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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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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铁路客车运用修理规程》《铁路客车运用修理规程》《铁路客车运用修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客车运用修理规程2015年目录总则………………………………………………6基本要求…………………………………………8客车车辆管理……………………………………11客车配属………………………………………………11客车转属………………………………………………12客车借用………………………………………………13客车代管………………………………………………14客车报废………………………………………………14路用车…………………………………...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
《铁路客车运用修理规程》《铁路客车运用修理规程》《铁路客车运用修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客车运用修理规程2015年目录总则………………………………………………6基本要求…………………………………………8客车车辆管理……………………………………11客车配属………………………………………………11客车转属………………………………………………12客车借用………………………………………………13客车代管………………………………………………14客车报废………………………………………………14路用车…………………………………………………16国际联运客车…………………………………………18专运客车………………………………………………19自备客车………………………………………………19地方客车………………………………………………20运用检修…………………………………………21日常检修………………………………………………21专项检修………………………………………………22客车整修………………………………………………23客车辅(A1)修………………………………………24临客整备………………………………………………24质量管理…………………………………………26质量标准………………………………………………26质量监督………………………………………………26质量分析………………………………………………27质量追溯………………………………………………27客车运用…………………………………………29列车编组………………………………………………29列车运行………………………………………………31车辆摘挂………………………………………………37客车加挂………………………………………………39客车回送………………………………………………40客车试运行……………………………………………41客车存放………………………………………………42客车添乘………………………………………………42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45库列检…………………………………………………45客列检…………………………………………………47车辆乘务组……………………………………………52行车设备故障管理………………………………58应急处置………………………………………………58客车故障调查处理……………………………………59客车平安监控……………………………………61地面动态检查…………………………………………61车载监测………………………………………………62客车防火与防冻…………………………………64客车防火………………………………………………64客车防冻………………………………………………68爱车工作与备品管理…………………………70爱车工作………………………………………………70备品管理………………………………………………72基础管理………………………………………73工作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73标准化管理……………………………………………76信息化管理……………………………………………76职工培训………………………………………………77附则…………………………………………79附件1术语解释………………………………………80附件2客车运用限度表(备注:车轮踏面剥离测量方法)…………………………………83附件3列车干线绝缘测试值表…………………………88附件4客车检修周期表…………………………………90附件5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91附件6库列检折返检修作业范围………………………105附件7运用客车专项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106附件8客车整修项目及要求……………………………116附件9客车辅(A1)修质量标准………………………119客车辅(A1)修限度表…………………………122附件10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