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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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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全文)《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全文)2001-11-12  由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主编的《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近日发布,内容如下:1总则1.0.1(目的)为全面提高人后环境质量水平,建设健康、安全、舒适和环保的居住环境、实现人类健康与居住的可持续发展的开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技术要点》。1.0.2(基本要求)健康住宅的开发建设应满足居住环境的健康性、安全性、环保性、亲和性、自然性和保障性。住宅建设应保障居住者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多层次的健康需求。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民居住生活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实现人文、社会和环境...

《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全文)
《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全文)2001-11-12  由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主编的《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近日发布,内容如下:1总则1.0.1(目的)为全面提高人后环境质量水平,建设健康、安全、舒适和环保的居住环境、实现人类健康与居住的可持续发展的开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技术要点》。1.0.2(基本要求)健康住宅的开发建设应满足居住环境的健康性、安全性、环保性、亲和性、自然性和保障性。住宅建设应保障居住者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多层次的健康需求。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民居住生活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实现人文、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0.3(建设原则)健康住宅工程的开发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环保)贯彻国家环保方针政策,保护环境,正确处理好“人、环境、健康”的关系,促进住宅建设的可持续发展。2.(技术)积极推广、开发相关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健康住宅产业化发展。3.(人文)满足精神文明建设的需求,创造便于人际交往与体育活动的、具有亲和氛围的生活。4.(自然)正确处理好在开发建设中,人与自然及健康的相互依存关系,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5.(老年)从推进社会发展角度出发,针对我国老龄化问题及主要为家庭养老模式的现状,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6.(体制)努力探索社区健康教育、诊断、预防、护理体系和服务支援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健康管理、保障活动的发展。1.0.4(适用范围)本《技术要点》适用于新建、改建住宅和居住区的项目策划、 规划 污水管网监理规划下载职业规划大学生职业规划个人职业规划职业规划论文 设计、建设管理的各阶段,是健康住宅与人居健康工程科学化建设的主要技术内涵。工程项目应根据其经济和社会综合条件,并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环保和卫生部门相关政策、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和标准,做好策划、设计和建设工作。1.0.5(验收)本《技术要点》力求推动全国健康住宅工程建设的发展,开展健康住宅工程建设试点和技术跟进工作。工程项目建设中,分阶段开展现场测试和评估工作,并经专家考核后验收。