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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能源公司掘进专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共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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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能源公司掘进专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共33页)赵官能源公司掘进专业平安岗位责任制一、掘进专业领导岗位责任制(一)掘进副经理掘进副矿长是煤矿开拓、掘进过程中的平安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开拓、掘进过程中平安生产负全面责任。掘进副矿长必需生疏把握煤矿平安生产专业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平安资格证。掘进副矿长应科学支配、合理组织煤矿开拓、掘进等工作,保证平安生产。(1)岗位职责第1条乐观协作矿长、平安生产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开拓、掘进过程中,必需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加强对分管科、区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准时发觉、解决有...

某能源公司掘进专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共33页)
赵官能源公司掘进专业平安岗位责任制一、掘进专业领导岗位责任制(一)掘进副经理掘进副矿长是煤矿开拓、掘进过程中的平安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开拓、掘进过程中平安生产负全面责任。掘进副矿长必需生疏把握煤矿平安生产专业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平安资格证。掘进副矿长应科学支配、合理组织煤矿开拓、掘进等工作,保证平安生产。(1)岗位职责第1条乐观协作矿长、平安生产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开拓、掘进过程中,必需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技术规范。第2条加强对分管科、区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准时发觉、解决有关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第3条依据煤矿的长远规划、接续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参与制度年度、季度、月度的开拓、掘进方案,合理组织生产。第4条组织制定井巷修理制度等掘进系统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第5条 组织编制掘进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第6条参与矿长、平安生产矿长主持召开的平安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开拓、掘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7条每月至少帮忙平安生产副矿长或主持召开一次掘进班组长例会,准时贯彻上级的平安生产指标、分析平安生产中(特殊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次会议的重点工作的落实状况。  第8条定期组织进行开拓、掘进过程中的重大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来的平安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第9条坚持开展煤矿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其实提高本企业的平安管理水平。第10条负责煤矿开拓、掘进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要经常深化现场,准时组织开展煤矿掘进平安生产(质量)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准时整改有关隐患。第11条负责组织编制煤矿开拓、掘进平安技措工程方案。第12条监督掘进区队“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落实状况。第13条外出期间必需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4条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2)责任追究第1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掘进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形式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16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掘进副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事故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第17条未准时组织进行开拓、掘进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赐予记过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区措施进行治理的,赐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解的重大事故隐患瞒报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赐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18条对开拓、掘进过程中的平安生产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9条煤矿企业在开拓、掘进过程中未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0条掘进平安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不健全的,掘进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未按规定帮忙平安生产副矿长或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的掘进班组长例会,准时贯彻上级的平安生产指示、分析平安生产中(特殊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状况,掘进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22条分管的有关科室、区队不能协调工作,造成生产平安事故或平安隐患的,掘进副矿长负主要责任。 第23条未落实煤矿开拓、掘进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质量方案、措施,不能够经常深化现场,准时组织开展掘进平安生产(质量)大检查,或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隐患不准时、措施不利的,掘进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4条未准时编制开拓、掘进平安技措工程方案,或在资金到位的状况下,不能够保证依据平安投入方案准时完成相关工程、落实相关措施的,掘进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25条分管的职能科室、区队支配没有操作资格、没有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操作的,掘进副矿长未准时停止其工作的应负领导责任。 第26条未制定井巷修理制度,不能够保证巷道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平安,掘进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7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掘进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28条发觉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准时实行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准时制止的,掘进副矿长副直接责任。 第29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有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0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入代行职权,掘进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31条在分管科室、区队领导人负直接责任的施工中,掘进副矿长负领导责任。  第32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依据情节严峻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赐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究形似责任。(二)经理助理(分管掘进)经理助理(分管掘进)是矿井开拓、掘进过程中的行政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掘进工作的平安、生产组织、管理等工作。掘进经理助理必需娴熟把握煤矿平安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平安资格证。经理助理应尽职尽责,乐观帮忙掘进矿长开展掘进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提高矿井开拓、掘进平安管理水平。⑴岗位职责第1条乐观协作掘进矿长在矿井开拓、掘进过程中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搞好本专业的行政和平安管理工作。第2条帮忙生产经理抓好本专业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分工科室的行政领导,协调好相关单位的平安工作。第3条帮忙掘进矿长组织编制矿井掘进的长远规划。第4条帮忙掘进矿长搞好本专业内的掘进区队,具有包区管理任务时,是区队平安管理的主要责任者。第5条掘进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经理助理应准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平安生产措施,解决现场顶板、通防、防治水等平安管理问题。第6条帮忙掘进矿进步行掘进专业的重大隐患排查和制定治理措施。第7条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的现场勘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准时监督整改。第8条对掘进工作面的行政和平安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深化现场检查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执行状况。第9条参与掘进巷道竣工验收。 第10条负责本专业顶板管理、开拓掘进、矿井支护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第11条当分管专业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马上赶到现场,参与抢险救灾,认真审查抢险技术方案,指导制定防范措施。第12条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⑵责任追究第1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掘进经理助理师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 第14条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掘进经理助理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事故的:2.