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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PPT演示文稿《社会保险法》讲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郑鈜2011·06第一集00:00——01:29《肖申克的救赎》(刺激1995)——“男人必看十大影片”故事发生在1947年,银行家安迪被控用枪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妻子的情人,被判无期徙刑……斯蒂文斯:出生证、社保卡、驾驶执照第一集01:30——04.45社会保障号1935年,美国年推出了《社会保障法》。该法案最初名为《经济保障法》。1936年,政府开始发放一个终身的、唯一的标识号码——社会保障号。社会保障号用以记录每个人在社会保障计划中投入了多少资金,并据此发放相应的福利...

社会保险法PPT演示文稿
《社会保险法》讲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郑鈜2011·06第一集00:00——01:29《肖申克的救赎》(刺激1995)——“男人必看十大影片”故事发生在1947年,银行家安迪被控用枪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妻子的情人,被判无期徙刑……斯蒂文斯:出生证、社保卡、驾驶执照第一集01:30——04.45社会保障号1935年,美国年推出了《社会保障法》。该法案最初名为《经济保障法》。1936年,政府开始发放一个终身的、唯一的标识号码——社会保障号。社会保障号用以记录每个人在社会保障计划中投入了多少资金,并据此发放相应的福利金。如今,社会保障号已经作为美国人的“身份证”,其推动力是政府通过利益引导,而不是法律的强制确定。第一集04:45——09:34《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二条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第二十三条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第一集09:35——11:01《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一集11:02——13:06社会保障与保险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第一集13:07——19:44投资连结保险第一集19:45——20:58《十七大报告》: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第一集20:59——29: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0年10月28日第一集29:18——31:04《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过程1951年,政务院公布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内容完整的社会保险法规《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进行了修订,扩大了制度覆盖范围,其后还陆续出台了许多适应计划经济的条例性法规。随着改革的推进,《劳动法》1995年出台以后,制定《社会保险法》的呼声渐高。2003年,有若干位人大代表提出社会保险立法议案。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了《社会保险法》起草工作小组。到2007年由国务院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时,估计已经不下10稿。2007年12月《社会保险法》通过首次审议,2008年12月通过第2次审议,2009年12月通过第3次审议,2010年10月通过第4次审议。全程跨了4个年度,总共经历4审5稿。第一集31:05——39:51一、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第二集00:00——00:25《社会保险法》立法目的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规范社会保险关系:政府与公民之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与用人单位和个人之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之间等多重关系。2、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法》作为“权利法”的特征。3、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十七大提出,走共同富裕道路,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包容性增长”: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对所有社会成员的包容和保护;平等的机会利用。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第二集00:26——12:53社会保险的特征与功能社会保险的特征1、社会共济:以大数法则实现互助共济。2、责任分担:均衡分担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3、国家干预:国家对社会保险的强制、组织和监督。社会保险的功能1、风险防范:防范人身风险和工作风险。2、社会稳定:增强社会成员安定感,缓解社会矛盾。3、社会公平:减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分配。4、社会发展:确保成员基本生活需要,保障社会再生产。第二集12:54——17:59社会保险的制度构成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达到法定期限并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2、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3、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第二集18:00——21:074、失业保险:国家为因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社会保险制度。5、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其职工或者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6、其他社会保险:为今后的立法留出空间。如日本《护理保险法》规定的护理保险等(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速度居世界首位,预计到本世纪中叶,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第二集21:08——23:31第二集23:32——25:33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第二集25:34——30:04基础不同性质不同内容不同对象不同权责不同管理不同社会保险以国家财政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由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性。属社会立法保险范围确定,保障水平比较基础以劳动者及其供养人为核心支付保险待遇以建立劳动关系为依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行政管理体制商业保险以保险业追求营业利润的商业经营以平等自愿为前提,双方自主决定。属经济立法保险范围比较灵活,保障水平可以较高以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核心支付保险利益以建立商业保险关系为依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金融管理体制政策性保险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某种政策上的目的,运用保险的基本原理并给于扶持政策而开办的保险。一般具有非营利性、政府提供补贴与免税以及立法保护等特征。1.社会政策保险即社会保险,它是国家为了稳定社会秩序,贯彻社会公平原则而开办的维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险。。2.经济政策保险是国家从宏观经济利益出发,对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施保护政策而开办的保险,它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存款保险等。第二集30:05——31:39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1、广覆盖:从城镇人口到农村人口,从国有单位到非国有单位,从从业人员到非从业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2、保基本:相对较低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决定。但同时也可防止高标准的社会保险造成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过重,避免有劳动能力的人过分依赖社会保险。3、多层次: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4、可持续:社会保险基金能够收支平衡,运行良好。5、协调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二集31:40——35:48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1、用人单位的义务:依法缴费;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代扣代缴。2、个人的义务:依法缴费;进行社会保险登记。3、用人单位的权利:查询缴费记录;要求提供咨询。4、个人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查询缴费记录;要求提供咨询;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第二集35:49——40:08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1、用人单位的义务:依法缴费;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代扣代缴。2、个人的义务:依法缴费;进行社会保险登记。3、用人单位的权利:查询缴费记录;要求提供咨询。4、个人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查询缴费记录;要求提供咨询;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第三集00:00——02:46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救济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监督:《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2、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劳动仲裁、提起诉讼。4、要求劳动监察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第三集02:47——04:07社会保险的资金保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国家在社会保险中的作用是财政支持、行政监督、公共服务。1、多渠道: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费、财政补助、投资收益、滞纳金、其他渠道);社会保障基金(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中央财政拨入彩票公益金、国有股减持或划转资金或股权资产、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渠道)。第三集04:08——07:14社会保险的资金保障2、必要的经费支持:县以上人民政府的责任;方式为: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缴费由政府承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和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保障。3、税收优惠: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在所得税税前列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个人资金账户免收利息(《社会保险法》第14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社会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三集07:15——10:1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5号)为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各地要将2008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中规定的“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等4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底。对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延长到2010年底。第三集10:17——11:58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由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建立。