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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安保培训-保卫部门、空保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通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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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安保培训-保卫部门、空保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通用课程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培训保卫部门工作人员专业课程2014年3月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目录 第一章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第二章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第三章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 第四章 航空安保方案 第五章 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第一章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物托运人”,是指为航空货物运输...

航空安保培训-保卫部门、空保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通用课程
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培训保卫部门工作人员专业课程2014年3月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目录 第一章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第二章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第三章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 第四章 航空安保方案 第五章 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第一章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物托运人”,是指为航空货物运输与承运人订立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并在航空货物托运书或者航空货运单或者航空货物记录托运人栏署名的人。 “承运人”,是指包括接受航空货物托运人填开的航空货运单或者保存航空货物记录的航空承运人和运送或者从事承运航空货物或者提供该运输的任何其它服务的所有航空承运人。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是指取得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资格认定单位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接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委托,依照双方签订的航空货物委托销售代理合同,在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从事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地面服务代理人”,是指代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货物进出港,航空货物地面存储、运输、装卸服务的单位。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物”,是指经航空运输的物品和物质,主要包括普通货物、邮件、单体超大超重货物和其它货物等,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危险品”,是指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险,并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危险品清单中列明或根据《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进行分类的物品或物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物托运书”,是指航空货物托运人办理航空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是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据。 “航空货运单”,是指航空货物托运人或者航空货物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是航空货物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线上承运航空货物所订立合同的证据。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运区”,是指为处理货物提供的所有地面空间和设施,包括航空货物公共区、航空货物控制区。其中“航空货物公共区”是指在对航空货物实施安全检查前端的区域,包括航空货物收运区、航空货物交付区、航空货物待检区、车辆停放区和与之相关的道路等公共区域;“航空货物控制区”是指航空货物经过安全检查后的隔离停放区域,包括航空货物安检区、已检货物(含邮件、快件)存放区、可疑货物临时存放区、24小时货物隔离存放区、危险品存放区、停机坪和与之相关的道路等区域。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物运输相关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满足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条件,并组织实施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措施。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方案统一纳入本单位安全保卫方案。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物运输相关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质量控制计划和培训大纲,并建立台帐记录。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资质认定单位应当对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的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方案和安全保卫条件进行审核,对其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建立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违规行为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物托运人托运航空货物时,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填写航空货物托运书。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托运人应当予以提供。 托运属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航空货物以及需向公安、检疫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航空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 托运根据国家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可申报作为非限制货物运输的危险品,应当提供民航局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文件,并对该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物托运人托运航空货物时,应当如实、规范申报航空货物种类、品名和数量,并对航空货物托运书、航空货运单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托运的航空货物种类和品名无法在航空货物托运书、航空货运单货物品名栏内全部列明的,托运人应当提供航空货物品名清单附件,作为航空货物托运书、航空货运单的组成部分。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物托运人不得托运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不得使用泛指品名、商品代号申报运输航空货物,不得在航空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不得伪报品名托运危险品、违禁品。 邮政企业交运航空邮件时,应当如实提供航空邮包路单和航空邮件品名、数量清单。不得在航空邮件中运输危险品、违禁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接收托运人托运的航空货物时,应当告知托运人危险品运输要求和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要求。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应当要求托运人如实、规范填写航空货物托运书、航空货运单,并对航空货物托运书、航空货运单进行审核。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应当核查托运人有效身份证件、航空货物托运书、航空货运单等有效航空运输文件。 收运属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航空货物以及需向公安、检疫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航空货物,应当要求托运人随附有效证明。 收运根据国家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可申报作为非限制货物运输的危险品,应当要求托运人提供民航局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文件。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应当对托运人托运的航空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查验,确保托运的航空货物与航空货物托运书申报内容相符,确保包装符合运输要求。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对收运后尚未交付承运人的航空货物,应当采取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混入违禁品和其它危险物品。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不得接收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不得接收使用泛指品名、商品代号申报的航空货物,不得接收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的航空货物,不得接收伪报品名的危险品、违禁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应当对托运人托运的航空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查验,确保托运的航空货物与航空货物托运书申报内容相符,确保包装符合运输要求。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对收运后尚未交付承运人的航空货物,应当采取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混入违禁品和其它危险物品。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不得接收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不得接收使用泛指品名、商品代号申报的航空货物,不得接收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的航空货物,不得接收伪报品名的危险品、违禁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承运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收运航空货物时,应当认真核查托运人证件、航空货物托运书、航空货运单等文件资料。 收运属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航空货物以及需向公安、检疫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航空货物,应当要求托运人随附有效证明文件。 收运根据国家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可申报作为非限制货物运输的危险品,应当要求托运人提供民航局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文件。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承运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不得收运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不得收运使用泛指品名、商品代号申报的航空货物,不得收运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的航空货物,不得收运伪报品名的危险品、违禁品。 承运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收运航空邮件时,应当要求邮政企业提供邮包路单和详细邮件品名、数量清单,并进行审核。 承运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收运航空货物时,应当进行安全核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核查的,承运人及其地面代理人应当拒绝运输。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安检机构负责对进入航空货物控制区的航空货物、人员、物品及车辆实施安全检查工作。 进入航空货物控制区的航空货物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或者民航局认可的其它安全保卫措施。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应当主动向安检机构提交航空货物运输文件,并配合安检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对不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提供规定所要求的航空货物运输文件的,安检机构不得放行。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进入航空货物控制区的人员、物品及车辆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检机构不得放行。 安全检查岗位人员配备应当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人员定额定员标准》要求,同时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单据审核岗位、已检货物抽检岗位、安检勤务调度等岗位。 安检机构应当建立货检工作台帐,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三个月,其中危险品、违禁品查获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半年。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对航空货物实施安全检查前,安检机构应当审核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提交的航空货运单、报关单、航空货物安检申报清单及民航局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运输条件鉴定书等航空货物运输文件资料。航空货物应当实行单元包装件逐一接受X射线安全检查。对通过X射线安全检查的航空货物,安检机构应当在航空货运单上加盖安检验讫章,并留存航空货物安检申报清单等相关单据。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对经过X射线安全检查存有疑点的航空货物,安检机构应当采取开箱检查等其它检查措施,开箱检查时托运人应当在场。对采取开箱检查等其它检查措施后,仍无法排除疑点的,应当在航空货运单上加盖安检退运标识后,做退运处理。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 安全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时,安检机构应当报告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处理,不得做退运处理:(一)普通航空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的;(二)伪报品名运输危险品、违禁品的;(三)伪造、变造航空运输文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的;(四)扰乱安检现场秩序,影响安全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或者其它严重影响航空货运区公共秩序的。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第二章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航空配餐企业以及地面服务代理等机构签订航空安保协议,以便本机场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的措施和程序得到有效执行。航空安保协议应当妥善保存,以便民航地区管理局检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会同相关驻场单位划定机场控制区。 机场控制区根据安保需要,划分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拣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机场控制区的具体划分情况应当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机场控制区应当有严密的航空安保措施,实行封闭式分区管理。  从航空器维修区、货物存放区通向其他控制区的道口,应当采取相应的安保控制措施。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置受到非法干扰威胁的航空器隔离停放区,并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保持机场控制区防护围栏处于持续良好状态,并配备相应人员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进出机场控制区的道口应当具有与防护围栏同等隔离效果的设施保护。 进出机场控制区道口的安全检查应当符合民航局及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机场控制区的安保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应当包含以下信息:(一)持证人近期照片; (二)有效起止日期;  (三)可进入的控制区区域; (四)持证人姓名;  (五)持证人单位;(六)证件编号; (七)发证机构;(八)防伪标识等其他技术要求。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申办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确需进入机场控制区工作; (二)通过背景调查; (三)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办控制区通行证人员应当通过证件使用和管理的培训。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因工作需要进入机场航空器活动区的车辆,应当办理机场控制区车辆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应当包含以下信息:(一)车辆类型及牌号;(二)有效起止日期;(三)可进入的控制区区域;(四)准许通行的道口;(五)车辆使用单位; (六)证件编号;(七)发证机构;(八)其他技术要求。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空勤人员执行飞行任务时凭空勤登机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持机场控制区一次性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在发证机构指定人员引领下进入机场控制区。 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应当停车接受道口值守人员对车辆、驾驶员、搭乘人员和车辆证件及所载物品的检查。   机场控制区车辆通行证应当置于明显位置。 进入机场控制区的车辆应当由合格的驾驶员驾驶,在机场控制区内行驶的车辆应当按照划定的路线行驶,在划定的位置停放。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对进入机场控制区的工具、物料和器材应当实施安保控制措施。道口和安检通道值守人员应当对工作人员进出机场控制区所携带的工具、物料和器材进行检查、核对和登记,带出时予以核销。使用单位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工具、物料和器材在机场控制区内的管理。 控制区内使用的刀具等对航空安全有潜在威胁的物品,应当编号并登记造册。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已经通过安全检查的人员离开候机隔离区再次进入的,应当重新接受安全检查。 已经通过安全检查和未经安全检查的人员不得相混或接触。如发生相混或接触,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相应隔离区进行清场和检查;(二)对相应出港旅客及其手提行李再次进行安全检查;(三)如旅客已进入航空器,对该航空器客舱进行安保搜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除非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任何人员不得携带武器乘机:(一)经国家警卫部门确定的警卫对象的警卫人员; (二)持有工作证、持枪证、持枪证明信。 对警卫人员随身携带的武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当:(一)查验工作证、持枪证、持枪证明信;  (二)书面通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执行航班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在机坪短暂停留期间,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监护。 航空器在机场过夜或未执行航班飞行任务停放期间,应当由专人守护。 航空器监护人员接收和移交监护任务时,应当与机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填写记录,双方签字。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机场管理机构应组织机场公安、安检等相关部门对航空器进行安保搜查:(一)航空器停场期间被非法接触;(二)有合理理由怀疑该航空器在机场被放置违禁物品或者爆炸装置;(三)其他需要进行安保搜查的情形。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候机楼内售票柜台及其他办理登机手续设施的结构应当能够防止旅客和公众进入工作区。所有客票和登机牌、行李标牌等应当采取航空安保措施,防止被盗或者滥用。 候机楼广播、电视系统应定时通告,告知旅客和公众应当遵守的基本安保事项和程序。在候机楼内、售票处、办理乘机手续柜台、安检通道等位置应当设置适当的安保告示牌。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机场非控制区可以俯视航空器、安检现场的区域以及穿越机场控制区下方的通道,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配备相应的视频监控系统,并适时有人员巡查;(二)设置物理隔离措施,防止未经许可进入或者向停放的航空器或安保控制区域投掷物体;(三)对可以观看到安全检查现场的区域应当采取非透明隔离措施。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机场管理机构接到航空器受到炸弹威胁或劫机威胁的消息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通知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等单位关于威胁的情况、对威胁的初步评估以及将采取的措施;(二)引导航空器在隔离停放区停放; (三)按照安保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相应航空安保措施。