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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汇编2222222222股份有限公司编号:2-2010-0内控制度汇编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文件实施日期:201011082222222222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目录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7货币资金管理制度47存货管理制度64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69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9工程项目管理制度91研究与开发管理制度98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107采购付款管理制度126费用报销审批制度145差旅费报销制度155公司授权管理制度161财务报告制度169信息化管理制度187合同管理制度19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目的为加强会计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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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222222股份有限公司编号:2-2010-0内控制度汇编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文件实施日期:201011082222222222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目录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7货币资金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47存货管理制度64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69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9工程项目管理制度91研究与开发管理制度98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107采购付款管理制度126费用报销审批制度145差旅费报销制度155公司授权管理制度161财务报告制度169信息化管理制度187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管理制度19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目的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他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蒙草抗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规范。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3总则本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本公司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掌握行业管理的有关知识;——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备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3)本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应会计工作岗位。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核算部长、总账主管、资金主管、税务会计、往来会计、项目现场会计、苗木基地会计、出纳等。(4)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5)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本公司应当保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6)本公司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应当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7)本公司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本公司负责人的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公司会计机构任职。这里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8)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爱岗敬业、提升素质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熟悉法规、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公司会计工作的实际进行操作。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业务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谨工作、提高效率会计人员应该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服务全公司,提高效益会计人员应该熟悉本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资料和会计方法,为改善本公司内部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为提高全公司整体效益服务。——严于律己,保守秘密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以及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9)本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并考评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收入分配、晋升、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10)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11)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12)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或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监交。(13)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操作结束后,系统管理员从会计软件中取消该移交人员的使用权限。(14)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还必须将重要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15)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姓名、职务,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6)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17)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或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批准,可由移交人员书面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19条所规定的责任。(18)本公司机构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19)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0)本公司下属机构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本公司确定。5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1)本公司会计部门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2)本公司对下列经济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4)会计计价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5)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在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公司实际设置相应明细科目。(6)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7)本公司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8)进行会计核算除遵守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外,不得有下列行为:①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②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③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④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⑤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6会计凭证(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规范第5(2)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由会计机构填制记账凭证。