亲承圣旨, 革 前弊, 御府珍贡, 归臣有司, 则郡国之外, 职臣所理。”从表文可知在其之前市舶 使一无固定之办公场所, 二无有关之文书档案资料, 反映了市舶使为临时差遣之特点, 不可能有常设机构。王虔休利用海阳旧馆加以整修, 建造了市舶使院, 市舶使始有固 定的办公地点, 同时也就有了相关的文书资料, 这无疑标志着市舶机构之成立。从此 “供国之诚, 庶有恒制⋯⋯后述职于此者, 但资忠履信, 守而勿失, 不刊之典, 贻厥将 来。”① 王虔休的创举, 遂成为日后市舶使机构之模式。 此外还有不少论著认为唐代已经设立了专管海外贸易的专门机构“市舶司”②。其 主要根据是《唐会要》卷六二《御史台下》所载“开元二年十二月, 岭南市舶司、右 威卫中郎将周庆立”云云。认为《唐会要》所记高祖至德宗诸朝事迹乃唐人苏冕手笔, 是可信的。宋人王溥编撰《唐会要》时虽以苏冕《会要》为底本, 但是后来其书失传, ·82· 历 史 研 究 ① ② 王冠倬: 《唐代市舶司建地初探》、林萌: 《关于唐、五代市舶机构问题的探讨》, 《海交史研 究》1982 年第 4 期。 《全唐文》卷五一五。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而王书又经一千余年辗转传抄翻刻, 错误很多。除了这里有“市舶司”的提法外, 唐 代有关文献无一提及。可见《唐会要》这条很可能是误以“使”为“司”。事实上到宋 代才有“市舶司”①, 唐代并没有设置市舶司。 综上所述可知, 市舶使于开元二年始置于安南, 开元十年之后移置于广州。市舶 使的人选大体经历了朝官——宦官——监军 (宦官) 这样的变化, 任职也由前期之不 固定演变为后期之相对固定, 并逐渐有了自己的机构。这反映了唐代中央对于岭南市 舶的控制由松而紧, 并日益重视和倚重的演进历程, 到唐后期, 岭南市舶已愈益成为 支撑朝廷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了。 二、地方长官是唐代市舶事务的主要管理者 虽然朝廷向地方派遣市舶使负责有关市舶事宜, 但是与此同时地方长官却始终掌 管着市舶管理之大权②。前期掌握于军区长官都督、总管手中, 中后期则掌握于节度使 手中。 有唐一代的广州都督、节度使共计有 114 位③, 粗略统计见诸文献记载与蕃舶管理 有直接、间接关系的就有 23 人④。他们分布于高宗至昭宗的各朝, 覆盖唐代之前中后 各个时期。 唐高宗永淳元年 (682 年) 路元睿为广州都督, “每岁有昆仑乘舶以珍物与中国交 市”, 他“冒求其货, 昆仑怀刃杀之”⑤。据《通鉴》记载其被杀一事详情是: “有商舶 ·92·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① ② ③ ④ ⑤ 《旧唐书》卷八九《王方庆传》。 即高宗朝之路元睿, 则天朝之王方庆 (《新唐书·王 传》) , 玄宗朝之宋 、裴 先、李朝 隐、刘巨鳞、陆杲、卢奂 (两唐书《卢奂传》) , 肃宗朝之韦利见 (《旧唐书·肃宗纪》) , 代 宗朝之张休 (《旧唐书·代宗纪》)、徐浩 (《全唐诗》卷一四九刘长卿《送徐大夫之广州》)、 李勉 (《旧唐书》本传)、路嗣恭 (《旧唐书》本传) , 德宗朝之李复 (《旧唐书·李 传》)、 王锷 (《旧唐书》本传)、徐申 (《新唐书》本传) , 宪宗朝之马总 (《旧唐书》本传)、孔 (《新唐书》本传) , 穆宗朝之郑权 (《旧唐书·敬宗纪》) , 文宗朝之卢钧 (两唐书本 传) , 宣宗朝之韦正贯 (《新唐书》本传)、萧  (《旧唐书》本传) , 昭宗朝之陈佩 (《旧 唐书·昭宗纪》) 等。 《岭南文史》1984 年第 2 期载陈谦《唐代岭南节度使建制考》的统计为 114 人, 但将市舶使 周庆立、吕太一亦计入其中, 除此二人后实为 112 人。今补刘巨鳞、陆杲 (参两唐书《卢奂 传》) , 仍得 114 人。 