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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311-2013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详细讲解(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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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311-2013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详细讲解(完整版)1、我国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现状、深基坑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2、《JGJ311-2013》的编制背景、原则及发布实施的意义;3、《JGJ311-2013》主要技术内容解析;4、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5、深基坑工程施工环境调查重点与难点解析;6、深基坑施工应急预案编制与应急响应启动原则;7、支护结构质量检测与基坑安全监测关键技术解析。在我国,深基坑工程是最近20多年中迅速发展起来的一个领域。以前的几十年中,由于建筑物的高度不高,基础的埋置深度很浅,很少用地下室,基坑的开挖一般仅作为施工单...

《JGJ 311-2013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详细讲解(完整版)
1、我国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现状、深基坑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2、《JGJ311-2013》的编制背景、原则及发布实施的意义;3、《JGJ311-2013》主要技术内容解析;4、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5、深基坑工程施工环境调查重点与难点解析;6、深基坑施工应急预案编制与应急响应启动原则;7、支护结构质量检测与基坑安全监测关键技术解析。在我国,深基坑工程是最近20多年中迅速发展起来的一个领域。以前的几十年中,由于建筑物的高度不高,基础的埋置深度很浅,很少用地下室,基坑的开挖一般仅作为施工单位的施工措施,最多用钢板桩解决问题,没有专门的设计,也并没有引起工程界太多的关注。20多年来,由于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的发展,深基坑工程的规模之大、深度之深,成为岩土工程中事故最为频繁的领域,给岩土工程界提出了许多技术难题。因此也是岩土工程中发展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成为岩土工程的技术热点和难点。按照发展的过程,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深基坑工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的80年代20世纪的90年代21世纪的10余年深基坑工程施工与相邻环境的相互影响更趋严峻。一些城市里又出现了新一波的深基坑工程事故。一些过去犯过的错误,一再地出现。出现了第二波的基坑工程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修订与编制。新的设计、施工方法得到了推广应用。逆作法施工、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设计方法在更多的工程中推广应用。在我国(包括台北和香港)采用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并用逆作法施工的深基坑工程已达101项。技术难点:1. 土力学的强度、变形、渗透三大课题全部都出现;2. 施工因素的影响既巨大而又具有非常的不确定性;3. 各种破坏模式相互交叉,互为因果,设计计算模式的不清晰性;热点:1. 事故的频率高,灾害的涉及面宽,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2.工程费用占造价的比例高,业主对基坑工程的压价,方案不合理和安全度过低是高事故率的潜在因素;3. 施工方过度追求高速度和低成本是高事故率的直接引发因素。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设计项目或设计阶段;深基坑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方案设计阶段的工作是决定性的环节。基坑工程设计的条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关系异常密切,在方案设计时必须统一考虑;深基坑工程设计不仅要满足地下室施工空间和安全的要求,而更重要的是必须满足保护环境的要求;深基坑工程设计应满足强度和变形两种极限状态,在许多情况下,由于环境条件的限制,满足变形控制的要求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更为严格,基坑工程的成败经常取决于变形控制。地下水是控制基坑工程性状的重要条件,水压力占作用于围护结构侧向压力的重要部分,地下水的动水压力和渗透破坏常常是基坑工程失效的主要原因,地下水影响是基坑工程设计中不确定性最大、控制最困难的问题。这里讲的是综合性的施工技术,施工技术的进步带动设计、检测等方法的进步。逆作法冻结法SMW工法复合土钉墙深基坑工程数值计算方法的发展作用于柔性结构上的土压力实际上是结构与土共同作用的响应,采用有限元方法在原理上可以解决这类问题的计算,在实现中还有各种困难需要进一步去解决,20多年来深基坑工程的数值解计算方法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计算软件及商品化开发研究深基坑工程的设计计算的内容和要求日益提高,已经必须依靠计算机才能实现深基坑工程设计的计算工作要求。于是,计算程序的开发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形成了一些商业化的计算软件。但计算软件只能作为一种工具和手段,正确的方法应当是计算加工程判断。不能盲目地依赖计算软件。基坑工程事故主要原因建设单位管理问题基坑工程勘察问题基坑工程设计问题基坑工程施工问题基坑工程监理问题建设单位管理问题1.无设计,无组织、无规划进行工程项目;2.任意发包给无资质设计或施工单位;3.发包无限压价;4.无施工许可证;5.轻信对某种支护结构宣传,导致采用的支护结构不适用;6.为了节省投资,随意变更设计。基坑工程勘察问题1.套用附近建筑物以往勘察资料,土压力计算失真;2.勘察深度不够,只给出持力层土层情况;3.忽视水文地质勘察。如以上层滞水对待承压水,对承压水顶板、水头大小及土层渗透系数等不进行专门试验;4.勘察数据处理失误,所提土的强度指标数值偏大;5.勘察点布置太少,没查明场地内局部地层软弱土。基坑工程设计问题1.无证设计、超越设计、私人设计,导致设计质量低劣。2.盲目设计:(1)无地质资料设计,导致荷载算小,抗力算大,地下水控制不力;(2)对周边环境调查不够,荷载估计不足,给施工留下隐患;(3)对所涉及的相关知识掌握不够。3.支护方案缺乏论证。如方案本身问题、土钉长度、插入深度、结构强度与刚度、锚杆长度等。4.设计荷载取值不当。当支护结构实际受的主动土压力大于设计计算值时.支护结构产生较大的变形,如图。(1)雨季、地下管道渗漏等会使土体含水量的增加,c、φ值降低,使主动土压力和变形增大,甚至破坏。(2)为了节约,过大折减主动土压力,导致支护结构抗力不足。(3)漏算地面荷载。基坑工程设计问题土体强度指标的选择失真如果土体强度指标的选择不能代表实际情况,则基坑支护设计计算再精确也是徒劳。在基坑稳定分析中,宜采用有效应力法,其土体的强度指标可由三轴试验取得,在基坑稳定计算中,有效压力法较总应力法合理,水工分算优于水土合算。实际工作中,一些设计人员不管在什么条件下,选用土体的同样强度指际,都用总应力法,使得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造成基坑工程事故。基坑工程设计问题治理水的措施不力。