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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_以美国退出_京都议定书_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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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_以美国退出_京都议定书_为例 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 � �� 以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为例* 谢婷婷 内容提要: 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 不仅不利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 决, 其自身也因此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谴责。理性主义的解释和现有的规范 研究都无法很好地回答美国拒绝接受国际气候规范这一现象, 对于与国内规 范结构契合的国际规范的接受问题也尚无深入分析。为此, 本文引入 � 行为 体策略� 概念, 认为行为体可以采取语言框定、权威联盟和替代选择三个策 略, 通过分离国际规范在国内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成功挑战与国内规范结构 契合的国际规范的...

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_以美国退出_京都议定书_为例
行为体策略与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传播 � �� 以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为例* 谢婷婷 内容提要: 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 不仅不利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 决, 其自身也因此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谴责。理性主义的解释和现有的规范 研究都无法很好地回答美国拒绝接受国际气候规范这一现象, 对于与国内规 范结构契合的国际规范的接受问题也尚无深入分析。为此, 本文引入 � 行为 体策略� 概念, 认为行为体可以采取语言框定、权威联盟和替代选择三个策 略, 通过分离国际规范在国内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成功挑战与国内规范结构 契合的国际规范的合法性, 以阻止规范传播。 关 键 词: 行为体策略 � 语言框定 � 权威联盟 � 替代选择 作者简介: 谢婷婷, 外交学院 2009级博士研究生 2001年美国不顾国际社会的反对退出《京都议定书》之后, 国际社会对 美国在气候谈判问题上推卸责任的行为进行了道德和政治上的谴责, 由此也 引发了学界对国际气候政治的进一步关注。美国是最早对气候变化进行科学 研究的国家之一。早在 20世纪 50年代, 美国就开始关注气候变化问题, 到 80年代气候变化问题已经进入美国外交议程, 并逐渐上升为国家安全的核心 议题。事实上, 美国也一直努力参与和促进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公约和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的达成, 曾在《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达成中起到领导作用, 是最早批准 《联 合国气候框架公约》的工业化国家, 并曾于 1998年签署《京都议定书》。 * � 本文写作过程中得到秦亚青教授、周方银博士的帮助和指导, 表示诚挚感谢, 同时感谢匿名 评审人的建设性修改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当然文责自负。 《当代亚太》 2011年第 5期, 第 99~ 117页。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sia-Pacif ic S tudies ( Bim on thly) �99� � � 当代亚太 � 可见, 以全球协作的方式减少人为温室气体排放、以控制全球变暖为核 心宗旨的国际气候规范, 与美国的国内规范结构是基本一致的, 这也曾经是 美国所积极倡导的, 亦是被美国列为国家核心利益的安全问题。那么, 为何 美国最终拒绝接受《京都议定书》?① 研究问题的提出 国家为什么会接受某些国际规范而拒绝另一些? 关于规范传播的研究早 已对这一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 并给出了各种具有解释力的答案。根 据研究层次的不同, 可以对规范传播的研究进行如下分类: 第一波研究把重 心放在体系层面, 研究了规范传播的因果机制和过程, 强调的是国际规范如 何影响和改变国内规范。第二波研究则从国内政治结构和行为体限制规范传 播出发, 强调了国内规范结构在规范传播中的决定性作用, 认为国际规范与 国内规范结构的契合程度决定了国家行为体对国际规范的接受程度。那么, 当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一致时, 国家是否更可能接受国际规范的传播? 事实 证明并非如此。其原因何在? 现有研究并没有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实 际上, 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能够进一步明晰规范传播中行为体的能动性。本 文的研究问题是: 当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一致时, 国家为什么会拒绝接受国 际规范? 规范传播的研究中存在着一种 �成功� 偏见, 即通常倾向于研究那些得 以成功传播并起到作用的规范能够传播的原因, 而忽视那些本该有影响但是 没有起作用的规则、原则、禁令和协议。