2人居环境的健康性2.1室外环境2.1.1(基地)基地应选择在适宜健康居住条件的地区,有充足的阳光、自然风、水源和植被,能避免噪声和大气污染,有效防止工业、农业排放物的侵害。同时,具有适合工程建设的地质、地形和地貌,能避开滑坡、泥石流、洪水等的侵害。2.1.2(救灾)工程建设应考虑防灾、抗灾能力。设置日常必备的抗灾、救灾的物品和设施,能满足消防、救援、抗灾、避灾等方面的要求。2.1.3(交往)规划布局应满足居民交往的需求,合理布置交往的空间场地,特别是满足老人、儿童的室外活动需求。减少人、车相互干扰,保证人、车安全和居住安宁。2.1.4(无障碍)住区建设应实施无障碍原则的技术规定,设计安全、舒适的步行空间。2.2居住空间2.2.1(人本)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以居住生活行为规律为原则,满足居住者的生活需求,实现居民的舒适、安全、卫生和健康的文明型居住生活的目标。健康住宅空间最低面积标准详见2.2.1表。2.2.2(私密性)空间尺度适宜,合理安排各功能空间系统。实施公私分区、动静分区、洁污分区的原则,明确各行为空间的专用性。主要居住空间(起居、主卧)应避免相互干扰,有充足的阳光和良好的视野。2.2.3(适应性)综合布置结构和室内管道系统。结构和布管设计符合扩大住宅的灵活性、可变性和可改性的要求,贯彻集中管道外移和各种管道不穿楼板的原则。健康住宅最低面积标准建议表2.2.1┌────┬───────┬──────────────┐│分类│项目│指标体系│├────┼───────┼────┬────┬────┤│││最低│一般│推荐│├────┼───────┼────┼────┼────┤││起居厅│14│18│25││├───────┼────┼────┼────┤││主卧室│12│14│16││├───────┼────┼────┼────┤││次卧室*│8│10│12││面积││││││├───────┼────┼────┼────┤││厨房││6│8││├───────┼────┼────┼────┤│标准│餐厅│6│8│10││├───────┼────┼────┼────┤││主卫生空间│6│7│8││(m2)││││││├───────┼────┼────┼────┤││次卫生空间*│3│4│││├───────┼────┼────┼────┤││贮藏室│3│4│6││├───────┼────┼────┼────┤││书房*│6│8│10│└────┴───────┴────┴────┴────┘注:*空间数量可以选择;餐厅可与起居空间、厨房合并,面积可适当减少。2.2.4(长寿性)空间尺寸要便于老年人和残疾人行为。考虑老龄化需求的居住基本功能,采取相应对策并设置相关设施。顺从居住者的生活方式和生命周期,使其具有灵活性。应有老年人的扶手、防滑和报警安全保障措施。2.2.5(安全性)应制定住宅的安全性对策,保证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和功能的安全,加强住宅日常安全和防范措施。2.3空气环境质量2.3.1(通风排气)室内通风排气应符合下列规定;1.(自然通风)住宅的居住空间应能自然通风,无通风死角;2.(排气)厨房、卫生间应采用竖向或水平方向的集中排气系统,应有防倒灌、串气和串味的有效措施。2.3.2(空气污染)应防止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制止室内空气中的病原体和有害物质的侵害。在冬季采暖和夏季空调期间,应有室内新鲜空气交换和补充设备。2.3.3(装修材料)防止室内装修环境污染措施应遵守国家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选用对人体不构成危害的建筑材料。各类建筑材料含有放射性污染物(如氧)、化学污染物(如甲醛、氨、苯)及挥发性有机物(TVOC)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3.3的要求。各类建筑材料的有害物质控制指标表2.3.3┌──────┬────────────────────────┐│\分类││││控制指标││材料\││├──────┼────────────┬───────────┤││镭(226Ra)(Bqkg-1)│比活度≤200││无机材料││││├────────────┼───────────┤││放射性(Bqkg-1)│等效比活度≤350│├──────┼────────────┼───────────┤│人造板│甲醛(mg/m3)│1.2(环境测验舱)│├──────┼────────────┼───────────┤│涂料(平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125││├────────────┼───────────┤││苯(%)│不得检出││或半光型)││││├────────────┼───────────┤││游离甲醛(mg/m3)│≤0.5│├──────┼────────────┼───────────┤│胶粘刑(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白乳胶≤30地板胶≤50││├────────────┼───────────┤││苯(%)│不得检出││乳胶地板胶)││││├────────────┼───────────┤││游离甲醛(mg/m3)│≤O.5│└──────┴────────────┴───────────┘注:1.