伪造、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第15条未准时组织进行掘进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赐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赐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解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赐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第16条掘进经理助理依据分工对掘进专业方面的平安、行政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17条在掘进过程中由于管理缘由违反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经理助理应负直接责任。第18条未按规定检查掘进工作面规程、措施的执行状况,掘进经理助理应负重要责任。第19条掘进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未准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平安技术措施,掘进经理助理负主要责任。第20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掘进经理助理负直接责任。第21条发觉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及规定要求,但未准时实行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发觉违章现象未准时制止的,掘进经理助理负直接责任。第22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经理助理或授意相关人员有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经理助理师负直接责任。第23条分管的掘进专业发生平安责任事故的,掘进经理助理负领导责任。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依据情节严峻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赐予行政处分、经济惩罚、追究刑事责任。(三)掘进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是矿井开拓、掘进过程中的专业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掘进工作的生产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掘进副总工程师必需娴熟把握煤矿平安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平安资格证。掘进副总工程师应尽职尽责,乐观帮忙总工程师开展掘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开拓、掘进技术管理水平。⑴、岗位职责第1条乐观协作总工程师在矿井开拓、掘进过程中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搞好本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帮忙生产经理抓好本专业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分工科室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单位的平安工作。第3条帮忙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的长远规划。第4条帮忙总工程师对矿井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采区设计及接续方案进行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矿井的平安管理。第5条帮忙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的开拓、掘进年度、季度、月度生产方案。第6条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平安技术措施;掘进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掘进副总工程师应准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平安技术措施。第7条帮忙总工程师对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审批。第8条 帮忙总工程师进行掘进专业的重大隐患排查和制定治理措施。第9条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的现场勘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准时监督整改。第10条对掘进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深化现场检查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执行状况。第11条参与掘进巷道竣工验收。  第12条负责本专业顶板管理、开拓掘进、矿井支护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第13条当分管专业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马上赶到现场,参与抢险救灾,认真审查抢险技术方案,指导制定防范措施。第14条 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⑵责任追究第1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掘进副总工程师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16条 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掘进副总工程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事故的:2.伪造、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第17条未准时组织进行掘进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赐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赐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解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赐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第18条 掘进副总工程师依据分工对掘进专业方面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19条在掘进过程中由于技术缘由违反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副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第20条未准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平安技术措施,或编制的规程、平安技术措施不合理,掘进副总工程师应负主要责任。第21条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有明显不足或缺陷,审查中没有发觉的,掘进副总工程师负主要责任。第22条矿井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方案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不正常,不利于矿井的平安管理,掘进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第23条未按规定检查掘进工作面规程、措施的执行状况,掘进副总工程师应负重要责任。第24条掘进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未准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平安技术措施,掘进副总工程师负主要责任。第25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掘进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第26条发觉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及规定要求,但未准时实行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发觉违章现象未准时制止的,掘进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第27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副总工程师或授意相关人员有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第28条分管的掘进专业发生技术责任事故的,掘进副总工程师负领导责任。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依据情节严峻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赐予行政处分、经济惩罚、追究刑事责任。二、公司掘进分管职能部门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生产技术科第1条乐观帮忙生产副经理、协作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负责组织制定技术管理体系,各技术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在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通防科、地质科有关人员编制采掘接续方案,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采掘接续正常。第4条负责推广平安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平安生产技术科研攻关第5条采掘巷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主要审查,定期组织人员检查采掘巷专业贯彻落实规程、措施的状况,并予以奖惩。第6条帮忙采掘专业副总组织集团公司达标预备工作。第7条确定科学、经济、合理的采区设计方案,准时上报审批并负责日常的施工设计工作。第8条参与灾难预防、反风演习。准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第9条建立技术档案,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第10条按专业组织采掘、巷修工区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第11条按文件规定对采掘、巷修工区技术人员进行岗位考评。第12条组织采掘巷专业进行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第13条定期对工区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并进行奖罚。第14条加强对矿井顶板灾难的防治工作,对矿井顶板灾难进行预报、观测及总结,把握矿井顶板灾难发生的规律。第15条负责采掘巷工程质量日常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二)调度室第1条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班、日、旬完成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开拓进尺、重点工程、洗煤等各项生产方案。第2条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会、平衡会,准时解决生产中消灭的问题,督促检查本公司各单位生产方案的执行状况。凡是涉及影响平安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第3条认真贯彻平安生产方针,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煤矿平安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指挥生产。对威逼平安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实行乐观措施解决。当发生重大事故时,调度室应依据领导指示,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全部人力、物力,乐观进行抢救,并组织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的工作。事后写出专题总结报告。第4条准时把握生产趋势和分析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采掘工作面接替和采掘工出勤率等进行专题调度。