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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员职责 (12页)网评员职责网评员职责篇一:公安机关网评员合法性与角色定位探析.tmp对公安机关网评员合法性和角色定位的思考杜晋丰一、问题的缘起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有效引导网络舆论,是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因公安机关自身的问题、网络舆论的放大、个人泄愤等因素而导致的涉警网络舆论事件呈明显多发和频发的态势。毫无疑问,过多涉警网络舆论事件的发生,无疑会给公安工作、警察形象以及社会稳定等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因而有效引导涉警网络舆论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为了正确引导涉警网络舆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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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员职责网评员职责篇一:公安机关网评员合法性与角色定位探析.tmp对公安机关网评员合法性和角色定位的思考杜晋丰一、问题的缘起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有效引导网络舆论,是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因公安机关自身的问题、网络舆论的放大、个人泄愤等因素而导致的涉警网络舆论事件呈明显多发和频发的态势。毫无疑问,过多涉警网络舆论事件的发生,无疑会给公安工作、警察形象以及社会稳定等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因而有效引导涉警网络舆论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为了正确引导涉警网络舆论,各地公安机关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举措,而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则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网络评论员,是指在网络媒体上发表观点,特别是对有关政治和社会的时事1进行评论的人。据学者考证,“网络评论员”这个名词最早出现在南京大学官方BBS(电子公告版)上。2005年3月,教育部对全国高校的BBS进行了整治。“小百合BBS”拒绝按照命令进行整改被强制关闭之后,南京大学校方在原有域名上开设官方版本的南京大学BBS,指派学生会干部及部分学生为“网评员”,“纳入学校勤工助学体系,根据每月的考评结果发给适当的勤工助学补助”。这些网评员将通过发帖与跟帖,来发布对学校与政府正面的信息,抵制负面信息,同时对校内外网站上有关学校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后,江苏宿迁、福建泉州、浙江台州、广东中山、江西南昌、湖南株洲等地的政府和高校,纷纷建立网络评论员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由他们以普通网友身份 发言 中层任职表态发言幼儿园年会园长发言稿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在区委务虚会上的发言内部审计座谈会发言稿 ,就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参与评论,主动发帖跟帖,加强正面宣传。特别是在发生突发事件的关键时刻,及时引导网上意见。如今,利用专职或兼职的网络评论员引导网络舆论,挤压负面舆论生存的空间,避免某些不利的网络舆论被过度放大和炒作,已经成为许多公共组织和企业共同的做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安机关也开始注重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建设,把组建专兼职的网络评论员队伍作为网络舆论引导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探索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培训、奖惩等管理制度,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评论员,逐步达到网上“一地出事、全警响应、万人跟帖”的局面。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推出利用网络评论员开展舆论引导的举措,并逐步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株洲交警支队从实际出发,根据网络涉警舆情的特点和处置要求,组建了网络评论员队伍,网评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规定网评员每天上班必须登陆QQ群,值日网评员应开通QQ手机绑定,工作时间应实时在线,值日当天应24小时在线,及时浏览当天QQ群里留言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及时发现涉及株洲交警的负面舆情,将网址和标题采集粘贴到QQ群上1胡雪艳:“试析高校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1报领导批示。2资阳市公安机关为了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管理,专门出台了《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分级组建、分级负责的原则,组建市县两级网络评论员队伍。网评员采取民警兼职形式,主要承担三项任务: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正确引导舆论、掌握舆论主动权。32007年6月,焦作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邀请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新闻媒体以及民警家属等关注、支持公安工作的35人担任该局的网络评论员,并从公安机关内部挑选业务素质高和文字表达能力强的120余名民警,组成焦作市公安局网络评论员队伍。