(2)原始凭证及粘贴的基本要求是:①原始凭证的内容应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②原始凭证印章必须齐全: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必须是国家统一规定格式,印有税务机关的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核发的统一收据。③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计算要准确。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相符;经济业务与合同、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订货单、采购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等相符;品种、数量、单价填制正确;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购买财产物资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④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填制和取得。此外,支票需按顺序号签发,持票人要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名或盖章,不准以空白支票交给他人做信用抵押。支票作废时,应连同存根及时加盖“作废”戳记,并妥善保管。⑤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票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票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同保存,不得撕毁。⑥职工工资、奖金、福利、补助等用现金发放时,由本人签字领取,无特殊情况不能由其他人代领,特殊情况下由财务部门认可必须由代领人签名或盖章;委托金融机构代发时,不须个人签名或盖章。职工工资、奖金、福利、补助等发放单,要作为原始凭证保管。⑦日常频繁发生的经济业务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汇总日期、发票号码、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及其合计数,原始凭证汇总表经汇总人签名或盖章、部门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后可作为记账凭证的原始单据附件,其发票等原始凭证可单独保管。⑧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将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或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⑨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其中: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⑩报销人应将原始单据粘贴在公司报销单据粘贴单规定的地方上,粘贴时张与张之间要均匀、整齐。对超过粘贴单规格的大型原始凭证和汇总表等应折叠摆放,与粘贴单规格大小相同的中型原始单据应压摞摆放,小型单据可以仿鱼鳞式由上到下,由右到左依次摆开压页摆放。同时需要填写报销部门、附件张数、报销内容、报销原因和报销金额等,金额部分大小写须填写无误。⑾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3)原始凭证的审核及处理:①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符合预算的要求;符合节约的原则;符合费用的开支标准。会计人员对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超过预算的原始凭证按照本公司有关规定处理。②确保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经济业务内容与客观情况相符,无弄虚作假、伪造凭证的行为。会计人员对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③确认原始凭证内容填写准确、齐全。单位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写准确;文字和数字填写清楚;凭证中无不规范的改动。对记载不准确、不完备、计算差错等技术性错误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④审核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所有经济业务必须根据本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⑤对于遗失的原始凭证,应取得原开出单位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或填写无据支付证明单并让了解实情的人写出书面证据,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⑥会计人员应根据报销部门负责人已经签批的根据原始单据填制的费用报销单,审核签字或注明情况、审核建议。将已经审核并后附原始单据的公司费用报销单送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具有签批权限的公司领导审批。(4)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审批手续完备的公司费用报销审批单或其他单证、报告等填制记账凭证。本公司的记账凭证为通用记账凭证。(5)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①记账凭证应具备下列内容: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的名称和编号(计算机制证的还必须有会计科目代码);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包括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金额及其合计数;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出纳(涉及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的记账凭证)、稽核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②记账凭证应按月连续编号,即每月从第一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如果一个会计分录需要填制多张记账凭证时,可采用“分数编号法”。③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记账凭证金额与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包括支票存根)金额必须相符。④记账凭证摘要的填写要求:第一,经济业务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写明主要物品的名称,便于日后查询。第二,往来业务的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相应部门名称及经办人姓名。第三,向银行提取现金需注明原因。第四,收支的结转,费用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⑤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必须使用全称(包括科目编号)。⑥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应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经济合同等重要原始凭证需单独保管时,或原始凭证数量较多需单独装订时,应在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注明“原始凭证另存”,同时在另存的原始凭证上注明记账凭证的时间、种类、编号等。⑦上述项目填制完毕后,制证人员应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交稽核人员审核,稽核人员按上述各条规范审核,发现填写错误应退回制证人员重新填制。经确认无误后,在记账凭证上签名并盖章。⑧出纳人员收、付款时在相应的原始凭证加盖“收讫”、“付讫”类戳记,并在收、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6)记账凭证的更正在登记入账前,如果发现填制的记账凭证错误,应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应用红字(负数)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更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负数)。(7)记账凭证的审核①为了保证记账凭证的正确性,每一张记账凭证除了编制人员要认真负责,加强自审外,必须有其他会计人员的审核。②记账凭证审核要点:第一,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经过审核,有关人员签章是否具备;第二,记账凭证上的会计科目是否适当,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一致,摘要是否确切;第三,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是否齐全,收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是否有出纳签字或盖章;第四,纸质记账凭证是否与机内记账凭证一致。