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第三章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2008 货运区周界控制 围栏(墙)内侧、外侧的净高度应不低于2.5M。 围栏(墙)对外面应设有醒目的禁制翻越警告标识牌。 围栏(墙)内侧应留有宽度不小于5M的隔离带。 围栏(墙)应符合机场净空和导航台电磁环境保护要求。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第四章航空安保方案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 《航空安保方案》是公司级的法规性文件,由总经理负责批准实施,并授权保卫部行驶管理的职能,负责《航空安保方案》的管理和监控;授权运行管理部行使管理的职能,负责运行手册的管理和监控,经常就手册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授权机务工程部行使航空器的适航管理职能,保证公司执管飞机的适航性。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方案》共分13章节,由总则;法律依据;公司基本情况;航空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职责;客运安全保卫;货运安全保卫;航空配餐和机上供应品;航空器及飞行中的安全保卫;非法干扰行为应对措施;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的质量控制;证件管理;境外航班、机构、人员的航空安全保卫;机组成员安保培训大纲和若干支撑性附件组成。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方案》的制定目标:明确与航空安保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规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航空安保工作,防止非法干扰和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并在必要时对此种行为迅速做出合法、有效的反应,以保障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航空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方案》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公司内所有有关航空安保的操作,所有部门、员工和有关服务提供方应当按照《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方案》的规定进行有关航空安保的操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方案》的审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方案》的最终审定、授权单位为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经过审定、授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航空安保运行工作具有约束效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方案》的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方案》必须由公司保卫部派专人负责进行更新、修订,相关变更要作书面记录、整理成册,并至少保存两年。《航空安保方案》必须定期更新,方案的更新内容必须符合国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得到中国民用航空局或相关政府部门的正式书面认可。修订须经过部门领导、公司领导、政府部门的认可,并取得正式书面认可。所有经过更新、修订的内容必须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保方案》的修订记录上记录。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方案》的临时、紧急修订程序:(a)保卫部收到相关安保文件的临时、紧急变更通知;(b)由保卫部空防安全办公室制订临时、紧急变更安全文件;(c)经部门领导签批,或呈上级领导签批同意后,安全文件下发至各有关单位;(d)将通知留存归档,整理成册,作为日后《航空安保方案》修订、更新的依据之一。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方案》的保存、分发程序:(a)统计方案发放对象、数量;(b)制定书面和电脑文件的《航空安保方案》分发、控制总清单;(c)指定各单位方案领取、管理负责人;(d)各单位方案领取、管理负责人到保卫部签字领取《航空安保方案》,由保卫部空防分部保存原始领取登记资料;(e)各单位方案领取、管理负责人统计各自单位方案分发数量、对象、编号,编制领取方案的书面原始记录上报公司保卫部;(f)公司保卫部空防分部负责保存各单位上报记录,整理计入电脑文件;(g)《航空安保方案》作为受控文件,遵循无关人员不接触原则,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公司保卫部授权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方案任何内容。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方案》中的名词定义:航空安保:用来维护民用航空不受非法干扰而采取的措施和使用的人力和物力的总和。炸弹威胁:用匿名或其他方式通知的,或经暗示或推论得出的,对地面或飞行中的航空器、机场、民航设施或人员的爆炸威胁,不论是真是假。安检:使用技术或其他手段,以探测可用于非法干扰行为的武器、爆炸物或其他危险装置。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非法干扰行为:是指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a)非法劫持航空器;(b)毁坏使用中的航空器;(c)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d)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e)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f)利用使用中的航空器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对财产或环境的严重破坏;(g)散播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安保控制:防止将武器、爆炸物或其他物品带进机场控制区进行非法干扰所采取的措施。行李:根据与营运人的协议,在航空器上载运的旅客或机组的个人物品。机场控制区: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货物托运人:是指为货物的运输与承运人订立合同,在航空货运单或货物的记录上署名的人。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公司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总体目标:建立完善的航空安保管理体系,通过长期有效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威胁评估和安保质量控制,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非法干扰事件、扰乱行为,并在必要时迅速做出合法、有效的反应,使旅客(货主)以及公司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免受非法干扰和扰乱行为的侵害,保障公司航空安全,将航空安保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并逐步提高。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公司的航空安全保卫职责: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安全机构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全委员会。(a)公司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审批备案;(b)严格实行有关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的措施;(c)定期进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训练,及时消除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隐患;(d)根据公司的运行实际,设置满足航空安保工作需要的岗位并配备具有资质的工作人员执行航空安保工作任务。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公司保卫部的航空安全保卫职责:对公司所有涉及航空安保的工作进行管理,包括协调各分子公司和各保障单位的航空安保工作;负责公司航空安保政策、规定和各项制度的制订;负责对公司各项航空安保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公司航空安保培训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司各类对外航空安保协议的管理。各分子公司和各有关单位的保卫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公司内各部门、各阶段、各环节的空防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副总经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设置并任命一名分管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公司有关部门执行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直接向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承担的航空安保职责主要包括:(a)分管公司航空安保工作,定期召开航空安保分析会,提出工作方案;(b)掌握国际空防安全形势和公司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情况;(c)下达公司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的任务和管理目标;(d)对公司重大航空安保工作的处理,做重要决策;(e)代表公司妥善处理航空运输中的航空安保事故,协助政府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f)指挥公司职能部门处理公司各类航空安保突发事件;(g)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保卫部部长职责:(a)在公司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航空安全工作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为保证公司的航空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发挥职能作用;(b)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保卫部门实施业务领导;(c)负责公司航班的航空安保业务,受总经理授权与有关外国航空公司签订航空安保协议;与境外有关机场当局就安保事务进行联系;接待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协及有关外国航空公司对我公司的航空安保考察、访问和评估;(d)依据国际、国内航空安全法规、条例,审核本公司《航空安保方案》及相关细则,报公司审批下发,并组织实施;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e)根据上级和公司有关空防保卫工作会议精神、文件、通报等要求,研究具体贯彻方案,并组织实施;(f)内部治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及专机政保等日常工作;(g)审核、签发本部门各岗位呈送的报告、意见和以部门名义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等;(h)审核、会签相关部门转送的文件及有关禁区、边境通行证等;(i)负责对全部门人员的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创建文明部门等工作;(j)对各类威胁航空安全的情况做出快速评估及反应,并在威胁增加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公司保卫部空防分部职责:(a)执行公司《航空安保方案》并定期修订;(b)招飞、招乘背景调查;(c)停、复飞审查;(d)航空安保审计;(e)参与、处置重大非法干扰和劫、炸机事件;(f)国际遣返;(g)专机安全保障管理;(h)货邮安检管理;(i)空防安全管理;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j)公司空防质量检查;(k)员工空防教育、培训;(l)负责制定公司《机组人员安保训练大纲》;(m)负责公司驻外办事处、营业部、服务代理公司的《航空安保方案》培训;(n)机组证照办理;(o)机场控制区人员、车辆通行证办理。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公司保卫部内保分部职责:(a)制订公司综合保卫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b)定期、不定期进行公司综合保卫工作检查;(c)内部治安管理;(d)内部刑事案件预防;(e)公司员工法制教育;(f)消防安全管理;(g)国家安全管理;(h)管理各、分子公司综合保卫办公室;(i)内部维稳。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飞行部门的航空安保职责:(1)飞行部门航空安保质量控制;(2)员工空防教育、培训;(3)制订飞行部门综合保卫工作计划;(4)定期、不定期进行综合保卫工作检查;(5)内部治安管理;(6)内部刑事案件预防;(7)员工法制教育;(8)消防安全管理;(9)向公司保卫部上报保卫工作;(10)其他与飞行部门有关的航空安保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客舱服务部门的航空安保职责:(1)客舱服务部门航空安保质量控制;(2)员工空防教育、培训;(3)制订客舱服务部门综合保卫工作计划;(4)定期、不定期进行综合保卫工作检查;(5)内部治安管理;(6)内部刑事案件预防;(7)员工法制教育;(8)消防安全管理;(9)向公司保卫部上报保卫工作;(10)其他与客舱服务部门有关的航空安保工作。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空保管理部的航空安保职责:(1)空保管理部门航空安保质量控制;(2)员工空防教育、培训;(3)空保人员专业航空安保培训;(4)向公司保卫部上报保卫工作;(5)其他与空保管理部门有关的航空安保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货运、物流部门的航空安保职责:(1)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2)货运、物流部门航空安保质量控制;(3)员工空防教育、培训;(4)制订货运、物流部门综合保卫工作计划;(5)定期、不定期进行综合保卫工作检查;(6)内部治安管理;(7)内部刑事案件预防;(8)员工法制教育;(9)消防安全管理;(10)货运、物流专业人员航空安保培训;(11)货运、物流安全控制区域安全控制;(12)向公司保卫部上报保卫工作;(13)其他与货运、物流部门有关的航空安保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餐食、机供品部门的航空安保职责:(1)航空餐食部门应制定航空安保方案,并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审定;(2)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3)航空餐食、机供品部门航空安保质量控制;(4)员工空防教育、培训;(5)制订航空餐食、机供品部门综合保卫工作计划;(6)定期、不定期进行综合保卫工作检查;(7)内部治安管理;(8)内部刑事案件预防;(9)员工法制教育、教育;(10)消防安全管理;(11)航空餐食、机供品安全控制区域安全控制;(12)向公司保卫部上报保卫工作;(13)其他与航空餐食、机供品部门有关的航空安保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地面服务保障部门的航空安保职责:(1)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2)地面服务保障部门航空安保质量控制;(3)员工空防教育、培训;(4)制订地面服务保障部门综合保卫工作计划;(5)定期、不定期进行综合保卫工作检查;(6)内部治安管理;(7)内部刑事案件预防;(8)员工法制教育、教育;(9)消防安全管理;(10)进出机场安全控制区域车辆的安全控制;(11)向公司保卫部上报保卫工作;(12)其他与地面服务保障部门有关的航空安保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市场销售部门的航空安保职责:(1)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2)员工空防教育、培训;(3)员工法制教育;(4)消防安全管理;(5)航空安保专业培训;(6)根据政府部门提供的受限制旅客名单,落实相应的禁售、限售工作,并及时将信息上报公司保卫部;(7)向公司保卫部上报保卫工作情况;(8)其他有关的航空安保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分、子公司航空安保职责:(1)招飞背景调查;(2)停、复飞审查;(3)分、子公司航空安保;(4)参与、处置各类非法干扰事件;(5)国际遣返;(6)专机安全保障管理;(7)货邮安检管理;(8)空防安全管理;(9)分、子公司空防质量检查;(10)员工空防教育、培训;(11)向公司保卫部上报保卫工作情况。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通航机场的航空安保协调员:在各通航机场的驻外站点或营业部,应设立一名专(兼)职航空安保协调员,负责落实相关的航空安保职责:(a)及时传递、收发、保存并落实各类航空安保文件、方案、手册、信息及指令;(b)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航空安保培训、航空安保意识教育;(c)及时将当地政府、地区有关民航航空安保的要求及民航安保信息传递至公司保卫部,并协调公司在当地的航空安保工作;(d)对当地雇佣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机长的权力和职责:机长在执行任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a)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所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拒绝起飞;(b)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并且可以在中途经停站强制其离机,中止其旅行;(c)在航空器飞行中,对劫持、破坏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d)在航空器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对航空器的处置作最后决定;(e)对危及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破坏客舱内秩序的人员,机长可以要求机组其他人员给予协助管束,或者授权旅客协助管束;(f)机长有权指挥所有机组成员,所有的机组成员应以各种方法协助机长,如果机长失去能力,则根据《运行手册》的内容要求,由最具有资格的其他机组成员代替行使命令。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全员和空警的航空安保职责:(1)在旅客登机前和离机后对客舱进行检查,防止无关人员、不明物品留在客舱内;(2)制止与执行航班任务无关的人员进入驾驶舱;(3)在飞行中,对受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疑物品;(4)处置劫机、炸机及其他非法干扰事件;(5)制止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行为;(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押解人犯、被遣返人员在飞行中的监管工作;(7)协助警卫部门做好警卫对象和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机、专机的安全保卫工作;(8)执行上级交给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全员和空警在执行任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1)在必要情况下,查验旅客的客票、登机牌、身份证件;(2)劫机、炸机等紧急事件发生时,对不法行为人采取必要措施;(3)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不听劝阻的人员,采取管束措施,航空器降落后移交当地警方处理。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全员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得履行职责:饮用含酒精饮料之后的8个小时之内,或处在酒精作用之下,血液中酒精含量等于或者大于0.04%,或受到药物影响损及工作能力时。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全员的执勤期和休息期要求:(1)航空安全员的执勤期在14小时以内的,执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连续9小时的休息期。(2)航空安全员的执勤期超过14小时的,执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连续12小时的休息期。(3)航空安全员的执勤期不得超过20小时。但由于运行延误,所安排的飞行没有按预计时间到达目的地,导致执勤期超出了限制时间的,不认为该航空安全员超出了执勤期限制。(4)如果飞行的终止点所在时区与航空安全员所在时区有6个或6个小时以上时差,执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连续48小时的休息期。(5)休息期应当安排在该执勤期结束时刻与下一执勤期开始时刻之间。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将航空安全员运送到执行飞行任务的机场,或者将其从解除任务的机场运送回驻地的,在途时间不得计入休息期。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全员飞行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任何连续7个日历日内不超过40小时;(2)任一日历月内不得超过120小时;(3)任一日历年内不得超过1300小时。航空安全员在航空器上履行其他职责的时间应当计入航空安全员的飞行时间。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班乘务员安保工作职责:航班乘务员在机长领导下,应积极协助航空安全员和空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为:(a)做好清舱和交接机上供应品等起飞前的航空安保工作;(b)制止与航班无关的人员进入客舱;(c)在飞行中观察客舱动态,遇有可疑情况时,及时向航空安全员、空警和机长报告;(d)在飞行中,协助航空安全员、空警对受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疑物品;(e)配合航空安全员、空警制止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行为;(f)配合航空安全员、空警做好其他航空安保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公司在销售客票时,应该注意:(a)售票人员必须核对旅客的身份,按规定内容填写购票单(可以是电子形式),查验旅客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b)出售国际机票时,不仅要核对旅客的身份,还需查验旅客的护照,转机航班必须合理。(c)在销售电子客票时,应获得旅客的身份资料,如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其他有效证件的号码和有效证件上的旅客准确姓名等。购买电子客票的旅客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应据此核对其身份,查验其有效证件。(d)购票单应由各售票单位保存,且至少保存60天以上,并不得外泄旅客订座和离港信息,做好保密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时,应注意以下安保事项:(a)办理乘机手续柜台处必须放置警示牌,告知旅客有关乘机的安保规定,工作人员应请旅客确认是否携带有警示牌上列明的禁止携带的危险品,并请旅客根据警示牌内容询问自己下列问题确认托带行李物品是否符合托运安全要求。(b)在办理乘机手续时,负责办理乘机手续的工作人员应提醒旅客有关公司的安保规定,特别是有关违禁品的携带和手提行李的超标规定等内容。(c)普通情况下,旅客办理乘机手续应当一人一办,即旅客只能为自己办理乘机手续,且一次只能办理一人。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旅客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和旅行文件(国际旅行需要查验有效护照和签证),东航负责办理乘机手续的职员应当认真核对。