关于唐代市舶管理主要有两种意见: 一种认为既然朝廷派遣市舶使出使地方, 则市舶大权即 由市舶使掌管, 地方长官只是监领大略或有时兼任此职, 故权力主要归宦官 (李庆新: 《唐 代广州的对外贸易》)。另一种意见认为市舶管理大权在广州地方长官之手, 此以前引王贞平 之《唐代的海外贸易管理》一文所论较为充分。但他认为广州地方长官常兼市舶使, 亦即以 兼任市舶使一职以发挥其管理职能, 并认为唐代没有常设的市舶机构等, 则尚可商榷。 《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七》。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至, 僚属侵渔不已, 商胡诉于元睿, 元睿索枷, 欲系治之, 群胡怒, 有昆仑袖剑直登 厅事, 杀元睿及左右十余人而去, 无敢近者, 登舟入海, 追之不及。”① 地方当局之所 以能够对外商“冒求其货”, “侵渔不已”, 就是因为他们直接掌管市舶管理大权; 外商 有了不满是向广州都督投诉, 并由其进行判决, 其愤怒的矛头所指也是广州都督。路 元睿被外商杀死后, 改任王方庆为都督, 他“秋毫无所索”②, 一改前任都督的做法。可 见广州地方长官直接掌握着市舶管理之方针政策和具体事务。唐后期之岭南节度使掌 管市舶管理的记载更为丰富。兹仅举一例以明之: 王锷于德宗贞元十一年 (795 年) 至 十七年 (801 年) 为岭南节度使, “西南大海中诸国舶至, 则尽没其利, 由是锷家财富 于公藏。”③ 如果不是由节度使掌管市舶大权, 王锷怎么可能“尽没其利”, 以致富于公 家呢? 由广州地方当局掌管市舶是南北朝以来的传统。梁天监年间王僧孺出为南海太守, “海舶每岁数至, 外国贾人以通货易, 旧时州郡以半价就市, 又买而即卖, 其利数倍, 历政以为常。”④ 南海太守掌管市舶大权不自王僧孺始, 而是“历政以为常”。唐代正是 继承这一传统而由广州地方长官负责市舶管理的。 文宗《太和八年疾愈德音》有一段对东南沿海市舶管理的指示: “南海蕃舶, 本以 慕化而来, 固在接以恩仁, 使其感悦。如闻比年长吏, 多务征求, 怨嗟之声, 达于殊 俗⋯⋯其岭南、福建、扬州蕃客, 宜委节度观察使常加存问, 除舶脚、收市、进奉外, 任其来往通流, 自为交易, 不得重加率税。”⑤ 这个诏令表明市舶管理的大权在地方上 集中于地方长官之手, 他们负责对外商之“存问”、蕃舶的各项具体管理事务、蕃商之 贸易管理等各个方面。 事实正是如此, 地方长官对市舶的管理体现于市舶事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1) 奏报 蕃舶抵达之后, 由地方政府负责及时向朝廷上报。李肇《唐国史补》卷下: “南海 舶, 外国船也, 每岁至安南、广州。师子国舶最大, 梯而上下数丈, 皆积宝货。至则 本道奏报, 郡邑为之喧阗。”这种奏报制度还可以从《新唐书》卷二二二下《南蛮传 下》关于罗越国的记载中得到印证, “罗越者, 北距海五千里, 西南哥谷罗, 商贾往来 所凑集, 俗与堕罗勃钵底同。岁乘舶至广州, 州必以闻。”罗越国在今马来半岛南部⑥。 可见地方政府要将蕃舶到达之事及时向朝廷上报。 ·03· 历 史 研 究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参陈佳荣等《古代南海地名汇释》, 中华书局 1986 年版, 第 514 页。 《全唐文》卷七五。 《梁书》卷三三本传。 《旧唐书》卷一五一本传。 《新唐书》卷一一六《王 传》。 《唐纪》卷二○三则天后光宅元年条。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2) 检阅 蕃舶进港后, 首先由地方长官对其进行检查。大历四年 (769 年) 李勉为岭南节度 使, 当时“前后西域舶泛海至者岁才四、五, (李) 勉性廉洁, 舶来都不检阅, 故末年 至者四十余。”