③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符记账凭证:a依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b未按规定程序和内容编制;c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d有关签章不全;e记载或计算错误而未按照规定更正;f纸质记账凭证与电脑生成的记账凭证不一致;g其他不符事项。④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记账凭证的编制及记录有错的,应查明原因,及时通知编制人员修改更正,审核人员不得自行更正,修改后的记账凭证再由审核人员审核。⑤审核人员在审核无误的电脑记账凭证上审核签字。(8)会计凭证的整理①会计凭证装订时,要剔除凭证上的金属物和空白页。装订后要求整齐、牢固、美观、不掉页、不压字、不串页、不倒置,便于翻阅。②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年装订成册。③数量多的原始凭证,需要单独装订保管的,在封面上注明所属记账日期、编号、种类、保管期,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9)会计凭证的保管①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②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③会计凭证填制登记完毕,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④会计凭证应指定专人保管,非保管人员不应擅自接触已经归档的凭证。⑤原始凭证不得外借,本公司其他部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须经本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且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⑥会计凭证的管理方面其他要求见本规范第9会计档案。7会计账簿(1)本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2)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3)各种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包括:封面、扉页和账页。封面应标明:单位全称、账簿名称、会计年度、册数等项目。扉页应当附启用表,并列明细科目索引表,启用表的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账页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账户名称、登账日期栏、凭证种类和号码栏、摘要栏、借贷方金额栏、借贷方向栏、结余额栏、总页次和分页次。(4)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一级科目名称及顺序设置总账、按照二级科目及子目设置明细账,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及财务管理需要,设置辅助账。各种租借设备、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等都应设置辅助账。各种账簿必须有各自统一固定的格式。(5)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会计人员应按照软件操作程序及时过账,可根据情况每年最少打印一次账簿或进行备份。(6)出纳人员应根据办理完毕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每天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准月末按银行对账单一次登账。每月银行结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月末余额不一致的,应当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7)会计部门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有关人员调动办理调动手续前或发生非常事件后,也应及时对账。①账证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②账账核对: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主要包括:总账与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财会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③账实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不相符时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每年核对一次,必要时,并要求对方提供核对相符的书面依据。(8)会计人员按照规定定期结账。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全部登记入账。(9)会计账簿的整理①计算机生成的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等都应单独组卷并加装封面和扉页,封面应标明:单位全称、账簿名称、会计年度、册数等,扉页应列明科目索引表及账簿使用登记表。②账簿内账页排列顺序是:银行、现金日记账按自然形成日期;总账、明细账按会计科目。8财务会计报告(1)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附表。(2)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①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计算准确、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②本公司会计部门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所有子公司报表,正确编制合并会计报表;③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④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加以披露。(3)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制要求: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完整的会计报表及其他计划、统计资料,编制季度、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②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经营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税金缴纳、利润实现和分配等情况,对本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会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③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应包括公司管理当局规定的各种指标。(4)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核:①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任意估计数字;②会计报表的种类、内容和填制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种会计报表中所规定的补充资料都要填列齐全,不得遗漏;③会计报表附注及其说明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④财务情况说明书中的数字应真实、准确并和会计报表相一致,说明清楚,文字简练。(5)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期限的规定,及时将所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向有关部门报送;②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会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份,报告日期,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③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时,本公司应当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将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有关部门。(6)财务会计报告的整理:①财务会计报告按本公司、隶属单位和月、季、年度分别整理,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说明与分析应与报表一并组卷装订;②月、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较薄的,可以分别合并组卷装订,子公司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也应合并组卷装订成册;③合并组卷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案卷标题中注明月、季、及合并组卷的单位名称;④凡归档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文字说明,均应存原始件,不得使用圆珠笔及蓝色双面复写纸,压感纸或复印件;⑤各类会计报表,应编写页码,其方法与账簿相同。