② 然而, 对于那些无法扩散至某些 地区或国家的国际规范, 即便得到普遍接受, 也应深入探究其无法被某些地 区和国家接受的原因。因此, 为了了解规范是如何运行的, 必须全面分析成 功与失败、存在和消失的规范。 此外, 从层次上, 规范传播的研究主要分为国际体系、地区、国家三个 层面, 并始终存在着结构与行为体之争。多数学者主要从规范由上至下的建 �100� ① ② 截至 2009年 2月 26日, 包括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内的 183个国家最终签署并批准了《京都 议定书》, 而美国却始终未加入。 J ef fr ey W� Leg ro, � Which Norm s M at ter? Revisit ing the �Failure� of Intern at ionalism� , In- ter national Org aniz at ion , Vol� 51, No�1, 1997, p� 34� 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 � � 构作用出发进行研究, 基本上属于由外至内重塑国家身份和利益偏好的研 究, 强调规范的建构作用。早期的建构主义学者大都集中在这一方面, 延续 了温特对观念结构的研究。① 不少学者根据同一规范在不同国家之间的传播 效果, 质疑了以结构为中心的研究缺失, ② 也有学者引入社会学中体系观念 与目标国文化的契合度影响体系观念的传播, ③ 提出了接受者规范结构在规 范传播中的影响作用, 认为与接受者规范更为吻合的观念能够得到更好的接 受和传播。④ 如勒格罗提出国内社会文化很重要, 国内组织的规范决定了国 家对国际规范的接受程度; ⑤ 切克尔同样强调不仅要研究规范制造者 ( norm �101� ① ② ③ ④ ⑤ 大量经验研究从结构层次出发研究了规范对国家的建构作用, 参见 Ethan Nadelmann, � Global Prohibit ion Regim es: T he Evolut ion of Norm s in Internat ional Society� , Int er national Or gan- i z ation , Vol� 44, 1990, pp� 479-526; Martha Finnemore, � Internat ional Organization s as T each ers of Norm s: T he United Nat ions Educat ional , S cien tif ic and Cultural Organiz at ion and S cience Policy� , Int ernat ional Or gani z ation, Vol� 47, 1993, pp� 565-598; Marth a Finnem ore, Nat ional In ter ests in I nter nationa l S oci ety , Cornell University Pres s, 1993; David S t rang and Pat ricia Mei Yin Chang, � The Internation al Labor Organizat ion and the Welfare S tate: Ins titut ional E ffect s on Nat ional Welfare S pen ding, 1960-80� , I nte rnat ional Org aniz at ion , Vol� 47, 1993, pp� 253-262; Yasem in Nuhoglu S oysal, L imit s of Ci t iz enship : M ig rant s and P ostnational M ember ship in Eur op e , University of Ch-i cago Press, 1994; Audie Klot z, N or ms in Inter national R elations : T heS t rug g le A gainst A p artheid , C ornell University Pres s, 1995; Peter J� Katz enstein, ed� , T he Cu lture of N ational S ecur i ty : N orms and I denti ty in Wor ld Poli t ic s, Colum 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Peter J�Katzen stein, Cu l- tur al N orms and Nat ional S ecur i ty : P ol i ce and Mi li tary in P ostw ar Jap an, C orn ell University Press, 1996� S ee Ann Florini, � T he E volut ion of Internat ional Norms� , I nter national S tud ies Quart erly , Vol� 40, 1996, p p� 363-390� 相关社会学领域的研究参见: Peter J� H ugill and D� Bruce Dick son, eds� , The T ransf er and T r ansf ormat ion of I d eas and Material Cul tur e , Texas A & M University Pres s, 1988; Wal ter W� Pow ell and Paul J� DiM aggio, eds� , T he N ew I nsti tutionali sm in Or gani z ational A nalysi s, Un-i versity of Ch icago Pres s, 1991; John Meyer, Fran cisco Ramirez and Yasemin Soysal, � World Expan- s ion of M as s E ducation , 1870-1980� , S ociolog y of Educat ion , Vol� 63, 1992, pp� 128-149� 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参见: Jeff rey W� L egro, � Wh ich Norms Mat ter? Revising the �Failu re� of Internation ali