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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分类处置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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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分类处置工作细则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分类处置工作细则为有序推进全市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加大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安全、治安安全整治力度,督促业主、包租户和承租人履行主体责任。根据《某某市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特制订某某市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分类处置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分类处置”的工作模式,进一步细化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分类处置工作措施,将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要求和治安管理要求等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将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纳入各镇人民政府...

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分类处置工作细则
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分类处置工作细则为有序推进全市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加大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安全、治安安全整治力度,督促业主、包租户和承租人履行主体责任。根据《某某市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部署要求,特制订某某市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分类处置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分类处置”的工作模式,进一步细化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分类处置工作措施,将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要求和治安管理要求等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将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巡查范围,坚决遏制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增量,逐步消除存量,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二、整治范围重点整治用于出租住人的由工业厂房改建的公寓楼和用于出租住人的违法建造的公寓楼或由违法建筑改建的公寓楼。三、主体责任业主(违法建筑的受益人)是此项工作的首要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鉴定,确保房屋质量安全;负责违法建筑内的人员清退和建筑停用;负责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措施的落实,确保消防安全、治安安全设施到位,管理措施落实;负责监督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建筑物的原有使用功能和结构。包租人(包括二房东和管理人)是此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督促业主对房屋结构结构进行检测鉴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和环保要求;负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治安安全管理措施;负责监督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建筑物的原有使用功能和结构。承租人是此项工作的连带责任人,负责督促业主、包租人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检测鉴定,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建筑物的原有使用功能和结构;自觉遵守相关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规定,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自救能力。违规改建公寓楼所在地的村(社区)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人,承担协助监督责任,负责监督业主(违法建筑的受益人)、包租人、承租人履行相关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保障辖区安全。四、大致分类根据厂房改建公寓楼原有产权合法性情况分类如下:(一)经合法审批的。指既有房产证又有土地证,且实际建筑面积与权证面积相同的工业厂房。(二)存在部分违法建筑的。是指既有房产证又有土地证,但实际房产面积超过证载面积的工业厂房。(三)存在手续未办理完整的。是指有土地证但无房产证的。(四)全部未经审批的。是指既无房产证又无土地证的。五、处置办法按照“禁新整旧”的基本要求,对尚未投入使用的坚决予以控停,对已投入使用的根据房产的合法性情况实施分类处置,具体办法如下:第一类:经合法审批的在符合规划要求、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要求和治安管理条件等前提下,须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试行)》(某政发〔2011〕47号)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正常使用管理;对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要求和治安管理条件的,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通过整改仍无法达到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要求和治安管理条件的,限期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清退。逾期未清退的,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予以强制清退。第二类:存在部分违法建筑的1.立即停用违法部分建筑,对有条件补办合法手续的,在补办合法手续后,可根据“第一类”情形处置;2.立即停用违法部分建筑,在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后,可根据“第一类”情形处置;3.对不能补办合法手续且又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按“第四类”情形处置;4.对难以拆除违法建筑或拆除违法建筑后将对整幢房屋结构安全造成影响的,限期于2019年2月4日前完成清退。逾期未清退的,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予以强制清退。第三类:存在手续未办理完整的1.对有条件补办房产证的,在补办房产证后可根据“第一类”情形依法整改;2.对不能补办房产证的,按“第四类”情形处置。第四类:全部未经审批的或是危房的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违法建筑处置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同时书面通知业主,限期于2019年2月4日(除夕)之前完成清退。对拒不执行政府部门责令清退指令的,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综合执法、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六、具体细则(一)规划、国土资源、城管方面1.对具有合法产权的改建公寓楼,在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环保要求和治安管理等条件的前提下,允许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后纳入正常使用管理。对不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环保要求和治安管理等条件的,责令其退回原用途。2.对存在部分违建的改建公寓楼,督促业主自行拆除违法部分(或补办合法手续),符合要求后,允许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后纳入正常使用管理。对不能补办合法手续且又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的,或通过整改无法达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环保要求和治安管理等条件的,责令退回原用途。