(1)基坑周围土体流失(无止水帷幕)(2)降水引起地表不均匀沉降(3)有挤土效应的基础(静压桩、CFG等)施工时,产生超静孔隙水压力情况。基坑工程设计问题支撑结构设计失误(1)基坑平面尺寸较大,采用钢支撑,杆件压曲变形,使支护结构产生较大变形;(2)头道支撑位置过低,使土护结构顶部位栘过大。(3)支撑水平间距过疏,使支撑杆件产生过大的弯曲变形。(4)挡土结构入土深度或承载力不足,坑底上体隆起或挡土支护结构较大沉降,支撑系统产生附加应力,对其稳定性不利。(5)设计未考虑温度变化引起支撑附加应力(有时可达20%左右)。(6)将中间支柱设在承截力较差的土层中,造成中间支柱下沉较大,支护体系产生较大变形;(7)钢筋混凝土中间柱配筋少,刚度小,使中间柱压曲破坏。(8)支撑系统的联接考虑不周,整个支撑系统失稳。基坑工程设计问题锚固结构设计失误(1)锚杆位置过低时,设计承载力不足.导致支护结构抗力不足,引起支护结构大变形。(2)锚杆长度不足,不能抵挡基坑的整体滑移。(3)台座附属部件(腰梁、圈梁)强度和刚度不足,基坑开挖后上述部件变形过大而破坏,影响基坑边坡稳定;(4)挡土结构入土深度不足,锚杆不起什用,造成整个挡土支护结构过大变形而破坏。(5)仅按1m水平间距范围内的土压力来计算锚杆拉力,使锚杆抗拔力不足。(6)挡土桩与锚杆设计不匹配。例如土压力不大,护坡桩桩身抗弯钢筋不足,此时若锚杆的张拉锁定力大于土压力作用所需的拉力值,则尚需一定的被动反力来平衡锁定力的富余值,因而产生超载的弯距值,致使桩的安全度减小,甚至导致桩的破坏。基坑工程施工问题1.施工质量差(1)止水帷幕缺损;(2)护坡桩桩身强度不足,或护坡桩纵向钢筋位置布错;(3)地下连续强钢筋不连续,墙体质量缺陷;(4)锚杆、土钉长度、倾角达不到设计要求,注浆质量差;(5)支撑杆件位置精确度差,受力后杆件弯曲,产生附加弯距;(6)内支撑或锚杆预应力施加过小或过大。2.不重视信息化施工(1)无施工监测,或不合理削减监测内容,使监测数据不全面,无法综合判断,造成事故;(2)对监测数据分析不够,如只顾及位移大小,忽视位移变化速率;(3)报警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不正确,或报警不及时,错过抢险机会。基坑围护工程的特点1.外力的不确定性。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外力汪汪随着环境条件、施工方法和施工步骤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2.变形的不确定性。变性控制是支护结构设廾的关键,但影响变形的因素很多。围护墙体的刚度、支撑(或锚杆)体系的布置和构件的截面特性、地基土的性质、地下水的变化、潜蚀和管涌以及施上质量和现场管理水平等等都是产生变形的原因。3.土性的不确定性。地基土的非均质性(成层),地基土的性质还随施工过程或环境而变化,地基土对结构的作用或提供的抗力也随之而变化;4.一些偶然变化所引超载的不确定因素。事先没有掌握酌地下障碍物或地下管线的发现,以及周围环境的改变等因素都会基坑工程的正常施工和使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地下空间资源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各类建筑物的地下部分所占空间越来越大,埋置深度越来越深,深度20m左右的基坑已属常见,国内基坑最大深度已超过40m。基坑工程向更大、更深、条件更加复杂的方向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基坑工程安全与周边环境保护问题。基坑工程的安全技术至关重要,极需规范。  位于中心城区的大部分深基坑工程,基坑周边地面建(构)筑物较多,常存在历史保护建筑或老式居民住宅,基坑周边地下市政设施、管线密布,有的基坑紧邻地铁、隧道。基坑周边环境安全与基坑工程安全具有同等重要性。为保证深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要求对涉及深基坑工程的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施工、安全监测、周边保护环境、基坑的使用与维护等各个方面的安全技术作出规定,以适应当前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环境调查5施工安全专项方案6支护结构施工7地下水与地表水控制8土石方开挖9特殊性土基坑工程10检查与监测11基坑安全使用与维护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环境调查4.1一般规定4.2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要求4.3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5施工安全专项方案5.1一般规定5.2安全专项方案编制5.3危险源分析5.4应急预案5.5应急响应5.6安全技术交底6支护结构施工6.1 一般规定6.2土钉墙支护6.3重力式水泥土墙6.4地下连续墙6.5灌注桩排桩围护墙6.6板桩围护墙6.7型钢水泥土搅拌墙6.8沉井6.9内支撑6.10土层锚杆6.11逆作法6.12坑内土体加固目次7地下水与地表水控制7.1一般规定7.2排水与降水7.3截水帷幕7.4回灌7.5环境影响预测与预防8土石方开挖8.1一般规定8.2无内支撑的基坑开挖8.3有内支撑的基坑开挖8.4土石方开挖与爆破9特殊性土基坑工程9.1一般规定9.2膨胀岩土基坑工程9.3受冻融影响的基坑工程9.4软土基坑工程10检查与监测10.1一般规定10.2检查10.3施工监测11基坑安全使用与维护11.1一般规定11.2使用安全11.3维护安全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目次1总则1.0.1为了在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使用与维护中保障基坑工程安全,做到技术先进、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建筑深基坑工程的安全施工、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1.0.3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应根据深基坑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季节等因素,注重地区经验、因地制宜、精心组织,确保安全。1.0.4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2术语2.0.1建筑深基坑deepfoundationexcavation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施工及地下设施、设备埋设,由地面向下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空间。2.0.2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等级constructionsafetyrankofexcavation  根据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结合基坑本体安全、工程桩基与地基施工安全、基坑侧壁土层与荷载条件、环境安全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标准。是基坑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的基本依据。2.0.3动态设计法informationbaseddesign  根据施工反馈的岩土条件和现场监测资料,对地质结论、设计参数及设计方案进行验证,并在设计条件有较大变化时,及时补充、修改原设计的设计方法。2术语2.0.4信息施工法informationbasedconstruction  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和监测资料,对地质结论、设计参数进行验证,对施工安全性进行判断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的施工方法。2.0.5安全预警safetyalerting  在基坑工程施工中,通过状态监测,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征兆所采取的预先警示及事前控制采取时机提示的技术措施。