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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秦简《日书》“寓人”、“寄者”、“寄人”身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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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秦简《日书》“寓人”、“寄者”、“寄人”身分考云梦秦简《日书》“寓人”“寄者”“寄人”身份考贺润冲云梦秦简《日书》甲、乙种据推断是秦昭王时期秦国民间日者用来选时择日的迷信书籍,它反映了当时秦国中下层人民的日常生活,内容异常丰富生动。在人们日常的住与行方面,《日书》记载颇多“入客戊辰,乙巳,辛酉、辛卯,己未,庚午,虚四鬓,不可入客、寓人及臣妾,必代居室”《云梦睡虎地秦简》简一,“子,卯,午,酉,不可入寄者及臣妾,必代居室,”简反面“...

云梦秦简《日书》“寓人”、“寄者”、“寄人”身分考
云梦秦简《日书》“寓人”“寄者”“寄人”身份考贺润冲云梦秦简《日书》甲、乙种据推断是秦昭王时期秦国民间日者用来选时择日的迷信书籍,它反映了当时秦国中下层人民的日常生活,内容异常丰富生动。在人们日常的住与行方面,《日书》记载颇多“入客戊辰,乙巳,辛酉、辛卯,己未,庚午,虚四鬓,不可入客、寓人及臣妾,必代居室”《云梦睡虎地秦简》简一,“子,卯,午,酉,不可入寄者及臣妾,必代居室,”简反面“凡五丑不可入寄者,不出三岁,必代寄焉”简,“毋以戊辰、己巳入寄者,入之,所寄之简,“戌,庚申,己亥,壬寅不可入臣妾及寄者,有咎主”简“毋以牟酉入寄者,入寄者,必代居其室。己巳入寄者,不出岁亦寄焉”简一等类记载。《日书》乙种又有《寄人室》室篇“毋以戊辰,己巳入寄人。寄人,反寄之。辛酉,卯,癸卯,入寄之,必代当家”简。上述之“臣妾”指奴隶,奴隶买卖在当时秦国民间司空见惯,表明秦国社会当时还保留着较多的奴隶制残余,这已为论者所及。“入客”之客,指所接待之客人,但“寓人”显然是专有名词,应与“客”及臣妾有别。其余大量的“寄者”、“寄人”的身份大概与“寓人”相同或相似。按“寓”字之义,指寄住、寄托、寄递,“寄”之字义与“寓”有相类之处,即亦指委托、寄居、递送等,此外,“寄”还指暂居、依附,认他人为亲属,如“寄女”、“寄母”等类。“寄寓”两字连称,古还指商贾与游说之士,即无定居者,亦有客居他乡之义。从其字义分析可知,秦国当时之“寓人”、“寄者”、“寄人”应当是以各种原因在食宿形式上寄居他人房屋之人,当时所称之“旅人”,也与“寄者”等有相似性质,如云梦秦简《法律答间》载“可何谓‘旅人,寄及客,是谓‘旅尸”。即“旅人”指寄居和外来作客之人。因为这类现象在当时很普遍,所以《日书》对之有较多的记载。此类人身份如何,包括当时社会上那几种人其在当时社会上起何作用此即本文要探索的主要间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关于“寓人”、“寄人”、“寄者”的身份,首先,其身份非臣妾,亦非走亲访友的客人。这从“入客、寓人及臣妾”及“不可入臣妾及寄者”等记载中“寓人”、“寄者”与臣妾及客并列即可见其并非一类人。既非臣妾,这类人当属秦国当时社会上的自由人,其寄居生活状况表明,他们已失去了独立生活的条件,一般来说,应该是那些失去生活及生产资料的人们,需要依附、投托他人以谋生。其次,这类人到底包括哪些人这是确定其身份的必要条件。这可从秦国当时社会政治军事经济发展状态进行分析,秦国自商软变法以后,一直以法治国,重农抑商,招徕三晋之民入秦耕种,而使秦本土之民充战士出征。由于战争激烈与政治斗争之故,秦国屡次迁徙居民及罪犯、被解放的奴隶于边郡及新占之地。当时秦国虽属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掌握政权,但其社会中存在着严重的奴隶制残余,大量的臣妾买卖出现于秦简即是明证。这样一来,在秦国社会中,既有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又有奴隶主与奴隶的矛盾,还存在着地主阶级与奴隶主贵族争夺剥削利益的矛盾。由于上述社会原因,在当时的秦国社会里势必产生一批失去生活及生产资料之人,“寄者”之类人就是这批人的一部分。其类型包括一破产流亡的农民和被解放的奴隶。由于秦国存在着较东方六国更为严重的奴隶制残余,必然有大量奴隶存在。但当时社会趋势是奴隶制走向衰落,故秦国的奴隶制残余必然要受到封建国家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遏制,以各种原因获得解放的私家奴隶和官奴为数亦应不少。