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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省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与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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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省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与装饰工程》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

2017辽宁省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与装饰工程》
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二)材料: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三)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七、本定额建筑物檐高:是指从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斜(坡)屋面的檐高是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斜(坡)屋面的平均高度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与进场交付地坪不一致时,以进场交付地坪为准。突出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均不计入檐高。八、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另行计算相应费用,不再执行本定额项目:(1)搭设高度8m以上;(2)搭设跨度18m以上;(3)施工总荷载15kN/㎡以上;(4)集中线荷载20kN/m以上。九、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超高增加费等,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发包,则主体工程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执行;装饰工程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按合同约定、投标报价或实际发生计算。上述按建筑面积计算的费用是按主体结构已经封顶,围护结构已封闭、门窗、防水等分部工程已经完成的标准考虑的。如果工程项目没有达到以上标准,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承发包双方自行确定比例扣减。十、成品门窗、地板、地毯项目如果是由供货商负责安装的,不执行本定额的相应安装项目,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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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价格增加3%的综合费用单独列项计入材料费。十一、本定额装饰工程项目适用于中、低级以下的装饰工程,高级装修工程参照使用。十二、额的砂浆除另有说明外,均按预拌考虑的,若实际使用现场搅拌,砂浆拌制费用按第四章相应定额项目进行调整。混凝土除另有说明外,均按成品考虑的,若实际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拌制费按第五章相应定额项目进行调整。成品混凝土价格中如包含泵送费用,不再执行泵送定额项目。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十四、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2.0.2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2.0.3结构层高structurestory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4围护结构building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2.0.5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2.0.6结构净高structurenet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7围护设施enclosure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2.0.8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2.0.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2.0.10架空层Stilt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2.0.11走廊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2.0.12架空走廊elevated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2.0.13结构层Structure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2.0.14落地橱窗French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2.0.15凸窗(飘窗)bay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2.0.16檐廊eaves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17挑廊overhanging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0.18门斗air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2.0.19雨篷canopy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2.0.20门廊porch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2.0.21楼梯stairs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2.0.22阳台balcony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2.0.23主体结构majorstructure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2.0.24变形缝deformationjoint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2.0.25骑楼overhang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2.0.26过街楼overheadbuilding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2.0.27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2.0.28露台terrace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2.0.29勒脚plinth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2.0.30台阶step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3.0.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3.0.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3.0.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3.0.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3.0.15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6门廊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3.0.17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19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20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3.0.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3.0.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3.0.2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入自然层建筑面积。3.0.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0.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27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7.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上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度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8.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9.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0101)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工程、人工石方工程、回填及其他、机械土方工程、机械石方工程五节。二、土壤及岩石分类: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土壤分类表土壤分类土壤名称开挖方法一、二类土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三类土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四类土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石分类表岩石分类代表性岩石开挖方法极软岩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2.各种半成岩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软岩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较软岩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用爆破法开挖较硬岩1.微风化的坚硬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用爆破法开挖坚硬岩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用爆破法开挖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本章定额中的冻土,指短时冻土和季节性冻土。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五、人工挖管沟项目执行人工挖沟槽相应项目。