专项检修标准……………………………………………123附件11制动机试验……………………………………130附件11-1单车试验……………………………………130附件11-2列车试验……………………………………136附件12铁路机车车辆工厂、车辆段、客整所、跨局客列检、检修车间简称代码………………………138附件13全路发电车应急补油点设置表………………147附件14全路应急吸污点设置表………………………148附件15客车标记速度规定……………………………149附件16客车配属年报…………………………………150附件17客车报废年报…………………………………153附件18客车报废表……………………………………154附件18-1客车报废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单………………………………154附件18-2客车报废核准表………………………………156附件18-3客车报废汇总统计表…………………………157附件19车辆修理记录簿(车统-81)……………………158附件20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159附件21乘务员签到簿(车统-84)………………………161TG/CL109-2015第一章总则第1条铁路客车是铁路旅客运输的重要运载工具,运用修理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修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旅客生命财产平安。供应良好设备,保证行车平安,为旅客运输服务,是铁路客车运用修理工作的基本任务。为规范铁路客车运用修理管理,特制定本规程。第2条铁路客车是指接受机车牵引、可机敏编组,用于运载、服务旅客的铁路车辆(包括编挂在旅客列车中的餐车、行李车、邮政车)以及按客车管理的行包车、发电车、轨道检查车、各种试验车等其他用途车。第3条客车所属的铁路局、车辆段是客车运用平安、质量的责任主体。客车运用修理工作应贯彻养修并重、状态监测、预防为主的方针,持续强化运用基础,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实现“管理规范、作业标准、队伍专业、装备先进、质量达标、平安高效”的客车运用工作目标。第4条生产力布局合理、检修设施完备是保证运用客车检修作业和平安质量的首要前提,动态检查技术是提高客车检修效率、确保行车平安的重要手段,车载检测监控技术是智能诊断客车运行故障、监督落实作业标准的有效抓手,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各铁路运输企业必需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建设。第5条铁路新线建设及既有线改造时,要依据本规程规定的设置原则及相关要求,同步做好客车运用修理场所及配套的检修设施和必要的客运整备设施、动态检查系统、信息化系统和生产生活条件的设计建设。第6条本规程是国家铁路(含股改上市公司)客车和进入国铁线路运营的地方、合资等铁路和路外企业的客车运用修理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其他在国铁线路运行的客车,应执行本规程的质量平安有关规定。其次章基本要求第7条客车运用修理工作包括客车车辆管理、运用修理管理及运用平安管理等工作。第8条客车车辆管理包括国铁客车的配属、转属、借用和报废等管理工作,地方客车、邮政车、自备客车的代管和属地管理工作,以及客车运用、检修、备用状态的管理工作。国家铁路(含股改上市公司)所属的客车称为国铁客车;合资及地方铁路公司所属的客车称为地方客车;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的用于运送邮件、包裹的客车称为邮政车;其他企业和部队等单位所属的客车称为自备客车。国铁客车实行固定配属管理。国铁客车中由总公司运输局统一管理车号的路用客车称为国铁路用车,由铁路局自行管理车号的路用客车称为局管路用车,总公司专运机构配属的客车称为专运客车,担当跨国运营任务的客车称为国际联运客车。第9条客车实行定期检修和运用修理。定期检修实行以走行公里为主、时间周期为辅的方案预防修制度,在客车检修工厂和车辆段实施;运用修理实行以方案预防修和状态预防修并重的检修制度,由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等担当。客车定期检修依据《客车检修周期表》(见附件4)执行。第10条运用客车在客车技术整备所(以下简称客整所)实施日常检修、专项检修、客车整修、客车辅(A1)修和临客整备、专项检查整治等工作,统称为运用检修,执行相应质量标准和要求。第11条客车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以下简称TVDS)是解决高站台客列检检查作业盲区,缓解客整所地沟检修力量制约,优化劳动组织的必备手段。铁路局应依据总公司的统一布局方案进行路网监测点建设,并结合本局实际,在充分利用路网监测点资源基础上完善本局监测点布局。TVDS轨边设备设置地点距客列检或库列检所在地车站原则上不低于40km。路网监测点TVDS轨边设备设置地点需满足对全部进路跨局旅客列车及通过联络线绕行跨局旅客列车进行动态检查的要求。