这些获得自由身份的奴隶,大部分无生活及生产资料。由于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致使部分农民破产流亡,这些破产者失去土地房屋等生活生产资料,遂沦为地主的农奴,有的不甘心再受当地地主的欺压,就去外地靠打长工打短工度日。这些破产农民和被解放的奴隶是当时社会上“寄者”等类人物的主要来源。二部分迁徙之民。秦时人口迁徙的原因,基本不是从经济方面考虑,而是与当时之政治与军事直接关联。有组织有目的进行人口迁徙,这主要是在秦昭王时期及其以后。在军事方面,如占领一地,即出其民,用赐爵鼓励农民或强迫罪人及被释放的奴隶迁之,秦昭王二十一年,魏献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赦罪人迁之”。二十六年,“赦罪人迁之被”。二十八年,秦将白起取楚邸、邓,秦国“赦罪人迁之。”三十三年,魏献安阳,次年,“南阳免臣迁居之”《史记·秦本纪》。政治原因方面,如某人在某地造反,其部属多被处决外,必殃及该地之民。某大臣获罪,其家属亲信皆被迁,如,秦始皇八年,“王弟长安君成娇将军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死,迁其民于临眺”。秦王政车裂落毒以后,缪毒之死党数十人被灭族,其余被“夺爵迁蜀四千余家,家房陵。是月寒冻,有死者”。吕不韦被逼自尽后,其舍人将其窃葬,秦王政下令“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史记·秦始皇本纪》。观秦国当时所进行的人口迁徙,显然是适应军事政政形势的临时措施或者是对造反地区居民及获罪大臣之家属亲信的处罚措施,因之其迁徙无疑带有强制性质,尤其是后一种迁徙,其被迁者的身份与刑徒相似,政府不管其死活,其被驱押到迁徙地区后,由于临时被逼上路,因而丧失衣食及生产资料者应不在少数,而且其困难根本别指望政府给予解决。故初至迁徙地之时,无疑从衣食到生产工具特别是住房等皆须求助于当地居民。对于当地居民来说,这些希望在其房舍中寄居栖身以便重新开始生活之人即所谓“寄者”或“寄人”“寓人”,这类人在当时某些地区人数应当不少。三孤儿。时之孤儿有如下来源,一是死亡军士的女几,由于战国时期秦国对外兼并战争不断,秦军死亡将士人数应是巨量的,在他们之中,立功获爵而使子女得到国家抚恤者毕竟是少数,多数将士身死外乡,子女不免陷入饥寒交迫之中,其中相当部分成为孤儿。此外,由于贫穷、疾病或触犯法律,使社会上一些家庭子女失去了父母,沦为求告无门的孤儿。这些孤儿失去了父母及家庭的庇护和生活来源,只能是四处流浪求生。在当时的秦国社会,孤儿大量存在应是史实。在《日书》甲种《生子》篇中载有对所生子未来的预料,其中有“甲午生子,武,有力,少孤”,“乙未生子,有疾,少孤,后富”,“甲子生子,少孤,衣污”,“戊寅生子,去父母南”,“戊子生子,去其邦北,”“己卯生子,去其邦”“己丑生子,贫而‘疾,”“己巳生子,鬼,必为人臣妾”多庚子生子,少孤,穿于”,“庚戌生子,武而贫”,“庚午生子,贫,有力,先冬终”,“癸亥生子,毋无冬终,”“癸酉生子,先冬终,简。一。从此可知,由于贫病交迫及父母丧生,秦国儿童的命运是悲惨的,“少孤”者较常见,还有先终,无终等夭亡者,小小年纪即离开父母独立谋生者亦有之。别的因生活贫困但有父母抚养的儿童尚未论及。就当时社会的孤儿而言,其出路是年略长者从军出征,较小者或为人养子养女,但此类毕竟很少,大量的孤儿是离开家乡,流浪谋生,不少人寄居人家以其劳动为代价求得安身之地。四部分三晋等国入秦垦种之人,经商、客居、游历游说之人及其后裔。战国时期,诸家迭兴,游说之士充斥诸国,由于秦国日渐强盛,于是天下之士争趋入秦效命,观秦国所用名臣多是关东之人,即可知其用人盛况。在入秦的他国之人中,名未著史载者当不在少数。这类人或得志为高官,或为某重臣家臣以图后进,或任秦国政府中下级官吏,亦有定居为秦平民者,平民之中,尤以商较变法时所招三晋等国入秦垦田者为最多。据史载“诸侯之土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今以故秦事敌,而使新民作本,兵虽百宿于外,竟内不失须臾之时,此富强两成之效也。”“今复之三世,而三晋之民可尽也”《商君书·徕民》。从秦国当时的军事及农业生产发展状况观之,商鞍招株三晋及他国之民入秦耕种的建议是得到实施的,这就是秦国日益强大和三晋等国逐渐被削弱的主要原因。总的来说,他国居秦之人得志者有之,多数人处境不佳。由于当时正处于秦国与他国的敌对战争状态,一有风吹草动,这批人就成为秦王怀疑打击的对象。