2.0.6应急预案contingencyplan  对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灾害,为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全面、具体的措施方案。2术语2.0.7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  对深基坑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损害进行辨识、分析与评价的技术活动。2.0.8流土soilflow  在渗流作用下,土体处于浮动或流动状态的现象。对黏土表现为较大土块的浮动,对无黏性土呈砂粒跳动和砂沸。2.0.9管涌sandboiling  在渗流作用下,土体中的细颗粒在粗颗粒形成的孔隙中流失的现象。2.0.10盆式开挖bermedexcavation   基坑侧壁内侧预留土,挖除基坑其余土体后形成类似盆状的基坑,待支撑形成后再开挖基坑侧壁内侧预留土方的基坑开挖方式。2术语2.0.11岛式开挖island-styleexcavation  先开挖基坑周边土方,最后挖去中心土墩的开挖方式。施工中可以利用中心土墩作为临时结构的支点。2.012膨胀岩土swellingsoilandrock在地质作用下形成的一种主要由亲水性强的黏土矿物组成的多裂隙并具有显著膨胀性的地质体。又叫胀缩土,是一种特殊土。2.0.13施工检查constructionchecking  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质量、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参数等进行的控制工作。2.0.14施工监测constructionmonitoring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量测、监视、巡查、预警等工作。2.0.15特殊性土基坑工程foundationexcavationinspecialsoilandrock膨胀岩土中的基坑工程、受冻融影响的基坑工程及高灵敏度软土中的基坑工程等的统称。3基本规定3.0.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等级划分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结合基坑本体安全、工程桩基与地基施工安全、基坑侧壁土层与荷载条件、环境安全等因素按表3.0.1规定确定。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涉及基坑变形控制指标要求、基坑监测方案评审要求、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要求等,本规范充分考虑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等规范中有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支护结构安全等级”、“基坑变形控制等级”等划分原则和定义,考虑基坑施工安全的特点、重要性、安全技术要求等,将基坑安全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施工安全等级划分条件一级1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2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3基坑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工程4设计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基坑工程5侧壁为填土或软土,场地因开挖施工可能引起工程桩基发生倾斜、地基隆起变形等改变桩基、地铁隧道运营性能的工程6基坑侧壁受水浸透可能性大或基坑工程降水深度大于6m或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程7地基施工对基坑侧壁土体状态及地基产生挤土效应较严重的工程8在基坑影响范围内存在较大交通荷载,或大于35kPa短期作用荷载工程9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复杂、对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严格的工程10采用型钢水泥土墙支护方式、需要拔除型钢对基坑安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基坑工程11采用逆作法上下同步施工的基坑工程12需要进行爆破施工的基坑工程二级除以上外的其他基坑工程表3.0.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等级3基本规定3.0.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基坑环境调查报告。报告需载明基坑周边市政管线现状及渗漏情况,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形式、埋深、结构类型、使用状况;相邻区域内正在施工和使用的基坑工程情况;相邻建筑工程打桩振动及重载车辆通行情况等;  2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施工图。对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施工图应载明基坑变形控制设计指标,明确基坑变形、周围保护建筑、相关管线变形报警值;  3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将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塔吊荷载、临建荷载、临时边坡稳定性等纳入设计验算范围,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应编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4基坑安全监测方案。  1建设单位应组织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基坑环境调查,查明基坑工程涉及的市政管线现状、特别是渗漏情况,邻近建筑物基础形式、埋深、结构类型、使用后的沉降、裂缝等状况及相邻区域内正在施工和使用的基坑工程情况等,以便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合理有效的安全措施。环境调查质量事关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安全。  2明确了不同安全等级的基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变形进行控制的指标要求。对基坑工程保证不出现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意义重大。需要强调的是这一规定显然与基坑工程的设计相关联。施工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基坑工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相应的规定要求执行。  3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是指在对施工过程及基坑工程使用与维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分析、识别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技术交底。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演练等是确保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的主要文件。4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对于基坑工程安全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是信息施工法的保证。