sm� , pp� 31-63; J ef f rey T� Check el, � Norm s, Inst itut ions and Nation al Ident ity in Con- temporary Eu rope� , I nter national S tud ies Quar ter ly , Vol� 43, 1999, pp� 83-114; Amitav Acharya, � H ow Ideas S pread: Whose Norms Mat ter? Norm Local izat ion and Inst itut ional Change in Asia Re- gionalism� , Int er national Or gani z ation, Vol� 58, No� 12, 2004, pp� 239- 275� S ee J ef frey W� Legro, � Wh ich Norm s Mat ter? Revising the �Failure� of Internation alism� , pp� 31-63� � � 当代亚太 � maker) ① 的能动性, 也要重视规范接受者 ( norm taker ) 的能动性, 强调了 国内文化的重要性; ② 阿查亚随后指出了地区规范结构在规范传播中的决定 性作用, 认为地区行为体可起到对国际规范进行 � 地区化� 调整的能动作 用, 把地区层次引入了规范传播研究。这些研究从结构层面转移至地区、国 家或组织层面, 强调了规范接受者的能动性。但是, 这些研究对接受者的地 区、国家和组织规范结构的强调实际上并没有脱开结构的束缚, 规范的传播 仍然被限制在地区或国内社会文化结构中, 行为体的能动性有限。本文则认 为, 行为体可以通过采取有效的 �策略�, 突破规范结构的束缚, 使自身的 倡议获得合法性。 研究回顾 (一) 理性主义解释: 权力与利益 现有政策性或政治性评论倾向于从美国的利益、权力和虚伪性出发, 批 判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举措, 认为美国虽然口头上支持全球气候合 作, 但是一旦涉及自身利益时便会采取所谓的 �双重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因此, 它退出 《京都议定书》是可以预料的。 传统现实主义认为, 国家间权力分配和国家对相对利益的追逐是决定国 家行为的核心要素。正如汉斯 �摩根索等现实主义学者所认为的那样, 国际 法的存在和运作取决于两种因素: 个体国家同样的或者是互补的利益以及国 家间的权力分配。如果不存在利益的共同体或者权力的平衡, 就不存在国际 法。③ 因此, 要使类似 《京都议定书》 这样的国际制度得以产生和形成实际 效果就更为困难。�环境问题尤其难以得到集体性的解决。讨价还价对形成 �102� ① ② ③ 此处借鉴切克尔在文章 � Norms, Inst itut ions and Nat ional Iden tity in C on temporary Eu rope� 中的规范制造者和规范接受者的说法。参见 Jef f rey T�C heckel , � Norm s, Inst itut ions an d Nat ional I- dent ity in Contem porary Eur ope� , pp� 83- 114� 除此外, 从国内文化结构出发研究规范传播的文献参见: Th omas Riss e- Kappen, � Ideas Do Not Flow Freely: T ran snat ion al Coal iti on s, Domest ic St ructur es, and th e E nd of the Cold War� , In- ter national Org aniz at ion , Vol� 48, 1994, pp� 185-214; Andrew P� Cortell James W� Davis, � H ow Do Internation al Inst itut ions Mat ter? T he Domest ic Impact of Internat ional Ru les and Norm s� , Int erna- tiona l S tu dies Quar te rly , Vol� 40, No� 4, 1996, p p�451-478� 转引自 Oran R� Young, I nter national G ov er nance , Cornel l U niver sity Press, 1994, p� 87� 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 � � 国际协议来说是必要的, 但是强大的系统性因素的存在限制了重大的集体性 收益。�① 如果无法确保其他国家也采取同样的合作政策, 那么自行采取的合 作行为将可能导致被 �搭便车� 甚至国家相对利益被弱化的恶果。根据现实 主义的解释, 美国之所以退出《京都议定书》 是因为它认为这项国际协议对 自身造成了极大的负担, 没有达到其在参与谈判时的预期, 不符合本国的国 家利益。一国认为接受某项国际规范是否有利于自身物质利益和相对权力诉 求的标准是什么? 为什么美国在积极推动 《蒙特利尔协议》、签订 《联合国 气候框架公约》和 1998年签署《京都议定书》时认为国际气候规范符合国 家利益和权力诉求? 尽管在国际气候谈判过程中, 美国代表的行为始终存在 着消极和讨价还价的一面, 但最终还是签署了 《京都议定书》。为何之前认 可《京都议定书》是基本符合国家利益的, 后来却改变了想法, 决定退出? 在国际气候规范这个问题上, 美国是选择遵守国际规范还是迎合国内规范需 求, 都可以从权力和相对利益角度进行解释, 但却无法完全解释为何美国会 认为某种规范更加符合国家利益。 从国际环境机制的发展历史来看, 自 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会议之 后, 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问题和原则达成了若干正式的、有约束力的国际条 约、协定、公约和议定书, 也发布了许多非正式的、不具有正式约束力的宣 言。美国不仅参与其中, 还是不少条约的积极倡导者和领导者。由此看来, 新自由制度主义在这个问题上似乎具有更大的解释力。美国之所以能够通过 合作的方式参与相关国际环境机制, 是因为像国际机制这样的合作框架能够 增加各方对环境问题的决策和行为的透明度, 降低彼此的交易成本, 稳定各 自对其他国家的预期, 增强对彼此环境行为和决策的信任, 从而有助于各国 共同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② 基欧汉和克拉托赫维尔把规范制度化视为规范 得到广泛遵守的重要机制, 但是在《京都议定书》这个问题上这种解释显然 是不成立的。