4由于包含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部门的网络评论员一般是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匿名在网上发表评论的,因此,从网评员这支新生的力量出现以后,就引起了学者和广大网民对该制度截然相反的判断。支持的意见认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是党的思想理论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建立起一支合格的网络评论员5队伍,对在新时期能否占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至关重要”。而反对的声音则认为,组建网评员引导舆论“所隐含的逻辑是颠倒的、判断是可疑的,对舆论生态是起破坏作用的”。6“从长期效果来看,这种‘网络应对员’制度却无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甚至与‘引导舆论’的初衷背道而驰。”7学者和网民对网络评论员制度和做法毁誉参半、泾渭分明的判断和评价,给公安机关组建和完善网评员队伍和制度提供了非常有价值和必要的反思参照。它提醒我们,在组建和完善网评员队伍和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从理论上探寻这支队伍存在的合法性,并明确其角色定位,只有这样,才能使这支队伍得到广大网民的认同,并名正言顺地在公安机关网络舆论引导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公安机关网评员合法性的两个条件(一)网评员应实名上网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部门组建内部兼职的网评员队伍,之所以会受到一些学者和广大网民的诟病,关键在于这些网评员是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匿名上网为组织进行正面宣传的。普遍认为,这种既隐匿又要为组织说话的做法有违起码的政治常识,无法达成组建这支队伍的初衷。因此,有学者建议,应“将网评员的信息完全公开透明,实行网评员实名发帖制”,因为“网评员受雇于政府,就应遵守公职人员的相关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亮明身份,实名发帖”,“网评员实名发帖,可以增加8其责任感和可信性”,“有利于公众监督网评员”。应该说,这种看法代表了绝大多数公众的意见。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出于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需要,有必要也有权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网评员队伍,协助组织做好相关的工作,但前提是网评员上网必须公2段秋影:“浅谈网络媒体涉警舆情的处置”,2009-12-25/news/g/3/200912/25-45225.html3资阳警方出台《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2009-12-09赵振水:“警情民意研判”:为焦作筑牢平安防线”,韩晓玲:“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对策研究”,《网络与信息》2008年第1期。肖雪慧:“需要网评员吗?”,《书屋》2010年7月。/add/wssf/2008-05/09/content_13214242.htm5678陈力丹:“公权力不该做绑架舆论的事情”,《青年记者》2009年第3期。梁发芾:“网络实名制可从网评员做起”,《南方周末》2010年5月26日。2开真实身份,这是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及公职人员的行政行为获得合法性的基本前提。合法性是现代民主政治对政府行政的一个基本要求,政府行政的合法性就是政府的行政权力及其权威能够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同和遵从,进一步来说,公众只有认可和同意政府的行政活动和管理活动,政府的存在才具有合法性,行政活动才会有效果。就此而言,公开无疑是政府行政获得合法性的一个底线要求。公开作为政府行政合法性的一个基本价值观,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政务信息公开,而政务信息公开首先就包括行政管理主体的身份对于被管理者而言是明了的、没有疑惑的。因此,现代政府行政获得合法性的一个前提就是要把包括行政主体身份在内的有关政务信息让公众知晓,做到公开透明。具体到公安机关组建内部的网评员队伍这项工作,可以肯定的是,公安机关在组织内部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网评员队伍,让他们在特定的时候代表组织发言,这就决定了他们在网上和网下的身份均为国家的执法者和管理者,并没有因为网络是虚拟社会而发生改变。虽然网络是虚拟和相对自由的空间,普通网民只要愿意都可以隐匿自己的身份,但由于公安机关的网评员被组织赋予了明确的职责,是组织在网络社会中的代言人,这就决定了他们上网代表组织发表意见和评论与普通网民上网发表言论有着本质的区别。普通网民实名上网或匿名上网完全在于自己的选择,他们拥有选择的权利,但公安机关的网评员则不具有这样的选择权。道理很简单,网评员上网发表看法的行为是一种组织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影响和说服网民的一种组织传播和沟通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不应该匿名,也决不能匿名。对于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部门来说,网上和网下虽然具有不同的环境和特点,但行政公开的原则并不能因为网上和网下而有所区别。政府部门决不能出于局部的、个别的自利性考量,而损害行政公开这一基本原则。因此,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看,匿名只会使公安机关的网络舆论引导工作陷入不被信任、合法性遭疑的境地。在一个合法性被怀疑的工作领域,公安机关的任何努力只能与设定的目标背道而驰。