3.0.3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图必须按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论证;对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的专家评审。3.0.4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或环境条件与原地质报告、环境调查报告不相符合,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暂停施工,及时会同相关设计、勘察单位经过补充勘察、设计验算或设计修改后方可恢复施工。对涉及方案选型等重大设计修改的基坑工程,应重新组织评审和论证。3基本规定3.0.5在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前进行基坑开挖时,严禁在设计预计的滑(破)裂面范围内堆载;临时土石方的堆放应进行包括自身稳定性、邻近建筑物地基承载力、变形、稳定性和基坑稳定性验算。基坑开挖时,存在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进行开挖的现象,比如土钉、复合土钉支护结构,一般允许支护锚杆体强度达到80%以上可以进行下一步开挖,工程实践表明,此时进行堆载,对支护结构承载力增长及变形均不利。为确保支护结构承载力及控制支护结构变形,在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前,严禁在设计预计的滑裂面范围内堆载。 上海莲花河畔倒楼事件的教训表明,除按设计要求控制基坑滑裂面范围内堆载外,对需要进行临时土石方堆放的工程,必须进行包括自身稳定性、邻近建筑物地基稳定性、基坑稳定性的整体验算,稳定安全系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后才能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压力太大,自杀了…?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堆土和深坑是元凶!3基本规定3.0.6膨胀土、冻胀土、高灵敏土等场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规定的要求,湿陷性黄土基坑工程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的要求。3基本规定3.0.7基坑工程应实施信息施工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准备阶段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基坑安全监测系统;  2土方开挖、降水施工前,监测设备与元器件应安装、调试完成;  3高压旋喷注浆帷幕、三轴搅拌帷幕、土钉、锚杆等注浆类施工时,应通过对孔隙水压力、深层土体位移等监测与分析,评估水下施工对基坑周边环境影响,必要时调整施工速度、工艺或工法;  4对同时进行土方开挖、降水、支护结构、截水帷幕、工程桩等施工的基坑工程,应根据现场施工和运行的具体情况,通过试验与实测,区分不同危险源对基坑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应对变形控制指标按实施阶段性和工况节点进行控制目标分解,当阶段性控制目标或工况节点控制目标超标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在下一阶段或工况节点时实现累加控制目标; 6应建立基坑安全巡查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基坑工程安全巡查工作和信息分析,并及时反馈。3基本规定3.0.8对需要或特殊条件下的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安全评估。基坑安全评估原则应能确保不影响周边建(构)筑物及设施等的正常使用、不破坏景观、不造成环境污染。本条明确对特殊条件下的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进行风险评估作出规定。这里的“特殊条件”指基坑环境有需保护的文物、与生命线工程密切相关、需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重要的交通枢纽设施、指挥系统所在建筑,涉及重大人民生命财产的建筑物、构筑物等。4施工环境调查4.1一般规定4.1.1基坑工程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应在已有勘察报告和基坑设计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条件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工艺,初步判定需要补充查明的地下埋藏物及周边环境条件。本条规定了现场勘查和环境调查与原有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关系。基坑工程应进行专门勘察,但现状是,基坑工程勘察工作往往针对性不强,许多工程甚至没有进行专门勘察而直接参考建筑工程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对于地质及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很难满足设计与安全施工的需要,安全隐患也很大,环境调查和有针对性的施工勘察是对基坑工程勘察工作的补充完善。  此外,基坑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文件往往不重视浅部及建筑周边地质条件的岩土参数变化,特别是周边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网的荷载与分布,上部施工时的平面布置与动荷载等,而这些内容正是基坑工程施工前所需掌握的,特别是当场地存在挖、填方或地下水等水文地质条件、及其发生变化时基坑岩土条件随之发生变化的情况。因此,在基坑工程施工前进行环境调查,发现已有勘察资料不能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业主专门进行基坑工程的补充勘察。  规范主要技术内容解析4施工环境调查4.1一般规定4.1.2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前应取得下列资料:1工程勘察报告和基坑工程设计文件;2附有坐标的基坑及周边既有建(构)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图;3基坑及周边地下管线、人防工程及其他地下构筑物、障碍物分布图;4拟建建(构)筑物室内地坪标高、场地自然地面标高、坑底设计标高及其变化情况;结构类型、荷载情况、基础埋深和地基基础形式、地下结构平面布置图及基坑平面尺寸;5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方法和同类工程的施工资料、监测资料等。4.1.3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设计和监理单位。4.2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要求4.2.1基坑现场勘查和环境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查与调查范围应超过基坑开挖边线之外且不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2应查明既有建(构)筑物的高度、结构类型、基础型式、尺寸、埋深、地基处理和建成时间、沉降变形、损坏和维修等情况;3应查明各类地下管线的类型、材质、分布、重要性、使用情况、对施工振动和变形的承受能力,地面和地下贮水、输水等用水设施的渗漏情况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程度;4应查明存在的旧建(构)物基础、人防工程、其他洞穴、地裂缝、河流水渠、人工填土、边坡、不良工程地质等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5应查明道路及运行车辆载重情况;6应查明地表水的汇集和排泄情况;7当邻近场地有在进行抽降地下水施工时,应查明降深、影响范围和可能的停抽时间,以及对基坑侧壁土性指标的影响;8当邻近场地有振动荷载时,应查明其影响范围和程度;9应查明邻近基坑与地下工程的支护方法、开挖和使用对本基坑工程安全的影响。