9会计档案(1)本公司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和销毁等的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具体包括:①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②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其它会计账簿;③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它财务会计报告;④其他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其它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⑤子公司的月、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本公司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处理的同时,应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一年最少打印出一次纸质的会计档案并保存备份光碟。(4)各会计人员对本人完成的会计档案,在交由公司档案室管理之前,应将其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并负责其保管工作。(5)会计档案的保管:①必须用专门箱柜存放,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便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磁介质档案应建立保管设施,并健全管理制度。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种会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见附表。(6)会计档案的移交:①公司会计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室的时间;②移交会计档案时,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室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7)会计档案的借用:①本公司会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②本公司其他非会计人员或下属机构会计人员需要调阅本公司会计档案,要经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意,方能查阅;③本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档案上作任何记录、符号或标记,更不准涂画、拆封和抽换。(8)会计档案的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条第(9)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①由本公司档案室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②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以及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③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室和会计机构共同派专人监销;④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出具书面报告。(9)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10)本公司下属公司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注销前及注销过程中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本公司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本公司的所有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 会计账簿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9 月、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 15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账单 5年 表1: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10会计电算化(1)为指导和规范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电算化工作,推动本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对本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2)会计电算化工作应讲求效益原则,处理好及时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与勤俭节约的关系,既不盲目追求采用最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又不要忽视技术的发展趋势,造成设备的陈旧过时。(3)本公司在完善基础会计核算电算化工作的同时,应研究并逐步开展深层次管理工作电算化或与其他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工作,逐步建立以会计电算化为核心的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做到本公司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在本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4)本公司除做好基础的会计核算工作外,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开展财务分析和管理工作,将本公司的会计电算化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5)为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操作人员必须设置系统及财务软件密码,系统及财务软件的密码属于财务机密,不得随意泄露,密码要不定期变更。(6)更换现行的会计电算化软件系统、对软件升级改版等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7)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故障排除相关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如安装不间断电源,保证停电期间不致丢失资料。(8)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如安装新版杀毒软件,且及时更新其病毒定义库,外来软盘等存储介质必须经过严格的病毒检测方能使用。(9)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中的各种会计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存储在存储介质上的会计文件必须按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打印输出,未打印存档之前不得删除;——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须补充打印;——存储介质上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应在两年以上,其中会计科目和总账数据(包括年度和月度汇总数据)必须永久保存,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其他数据资料在两年后可根据需要决定存毁。(10)必须经常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不得直接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和作为正式备份的数据进行任何非法操作。恢复系统数据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11)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好用于会计数据备份的存储介质,备份的存储介质应装在保护封套和包装盒中,分别存放于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存放场所须做好防潮、防磁工作,并定期进行转储。11会计监督(1)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且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纠正或拒绝办理违法会计事项;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监督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确保账实、账款、账账、账表相符,对账实、账款、账账、账表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作出处理;(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报告。(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报告。(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①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②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报告。