自助办理乘机手续的,应当有获取并核实乘机人身份证件和行李等信息的程序。(e)旅客的托运行李应100%接受X光检查。当X光检查无法实施时,应100%接受手工开包检查。(f)转机旅客在始发站办理乘机手续时,应确认其目的地与托运行李的目的地一致。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g)团队旅客办理乘机手续的,应递交下列文件:(1)旅客名单表,应包括国籍、姓名、性别、年龄等内容,并由代办人员署名;(2)所有旅客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h)候机楼值机柜台外(例如:城市航站楼)办理乘机手续:(1)负责办理候机楼值机柜台外乘机手续的机构应保证实施本方案(a)(b)(c)(d)(e)(f)(g)的程序。(2)负责办理候机楼值机柜台外乘机手续的机构必须获得东航保卫部门、法律部门和商务运输保障部门的特许;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3)负责办理候机楼值机柜台外乘机手续的机构必须确保旅客交运的行李从交运地点开始实施安全保卫控制直至机场实施安检为止;(4)候机楼值机柜台外乘机手续必须在飞机起飞前3小时办理;(5)候机楼值机柜台外乘机手续在国外办理的,必须获得该国民航主管部门的许可。(i)同一航班中旅客重名的规定:办理乘机手续中,遇有同一航班重名的旅客时,必须在登机牌上打出旅客的全名和重名旅客的附加识别字符。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j)为防止可能被用于非法干扰行为的旅行证件被盗,出票柜台及其他办理登机手续的设施,其结构应能防止旅客和公众进入工作区。所有客票和其他旅行证件,如登机牌、行李标牌等必须随时保护,由专人保管,并保存发放记录、使用记录和损坏记录,防止无关人员接触,不被非法使用。(k)对加机组人员,在登机口核对其身份证件、工作证件(或空勤登机证)和公务乘机证明(或飞行任务书)等,确保证件真实有效和人证相符。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旅客手提行李的规定:普通舱和公务舱旅客每人允许携带一件手提行李,头等舱旅客每人允许携带两件手提行李上机,每件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20cm×40cm×55cm,重量不得超过5kg,但是下列物品除外:(1)妇女的手提包;(2)外衣或披肩;(3)照相机和望远镜;(4)合理数量的机上读物;(5)当带有婴儿时的婴儿食物和婴儿提蓝或折叠式推车;(6)旅客活动依靠的可折叠轮椅、拐杖、支架等行动辅助工具;(7)候机楼隔离区内购买的物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手提行李中禁止携带下列物品:(1)军用、民用枪支、弹药;(2)军、警械具,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电击器等;(3)爆炸物; (4)烟火制品;(5)弹药、爆破器材和烟火制品的仿制品;(6)任何刀具和可能危害航空器安全的锐器、钝器,但机上急救用的钝头剪刀除外(如在机上急救药箱内,药箱须锁闭和铅封;如果是旅客带上飞机作医疗用途,应放入限制物品袋中交乘务员保管,在迫不得已时使用);(7)易燃易爆物品;(8)毒害品;(9)腐蚀性物品;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10)放射性物品;(11)强磁体;(12)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13)各种酒类; (1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但国内航班旅客可携带下列刀具:(i)折叠式小剪子;(ii)修眉毛用的小剪子;(iii)带刀架的剃须刀及剃须刀片,带刀的指甲剪。(15)在国际民航组织和国家安全威胁等级提高时,禁止携带的其他物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旅客人数的核对旅客实际登机人数必须与登机系统中人数一致,当登机牌统计数字与实际登机人数不符时,值机人员和乘务员应重新确认人数,找出不符的原因。如果实际登机旅客人数确实超过收到的登机牌统计数,则应查出错登机的人员后才可放行。如果实际登机旅客人数确实少于收到的登机牌统计数,则应查出未登机的人员,并翻舱卸下其托运行李后才可放行飞机。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已安检旅客和未安检旅客的有效隔离已接受安检的旅客应当与未接受安检的旅客隔离,两者应无法接触。一旦发生已安检旅客同未安检旅客相混淆或任何接触,双方旅客及其所携行李都必须重新接受安检。其安检工作由机场安检部门负责。具体程序为:(1)由机场安检将混淆或接触的双方及行李带离至机场安检处重新安检;(2)由机场安检将事发地点隔离,做清场工作,以确认无可疑物品遗留;(3)双方旅客经安检确认后,可重新进入侯机隔离区。(4)如旅客已进入航空器,应当对该航空器客舱进行检查。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旅客托运行李的安保控制:(a)公司只接受旅客本人的托运行李,以及仅由承运人的代理人或授权代表接受的托运行李。(b)旅客在托运行李时,其托运行李应贴上行李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航程、标签号码、航班号和座位号等信息。(c)每个行李标签应包括可粘贴的3个相同部分,旅客行李上和机票上各贴一个,另一个将被粘贴在托运行李集装箱的行李表上以备核对之用。(d)行李分拣人员应严格核对托运行李行李标签上的航班信息,准确分拣装车;在行李存放、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装卸人员应负责确保存放区行李的安全,严格执行“清舱、清箱、清车”规定,确保无外来可疑物品上机。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e)对无行李牌的行李,装卸部门必须通知客运部门,由客运部门交机场安检重新进行安全检查。(f)在装机前应当核对行李标签及数量,防止非本航班承运的行李装上航空器。(g)对已办理行李托运手续,但没登机的旅客的行李,必须翻舱取出,将其放置到远离航空器和人群的地方进行隔离。对此类行李应由旅客亲自确认,经开包检查无误后,交还给旅客。旅客在飞行中途下机时,必须将其托运行李卸下。对非旅客本人原因产生的无人陪伴行李,在始发时已通过爆炸物探测设备检查的,公司可以运输。(h)因安保原因或因拒绝接受安全检查而不准登机的旅客,其托运行李已装上航空器的必须从航空器上卸下。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i)对同场中转的托运行李,应由工作人员核对行李件数,确认无误,行李停放期间,应由工作人员进行看护。对两场中转的托运行李,托运行李在转场运输过程中应由专人看护,并在到达目的地机场后重新进行安检。(j)错运和无人认领行李(1)公司在机场控制区内建立专门的错运和无人认领行李存放处,该存放处只有航空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可以接触;(2)存放在错运和无人认领行李存放处的行李必须经过X光或人工安检,确认无可疑物品。(3)错运和无人认领行李可以由公司外站保留10天。10天以后,应将行李送至公司错运和无人认领行李保存仓库暂行保存,在错运和无人认领行李被认领前,可以保存90天,90天以后上交保卫部门。(k)行李分拣、存放、装卸区仅允许授权人员持证进入,行李装卸车停放时应在监控之下。对已经过安全检查的托运行李,当地面存储和运输期间,必须有专人监管,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托运枪支弹药的安保控制:(a)外国体育代表团入境参加射击竞技体育活动,或者中国体育代表团出境参加射击竞技体育活动,需要携带射击运动枪支入境、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内参加射击竞技体育活动,需携带运动枪支乘坐民用航空器的,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当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枪支运输许可证。境外狩猎者携带猎枪入境的,必须报公安部批准。(b)公司保卫部门负责查验准予运输的文件,检查包装是否符合危险品运输的要求。武器应存放在航空器飞行中任何人接触不到的区域。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弹药运输应当符合危险品运输条件,并在行李外张贴适用危险品运输的标签。(d)由公司保卫部门配合安检人员做好确认武器和弹药分离的工作,并按特殊行李免责收运。(e)托运过程中,枪支弹药应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封闭包装中,并保持锁闭。(f)托运的枪支弹药在装卸期间实行专人全程安全保卫监控,在运输途中应当存放在旅客接触不到的区域。(g)以上过程需由公司保卫部门、机场公安空防处、托运武器单位负责人三方到场实施监控押运。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押解人员的安保控制:(a)民航局公安局对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民航班机工作实施统一指导和监督检查。(b)押解机关和押解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与机场、公司各相关单位和民航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航班安全和运行秩序。(c)执行押解犯罪嫌疑人任务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押解、谁负责”的原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乘坐公司航班:(1)押解人员不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的;(2)押解对象不配合押解的;(3)采取的防范措施不足以防范干扰航班秩序或者影响航空安全的。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押解公安部督捕或者A级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乘坐公司航班的,必须经民航局公安局批准。(e)公安机关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公司航班的,应当填写《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民航班机审批表》,经押解单位所属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含地市级公安机关)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相关业务总队(局)批准后,到航班出发地机场公安机关办理押解手续,执行押解任务。铁道部公安局、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民航局公安局、国家林业局公安局、海关总署缉私局负责本系统航班押解任务的审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总队负责本总队航班押解任务的审批工作。(f)执行押解应当预先审批,然后持《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飞机审批表》原件办理押解手续。临时执行押解任务的,可以使用传真件或者复印件。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g)押解警力(正式在职民警)至少应当3倍于犯罪嫌疑人,在押解过程中应当保持对犯罪嫌疑人的全程控制,不允许犯罪嫌疑人单独行动。同机押解的犯罪嫌疑人总数不得超过3名,押解女性犯罪嫌疑人应当至少有一名女性民警。(h)押解犯罪嫌疑人不得与重要旅客同机,不得乘坐头等舱。押解人员不得携带武器,可以使用手铐等必要的械具约束犯罪嫌疑人,但械具不宜外露。执行押解任务应当内紧外松,早上机,晚下机,避免对同机旅客造成不便。(i)机场公安机关负责审核押解单位介绍信、人民警察证和《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民航班机审批表》并留存复印件,对符合条件的押解任务出具《协助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民航班机通知书》,并提前通知机场有关部门和公司保卫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j)经过安检时,押解人员应当主动告知安检人员,递交《协助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民航班机通知书》第二联并接受相关查验。登机时,应当主动向航班机组告知并递交《协助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民航班机通知书》第三联。机场安检和航班机组接到押解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安全措施。(k)押解犯罪嫌疑人需过站或中转当日航班的,可以凭人民警察证、《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民航班机审批表》及始发地机场公安机关出具的《协助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民航班机通知书》复印件,在中转机场直接过站或者中转押解,不再重新办理押解手续。(l)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中国民航班机出入境的,应当经民航局公安局批准,机场公安机关负责备案并协助办理押解人员进出机场控制区的相关手续。押解单位应当自行办理出入境手续。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m)押解境外(含港、澳、台)犯罪嫌疑人乘机出境的,一般应当乘坐其本国(地区)或者目的国(地区)航班。(n)犯罪嫌疑人没有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机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押解单位提供的证明为犯罪嫌疑人办理临时乘机身份证明。(o)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系统、纪检监察等部门办案中需要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或者违法违纪人员乘坐公司航班的,参照(a)至(n)规定执行。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重要旅客是指:(1)省、部级(含副职)以上的负责人;(2)军队在职正军职少将以上的负责人;(3)公使、大使级外交使节;(4)中央各部、委以上单位或者我驻外使、领馆提出要求按重要旅客接待的客人。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遣返旅客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人员:(1)偷渡者;(2)非法滞留人员;(3)由于涉嫌在国内犯罪,为逃避法律制裁而迁居其它国家的人员;(4)在所在国或中国居住、旅行、公务期间,因为触犯所在地法律,被执法当局强行遣返回国或原居住地的人员;(5)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在经停地点继续旅行的人员。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遣返方式遣返方式方式分为无人押运遣返和有人押运遣返,无人押运遣返的运输条件是:被遣返人不具有暴力倾向,且自愿随机返回;经当地移民局的同意;每个航班的无押运遣返人员不得超过6人;获得经停、中转和到达地政府的许可,满足经停、中转和到达地政府的要求;经航班机长同意;机组未减员,且必须由航空安全员全程监管。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有人押运遣返运输条件: 经航班机长同意;同一架航空器上不超过3人被押运;押运人与被押运人的比例至少为2:1;押运人应当着便服;押运人应尽量会说被押运人的语言,且至少有一人英语流利;安保械具在机上应保持有效的状态;在登机前,必须对被押运人的行李和本人进行严格的检查;不可对外泄露押运的信息;被押运人必须被安排在远离驾驶舱的区域,一般情况下,安排在客舱内的最后位置,押运人的座位应紧邻被押运人,且被押运人须始终处于押运人的严密监控之下;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押运人对被押运人实施全航程安全监控;不可向被押运人提供酒精饮料和任何锋利的餐具;一般情况下,应拘束其行动,如使用手铐等械具;但在起飞和降落期间不得将其束缚在座位和其他无生命的物体上。在出发地机场,押运人应与当地移民局做好交接手续,检查遣返文件;到达目的地机场后,押运人应将被押运人移交给到达地边防当局,并做好移交记录;押运组必须有一名组长负责。押运时,押运人和被押运人在所有旅客上机前上机,在所有旅客下机后下机。被押运人必须被安排在远离驾驶舱的区域。一般情况下,安排在客舱内的最后4排。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警卫人员携带武器乘机的安保控制:(a)警卫人员携带枪支乘坐民航班机,应持有本人持枪证和中办警卫局或公安部警卫局、总政保卫部、军委办公厅警卫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具的持抢证明,机场安全检查机构凭警卫人员本人工作证、持枪证和持枪证明登记放行。(b)外国元首的本国警卫人员、驻华外交人员携带枪支入境,必须事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申请批准;携带枪支出境,应当事先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办理有关手续;携带枪支乘坐我国班机,必须持本人持枪证明和我国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携枪乘机介绍信。(c)机场安检部门应当将符合规定的携枪人员的人数、座位号等相关情况书面通知机长。机组在警卫人员登机前告知其必须随时保管好其武器,并自行做好枪弹分离,不向警卫人员提供含酒精饮料。(d)公司航班在境外执行航班任务时,外方警卫人员执行警卫任务持枪乘机,由公安部警卫局或总政保卫部警卫局提前48小时以上将警卫任务及拟登机武器、弹药情况通报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值班室,由其通报公司,登机前枪弹分离,并交由航班机组封存保管,枪弹应存放在锁闭的坚固容器内。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过站和转机旅客的安保控制:(a)航空器降落中转、过站时,由客舱机组进行客舱广播,通知所有中转、过站旅客在航空器停靠好以后,带好所有手提行李和个人物品离开航空器。(b)所有旅客离开航空器,客舱机组进行清舱工作,防止不明外来、遗留物品留在客舱。(c)地面保障部门负责将中转、过站旅客与到站旅客分开,中转、过站旅客进入机场控制区内的中转、过站厅办理中转、过站手续。(d)中转、过站旅客在机场中转、过站厅等候航空公司地面工作人员引导重新登机。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移交机组物品的安全管理:(a)安检时,机场安检部门和为东航提供安检服务的安保公司应把旅客随身携带的安保限制物品,放入限制物品保管袋。(b)经地面安检查出的限制物品交机组保管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专人负责放入指定的可以锁闭的容器内,避免与旅客接触。(c)旅客的机票上应贴有安保限制物品信封编号的特别标签,作为领取的凭证。标签应有独立的序号,标签的另一部分应贴在安保限制物品保管袋上。(d)飞机落地停稳后,乘务长与地面商务人员交接安保限制物品。由地面商务人员在到达站的候机楼内凭有关的安保限制物品标签,将安保限制物品交给旅客。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限制物品保管袋上应至少打印下列内容:(1)航空公司的名称(英文大写);(2)安保限制物品的简要描述,包括名称、数量、用途、尺寸等;(3)所属旅客的姓名、国籍;(4)航班号、日期和目的地;(5)座位号;(6)保管袋的编号。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高危航班的评估、确定:根据民航局和国家安全部门的通知和情报,公司保卫部可将一些敏感机场的航班和敏感航线的航班作为高危航班,但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或主管航空安保的副总经理批准。在紧急情况下可由公司保卫部部长临时决定,事后须向公司领导报告。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高危航班的附加安保措施:(a)旅客在办理托运行李时,有关东航职员(先办理托运手续,后安检)或安检人员(先安检,后办理托运手续),应向旅客作以下提问:(1)这件行李是你的吗?(2)你知道行李中的物品吗?(3)是你自己给行李打包和上锁的吗?(4)你是否帮他人捎带物品,如果是,你检查过吗?(b)如果有任何问题回答“否”时,应对此件行李进行彻底的检查。(c)按民航局有关勤务派遣的要求,由航空安全员或空警在登机口利用手提式爆炸物探测仪对乘机旅客的随身行李进行二次安全检查;(d)严格执行行李确认和行李随人制度;(e)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除了要执行X光安检之外,还需结合实际进行有选择的开包检查。(f)所有的食品和机供品在装机时必须经过随机安全员或空警的逐项严格检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货物和邮件的收运(a)公司收运航空货物时,应当认真核查托运人证件、航空货物托运书、航空货运单等文件资料。收运属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航空货物以及需向公安、检疫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航空货物,应当要求托运人随附有效证明文件。收运根据国家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可申报作为非限制货物运输的危险品,应当要求托运人提供民航局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文件。(b)公司不收运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不收运使用泛指品名、商品代号申报的航空货物,不收运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的航空货物,不收运伪报品名的危险品、违禁品。(c)收运航空邮件时,应当要求邮政企业提供邮包路单和详细邮件品名、数量清单,并进行审核。(d)在办理货物承运手续时,应查验托运人的有效身份证明;(e)托运货物与托运单或申报单申报内容必须一致;(f)货邮收运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单据审核岗位。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在收运过程中可疑货物的处置:(a)在收运、装运时,发现有货物破损、异常、存在危险且无法排除人为接触破坏时,不得接收、装机;(b)发现可疑货物应立即将其放置于隔离的安全区域,查明原因或排除危险后方可装运或入库;(c)可疑物确定是违禁品,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同时报保卫部;有条件的,应将现场情况拍摄取证;(d)当可疑物疑似是爆炸物、或不能判明其性质时,应立即上报;经确定后,报保卫部,并同时报机场公安部门;(e)接收邮件时,发现邮件破损或铅封脱落,应当退回。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对货运代理人的安全保卫要求:(a)货运代理人应确保其货仓的安全和货物地面运输中的安全;(b)货运代理人交运的货物品名与实际交运的货物必须相符;(c)普通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物品,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货运代理公司托运的航空货物可以采取从严安检措施。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货物和邮件的安检措施:(a)航空运输的所有货物、信使急件、快件和邮件,在装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或者采取民航局规定的其他安全保卫控制措施。其中,航空运输的邮件、快件一律实施仪器安全检查。(b)对特殊部门交运的保密货物、不宜检查的精密仪器和其他物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免检。(c)对空运的急救物品、鲜活货物、航空快件等有时限要求的货物,应当及时进行安全检查。(d)航空货物应当实行单元包装件逐一接受X射线安全检查。对通过X射线安全检查的航空货物,安检机构应当在航空货运单上加盖安检验讫章,并留存航空货物安检申报清单等相关单据。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e)航空邮件应当接受X射线安全检查。对经过X射线安全检查仍无法排除疑点的,安检机构应当会同邮政企业开箱检查。对无法排除疑点的,应当在航空邮包路单上加盖安检退运标识,退回邮政部门处理。对在航空邮件中发现的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寄递的物品,安检机构应报告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处理,不得做退运处理。(f)对单体超大、超重等无法接受X射线安全检查的航空货物,在采取隔离停放至少24小时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还应采取爆炸物探测等其他检查措施。(g)对申报航空运输的危险品,安检机构应根据航空运输文件,对交运危险品的物理形态等进行符合性检查,防止夹带、隐匿运输与申报内容不符的危险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h)对根据国家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可申报作为非限制性货物运输的危险品,安检机构应当在核查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文件后,按照第(g)条规定对航空货物进行安全检查。