① 李勉因廉洁而不对蕃舶进行检查, 这是特例, 那么按照惯例节度使应 对蕃舶负责检查。李勉之前蕃舶所以稀少, 就是因为前任节度使“讥视苛谨”②。“讥” 即稽查, “讥视”与“检阅”都是指对蕃舶的检查。 本来这种“检阅”是行使国家主权的正当方式, 但是实际上不少节度使却以“检 阅”之名而行敲诈勒索之实。开成元年 (836 年) 卢钧为岭南节度使, “海道商舶始至, 异时帅府争先往, 贱售其珍, (卢) 钧一不取, 时称廉洁。”③ 大中三年 (849 年) 韦正 贯为岭南节度使, “南海舶贾始至, 大帅必取象犀明珠, 上珍而售以下值, (韦) 正贯 既至, 无所取, 吏咨其清。”④这些是节度使行使“检阅”职能时的不同做法和表现。大 多数是利用这个机会压价强购, 即前文所谓“讥视苛谨”, 像卢钧、韦正贯这样清廉的 是少数, 故“凡为南海者, 靡不捆载而还”⑤, 于是造成外商“至者见欺, 来者殆绝”的 情况; 而韦正贯到任后“悉变故态, 一无取求, 问其所安, 交易其物, 海客大至”⑥, 表 明节度使之贪廉与执行政策之好坏, 直接影响蕃舶之多寡和对外贸易之发展。 (3) 款待 蕃舶到达后, 地方长官还要举行“阅货宴”加以款待, 此即在“存问”范围内之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韩愈在述及孔 为岭南节度使之事功时说: “始至有阅货之宴, 犀珠磊落, 贿及 仆隶。”⑦ 可见这种“阅货宴”在“存问”外商之余, 也是地方长官乃至下级人员勒索 受贿的一个机会。元和八年 (813 年) 马总为岭南节度使时, 特修建“飨军堂”作为宴 会和礼宾场所, 新堂落成后, 他“肃上宾, 延群僚⋯⋯胡夷 蛮, 睢盱就列者千人以 上”⑧, 其中当包括蕃舶商人。 (4) 舶脚 上引《太和八年疾愈德音》所称“舶脚、收市、进奉”三者, 乃蕃舶管理之核心 内容, 广州地方长官对此三者均负有责任并参与其事。所谓“舶脚”即征收关税, 这 种关税又称“下碇税”, “蕃舶之至舶步, 有下碇之税。”⑨ 大历二年 (767 年) 徐浩出 ·13·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① ② ③ ④ ⑥ ⑦ ⑧ ⑨ 韩愈: 《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墓志铭》。 柳宗元: 《岭南节度飨军堂记》, 《全唐文》卷五八○。 韩愈: 《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墓志铭》, 《全唐文》卷五六三。 萧邺: 《岭南节度使韦公神道碑 》, 《全唐文》卷七六四。 《新唐书》卷一五八《韦皋传》附子正贯。 ⑤《新唐书》卷一八二《卢钧传》。 《新唐书》卷一三一《宗室宰相·李勉传》。 《旧唐书》卷一三一《李勉传》。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任岭南节度使时, 刘长卿赠诗云: “当令输贡赋, 不使外夷骄。”① 所谓向“外夷”征收 “贡赋”, 当主要是指蕃舶。从此诗可知这是岭南节度使的重要使命之一。有的节度使 利用负责征收关税之机,“多务征求”,“重加率税”②, 贪赃枉法, 如贞元中王锷为岭南 节度使时, “诸蕃舶至, 尽有其税, 于是财蓄不赀”③。清廉之节度使则能守法而“不暴 征”④。 (5) 收市 “收市”即政府优先垄断蕃舶珍贵商品的交易。高宗显庆六年 (661 年) 二月十六 日所发布《定夷舶市物例敕》规定: “本道长史, 舶到十日内, 依数交付价值, 市了, 任百姓交易。”⑤朝廷委托岭南道将蕃舶之货物先行收购, 收购完毕再任其与民间交易。 这就是“收市”。收市所得商品称为“官市物”, 上交中央少府监以供皇室之需。德宗 贞元八年 (792 年) 岭南节度使李复向朝廷上报说: “近日舶船多往安南市易⋯⋯臣今 欲差判官就安南收市。”