对生产完成状况定期编制生产日报、旬报、月报,提诞生产状况分析资料。第5条检查生产预备工作状况。挂念和督促有关部门准时做好生产预备工作,保证水平接续、采区接续、工作面接续等采掘连接方案的实现;检查“三量”(开拓煤量、预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可采期,保证生产力量相对稳定。第6条检查本公司主要设备的使用状况,与机械动力部门一起督促各生产单位合理地利用设备和做好设备检查工作。第7条检查物资、设备的到货和预备状况。准时检查和调整生产过程中的物资供应状况,通过供应部门和仓库经常了解和把握本公司主要材料的正常储备和特殊设备的数量。第8条组织均衡生产。平常要抓好各班生产和月初、季初的生产、搞好综合平衡,准时组织以超补欠。与有关本部协作,准时解决影响均衡生产的问题,并进行督促、检查、落实、保证生产有序进行。第9条了解和把握综采、综掘、高档普采工作面的预备、安装、使用和日常生产状况,提高机械化水平。第10条 经常深化实际、深化采掘一线,调查争辩、生疏生产状况,把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生产变化的趋势,准时向公司领导人专题报告或建设性意见,准时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第11条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图表和牌板。调度资料要定期归档保管。第12条 负责执行领导调度值班岗位责任制,准时业务部门负责人轮番调度值班制。第13条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领导指示准时检查贯彻执行。对基层单位反映的生产活动,以及消灭的重大问题,照实、快速地上报。第14条加强调度业务建设。不断更新调度通讯设施,接受现代调度通信手段。开展调度业务竞赛,不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三、延深办公室岗位责任制1、乐观帮忙生产副经理、协作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2、在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同技术科、通防科、地质科有关人员编制延深工程接续方案,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接续正常。3、负责推广平安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平安争辩攻关。4、延深工程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主要审查,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延深工程巷专业贯彻落实规程、措施的状况,并予以奖惩。5、帮忙专业副总组织集团公司达标预备工作。6、确定科学、经济、合理的延深设计方案,准时上报审批并负责日常的施工设计和结算工作。7、参与灾难预防、反风演习。准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8、建立技术档案,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9、组织延深工程工区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10、组织延深工程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11、加强对矿井顶板灾难的防治工作,对矿井顶板灾难进行预报、观测及总结,把握矿井顶板灾难发生的规律。12、进行延深工程巷工程质量日常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三、公司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生产技术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是生产技术组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以及其他技术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科科长必需娴熟把握煤矿生产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平安资格证。⑴岗位职责第1条必需乐观帮忙生产副经理、协作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负责组织制定生产技术科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在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通防科、地质科有关人员编制采掘接续方案,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采掘接续正常。第4条负责推广平安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平安生产科研攻关。第5条参与采掘巷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定期组织人员检查采掘巷专业贯彻落实规程、措施的状况,并予以奖惩。第6条要经常深化现场,准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把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状况,落实、考核各工区的生产方案完成状况,每月月底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采掘接续正常。第7条确定科学、经济、合理的采区设计方案,准时上报审批。第8条参与灾难预防、反风演习。第9条准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第10条建立技术档案,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第11条按规定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第12条组织采掘巷专业进行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第13条外出期间必需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4条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⑵责任追究第1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生产技术科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16条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第17条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第18条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第19条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20条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生产技术科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矿井事故的;(2)伪造、有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第21条未准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赐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第22条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治理措施的,赐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第23条对排查出的难以排解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赐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第24条对矿井采掘巷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25条未组织制定科室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6条生产技术科编制的矿井生产布局及接续方案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7条在生产技术科科长组织的有关设计中消灭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8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因生产技术科科长不能够经常深化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准时解决,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9条发觉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准时实行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准时制止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0条生产技术科科长对上报各类资料、报表的精确     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矿井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准时做好矿井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1条生产技术科科长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监察)、审查中,生产技术科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有意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的,生产技术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2条对于上述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依据情节严峻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赐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应乐观帮忙生产技术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必需娴熟把握煤矿生产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平安资格证。⑴岗位职责第1条必需乐观帮忙科长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按专业分工,做好各专业技术资料整理工作,并归档。第3条帮忙科长确定科学、合理的采区设计方案,准时上报审批。第4条帮忙生产技术科科长编制采掘接续方案,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采掘接续正常。第5条参与采掘巷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定期组织人员检查采掘巷专业贯彻落实规程、措施的状况,并予以奖惩。第6条要经常深化现场,准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把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状况,落实、考核各工区的生产方案完成状况,每月月底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采掘接续正常。