(i)对运离机场控制区的中转货物,重新进入机场控制区时应当进行安全检查。(j)对属于国家规定免于安全检查的航空货物,有关部门应当持有效证明文件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换发免检证明。安检机构凭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出具的免检证明,对航空货物免于安全检查,并留存免检证明。除特殊规定外,免检证明格式由民用机场公安机关确定,但免检证明至少应当包括托运人名称、托运物品品名、数量、出发地、目的地、日期和批准决定和编号等内容。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k)对其他属于国家法律规定运输的特殊航空货物,安检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安全检查。(l)对已经安全检查的航空货物,安检机构可以实施二次抽检。(m)在安检区域设置可疑物品处置装置,如防爆球、防爆罐、防爆毯等。(n)安全检查岗位人员配备应当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人员定额定员标准》要求,同时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单据审核岗位、已检货物抽检岗位、安检勤务调度等岗位。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货邮安全检查设备的配备: (a)公司货邮安检单位应设置X射线检查设备、爆炸物探测设备等货物安全检查设备。 (b)公司各货邮安检单位在其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中,应当详细说明在航空安保措施中使用的设备型号、数量及安防位置,并建立货邮安检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使用验收技术检测管理制度。 (c)采购的民用航空安保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采购安全检查设备应当选用取得许可证的产品。 (d)采购货邮安全检查设备时,应当在购货合同条款中列入产品操作培训、售后维修的要求。 (e)在用的货物、邮件安全检查设备必须符合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规定》的要求,所有设备必须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f)货邮安检设备安装后,经过校准均可按预定标准运行。经过校准不能达到设计标准的,或使用超过期限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废。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货邮安全检查设备的验收检测、维修和保养:(a)公司货邮安检设备应当经由民航局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凭发给的《使用合格证》方可使用。(b)公司各货邮安检单位应当与货邮安检设备制造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签订安检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等事项的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c)公司各货邮安检单位可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货邮安检设备在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后投入使用前的使用验收技术检测工作。(d)安检设备使用验收技术检测工作应当依照《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规定》和货邮安检设备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运行。初次安装使用的货邮安检设备使用验收技术检测工作,应当依照货邮安检设备相关验收标准进行;改造、重大维修、移装的货邮安检设备使用验收技术检测工作,应当依照货邮安检设备相关定期检测标准进行。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e)对经使用验收技术检测合格的货邮安检设备,公司各货邮安检单位应当在货邮安检设备显著位置张贴《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验收技术检测合格标签》;对无法张贴的,应当妥善保管标签,以供随时查验。(f)公司各货邮安检单位应当建立货邮安检设备使用验收技术检测台账记录,并将检测结论在五日内报告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g)各项货邮安检设备的操作应当按照产品说明和厂家建议的操作程序进行。(h)公司各货邮安检单位应当制定设备保养和维护规定,配备足够的合格维修和保养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维修专门单位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以确保全部设备操作时达到最佳效果。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货邮安检设备定检制度:(a)公司货邮安检设备定期检测工作应当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规定》和民航在用安检设备定期检测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定期检测不合格的在用安检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对于没有相关定期检测技术规范、标准的在用安检设备,公司各货邮安检单位也应当建立并运行自检制度,并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备案。确定报警值应当用经批准的标准测试件做现场测试。(b)公司不具备自我定检条件的货邮安检单位,可以委托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规定》条件的其他单位实施。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公司在用货邮安检设备定期检测工作应当组成定期检测组。定期检测组应当至少包括3名定期检测员,检测组组成人数为单数。定期检测组应当设置组长。定期检测组应当依照相关民航在用设备定期检测标准和程序,使用标准测试物,独立开展定期检测工作。对于在设备定检工作中发生争议的,应当由定期检测组组长组织定期检测人员集体讨论决定。(d)对与威胁有关的危险品应当有简单方法定期测试,挑选的检测样品应当是检测设备操机员可实际查找到的物品,并应代表最小的或最难探测的物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e)公司各货邮安检单位应当建立定期检测台账记录,并将定期检测结论在五日内直接上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f)对于符合定期检测标准的在用货邮安检设备,公司各货邮安检单位应当在民航安检设备显著位置张贴《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定期检测合格标签》;对无法张贴的,应当妥善保管标签,以供随时查验。对于不符合定期检测标准的在用货邮安检设备,应当立即停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g)公司对不符合定期检测标准的民航在用设备可以进行改造、维修。公司各货邮安检单位应当对改造、维修完成后的民航在用安检设备重新开展定期检测,定期检测工作依照《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规定》中定期检测相关规定执行。(h)对于改造、维修后的在用货邮安检设备,经定期检测仍不符合定期检测标准要求的,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废,并将报废结论在五日内报告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同时通报公司货邮安检单位。公司货邮安检单位也应当将报废结论计入台账记录。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货物和邮件的存放(a)货运控制区所采取的一切安全措施及使用的安保设备要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有关规定。(b)货物区应设置隔离区,确保未检货物与已检货物隔离存放。所有进入已检货物存放区域的货物及邮件必须经过安检;(c)货运控制区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货运控制区应配备符合标准的设施和足够的人员进行管理,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出入口必须设置安全检查岗位,人员出入口应设置X射线检查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等设备,对进入的人员及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出入货运控制区的人员和车辆应持有有效通行证,接受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出入货运控制区的人员禁止携带违禁品。控制区道口值守人员应当对工作人员进出控制区携带的工作器材进行登记,器材使用单位应当明确专人负责该器材在控制区内的监管。(e)进出货运控制区的车辆应将车辆通行证置于车辆明显位置,车辆通行证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车辆类型及牌号;(2)有效起止日期;(3)可进入的控制区区域;(4)准许通行的道口;(5)车辆使用单位;(6)证件编号;(7)发证机构; (8)其他技术要求。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f)货运控制区必须实行24小时监管,并设置闭路电视监控等技防设备,灯光设置充分,无照明死角;(g)货运控制区内应设置贵重物品、危险品存放处和专门存放无法经过仪器安检的货物的物理隔离区;(h)货运控制区必须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年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更新和保养;(i)进出港货物应实行分区管理。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货物和邮件的运输和装卸时的安保控制:(a)已经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卫措施的航空货物应当在等待装机前隔离存放。(b)所有航空货物在收运后、装机前的存储和运输中,应当实施严密的安保控制措施,防止被放入武器、爆炸物和其他危险装置。(c)短期存放在机坪的待装航空货物,应当采取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航空货物,防止混入违禁品和其他危险品。(d)航空货物装机前,当对飞机货舱进行检查,确保货舱内无可以物品。(e)在航空货物装卸航空器过程中,装卸人员应当采取监装监卸措施,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航空货物,防止混入违禁品和其他危险品,直至航空器货舱门关闭。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可疑货物的处置:(a)对经过X射线安全检查存有疑点的航空货物,安检机构应当采取开箱检查等其他检查措施,开箱监察室托运人应当在场。对采取开箱检查等其他检查措施后,仍然无法排除疑点的,应当在航空货单上加盖安检退运标识后,做退运处理。(b)安全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时,安检机构应当报告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处理,不得做退运处理:(1)普通航空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的;(2)伪报品名运输危险品、违禁品的;(3)伪造、变造航空运输文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的;(4)扰乱安检现场秩序,影响安全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或者其他严重影响航空货运区公共秩序的。(c)在运输、储存和装运过程中遇有可疑货物时,应立即将可疑货物置于隔离的安全区域,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排除疑问后方可承运。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配餐和机上供应品采购的安保控制:(a)为公司提供机上食品和供应品的单位应当保证这些物品及其原料采购的安全,应建立合格供货方名录,并对其法人资格,独立承担责任的资质进行评审,同时与供货方签订安全协议,承诺货物安全,禁止在合格供方名录以外采购。(b)为公司提供机上食品和供应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采购的原材料和供应品实施仪器安全检查,防止将武器、爆炸物和其他危险装置放入航班的配餐供应品和机上供应品中;机上供应品(报刊、杂志等除外)及非生鲜类物品,经检验后需入库存放24小时以上方可使用;禁止将整箱整包物品配送上航空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配餐和机上供应品操作场所的通行管制:(a)为公司提供机上食品和供应品单位的工作区域应实行分区封闭管理和通行管制,并实施有效监控,对进入人员、物品应当经过安全检查。任何人员必须凭通行证件进入,本单位员工凭员工卡进入,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操作场所时必须有会见人员陪同进出。(b)任何进入操作场所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严禁任何人员和车辆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操作场所内。维修人员由指定通道进入操作场所内,同时在入口处做好工具、零件等携带物品的进出登记。(c)只有持允许进入区域证件的人员方可进入操作场所的各相关区域,无关人员在未经许可下不得进入该区域;机供品仓库、餐食存放冷库除库房工作人员外,未经许可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出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配餐和机上供应品的生产和配装环节的安保控制:(a)为公司提供机上食品和供应品的单位应当保证其制作期间的安全。包括餐食制作现场、机供品配装区、运输车辆停放区、通道入口、仓库、成品冰库等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由专职人员进行24小时监控和安保控制,对进入人员、物品应进行安全检查。(b)原辅料在加工前,要对其严格筛选和拣选控制,防止原辅料在加工过程中存在有异物、金属等危险品。餐食在装盘过程中和机供品在配装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检查;餐食和机上供应品在装入餐车前,必须对餐车进行空车检查,都要确保没有外来物、危险品的混入。(c)涉及生产用刀具的操作区域,应对刀具进行编号,并建立刀具管理制度,必须在车间内安全稳妥的区域设置刀具集中存放柜,实行专人专管、专人负责、适时开启、及时收发、人离锁闭、每天清点核对的制度,并建立每天领用和回收的台帐,发现丢失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及时调查、及时布控。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配餐和机上供应品的储存、运输和装机的安保控制:(a)机上食品和供应品在装入餐车前,应对餐车以及待装的餐食和机供品进行核对检查,检查有无夹带外来物,危险品,检查完后使用有编号的封条进行签封。严禁未经采取安全措施的物品和其他无关物品装入专用运输车辆。(b)机上食品和供应品在装入运输车辆前,必须对车辆进行环车巡查和清车检查,排除车厢内外的外来物和可疑物。在装车结束后,运输车辆应由专人负责护送至航空器,除司机、护送人员和负责装机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上车。车辆后车厢必须进行签封,并完整填写签封单,包括车号、航班号、封条号码、时间、签封人签名等等,单据一式两联,一联单位存档,另一联交机坪入口处安检校验核对。车辆在运输途中不得打开签封;签封必须专人领用、统一保管,领用、销毁必须进行登记。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路线行使,进入机坪、到达航空器旁,运送途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停车,严禁无关人员接触车辆。(d)运输车辆到达航空器时,严格按照作业程序靠机,未经授权不得动用任何机上设备。在装机时,乘务人员对提供的配餐食品和供应品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在保证无外来物的情况下,与装机人员进行交接,并填写交接单。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机场控制区内航空器停场过夜的监护与交接:(a)公司机务维修人员在每天航后工作结束以后,与航空器监护人员办理飞机监护交接手续(双方需对航空器巡视检查,确保安全无损后,在双方交接情况登记本上签字),使监护责任转移给航空器监护人员。(b)机务维修人员应在每天早晨规定时间内从武警执勤战士或航空器监护人员监护岗位上办理监护交接手续(双方需对航空器巡视检查,确保安全无损后,办理交接手续)。(c)办理交接手续后的航空器安全,在机务维修人员单独维护期间由机务维修人员负责监护。(d)在机场控制区内按规定停放的航空器安全责任由机场负责。(e)对办理过交接手续的航空器,机务维修人员需要再次登机工作时,应重新办理交接手续。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器在公司机库、自管(维修)机坪停场、维护期间的监护与交接:(a)机库内航空器在维修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由维修人员承担。(b)机库内维修的航空器,在工作结束后应与守护机库的安保监护人员办理飞机监护交接手续。除特殊情况外,航空器须处于关闭状态。双方须对航空器进行巡视检查后,在双方交接本上签字,使监护责任转移到安保监护人员。(c)在重新工作前,维修人员应与安保监护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把航空器从安保监护人员处接回。(d)航空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机务维修人员需再次登机工作时,必须重新办理交接手续。(e)在自管(维修)机坪维修的航空器,应由机务维修人员承担安全监护责任,使航空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因工作需要,接近航空器的人员应当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包括所携带的物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f)在安全监护责任没有落实的情况下,自管(维修)机坪不得停放过夜航空器。(g)机务维修人员在午间休息或等待航材暂停维修需离开工作现场时,应通知安保人员到场,并告知需要监护的时间,机务人员应等安保人员到场并对飞机进行监护交接双方签字后,监护责任移交给安保人员后方可离开。(h)在待修完毕,重复进行工作时,仍由双方人员在交接监护本上签字并将监护责任移交给机务人员后,安保人员方可离开。(i)维修部门移交飞机监护权后,接飞机时仍由原维修部门进行交接,并在同一交接本上双方签字。(j)机务维修人员与清洗航空器的部门做好在清洁期间的飞机监护交接手续,使航空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监护责任的转移以签字时间为准。交给清洗单位时若移交方未签字,监护责任在移交方。签字移交后,监护责任在清洗单位。清洗完毕,在接受单位未签字接回飞机前,监护责任由清洗单位负责。签字移交后,监护责任由接收单位负责。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接近航空器人员的安保控制(a)航空器在地面停留期间应当进行警卫,以防止非法接近。因工作需要,接近航空器的人员应当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包括他们携带的物品。(b)接近航空器的工作人员应身着与其工作相应的航空公司制服或其他被局方允许的在机场控制区内活动的制服,制服上应有可明显识别的航空公司标志;(c)接近航空器的工作人员应持有与其行动目的相符的机场控制区证件,证件佩戴于显而易见的位置,证件应属于接近人员本人,如无相应权限证件则接近人员无权再接近飞机;(d)接近航空器工作人员所携物品应接受航空器地面安保人员和航空安全员、空警的检查。(e)未使用而长期停场的航空器,应将所有进出口关闭,将舱口梯或者旅客登机桥撤走,防止未经许可人员非法接触航空器。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飞行前的机组安保协同:(a)航空安全员、空警在客舱机组登机前需向乘务组人员通报空防安全情况;明确扰乱行为与非法干扰事件的处置原则及方案;通报本次航班空防工作要求。(b)登机后由机长召开飞行前准备会,介绍飞行时间、航线天气、备降场、对客舱机组提出空防要求,确认空防预案的联络方式及制定联络暗语内容。(c)客舱乘务组在航前应及时将特殊旅客信息向航班安全员和空警通报,包括座位号、旅客姓名、同行人员数量等。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器的清舱检查:航空器起飞前,机组应对航空器的客舱、驾驶舱、货舱和航空器外部做排除可疑物和外来物的检查,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过站下机旅客不得将物品遗留在航空器内。如在检查中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公司运行控制中心、保卫部和机场警方。(a)航空器客舱的清舱检查工作应由乘务组和航空安全员、空警来完成。(b)乘务组、航空安全员、空警应在起飞前一小时登机,登机后,应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清舱检查,并在旅客登机前结束。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乘务组、航空安全员、空警应配备客舱清舱检查单,由每个机组人员在清舱检查单上做好清舱记录,以确保客舱中的每个区域都经过检查。(d)航空安全员、空警应当监督乘务组的清舱检查工作,并对可疑部位进行再次检查,并做好记录。(e)飞行机组应在起飞前一小时登机,登机后应对驾驶舱进行清舱检查,并做好清舱记录,由机长签字。(f)飞行机组、航空安全员、空警和乘务组的管理部门应保存驾驶舱清舱记录、客舱清舱记录和客舱清舱检查单至少15天。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g)货舱的清舱检查,装货前的货舱和集装箱应由货物装卸人员进行清舱检查。这项检查工作应至少由两个人同时进行,以便互相监督。在检查结束后,应填写货舱清舱检查单,清舱检查单由装卸人员所属单位的安保部门负责保存,保存期至少30天;如在外站,检查单应由外站经理保存,保存期也应在30天以上。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客舱的清舱清舱检查的区域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天花板、墙壁、地板;(2)行李架;(3)急救药箱;(4)旅客座椅,包括椅袋、椅垫和座椅底部;(5)旅客救生衣;(6)机组座椅和机组救生衣;(7)应急设备存放处(8)录像机;(9)机门;(10)衣帽间;(11)书报架;(12)厨房(烤箱、冷柜等)(13)机组休息室;(14)卫生间;(15)所有的箱柜和其他容易藏匿物品的地方。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旅客因个人原因起飞前终止旅行的处置:经过机场安全检查的旅客,因个人原因起飞前终止旅行的,一般可不再对其他旅客及行李重新进行安全检查,但应对其座位区域前后至少3排,包括行李架、座位下等部位实施局部清舱,对前后至少3排旅客的手提行李进行确认。将终止旅行旅客的手提行李卸下飞机,并向其本人、座位区域周围旅客及乘务人员确认。如发现无人认领的手提行李,全部旅客应携带个人物品下机,由机组对客舱实施清舱。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驾驶舱的安全保卫(飞行和地面停留期间对驾驶舱进出人员的限制措施)(a)在有人要求进入驾驶舱时,驾驶舱内机组应通过驾驶舱门上的猫眼或者标准联络信号确认该人员身份。(b)航空器驾驶舱门应装有猫眼和门锁或门栓,并能在驾驶位的任何位置进行开启或锁闭,该舱门能抵御小型轻武器,手榴弹和强行闯入的意外袭击,并符合所有飞赴国的安保要求。(c)飞行中,应当锁闭驾驶舱门,以防止与飞行无关的人员进入驾驶舱。除四类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飞行中的航空器驾驶舱:(1)机组人员;(2)正在执行任务的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的监察员或委任代表;(3)得到机长允许并且其进入驾驶舱对于安全运行是必需或者有益的人员;(4)经机长同意,并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特别批准的其他人员。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客舱机组进出驾驶舱、同驾驶舱的接触和联系应按照中国东方航空《乘务员手册》中“标准联络信号”进行。(e)航空器在地面停留期间,除下列四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可进入驾驶舱。(1)飞行机组人员;(2)工程维修人员;(3)安保人员;(4)公司授权的其他工作人员。