六、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七、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0m³的挖掘机。小型自卸汽车系指载重量≤6t的自卸汽车。八、机械挖管沟土方项目适用于管道(给排水、工业、电力、通信)、光(电)缆沟[包括:人(手)孔、接口坑]及连接井(检查井)等。九、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后,挖、运土方按干土考虑。2.人工挖一般土方、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6m<深度≤7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7m<深度≤8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2;即1.25的n次方,以此类推,各段分别计算工程量。3.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4.桩间挖土,系指桩间外边线间距1.2m范围内的挖土,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5.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6.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0m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7.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十、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项目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本定额编制按一般爆破考虑,抛掷和定向爆破等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十一、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挖土项目乘以系数2.50,机械挖土项目乘以系数1.50。十二、挖、装、运山皮石(土),按挖、装、运石渣项目执行。十三、土石方运输:1.土石方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2.人工、人力车、汽车、推土机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不另行计算;如坡度超过15%时,按下表降效系数计算。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上坡降效系数表坡度(%)5-10≤15≤20≤25系数1.752.002.252.50十四、平整场地,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十五、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材料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十六、本章定额的施工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十七、本章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排除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它章节相应规定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的挖、推、铲、装、运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设计的回填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土方体积换算表相关系数换算。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名称虚方松填天然密实夯填土方1.001.201.301.500.831.001.081.250.770.921.001.150.670.800.871.00石方1.001.181.54―0.851.001.31―0.650.761.00―砂夹石1.070.941.00―二、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含石方允许超挖量)确定。进场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进场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基础材料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砖基础200毛石、方整石基础250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400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800(自防潮层面)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支挡土板150(另加)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计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管道材质管道基础外沿宽度(无基础时管道外径)(mm)≤500≤1000≤2500>2500混凝土管、水泥管400500600700其它管道300400500600四、基础土方的放坡:1.土方放坡的深度和放坡坡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土壤类别起点深度(>m)放坡坡度人工挖土机械挖土沟槽、坑内作业基坑上作业沟槽上作业一二类土1.201:0.501:0.331:0.751:0.50三类土1.501:0.331:0.251:0.671:0.33四类土2.001:0.251:0.101:0.331:0.25注:(1)机械挖土从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起至基础底,机械一直在坑内作业,并设有机械上坡道(或采用其他措施运送机械)称坑内作业;相反机械一直在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上作业(不下坑)称坑上作业。(2)开挖时没有形成坑,虽然是在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上(坑上)挖土,继续挖土时机械随坑深在坑内作业,亦称为坑内作业。(3)沟槽上作业定义与坑上作业相同。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计算。6.挖冻土及岩石不计算放坡。7.如设计规定挖管沟放坡尺寸,按照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土方工程量;如无规定,则按定额规定的放坡系数计算管沟土方工程量。五、爆破岩石每边及坑底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极软岩、软岩0.20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2)内墙沟槽、框架间沟槽,按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2.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的土石方,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七、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八、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施工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九、桩间挖土,设计有桩顶承台的按承台外边线乘以实际桩间挖土深度计算,无承台的按桩外边线均外扩0.6m乘以实际桩间挖土深度计算,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积和空孔所占体积,挖土交叉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十、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十一、人工挖(含爆破后挖)冻土,按实际冻土厚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挖冻土,冻土层厚度在300mm以内时,不计算挖冻土费用;冻土层厚度超过300mm时,按实际冻土厚度,以体积计算,执行"机械破碎冻土"项目。破碎后冻土层挖、装、运执行挖、装、运石渣相应定额项目。十二、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十三、回填及其它。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2.基底钎探,以垫层(或基础)底面积计算。3.原土夯实与碾压,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填土夯实与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m³计算。4.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体积计算。(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管径≤300m时,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300mm时,可按下表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m³/m)公称直径(mm以内)管道301-500501-600601-800801-10001101-12001201-1500混凝土管及钢筋混凝土管道0.240.330.600.921.151.45其它材质管道0.130.220.460.74按实计算按实计算(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单个面积2㎡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十四、土方运输,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挖土总体积减去回填土(折合天然密实体积),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内运。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0102)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和基坑支护二节。二、地基处理1.换填垫层(1)换填垫层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2)换填垫层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粘土。(3)填筑毛石混凝土项目中毛石与混凝土比例可按实际调整,其他不变。2.堆载预压定额工作内容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和修筑坡道。3.真空预压砂垫层厚度按70cm考虑,当设计材料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4.强夯地基(1)点夯定额中综合考虑了各类布点形式,不论设计采用何种布点形式均不得调整。(2)点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是指设计文件最终夯点布置图中规定的单位面积内点夯完成后最终的夯点数量。(3)满夯应按设计要求的满夯能级计算。(4)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5)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分别计算。