各种建材应该注意室内的日常事故发生,不应含有石棉纤维纸。地面材料应有防滑的措施。2.不得使用107胶。2.3.4(室内空气)室内空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3.4-1的规定。室内空气污染物控制指标表2.3.4-1┌──────────┬─────┬─────┬─────────┐│污染物名称│单位│浓度限值│备注│├──────────┼─────┼─────┼─────────┤│一氧化碳(CO)│mg/m3│5.0│日平均浓度│├──────────┼─────┼─────┼─────────┤│二氧化碳(CO2)│%│0.10│日平均浓度│├──────────┼─────┼─────┼─────────┤│氨(NH3)│mg/m3│0.2│日平均浓度│├──────────┼─────┼─────┼─────────┤│甲醛(HCHO)│mg/m3│0.08│小时平均浓度│├──────────┼─────┼─────┼─────────┤│苯(C6H6)│ug/m3│90│小时平均浓度│├──────────┼─────┼─────┼─────────┤│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O.60│日平均浓度│├──────────┼─────┼─────┼─────────┤│氡│Bq/m3│100│年平均平衡当量浓度│└──────────┴─────┴─────┴─────────┘(厨房空气)厨房内空气质量采用通风换气次数作评价,厨房通风次数指标应符合表2.3.4-2的规定。厨房内通风次数指标表2.3.4-2┌──────────┬────────────────┐│项目│控制指标│├──────────┼────┬─────┬─────┤│空气质量│高│中│低│├──────────┼────┼─────┼─────┤│通风换气次数/小时│>12│>8-12│>5-8│└──────────┴────┴─────┴─────┘注:厨房面积以6m2计算。2.3.5(室外空气)居住区空气污染物总量应符合表2.3.5的规定。居住区空气中污染物控制指标表2.3.5┌───────────────┬───────────────┐││浓度限值mg/m3││污染物名称│││├────────┬──────┤││平均浓度/小时│平均浓度/日│├───────────────┼────────┼──────┤│总悬浮颗粒物(TSP)││0.15│├───────────────┼────────┼──────┤│可吸入颗粒物(PMl0)││0.15│├───────────────┼────────┼──────┤│二氧化硫(SO2)│0.5│0.15│├───────────────┼────────┼──────┤│氮氧化物(NOx)(以二氧化氮NO2计)│0.15│0.01│└───────────────┴────────┴──────┘2.3.6(场地)居住区的建设,在设计前应进行场地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和土壤氡浓度水平的测定。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应有环境指标的检测报告。2.4热环境质量2.4.1(围护结构)应在提高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的同时,有效地保证室内环境的舒适度。住宅室内温度应符合表2.4.1的规定。住宅内空气热环境指标表2.4.1┌──────┬───────────────────┐│项目│标准值│├──────┼────────────┬──────┤││冬季│夏季│├──────┼─────┬──────┼──────┤││一级│20-24℃│22-26℃││温度│││││├─────┼──────┼──────┤││二级│18-20℃│26-28℃│├──────┼─────┼──────┼──────┤│湿度│相对湿度│35%-60%│40%-70%│└──────┴─────┴──────┴──────┘2.4.2(密闭)住宅外窗应采用双层或中空玻璃。外窗及玻璃的保温性能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严寒地区不低于Ⅱ级;寒冷地区不低于Ⅲ级;其他地区不低于Ⅳ级。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Ⅱ级。外墙宜采用外保温技术,并有效切断冷桥,外墙导热系数根据有关规定选择。2.4.3(设备)采暖系统的选择应符合节能的要求,宜采用分户计量、室温调节系统。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应注意定时补充新风,室外机宜隐蔽安装,有组织排放冷凝水。