随着时间的推移, 可以说国际气候规范的制度化程度在提高, 已经上升至国际法层面, 而美国的对外行为却是逆潮流而行的。虽然规范的 �103� ① ② Peter M� Hass an d Jan Sundgren, � Evolving Internation al E nvironmental Law � , in Nazli C houcri, ed� , Global Ac cor d : Env i ronmental Chal l eng es and Inter national Resp onse , M IT Press, 1995, p p�401-430� 薄燕: 《国际谈判与国内政治: 对美国与〈京都议定书〉的双层博弈分析》, 复旦大学博士 学位论文, 2003年, 第 56页。 � � 当代亚太 � 功能和有效性随着时空环境的变化会发生变化, 但是对任何规范的遵守或违 背都会有一定的工具主义因素, 无法解释国家做出不同选择的原因。 理性主义也无法对上述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在批判理性主义缺失的基 础上兴起的建构主义, 试图解决国家身份和利益偏好的问题, 认为规范传播 的目的正是为了改变和影响国家对身份和利益的认识。因此, 对于本文中提 出的问题来说, 核心在于为什么国际规范无法成功发挥建构作用, 特别是在 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契合的情况下, 为什么国家会拒绝国际规范对身份和利 益的塑造。 (二) 规范倡导者和规范接受者 规范的合法性来自于社会成员的共识和授权, 获得合法性的规范才能得 到接受、遵守和内化。现有文献通常把规范的合理性作为其合法性的重要来 源之一, 认为规范在道德上的优势是其必须和必然传播的根本性因素, 通过 规范倡导者的教化和规范接受者的学习, 当国际规范的接受者数量达到倾斜 点 ( tipping point) 时, ① 规范便得到了普及。有学者指出, 规范研究的这种 �好规范偏见�② 对规范传播有所误读, 奴隶贸易、酷刑等被多数人视为 �坏 规范� 的规范同样会得到传播。任何规范的倡导者都认为自身支持的规范具 有存在、传播和维护的合理性, 并通过各种方式传播该规范。这里并不就规 范的 �好� �坏� 进行进一步分析, 而是指出规范所具有的 � 合理性� 并不 是规范得以、值得传播的充分条件。 进一步说, 具有合理性的规范并非都能成功传播, 在不同地区和国家的 传播效果也并不一致, 这说明, 规范本身的特性并不能决定规范能否传播。 学者们在 �规范是好的� 假定下对规范的传播机制和过程进行了不同角 度、层次的分析, 主要可以概括为两类: 一是以芬尼莫尔、辛金克等为代表 的学者, 从国际体系层面对规范倡导者如何通过说服、传授传播规范的机制 进行分析; 二是以勒格罗、切克尔、阿查亚为代表的学者分析国内和地区行 �104� ① ② 该倾斜点是规范传播生命周期三阶段中前两个阶段即规范兴起和规范普及阶段的分界点, 参见彼得� 卡赞斯坦、罗伯特� 基欧汉、斯蒂芬� 克拉斯纳编: 《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 中 译本,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第 303页。 关于酷刑规范在美国的退化研究参见: Ryder Mckeow n, � Norm Regress: Revisionism and th e Slow Death of the T ortu re Norm� , I nte rnational R elation , Vol� 23, No� 1, 2009, pp� 5- 25� 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 � � 为体作为规范接受者对规范传播进程的限制和挑战。① 可以说, 规范传播的 过程实际上是 �教� 与 �学� (不管教的如何还是学或不学) 的过程。第二 类以规范接受者为研究核心。他们认为, 国内文化或规范结构与规范倡导者 推动的国际规范相抵触是规范难以传播或规范在不同地区和国家传播效果不 同的主要原因。那么, 如果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结构相契合, 而规范倡导者 也对规范的传播进行了传授的努力, 那么国家理应是比较容易接受国际规范 的。但是, 就美国与国际气候规范的案例来看, 似乎出现了与此相矛盾的现 象: 为什么美国最终会拒绝接受与国内规范一致的国际规范, 反而采取了相 反的行动? 由此看来, 第二类以规范接受者内部规范结构为出发点的研究并不能完 全解释规范传播效果的问题。那么, 这是否意味着应该返回第一类的研究角 度呢? 规范倡导者为了推动规范的传播, 可以采用说服、传授等方式对国际社 会成员 (本文主要关注国家行为体) 进行教化, 而国家则在经过了战略计 算、角色扮演、规范性说服三个阶段后实现了规范的传播, 其中, 经济利 益、国家声誉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这类研究可以解释 �为什么一种规范比 其他规范性主张能够获得更为广泛的接受或者更为深入的影响�, ② 但是却不 能解释同一种规范为什么在不同地区和国家的传播效果不同, 而这恰恰是第 �105� ① ② Cortell和 Davis把第一类集中于体系层面的研究称为 � 第一波� , 成果主要参见: Marth a Fin nem or e, � Internat ional Organizat ion s as T eachers of Nor ms: T he U nited States E du cational, S c-i ent ifi c, and Cul tru ral Organizaiton and S cience Policy� , 1993; Martha Finn emore and Kathryn S ik- k ink, � Intern at ional Norm Dynam ics and Polit ical Change� , in Peter Kazenstein, Rob ert Keohan e and S teph en Krasner, eds� , Ex plorat ion and Contestation in the Stud y of World Poli t ic s, M IT Press, 1999, p p�247-277� 把第二类集中于国内研究的文献称为 � 第二波�。 � 第二波� 的研究成果十分丰 富, 参见 J ef fr ey Checkel, � Norms, Inst itut ions and Nat ional Id ent ity in Contemporary Europe� , pp� 83-114; Jef frey Ch eckel, � Why Com ply? Social Learnin g and Eur op ean Ident ity Change� , Int er- national Or gani z ation, Vol� 55, No� 3, 2001, pp� 553- 588; Am y Gurow it z, � Mobilizin g Intern at ion- al Norms: Dom est ic Actors , Immigrants, an d the J apanese State� , Wor ld Poli t ic s, Vol� 51, No� 3, 1999, p p�413-445; Th eo Farrel l, � T ran snation al Norm s and Mil itary Development : Con st ruct ing Ir eland� s Professional Army� , Eur op ean Journal of I nter national Relations, Vol� 7, No� 1, 2001, pp� 63-102� 阿查亚的研究虽然引入了地区层面进行了创新, 因此并不属于 � 第二波� , 但是就其研究 集中于规范接受者来说, 将其研究也列入同一类。 黄超: 《说服战略与国际规范传播: 以地雷规范与小武器规范为例》,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 论文, 2006年, 第 11页。 � � 当代亚太 � 二类研究试图解决的 � � � 正如前文所述, 从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的契合度方 面无法解释美国为何退出《京都议定书》。 (三) 规范竞争与演化 洛伦 �卡斯认为, 物质利益和相对权力并不能够充分解释一国国内和国 际气候政策的演变, 规范性争论 ( no rmat iv e debates) 是解释国家应对气候 变化政策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通过美国、英国和德国气候变化政策的研 究, 卡斯提出, 国内不同政治党派及其支持者就分歧甚至对立观念展开辩论 与妥协, 最终决定了国家选择接受何种新规范。① 这种规范性争论似乎与规 范在国际社会中与其他规范竞争国际合法性的过程极为相似, 相似或对立的 规范都在彼此竞争生存权, 因此, 以竞争的角度来研究规范传播和演化问题 的文献也不少。② 规范竞争似乎能够为规范演变提供动力因素, 不过仍然无 法很好地解释本文提出的问题。既然不存在国际、国内规范的竞争问题, 演 变的动力因素便不存在了, 也无法解释美国退出 《京都议定书》的行为。而 根据前述卡斯提出的国内各党派及其支持者之间的规范性争论, 似乎可以认 为国内存在对国际规范的不同声音, 因此, 如果要从规范竞争角度考虑这个 问题, 那么研究重心便应该落在国内层面。即便如此, 导致国内规范性争论 结果的因素也没有得到解答, 这种规范性争论的结果是由什么因素所决定的 还有待研究。 美国国内政治情况也是分析的一个角度。如美国环境政治学家保罗 �哈 里斯在其主编的论文集《气候变化与美国外交政策》 主要就美国国内政治和 对外气候政策进程之间的互动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③ 总统与国会之间的权 力分立、国内选举的重要性、公共决策模型理论等等都成为分析美国国内政 治影响其对外气候政策的途径。 为什么总统与国会之间的权力分立、国内选举需要等因素能够决定国家 对利益的认识和偏好? 什么原因使得政府精英和国内社会成员相信和支持国 �106� ① ② ③ Loren R� Cass, T he F ailur es of A meri can and Eu ropean Cl imate P ol i cy : In ter nationa l N or ms, Domest ic P ol i ti cs and Unachievable Commitment s, State Un 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6, p p�219-232� S ee Ann Florini, � T he Evolut ion of Internat ional Norm s� , pp� 363- 389, 1996; 周方银: 《国 际规范的演化》, 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 2005年。 Paul G�H arris, ed� , Cl imate Chang e and A mer ican F or eig n Pol ic y , St� Mart inps Press, 2000� 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 � � 家接受或拒绝某项国际规范? 国内对规范的支持和反对者都可能对自己倡导 的理念进行推广和传播, 竞争本身并不能成为结果方向的答案, 重要的是在 竞争的进程中, 是什么因素使得成功一方的倡议获得了国内合法性。 策略、合法性与规范传播 建构主义认为, 规范不仅仅是限制和约束国家利益的具体规则和制度, 在其传播过程中能够建构国家的身份和利益, 改变决定国家行为的观念。本 文也认可这一假定, 并且认为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结构的契合度的确会在一 定程度上影响规范的传播进程。国际和国内规范之间越契合, 规范越容易传 播。反之, 国际和国内规范越不一致, 规范越难传播。此外, 本文引入 �策 略� 概念, 将其作为自变量纳入规范传播的进程中, 认为行为体所采取的策 略能够突破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结构之间的契合度问题, 能否充分发挥行为 体的能动性, 决定了国际规范能否获得国内合法性, 从而实现规范的传播。 行为体所采取的策略是其能动性的最佳表现。如前所述, 第一类规范传 播的研究重视规范倡导者的能动性, 也对规范倡导者所采取的说服、传授等 策略进行过深入分析, ① 只是这些研究关注的是国际社会中大多数成员接受 国际规范的一种集体趋势, 而不具体探究单个国家是否接受国际规范。