4.2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要求4.2.2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分布有地下管网的基坑工程宜采用物探为主、坑探为辅的勘查方法,安全等级为二级及以下安全等级的基坑工程可采用坑探方法。4.2.3勘查孔和探井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回填质量应满足相关规定。4.2.4基坑工程勘查与环境调查中的安全防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的有关规定执行。4.2.2本条规定了对于不同安全等级基坑的勘查手段。由于归属于不同部门管理的地下管网(通信、电力、市政、军用等)造成各种地下管网分布的不清楚,业主单位也难以明白,近年来,由于基坑施工造成的各种管网损坏屡见不鲜,所以,在此强调了勘查手段。4.2.3为防止地表水沿勘探孔下渗,规定勘探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夯实回填。4.3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4.3.1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勘查与环境调查目的、调查方法;2基坑轮廓线与周围既有建(构)筑物荷载、基础类型、埋深、地基处理深度等;3相关地下管线的分布现状、渗漏等情况;4周边道路的分布及车辆通行情况;5雨水汇流与排泄条件;6实验方法、检测方法及结论和建议。4.3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4.3.2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应附下列文件:1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图;2勘查点平面位置图;3拟采用的支护结构、降水方案设计相关图件;4基坑平面尺寸及深度,主体结构基础类型及平面布置图;5实验和检测图件。4.3.2相对于一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附图表而言,周边环境条件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勘查点(也可使用原勘察报告的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基坑周围已有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的分布情况;  3基础边线、基坑开挖线、用地红线;4沿基坑开挖边线的地质剖面、必要时应绘制的垂直基坑边线的剖面图。*4.3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4.3.3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应明确载明引用场地原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核查变化情况,对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及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4.3.3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应在原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的的基础上,对设计方案和施工需要的岩土参数,周边条件给出明确的结论,还需说明岩土参数取值或变化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建构筑物采取的安全措施建议。5施工安全专项方案5.1一般规定5.1.1应根据施工、使用与维护过程的危险源分析结果编制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5.1.2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针对危险源及其特征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2应按照消除、隔离、减弱危险源的顺序选择基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3应论证安全技术方案的可靠性和可行性;4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提出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控制原则、明确重点监控部位和监控指标要求;5应涵盖基坑安全使用与维护全过程;6设计和施工发生变更或调整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规范主要技术内容解析5.1.3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危险源识别结果、周边环境与地质条件、施工工艺设备、施工经验等进行安全分析,选择相应的安全控制、监测预警、应急处理技术,制定应急预案并确定应急响应措施。5.1.4安全专项方案应通过专家论证。5.1.4根据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无规定的,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不少于3名以上的专家进行论证。5.2.1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与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步编制。5.2.2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应包含基坑所处位置、基坑规模、基坑安全等级及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结果、支护结构形式及相应附图;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包含对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分析;3危险源分析,应包含基坑工程本体安全、周边环境安全、施工设备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源分析;*4.各施工阶段与危险源控制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含围护结构施工、支撑系统施工及拆除、土方开挖、降水等施工阶段危险源控制措施;各阶段施工用电、消防、防台防汛等安全技术措施;5.信息施工法实施细则,包含对施工监测成果信息的发布、分析,决策与指挥系统;6.安全控制技术措施、处理预案;*7.安全管理措施,包含安全管理组织及人员教育培训等措施;8.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包含信息报告、先期处理、应急启动和应急终止。5.2.2施工各阶段安全技术措施还应包括基坑施工各阶段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5.3危险源分析5.3.1危险源分析应根据基坑工程周边环境条件和控制要求、工程地质条件、支护设计与施工方案、地下水与地表水控制方案、施工能力与管理水平、工程经验等进行,并应根据危险程度和发生的频率,识别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5.3.2符合下列五种特征之一的必须列为重大危险源:1.开挖施工对邻近建(构)筑物、设施必然造成安全影响或有特殊保护要求的;*2.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的;3.改变现行设计方案,进行加深、扩大及改变使用条件的;4.邻近的工程建设,包括打桩、基坑开挖降水施工影响基坑支护安全;5.邻水的基坑。