(f)航空安全员、空警应当对飞行中的航空器驾驶舱采取保护措施,监护驾驶舱门,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和与飞行无关的物品进入驾驶舱。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客舱的安全保卫(客舱安保巡视的制度和措施):(a)客舱机组成员必须对客舱进行监控,通过持续的、不定时或定时的客舱巡视,对旅客的可疑行为和可疑物品引起警惕。任何由旅客做出的威吓和值得引起警惕的状况都应立即向机长和航空安全员、空警报告。(b)航空安全员、空警巡视客舱时,对发现的可疑情况应及时做好监控,必要时通知机长,并提醒乘务组做好思想和行动上的准备。空警、安全员必须在飞机平飞至下降前的时段内,每隔20分钟巡视或观察客舱一次。巡视客舱时应避免暴露身份。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飞行中的航空器上出现扰乱行为时,航空安全员应当按照本企业制定的扰乱行为管理程序对其进行管理。对下列扰乱行为,应当口头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约束性措施予以管束:(1)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2)使用明火或者吸烟的;(3)强占作为、行李架的;(4)盗窃、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航空器设备的;(5)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或者山东旅客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的;(6)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7)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扰乱客舱秩序的其他行为。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飞行中的航空器上出现下列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时,航空安全员应当按照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制定的处置程序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1)非法干扰行为;(2)强行冲击驾驶舱;(3)防火、爆炸、杀人等其他严重威胁飞行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4)破坏航空器设备,对飞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5)以暴力方式抗拒或者阻碍航空安全员执行任务或者暴力袭击航空安全员,危及航空安全员生命安全的行为。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e)遇有炸弹威胁,需要对航空器客舱进行安保搜查时,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成员应当按照航空器客舱安保搜查单实施搜查。发现爆炸物或可疑物时,航空安全员应当按照发现爆炸物或可疑物时的处置程序进行处置。(f)在对航空器上出现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处置结束后,机长应当责成航空安全员填写机上事件移交单。经机长签字确认后,航空安全员应当将行为人与有关证据一并移交有管辖权的机场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于航空器起飞后发生的事件,移交最先将落地机场公安机关;航空器未起飞时发生的事件,移交起飞地机场公安机关。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中发生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的移交程序按照有关国际条约或者协定办理。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g)关于对在飞行中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行为人采取的“管束措施”根据《民用航空法》、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规定,主要是指对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25条规定不停劝阻的人,机长、航空安全员、其他机组成员以及经机长授权的旅客可以对其使用械具和其他方式,使其不能继续从事违法行为的措施。如果飞机降落在国内机场,机组应立即将被管束人移交所降落机场的民航公安机关,并提供有关证据,该民航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有关规定查处;如果飞机降落在境外机场,按有关国际公约办理。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机组行李安保控制和航空安全员、空警器械的安保控制(a)机组人员应严格执行严禁违规“捎、买、带”的制度。(b)机组人员应在每次航班出发前对本人的随身行李、手提行李、托运行李进行仔细检查,防止危险物品放入;航班机长和乘务长须在上机前向飞行机组和客舱机组人员再次确认。(c)机组成员随身行李、托运行李都应经过机场安检检查后才可携带登机。(d)登机后机组成员应将本人的行李按规定摆放在规定位置。(e)航空安全员、空警器械管理:航空安全员、空警的器械在飞行中自行保管,其使用、交接和维护参照《航空安全员防刺背心和防割手套使用暂行规定》执行。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非法干扰处置机构:运行控制中心是公司处置航空器遇劫机、炸机事件的信息协调中心,公司航空器遇劫机、炸机事件时,应成立反劫机、炸机处置领导小组。反劫机、炸机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分管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运行控制中心、飞行部、客舱服务部、工程技术公司、地面服务部、物流公司、客运营销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党委宣传部、法律部、保卫部等负责人担任。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助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公司保卫部负责人担任,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处置方案。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反劫机、炸机处置领导小组职责:(a)反劫机、炸机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劫、炸机事件的评估和处置。在处置劫机、炸机事件时,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接受和服从反劫机、炸机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b)负责处置救援中做出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c)在处置劫机、炸机事件时,可调配公司任何与处置救援相关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资源。(d)公司各宣传部门要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规定,避免出现失实报道,最大限度降低负面舆论影响。对外发布任何受威胁航班的有关信息,必须报公司分管安全运行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非法干扰信息的公司内部传递:公司任何部门及员工发现、收到劫机、炸机事件的信息时,应立即报告运行控制中心。接到信息后,运行控制中心值班经理应第一时间报公司分管运行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并通知保卫部、飞行部、客舱服务部、工程技术公司、地面服务部、客运营销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党委宣传部、法律部等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迅速赶到运行控制中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021-22330000运行控制中心值班电话:021-22334401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非法干扰信息的外部传递:国内民用航空运输中发生的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公司应当立即向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报告,并在处置结束后20个日历日内将书面报告提交地区管理局;航空器起飞后发生的事件,提交给最先降落地机场所在地地区管理局;航空器未起飞时,提交给起飞地机场所在地地区管理局。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中发生的非法干扰事件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公司应当立即报告民航局,并在处置结束后20个日历日内将书面报告提交给民航局。民航局公安局值班电话:010-64091713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有关非法干扰的信息泄露给媒体或可能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人。发生非法干扰行为期间,所有相关官员及工作人员均不得直接与媒体交流,一切信息全部交由指定的发言人处理。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非法干扰的处置原则:(a)安全第一:处置决策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国家安全、人机安全为最高原则,必要时可以小的代价避免大的损失;(b)统一指挥:公司各有关部门必须服从公司处置劫机、炸机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c)适时果断处置:抓住时机,果断决策,灵活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将危害与损失降至最低;(d)力争地面处置:航空器空中发生劫机、炸机事件时,应力争使航空器降落地面进行处置;(e)力争境内处置:境内发生的劫机、炸机事件,应尽量避免在境外处置;(f)机长有最后处置权:在情况直接危及到人机安全时,机长对航空器的操纵和机上人员的行动有最后决定权;(g)空地配合,互相协作:航空器空中发生劫机、炸机事件,应充分发挥地面对空中的信息资源、人力和物质的保障作用,有效提高综合指挥和实际处置能力。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器遇劫后地面处置程序:如有人在地面做出类似劫机威胁的表述时,收到信息的员工应按规上报。(a)保卫部门(1)保卫部门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分析研判,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供公司反劫炸机处置领导小组决策。(2)将航班遇突发事件的具体详情向国家反劫办、民航局公安局、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报告,以供国家有关部门决策。(3)做好与现场处置的机场、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4)配合公安机关对机组、旅客及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访问。(5)事件处置完毕后,保卫部门负责将航班遇突发事件书面情况报告报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上报民航局公安局。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飞行部、客舱服务部(1)收集并上报机组人员名单。(2)了解机上机供品和餐食的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的原始工作记录单,移交公司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3)配合有关部门对机组、乘务组成员的调查访问。(4)向机组、乘务组了解飞机被劫经过和反劫机情况,并将详细书面专题报告报保卫部门。(c)工程技术公司(1)了解被劫航班飞机的交接、监护及航前工作情况,搜集有关原始记录备查。(2)配合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对工程技术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查。(3)如有需要,向负责处置劫机的公安机关等部门介绍飞机构造。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客运营销委员会将被劫航班全部旅客的原始订座单报公司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e)物流公司(1)了解被劫航班货物、邮件的安全管理情况,掌握是否载有危险物品,收集全部原始货单及安检、收运、装卸的原始工作记录备查。(2)了解货物、邮件的安全检查情况,包括当班安检员情况、安检设备的技术状态、安检工作情况及是否发现可疑情况。(3)配合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对物流公司有关人员的调查。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f)地面服务保障部门(1)提供被劫航班的全体旅客名单及座位分布情况报公司反劫机、炸机处置领导小组。(2)了解旅客托运行李收运、监护、装卸情况,收集有关原始工作记录单卡备查。(3)根据情况,准备疏散旅客的车辆、场地,做好旅客的安抚、服务工作。(4)配合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对旅客及地面值机、装卸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器遇劫持的空中处置:(a)机组最先获得信息者,应迅速通过暗语、机载设备等方式,设法尽快通知机长和机上空保人员,并按空中预案进行操作。(b)航空器被劫,飞行机组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应答机设置到编码7500并发送一条无线电信息,该信息包含下面这条短语:“Transpondersevenfivezerozero”;发现炸弹威胁时,飞行机组也应视当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应答机调定7700,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同时迅速通知地面,取得地面的指令和支持。(c)如有人在机上做出类似劫机威胁的表述,但没有控制飞机的企图,收到表述信息的机组成员应立即向机长报告,机长则应通知运行控制中心报告情况,空保人员应及时控制事态,对其采取管束,并通知降落地机场当局,给予落地后的处置协助。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机上空保人员或机组、乘务组在得知遇劫信息后,要主动设法接近劫机者,与其交谈或谈判,稳住其情绪,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摸清劫机者有无同伙、凶器、危险品,并辨别凶器、危险品的真伪,以及劫机目的等,将掌握情况立即报告机长。(e)机长应及时将发现和了解的情况报告地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航班的航班号、机型、机号和航路的位置;(2)劫机者的人数、性别、国籍、民族、体貌特征、座位号码;(3)劫机者劫机使用的手段、有无同伙、持何种作案工具;(4)劫机者的要求、目的;(5)机组采取的措施、有无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程度、燃油情况;(6)机组的状态;(7)驾驶舱是否安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空中遇劫机时机组之间的配合:(a)空保人员、乘务员应冷静、机智,乘务员、空保人员主要想办法稳住劫机者,防止其冲入驾驶舱,并做好对客舱旅客的监控,用前舱食品车等物阻挡劫机者进入驾驶舱的通道。(b)当空保人员被劫机者控制或无法明确身份时,乘务员应想方设法用电话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机长。(c)乘务员应协助空保人员了解劫机者有无同伙,所带凶器等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反劫机措施。(d)在判明情况确有把握采取反劫机行动之前,空保人员和乘务员按照预案,确保反劫机行动成功。(e)劫机者一般处于紧张亢奋状态,空保人员、乘务员应注意与其谈话的方式,防止事态激化。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国内机场降落或寻机制服劫机者(a)经周旋、谈判、观察等措施后,确认劫机者没有爆炸物、危险品、凶器或同伙。(b)劫机者虽手持刀具挟持人质相威胁,而没有其他凶器和爆炸物、危险品以及同伙。(c)已确认劫机者无力对旅客和飞机构成威胁,不致造成重大伤害的。(d)因油量、天气、资料等原因,飞机无法安全到达劫机者要求的目的地。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组为保证人机安全,在确保不造成更大危害的前提下,可满足劫机者要求:(a)劫机者确有爆炸物、可造成人机重大伤害的武器或团伙劫机,且无把握制服劫机者。(b)劫机者持凶器、爆炸物进入并控制驾驶舱。(c)在危及旅客、机组人员生命和飞行器安全的情况下。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组应坚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a)劫机者以航空器为武器攻击地面目标,或爆炸航空器,伤害旅客和机组人员生命,制造机毁人亡事件,并已付诸行动的。(b)劫机者无力对人质和飞机造成危害。(c)劫机者主动投降。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被劫航空器飞往境外并在境外机场降落后的处置:(a)尽快与降落地机场联络,索取必要的飞行资料,保证飞行安全。同时,将飞机飞往何地报公司运行控制中心。(b)如航空器在境外机场降落,劫机者向当地政府投降或被制服后,机长应按国际公约的原则进行处置,并尽快与降落地民航当局和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c)机长应在将落地机场发表声明:强烈谴责劫机者的犯罪行为,要求严惩劫机者,要求落地国当局按照国际公约和惯例,采取必要措施,为旅客和机组的安全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安全保障,尽快恢复机长合法身份,以利于对航空器的控制,为航空器的继续飞行提供必要的保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安排照顾好机上旅客,尽量原机返回。(e)注意保密,不得向劫机者或境外当局透露机上要客情况,不透露有关反劫机措施或机上安全措施。(f)注意需要签字的材料:一是拒绝在劫机者所述的材料上签字;二是对政治敏感问题要把握尺度,慎重对待。(g)注意新闻采访,原则上不接受任何采访,如经我国驻外领使馆安排接受采访,要统一口径和内容。(h)全体机组成员必须做到不泄漏党和国家机密,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情。(i)公司驻外机构应协助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及当地机场和安全部门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对自杀性劫机事件的处置(a)机组应尽最大努力将航空器降落到最近的机场。(b)对劫机者进行说服,争取劫机者放弃行动。(c)如在飞行过程中发现劫机者确有实施机毁人亡的行动时,应不惜一切代价,采取坚决措施,予以阻止。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班在地面期间接炸弹威胁信息的处置(a)旅客登机前的处置(1)机组视情况协调地面部门将已装入货舱中的货物卸下飞机,将行李卸下飞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旅客因民航原因对其在旅途中造成的不满,其本人在乘坐该航班中提出的威胁信息以及已确定旅客戏言威胁信息的情况除外);(2)机长组织客舱机组(空保牵头负责)按照爆炸物搜查单分工对航空器客舱内进行搜查;(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换机执行航班飞行任务,避免较长时间的航班延误;(4)确定受威胁信息排除后,机长应尽快通知地面商务人员上客,执行航班飞行任务。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旅客登机后的处置(1)机组视情况,依照规定和机场有关部门要求组织旅客下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旅客因民航原因对其在旅途中而造成的不满,并其本人在乘坐该航班中提出的威胁信息以及已确定旅客戏言威胁信息的情况除外);(2)机组根据信息源,如确定危险源在货物中,应协调地面部门将已装入货舱中的货物卸下飞机,重新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货物不随机运输)。如确定危险源在行李中,将行李卸下飞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旅客因公司原因对其在旅途中而造成的不满,并其本人在乘坐该航班中提出的威胁信息以及已确定旅客戏言威胁信息的情况除外);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3)如确需旅客下机,机长应向旅客进行广播,广播词:“女士们,先生们:我是本次航班机长,我很遗憾地向大家宣布,本次航班受到了非法干扰。我们接到消息有一爆炸物被装上了本架飞机。从各位的安全利益出发,我们打算对飞机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机上客舱乘务员会指挥您们离开飞机并陪伴您们到达安全地带。谢谢您的合作。”(4)机组根据信息源在不明确的情况下,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处置:(ⅰ)旅客下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ⅱ)货物和行李卸下飞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ⅲ)机长组织客舱机组(以机上空保人员牵头)按照爆炸物搜查单分工对航空器客舱内进行搜查;(ⅳ)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换机执行航班飞行任务,避免较长时间的航班延误;(ⅴ)确定受威胁信息排除后,机长应尽快通知地面商务人员上客,执行航班飞行任务。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班在空中遇旅客在机上散布炸机威胁信息的处置(a)飞行机组:(1)判明情况向公司运行控制中心报告准确的遇炸弹威胁信息(包括散布炸机威胁信息旅客的情况,如有无醉酒、个人情绪以及相关人数等实际状况)和航班基本信息(如:机型、旅客和机组人员人数、有无要客、航段和所处空域等)以及将采取的措施;(2)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客舱机组按爆炸物搜查单对客舱进行搜查或局部搜查(旅客因公司原因对其在旅途中而造成的不满,并其本人在乘坐该航班中提出的威胁信息以及已确定旅客戏言威胁信息的情况除外);(3)搜查完毕后,向地面运行控制中心反馈机上信息;(4)如确定机上有疑似爆炸物,飞行机组必须在最近的有条件的机场降落,并通知地面做好相应保障工作;(5)如飞机确将返航或备降,机长应向旅客进行广播:“女士们,先生们:我是本次航班机长,我们接到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的通知,本架飞机的安全已受到威胁。从大家的安全出发,我们正在返回××机场(或改航飞向××机场),着陆后我将向您们通报详细情况。”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客舱乘务组:(1)客舱经理或乘务长按机长要求,对客舱乘务员进行工作分工,配合机上安全员进行爆炸物搜查;(2)在服务的同时,密切监控旅客动态;(3)如机上旅客已得知航班遇炸弹威胁信息,应注意稳定旅客情绪,并做好机上服务;(4)如炸弹或可疑物可移动,配合机上空保人员将炸弹或可疑物转移到机上受爆炸威胁最小位置,并转移周围区域的旅客和物品;(5)如机上旅客情绪激动或有过激行为,乘务人员应予以严厉警告和制止,并向机组报告实际情况。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机上空保人员:(1)根据实际情况,初步判断旅客所散布炸机威胁信息的真伪,并将情况报告机长;(2)如无法判断威胁信息的真伪或确定机上有炸弹或可疑物,按照爆炸物搜查单对客舱进行搜查,并要求客舱乘务组积极配合搜查(旅客因公司原因对其在旅途中而造成的不满,并其本人在乘坐该航班中提出的威胁信息以及已确定旅客戏言威胁信息的情况除外),并对散布信息者采取管控措施;(3)机上安全员和飞行机组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4)如发现疑似爆炸物,将疑似爆炸物移动到客舱受爆炸最小位置,构建防爆保护层。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遇炸弹威胁航班落地后的处置:(a)遇炸弹威胁航班落地后,运行控制中心应协调公司有关部门,使航班旅客尽快撤离飞机。(b)遇炸弹威胁航班落地后,机组应按机场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令,完成相应的处置工作。