第7条准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第8条准时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9条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⑵责任追究第1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11条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生产技术科副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矿井事故的;2、伪造、有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4、依据分工要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对采掘巷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5、生产技术科编制的矿井生产布局及接续方案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6、在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组织的有关设计中消灭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7、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8、因生产技术科副科长不能够经常深化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准时解决,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9、发觉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准时实行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准时制止的,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10、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对上报各类资料、报表的精确     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11、矿井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准时做好矿井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对于上述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依据情节严峻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赐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究刑事责任。(三)生产技术科技术人员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应乐观帮忙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必需娴熟把握煤矿生产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平安资格证。⑴岗位职责第1条必需乐观帮忙科长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按专业分工,做好各专业技术资料整理工作,并归档。第3条帮忙科长确定科学、合理的采区设计方案,准时上报审批。第4条帮忙科长编制采掘接续方案,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采掘接续正常。第5条参与采掘巷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定期组织人员检查采掘巷专业贯彻落实规程、措施的状况,并予以奖惩。第6条要经常深化现场,准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把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状况,落实、考核各工区的生产方案完成状况。第7条准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第8条准时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9条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⑴责任追究第1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11条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生产技术科技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矿井事故的;2、伪造、有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4、依据分工要求,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对采掘巷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5、生产技术科编制的矿井生产布局及接续方案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6、在生产技术科技术员组织的有关设计中消灭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7、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8、因生产技术科技术员不能够经常深化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准时解决,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9、发觉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准时实行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准时制止的,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10、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对上报各类资料、报表的精确     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11、矿井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准时做好矿井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对于上述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依据情节严峻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赐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四)调度室副主任调度室副主任应乐观帮忙调度室主任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调度室副主任必需娴熟把握矿井平安生产基础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平安资格证。⑴岗位职责第1条必需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第2条依据分工要求认真做好矿井平安生产的调度工作,做好平安信息的上传下达。第3条 随时把握矿井生产现场的实际状况,发觉特别要准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实行相关措施。第4条调度室主任未在岗位时,调度室副主任应依据支配担当主任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第5条 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第6条把握年、季、月生产建设方案执行状况及生产工作支配。帮忙主任指挥各区实现均衡生产。准时了解平安质量状况和生产动态,发生重大问题、重大事故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与处理。第7条参与各种生产、开拓、机电会议,督促解决发生的问题。对生产中的关键问题,组织人员深化调查争辩,提出专题分析材料,供领导决策使用。第8条 帮忙调度室主任监督、检查调度员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考核。⑵责任追究第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调度室副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检察机构及其矿井平安检察人员的平安检察指令的。第10条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调度室副主任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矿井事故的;2.伪造、有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第11条 对矿井的平安生产调度工作依据分工范围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2条在带班期间调度室发生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不认真负责,调度室副主任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3条在带班期间,矿井平安生产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中消灭错误、延误的,调度室副主任负直接责任。第14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依据情节严峻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赐予行政处分、经济惩罚、追究刑事责任。(五)掘进资料管理员1、按分工要求,做好各专业技术资料整理工作,并归档。2、乐观帮忙主任、副主任的工作,确保延深工程资料齐全,要经常深化现场,准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把握延深工程工程的进度等状况。3、参与落实、考核各工区的生产方案完成状况,每月月底向主任做出总结汇报材料。4、准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5、准时向主任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6、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四、掘进区队管理人员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掘进工区区长掘进工区区长是本工区的平安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本工区在巷道施工过程中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掘进工区区长必需把握煤矿平安生产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平安资格证。掘进工区区长必需合理的组织施工,保证平安。⑴、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协调好各掘进队(班、组)的工作,严格依据“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平安措施的规定组织施工。依据矿井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的施工。第4条组织好班前会,准时支配有关工作,传达平安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第5条依据实际状况定期组织召开平安会议,准时争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第6条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施工。第7条 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平安用品等。第8条支配掘进班组施工以前,必需为其备齐支护材料、临时支护材料等。第9条负责组织制定掘进工作面各操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10条准时组织平安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第11条参与平安生产办公会议,并对掘进施工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12条 负责组织本区队职工学习“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平安技术措施,并签字。第13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平安业务学问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平安教育,组织好班组平安教育。第14条组织好本工区新工人签订师徒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并监督执行。第15条责本工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第16条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第17条照实、准时汇报平安事故,帮忙、乐观协作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第18条 组织落实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第19条每班至少组织一次本工区隐患排查,准时排查平安隐患,并组织治理。