第12条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以下简称THDS)须对客车轴温进行检测和热轴预报;在客车车辆段设置复示终端,利用车辆运行品质轨边动态监测系统(以下简称TPDS)、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以下简称TADS)的报警信息,对客车进行重点检查;货车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以下简称TFDS)不得屏蔽旅客列车探测。第13条在旅客列车上须设置集中式轴温报警装置,按规定设置旅客列车尾部平安防护装置(以下简称KLW)、客车运行平安监控系统(以下简称TCDS)、在线绝缘检测装置,发电车及25T客车还须设置烟火报警装置等车载平安监控装置。第14条客车运用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规范台帐记录,开展职工培训,推行标准化创建活动,促进客车运用工作在基础管理、设备设施和人员素养等方面全面达标。第15条客运枢纽车站,始发及终到旅客列车较多的车站,地理位置特殊的车站须设置客整所。客整所及跨局客列检的设置及撤销须经总公司车辆主管部门批准;新线建设时,原则上在相隔500km~800km的车站设置客列检。跨局客列检的设置地点见《铁路机车车辆工厂、车辆段、客整所、跨局客列检、检修车间简称代码》(见附件12)。铁路局管内客列检的设置,由铁路局批准并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第16条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的劳动组织及人员配备,由铁路局结合动态检查设备配备状况,依据“以列定组、以辆定人”的原则查定,并按规定配备预备人员。第三章客车车辆管理客车配属第17条总公司运输局应依据列车运行图、旅客列车编组表、季节性运输需求、修理生产需求、客车技术构造类别,以及集中管理、修理便利的原则做好客车配属管理工作。第18条依据技术状态和用途不同,配属客车分为运用车、检修车、备用车。运用车系指全部编挂在列车上使用的客车。检修车系指处于检修状态(包括回送期间)的客车,检修车占配属车的比例为检修率,按规定春运时平均不超过1%、暑运时平均不超过5%、平常平均不超过7%。备用车包括临修备用车和高峰备用车;临修备用车系指为处理故障而替换使用的客车,按每个客整所配属的全部具体车种车型各备用1辆计算定量,临修备用率(以段为单位)平常不超过配属车总数4%,春运时不超过0.5%。高峰备用车系指在客运高峰时段依据客流需求增加使用的客车。第19条在国铁线路上运营(不含一次性过轨)的客车车号由总公司运输局统一配发,具有唯一性,客车须按规定安装电子标签。新造客车出厂前,由制造工厂通过铁路客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KMIS)向总公司运输局申请客车车号,并填报客车技术卡片。第20条国铁客车的购置建议方案由铁路局及国铁路用车产权单位于每年8月底前提报,由总公司统一审核、支配。铁路局申请新造客车购置时,应依据既有客车配属状况和运行图编组需求,在充分考虑检修车、临修备用车和高峰备用车的前提下,提报各车种、车型的购置数量。在考虑临修备用车时,应依据合理规划、统筹支配的原则,充分考虑效率、效益,以客整所为单位,综合考虑车种、车型、供电制式、供风型式、车钩型式、风挡型式等通用因素,同时车辆段统筹考虑TCDS主机车、播音车、无障碍设施车、工程师车、首尾车等特殊功能车辆的备用量。第21条由总公司运输局统一配发车号的客车技术条件,须经总公司车辆主管部门批准。客车转属第22条客车跨局间转属由总公司依据铁路局申请或全路运输需求统一支配,局管内转属由铁路局办理。第23条客车转属时,转出段应负责整备,转出的客车必需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见附件-5)。转入段应派人到转出段接车并办理车辆技术交接,客车交接时,轴驱发电机、蓄电池、电扇、柴油发电机组、电气连接线等电气设备、消防器材、电气化厨房设备及移动备品应随车交接。本年度内厂修到期的客车原则上不得转属,确需转属时,厂修费用由双方依据总公司财务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客车借用第24条客车跨局间借用由总公司批准,局管内借用由铁路局批准。第25条接到客车借用命令后,借出单位应整备车辆并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借用单位应派人到借出单位接车并办理车辆技术状态交接。客车借用期间的技术履历信息由借用单位负责维护。第26条客车借用时,双方应明确借用时间,临时借用时,借出单位应保证借用客车在借用期间厂、段修不过期;若长期借用,车辆的定期检修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关协议。客车借用期间,借用客车及随车车辆乘务人员由借用单位依据本属管理,担当运用平安及管理责任。跨局间客车借用以及随车车辆乘务人员相关费用的清算标准,按总公司财务结算有关规定执行,清算时间以调度命令为准。第27条客车借用结束时,借用单位应整备车辆,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借出单位办理交接。