5.3.2特殊保护要求指,对临近地铁、历保建筑、危房、交通主干道、基坑边塔吊、给水管线、煤气管线等重要管线采取的安全保护要求。*5.3.3下列十二种情况应列为一般危险源:1.存在影响基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的材料低劣、质量缺陷、构件损伤或其它不利状态;2.支护结构、工程桩施工产生的振动、剪切等可能产生流土、土体液化、渗流破坏;3.截水帷幕可能发生严重渗漏;*4.交通主干道位于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或基坑周围建筑物管线、市政管线可能产生渗漏、管沟存水,或存在渗漏变形敏感性强的排水管等可能发生的水作用产生的危险源;5.雨季施工,土钉墙、浅层设置的预应力锚杆可能失效或承载力严重下降;6.侧壁为杂填土或特殊性岩土;7.基坑开挖可能产生过大隆起;*8.基坑侧壁存在振动荷载;9.内支撑因各种原因失效或发生连续破坏;10.对支护结构可能产生横向冲击荷载;11.台风、暴雨或强降雨降水施工用电中断、基坑降排水系统失效;12.土钉、锚杆蠕变产生过大变形及地面裂缝。*5.3.4危险源分析应采用动态分析方法,并应在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中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和补充。5.4应急预案5.4.1应通过组织演练评价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5.4.2基坑工程发生险情时,应采取下列六种应急措施:1.基坑变形超过报警值时应调整分层、分段土方开挖等施工方案,并宜采取坑内回填反压后增加临时支撑、锚杆等;2.周围地表或建筑物变形速率急剧加大,基坑有失稳趋势时,宜采取卸载、局部或全部回填反压,待稳定后再进行加固处理;3.坑底隆起变形过大时,应采取坑内加载反压、调整分区、分步开挖、及时浇注快硬混凝土垫层等措施;*4.坑外地下水位下降速率过快引起周边建筑与地下管线沉降速率超过警戒值,应调整抽水速度减缓地下水位下降速度或采用回灌措施;5.围护结构渗水、流土,可采用坑内引流、封堵或坑外快速注浆的方式进行堵漏;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回填,再进行处理;6.开挖底面出现流砂、管涌时,应立即停止挖土施工,根据情况采取回填、降水法降低水头差、设置反滤层封堵流土点等方式进行处理。*5.4.2险情一般是指:变形较大,超过报警值且相关措施采取情况没有大的改善;周边建构筑物变形持续发展或已影响正常使用。  开挖底面出现流砂、管涌时,应立即停止基坑挖土,当判断为承压水突涌时应立即回填并采取降压措施;判断为坑内外水位高差大引起时,可根据环境条件采取截断坑内外水力联系、坑周降水法降低水头差、设置反滤层封堵流土点等方式进行处理。  坑底突涌时应查明突涌原因,对因勘察孔、监测孔封孔不当引起的单点突涌,宜采用坑内围堵平衡水位后,施工降水井降低水位,再进行快速注浆处理;对于不明原因的坑底突涌,应结合坑外水位孔的水位监测数据分析;对围护结构或帷幕渗漏引起的坑底突涌,应采用坑内回填平衡、坑底加固、坑外快速注浆或冻结方法进行处理。  基坑变形超过报警值时应调整分层、分段土方开挖等施工方案,或采取加大预留土墩,坑内堆砂袋、回填土、增设锚杆、支撑、坑外卸载、注浆加固、托换等措施。 *5.4.3基坑工程施工引起邻近建筑物开裂及倾斜事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六种处置措施:1.立即停止基坑开挖,回填反压;2.增设锚杆或支撑;*3.采取回灌、降水等措施调整降深;4.在建筑物基础周围采用注浆加固土体;5.制订建筑物的纠偏方案并组织实施;6.情况紧急时应及时疏散人员。*5.4.4基坑工程引起邻近地下管线破裂,应采取下列三项应急措施:1.立即关闭危险管道阀门,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火灾、爆炸、冲刷、渗流破坏等安全事故;2.停止基坑开挖,回填反压、基坑侧壁卸载;3.及时加固、修复或更换破裂管线。*5.4.5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或出现基坑、周边建(构)筑、管线失稳破坏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5.4.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基坑工程坍塌事故会产生重大财产损失,应避免人员伤亡。基坑工程坍塌事故一般具有明显征兆,如支护结构局部破坏产生的异常声响、位移的快速变化、水土的大量涌出等。当预测到基坑坍塌、建筑物倒塌事故的发生不可逆转时,应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临近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5.5应急响应5.5.1应急响应按根据应急预案采取抢险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启动和应急终止四个程序统一执行。*5.5.2应急响应前的抢险准备,应包括下列四部分内容:1.应急响应需要的人员、设备、物资准备;2.增加基坑变形监测手段与频次的措施;3.储备截水堵漏的必要器材;4.清理应急通道。*5.5.3当基坑工程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下三方面信息:1.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2.险情的基本情况及抢救措施;3.险情的伤亡及抢救情况。*5.5.4基坑工程施工与使用中,应针对下列九种情况进行安全应急响应启动:1.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或周围建(构)筑物、周边道路(地面)出现裂缝、沉降、地下管线不均匀沉降或支护结构构件内力超过限值时;2.建筑物裂缝超过限值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或地表裂缝宽度突然超过报警值时;*3.施工过程出现大量涌水、涌砂时;4.基坑底部隆起变形超过报警值时;5.基坑施工过程遭遇大雨或暴雨天气,出现大量积水时;6.基坑降水设备发生突发性停电或设备损坏造成地下水位升高时;*7.基坑施工过程因各种原因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出现时;8.遭受自然灾害、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影响的基坑;9.其他有特殊情况可能影响安全的基坑。*5.5.5应急终止应满足下列五条要求:1.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已经消除或险情得到有效控制;2.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3.局面已无法控制和挽救,场内相关人员已全部撤离;4.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终止的;5.事故已经在上级主管部门结案。*5.5.6应急终止后,应针对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造成的后果、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并应按有关程序上报。*5.6安全技术交底5.6.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并应做好交底记录。5.6.1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各阶段安全交底。5.6.2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开工前,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向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施工组织与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危险源、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形成文件并签署。