2.4.4(节能)住宅采暖、空调及热水供应积极利用工业余热,鼓励采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绿色能源。2.5声环境质量2.5.1(室内噪声)应加强住宅室内噪声的隔声与防声措施。制定住户间和外部噪声的隔声对策,并考虑管道、泵和电梯等隔声措施。室内声环境应满足表2.5.1-l,2.5.1-2,2.5.1-3允许噪声的标准。室内允许噪声标准(dB)表2.5.1-1┌─────────┬─────┬─────┬─────┐│房间名称│高标准│一般标准│低标准│├────┬────┼─────┼─────┼─────┤││白天│≤40│≤45│≤50││卧室││││││├────┼─────┼─────┼─────┤││晚上│≤30│≤35│≤40│├────┼────┼─────┼─────┼─────┤││白天│≤45│≤50│≤50││起居室││││││├────┼─────┼─────┼─────┤││晚上│≤35│≤40│≤40│└────┴────┴─────┴─────┴─────┘分户墙空气声隔声标准(dB)表2.5.1-2┌───────┬─────┬──────┬─────┐│隔声等级│高标PB│一般标准│低标准│├───────┼─────┼──────┼─────┤│指数隔声旦(RW)│≥50│≥45│≥40│└───────┴─────┴──────┴─────┘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dB表2.5.1-3┌──────────┬─────┬─────┐│隔声等级│高标准│低标淮│├──────────┼─────┼─────┤│楼板撞击声(LNT·W│≤60│≤70│└──────────┴─────┴─────┘2.5.2(住区噪声)居住区声环境应符合表2.5.2的规定。居住区声环境标准(dB)表2.5.2┌───────────┬─────┬───────────┐│项目│住宅周边│文化活动场所休息场所│├────────┬──┼─────┼───────────┤││白天│55│60││住区内│││││├──┼─────┼───────────┤││晚上│45│50│├────────┼──┼─────┼───────────┤││白天│≤70│││干线道路两侧住宅│││││├──┼─────┼───────────┤││晚上│≤55││└────────┴──┴─────┴───────────┘2.5.3(噪声防治)健康住区应尽可能远离噪声源。当不可避免时应采用有效的防噪措施,如建隔声屏或种植树木林带;采用窝蜂隔声窗、隔声墙体或其他隔声措施。健康住宅尽可能采用一次装修到位措施,减少装修噪声对住户的干扰。2.6光环境质量2.6.1(照度)室内光照度分为人工照明和自然采光两部分。1.(照明)室内照明应满足表2.6.1的规定。室内功能空间照度指标(Lx)表2.6.1┌───┬──────┬────┬────┬───┬────┬───┐│项目│起居厅、客厅│卧室│书房│厨房│卫生间│楼梯间│├───┼──────┼────┼────┼───┴────┼───┤│照明度│150-200│100-150│300-500│150-200100-150│75-100││(Lx)││││││└───┴──────┴────┴────┴────────┴───┘2,(采光)室内采光率(室内全天光照度与室内距离采光窗中点地面1米高、1米远的天然光照度)≥1%;主要居室的窗地比不应小于1/8。2.6.2(日照)住宅套型应具备日照的条件。寒冷和严寒地区每套住宅至少有一间居室,四居室以上至少有两间居室,有效日照时间大寒日不低于3小时。2.6.3(光污染)住宅应避免视线干扰,有效的保障私密性。住区无霓虹灯、汽车引灯和强烈广告灯光,能有效防止玻璃幕墙等产生的光污染。2.7水环境质量2.7.1(供水质量)居住区内供水系统的水质、水压和水量三个方面应具备有效的保障措施。2.7.2(饮水系统)居住区饮水系统应有分质供水措施,包括生活饮用水和直饮水两类。1.应保证给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标准。(1)给水水网用材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2)取消水箱的设置,防止水箱、供水管道二次污染;居住区生活饮用水质指标表2.7.2-1┌────────┬─────────┐│项目│指标值│├────────┼─────────┤│色度│≤15度,无异色│├────────┼─────────┤│浑浊度│≤3度│├────────┼─────────┤│味│无异味、臭味│├────────┼─────────┤│肉眼可见物│无│├────────┼─────────┤│细菌总数│≤100CFU/mL│├────────┼─────────┤│总大肠菌数│<3个/L│├────────┼─────────┤│游离性余氯│0.05-0.08mg/L│├────────┼─────────┤│高锰酸盐指数│≤3m8/L│├────────┼─────────┤│亚硝酸盐│≤0.1mg/L│└────────┴─────────┘2.