第28条铁路局与合资及地方铁路之间的客车借用,需签订借用协议,并履行客车借用相关规定;铁路局借出客车时须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铁路局与地方铁路之间的客车借用费用按借用协议办理。客车代管第29条依据就近管理的原则,邮政车和非铁路局配属的国铁客车,经总公司批准后指定铁路局代管(实行代管的铁路局、车辆段简称代管局、代管段),进入国铁线路运营的地方客车由铁路局受产权单位托付进行代管,有特殊用途的自备客车也应实行代管。第30条客车代管前,铁路局应与产权单位签订代管协议。客车代管期间,代管局(段)担当客车运用平安及管理责任。国铁路用车、地方客车产权单位变更时,由新产权单位通过代管局向总公司运输局报备。邮政车在地方邮政中心管理局间变更管理关系前,接手管理的地方邮政中心管理局应与新代管局签订代管协议,并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向总公司运输局提出代管变更申请。客车报废第31条国铁客车报废须经总公司批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废:1.达到设计使用寿命的客车;2.提完折旧且接近厂修到期、状态较差的客车;3.车体外墙、顶板需全部分解,并须更换铁立柱达2/3的客车;4.需要更换中梁的客车;5.中侧梁垂直弯曲超过200mm或横向弯曲超过100mm的客车;6.车底架扭曲,其倾斜度在车底架1m以内超过70mm或全部车底架超过300mm的客车;7.破损严峻,无修复价值的客车。第32条局管路用车的报废由铁路局批准,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第33条地方客车、自备客车、邮政车报废后,产权单位应通过代管局或实行属地管理的铁路局(简称属管局)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凡符合报废条件而未办理报废的地方客车、邮政车、自备客车不得进入国铁线路运行。第34条铁路局须于每年2月底前以局文上报本年度国铁客车报废方案建议,由总公司统一审核、批准。临时调整方案的,应于8月底前上报。第35条客车报废手续:1.国铁客车报废时,由配属段(车在工厂时由配属段托付工厂;事故车由事故发生地的铁路局)组织鉴定,符合报废条件时,填写《客车报废记录单》(车统-10,见附件18-1),须附照片显示破损部位,报客车配属或代管局。超过设计使用寿命,须强制报废的客车,可不组织鉴定。运输局牵头组织初审合格后,由铁路局填写《客车报废核准表》(见附件18-2)和《客车报废汇总统计表》(见附件18-3)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总公司运输局,总公司核准并加盖核准章后,一份返回,同时下发核准电报,取消客车配属。3.铁路局接到总公司核准电报后,通知原申请单位。原申请段(厂)接到通知后,应抹消路徽、车号等标记,并在报废车两侧用油漆写上核准报废的命令号及日期。自核准之日起取消配属,并在2个月内解体完毕。第36条客车配属、转属、借用、代管、报废时,铁路局、车辆段(厂)均须依据KMIS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在KMIS中进行操作。路用车第37条国铁路用车可跨局运行,配属在铁路局、铁科院或专业运输公司等单位。国铁路用车按用途分为公务、试验、修理、检测车等,可编挂在旅客列车中使用。第38条国铁路用车上安装的专用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修理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车辆通用设备的修理保养由配属或代管段负责,其他由双方协商明确。第39条由运营客车(作为旅客运输使用的客车)转为局管路用车须由铁路局于每年2月底前以局文向总公司运输局提出申请,申请须说明改造车源、改造费用落实状况、使用单位、用途等信息,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改造。经总公司核准报废的客车严禁改为局管路用车使用。临时调整转局管路用车方案的,应于8月底前上报。局管路用车由铁路局自行编排车号,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不纳入客车配属统计,除本规程明文规定的条款外,局管路用车由铁路局制定管理方法自行管理。局管路用车按用途分为工程宿营车、救援车等,编号规章为:“某局”“用途”“三位车号”,例如:京局救援001。第40条运营客车改造为局管路用车的技术方案及局管路用车的后续加改方案由铁路局车辆主管部门审查,改造及定期检修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担当。使用单位是局管路用车的平安责任主体,负责局管路用车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对路用客车进行加装改造。第41条国铁路用车附挂旅客列车时,标记速度、技术条件等须满足旅客列车编组要求,使用单位须支配专(兼)职车辆乘务人员,并经配属或代管局车辆部门技术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局管路用车不得附挂旅客列车,原则上不得跨局运行,执行救援、施工等其他特殊任务需跨局运行时,以总公司调度命令或电报为准。