另 外, 这类研究的前提假定之一是 �规范倡导者在规范传播中的主体地位�, 因此往往忽视规范接受者的能动性。之所以引入策略这个概念分析规范传播 的效果问题, 是因为任何行为体都能够通过采取各种策略来推动自身倡导的 规范、挑战他人传播的规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行为体的策略研究可以为 规范传播的效果研究提供一个动态的解释机制。 (一) 合法性、合理性与规范挑战者 合法性是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以及哲学等众多学科长期以来十分关注 的一个概念。政治学通常从来源和功能来分析国内统治权的合法性, 即被统 治者为何会甘愿接受统治者的统治而不反抗, 认为是被统治者对统治者进行 了自下而上的让渡和授权, 大多数政治参与者之间达成了共识和认可。在国 �107� ① 如黄超提出的说服战略, 她认为规范倡导者的说服战略建构了国际规范传播的不同效果, 并将说服战略具体细分为框定战略、联系战略和宣传战略三种战略。参见黄超: 《说服战略与国际规 范传播: 以地雷规范与小武器规范为例》。 � � 当代亚太 � 际关系领域, 国际社会由于缺乏一个中央权威而呈现无政府状态, 国际关系 学者对合法性的研究虽然借鉴了政治学的一些解释, 但也有一定的区别和独 立性。就规范的合法性来说, 英国学派通常认为合法性就是国际社会成员在 观念上达成的共识, 建构主义则进一步把合法性视为规范的社会化和国家等 行为体对规范的内化。国际规范要对国家等行为体产生建构作用, 就必须具 备合法性, 实际上也是得到国家授权的一个过程, 即认可了规范对自身行为 的权威。现有研究更多着重于规范在国际社会中寻求合法性的过程, 能够得 到大多数国际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国际规范则被视为获得了国际合法性。但 是获得国际合法性的规范不一定能够被国家内化, 因此需要深入国内层面研 究规范获得国内合法性的过程。 规范的兴起和传播实际上是规范倡导者所倡导规范的合理性得到社会成 员认可的过程。但是, 对规范合理性的认可并不代表对规范的接受和遵守, 这里还必须经历一个由合理性至合法性的转换过程。合法性是指全体或大部 分社会成员在认可观念合理性的基础上就行为达成的一致。规范只有取得了 国际和国内社会中的合法性, 才能得到行为体的接受和遵守。 与规范倡导者相对, 规范挑战者①是指反对国际规范传播并在挑战国际 规范合法性的过程中扮演领导角色的行为体。国际规范在国内层面寻求合法 性的过程中, 国内规范挑战者是主要的挑战者。国内规范挑战者所提出的倡 议通常就是拒绝接受国际规范。 (二) 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 规范挑战者可以通过采取有效的策略, 使国际规范丧失国内合法性, 从 而使得反对国际规范的倡议被接受, 国家最终拒绝接受国际规范。也就是 说, 行为体可以通过策略选择影响规范在国内的合法性, 从而影响规范传播 的效果。 关于规范传播的研究通常把规范的内化视为规范传播的最终阶段, 认为 任何内化的规范皆是不再有争议、被大多数人视为理所当然的事实, 因此对 既有规范的违背和挑战将伴随着辩护, 并且最终加强该规范的适当性。② 但 �108� ① ② 与规范倡导者相对, 反对规范倡导者所传播的规范的行为体即为该规范的挑战者。 Finn emore and Sikk ink, � Intern at ional Norm Dynamics and Polit ical Change� , p p�893-904� 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 � � 是越来越多的事实以及研究证明, 内化的规范也可能退化, ① 那种只关注规 范进化的研究遭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规范传播的发展方向既可以是进化也 可以是退化。不管是关注规范进化还是规范退化, 既然规范传播可能的结果 指向不止一个, 那么研究何种因素能够影响规范传播的结果指向便十分重 要。本文认为, 行为体采取的策略是影响规范传播结果的重要因素, 行为体 能够采取有效的策略影响规范的合法化进程。 本文提出, 行为体的策略是该行为体的倡议获得合法性的决定因素, 有 效实施语言框定、权威联盟和替代选择三种策略可以克服如利益冲突、规范 结构等各种阻碍, 获得合法性。 假设一: 通过语言框定, 把国际规范重新阐释为对攸关国家利益的损 害, 转移问题焦点, 规范挑战者可以成功挑战国际规范的国内合法性。 假设二: 通过结成权威联盟, 规范挑战者可以成功挑战国际规范的国内 合法性, 联盟中成员的权威越大, 越能够成功挑战国际规范的国内合法性。 假设三: 规范挑战者通过提出能够兼顾国际规范和语言框定的国家利益 的替代选择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减少拒绝接受国际规范的道义成本, 成功挑战国际规范的 合法性。 1� 语言框定 在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一致的情况下, 国家接受国际规范便成为顺其自 然之事, 国内与之相违背的倡议通常很难破坏国际规范取得国内合法性的进 程。但是, 规范挑战者可以通过语言框定②的方式对原本能够顺利获得国内 合法性的国际规范进行重新阐释, 在不否定国际规范合理性的基础上, 挑战 其合法性, 使得拒绝国际规范的行为成为可能。 国际规范通常具有公平、正义、人道主义等道德优势, 规范倡导者在传 �109� ① ② 如 Ryder Mckeow n在 � Norm Reg ress : Revisionism and th e Slow Death of the Torture Norm� 一文中讨论的酷刑规范在美国的退化。 国际规范传播研究借鉴了 20世纪 80年代兴起的社会运动理论对话语和框架理论的研究成 果, 开始注重话语及其建构意义。语言框定就是通过话语和符号性行动等语言表达方式, 选择性地 对议题进行解释和图示, 建构一个认知框架。对语言框定的研究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大量扩散, 在此 不再赘述。