(c)遇炸弹威胁航班落地后,应遵循第一时间撤离旅客,最大限度规避风险,确保航空器及机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器在空中遇爆炸物的处置:(a)立即报告机长,机长迅速报告地面,并紧急下降高度,进行释压,使舱内外压力等于零。(b)断开与爆炸物区域无关紧要的电源,防止爆炸后起火。(c)在确保飞机平衡的前提下,立即疏导旅客远离爆炸物。(d)机组应对爆炸物进行初步判断,有条件时寻求有专业知识的旅客帮助协商,慎重处置。(e)爆炸物一般不应移动,可用湿毛毯、坐垫、柔软材料等物将爆炸物覆盖包围,并准备灭火器材。(f)如确认爆炸物必须移动,应迅速在飞机受爆炸物威胁最小位置构建LRBL平台。(g)如果确有把握,也可以用其他办法处理,如切断导线、电源、停止定时摆轮等。(h)按“炸弹搜查检查单”搜查有无其它爆炸物。(i)争取就近机场降落。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器在地面遇爆炸物的处置:(a)立即安排旅客携带行李下机。(b)将威胁所针对的航空器移至远离候机楼、油库、其它航空器和建筑物的地方。(c)立即通知机场当局和警方。(d)设置隔离圈,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该航空器。(e)将货物、托运行李、机上食品和供应品全部卸下,移至远离航空器的地方,并设置隔离圈。(f)由提供机上食品和供应品的单位派人检查机上食品和供应品。(g)旅客、行李和货物应重新进行安检。(h)在搜查爆炸物时,必须由炸弹防暴专家、警方人员来处置。(i)任何人员在没有炸弹专家、警方及专业人员在场时,都禁止自行拆除炸弹。(j)有国家领导人和VIP乘坐该航班时,必须调换其它确保安全的航空器执行飞行任务。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机上纵火的处置:(a)机组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机长,机长马上与地面取得联系,飞机落地前如决定实施紧急撤离措施时,应按程序通知机组全体成员。(b)机上空保人员应迅速制服纵火歹徒。(c)乘务员应指挥起火点附近的旅客调整座位,并广播要求旅客听从机组指挥,防止混乱而引起飞机失衡。(d)机组成员按分工进行灭火,灭火瓶不够时,可使用湿毛毯及不含酒精的饮料进行灭火。(e)客舱机组负责与驾驶舱保持联系,将起火位置、火势、烟雾等情况随时向机长报告,并负责将机长的指示通知相关人员。(f)火被扑灭后,空保人员继续控制歹徒,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制定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方案的目的:(a)确保公司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持续遵守并符合《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7》、《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公司《航空安保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航空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要求。(b)确保公司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活动有效开展。(c)指导公司各单位建立、运行并保持适合自身的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系统。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质量控制的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公司运行副总负责航空安保质量控制工作,并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保卫部负责公司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活动,为公司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质量控制的主管部门。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的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计划的要求,制定、修订公司的质量控制方案,并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b)根据公司质量控制方案,建立并运行质量控制系统;(c)制定公司质量控制年度计划,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d)配备经相应培训的、能够满足需要的质量控制人员,并按要求组织复训;(e)为整改措施的落实提供保障;(f)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公司质量控制活动年度总结报告。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从事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活动的人员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质量控制培训项目并取得规定的合格证书;(2)从事航空安全保卫工作2年以上,熟练掌握航空安全保卫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3)通过背景调查,符合无人陪伴进入安保控制区的要求;(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良好的语言表达及读写能力;(6)身体健康。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质量控制人员的职责:(1)参与质量控制活动的准备工作;(2)实施质量控制活动;(3)质量控制活动结束后,编写并提交质量控制活动报告;(4)在质量控制活动期间,遵守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人员行为准则。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质量控制人员的职权:(1)查阅与航空安全保卫相关的文件;(2)访谈相关人员;(3)有权进入相关安保控制区;(4)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整改意见;(5)享有从事质量控制活动相应的豁免权。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活动的方法和程序:航空安保质量控制的方法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a)航空安保考察、检查;(b)航空安保审计;(c)航空安保测试;(d)航空安保演练;(e)航空安保事件调查;(f)航空安保绩效监测;(g)对人员的质量控制,包括背景调查、资质与培训等;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缺陷整改制度:(a)对检查和审计中查明的缺陷,应当按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完成。(b)对于限期整改的项目,接受质量控制活动的单位应制定书面限期整改计划,并在收到质量控制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计划提交质量控制活动的实施机构。接受质量控制活动的单位应当针对每个问题制定形式有效的整改措施。(c)质量控制活动实施单位在收到整改计划后,应该对该计划进行审查。对于需要修改的,应当通知接受质量控制活动的单位具体修改意见。在整改计划最终认可后,接受质量控制活动的单位按计划实施整改,实施单位应对整改活动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后续活动以确保整改项目的落实。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中需实施背景调查的人员:对在工作中负有航空安全保卫责任的人员应当按照民航局《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进行背景调查,包括:持有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的人员;从事民航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空勤人员;飞行教员、飞行学院和通用航空飞行人员;在境内我国航空运输企业工作的境外人员;从事民用航空配餐、航空器机务维修、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卫生保障和进去采取安全措施后的货物待装监管区域的人员以及公安机关或各调查单位认为需要进行背景调查的人员。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背景调查实施单位:(1)申请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人员的背景调查由所属保卫部负责,背景调查资料报证件制发部门审核。(2)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背景调查由所属单位保卫部负责,背景调查资料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审核。(3)公司雇佣的境外人员的背景调查由公司保卫部负责,背景调查资料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审核,其中雇佣的飞行员的背景调查资料报民航局公安局审核,并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备案。(4)原籍台湾并以取得外国国籍的境外人员背景调查材料,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初审后报民航局公安局审核,民航局公安局征求民航局港澳办、飞标司同意后批复。(5)通用航空飞行人员的背景调查由所属单位保卫部负责,背景调查材料报当地民航监管局空防处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审核。(6)从事民用航空配餐、航空器机务维修、航空卫生保障和进去采取安全措施后的货物待装监管区域人员的背景调查由所属单位保卫部负责。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安保培训中对培训教员的要求:(1)安保教员是指能够从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教学并取得《航空安保教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员应当取得民航局公安局制定的培训单位颁发的教员资格证书。(2)安保教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ⅰ)熟悉国际和国家航空安保法律法规;(ⅱ)广泛的航空安保运行知识和实践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ⅲ)熟悉有关航空安保措施专业知识;(ⅳ)充分认识和理解针对民用航空的威胁;(ⅴ)掌握合适的教学技能;(ⅵ)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3)安保教员的资格认定,应经过专门的资格课程培训。(4)教员教授课程的种类,应与所持《航空安保教员资格证书》载明的专业一致。(5)教员应当符合《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大纲》的要求。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全员的定期训练:航空安全员的定期训练应当由符合民航局要求的训练机构实施,要求如下:(1)执照持有人自取得执照之日起每36个日历月内必须完成由教员实施的定期训练,并通过定期训练考试,由考官在其执照培训记录栏中进行签注;(2)定期训练按民航局规定的训练大纲的要求进行,包括理论知识学习和基本体、技能训练。定期训练不少于200小时;(3)未按本条(1)、(2)的规定进行定期训练或者定期训练考试不合格的航空安全员,不得继续行使其执照上载明的权利;(4)持有执照的航空安全员在按本条(1)规定的到期日所在日历月之前或者之后一个日历月内完成定期训练,视为在到期的当月完成。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全员的日常训练:日常训练由空保管理部负责实施,日常训练时应当提供必需的场地、设施和现行有效的教材、指南等,训练要求如下:(1)执照持有人自取得执照之日起每12个日历月内必须完成由教员组织实施的日常训练,并通过日常训练考试,由考官在其执照培训记录栏中进行签注;(2)日常训练按民航局规定的训练大纲的要求进行,包括理论知识学习和基本体、技能训练。日常训练每年度不少于140小时,每季度不少于35小时。(3)未按本条(一)、(二)的规定进行日常训练的或者日常训练考试不合格的航空安全员,不得继续行使其执照上载明的权利;(4)持有执照的航空安全员在按本条(一)规定的到期日所在日历月之前或者之后一个日历月内完成日常训练,视为在到期的当月完成。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全员重新获得资格和补正:(1)执照持有人连续12个日历月以上未行使执照权利的,必须完成由教员实施的重新获得资格训练并通过考试,由考官在其执照培训记录栏中进行签注,否则不得行使执照载明的权利。(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训练的执照持有人可以进行补正,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期之日起3个日历月内完成补正,在上述时间内未予补正的执照失效,民航局有权撤销。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全员的职责:航空安全员在机长的领导下负责维护航空器内威胁航空飞行安全的行为,保护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对航空器客舱实施安保检查;(2)根据需要检查旅客登机牌及相关证件;(3)对受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以物品;(4)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和物品进入驾驶舱;(5)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6)防范和制止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航空安全员在执勤时应当严格执行执勤程序,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活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全员的职权:(1)当携带武器人员乘坐航空器时,机长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将携带武器人员的数量和位置通知航空安全员,航空安全员在携带武器人员登机后,告知其相关规定。(2)飞行中的航空器上出现扰乱行为时,航空安全员应当按照《空警、安全员手册》对行为人进行管理,口头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约束性措施予以管束。(3)飞行中的航空器上出现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时,航空安全员应当按照局方相关规定和《空警、安全员手册》的处置程序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质量控制人员的资质:(1)质量控制人员的资格认定应经过专门的资格课程培训,培训课程应至少包含一个实际演练。(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侧重于对航空安保法律法规、质量控制及其他有关专业知识的掌握。(3)考试应在主管当局的监管下进行,并由主管当局确定考试通过标准。考试未通过的,可以进行补考。(4)通过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方可向主管当局申请《航空安保审计员资格证书》或《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质量控制人员的选拔:从事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活动的人员应当至少符合以下条件:.参加质量控制培训项目并取得规定的合格证书;从事航空安全保卫工作2年以上,熟练掌握航空安全保卫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通过背景调查,符合无人陪伴进入安保控制区的要求;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良好的语言表达及读写能力。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质量控制人员的职责和职权: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人员的主要职责为:参与质量控制活动的准备工作;实施质量控制活动;质量控制活动结束后,编写并提交质量控制活动报告;在质量控制活动期间,遵守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人员的行为准则。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人员在从事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活动时具有以下职权:查阅与航空安全保卫相关的文件;访谈相关人员;有权进入相关安保控制区;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整改意见;享有从事质量控制活动相应的豁免权。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对机组人员(除航空安全员)的安保培训:(1)上岗培训(ⅰ)机组上岗前均应接受相关的安保意识培训,培训不少于3个课时。安保意识的培训应包括对航空安保风险的认识以及发现威胁时的报告程序。(ⅱ)应履行职责需要进入控制区的机组人员,应接受通行管制的培训并至少每1年接受一次安保评估,作为是否可以进入控制区工作的凭证。(ⅲ)直接接触航空器的人员,另外还应接受相关安保知识的培训。(2)岗位复训(ⅰ)根据《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要求,非安保人员还应当接受适当的复训。复训至少每1年进行一次。(ⅱ)因履行职责需要进入控制区的人员及直接接触航空器的人员,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复训。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信息报告航空安全保卫信息报告制度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应当立即报告航空安保主管部门:(1)非法干扰时间及扰乱行为;(2)因安全保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3)重要威胁信息;(4)重大空防安全隐患;(5)其他紧急事件。上述情况处理完毕后,公司应当在20个日历日内将书面报告报送航空安保主管部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控制区人员长期通行证的申办程序:(a)由用证人员所在单位向公司保卫部提交申请报告,领取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申请表;(b)由用证人员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用证人员所在单位;(c)用证人员所在单位对用证人员实施背景调查,并审核申请表;(d)用证人员将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及所需的证明材料送交公司保卫部进行审核;(e)经保卫部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f)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保卫部送交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空防处办理;(g)申请用证人员参加公司保卫部组织的安保培训,并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空防处组织的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的考试;(h)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保卫部向用证人员发放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长期人员通行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进入控制区人员短期、临时通行证的申办程序:(a)由用证人员向公司保卫部提交办证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申办理由、申请人相关资料、申请通行证区域及通行证使用期限,经用证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公司保卫部;(b)公司保卫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经保卫部分管领导签批后,换开“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临时、短期通行证专用介绍信”,由申办人员所在单位派员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办证机关进行办理。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短期、临时人员通行证的申办人必须符合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有关对短期、临时人员通行证持证范围的规定。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申办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长期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条件:(a)公司机关保证生产运行的在册车辆;(b)公司上海地区各直属单位保证生产运行的在册车辆;(c)分(子)公司驻上海地区飞行保障单位保证生产运行的在册车辆;(d)常驻我公司代表机构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资单位保证生产运行的在册车辆;(e)符合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有关对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长期车辆通行证持证范围规定的车辆。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长期车辆通行证的申办程序:(a)用证车辆所在单位向公司保卫部提交申请报告,领取申请表;(b)用证单位填写申请表,由用证单位主管领导签批后,将申请表和所需的证明材料送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审核;(c)申请材料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交公司保卫部,由保卫部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保卫部送交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空防处进行办理;(d)公司保卫部通知用证单位领取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长期车辆通行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短期、临时车辆通行证申办程序:(a)用证单位向公司保卫部提交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申办理由、车辆所属单位、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执行任务所需时间和驾驶员姓名。申请报告应由用证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公司保卫部;(b)公司保卫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批后,换开“控制区临时、短期通行证专用介绍信”,由申办单位派员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办证机关进行办理。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短期、临时车辆通行证的申办必须符合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有关对上海地区机场控制区短期、临时车辆通行证持证范围的规定。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a)公司保卫部和各用证单位、人员对所办理的通行证按类别进行登记,由专人进行负责。(b)用证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办证事宜,并负责与公司保卫部的对口联系。办证人员更换时,应及时告知公司保卫部,明确办证人员之间的交接程序。(c)保卫部对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行定期普查。(d)机场控制区长期通行证使用期满后,用证单位应予以回收,并上交保卫部门,由保卫部统一送分局空防处注销;短期、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满后,用证单位应及时予以回收,登记注销,并上交公司保卫部统一销毁。