国际联运客车第42条国际联运客车的运用修理保养工作,除按本规程有关规定办理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对港联运客车参照执行。1.凡编入国际铁路联运的客车,必需符合关于国际铁路联运各规章规定中对联运客车的相关要求。2.外国所属联运客车入境时,指定由入境局负责技术交接与检查。途经局及折返局应认真检查修理,发觉故障准时处理并编制记录,保证行车平安。3.联运过轨到国外的国内客车,应有专人进行修理保养,其宽轨转向架(包括发电机及传动装置)的修理保养及准轨转向架换下后停用期间的管理,由换装站所在地铁路局负责。车体和准轨转向架的修理保养由配属局负责。4.客列检对通过国际列车按规定做技术检查和修理。专运客车第43条专运客车由总公司专运机构负责运用修理保养。沿途客列检和相关客整所应依据上级通知的要求进行检修。自备客车第44条由总公司运输局统一配发车号的自备客车由所在地铁路局进行属地管理。每年组织对自备客车进行年审,年审时须逐辆核对产权、车种、车型、车号、定期检修实施状况,铁路客车技术状态,出具年审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作为过轨技术检查依据。并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自备客车年审状况报总公司运输局。第45条由总公司运输局统一配发车号的自备客车定期检修须在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施修,随车工作人员须经属管局组织的车辆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第46条从非国铁线路进入国铁线路运行的自备客车(含产权单位自行编号的客车)须进行过轨技术检查,由车辆段负责。属管局须指定客车车辆段(简称属管段)与产权单位签订过轨技术检查协议。协议包括:过轨客车车种、车型、车号,协议有效期限,检查技术要求,运行平安保证责任,过轨检查费用等事项。第47条签订过轨运输检查协议时,属管段须核对自备客车产权单位须的《过轨自备客车年审报告》和《过轨运输证》。第48条自备客车进行过轨技术检查时,由产权单位向过轨所在地车辆段以书面形式提出过轨技术检查申请,填写《铁路客车过轨技术检查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供应过轨运输检查协议及随车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所在地车辆段审核后,组织对过轨自备客车实施过轨技术检查。过轨技术检查时须对过轨车辆技术状态和制动机性能进行检查试验,符合平安运行条件的,需填发《铁路客车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明书》一式三份。两份交自备客车产权单位作为客车过轨技术检查合格的凭证,一份车辆段留存作为清算过轨检查费用依据。地方客车第49条实行代管的地方客车,须经代管局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并执行总公司规定的修程、修制,落实总公司有关平安管理的各项规定、标准、方法和措施。产权单位对实行代管的地方客车自主进行运用检修及担当车辆乘务时,须经代管局平安质量评估。各铁路局不得购置或租借未执行总公司技术政策的地方客车。第四章运用检修日常检修第50条跨局旅客列车每运行一个来回(含套跑交路)、管内旅客列车每运行4000km须支配入库实施日常检修。本属列车日常检修的库内技术作业时间应满足甩挂作业、例行检查和专项检修时间,一般状况下,在客整所所在地车站图定到开时间间隔不少于7h,不满足时,须加强日常运输组织、实行备用车底替换、加强检修作业组织等措施,确保平安质量。本属客车入库实施日常检修和专项检修后,须符合《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第51条单程运行距离在2000km及以上的旅客列车,折返铁路局原则上应支配入库进行折返检修作业,技术作业时间应满足甩挂作业、例行检查和故障处理时间,一般状况下,在折返车站图定到开时间间隔不少于4h;如无法支配入库检修或时间不足时,折返局须接受动态检查技术进行补充作业,担当入库折返检修作业的平安质量责任。第52条折返检修按《库列检折返检修作业范围》(附件6)执行,检修后符合《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中相关部位质量标准。第53条运用修理单位应乐观接受新技术、新装备,扩大在列车或车列中修理车辆故障的范围,削减摘车临修。摘车临修故障处理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第54条客车实施摘车临修须按规定填写《车辆检修通知单》(车统-23),由质检部门负责摘车临修客车的质量验收并开具《车辆修竣通知单》。专项检修第55条对日常检修无法全部施修到位,且经检修后在肯定时间内不易发生故障的部位、部件,依据故障周期规律,实行定期专项检修(专项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见附件-7)。经专项检修的部位或部件须保证一个专项检修周期不发生责任事故。各铁路局应不断总结专项检修实施阅历,针对客车运用的故障状况,乐观探究实施附件-7范围外的专项检修项目,向总公司运输局提出增加检修项目、优化检修周期及质量标准的建议。