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报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7)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本公司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8)本公司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时,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配合中介机构的工作,不得示意中介机构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12内部会计管理制度(1)本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2)制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①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②体现本公司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③全面规范本公司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⑤定期检查执行情况。⑥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3)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机构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4)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设置;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办法;对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5)建立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含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账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财务指标体系。(6)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其基本方式主要有:对本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控制;对本公司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进行控制;对单位的预算或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控制;对单位的实物安全进行控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7)建立稽核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等。(8)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填制方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原始记录的审核;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9)建立预算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管理的范围;制定和修订预算的依据、程序和方法;预算的执行;预算考核和奖惩办法等。(10)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的组织程序;财产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对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办法。(11)建立计量验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计量验收的方法;计量验收管理的要求;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12)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和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13)建立收入、成本核算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收入、成本核算的对象,收入、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成本分析等。(14)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财务会计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组织程序;财务会计分析的具体方法;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15)建立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规划和监督制度。重大对外投资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资金调度事项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13附则本规范所指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制定、或者财政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或者经财政部审批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会计规章、准则、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本规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货币资金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完备的会计控制系统,以保护公司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货币资金的使用、监督、控制。3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原则3.1实行内部牵制货币资金应实行钱账分管,对货币资金的审批、收付职能必须适当分离,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3.2实行内部稽核3.3实行定期盘点和对账工作4现金的内控管理程序4.1库存现金使用控制公司的库存现金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本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需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对于支付职工个人的款项、向个人收购苗木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及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款项根据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在实际工作中超过以上范围使用现金的必须履行特别审批手续(即由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审批);对于符合使用现金范围但单笔款项超过5,000元的公司外部付款,不得支付库存现金,需在银行为其办理个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或支票的收款方必须与业务发票名称一致,并留存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其个人的收款收据)。符合使用现金的各单位包括项目部一次使用现金超过1万元的,必须提前1天通知财务部门出纳;一次使用现金超过3万元的,必须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门出纳;一次使用现金超过5万元的,必须提前3天通知财务部门出纳;没有按规定通知财务部门的,财务有权拒绝付款。特殊紧急事项,须经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出纳开具现金支票,由各部门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公司开户银行提取现金。4.2审批控制在办理现金支付前,必须先经过票据的审批程序,即需要业务经办人员签字,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相关会计审核签字,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经过以上审批程序后方可支付。4.3审核控制出纳根据已审批的原始凭证再进行审核控制,即审核票据的填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金额计算有无错误,是否符合现金收支范围,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4.4现金收付控制出纳员办理现金收付后,须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出纳应认真审核现金付款单据,主要审核资金用途。现金支票付款时要求取款人在现金支票“取票(款)人”处及报销单等付款凭证上签署领款人姓名及日期,出纳付款后在付款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为加强现金收付控制,必须建立严格的出纳责任制,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主要是:出纳员必须根据经过审签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结算;出纳员不能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及稽核工作;转账支票、印鉴不能全部由出纳人员保管;非出纳人员不能兼职现金管理工作等。