参见西德尼 � 塔罗著: 《运动中的力量: 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 中译本, 译林出版社 2005年版; 赵鼎新: 《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年版; Rodger A� Payn e, � Persuasion, Frames and Norm Const ru ct ion� , Eur op ean Journal of I nter nationa l R elations, Vol� 7, No� 1, 2001, pp� 37-61; Audie Klot z, N or ms in I nter national Relations: T he S tr ug gle Against A- p ar theid , 1995� � � 当代亚太 � 播中也强调这些价值的合理性, 规范的合理性是其得以传播的重要基础。规 范挑战者并不试图直接驳斥和挑战国际规范所具有的 � 合理性�, 而是通过 语言框定来转移问题的焦点, 把国际规范重新阐释为另一个问题, 便能够在 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契合的情况下使得不遵守国际规范的行为成为可以接受 的, 并导致国际规范丧失其国内合法性。因此, 通过语言框定策略对国际规 范进行重新阐释, 规范挑战者一方面能够避免自身在道德上受到指责, 另一 方面转移了论辩的焦点, 模糊了社会公众对遵守国际规范和反对国际规范之 间绝对 �正确� 和 �错误� 的分界线, 降低了公众对违背国际规范行为的反 抗程度。 通过语言框定, 规范挑战者会把国际规范的焦点转移到另一个利益攸关 的问题 (通常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和军事安全) 上, 提出接受国际规范的具 体公约、协议等会损及这方面利益, 由此, 国内社会成员即便仍然赞同国际 规范的合理性, 也会接受拒绝国际规范的行为, 国际规范也就丧失了在国内 得以接受和遵守的合法性。 2� 权威联盟 充分联合关键的行为体, 形成权威联盟, 是规范挑战者挑战国际规范的 国内合法性的一个重要策略。不管参与结盟的其他行为体的最初目的如何, 加入结成联盟都能够扩大声势、制造宣传氛围。 联盟成员的权威会对挑战者进行的语言框定的效果产生重要影响。联盟 成员本身所具有的权威能够转化为规范挑战者所提倡议可信度的来源, 更有 利于挑战获得国内合法性。因此, 在联盟成员的组成上, 具有专业权威、道 义权威甚至代表国家权威的政府成员 (如总统、国会议员等) 能够更有力地 挑战国际规范的合法性。在联盟成员的组成和数量上, 多元并且达到一定数 量的联盟成员更有利于规范挑战者。权威成员的加入是规范挑战者成功挑战 国际规范合法性进程中的重要转折点。如美国政府、全球气候联盟 ( Global Climate Coalit ion)、煤炭、石油和公用事业利益集团建立的环境信息委员会 等, 都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3� 替代选择 规范挑战者并不试图挑战国际规范的合理性, 而是通过语言框定把国际 规范的焦点转移到另一个利益攸关的问题上, 力图表明其反对的并不是国际 规范本身所代表的合理性而是其具体的实施方式。因此, 规范挑战者会通过 �110� 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 � � 提出另一个既能支持国际规范又不伤及国家利益的替代选择方案, 降低拒绝 接受国际规范的道义成本, 成功挑战国际规范的国内合法性。 这种替代选择的提出, 既表明了规范挑战者对国际规范合理性的认可, 避免了道义上的指责, 又在实际上使得拒绝国际规范成为可以接受的现实。 提出替代选择的过程并不仅是指提出一套解决国际规范倡议问题的方案, 更 重要的是对实施方式的重新解读, 实际上也是语言发挥建构作用的过程, 可 以把原本认为无关或不利于解决国际规范倡议问题 (实际上有利于规范挑战 者试图维护的利益) 的方法纳入其中, 也可以把应有的方法进行剔除。 案例检验 克林顿政府于 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 虽然并没有把其递交参议 院加以批准, 但是至少表明了美国对国际气候协议的认同。美国虽然认为 《京都议定书》 没有对发展中国家 �有意义地� 参与减排的问题做出规定, 参议院也不会批准这个议定书, 但这恰好表明克林顿政府认为继续进行国际 谈判仍将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 从而最终保证参议院的通过。 而在 2001年, 布什政府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 美国政府的对外气候 政策彻底发生了转折。如果说克林顿政府时期国内的反对声音没有成功阻止 政府签署《京都议定书》, 那么布什执政时期国内对 《京都议定书》的支持 力量没有阻止政府作出退出的决定便更值得研究了。美国新闻广播公司 ( ABC New s) 2001年 4月 17日发布的民意测验表明, 61%的美国人认为美 国应当加入《京都议定书》, 只有 26%的人反对批准《京都议定书》。① 由此 看来, 公众对《京都议定书》的支持是强烈的, 并且人们意识到美国在伦理 和道义上负有减排的责任。② 因此, 美国国内对国际气候规范的认同仍然较 高, 批评布什政府退出《京都议定书》行为的国内政治力量 (包括国会、公 �111� ① ② Dal ia� Su ssman, � Poll: M os t S upport Global Warming T reaty� , ABC New s, Apr� 17, 2001� ht tp: / / ab cnew s� go� com/ US / story? id= 93545& page= 1 � U nited States Glob al Climate Change Policies� , ht tp: / / w ww� ros� cornel l� edu/ kyoton ow / u spolicies� h tm l; 转引自薄燕: 《国际谈判与国内政治: 对美国与〈京都议定书〉的双层博弈分析》, 第 130页。 � � 当代亚太 � 司、非政府组织、公众等①) 也仍然强大, 因此无法用国内规范结构发生变 化、美国国内已经不支持国际气候规范或者反对《京都议定书》的政治力量 的权力来进行解释。 布什政府退出《京都议定书》的行为之所以仍然是可以接受的, 是因为 布什政府通过策略分离了国际气候规范在国内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使得拒绝 具备合理性的国际气候规范的行为成为可以接受的。② 即便在认可国际气候 规范的合理性的基础上, 拒绝遵守气候规范的行为仍然是可以接受的: 在国 际规范与国内规范结构一致的情况下, 国内社会成员仍然认可国际规范的合 理性, 但是对国际规范的接受和遵守却遭到质疑, 丧失了国内合法性。 