*5.6.3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五部分内容:1.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2.施工组织设计;3.主要施工技术、关键部位施工工艺工法、参数;4.各阶段危险源分析结果与安全技术措施;5.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等。*6.1一般规定6.1.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结合现场条件和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气候等情况,编制支护结构施工方案。临水基坑施工方案应根据波浪、潮位等对施工的影响进行编制,并应符合防汛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6.1.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学习和研究设计文件,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并根据设计文件、现场条件、周边环境、气候条件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达到保证基坑工程、地下结构安全施工和减少对基坑周边环境影响的目的。  由于基坑工程的施工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不可预见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有针对性的的应急预案,并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配置足够的应急材料、机械、人力等资源。江、河、湖、海等堤坝附近基坑工程应加强对堤坝的保护。直接临水基坑工程一般需要修筑临时性围堰,创造干作业条件。筑岛施工时施工平台应注意潮汐影响,施工平台应高出最高潮水位或最高水位。*6.1.2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应与降水、开挖相互协调,各工况和工序应符合设计要求。6.1.2根据工程实践,基坑支护结构变形与施工工况有很大关系。应根据工程场地实际和设计要求,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明确支护结构施工与土方开挖、降水、地下结构施工各工序间的合理作业时间与工序控制,关键是在实际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这对于保证基坑工程安全、减小基坑支护结构变形和环境影响意义重大。*6.1.3基坑支护结构施工与拆除不应影响主体结构、邻近地下设施与周围建(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必要时应采取减少不利影响的措施。6.1.3支护结构在施工和拆除阶段对已施工的桩基、邻近建筑物、道路管线、地下设施等有不同影响。支护结构施工时应根据环境条件要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如采用挤土效应较小的三轴水泥土搅拌桩隔水、地下连续墙施工时加强槽壁稳定性监测或采取槽壁加固、调整槽段宽度、选用优质泥浆,不允许进行混凝土支撑爆破的区域可采用钢支撑等等。  此外,在基坑工程与保护对象之间设置隔断屏障、对需保护的管线应采取架空保护、邻近建筑物预先进行基础加固、托换等措施也可以有效减少基坑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6.1.4支护结构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性施工,并应评估施工工艺和各项参数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应根据试验结果调整参数、工法或反馈修改设计方案。6.1.4支护结构施工与场地的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应进行试验性施工,可及时发现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及问题,并能获得相关的施工参数,对之后的正式施工进行指导。避免支护结构正式施工时发生类似事故,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工程情况,对于环境保护要求较高的工程或地质条件较复杂的情况下,不应在原位进行试成槽;对于要求较低的工程可进行原位试成槽。*6.1.5支护结构施工和开挖过程中,应对支护结构自身、已施工的主体结构和邻近道路、市政管线、地下设施、周围建(构)筑物等进行施工监测,施工单位应采用信息施工法配合设计单位采用动态设计法,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及预防风险措施,并可通过采用设置隔离桩、加固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反压与配合降水纠偏等技术措施,控制邻近建(构)筑物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6.1.5基坑工程施工必须采取信息法施工,对支护结构自身、已经完成的桩基、地下结构以及基坑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沉降、位移等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信息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施工工序或工艺。  随着近年来基坑工程规模日益扩大,基坑工程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容忽视。一般情况下,若基坑开挖深度超过相邻建(构)筑物的基础底标高,或在原有桩基、地下管线附近进行开挖,或邻近有地铁、高架及老建筑、保护建筑等的,除进行监测外,还应采取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  基坑监测测点不仅设置在基坑区域之外,往往在基坑内和支护结构上也设置了一些水位、变形等观测点。这些测点容易受到土方开挖、周边重车行走等因素的影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保护,这是基坑工程信息化施工的基础和前提。*6.1.6施工现场道路布置、材料堆放、车辆行走路线等应符合设计荷载控制要求;当设置施工栈桥时,应按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栈桥的施工、使用及保护方案。6.1.6紧邻围护墙的地面超载和施工荷载对支护结构影响很大,往往引起围护墙变形的增大,其荷载大小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予以控制。重型设备行走区域应与设计协商先行采取加固处理或按实际荷载大小、位置进行相关区域支护结构设计。地面超载包括坑外的临时施工堆载如零星的建筑材料、小型施工器材等,设计中通常按不大于20kN/m2考虑。施工荷载指在基坑开挖期间,作用在坑边或围护墙附近荷载较大且时间较长或频繁出现的荷载,如挖土机、土方车等。  当基坑开挖深度深且设置多道支撑或基坑周边无施工场地和施工通道时,可考虑设置施工栈桥或施工平台供车辆行走与材料堆放。施工栈桥可与基坑支撑、立柱体系结合设置,也可独立设置。*6.1.7当遇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邻近工程进行桩基施工、基坑开挖、边坡工程、盾构顶进、爆破等施工作业时,应确定相互间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方法,必要时应采取措施减少相互影响。6.1.7基坑工程邻近正在进行桩基施工(主要指具有明显挤土效应的锤击式或压入式桩基施工)、基坑开挖、边坡开挖、盾构顶进时,相邻工程应通过调整施工流程,协调好各自的施工进度等,避免有害影响的产生。