第20条 外出期间必需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1条 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⑵、责任追究第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掘进工区区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2条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掘进工区区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矿井事故的;2、伪造、有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三、在本工区发生重大生产平安事故时,掘进工区区长不马上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赐予降级、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工区生产平安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惩罚。1、未准时组织进行掘进工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赐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实行措施进行治理的,赐予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解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赐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2、掘进工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掘进工区区长应负直接责任。3、对本工区掘进工作面的平安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4、未组织制定本工区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5、在掘进过程中,没有依据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施工,掘进工区区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6、不能够保证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工区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7、未组织本工区职工学习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8、未准时组织职工进行平安学习,开展区队平安教育,或未按要求组织好班组平安教育,掘进工区区长负主要责任。9、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10、没有组织好掘进工区的班前会,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1、未准时发觉、整改掘进工作面的平安隐患,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2、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3、发觉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准时实行相关措施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4、未组织好本工区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5、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工区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6、掘进工区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7、掘进工区未有效落实探访水制度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8、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19、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工区区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有意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的,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20、分管的掘进队(班、组)不能够协调工作,掘进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21、对于上述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依据情节严峻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赐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究刑事责任。(二)掘进工区副区长掘进工区副区长是掘进工作面作业现场平安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本工区现场平安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依据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掘进工区副区长必需把握相关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生疏避灾路线。掘进工区副区长必需严格依据掘进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平安。⑴、岗位职责第1条保证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协调好各掘进队(班、组)的工作,严格依据“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平安措施的规定组织施工。第3条 依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的施工。第4条组织好班前会,准时支配有关工作,传达平安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第5条 依据实际状况定期组织召开平安生产会议,准时争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第6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头工作以前,必需与平安员(验收员)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负责检查迎头瓦斯、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的使用状况和迎头10m内的支护质量等),发觉隐患马上进行处理,确保平安。第7条 平安检查以后,对迎头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第8条在支配施工以前,按规定预备充分的支护材料。第9条依据当班出勤人员数和特长,合理支配人员,完成生产任务。第10条依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准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第11条坚持敲帮问顶等平安检查制度,准时进行平安检查。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12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第13条 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平安竞赛、平安质量标准化等活动。第14条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平安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觉特别准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准时汇报。第15条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16条进行放炮前的检查和警戒工作,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第17条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觉不按章操作,要准时订正、汇报。第18条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准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平安。第19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平安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支配工人操作。第20条保证局部通风机运转正常、牢靠。第21条保证掘进班组长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第22条准时组织班组平安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意识。第23条 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⑵、责任追究第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掘进工区副区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2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掘进工区副区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有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第3条 掘进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工区副区长应负直接责任。第4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掘进工区副区长应负直接责任。第5条未协调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依据“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生产的,掘进工区副区长应负直接责任。第6条 不能够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或不能够准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掘进工区副区长应负直接责任。第7条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掘进工区副区长应负直接责任。第8条不认真进行放炮平安检查、警戒、落实平安放炮制度的,掘进工区副区长应负直接责任。第9条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掘进工区副区长应负直接责任。第10条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掘进工区副区长未负准时命令工人撤离的,掘进工区副区长应负直接责任。第11条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平安设施、防尘措施等,仍支配工人作业,掘进工区副区长应负直接责任。第12条掘进工区副区长对本班组的平安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第13条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工区副区长负直接责任。第14条未准时发觉、整改掘进工作面的平安隐患,掘进工区副区长负直接责任第15条 未准时组织班组平安教育,掘进工区副区长应负直接责任。第16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掘进工区副区长负直接责任。第17条局部通风机不正常,致使掘进工作面无风、风量不足作业的,掘进工区副区长负直接责任。第18条掘进班组不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掘进工区副区长负直接责任。第19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监察)中,掘进工区副区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有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工区副区长负直接责任。