⑥ 由于广州蕃舶减少而安南蕃舶增多, 影响岭南节度使完成 “收市”任务, 于是考虑派遣官员前往安南“收市”, 可见包括广州、安南在内的岭南 道的“收市”都是由岭南节度使负责的。 (6) 进奉 “进奉”即蕃商向皇帝进贡珍异物品。同时岭南节度使在征收关税和进行收市之后, 也要将所得商品向朝廷贡献, 这是其进行蕃舶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环。正如岭南节度使 李复所说: “进奉事大, 实惧阙供。”⑦王虔休《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表》说: “除供进 备物之外, 并任蕃商列肆而市。”徐申为岭南节度使时, “蕃国岁来互市, 奇珠玳瑁异 香文犀, 皆浮海以来, 常贡是供, 不敢有加, 舶人安焉, 商贾以饶。”⑧ 所谓“供进备 物”、“常贡”, 即是进奉。这些资料表明向朝廷进奉舶来品是岭南节度使的重要职责。 有的节度使截留进奉, 中饱私囊, 上文已述王锷为岭南节度使时, 曾尽没蕃舶之利, “家财富于公藏”, 他还把截留之舶货转运境外交易牟利。 (7) 作法 所谓“作法”, 即制订某些有关蕃舶管理的政策法令, 这是岭南地方长官市舶管理 的重要职权之一。《旧唐书》卷一七七《卢钧传》在论及岭南节度使管理蕃舶问题时说: “旧帅作法兴利以致富”, 可见岭南节度使在蕃舶管理中可以自行“作法”。《新唐书》卷 ·23· 历 史 研 究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⑧ 李翱: 《徐公行状》, 《全唐文》卷六三九。 ⑦ 陆贽: 《论岭南请于安南置市舶中使状》。 《唐会要》卷六六。 《新唐书》卷一三一《宗室宰相·李勉传》。 《新唐书》卷一七○《王锷传》。 《太和八年疾愈德音》。 《送徐大夫赴广州》, 《全唐诗》卷一四九。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一二六《卢奂传》在述及其出长岭南时说: “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 表明岭南 地方长官在管理蕃舶中自有其“法”。贪赃者可以“作法”以牟利, 廉洁者可以“作 法”以除积弊。《新唐书》卷一六三《孔 传》: “旧制, 海商死者, 官籍其赀, 满三月 无妻子诣府, 则没入。”这是关于外商遗产继承的一项重要法令。孔 为岭南节度使时, 对这项法令作了修改, 他说: “海道以年计往复, 何月之拘? 苟有验者, 悉推与之, 无 算远近。”① 这是对外商遗产继承法所作的重要修改。此外他还废除了在“纳舶脚”和 “阅货宴”中收受外商贿赂的陈规陋例, “蕃舶舶步有下碇税, 始至有阅货宴, 所饷犀 , 下及仆隶。(孔) 禁绝, 无所求索。”②为了杜绝此弊, 他“厚守宰俸而严其法”③, 采取增加官吏俸禄的措施以保证其法之贯彻执行。 由上所述可知, 广州地方长官是唐代市舶事宜的主要管理者, 从蕃舶管理之大政 方针到各项具体事务均由其全面负责。 三、市舶使与地方长官的关系 一方面是朝廷向岭南派遣市舶使以司市舶事宜, 另一方面岭南地方长官又掌管市 舶管理之大权, 那么这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首先, 当朝廷派有市舶使时, 则两者并存, 共同管理。天宝 (742—756 年) 初, 卢 奂为南海太守兼五府节度使时,“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④, 表明其时广州派有由 宦官担任之市舶使, 与节度使共同管理市舶。而“中使”之到来, 并没有动摇或取代 卢奂对市舶的管理权力, 卢奂照样对蕃舶实施其法, 市舶使也并未干预其行法。