6.1.8遇有雷雨、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暂缓施工,并应对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6.2土钉墙支护6.2.1土钉墙支护施工应配合土石方开挖和降水工程施工等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层开挖厚度应与土钉竖向间距协调同步,逐层开挖并施工土钉,严禁超挖;2开挖后应及时封闭临空面,完成土钉墙支护;在易产生局部失稳的土层中,土钉上下排距较大时,宜将开挖分为二层并应控制开挖分层厚度,及时喷射混凝土底层;3上一层土钉墙施工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或间隔不小于48h后开挖下一层土方;*4施工期间坡顶应按超载值设计要求控制施工荷载;5严禁土方开挖设备碰撞上部已施工土钉,严禁振动源振动土钉侧壁; 6对环境调查结果显示基坑侧壁地下管线存在渗漏或存在地表水补给的工程,应反馈修改设计,提高土钉墙设计安全度,必要时应调整支护结构方案。6.2.1土钉施工与其他工序,如降水、土方开挖相互交叉。各工序之间应密切协调、合理安排,不仅能提高施工效率,更能确保工程安全。  土钉墙施工应按顺序分层开挖,在完成上层作业面的土钉与喷射混凝土以前,不得进行下一层的开挖。开挖深度和作业顺序应保证裸露边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自立。当用机械进行土方作业时,严禁边壁超挖或造成边壁土体松动。基坑的边壁宜采用小型机具或人工铲锹进行切削清坡,以保证边坡平整。*6.2.2土钉施工土钉施工中,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如成孔过程中遇有障碍物或成孔困难,此时可以经过调整孔位及土钉长度等工艺参数确保顺利施工,但必须对土钉承载力、以及整个支护结构进行重新验算复核,确保支护结构的施工安全。在可塑性以上的粘性土、含水量适中的粉土和砂土中进行土钉施工可采用洛阳铲人工成孔;在砂层中,慎用洛阳铲人工成孔,防止土钉角度为0或向上倾斜。  在灵敏度较高的粉土、粉质粘土及可能产生液化的土体中进行土钉施工时,若采用振动法施工土钉,基坑侧壁土体可能发生液化现象,对支护结构产生破坏。在砂性较重的土体中进行土钉支护施工时,可能发生流土、流砂现象,应做好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6.2土钉墙支护(详见规范)土钉墙*6.2土钉墙支护(详见规范)土钉墙*喷射混凝土面层*重力式水泥土挡土墙*6.4地下连续墙(详见规范)国家大剧院地连墙基坑支护工程*地下连续墙下钢筋笼*地下连续墙挖槽*地下连续墙大型钢筋网片的机械化吊装**6.5灌注桩排桩围护墙(详见规范)灌注桩加多层锚杆支护*悬臂式灌注桩支护*6.6板桩围护墙(详见规范)钢板桩支护**钢板桩加钢支撑支护*6.7型钢水泥土搅拌墙(详见规范)*6.8沉井(详见规范)沉井施工*沉井作业*沉井*大型沉井*6.9内支撑(详见规范)下部混凝土上部钢管混合内支撑*南京地铁中心钢管对撑*6.10土层锚杆(详见规范)打入锚杆*6.11逆作法(详见规范)上海世博500kV全地下变电站(全逆作法)*500千伏世博输变电工程**6.12坑内土体加固6.12.1当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进行坑内土体加固时,应先进行基坑围护施工,再进行坑内土体加固施工。6.12.1若坑内土体加固紧贴围护墙,宜先进行围护墙施工,后进行坑内土体加固。采用这种施工顺序,有利于围护墙施垂直度控制。若坑内土体与围护墙保持有一定的距离,则先后施工顺序可不受限制。但从周边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先施工围护墙,再施工坑内土体加固,则对周边环境保护有利,故作此规定。*6.12.2降水加固适用于砂土、粉性土,降水加固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降水期间应对坑内、坑外地下水位及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进行监测。6.12.3当采用水泥土搅拌桩进行土体加固时,在加固深度范围以上的土层被扰动区应采用低掺量水泥回掺处理。6.12.3当采用水泥土搅拌桩进行土体加固时,加固有效范围往往位于基坑坑底附近区域,而搅拌桩施工从地面开始搅拌至加固范围的底部,导致加固范围以上的土体因搅拌也被扰动,因此宜对加固范围以上部分土体进行低掺量加固(掺量约为8%~10%),这对控制基坑变形是有利的。*6.12.4高压喷射注浆法进行坑内土体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五条规定:1.施工前应对现场环境和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情况进行调查,确定高压喷射注浆的施工工艺并选择合理的机具;2.可根据情况在水泥浆液中加入速凝剂、悬浮剂等,掺和料与外加剂的种类及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3.应采用分区、分段、间隔施工,相邻两桩施工间隔时间不应小于48h,先后施工的两桩间距应为4m~6m;*4.可采用复喷施工技术措施保障加固效果,复喷施工应先喷一遍清水再喷一遍或两遍水泥浆;5.当采用三重管或多重管施工工艺时,应对孔隙水压力进行监测,并应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参数、施工位置和施工速度。6.12.4高压喷射喷注浆施工受孔位周边环境和地下障碍物的影响,孔位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水泥浆液中掺合料和外加剂的种类和掺量。高压喷射注浆施工可以在地面进行,也可在基坑开挖一定深度后入坑进行施工。因此需要考虑加固施工期间对基坑周边环境的影响。*7.1一般规定7.1.1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应根据设计文件、基坑开挖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7.1.2降排水施工方案应包含各种泵的扬程、功率,排水管路尺寸、材料、路线,水箱位置、尺寸,电力配置等。降排水系统应保证水流排入市政管网或排水渠道,应采取措施防止抽排出的水倒灌流入基坑。*7.1.3当采用设计的降水方法不满足设计要求时,或基坑内坡道或通道等无法按降水设计方案实施时,应反馈设计单位调整设计,制定补救措施。7.1.4当基坑内出现临时局部深挖时,可采取集水明排、盲沟等技术措施,并应与整体降水系统有效结合。*7.1.5抽水应采取措施控制出水含砂量。含砂量控制,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7.1.5出水含砂量是降水引起环境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应严格监控含砂量。*7.1.6当支护结构或地基处理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打桩、注浆等施工行为造成管井、点井的失效。7.1.6由于降水井临近地基注浆将可能严重影响井管的出水效果,因此需控制注浆点位置以及与管井抽水的运行的交叉时间,避免注浆堵塞井管。*7.1.7 当坑底下部的承压水影响到基坑安全时,应采取坑底土体加固或降低承压水头等治理措施。7.1.8应进行中长期天气预报资料收集,编制晴雨表,根据天气预报实时调整施工进度。降雨前应对已开挖未进行支护的侧壁采用覆盖措施,并应配备设备及时排除基坑内积水。*7.1.9当因地下水或地表水控制原因引起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或地下管线产生超限沉降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7.1.10基坑降水期间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配备发电机组,并应进行相应的供电切换演练。7.1.11井点的拔除或封井方案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7.1.12在粉性土及砂土中施工水泥土截水帷幕,宜采用适合的添加剂,降低截水帷幕渗透系数,并应对帷幕桩身渗透系数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设计复核。*7.1.13截水帷幕与灌注桩间不应存在间隙,当环境保护设计要求较高时,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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