不少分析还认为, 布什政府的阁僚与石油、天然气、铝业和汽车工业之 间的紧密联系是布什在上任伊始便违背、坚决退出 《京都议定书》 的主要原 因。的确, 布什政府的许多内阁成员, 包括他本人与 �烟囱工业�③ 关系极 深。许多政府官员或者在可能受到减排不利影响的公司工作过, 或者在竞选 过程中得到了这些企业的竞选捐款。包括总统布什、副总统切尼、国家安全 顾问赖斯、商业部长唐纳德�埃文斯等在内的高级官员都有在相关企业担任 领导职务的经历。这是布什政府做出退出《京都议定书》决定的主要原因, 但却不是这一决策得以持续下去的原因。美国国内不同利益集团、党派等在 政策上必然会进行激烈的较量, 但是哪一项倡议能够得到执行和维持绝不仅 仅是一方实力完全能够解释的, 重要的是支持退出 《京都议定书》 的政治力 量如何通过策略选择成功实现了其政治目标。 (一) 语言框定: 美国国家竞争力 为了使国内社会成员接受违背国际气候规范的倡议, 美国国内的规范挑 战者首先通过语言框定, 把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转换为了美国的经济发展 与国家竞争力问题, 这是美国退出 《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条和最重要的理 由。美国政府的官方陈述通常把《京都议定书》对美国经济发展的损害作为 �112� ① ② ③ 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是, 布什政府时期公众对 《京都议定书》的支持程度比克林顿时期还要 高, 越来越多的商业公司也对《京都议定书》和减排行动表示支持。详见薄燕: 《国际谈判与国内政 治: 对美国与〈京都议定书〉的双层博弈分析》, 第 77~ 144页。 可以接受是指国内尽管存在反对退出《京都议定书》 的声音, 但是并没有使得退出的举动 得到改变, 也就意味着退出行为存在一定的国内合法性。 � 烟囱工业� 也称为能源密集型工业, 指在单位产品成本中能源消费所占比重较高的行业, 如钢铁、冶金、电力、化工、建筑、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制铝和汽车制造等。 行为体策略与规范传播 � � 其退出的首要说辞。自美国 2001 年退出《京都议定书》 后, 这条理由也一 直是美国拒绝重新加入京都进程的最重要辩辞。国内公众普遍认可应该为减 少人为排放二氧化碳做出努力, 国内的环保组织也致力于推广这一理念, 但 是一旦涉及国家经济发展、自身生活水平和国家竞争力问题, 国内公众便会 转向支持国际气候规范挑战者的倡议, 至少不会强烈反对他们的倡议。 布什在 2001年 6月 11日的演讲中明确提出: �对于美国来说, 遵守这 些指令将产生消极的经济影响, 导致工人的失业以及消费品价格的提高。当 重新评估这些缺陷时, 大部分人会认为这不是完美的公共政策。�① 在 2002 年 2月 14日发布的新的环境方案中, 布什再次强调 《京都议定书》会对美 国经济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因此作为总统, 他无法接受这样一个条约。布什 政府提出, 美国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要与其经济规模联系起来。② 加利福尼 亚能源危机等事件的发生则使得布什政府能够更好地利用这个借口, 宣称美 国存在着国家性的能源危机, 表明其退出《京都议定书》的决定是要对美国 的消费者负责任。在一份解释为什么拒绝 《京都议定书》 的声明中, 布什 说: �我不会接受损害我们的经济或者伤害美国工人的任何事情。我担心经 济状况和能源政策的缺乏以及加利福尼亚不时发生的停电。�③ 不管是在公开演讲还是参众议院中, 代表政府的总统表态都强调《京都 议定书》对美国经济的损害, 通过话语建构, 把气候问题框定为事关国家竞 争力的问题, 把公众的注意力转移到事关切身利益的经济问题上。在这种情 况下, 公众即便支持和认可国际气候规范, 认为减排是合理的, 也不会对政 府相反的决策进行激烈的反抗, 即便存在反对的声音, 却远不足以改变政府 的政策。克林顿政府时期把气候问题与国家安全挂钩, 布什政府则把对气候 议题进行重新框定, 将其视为危害国家竞争力的问题, 从根本上削弱了公众 对退出决定的反对力度, 造成一种 �明知是对的, 却不能做� 的局面。 �113� ① ② ③ T he White H ouse, Of fice of the Press Secretary, � Remarks b y th e Pres ident on Global Cl-i m ate Change� , Rose Garden, Jun e 11, 2001� ht tp: / / u sinfo� org/ wf- archive/ 2001/ 010611/ epf103. htm T he White H ouse, Of fice of the Press Secretary, � Remarks by the Pr esident on Climate C han ge and Clean Air, Nat 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 ist rat ion� , S ilver Spring, M aryland, February 12, 2002� ht tp: / / usin fo� org/ w f-archive/ 2002/ 020214/ epf416� htm � Bush Says Kyoto Could H arm US Economy� , CBC New s, M ar� 29, 2001� 转引自薄燕: 《国际谈判与国内政治: 对美国与〈京都议定书〉的双层博弈分析》, 第 134页。 � � 当代亚太 � (二) 权威联盟: 联盟成员的权威与框定议题的可信度 通过语言框定, 规范挑战者解决了 �怎么说� 的问题, 而权威联盟便是 �谁来说� 的问题。同样的话语, 表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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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20
分类:工学
上传时间: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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