直饮水应采用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经过深度加工处理后应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T94-1999)的要求。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表2.7.2-2┌──────┬─────────┐│项目│指标值│├──────┼─────────┤│细菌总数│≤10CFU/mL│├──────┼─────────┤│总大肠菌数│无│├──────┼─────────┤│游离性余氯│0.05-0.08mg/L│├──────┼─────────┤│浑浊度│≤1(NTU)│├──────┼─────────┤│高锰酸盐指数│≤1mg/L│├──────┼─────────┤│亚硝酸盐│≤0.05mg/L│└──────┴─────────┘3.应设有定期送检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给水系统设有安全报警装置。2.7.3(水压水量)用户水压稳定应有保证措施。宜采用调频、调压水泵技术。用水量应按不少于200升/人·日计算。3自然环境的亲和性3.1自然环境3.1.1(地形地貌)居住区建设应科学合理地利用基地及周边自然条件,如地形地貌、树林植被、水系河流资源等。保持居住区对大自然的亲和性,体现人和自然和谐、融洽的自然生态原则。3.1.2(大自然)居住区的结构布局应充分重视对阳光、空气、水及自然风的组织利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大气净化,水体改造、水源复用和水土保持等工作。3.2绿色系统3.2.1健康住宅的绿色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1.(绿色生态)应具备防晒、防尘、降温、调节气候,提高空气负氧离子浓度,减少二氧化碳含量,保障居住区温度、湿度和风速等生态功能,有利于降低居住区的噪声。2.(休闲活动)绿地中应有一定规模户外活动的场地、场所,并满足卫生整洁、适用安全、景色优美、措施齐全等要求。3.(景观文化)应能通过园林空间、植物配置、小品雕塑、建筑形象配合,提供视觉景观享受和文化品位。3.2.2(绿地指标)健康居住区的绿化系统应符合下列指标:1.绿地率≥35%,建筑密度≯25%,绿化复盖率≥6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m2/人;2.提供多种乔木,提倡垂直立体绿化,为居民提供一定量的遮荫、纳凉的场所,降低大地热幅射强度;3.硬质景观用地占集中绿地面积≯30%,并应使用绿色环保材料;4.植物丰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乔木量≥30株/公顷绿地;②立体及复层种植组群占绿地面积≥20%;③植物种类:三北地区木本植物种类≥40种;长江流域地区木本植物种类≥50种;岭南珠江流域地区木本植物≥60种。3.2.3(生态)绿地地形应有利于植物生长和排水。提倡居住区干道两侧种植高大乔木树,自然水驳岸应有利于生化现象,尽量减少人工铺砌材料。3.2.4(种植)绿地植物配置应乔、灌、草结合,以乔木为主,形成一定面积的立体种植。植物种类选择适地适种,不应种植对人体有害、对空气有污染和有毒的植物。3.2.5(亲和)住宅与单栋住宅设计应有利于人与自然的高接触性,采取有效措施发展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和攀缘植物,扩充宅前绿地,改善绿地种植质量。3.3雨水利用3.3.1(利用)雨水利用是指居住区内建筑物屋面和地面的雨水,经过收集、处理、储存、回用等过程,达到规定的非饮用水环境质量标准。雨水水质指标详见表3.3.1规定。储水器雨水水质处理指标表3.3.1┌──────┬────────────┐│项目│指标值│├──────┼────────────┤│肉眼可见物│无油斑、泡沫和大量沉积物│├──────┼────────────┤│大肠杆菌总数│≤3个/L│├──────┼────────────┤│化学需氧量│50mg/L│├──────┼────────────┤│氨、氮│0.5mg/L│├──────┼────────────┤│磷│0.05mg/L│├──────┼────────────┤│悬浮物│100mg/L│└──────┴────────────┘3.3.2(收集)雨水收集系统应结合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地形地貌进行组织,宜采用暗渠收集雨水。雨水经处理后,应归入中水系统使用。3.3.3渗透)对不便收集的雨水应尽量采用渗漏措施和地面构造层处理,促进水土保持,改善住区小气候。绿地中硬铺装、路径及院落中次干道应铺装可渗透的或具有一定含水率地面铺材,以尽量保持水份。3.4景观用水3.4.1(水体)居住区景观用水指池水、流水、跌水、喷水和涌水等用水,景观水应为流动水循环使用,并根据需要设置循环水净化装置和水生植物生化系统,无水质恶化现象。