3.存在手续未办理完整的,督促业主限期补办房产证,房产证办理后按第1项处理;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按第4项处理。4.对全部未取得合法产权的改建公寓楼,按照违法建筑处置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二)消防安全方面1.具有合法产权的改建公寓楼须根据消防部门提供的安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实施整改,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备案。2.具有合法产权的改建公寓楼经整改无法达到消防部门提供的安全标准要求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消防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依法要求恢复原功能,存在重大隐患的,予以查封,控停。(三)房屋结构安全方面1.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能满足房屋结构使用安全要求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2.经鉴定为危房的,根据督促解危通知书要求,可采取维修加固方式解危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解危;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住建部门配合,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落实危房解危工作。3.经鉴定为危房的,根据督促解危通知书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住建部门配合,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有合法权属需重建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具备合法权属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四)环境保护方面由住建部门牵头检查室内排水系统是否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要求,相关废水是否按规范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五)治安管理方面1.具有合法产权的改建公寓楼必须按照人均居住面积核定居住人数,设立旅馆式管理“总台”,配备流动人口和治安消防管理人员;2.按照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由公安部门负责进行检查。(六)特种设备安全方面1.督促改建公寓楼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2.对改建公寓楼使用单位存在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七)其他安全隐患方面各职能部门和专门机构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对工业厂房改建的公寓楼存在的违法行为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发现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从严查处整治。七、工作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条块结合,全面加强整治。(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负责政策合法性的把关。(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全面统筹本辖区工业厂房改建公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此类出租房屋的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了解掌握涉嫌违法建筑在当地的影响、当事人的社会关系情况、复议诉讼信访风险等社会稳定风险情况,并进行分类梳理。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取证,组织协调整改取缔落实。(三)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工业厂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审核,房屋合法性的认定以及擅自将工业厂房改建为公寓楼违法建设行为的认定。(四)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业厂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审核,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涉及土地合法性的认定,并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根据规划部门认定意见以及案件移送函,对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涉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六)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审核原厂房是否符合临时改变用途的要求及治安标准的制定,对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负责保障各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工作,打击妨碍公务行为。(七)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协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八)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查处改建公寓楼无照经营的行为。(九)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十)市消防大队主要负责消防安全标准的制订和消防安全设施改造的指导,协调第三方验收工作;负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查处。(十一)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审核原厂房是否符合临时改变用途要求。(十二)市供电、供水部门联动配合,为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做好相关实施保障。(十三)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整治工作舆论氛围。(十四)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和预防可能引发的群体性闹访事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各部门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八、操作流程第一步业主及相关责任人自查、自改、自报备案。业主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分类处置工作细则”进行自查、自改,并自行上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大力宣传、发动业主及相关责任人按“分类处置工作细则”进行自查、自改、自报。第二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将厂房改建公寓楼等违法行为纳入日常巡查整治,对照“分类处置工作细则”进行分类处置。对于在建的,一经发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督促业主主动停止并限期恢复原功能,对拒不主动停止的要立即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控停。对于已投入使用的,落实分类处置办法。一是具有合法产权的改建公寓楼自行整改后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和治安管理要求的,由业主等相关责任人提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申请,经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备案;二是具有合法产权的改建公寓楼自行整改后不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和治安管理要求的,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继续落实整改措施,再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限期自行清退住户,逾期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联合职能部门实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采取停电、停水、清空住人等手段督促其整改或强制要求恢复原功能。三是由违法建筑改建的公寓楼,一律督促限期自行清退住户,逾期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联合职能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强制清退拆除。