如《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第三集11:59——13:01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方式主要包括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基金征缴、基金支出和基金结余情况的监督检查,即对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和基金结余户(财政专户)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监督一词的涵义已由早期的监察与督促演变为监控与制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主体的多元化: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过程全面性:对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第三集13:02——14:28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第八十条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发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中存在问题的,有权提出改正建议;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依法处理建议。第三集14:29——17:10社会保险的行政管理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其他相关部门是指财务、审计、卫生行政部门。第三集17:11——17:50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国家或社会对社会保险实行行政性、事业性管理的职能机构。一般县级市以上都有单独设立,属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部门,主要负责经办社会保险业务,即收缴社会保险费,支付发放退休养老金,报销在职、退休社保医疗费用,报销在职职工工伤、生育费用。常用名称为: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医疗保险管理局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在社区、街道、乡镇设立工作站。第三集17:51——19:31社会保险的行政管理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性组织。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工会参与社会保险的监督:参与研究重大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方式;监督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履行;对侵犯职工社会保险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调查;协助进行社会保险的法律救济。第三集19:32——21:09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险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第九十六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第九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2009年1.45亿人)实行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样的制度和政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外国人(上海2009年近7万人)可以参加社会保险。与德国、韩国的协定,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第三集21:10——24:39二、基本养老保险第三集24:40——24:4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全国总人口1370536875人。年龄构成:0-14岁人口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177648705人,占13.26%。第三集24:43——25:59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要点:依法;解除劳动义务;法定劳动年龄界限;保障基本生活;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第三集26:00——27:19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特点:强制性(职工);权利性;普遍性(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互济性。优点:老有所养;基本生活有保障;没有职业差异;流动不影响待遇。第三集27:20——31:24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构成: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资金来源: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其中:1.政府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在资金不足时负有补贴和兜底责任(2010年,作实的个人账户资金超过1500亿元,空帐估算超过1.4万亿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缴费由政府承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和管理费用由政府财政保障。2.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总额不超过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第三集31:25——33:38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3.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为基数,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部分地方规定基数可为60%——300%)。账户收益:基本养老统筹基金统筹层次低,且只能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领取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三集33:39——38:08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三集38:09——40:53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没有伤残津贴。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参照上述规定制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津贴。第四集00:00——01:59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据统计,2009年我国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35元,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1200元,2010年上半年,我国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68元,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300多元。消费者物价指数(CPI)的上涨。存银行的利率还赶不上通货膨胀率就成了负利率。关系转移: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曾经出现农民工的“退保潮”。第四集02:00——04:37什么是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成都市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自由职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以自愿到市或区(市)县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和次数,由用单位人单位职工自行确定。所缴费用只能在本人符合规定条件时,按规定按月领取补充养老金,一律不退还或提前支取。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即由企业退休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其实质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工分享企业利润的一部分。第四集04:38——09:00企业年金与补充养老保险的比较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都由企业和职工自主决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缴费方式、缴费标准和缴费水平都由企业和职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决定,但企业年金的福利性和强制性更强;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积累都计入个人账户积累,但投资方式不同;补充养老保险由社保机构统一管理,企业年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兼具有一定的自由度和行政性,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的风险由企业和职工自行承担;补充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广大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企业年金是为了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对基本养老保险的弥补率的不同。第四集09:01——11:37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新农保与老农保的区别:第一,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55元)。第二,老农保主要是建立个人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第四集11:38——14:01什么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二)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三)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四)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第四集14:02——15:37什么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户籍关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农村居民,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可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同时发给省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补贴。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参保人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按年或按月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参保人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或按月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第四集15:38——17:39若干养老保险问题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目前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已经纳入社会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养老仍实行单位退休制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8年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另,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衔接的问题。第四集17:40——19:49若干养老保险问题二、提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国家严格控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其原因是:增加了领取养老金的人数;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浪费;提前退休人员二次就业对劳动力市场形成冲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强迫退出岗位休养的“内退”,仍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由企业发给基本生活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金。