3.4.2(水质)居住区内不能改造为景观水的地面水、河水其水质应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V类水体质量的要求。未经处理或处理后地面水不合V类水体质量标准的污水、雨水严禁排入居住区的地面水体中。3.4.3(水质)居住区的地面水、雨水、污水等尽可能改造为景观水,其景观水水质标准应符合表3.4.3的要求。住区景观用水水质标准表3.4.3┌──────────┬──────────────────┐│项目│标准值│├──────────┼──────────────────┤│色│不应有明显异色│├──────────┼──────────────────┤│浑浊度│≤5度│├──────────┼──────────────────┤│嗅味│无│├──────────┼──────────────────┤│透明度│0.5M│├──────────┼──────────────────┤││不得含有漂浮的浮膜、油斑和聚集的││漂浮物││││其他物质│├──────────┼──────────────────┤│溶解氧│>3mg/L│├──────────┼──────────────────┤│生化需氧量(五天20℃)│≤8mg/L│├──────────┼──────────────────┤│磷│≤0.05mg/L│├──────────┼──────────────────┤│氨、氮│≤0.5mg/L│├──────────┼──────────────────┤│大肠菌群│<l0000个/L│└──────────┴──────────────────┘4居住环境的保护4.1视觉环境4.1.1(景观)住区的开发建设应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住区的形象设计和住区空间的塑造应考虑地域特征、城市文脉的继承和发展,使住区有个性。4.1.2(色彩)住区的色彩应协调统一,综合考虑屋面、墙面(宙、玻璃、栏板)、地面,植物的色彩的配合。发挥主色调的反复应用作用,增强住区感染力和个性特征,在协调中求变化,变化中求统一,避免杂乱无章。4.1.3(标志)住宅标志牌的设置应统一,位置恰当,标志清晰,完好美观。4.1.4(广告)住区内不设大型广告、标语。建筑物上禁止乱贴、乱画。4.2排水系统4.2.1(系统)居住区排水系统应包括完善的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和污水排放等设施。健康住区宜采用雨水、污水分流制。4.2.2(污水水质)排放污水的水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符合表4.2.2的规定。居住区污水排放水质指标表4.2.2┌──────────┬───────┐│项目│标准值│├──────────┼───────┤│悬浮物│150mg/L│├──────────┼───────┤│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学需氧量│150mg/L│├──────────┼───────┤│动植物油│15mg/L│├──────────┼───────┤│氨、氮│25mg/L│├──────────┼───────┤│磷│110mg/P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4.2.3(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具有配套的处理措施和综合利用能力。4.3中水系统4.3.1(用途)规模达到5万m2的住宅小区应设置中水(复用水)系统,中水可重复使用于冲厕、绿化浇灌、洗车和景观用水等。中水水质指标应符合表4.3.1的规定。中水水质指标表4.3.1┌──────────┬─────────────────┐││标准││项目│││├────────┬────────┤││冲厕、绿化│洗车、清扫│├──────────┼────────┼────────┤│浊度│≤5度│≤5度│├──────────┼────────┼────────┤│色度│≤25度│≤30度│├──────────┼────────┼────────┤│臭味│无│无│├──────────┼────────┼────────┤│生化需氧量(5天20℃)│≤50mg/L│≤50mg/L│├──────────┼────────┼────────┤│氨氯│≤10mg/L│≤10mg/L│├──────────┼────────┼────────┤│氯化物│≤300mg/l│≤300mg/L│├──────────┼────────┼────────┤│阳离子表面活性剂│≤0.3m8/L│≤0.5mg/L│├──────────┼────────┼────────┤│游离性余氧│≤0.3mg/L│≤0.3mg/L│├──────────┼────────┼────────┤│总大肠菌群│≤3个儿│≤3个儿│└──────────┴────────┴────────┘4.3.2(设置)中水系统应独立设置,严禁中水接入生活饮用水系统供水管道内。