宣宗 大中四年 (850 年) 李敬实以广州都监兼市舶使, 如果任期三年, 则他在大中四、五、 六年间兼任市舶使, 而大中四、五年时的岭南节度使是韦正贯, 表明其时也是两者并 存的。李敬实墓志记其担任市舶使之事迹曰: “才及下车, 得三军畏威, 夷人安泰。不 逾旬月, 蕃商大至, 宝货盈衢, 贡献不愆。”⑤ 而萧邺《岭南节度使韦公神道碑》在叙 述韦正贯管理蕃舶事功时也说:“先是海外蕃贾赢象犀贝珠而至者, 帅与监舶使必搂其 伟异, 而以比弊抑偿之, 至者见欺, 来者殆绝。公悉变故态, 一无取求, 问其所安, 交 易其物, 海客大至。”⑥ 前者称“蕃商大至”, 后者称“海客大至”, 两者虽都有溢美之 嫌, 但他们都负有市舶管理的职责则是符合事实的。这个期间海上贸易的起色, 应是 他们共同努力的结果。相反, 在此之前, 蕃舶到来时, “帅与监舶使必搂其伟异”, 导 ·33·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① ② ④ ⑤ ⑥ 《全唐文》卷七六四。 前引关双喜文。 《新唐书》卷一二六《卢奂传》。 《新唐书》卷一六三本传。 ③ 韩愈: 《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墓志铭》。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致“来者殆绝”, 也是两者共同贪赃所致。正反两方面都表明“帅与监舶使”是共同进 行市舶管理的。 其次, 朝廷未派市舶使时, 则完全由节度使负责市舶事宜。贞元八年 (792 年) 岭 南节度经略使李复向朝廷上奏说: “近日舶船多往安南市易, 进奉事大, 实惧阙供。臣 今欲差判官就安南收市, 望定一中使, 与臣使司同勾当, 庶免欺隐。”① 他要求朝廷派 出市舶使, 与他所派遣的判官共同到安南“收市”。可见这期间在广州是没有中央派来 的“市舶使”的, 这进一步证明市舶使并非经常有, 只是朝廷根据需要而临时派遣的。 没有朝廷所派市舶使时, 由节度使掌管市舶管理之权。岭南节度使不仅负责在广州 “收市”, 而且可以根据情况派僚属到安南去“收市”。为了避免“欺隐”之嫌, 他才向 朝廷请求派“中使”同往。可见节度使负“市舶”之总责, 而且经常性的市舶管理权 是在节度使手中的。德宗准备同意李复的要求, 但宰相陆贽不同意, 他说: “广州地当 要会, 俗号殷繁, 交易之徒, 素所奔凑, 今忽舍近而趋远, 弃中而就偏, 若非侵刻过 深, 则必招怀失所。”认为蕃舶从广州转聚安南, 责任在岭南节度使“侵刻过深”, “招 怀失所”。陆贽又说: “且岭南安南莫非王土, 中使外使悉是王臣, 若缘军国所需, 皆 有令式恒制, 人思奉职, 孰敢阙供, 岂必信岭南而绝安南, 重中使以轻外使。”②这番话 表明朝廷把市舶管理大权交给了地方长官, 并非必须派市舶使才能管理此事, 不能 “重中使轻外使”。 第三, 市舶使与地方长官在市舶管理权能方面有一个消长变化过程。地方长官对 市舶之管理是全面的、经常性的和一贯的, 而市舶使乃自开元初新起之事物。市舶使 产生初期, 其使命主要是为皇室采购舶来珍异物品, 因而其对市舶之管理只是“拱手 监临大略而已”③。随着朝廷对于市舶收入需求的不断增长, 以及市舶使制度之逐步发 展完善和行施经验之积累, 其权能也在逐渐增强扩展。德宗时期, 随着市舶机构的建 立, 市舶使“奉宣皇化, 临而存之, 除供进备物之外, 并任蕃商列肆而市, 交通夷夏, 富庶于人。”④除了完成贡献珍异这一主要任务之外, 已扩及外商与外贸之综合管理。地 方长官管理市舶之各项具体职能, 市舶使也逐渐基本上具有了。据成书于穆宗朝的李 肇《唐国史补》卷下记载: “市舶使籍其名物, 纳舶脚, 禁珍异, 蕃商有以欺诈入牢狱 者。”这些都是地方长官管理蕃舶之一贯职责, 市舶使也同时具有了。但这并不表明市 舶使已取代了节度使的市舶管理权, 而是与之共同管理, 主要权力还是在地方长官手 中。 监军领市舶使的制度确立之后, 市舶使的管理权力又有所加强。