(6)设计要求采用强夯置换法夯实地基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填充夯填料以及其运输的人工、机械不含在强夯定额中,另行计算。(7)如强夯面积小于600㎡小型工程,应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5.填料桩碎石桩与砂石桩定额项目中已包括充盈系数1.3,损耗率2%。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6.搅拌桩(1)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2)深层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³)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项目计算。(3)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³)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深层水泥搅拌桩每增减1%定额计算;按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5)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其余不变。7.旋喷桩高压旋喷桩定额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调整。8.石灰桩石灰桩是按桩径500mm编制的,当设计桩径不同时,桩径每增加50mm,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增加5%。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石灰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9.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10.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废浆及注浆引起的膨胀土方的清理及外运套用“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11.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12.桩间补桩或在沟槽(基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15。13.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14.若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在≤60m³时,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15.本章凿桩头适用于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等项目。三、基坑支护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定另行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第十七章措施项目”中的相应项目执行。2.单位工程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工程量少于100m³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3.钢制桩(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项目,其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2)现场制作的型钢桩、钢板桩,其制作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子目。(3)定额内未包括型钢桩、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4.挡土板定额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5.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的工程量在≤50t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6.打入式土钉按人工打入考虑,不含土钉材料费,土钉制作、安装按本章节相应项目执行。7.锚杆、土钉钻孔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执行入岩增加子目,入岩增加指钻入软质岩的较软岩和硬质岩。8.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桩锚喷联合支护喷射混凝土护壁的钢筋网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第五章混凝土、钢筋工程”中的相应项目执行。9.基坑围护中的格构柱,套用"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其中制作项目(除主材外)乘以系数0.7,安装项目乘以系数0.5。同时,应考虑钢格构柱拆除、回收残值等的因素。10.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11.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按实际使用量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地基处理1.换填垫层,山皮石摊铺以面积计算,其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2.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3.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面积计算。4.强夯地基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5.碎石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挤密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6.搅拌桩(1)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2)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以质量计算。7.高压旋喷水泥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8.石灰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9.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10.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11.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断面以体积计算。凿桩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计算。二、基坑支护1.地下连续墙(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5)浇注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m,以体积计算。(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2.钢板桩(1)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2)钢板桩使用天数费=钢板桩定额使用量×使用天数×钢板桩使用费标准(元/t.d)。钢板桩使用天数按实际算,使用费标准9元/t.d。(3)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3.打入式土钉按入土深度以长度计算。4.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的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计算。钢筋、钢绞线、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泄水孔以个计算。5.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6.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第三章桩基工程(0103)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灌注桩二节。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也进行了综合取定。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四、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五、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灌注桩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指灌注混凝土量。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表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200m³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150m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1000m沉管灌注桩100m³钢管桩50t六、打桩1.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2.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3.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坑内作业坑深度>1.5m,坑底面积≤500㎡时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作业坑槽深度>1m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4.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5.打桩工程,如遇送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定额已综合了不同送桩深度和桩径。6.本章定额内未包括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第五章混凝土、钢筋工程”中的预埋铁件项目执行。7.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桩头灌芯部分执行人工挖孔桩灌桩芯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8.截桩长度≤1m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截桩长度>1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桩体的价格不扣除。七、灌注桩1.回旋钻机成孔、旋挖钻机成孔、冲击成孔机成孔不含泥浆制作、埋设钢护筒,发生时按相应定额执行。2.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遇钢护筒无法拔出,经确认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减去定额摊销量计算,该部分不得计取除税金外的其他费用。3.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下表。