不能否认,一些公安机关让网评员匿名上网引导舆论有着善意的初衷,而且从宣传和舆论引导效果来说,匿名上网也的确能起到一些作用,如某种程度上能避免网民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片面认识和评价,多一些对公安机关理解的声音,但从长远来看,网评员匿名上网进行舆论引导是无法达成公安机关预期的目的的。因为匿名上网一方面模糊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界限,不利于网络良好舆论秩序的形成,影响网民对网络舆论真假的判断,另一方面,会使网民对网评员这一做法产生逆反心理,导致网民产生“网络舆论怀疑症”。可以预见,在一个舆论无序、网民互相猜忌的网络空间里,公安机关网评员的舆论引导工作是无法正常开展的,也是难以长期坚持的。(二)网评员应尊重网民的舆论权网民作为公众的特殊群体,依法在网络上享有现实社会公众所拥有的舆论权。公安机关的网评员作为代表组织上网开展舆论引导工作的人员,必须尊重网民的舆论权,这是网评员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获得合法性的又一个重要前提。舆论权就是指“公众舆论权主体在政治民主、政治宽容和法治保障下,充分地享有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内的政治自由和权利,对政府及3其行政行为施加强有力的舆论影响和监督,实现公众和社会的政治参与。”9随着社会的发展,舆论权已经成为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是包含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在内的一个权利体系。在现代社会,“公众舆论权是民主国家对公共舆论实施管理和调控的基础”,维护公众舆论权是民主国家和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这“意味着要限制和约束国家任意使用权力压制人民意见的表达,同时保障人民可以以表达意见的方式来影响国家权力的实施。”10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以及警民关系出现了不和谐之音,涉警网络舆论事件呈多发和频发的态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形象,也妨碍了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组建网评员队伍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必然带有明显的自利性考量,这是符合公安组织发展需要的,也在人们常识可接受和理解的范围之内。但无论公安机关组建网评员队伍有着怎样的自利性考量,网评员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必须以尊重和满足网民的舆论权为前提。网民在虚拟社会依法获取信息、发表意见、表达不满情绪等行为,是公民舆论权在网络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受相关法律保护的。正是因为有了网络这样一个公共话语平台,网民的舆论权得以更好地实现。公安机关是国家公权力的代表,加之公安工作具有敏感性和社会性,因而警察的执法和管理活动以及言行举止必然会成为网民议论和关注的议题,由于我国网民构成的复杂性,其在议论中出现某些偏激、片面以及非理性都难以避免。但无论如何,网民对涉警事件和议题的关注和议论,都属网民所享有的舆论权的范畴,对此,公安机关的网评员必须予以尊重和满足。具体说来,就是对网民提出的了解涉警事件和警务信息的愿望,要及时予以公开,满足网民的知情权;对于网民针对警务工作提出的建议,要认真对待,给予肯定和鼓励,并对公安机关采纳建议的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对于网民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批评和谴责,要代表公安机关虚心接受,认真反思和检讨存在的不足,并能够把公安机关的整改措施及时通报给网民。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政府存在的本义就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满足和保障。公安机关组建网评员队伍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其内在的主客体性质决定了这是国家公权力和公民私权利的一种关系,是作为国家公权力拥有者的公安机关与私权利拥有者的网民因对信息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不同而形成的一种特定的关系。具体来说,公安机关网评员开展的网络舆论引导主要是一项通过网络媒体发布和公开相关信息而试图影响和改变网民意见和看法的工作,网民对所关注的涉警事件具有怎样的看法以及这些看法能否发生转变,都与包括网评员在内的公安机关和相关人员对信息的公开和解释以及与网民沟通的程度密切相关。质言之,公安机关的网评员要想改变网民对公安机关的态度,前提之一就是要尊重和满足网民的舆论权。现代政府是公开和透明的政府,向包括网民在内的公众提供真实的信息是政府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政府对待信息披露应秉持的原则。在我国,网民在网络空间通过了解获取信息、发表议论和看法、曝光和批评而实现知情权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网评员要发挥网络舆论引导的作用,获得网民的认同,所能做的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公开和解释信息、与网民真诚沟通,一句话,就是要尊重网民的舆论权。不可否认,公安机关组建网评员队伍以至于要求网评员匿名上网开展网络舆910刘伯高:《政府公共舆论管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版,第76页。同上,第75页。4论引导工作,具有策略上的一些考虑,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警察组织形象。在引发涉警网络舆论事件的因素中,既有因网民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对公安机关的误解,也有网民基于客观的立场对公安机关给予的正常批评和监督,当然也不排除有少数网民利用涉警事件故意歪曲事实、炒作舆论、发泄私愤、丑化警察。