4.5复核控制凭证审核主管及稽核人员审核现金收支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并盖审核人名章,通过复核记账凭证,可以保证现金收支业务的正确性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防止记账失实并及时纠正收付错误。4.6记账与清点控制出纳应及时处理本日所有收、付款单据,会计做相应的收付款凭证;收、付款凭证经审核后通过系统引入现金日记账,结出当日现金余额。出纳员须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并与当日结出的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及时查明原因,报经审批后予以处理。现金应按公司规定进行存放,如有固定场所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人民币;如果项目规模较小,且只有临时设施的,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人民币,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必须在当天银行下班前存入银行,公司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白条顶抵库存,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4.7盘点控制每月由财务总账主管、核算部长或项目财务经理不定期清查库存现金,月末定期盘点一次,由上述人员监盘;并核对现金日记账。5银行存款的内控程序5.1审批控制办理银行付款时,须先经过审批程序,即审核原始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单上是否有经办人签字,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相应会计审核签字,财务总监或授权人签字,符合以上审批程序方可开具转账支票或办理付款申请单的盖 章程 公司章程范本下载项目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 序。5.2审核控制由负责保管印鉴的主管审核以上审批程序,财务负责人签字后,给予在转账支票或用款申请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5.3结算控制(1)出纳审核已盖财务专用章的支票或付款申请单及付款原始凭证后方可加盖预留印鉴的公司负责人名章给予办理结算,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银行存款业务。(2)同城付款业务可以采用转账支付或电汇方式(应取得对方加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个人收款收条),非同城业务付款采用电汇付款方式。需提供转账支票付款的业务,出纳应要求经办人在银行转账支票存根背面及“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登记后才能将转账支票交于经办人。(3)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4)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5.4复核控制凭证审核主管及资金主管审核银行存款收付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及结算凭证,结算金额是否一致,记账科目是否正确,有关人员是否签章等,以保证银行存款核算正确。5.5对账控制由现金出纳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资金主管会计负责日记账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审核确认。6银行账户管理控制6.1财务部门受理项目部开立银行账户的前提条件(1)从总经办或预算部门收到中标项目的合同副本或概预算简本;(2)从工程管理中心收到项目经理责任状;(3)收到工程管理中心的项目开工报告。6.2项目部设立银行账户需注意的事项项目部开立的账户必须经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批,项目开立的账户必须专户使用,不得用于非项目业务;公司总部(呼市)所在地合同造价500万元以上(包括500万元,此造价指初始合同造价)项目单独设立账户,合同造价500万元以下(不包括500万元)项目由总部设立项目专户统一管理,分项目核算;外埠项目均需在项目当地设立账户单独核算,如外埠同时有一个以上项目,账户管理参照总部500万元以下账户管理规定。各项目部现场财务会计均由总公司财务部门选派,外埠账户必须按公司财务制度统一管理,账户所有对账单及银行收支凭证必须妥善保管,按月报账时交回项目财务经理。6.3项目部银行账户应用范围各项目部开设的账户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即只能接受公司总部按计划下拨资金,甲方项目回款应直接回公司总部账户;若因甲方原因回款入项目部账户的,项目经理及现场财务人员必须在收到款项当天向总部财务部门负责人通告,并于次日银行上班后将该款项全额打入公司总部指定账户,项目部不得在公司未批准前直接坐支款项。严禁项目部为工作方便将项目部账户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如业务需要确需打款入个人账户的,必须办理借款手续,上次借款资金90%报账后方可办理下次借款。6.4区域项目部账户的管理区域项目部是指总公司注册地之外的外埠区域分管几个子项目的管理部门。(1)区域项目部单独开立账户,子项目不在同一地点(指不在同一个市或县,如巴盟)且不开立银行账户的,子项目请款执行总公司资金申请模式,即子项目部填写资金申请表、区域项目部工程部审核(工程进度确认)、财务审核(上次拨付资金90%以上报账的确认)后拨付资金。以备用金(现金)的形式拨付的,需遵循以下原则:①合同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子项目,单次拨付资金最多不超过10万元;②合同造价500万元以下的子项目,单次拨付资金最多不超过5万元。(2)区域项目部开立账户,子项目在同一地点(即同市或县)且不单独开立银行账户,由区域项目部统一向总部申请资金。资金申请模式:区域项目部填写资金申请表、区域项目部工程部审核(工程进度确认)、财务审核(上次拨付资金90%以上报账的确认)后拨付到区域项目部银行账户备用。(3)区域项目部应配置保险柜保管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超过限额的应在当日银行下班前将款项存入账户。6.5外埠独立项目部账户的管理外埠单独项目部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由出纳妥善保管,超过限额的应在当日银行下班前将款项存入账户。6.6公司对项目部银行账户的监控与管理项目财务经理必须严控所管项目银行账户的运行情况,每月出具分账户项目资金运行情况报表,加强对已开设账户的管理,对睡眠账户必须进行及时通报,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在项目完成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注销账户;公司财务部门资金主管负责全公司开户账户的管理与监控,每一季度末需出具监控报告,监控报告需列示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资金状况、未达账项等内容,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7货币资金实物管理7.1票证的管理(1)公司资金主管保管银行空白支票和收据,应将支票和收据存放于安全处。支票和收据的领用、使用必须及时在备查账进行登记,每项支票的支出都必须经财务部长审批并签发,签署支票后必须加盖“已付讫”戳记,所有文字或数字更改的支票和收据都应作废,作废的支票和收据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支票和收据的顺序号留存在备查账中。(2)公司所有的与资金有关的单证都必须妥善保管,各种单证应及时入账,未能入账的资金单证需购置票证簿序时保存,并在备查簿中记录。7.2印鉴使用的规定财务部门其他人员使用财务印鉴,都必须经财务部长同意后方可加盖,财务部门之外其他部门需用财务印鉴时,必须要经办人办理符合要求的用印申请表后才能用印。7.3印鉴的保管控制及安全措施涉及各类银行的印鉴必须建立安全的保管控制制度,任何支付工具的使用必须经两人以上控制操作方可实行。公司资金主管保管企业法人名章,总账主管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如保管专人由于临时原因需要由其他人暂时保管印鉴的,必须经财务总监授权并登记在案。印鉴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鉴交给别人使用;公司保险箱密码要保密,资金主管要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存货管理制度为了统一规范本公司存货采购、入库、领用、库存实物等管理,有效防范管理漏洞,降低内控风险,特制定本制度。根据存货共同的业务管理属性分析,存货管理主要由四大管理环节组成,具体包括:采购管理、出入库管理、库存管理、款项支付管理。1存货采购财务管控规则1.1管控目的为规范公司存货采购请款、报账的财务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1.2适用范围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公司采购部集中采购的研究院、工程项目用原材料、辅料、外协(购)件、五金工具、电料、备件、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采购业务。研究院、工程项目、行政部自行采购存货也需依据本财务管控规则执行。1.3存货采购财务流程1.3.1编制存货采购付款计划采购部根据存货使用部门的申购计划(每月25日前报采购部门)进行询价、定价、签订合同、下单采购(依据公司采购付款管理制度执行)。每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拟订资金付款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将书面版和电子版分别于每月末交财务部门资金主管。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旬或月内均衡支付,确定付款日期。财务部门负责过程控制与监督。财务部门收到采购资金付款计划后经审查如难以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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