(e)对被开除、辞退、调离、解雇等离开本单位持证人员的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用证单位应予以收回,并及时上交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送交机场公安注销。(f)发现通行证遗失,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空勤登机证申办:(a)股份公司下属各单位为本单位空勤人员和非空勤人员申办空勤登机证,应先期将单位主管或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签字样张送股份公司保卫部备案,如有变更应当及时提供更新的签字样张。(b)各单位为空勤人员申办空勤登机证,应由保卫部门组团通过“东航机组证件管理网”向股份公司保卫部提出申办申请,网上申报的每批次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统一换证除外)。“东航机组证件管理网”上审核通过后,由股份公司保卫部通过民航局“空勤登机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后期制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各单位申办空勤人员登机证前,应先在“东航机组证件管理网”上录入申报人员的相关基本信息,并提供以下原件的扫描件:(1)单位申请文件;(2)本人近期2寸护照照片(照片背景为白底,需着制服);(3)有效身份证;(4)户口本;(5)有效基础执照(飞行员驾驶执照、乘务员训练合格证、航空安全员执照及培训合格证明;(6)本人有效“体检健康合格证”;(7)东航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结论;(8)有效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或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在6个月内出具);(9)《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审批表》(网上自动生成电子版)。(d)申办单位必须将办理空勤登机证人员的相关材料以文件形式报公司保卫部审核,文件内容要求:(1)人员身份;(2)人员名单(按“东航机组证件管理网”上生成的名单顺序打印);(3)人员数量;(4)人员初审情况(政审、体检、培训结论)。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e)股份公司下属各单位在“东航机组证件管理网”提交的申办扫描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所有原始材料需保存3年以上,股份公司保卫部将对原始材料实施抽查。(f)股份公司各单位将所需申办登机证的人员名单在“东航机组证件管理网”的“登机证管理”目录下做网上提交申请,对通过审核的空勤人员由股份公司保卫部负责制作登机证。(g)各单位非空勤人员申办空勤登机证应向股份公司保卫部提交申请报告,并由各单位保卫部门通过“东航机组证件管理网”向股份公司保卫部提出申办申请,对符合申办条件的由股份公司保卫部集中上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向民航局公安局提交申请,在得到民航局公安局批复同意后,股份公司保卫部在民航局“空勤登机证管理系统”上完成制证。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h)非空勤人员在“东航机组证件管理网”上录入申报的人员信息包括:(1)单位申请文件;(2)有效身份证;(3)户口本;(4)本人近期2寸护照照片(白底,着制服);(5)机务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机务维修执照(包括维修基础执照和机型执照);(6)有效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在6个月内出具);(7)机务人员《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审批表》(网上自动生成电子版)。其他人员《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审批表》需将原件递交股份公司保卫部备案。(i)机务人员《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审批表》(网上自动生成电子版)。其他人员《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审批表》需将原件递交股份公司保卫部备案。(j)公司聘用的外籍空勤人员除需提供与国内空勤人员相同的个人基础资料信息外,还应提供公司人力资源部聘用文件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背景调查合格批复。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空勤登机证的回收:(1)空勤人员因各种原因长期(三个月以上)暂停执行航班任务的,其登机证由所属单位保卫部门收回集中保管,并建立台账。(2)非空勤人员所持有的登机证在不执行航班任务时由所属单位保卫部门收回集中管理,并建立使用台账。(3)空勤人员办理退休、停飞、辞职手续时,股份公司下属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所属单位保卫部门,保卫部门应在5日内将退休、停飞、辞职人员的空勤登机证收回,妥善进行保管,并建立台账记录。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空勤登机证的更换:持证人员因正常损坏导致证件无法使用,可将更换证件人员名单报各单位保卫部门,并填写《东航空勤登机证以旧换新登记表》,经各单位保卫部门领导审核签名后,统一上报股份公司保卫部进行更换。5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除外)可由各单位保卫部门派人统一持旧证更换新证,亦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旧证到股份公司保卫部办理更换手续。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持有东航空勤登机证的人员,除执行公司航班飞行任务外。禁止以下行为:(1)执行其他航空公司的飞行任务(2)在非执行飞行任务时持登机证加入机组(3)在非执行飞行任务时持登机证进入机场控制区(4)将登机证转借他人使用(5)将登机证作为身份证明使用(6)将登机证带入与执行航班任务无关的公共场所(7)擅自涂改登机证和在登机证上粘贴异物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的使用:(a)《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的使用人员仅限于东航的机务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航务人员、空勤人员和专包机保障人员。(b)东航各保卫部门出具的“公务乘机证”仅限于在东航的国内航班上使用。(c)《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的使用人员和单位领导的签署人必须经过备案。(d)东航对《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实行网络化管理,各(子)分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公务乘机证”的网上审批、配号、签发、回收、注销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负责对使用人备案信息的收集、报备、更新等工作。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e)凡符合使用《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范围的人员,在遇有任务加入机组前,必须先通过“东航机组证件管理系统”进行提交网上申请,由各单位的保卫部门负责网上审批。通过审批后,“公务乘机证”申请人应携带机务跟班任务书或航线实习任务书到各单位保卫部门开具《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凭保卫部门签发打印的《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到各单位运控部门领取“登机证明”(俗称“白单子”)。(f)《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有效日期”一般为7天,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前往地点”数量最多为4个目的地。(g)使用人在任务执行完成后,必须在10天内将《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交还至本单位保卫部门予以注销。(h)使用《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应严格遵循一人一证的原则。持证人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涂改。(i)使用人进入机场控制区或乘坐飞机,可凭《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和本人工作证,经过安全检查进入上述区域。(j)《中国民航公务乘机证》一旦遗失,遗失人应立即向本单位保卫部门报告。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安保协议(a)为确保公司航班在外期间的安全,公司保卫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通航的机场或代理公司航空安保业务的单位签署航空安保协议。(b)协议应包括客运安保、货运安保、航空器监护等安保内容和职责。(c)驻外办事处、营业部与境外机场或代理公司签定的航空安保协议,应报公司保卫部备案。(d)航空安保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通航机场或代理公司航空安保业务的单位,所应承担的航空安保工作职责,以及公司所承担的航空安保工作职责;(2)通航机场或代理公司航空安保业务的单位,为公司执行航空安保工作的人员所应具有的上岗资质及工作职责;(3)公司有权对通航机场或代理公司航空安保业务单位的航空安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通航机场或代理公司航空安保业务的单位应建立航空安保质量控制程序。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5)航空器清洁工作外包的,应当在外包协议中包含:(ⅰ)对工作人员的安保培训;(ⅱ)对清洁用品的安保措施;(ⅲ)明确重点部位及检查程序;(ⅳ)对旅客遗留物品的检查程序;(ⅴ)发现可疑情况时的报告程序。(e)公司签订的代码共享、湿租等协议中也应包含上述内容。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机组安保培训的目的:明确东航机组机上航空安保培训要求,使机组成员了解民航机上安保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干扰事件严重性的判断、遭遇非法干扰事件后机组的协作、针对非法干扰的自卫措施,非致命防护设备的使用、驾驶舱保护程序、机上爆炸物搜查程序和机上受爆炸危害最小位置知识、对恐怖行为的了解、安全形势教育,相关安保知识与技能等,提高东航机组处置非法干扰的能力,满足公司航空安保管理的基本要求。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第五章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SeMS的概念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是有组织的管理航空安保的方法,是一个系统化的航空安保管理标准。是把管理学和组织行为学运用在航空安保管理中,形成一套系统的管理方法,将制定航空安保政策及航空安保管理作为航空运输业务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升航空安保文化,使航空安保成为航空安全的核心内容之一。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基本构成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由目标管理体系、组织保障体系、航空安保风险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组成,包含安保政策、安保目标、组织结构、职责与权限、安保策划、绩效监测、管理评审、资源配置、威胁评估、危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缓解、文件及控制、信息与沟通、能力与培训、质量控制、应急响应等要素。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建立SeMS的目的通过建立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使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航空安保制度、组织形式、管理方法、手段措施。运用系统管理理论和航空安保风险管理理念整合原有的航空安保管理制度、方法、措施,在航空安保管理过程中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将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管理,开放管理转变为闭环管理,局部管理转变为系统管理,使航空安保工作更加积极有效。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手册定位a)本手册是公司《航空安保方案》的管理性辅助手册,是通过系统化的管理,保证《航空保安方案》所规定安保措施的有效落实和执行质量。b)本手册由一系列关于航空安保的具体管理制度构成,是公司SeMS的基本描述,是进行SeMS建设与实施的路线图和总揽性文件,是建立各项航空安保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本手册应与运行管理类手册、质量安全管理程序手册和部门工作手册配合使用。d)本手册规定了公司航空安保管理的原则、政策和要求,对各项运行工作进行航空安保指导、监督、航空安保风险管理和相关航空安保事务支持。e)本手册有助于实现公司《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的标准和目标。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文化概念:a)航空安保文化是公司安全活动创造的安全生产及安保理念、行为、环境、物态条件的总和。b)航空安保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同时,这种核心价值观要体现为公司和全体员工共同持有的态度、意识、行为特征。c)航空安保文化是公司员工在现实工作中对航空安保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转变,并在实践过程中追求最佳安全状态的要求。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意义:a)通过各种航空安保理念的渗透,使航空安保文化最大限度得到公司全体员工的认同。提高员工对各种航空安保理念的认识程度,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兑现。b)航空安保是公司最高管理层重要的任务和职责,也是保卫部门主要的任务,航空安保涉及到公司的每一个人。促进和维持公司航空安保氛围需要积极的航空安保文化,这种氛围要求:公司管理层把航空安保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保卫部门要把航空安保工作放在主要位置,公司所有员工都有很强的航空安保意识,在公司内部形成一种航空安保文化的氛围。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文化的建设通过航空安保文化的宣传培训,构建公司航空安保文化的环境与氛围。航空安保文化的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邀请专家授课;2)组织宣讲活动;3)开展航空安保文化培训;4)举办航空安保知识竞赛;5)开展与航空安保文化相关的文体活动。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目标管理总体目标:建立完善的航空安保管理体系,通过长期有效的航空安保风险管理、威胁评估和安保质量控制,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非法干扰事件、扰乱行为,并在必要时迅速做出合法、有效的反应,使旅客(货主)以及公司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免受非法干扰和扰乱行为的侵害,保障公司航空安全,将航空安保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并逐步提高。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年度目标:公司制定航空安保年度目标时应考虑:a)年度目标应不低于局方制定的安全目标和指标;b)参考行业平均航空安保水平;c)公司面临的风险水平、历年航空安保水平以及对航空安保目标有可能进行的调整;d)具有可实现性;e)应定期对航空安保目标进行评审、修订,保证目标的适宜性。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绩效考核绩效指标是衡量是否达到工作目标的量化管理工具,建立绩效指标体系便于确定系统是否依照预期运转、是否可能需要采取行动以提高绩效水平。为确保公司航空安保目标和指标的落实,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二级运行单位签订航空安保责任书;公司各分(子)公司、二级运行单位依据与公司签订的航空安保责任书将航空安保指标分解到下属单位,并在此基础上签订航空安保责任书。由此,建立公司航空安全绩效考核机制,形成完善的航空安保责任体系。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公司保卫部负责根据航空安保责任书、公司系统评价的标准和结论,形成对公司各分(子)公司、二级运行单位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绩效年度考核报告,报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公司各分(子)公司、二级运行单位航空安保责任人根据与下属单位签订的航空安保责任书、本单位系统评价的结论、本单位所分解的航空安保指标落实情况,定期对本单位下属部门的航空安保责任人实施航空安保绩效考核。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组织保障体系总经理安保职责:a)全面负责航空安保工作,负责批准发布航空安保的常规指令和远景战略目标;b)负责批准公司《航空安保管理体系手册》及修订,负责批准公司安保政策、安保目标和安保指标;c)负责批准公司航空安保管理体系相关组织机构、岗位的调整方案;d)负责批准公司航空安保管理相关重大资源的投入计划;e)对航空安保工作做出承诺;f)负责批准启动公司安保管理相关重大工作项目;g)负责批准公司安保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报告。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总监职责:具体负责航空安保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执行航空安保工作,并直接向总经理负责。a)定期召开航空安保分析会,提出工作方案;b)掌握国际、国内空防安全形势和航空安保工作情况;c)确定管理目标和下达航空安保工作任务;d)组织研究决策公司重大航空安保工作事项;e)组织规划公司航空安保管理体系的构架以及相关机构设置和岗位人员配备,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方案;f)代表公司妥善处理航空运输中的航空安保事故,协助政府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g)指挥职能部门处理各类航空安保突发事件;h)协助总经理做好航空安保任务及资源的分配。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保卫部航空安保职责:保卫部航空安保的职责是根据有关规定及航空安保规划的要求,确保航空安保措施有效运行:a)制定公司的航空安保规章、制度;b)制定、发布公司航空安保标准及措施,并监控其执行;c)通过各类信息评估航空安保方面的风险,并实施控制;d)实施航空安保质量控制;e)协调联络内部及外部的各类资源;f)对各单位、部门和相关岗位的航空安保工作进行监督、评判。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其他部门安保职责:a)根据公司制定的航空安保政策和要求,结合本部门航空安保的实际情况,明确本部门的航空安保职责,制定相应的航空安保工作细则,并报保卫部审批;b)收集、分析相关航空安保信息和数据,建立本部门威胁识别、风险评估系统;c)按航空安保工作年度考核的情况,评估本部门航空安保标准的适宜性,改进航空安保措施,必要时向保卫部门提出修订建议;d)按照公司关于航空安保战略发展的需要,提供各类航空安保工作所需的资源;e)与航空安保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明确航空安保信息指令的联络和接收渠道。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员工安保职责:遵循公司航空安保体系,有效落实航空安保措施,确保航空安保工作正常运行。在日常工作中,员工是一切航空安保措施的实施主体,各岗位员工应充分意识到航空安保的重要性,对工作中发现的航空安保漏洞、意外事件,以及获取的已经或可能危及航空安保的信息,保持警惕性,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风险管理概述航空安保风险管理的目标在于努力降低风险。各单位主管航空安保的负责人或负责的部门,必须设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航空安保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要把航空安保风险降低到公司以及政府民航主管机构认为可保障乘客及公司雇员安全的一个可接受的水平。航空安保风险管理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建立航空安保风险管理的目的:通过对系统的分析,界定出系统中的哪些部分、区域是危险源,其危害的性质、危险程度、存在状况、危险源引发风险并转化为事故的转化过程规律、转换条件、触发因素等,以便有效地控制事故发生。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危险源的概述危险源是航空安保防范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易受攻击的部位。这些潜在威胁可能导致人员受到伤害、死亡,或者财产遭破坏、受损。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危险源的辨识危险源辨识是指对任何具有引起人员伤害、设备或结构损坏、材料损失的现象执行指定功能、能力,为降低隐患的识别过程。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风险评估所有被辨识的危险源均应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其风险是否在可接受程度,对于不可接受的风险,必须采取措施进行缓解,使之降至可接受的程度。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风险控制通过风险评估和分析,对航空安保存在的危险、潜在的隐患进行研究,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并通过信息的收集,对航空安保形势进行研究,做到在复杂的航空安保形势下,制定正确、可行的航空安保规章、方案和措施,以确保公司航空安保工作的有效性。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威胁评估信息来源和分析(a)信息来源(1)主要信息来源于国家情报机构、局方、相关的国外民航管理机构、相关机场、安保服务代理商等;(2)公司各部门、人员获取到的任何相关信息;(3)代理人的信息;(4)其它信息来源,如:匿名电话、各类媒体等。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信息评估收到威胁信息后,SeMS办公室应对下列内容进行评估:(1)威胁信息的真实性;(2)判断信息的威胁等级;(3)将经评估后的重要威胁信息报公司领导。(c)威胁信息的传递威胁信息必须传递给须知者及执行反威胁措施的人员,信息传递的范围应受到严格控制。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威胁水平分析图表 定义 含义 等级 处置措施 灾难性的 已无安全系数。 1 国家应急处置预案 危险的 航空安保系数大大下降,身体压力或工作负荷已达到无法依靠操作人员精确或完全履行其任务的程度。 2 地区应急处置预案 严重的 航空安保系数明显下降,操作人员因工作负荷增加,或因影响其效率的条件,应付不利工作条件的能力下降;启动应急程序;严重航空安保事故征候。 3 公司应急处置预案 轻微的 较小的航空安保事件。 4 部门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关注的 可能会产生影响。 5 保持关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处置:a)公司SeMS办公室应对威胁实施评估,确定是否启动预案,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进行联络协调;b)公司对威胁评估结果的运用应符合《民航空防安全威胁分级预警响应规定》的要求;c)公司对威胁评估结果及措施调整的上报应符合局方《民航空防安全威胁分级预警响应规定》的要求。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安保运行客运安保控制(a)售票的安保控制(1)售票时,必须查验旅客的有效证件,按规定填写购票单;(2)购票单(电子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并妥善保存。