面对这样复杂的网络舆论环境,公安机关的网评员除了及时公开警务信息、与网民真诚沟通外,还要注意引导技巧,讲究引导策略,必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性的控制手段。但无论如何,尊重网民的舆论权,最大化地做到公开、真诚、理性、耐心,则是公安机关网评员有效引导涉警网络舆论的基础。三、网评员角色的正确定位公安机关组建网评员队伍的动机是好的,之所以好的动机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与公安机关对网评员在网上扮演的角色没有正确的定位有关。通过对一些公安机关使用网评员引导网络舆论的做法进行总结可以看出,网评员大多被赋予维护组织形象的宣传员的角色,而在网民对涉警舆论事件有着较复杂和多元诉求的网络空间,网评员只单纯地扮演宣传员的角色显然有失偏颇。笔者认为,要让公安机关的网评员被网民接受,就必须扮演好下列几种角色:(一)警务信息的公开员为了有效地引导网络舆论,公安机关赋予了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网安、宣传等部门以网络舆论引导的职责,这些部门遇有涉警的突发敏感案(事)件就要及时在网上公开信息,与网民沟通,必要时采取合法的控制措施。但现实情况是,我国网民数量庞大,网络舆论复杂多元,加之网络空间浩瀚无边,公安机关只靠专职的几个部门和有限的人员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显然捉襟见肘,顾此失彼,难以有效地实现工作目标。在这种情况下,组建网评员队伍不失为一种对专职的公安机关舆论引导部门有效的弥补。就此而言,网评员产生具有现实的必要性,而这也决定了网评员在网络上扮演的最基本的角色就是警务信息的公开员。公安民警兼职做网评员,承担网上警务信息公开员的角色,具有天然的优势。被选拔出来的网评员往往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一定的理论水平,他们熟悉了解公安工作,对网民关心和议论的涉警网络舆论事件或是亲历者或是获知信息较多者,这就决定了网评员能够在第一时间扮演好受网民欢迎的警务信息公开员的角色,有资格和能力就网民非常关注的涉警事件、公安政策和措施等,发布真实的警务信息,发表较有权威的解释和说明,以起到解疑释惑、定纷止争的作用,使网民在纷繁复杂、真假难辨的网络信息中,能够及时获取到更加权威和真实的信息。当然,公安机关的网评员承担网上警务信息的公开员,必须在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和领导下有序地开展,遇有涉警突发敏感案(事)件,网评员不能仅凭个人的好恶,擅自在网上发布信息,必须在遵守组织相关规定和统一的口径下来进行,这是确保公安机关在必要时通过网评员对外不失语而又不妄语的有效举措,也是确保网评员能够对专职的舆论引导部门起到辅助作用、扮演好警务信息公开员的必要而有力的约束。(二)网民负面情绪的疏导员5篇二:网评原创网评文章(8篇)网评原创网评文章(8篇)1.不能拿“种种原因”当借口如今,“由于种种原因,某些部门的工作进度有些慢”、“由于种种原因,某项措施的落实力度不太够”、“由于种种原因,某些干部的工作劲头不太足”……“种种原因”几乎成了少数干部的口头禅,却倒不出个所以然,在会议讲话中、每一次工作检查中并不鲜见。同时,这似又不似推卸责任的“推脱词”,听起来让人费解也懵懂,有时候碍于某些原因就草草了结,这是何的大会与检查啊?如此,“种种原因”逐渐成为了他们的“万磨油”帮他们磨掉缺点、磨掉不足,最后自成方圆。拿“种种原因”当万磨油的现象,虽为数不多,却影响不小,伤害颇深。一伤工作原则,出了问题都拿“种种原因”当托辞而不点名、不批评、不问责,原则便成了圆滑,揭短便成了护短。二伤群众利益,“种种原因”实质是对认识问题的不深刻、不重视、“冷”处理,如此一来,解决难点问题、保障群众利益的“维权会”便成了走形式、做样子的“过家家”。三伤工作作风,拿“种种原因”当万磨油,对问题原因不细查、不深究、不思考,共产党人“讲认真、务实效”的工作作风便成了一纸空谈。那那些《落实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问责办法》、党旗下的承诺与宣言都在何处落脚啊?人民的利益又都被你们这些“种种原因”归宿到哪去了啊?由此可见,如果不重视“种种原因”,紧随其后的将是种种问题、种种矛盾、种种落后的积压。“种种原因”流行,正是领导干部缺乏责任心、怕得罪人的体现,才会有不断的”雅贿”、“内部交易”等损害人民利益与不公现象的出现,才会有不经检查与总结的“工作美丽大糖包”出现,才会有接二连三的贪官不断下马。要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能敢于拿掉万磨油,敢于将“种种原因”对号到具体环节、具体责任人;那么隐藏于“种种原因”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将挖掘出来、公布出来,果断地一件件解决,就杜绝因“种种原因”而出问题的发生。2.加快完善公务员行政问责制度去年9月,因强拆自焚而引起广泛关注的江西“宜黄事件”震撼人心。时隔一年,现在有消息称因“宜黄事件”被免职的宜黄前县委书记、前县长均已复出。此消息最近被江西抚州市委组织部证实。这一新闻引发了公众对公务员行政问责制度的广泛讨论和深入思考。据了解,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官员复出的条件和程序,在某些地方往往出现官员被高调问责,随后又被不经意地发现低调复出,问责制度出现信用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完善公务员的行政问责体系与广大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首先,要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的规范化、法律化。问责制度必须与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有机地衔接,完善制度规范,完善立法,让失职官员在行政问责的同时受到法律监管,受到法律制裁,做到每一个官员的都责任明确,行政处理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只有法律和制度相结合,才能充分保障责任落实和归属,杜绝“治标不治本”、“替罪羊”现象的出现。其次,行政问责要公开、透明、制度化。当前我国的问责制度尚不严谨,很多情况下只有事故和事件引起了党中央和广大民众的广泛关注后,才对失职官员采取行政问责、追究责任。而对于问责对象,责任如何划分,也具有不确定性。行政问责制度化,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紧密联系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等制度,加强官员的监督管理,不仅可以对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官员进行行政问责,也可以对老百姓不满意、政绩平庸的官员作出一定的监管。