商快、魏冉、甘茂、张仪、吕不韦等人的得势与获罪正能说明这个问题,秦王政发布逐客令齐驱他国之人这一举动以及后来驱逐吕不韦的三晋舍人的严历措施最能说明秦王对他国在秦之人的歧视态度,尽管李斯上书使秦王政收回了逐客令,但是这一事件所造成的客观消极影响以及由此所表现的他国之人在秦国社会地位之低都是不可否认的史实,它说明,尽管他国之人为秦国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秦人眼中总是低秦本土之人一等的。例如对游说之土,秦国专有《游士律》“游士在,亡符,居县货一甲,卒岁,责之”云梦秦简《秦律杂抄》。可见秦国对他国游士在秦活动的限制是很严的。由于遭受驱逐歧视等原因,居秦之他国人及其后裔,有的沦为无业游民,不得不为生存而奔走他乡。此外,客居秦国及入秦经商之人皆属无定居者。五多子女人家的子女送出为他人子女、赘婿。商鞍变法中规定,为了增加国家税收,实行小家庭政策,“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史记·商君列传》。这就给多子女人家造成了沉重的赋税负担,为了减轻这个负担,这些人家就设法使成年的儿子做赘婿或把未成年的子女送给人家为子女以逃赋税,这是当时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当然,该做法是与封建国家增加税收的政策相违的,故遭到了国家的限制,封建国家虽未明令禁止男子入赘,但据其法令规定,赘婿在当时社会地位很低,例如秦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捕亡人、赞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史记·秦始皇本纪》,此处将赘婿与尝通亡人、贾人并列,尝通亡人身份之低不言而喻。秦自商鞍变法后,一直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贾人社会地位亦低下。封建国家用贬低赘婿地位的政策来间接禁止多子女人家之成年儿子做赘婿的目的是很明显的。至西汉,赘婿的社会地位仍未改变。六商贾破产者。有两类,一是因经营不善以致破产,一是由于重农抑商政策实行的结果。商软变法时规定“谬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攀”《史记·商君列传》。在这种严励的抑商措施下,肯定有为数不少的经商者遭到打击伦为官奴脾,财产充官,这些官奴脾因某种原因被释放后,即成为社会上的无产者。有的商贾惧政策制裁而不敢经商,因而损失了资本,但因“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商君书·外内》,所以一些商人虽被迫改行,但亦不甘心务农,暗中仍从事商业,经商的本义就是不择地点时间,唯利是图,故其必奔走四方,晚上暂宿或借住于他人之家。上述六类人及其活动,可能即“寓人”、“寄者”、“寄人”产生的来源。总的来看,其大部分是劳动者阶级,属民间的下层,但成份比较复杂。所谓入“寓人”等之事,是指当时某家接纳或收养这类人。其形式主要是根据这类人的身份,即按其年龄、体质、技能、经历及文化程度等条件来决定。年青体壮并有技能者被作为劳动力收留下来,供其食宿,类似日后之雇工。落拓文人或有一定文化程度者,则被富户收养为帮间或清食客。孤儿则被收为养子、女或收买作为日后的劳动力,因为“寄”即有认他人作亲属之本义,故无子嗣之人收养孤儿为养子之事在当时应是常见之事。秦律对当时的父子关系很重视,如云梦秦简《封诊式》即载有两例父告亲子不孝,请求政府将其杀死和断足流放,政府则予以照办的案例“暮迁子爱书某里士五伍甲告日‘渴姿亲子同里士五伍丙足,著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暮迁所,敢告。’一今鉴丙足,令吏徒将传及恒书一封诣令史,可受代吏徒,以县次传诣成都,成都上恒书太守处,以律食”。“告子爱书某里士五伍甲告日‘甲亲子同里士五伍丙不孝,渴杀,敢告。,即令令史己往执。”这种严厉惩罚不孝之子,其目的在于维护封建的父权,但这仅限于亲父子关系时,对于养父养子关系,秦律并不承认,这从对涉及这种人案件的处理中即可看出“‘父盗子,不为盗。’今段假父盗段假子,可何论当为盗”云梦秦简《法律答问》。这表明秦律将养父养子的关系与亲父子关系不等同看待,这大概是受封建伦理的约束及秦人对社会上这种寄养的父子关系的歧视所致吧接纳“寄者”等类人的形式还包括有女而无子之人,招入与己女年貌相当者为赘婿。此外,为游士及行商提供暂时的食宿条件的,亦是接纳寄者”的形式之一。值得注意的是,普通居民倘因某日入“寄者”不吉,可致自己亦成为“寄者”而去依附他人,表现形式是“反寄之”,“必代寄焉”,“不出岁亦寄焉,”“所寄之”等等。从此可见,在秦国封建制与奴隶制残余的矛盾、战争等因素造成的局势下,小农经济所受的冲击与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普通农民的社会地位也是不稳定的。