第三步对于控停的厂房改建公寓楼等,实行“疏堵结合”的工作模式,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会同经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研究提出兼顾各方利益的多元疏导办法。九、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处置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明确具体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分类建档,规范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排查梳理情况、整治资料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建档,建立台帐,规范管理。(三)强化执法,合力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巡查整治和查处力度,根据整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到位。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加强联合执法,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力攻坚。供电、供水等部门对执法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要坚决予以配合执行。(四)联合督查,有序推进。市整治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通报督促工作落实。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附件3操作流程图(一)禁新(控停)经合法审批的工业用房(指既有房产证又有土地证的,且实际建筑面积与权证面积相同的工业厂房)存在部分违法建筑的工业用房(指既有房产证又有土地证的,但实际房产面积超过证载面积的工业厂房)(四)只有土地证的工业用房附件4新浦镇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整治情况统计表上报单位:联络员:科室及职务:联系电话(长号):主要领导签字:序号性质公寓楼名称地址原房东(所有权)经营者总违章面积(m2)公寓楼面积(m2)公寓楼加盖、搭盖、重建面积(m2)消防认定三合一情况居住人数拆除违章建筑或补办合法手续情况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消防安全整改情况环境保护整改情况治安标准整改情况1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2              3              4              5              新增              序号性质公寓楼名称地址原房东(所有权)经营者总违章面积(m2)公寓楼面积(m2)公寓楼加盖、搭盖、重建面积(m2)消防认定三合一情况居住人数可否补办房产证/补办进展主动清退情况强制清退情况行政处罚情况违章建筑拆除情况1只有土地证              2              3              4              5              新增              序号性质公寓楼名称地址原房东(所有权)经营者总违章面积(m2)公寓楼面积(m2)公寓楼加盖、搭盖、重建面积(m2)消防认定三合一情况居住人数主动清退情况强制清退情况行政处罚情况违章建筑拆除情况其他1无房产证无土地证              2              3              4              5              新增              填表说明:1.“拆除违章建筑或补办合法手续情况”,填写:“已拆除”、“未拆除”、“正在补办”、“已补办”;2.“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填写:“未联系第三方鉴定”、“已联系第三方鉴定”、“正在鉴定”、“完成鉴定”;3.“消防安全整改情况”,先期填写:“已联系第三方进行前期评估并出具整改方案”、“未联系第三方评估”,经过第三方评估且出具整改方案后填写“正在整改”、“通过第三方验收”、“未通过第三方验收”;4.“环境保护整改情况”,填写:“未整改”、“正在整改”、“完成整改”、“已通过住建部门检查”、“未通过住建部门检查”;5.“治安标准整改情况”,填写:“未整改”、“正在整改”、“已通过公安部门验收”、“未通过公安部门验收”;6.“可否补办房产证/补办进展”,在有土地证的前提下(非集体土地),某些厂房是可以补办房产证的,在明确是否可以补办房产证后填写“可以”、“不可以”,对可以补办房产证的,填写“正在补办”、对已补办房产证的改建公寓楼归类到“有房产证有土地证”大栏中,填写整治情况。7.“行政处罚情况”,填写:“已由国土部门处罚”、“已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已由公安部门处罚”,并同时写上加上处罚类型及金额;8.“新增”,此表提供的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名单为前期排查的,如果有需要补报或新排查发现的,请填写至“新增”一栏。报表要求:1.此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发送至镇派出所邮箱(党政网),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19年1月7日。(​mailto:此表每周五发送至44707907@qq.com,纸质表格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传真至63821926,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19年1月7日。​)2.前期排查无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情况的村(居),请由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于2019年1月7日之前报告至镇派出所褚浙凯,日后新增请续报。一经发现正在改建的,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督促业主主动停止并限期恢复原功能。实行“疏堵结合”的工作模式,由各镇(街道)、开发区会同市经信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研究提出兼顾各方利益的多元疏导办法。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予以查处、控停。拒不停止不予处罚主动停止督促业主及相关责任人自查、自改、自报备案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房屋结构安全审核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完成时限:19年3月底前环境保护方面审核牵头部门:市环保局、住建局完成时限:19年3月底前治安管理审核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完成时限:19年5月底前消防安全审核牵头部门:市消防大队完成时限:19年5月底前1.主动完成清退的,不予处罚2.未限期完成清退的,强制清退并予以处罚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9年7月底前不达标督促业主及相关责任人在19年6月底前完成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手续达标1.主动完成清退的,不予处罚2.未主动完成清退的,强制清退并予以处罚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9年2月4日前安全隐患整改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9年6月底前需继续经营公寓式群租房的不再继续经营公寓式群租房的督促业主及相关责任人自查、自改、自报备案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按操作流程图(二)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或补办合法手续的按全部未经审批的情形处置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9年2月4日前拒不拆除违章建筑或拒不补办合法手续的1.主动完成清退的,不予处罚2.未主动完成清退的,强制清退并予以处罚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9年2月4日底前难以拆除的违法建筑或拆违违法建筑后将对整幢房屋结构安全造成影响的。需继续经营公寓式群租房的1.主动完成清退的,不予处罚2.未主动完成清退的,强制清退并予以处罚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9年2月4日底前不再继续经营公寓式群租房的督促业主及相关责任人自查、自改、自报备案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不再继续经营公寓式群租房的需继续经营公寓式群租房的1.主动完成清退的,不予处罚2.未主动完成清退的,强制清退并予以处罚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9年2月4日前不能补办房产证的能补办房产证的1.主动完成清退的,不予处罚2.未主动完成清退的,强制清退并予以处罚牵头部门:属地政府完成时限:19年2月4日前补办房产证后按操作流程图(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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