党员干部是老百姓的父母官,人民群众的呼声是政绩的有效衡量工具,问责制度要同人民意见挂钩,其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后,要妥善处理被问责后的官员。有的官员虽然“引咎辞职”,但很快又通过不明程序甚至借助不正之风复出,在其他岗位担任要职,这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担忧和议论纷纷。对于一时失职的官员,既不能片面而盲目的决定不再录用,也不能随便复出。对于那些确有所长,或者在实践中重新赢得社会尊敬和群众信任的,应当通过公开的方式,例如可以借助群众选举的方式,允许其重新参政,发挥特长。3.正确认识权力上报单位:中共东山镇委员会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和运用权力,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强弱、官德好坏的试金石。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运用权力,掌权为公,执政为民,就会使权力造福人民;滥用权力,掌权为己,以权谋私,就会使权力造祸人民。邓小平同志曾经告诫说:“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有一些领导干部在上任之初,尚能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但随着时间的延长,警惕性就不那么高了,就会在各种腐蚀面前败下阵来。因此,领导干部在运用权力时一定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行事。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领导干部的级别越高,手中掌握的权力越大,社会责任就越重,越应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切不可滥用权力,谋取私利。领导干部必须认识权力是人民给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代表人民掌握领导权,每一位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党和人民是血肉相连的关系,任何一名干部的成长都是离不开党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人民群众信任的干部。孔繁森同志有一句铭言:“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领导干部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感情和世界观,就会能自觉地克服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4.基层公务员要有感恩的心基层干部要有感恩心态。正如仲祖文《提拔了,该感谢谁?》文章中提到的:“这是组织决定和群众认可,要谢你就感谢党,感谢群众”。懂得了这些,才会真正理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会立志做大事,而不是立志做大官。要有正确的感恩心态,才会以知足的心态去体察和珍惜身边的人和事,从而使自己博爱而善良,敬业而忠诚,富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自己与他人、社会之间创造一种友善氛围。5.时刻与人民在一起看了人民网的时政新闻:2011年九大常委与人民在一起的温暖时刻,感触颇深。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时曾指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才是历史车轮前行的推动者。6.作风建设是干成事的重要保障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作风建设是决定我们事业成败的关键。如果是干部作风是积极的、认真的、公而忘私的,就会把工作做好,把事业干成;如果干部作风是消极的、敷衍的、自私自利的反之,工作必然是一塌糊涂、一事无成。如何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呢?一是以教育为先导,坚持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正面教育培养干部队伍的执政为民意识、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摆正权利观,结合实际例子学习先进党员干部孔繁森、焦裕禄、李林森、韦寿增等人先进事迹增强党员干部的感恩之心和报效国家、干好工作的热情。通过剖析违法犯罪对社会对家庭的危害,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通过强化教育促使干部队伍思想意识的真正提高。二是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坚持制度的完善性。完善党员干部的日常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等,促使党员干部懂制度、守规矩,在规矩内办事、在制度中运作,不逾越黄线,使制度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三是以落实制度为抓手,坚持制度的权威性。制度是刚性的,更富权威性,以落实制度为抓手,敢抓不落实的事,敢处理不落实的人,使歪风得以遏制,使正气得以提升,促使队伍整体面貌得以改观,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7.切实发挥好公众监督作用公众监督是发挥社会民主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约束政府行为的有效方式。社会公众的监督无论是对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还是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整改,都具有重要作用。在我看来,公众监督是一种手段,这种手段是否生效,关键是要用好“三镜”:公众监督要用“放大镜”。随着社会日趋民主,公众的力量日益凸显,“某网民”、“某位群众”这些字眼在各大媒体上也是比比皆是。