秦国社会的“寓人”“寄者”对当时社会的生产生活有何作用首先,这些人相当部分是能够从事生产的劳动者,不管其生产形式和所处的生产关系如何,他们的劳动将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某种作用。此外,赘婿及养子的存在,对继承人们的社会传统观念及平衡部分缺子女人家的心理,亦将起一定作用。游士及行商对当时文化交流及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可以说,这类人对当时社会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影响与作用是值得重视的。由子当时“入寄者,等类似事件较为普遍,下转页锋利,三角形尖端。援前刃面两孔,中间孔长、宽公分,前面孔长、宽公分。援部穿孔为方形。通体暗黄发亮,制作非常精细。年资村村民在南约米处河床挖砂中发现。陶罐件,通高、口径、底径、腹径公分。泥质、灰陶、敞口、素面,外折沿,短颈、鼓腹、平底。年月,群众在南至中间西边河床断崖挖砂中发现。铺地砖块,矩形,长、宽、厚公分。砖正面为方钉饰纹,排列整齐均匀。在南约米砂层中发现。此外,在北米处的河砂床层中还采集到残五角水道,云纹瓦当、简瓦等。而在南面,地面上到处可见到粗、细绳纹板瓦残片。钓台乡位于渭河之南,属关中河谷地带。西屯、资村在钓台乡西南约华里,为漫滩二级阶地,约一米以下大都有一层沉积砂层,在小区段内砂层薄厚度变化不甚明显。从这次我们调查沙河故河道附近地层堆积的情况来看,东边约华里的资村表土层一般一米厚,以下为油石层,打并米左右可见旋涡状砂层,砂层下面是黑粘土,再向下为小石头层。约场米深是大卵石层。紧邻的长安县高桥乡曹坊也是米左右可见砂层。村西南的沙河故道旁有宽米左右的道路遗迹,为西南一一东北向,路面铺有一层较大的卵石。卵石立栽,排列整齐。渭河是黄河最大的支流之一,在侠西境内横贯关中平原个县区,东出渡关入黄河。据文献记载和年咸阳市环境质量调查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历史上的渭河,两岸支流很多。其特点是北岸支流源远流长,由西北向东南入渭,南岸支流短而揣急,由南向北入渭。伴河发源于秦岭山脉,流域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古河道地质占一定面积。《水经注·渭水》卷十九载“伴水出丰溪,西北流分为二水,一水北流为枝津,一水西北流。又北交水自东入晋。又北,昆明池水注之。又北经灵台西。又北,至石墩注于渭。”此桥址当为津河桥址。上接页因而也产生了若干个消极后果其一,若遇不吉日入“寄者”,可使主人反寄为寄者,这将使主人地位发生根本的逆转。其二,若遇不吉日入“寄者”等人,将“有咎主”即给主人产生某种过失或给主人带来其他消极影响。其三,“寄者”的进入还可致使主人失去主人地位,即寄者对主人来说,可“必代当家”,“必代其居室”。按说这个结局是赘婿与养子的必然前途,而且是其目的,但由于赘婿社会地位很低,其与养子皆来自外姓人,故在主人及社会舆论看来,这都是违背常理之事。由于这类事在当时屡见不鲜,故《日书》多次记载提醒人们对“入寄者”之类事要严加防范,慎选时日。尽管秦国当时对外战争进展顺利,本土农业生产也发展较快,社会秩序基本安定,但还是因为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等特殊原因致使社会上产生了相当数量的无产无业的自由民。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秦国特殊历史阶段的特殊产物,也是封建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在建全与完善的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一一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形成与扩大以及大量农民失去土地而成为地主的佃农。明确《日书》“寄人”“寄者”“寓人”的身份和作用,对秦国历史的研究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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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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