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诗文朗诵评分标准教师诗文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朗诵作品的选择可为古今中外优秀经典诗文. 2.题材可为抒情、叙事、散文诗或抒情散文. 3.作品主题要求积极向上,内容健康真实,富有感染力. 4.可配乐朗诵,可配以动作造型. 5.朗诵时间限制在3分钟内. 二、评分标准 1. 仪表形象:(1分) 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精神饱满,态度亲切。 2. 语言表达:(3分)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准确,语言生动,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诗歌朗诵的内容,能准确、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