办理退休时,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第四集19:50——21:52三、基本医疗保险第四集21:53——22:00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第四集22:01——24:17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成都为7.5%);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账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第四集24:18——26:34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支付范围:1、住院医疗费用;2、特殊疾病的长期门诊医疗费;3、因病丧失全部或部分行动能力,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4、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5、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用;6、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7、因工作、居住等原因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符合条件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部分情形起付标准可进行减免。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第四集26:35——29:10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支付比例: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年满l0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100%。床位费:住院床位费按日限额纳入报销范围的标准为: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元,二级医院20元,三级医院30元。第四集29:11——30:50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早期的“赤脚医生”。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第四集30:51——32:35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9年底,参合人数8.33亿,年度筹资944.35亿,受益人次7.59亿,支出基金922.92亿。基本原则:一是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二是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组织管理:一般采用以县(市)为单位统筹。筹资标准:年人均55元,原则上农民每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提高标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可给予扶持。政府补贴:政府补贴不低于40元,其中中央财政20元,地方财政20元。部分地方提高了标准。资金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管理,资金存入基金专用账户。授权立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已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第四集32:36——34:32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提出: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9号)提出,2010年各地要在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基础上,巩固和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要达到80%,有条件的地方要力争达到90%,并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第四集34:33——36:14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原则:低水平起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自愿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责任。参保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日制高校(含民办学校)、科研院所本专科生、研究生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大体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政府补贴:从2007年每年40元提高到1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0元。地方财政有困难的,可分两年到位。(广州市规定老年人参保的每人每年政府补贴500元。)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重度残疾的未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或者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政府每年再行补贴。第四集36:15——38:12哪些费用不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四集38:13——39:30若干医疗保险问题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主要形式有:(1)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3)大集团、大企业自办。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第四集39:31——40:20若干医疗保险问题二、社会医疗救助社会医疗救助是指为贫困人群获得基本医疗服务提供资金帮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从2005年开始,用2年时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之后再用2—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基金。地方财政每年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救助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第五集00:00——01:50若干医疗保险问题二、社会医疗救助第五集01:51——02:26若干医疗保险问题《关于成都市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的意见》医疗救助对象:(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含未成年人);  (二)已参加市或区(市)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40%的城镇人员;  (三)患下列疾病的城镇困难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大面积烧烫伤、苯丙酮酸尿症;  (四)本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标准:(一)救助比例为:1级医院60%,2级医院50%,3级医院40%;  (二)救助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的医疗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0元。第五集02:27——03:44四、工伤保险第五集03:45——03:51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4、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仅为用人单位。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6、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比较丰富,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第五集03:52——06:03什么是工伤工伤的认定: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五集06:04——09:19汶川地震的工伤认定2008年6月26日,四川省劳动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在此次地震中因工受伤、死亡的人的工伤保险赔付一事进行确定。《通知》指出,五种情况可以被确定为工伤:参加抗震救灾的职工,在抗震救灾中造成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由于地震原因造成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地震伤害造成伤亡或下落不明的,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内由用人单位组织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由于地震原因造成职工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同时,除第3种情况外,职工因地震原因下落不明的,应按照规定,经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后,再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工伤认定。第五集09:20——11:48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赔付:医疗费用通常是由工伤保险先报销后,商业保险扣除已赔付部分对剩下的金额进行赔偿。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则是分别按照约定额度给付,不存在冲突现象。通常建议将商业意外险作为社保的补充和完善。《建筑法》和《煤炭法》要求企业必须为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951年2月26日原劳动部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确立了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1996年原劳动部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共分8章64条,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20日,根据工伤认定难,认定时间长,保险待遇低,需要与《社会保险法》衔接等原因,国务院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五集11:49——13:42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内容: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增加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调整了工伤认定的范围(由原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为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三是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的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四是提高了部分工伤待遇标准;五是减少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增加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伙食补助费由原单位支付变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1~4级、5~6级、7~10级分别增加3、2、1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五集13:43——16:16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五集16:17——17:40如何确定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五集17:41——19:20工伤保险待遇与支付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若干工伤保险问题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伤认定问题通常,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实践中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得到确认时,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人身损害赔偿。参阅《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五、失业保险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主体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缴费规则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什么是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什么是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失业保险金的统筹: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若干失业保险问题一、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失业保险问题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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