根据旅居中国的 阿拉伯商人的亲身闻见、于公元 9 世纪中叶至 10 世纪初成书的《中国印度见闻录》有 ·43· 历 史 研 究 ① ③ ④ 王虔休: 《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表》。 ② 陆贽: 《论岭南请于安南置市舶中使状》。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一则记载:“如果到中国去旅行, 要有两个证明: 一个是城市王爷的, 另一个是太监的。 城市王爷的证明是在道路上使用的, 上面写明旅行者以及陪同人员的姓名、年龄, 和 他所属的宗族⋯⋯而太监的证明上则注明旅行者随身携带的白银与货物, 在路上, 有 关哨所要检查这两个证明。”对此, 中译者注道: “这里所记载的正是唐代通行的‘过 所’”①。这只说对了一半。所谓“城市王爷”即节度使, 他所发的证明, 无疑即是“过 所”。而所谓“太监”及其所发之证明是什么呢? 窃以为这里的“太监”应指“监军”, 唐后期的方镇均派有以宦官担任之“监军”, 他与节度使分庭抗礼, 共同管理当地军政 要务。而开成 (836—840 年) 以后多以监军领市舶使, 所以这里所称的“太监”, 实即 为市舶使。如果这个推断不谬, 则所谓“太监的证明”, 乃是监军兼市舶使发给外商到 内地的贸易许可证明。从其所登记的内容来看, 与节度使所颁发的“过所”是有区别 的, “过所”着重登记旅行者的身分, “是在道路上使用的”; 而后者登记的是其财产、 货物。由此可见“太监”颁发的这个证明不是通常所谓的“过所”, 而应是舶商在港口 完成舶脚、收市、进奉等手续之后, 进而与民间进行贸易的许可证明。关于“过所”, 唐代史籍已多所记载, 而后者则未见中国史籍之记载, 这条记载补充了这方面重要之 史实。这个记载表明监军领市舶使后, 对地方长官的市舶管理权有所侵夺和取代。 许多著述从岭南节度使也兼任市舶使的这种认识出发, 因而对于市舶使人选及其 与岭南节度使的市舶管理权和两者相互关系的解释, 就往往互相矛盾抵触, 格难通。 因此, 岭南节度使是否兼任市舶使? 他是以什么身分行使市舶管理权力的? 辨明这个 问题就成为认识唐代市舶使与市舶管理的关键。我认为唐代岭南地方长官并不兼任市 舶使, 理由有三: (1) 唐代文献未见一例节度使担任市舶使的直接记载, 尽管市舶由 其全权管理。从已有资料看, 市舶使是由中央所派特使担任的。前述贞元八年岭南节 度使李复虽然派其僚属去安南收市, 但并不加以“市舶使”头衔, 而是请朝廷派宦官 以“市舶使”名义监督其事。可见不论节度使还是其僚属虽然负责管理市舶事宜, 但 并不加以“市舶使”头衔。 (2) 市舶使常与节度使并存, 朝廷派出市舶使时, 节度使 与其共同管理; 未派市舶使之时, 节度使对蕃舶的管理也照样进行, 并未另加市舶使 头衔。可见节度使并非必须兼任市舶使才能管理市舶事宜。 (3) 认为地方长官担任市 舶使的原因之一, 是以为‘押蕃舶使’乃‘市舶使’之异称, 而节度使是兼任押蕃舶 使的, 亦即兼任市舶使。窃以为押蕃舶使与市舶使不是一回事, 节度使担任的是押蕃 舶使, 而非市舶使。 多数学者认为‘押蕃舶使’是‘市舶使’的另一种称呼, 两者是一回事。日本学 者桑原骘藏说:“市舶使之称, 唐人记录已有之, 当时又称押蕃舶使。”②此说影响颇广, ·53· 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 ① ② 《蒲寿庚考》第一章注 1, 中华书局 1954 年版, 第 6 页。 卷 1, 第 43 条。穆根来等汉译, 中华书局 1983 年版, 第 18、77 页。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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