第20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依据情节严峻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赐予行政处分、经济惩罚、追究刑事责任。(三)掘进工区技术员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是掘进工区平安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掘进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必需娴熟把握煤矿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⑴、岗位职责第1条乐观协作工区区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工区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第3条编制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平安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第4条 定期复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依据现场实际状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准时修改补充完善。第5条负责组织本工区职工学习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平安技术措施,并签字。第6条 负责掘进工区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支配上岗操作。第7条要深化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第8条  加强对掘进工作面探放水的技术指导和现场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第9条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遇断层、陷落柱、裂开带、老巷等)时,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应准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平安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第10条定期对掘进工区生产系统的平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平安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第11条 按时参与有关平安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第12条组织好本工区的平安质量标准化活动。第13条分析争辩掘进工作面施工条件变化的规律性,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做好工作面搬家和接续预备工作。第14条组织好调查争辩,准时总结本工区平安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方法和阅历,学习新学问,推广新技术和新阅历。第15条负责搜集本工区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准时分析完成状况,实行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第16条 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⑵、责任追究第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2条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矿井事故的;2、伪造、有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第3条 未准时组织进行掘进工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赐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第4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治理措施的,赐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第5条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解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赐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第6条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对掘进工区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第7条 未组织本工区职工学习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平安生产措施的,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8条在掘进工区组织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技术缘由违反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9条在编制的掘进工区有关规程、措施中消灭明显技术失误的,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10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因不能够经常深化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正规操作不能够准时进行技术指导的,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发觉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准时实行相关措施的,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13条对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技术指导不力、现场检查不准时,或发觉问题未准时处理的,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对于上述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依据情节严峻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四)掘进班组长掘进班组长是掘进工作面作业现场平安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平安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依据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掘进班组长必需把握相关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生疏避灾路线。掘进班组长必需严格依据掘进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平安。⑴、岗位职责第1条保证掘进班组在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头工作以前,必需与平安员(验收员)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负责检查迎头瓦斯、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的使用状况和迎头10m内的支护质量等),发觉隐患马上进行处理,确保平安。第3条 平安检查以后,对迎头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第4条在支配施工以前,按规定预备充分的支护材料。第5条 协调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保证其能够依据“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第6条依据当班出勤人员数和特长,合理支配人员,完成生产任务。第7条带领全班人员参与班前会。第8条依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准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第9条坚持敲帮问顶等平安检查制度,准时进行平安检查。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10条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第11条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平安竞赛、平安质量标准化等活动。第12条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平安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觉特别准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准时汇报。第13条  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14条  进行放炮前的检查和警戒工作,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第15条 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觉不按章操作,要准时订正、汇报。第16条 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准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平安。第17条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平安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支配工人操作。第18条保证局部通风机运转正常、牢靠。第19条保证掘进班组长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第20条准时组织班组平安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意识。第21条 必需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⑵、责任追究第2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掘进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实行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23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掘进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有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第24条掘进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5条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6条  未协调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依据“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生产的,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7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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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从业经验,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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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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