由此可见,公众监督的意识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强。然而有了监督意识,是不是就一定能真正履行好监督职责呢?答案不是肯定的。在我看来,公众百姓还需要一面“放大镜”,看问题必须全面,不能(来自:WwW.:网评员职责)只看局部,不能只报忧不报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看清实情,摸准实况,对百姓负责,同样要对政府负责,对于真正存在的问题,一定抓住不放,严查其责;对于客观上不存在的问题,也要正确看待,不能故意抹黑政府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监督的意义。公众监督要用“显微镜”。找出事物的本质是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基本前提。公众监督必须善用“显微镜”,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问题的真正原因。要深入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于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将苗头遏制在摇篮里。公众百姓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善于、勇于发展问题,同一切有阻社会发展、危害群众利益的势力作斗争,为我们国家的发展护好航。公众监督要用“望远镜”。监督工作是为全局工作服务的,要学会用“望远镜”,眼界更宽些、看得更远些。不能被眼前利益所蒙蔽,要务求实效,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准确反映问题,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重视人民群众监督的热情和斗志,建立和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同时政府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做扎实、做透明、做阳光了,就不怕任何监督。“身子正不怕影子歪”,接受公众监督就更有胆量、更有魄力、更有能体现公信力。8.年终考核莫动“礼”念又到年终岁尾时,各项工作都已进入“收官”阶段,年终考核工作也接踵而至,有些单位领导干部为“考”出好成绩,不去积极准备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完善工作,反而“独辟蹊径”,打起“礼”字的念头,想通过送礼宴请来让考篇三:网络舆情工作制度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政府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瓜州县审计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作风建设等活动,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瓜州”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二、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成立瓜州县审计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局长王鸿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兴中和经责办副主任王玉春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雷晓玲为成员。网络舆情管理职责:每天上网浏览“瓜州县审计局”网公众留言等瓜州县主流网站的论坛,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负责涉及审计系统的网上相关信息收集、编制、报送等工作。三、办理流程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瓜州政府网公众留言板、瓜州审计网、瓜州论坛、瓜州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发现涉及瓜州县审计局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及时向局领导、政府报送,并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2.批办留言。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单位或人员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单位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单位。3.办理回复。相关单位或个人收到批办的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局、政府。4.跟踪督办。审计局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单位或个人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5.审定回复。相关单位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局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日。6.立卷归档。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本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7.监督检查。对单位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四、办理要求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审计局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单位及网络舆情网评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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