(b)乘机手续的安保控制(1)办理乘机手续时,值机人员应查验旅客有效证件并告知有关安保规定;(2)办理乘机手续时,值机人员应确认旅客目的地与其托运行李目的地一致,并确保托运行李经过安全检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旅客行李的安保控制(1)旅客行李中严禁携带影响航空安全的违禁物品;(2)托运行李标签应注明航程、标签号码、航班号等信息;(3)已登记的托运行李数目必须与装机的托运行李数目一致;(4)旅客托运行李必须与旅客本人同机成行。(d)旅客、机组、工作人员安检的安保控制旅客、机组和工作人员在进入隔离区前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接受安检。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e)特殊旅客安检的安保控制特殊旅客应主动向安检人员申明特殊情况并接受特殊安检,特殊旅客包括:(1)残疾旅客;(2)失能旅客;(3)有特殊宗教信仰的旅客等。(f)托运行李安检后移至航空器的安保控制(1)已安检的托运行李必须送到位于机场控制区的行李待装区;(2)已安检的托运行李必须由专人负责接装上航空器,无关人员不得接触。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g)特殊行李的安保控制(1)航空公司在机场控制区内建立专门的遗失行李、错运行李、无人认领行李存放处,无关人员不得接触;(2)存放在行李存放处的行李必须经安全检查。(h)限制物品运输的安保控制机场安检部门和为公司提供安检服务的安保公司应把旅客随身携带的限制物品放入限制物品保管袋,并按交接流程将限制物品运至目的地,飞行过程中禁止旅客接触。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i)遣返旅客运输的安保控制遣返旅客应按公司遣返旅客操作程序执行。(j)押解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运输的安保控制(1)公安机关因执行押解任务需乘坐公司航班时,应向公司保卫部门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并符合国家、民航局相关规定;(2)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数量及警力配备应符合相关规定;(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和军队保卫系统等在办案中需要乘坐我公司航班的,与上述规定相同。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k)登机过程的安保控制舱门关闭前,应统计登机牌,统计数字应与办理乘机手续的旅客人数和实际登机人数一致。(l)高危航班的安保控制(1)根据国家安全部门和局方的安全信息,公司可将一些敏感机场的航班和敏感航线的航班作为高危航班;(2)高危航班应根据《航空安保方案》相关规定实施安保措施。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m)中转、过站航班的安保控制(1)旅客所有物品不得滞留在航空器内;(2)对航空器实施清舱;(3)地面工作人员引导旅客重新登机。(n)空白票证的安保控制空白机票、登机牌和托运行李标签必须由专人保管并保存相关记录,严禁无关人员接触。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货运安保控制(a)货物和邮件收运的安保控制(1)货物的收运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海关、检验检疫和航空货物运输规章;(2)货物托运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信息;(3)收运的货物品名、数量必须与托运人申报的一致;(4)收运的邮件及其铅封必须完好。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货物和邮件安检的安保控制(1)航空货物应当经过X光机安全检查或存放24小时,或者采取民航局认可的其他安全措施;(2)航空邮件必须进行X光机安全检查,发现可疑邮件时,应当会同邮政部门进行开包查验处理;(3)对特殊部门交运的保密货物、不宜检查的精密仪器和其他物品按规定凭免检证明予以免检;(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当予以免检的,按照规定执行。(c)航空快递的安保控制航空快递的物件必须实施100%的X光机安全检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货物和邮件存放的安保控制(1)所有航空货物和邮件在收运后,应存放在货运隔离区,并实施严密的安保控制措施;(2)已检货物和未检货物必须分开、隔离存放。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e)货运隔离区的安保控制(1)货运隔离区所采取的一切安保措施及设备应符合局方规定;(2)货运隔离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3)出入货运隔离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件管理制度,并由执勤人员实施证件、人身、车辆检查;(4)货运隔离区必须配备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等技防设施,监控人员必须24小时值守;(5)货运隔离区必须配备充分的照明;(6)存放24小时以上的货物和可疑货物必须设置专门的隔离存放区域;(7)出港、进港货物必须分区进行管理。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f)货物和邮件运输、装卸的安保控制(1)所有在货区、航空器之间往返的运输货物和邮件都必须由专人押运;(2)货物在航空器装卸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装监卸。(g)安检设备(1)安检设备的购置和使用,应符合局方的规定;(2)安检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应建立台账制度;(3)安检设备应由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h)安检人员(1)安检人员必须具有局方认可的上岗资质;(2)安检人员的配置应符合局方的规定;(3)安检人员应按照局方的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复训,并建立台账记录。(i)外站货运安保控制(1)对外站(国内、国际、地区)机场安全保卫情况、货运安保情况进行实地安保评估,提出安保要求,并编写评估报告;(2)定期对外站工作人员进行安保培训,并做好记录台账;(3)定期对外站进行安保监督审核。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配餐及机供品安保控制(a)航空配餐生产区域的安保控制(1)航空配餐生产区域与外部公共区域实行有效隔离;(2)生产区域通道应设置安检、门禁设备;(3)生产区域应配备技防设备实施监控;(4)生产区域应采用通行证制度实施控制;(5)生产及入库过程应全程监控。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刀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刀具的保管、登记、收发、清点、核对和报告,并建立台账管理。(c)采购的安保控制(1)对供货方进行资质评审,同时签订安保协议;(2)对原辅料、机供品实施检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铅封的安保控制(1)建立铅封管理制度;(2)对所有送航班的餐车、车辆均应铅封并做好管理记录。(e)餐食、机供品运输安保控制(1)所有餐食、机供品装车前进行清点核对,无关物品严禁存放;(2)运输过程应有专人全程监管;(3)装机结束后,乘务人员应做好清点工作并与航机员进行交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f)运输车辆管制的标准配送用车辆应建立调度制度,出车、行驶路线、回场等环节须做好检查及监控。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免税品的安保控制免税品公司须签订安保协议,免税品工作人员资质必须符合民航工作人员的安保要求和标准,所有机上免税品经过安全检查方可装机,对过程必须实施监控。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航空器安保控制(a)航空器维修期间的安保控制(1)维修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应与其授权的工作范围相符。在接近航空器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有效通行证件;(2)航空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应清点维修工具并清舱,避免在航空器内遗留工具及外来物;(3)航空器维修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驾驶舱;(4)在维修过程中做好航空器的监控。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航空器短停期间的安保控制(1)航空器在短停期间应进行安全监护,因工作需接近航空器的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接受安全检查;(2)客、货舱须做好监控,防止外来物遗留在航空器内或者航空器件上。(c)航空器过夜期间的安保控制(1)航空器在过夜停场期间应进行警卫安全监护,因工作需接近航空器的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接受安全检查;(2)航空器停场过夜时,监护责任由代理单位承担,公司应通过代理协议的相关条款明确代理方对过站航空器的监护责任,明确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航空器清洗期间的安保控制清洁人员应按照工作程序手册实施清洗工作,防止外来物遗留在航空器上。(e)航空器在机库、自管(维修)机坪停场维护期间的安全控制航空器在机库、自管(维修)机坪停场、维护期间的监护,由航空器维修单位实施监管。 (f)航空器试车期间的安保控制航空器试车人员、联络员、警戒人员按照局方的规定,应取得相应资格。航空器试车期间,由相关人员进行监护。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g)航空器试车期间的安保控制航空器试车人员、联络员、警戒人员按照局方的规定,应取得相应资格。航空器试车期间,由相关人员进行监护。(h)航材库、机库安保控制(1)应做好技防监控;(2)应做好人防监控,如:规范门卫值勤制度。(i)航材运输过程中的安保控制(1)所有航材装车前应进行清点核对,无关物品严禁存放;(2)运输过程应有专人全程监管;(3)机务工作人员应做好清点、交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空中安保控制(a)空勤人员的资质空勤人员应持有局方认可的相关有效证件。(b)航空器的清舱检查航空器起飞前,机组应根据清舱检查单对航空器的客舱、驾驶舱和航空器外部做排除可疑物和外来物的检查。 (c)飞行中驾驶舱门的控制飞行中驾驶舱门应全程锁闭。除以下人员外不得进入驾驶舱:(1)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成员;(2)局方监察员;(3)公司授权的其他人员。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控制区安保控制(a)控制区车辆、设备的安保控制(1)车辆、设备进出控制区的安保控制车辆、设备在进出控制区执行工作任务前,必须由责任单位对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记录。(2)接近航空器的车辆、设备的安保控制接近航空器的车辆驾驶员应佩戴相关证件,主动接受航空器监护人员的检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控制区人员的安保控制因工作需要接近航空器和或进入航空器的人员应主动出示与其行动目的相符的控制区证件,接受安保人员和空保人员的检查,包括随身携带的物品。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证件安保控制(a)控制区通行证的航空安保控制控制区通行证由保卫部门负责审核、申办、发放、注销,并做好记录。控制区通行证包括但不限于:(1)机场控制区通行证;(2)自有区域通行证。 (b)机组护照、签证、港澳通行证的航空安保控制保卫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机组护照、签证、港澳通行证的审核、申办、发放、注销及管理。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空勤登机证的安保控制保卫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空勤登机证的审核、申办、制作、发放注销及管理。(d)中国民航公务乘机通行证的安保控制保卫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中国民航公务乘机通行证的审核、发放及管理。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驻外机构安保控制(a)驻外办事处管理驻外机构应确定安保负责人,执行公司下发的安保规章,负责与所在地使、领馆及机场、政府安保部门进行联络,并与公司安保部门进行信息通报。采取措施确保驻外机构、机组驻地、人员、公司航空器过站期间的安全。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空勤驻外管理(1)做好对空勤人员的驻外管理,保证航班生产,确保航空安全,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条款,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空勤人员驻外管理规定。(2)空勤人员驻外管理规定应包括:驻外人员守则、驻外活动规定、驻外购物规定、驻外保密规定及驻外会客、请(销)假制度。(3)驻外期间由机长和驻外办事机构负责驻外空勤人员的管理。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运行控制中心航空安保控制运行控制中心在收到有关航空安保信息后按公司处置程序向保卫部报告。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代理人的航空安保控制(a)安保业务代理人:公司在确定航空安保业务代理人前,应考察其人员资质、安保设备、安保管理 架构 酒店人事架构图下载公司架构图下载企业应用架构模式pdf监理组织架构图免费下载银行管理与it架构pdf 、规章、运行及相关记录。航空安保代理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协议双方必须对安保措施实施监控,并将日常的安保运行情况通报对方。(b)机场: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国内机场必须符合国家航空安保标准,公司应与通航的国内机场签订《航空安保协议》。(c)其他代理人:客运、货运、餐食和机供品等其他代理人应签订代理协议并体现公司航空安保的相关规章。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检查(a)公司SeMS办公室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根据检查计划开展检查活动;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订临时检查计划并开展相应检查活动。(b)公司SeMS办公室实施航空安保检查活动后,根据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向有关部门开具整改工作单。(c)公司SeMS办公室应当持续跟踪直至其整改落实完毕。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审计(a)在审计开始前15个工作日,SeMS办公室应发出审计通知,将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告知被审计单位或部门;(b)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在接到审计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审计准备情况回复SeMS办公室;(c)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通报审计的初步情况;(d)在审计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SeMS办公室应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发出审计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工作单;(e)被审计部门在接到整改工作单的7个工作日内,应将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报SeMS办公室;(f)SeMS办公室收到整改计划后,应对其整改活动持续跟踪,直到整改完毕。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测试(a)进行测试前,测试人员应将测试计划报公司保卫部审核,得到认可后应持有保卫部出具的书面授权书表明其从事的测试,并在需要时出示;(b)测试结束后,测试单位应向被测试单位出具测试评估报告;(c)在测试中如发现问题的,测试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被测试单位发出整改工作单。接到整改工作单的单位应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并向测试单位报告整改情况,测试单位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直至整改完毕。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培训(a)对象公司航空安保培训的对象是公司全体员工,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公司领导;(2)各单位、部门领导;(3)航空安保专业管理人员;(4)空勤人员;(5)地面各岗位工作人员。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内容公司航空安保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国际民航组织安保规定;(2)局方下发的航空安保文件;(3)公司有关航空安保方面的规章制度。(c)记录管理开展航空安保培训的单位应对所实施的培训做好记录,设立培训台帐。航空安保培训应作为本单位航空安保绩效考核中的指标之一。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背景调查(a)种类(1)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背景调查(2)空勤人员(3)在机场控制区内的工作人员(4)新进员工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实施机构(1)公司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和空勤人员的背景调查资料由公司保卫部实施审核;(2)其他机场控制区内工作人员的背景调查资料由所属单位保卫部门实施审核;(3)新录用人员的背景调查资料由人力资源部门实施审核。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调查关键点背景调查应该包括下列各项元素:(1)有无犯罪记录;(2)有无参加重大事件和非法组织;(3)有无公安机关或调查单位认定其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情况;(4)现实表现;(5)个人经历。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事件调查 (a)方式(1)进行航空安保事件调查,应当由调查人员询问事件报告人、当事人、利害关系方、相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对事件调查有益的组织及人员;(2)调查人员应当对事件所涉及的物品、设备、现场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调查;(3)调查人员应当对监控录像、交接记录、培训记录、训练档案等有关记录进行调查,确保事件调查的真实性、可靠性;(4)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后,把取得的各方面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查证,找出不安全事件的原因,提出结论意见;(5)调查人员应当针对事件的直接原因和暴露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b)调查报告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制作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反映如下内容:(1)事件概况(涉及部门和人员、起因、经过、结果、损害情况);(2)事件定性(分为一般事件、一般不安全事件、一般差错、严重差错、事故征候、事故);(3)事件发生的原因;(4)事件责任;(5)整改建议。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跟踪反馈保卫部门应当根据事件调查结果向相关单位开具整改工作单,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和结果进行评估。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绩效监测(a)目的通过绩效监测,将航空安保的各类指标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并逐步提高,有利于航空安保体系的改进。(b)主体实施绩效监测的主体是公司保卫部和其授权的部门。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c)内容(1)航空安保指标或分解指标的实现情况;(2)旅客错登飞机的事件数量;(3)机上案件移交的事件数量;(4)空勤登机证遗失的事件数量;(5)机场通行证遗失的事件数量;(6)旅客订座和离港信息系统被侵入的次数;(7)违规和其他不安全操作次数,发现问题的处理率和处理效果;(8)安保设施设备的保障情况;(9)航空安保事件的响应情况;(10)其他航空安保事件数量。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d)方式进行绩效监测应当通过收集、统计航空安保运行中的有关信息,并在统计的基础上进行原因分析和趋势分析,然后根据公司和部门的航空安保指标进行处理。(e)组织实施(1)绩效监测部门应当每月收集各部门的航空安保统计数据,经过统计和分析,将有关数据和航空安保指标进行比对,并察看其趋势。(2)各有关部门应当将与本部门航空安保指标有关的数据、信息,每月以专题简报形式报送公司保卫部和其他绩效监测部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处置机构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职责:(a)领导小组:(1)分析和初步评估事件的情况;(2)指定总指挥;(3)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b)总指挥:(1)负责应急处置中重大问题的决策;(2)全面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c)应急反应办公室:负责各小组之间的信息传递和处置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d)各小组:落实总指挥和应急反应办公室下达的任务。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启动条件(a)航空器遭遇非法干扰;(1)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2)非法劫持地面的航空器;(3)在航空器或机场内扣留人质;(4)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5)企图将武器、危险装置或器材带入航空器或机场;(6)传递危及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中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公共安全的虚假信息;b)达到威胁评估等级表中等级3(含)以上的情况,应启动应急处置机构。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预案的制定(a)主要内容:(1)基本原则;(2)组织机构及职责;(3)应急响应;(4)信息传递;(5)应急处置程序、措施; 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预案的演练(a)桌面演练由应急组织的代表或相关岗位人员参加,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工作程序,讨论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行动。(b)功能演练针对某项应急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行动举行的演练活动,主要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功能。(c)全面演练针对应急预案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东航培训中心东航培训中心谢谢东航培训中心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备注:教案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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