4.3.3(共用)中水系统的建设应与居住区的话水系统、雨水复用系统和景观水系统建设统一考虑,综合布置,统一利用。4.4生活垃圾4.4.1(分类)居住区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并符合下列规定:1.多层住宅不应设垃圾道,有条件地区的高层住宅也不宜设垃圾道;2.垃圾的分类率应达到70%以上,大型垃圾及有害垃圾等应有宅期综合处理的措施。4.4.2(场地)生活垃圾密闭收运和处废率应达到100%。垃圾处置场地、容器应保持整洁,不得污染周围环境。4.4.3(垃圾房)垃圾收集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垃圾房应隐蔽设置,全密闭,保证垃圾不外漏;2.应有冲洗和排水设施。垃圾收集间应设风道或排风设施。4.4.4(处置)垃圾处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袋装)生活垃圾应全部袋装化,密闭容器存放;2.(处置)居住区垃圾可采用压缩外运、焚烧处理和微生物处理技术和设备。应注意垃圾的回收、复用,注意安全卫生。4.4.5(垃圾车)垃圾收集车拖运设施应参照《城市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TJ27-89)执行。4.5环境卫生4.5.1(废弃物)居住区道路、广场及楼道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无纸屑、烟头、污物和其它废弃物。4.5.2(杂物)公共场所和住宅公共空间不得乱堆杂物,临时存放物品应经过批准。4.5.3(废物箱)道路两侧及广场内应设置废物箱,距离不宜大于80米。4.5.4(公厕)居住区内应设置公共厕所并合理布局。4.5.5(宠物)居民饲养家禽、宠物,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禁止饲养野生动物。5健康环境的保障5.1环境保障5.1.1(技术)积极开发健康住宅相关技术、产品和材料,开展健康住宅技术、产品、材料的评估认定工作。5.1.2(制度)完善社区医疗保健体系,开展诊断、预防和护理工作,并建立相应支援体系。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在规划设计和技术保证上采取相应措施,有完善的物业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5.2社区庚体设施5.2.1应根据住区规模、周边状况和需求,合理设置社区户外体育活动场地、儿童游戏场地和室内健身场所。5.2.2设置体育健身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1.(场地)应设置健身场地、门球、排球、羽毛球、网球场地和游泳池等室外大众体育健身活动场地;2.(少儿)儿童游戏场应按平均每户不小于3m2来计算,并从儿童活动便利考虑,统筹布置;3.(室内)住宅区体育健身建筑(体育馆、健身房等)配套指标,应以每千人50-150平方米计算。5.3医疗保健设施5.3.1适应居民医疗保健的要求,完善社区医疗保健设施的配套建设。5.3.2设置医疗保健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1.(配套)应合理设置医疗点、门诊部、卫生站等设施;2.(规模)500户以上的住宅区,应设医疗保健部一处,规模以每千人50-100平方米计算。医务和保健工作人员配备比应不低于2000:1。5.4社区老人设施5.4.1针对我国老龄化社会发展,应积极进行社区老人服务与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5.4.2设置社区老人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1.(规模)老人活动与服务支援设施配套建筑规模应以每干人50-100平方米计算。500户以上的住宅区,应设老人之家一处;2.(住宅)鼓励居住区建设老年公寓,既保持居家养生居住模式,又能受到社会化的服务。5.5健康行动5.5.1(公众参与)健康行动是健康住宅不可分离的部分。在建设健康住宅的同时,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开展住宅健康行为引导和规范工作。建立健康行为准则,培养和引导健康的生活意识和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社区生活品质。5.5.2(志愿者)组织健康志愿者活动,建立监督机制,开展各种持续性健康活动,促进文明社区的建设。[D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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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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