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项目名称充盈系数损耗率(%)旋挖、冲击钻机成孔灌注混凝土桩1.251回旋、螺旋钻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201沉管桩机成孔灌注混凝土桩1.1514.人工挖桩孔土(石)方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孔内照明、通风。人工挖孔桩,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5.桩孔空钻部分回填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填土者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松填土方项目执行,填碎石者按“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碎石垫层项目乘以系数0.7计算。6.旋挖钻机成孔、螺旋钻机成孔、人工挖桩孔土(石)方等干作业成孔桩的土石方场内、场外运输,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的土方装车、运输定额。7.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池制作,实际发生时按相应项目执行。8.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场外运输,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9.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桩钢筋笼、铁件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第五章混凝土、钢筋工程”中的相应项目执行。10.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沉管灌注桩的桩尖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11.灌注桩后压浆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注浆管、声测管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12.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打桩1.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3)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如设计要求桩孔内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执行人工挖孔桩灌桩芯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4)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体积计算。3.钢管桩(1)钢管桩按设计要求的桩体质量计算。(2)钢管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计算。(3)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填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填芯截面积,以体积计算。4.打桩工程的送桩均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相应的送桩工程量。5.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头的数量计算。6.预制混凝土桩截桩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7.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除预制管桩外)按设计图示桩截面积乘以凿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凿桩头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桩头长度按桩体主筋直径40倍计算,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按0.5m)乘以桩身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二、灌注桩1.回旋钻机成孔、冲击钻机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计算。其余机械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2.冲击成孔机施工场内移动及安装、拆卸,按移动次数计算。3.回旋钻机成孔、冲击成孔机成孔设计深度在20m以内时,执行孔深20m以内相应定额;设计深度超过20m时,超过部分执行孔深20m以上定额项目。4.机械成孔灌注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时,按0.5m计算。5.沉管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包括预制桩尖)的成孔长度乘以钢管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6.沉管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时,按0.5m计算。7.人工挖孔桩挖孔工程量分土、石类别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护壁外围截面积,以体积计算。8.人工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桩芯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时,按0.25m计算。人工挖孔扩底灌注桩按图示护壁内径圆台体积及扩大桩头实体积以体积计算。护壁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9.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10.泥浆制作、运输按实际成孔工程量,以体积计算。11.埋设钢护筒分别不同桩径按长度计算。12.桩孔回填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桩加灌长度的顶面乘以桩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13.钻孔压浆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长度计算。14.注浆管、声测管埋设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另加0.5m,以长度计算。15.桩底(侧)后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第四章砌筑工程(0104)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垫层、轻质隔墙和构筑物等六节。二、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1.定额中砖、砌块和石料按标准或常用规格编制,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应作调整换算,砌筑砂浆按干混预拌砌筑砂浆编制。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砌块专用砌筑粘结剂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调整换算。2.定额中的墙体是按每层砌筑高度3.6m编制的,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3.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2)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3)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和墙身,按不同材质分别合并工程量套用相应项目。(4)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4.石基础、石勒脚、石墙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5.砖基础不分砌筑宽度及有否大放脚,均执行对应品种及规格砖的同一项目。6.砖砌体和砌块砌体不分内、外墙,均执行对应品种的砖和砌块项目,其中:(1)定额中均已包括了立门窗框的调直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2)清水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设计需加浆勾缝时,应另行计算,按“十二章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执行。(3)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的门窗洞口等镶砌的同类实心砖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单独另行计算。7.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其他不变。8.加气混凝土类砌块墙项目已包括砌块零星切割改锯的损耗及费用。9.零星砌体系指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0.3㎡以内的孔洞填塞、突出屋面的烟囱、屋面伸缩缝砌体、隔热板砖墩等。10.贴砌砖项目适用于地下室外墙保护墙部位的贴砌砖;框架外表面的贴砖部分,套用零星砌体项目。11.多孔砖、空心砖及砌块砌筑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墙体时,若下部以普通(实心)砖砌筑的,该部分与上部墙身主体需分别计算,下部套用零星砌体项目。12.围墙套用墙相关定额项目,双面清水围墙按相应单面清水墙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15计算。13.毛料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14.定额中砌块及石砌体的砌筑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如果是弧形墙时,按相应定额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10,砌块、石砌体及砂浆(粘结剂)用量乘以系数1.03计算。弧形墙是指半径9m以内的圆弧形墙。15.砖砌体钢筋加固,砌体内加筋,墙体拉结筋的制作、安装,以及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抹灰等按本定额其他相关章节的项目及规定计算。16.砖砌挡土墙,二砖以上按砖基础项目计算;二砖以内按砖墙项目计算。17.毛石墙镶砖墙身按单面镶1/2砖、墙体厚度按600mm编制;如设计砖、石比例与本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三、人工级配砂石垫层是按中(粗)砂15%(不含填充石子空隙)、砾石85%(含填充砂)的级配比例编制的。四、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砖砌体、砌块砌体1.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2)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基净长线计算。(3)单个面积超过0.3㎡的孔洞所占体积应予扣除,其洞口上混凝土过梁应另行计算。2.砖墙、砌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门窗侧面预埋的混凝土块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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