第56条车辆段应依据《运用客车专项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见附件-7)的基本要求,依据相关规章和管理文件,参照生产厂家供应的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编制并执行专项检修作业指导书。第57条临客编组整修时,对车列检修项目全部组织实施,对单车检修项目逐项核对检修周期,对超期的项目一并组织实施。新编挂客车检修作业时,应对超期的单车检修项目及车列检修项目一并实施。短期停运的列车恢复开行前,对车列检修项目,未超期的可不再组织实施。第58条专项检修须纳入生产方案管理,要依据检修项目的劳动强度及作业时间合理编制专项检修方案,并落实到日班作业方案,明确车次、车号、作业股道、项目、作业班组等。单车检修项目按辆组织实施,建立专项检修“一车一档”台账,并录入KMIS;车列检修项目按列或分段组织实施,建立专项检修“一列一档”台账。客车整修第59条运用客车每年须进行两次集中整修,春运后实施春季整修,暑运后实施秋季整修。整修时除对上部设施进行集中整治外,还应结合季节性特点,依据《客车整修项目及要求》(见附件-8)进行防暑、防寒等有针对性的重点整治;对临时支配的专项普查、专项整治项目在整修中一并组织实施,对已经实施的项目落实状况进行检查、整改。第60条铁路局应制定整修工作方案,明确方案、任务及质量标准。整修结束后,由铁路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车辆段应成立整修领导小组,组织、支配、落实整修的各项工作。客车辅(A1)修第61条客车辅(A1)修系对轮对和制动装置进行的专项检修。对轮对尺寸进行检测,核对TPDS轮对冲击当量,按限度规定对车轮踏面进行修形;对104安排阀等配件实施换件修;对非密封式制动缸、自动间隙调整器、远心集尘器、锥形塞门等配件进行分解检修;对制动机、电子防滑器等进行单车试验。经辅(A1)修后车辆符合《客车辅(A1)修标准》(见附件-9)。临客整备第62条临时旅客列车开行前须进行技术整备,并按规定实施专项检修,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第63条春运期间开行的临客车底,须依据客车整修中分钩检查要求以及秋季整修中防寒整备要求对春运临客车底进行整修。借出时,由借出局负责整修,并与借用局办理质量交接;春运临客车底转场前,由转出局进行技术整备,并与转入局办理质量交接;归还时,由借用局进行技术整备,并与借出局办理质量交接。经整修、整备的春运临客,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第64条暑运期间开行的临客车底,须依据客车整修中春季整修要求进行整修,经整修后的临客,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第五章质量管理质量标准第65条客车运用检修各项作业须分别达到以下质量标准和要求:1.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2.运用客车专项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3.客车整修项目及要求;4.客车辅(A1)修质量标准。质量监督第66条车辆段每半年、铁路局每年应对各客整所开展一次客车辅(A1)修质量对规、专项检修质量对规和标准化发电车对规;春、秋整结束后,总公司运输局支配在重点地区对列车整修质量进行检查鉴定,铁路局应支配逐列车进行检查鉴定;车辆段每月应逐列进行运用客车质量鉴定。对规检查及质量鉴定标准按总公司运输局颁布的文件执行。第67条车辆段应设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由车辆段直接管理。负责运用客车月度质量鉴定和客车辅(A1)修、摘车临修及重要专项检修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负责编组临客、旅游、专特运客车整备质量验收。依据车辆段统一支配参与客车整修质量鉴定和专项检修、客车辅(A1)修、标准化发电车对规工作。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并做出质量分析与评价报告,提出整改建议。质量分析第68条车辆段要建立客车运用检修故障库,库列检、客列检和车辆乘务组检修作业人员实际处理的重点故障均应纳入故障库。故障库登记内容应包括故障填报单位、故障来源、故障现象、故障缘由、处理状况及相关信息。故障来源应涵盖工作者自检发觉、车辆乘务组交接、其他单位反馈,及质量鉴定、对规对标、动态监测和上级部门检查发觉的各类故障。第69条铁路局、车辆段应依据客车运用检修故障库的信息,针对存在的关键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客车质量整治工作,不断完善专项检修项目、检修工艺和岗位作业指导书,并准时逐级上报有关状况。质量追溯第70条客车购置、改造以及进行修理时,配属局应在相关协议中明确对方的平安质量保证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使用问题造成的平安质量问题时,车辆配属局(段)应要求造修单位或生产厂家负责处理,并进行赔偿。客车运用列车编组第71条旅客列车依据列车运行图中公布的列车编组表实行固定编组,满足列车编组表中车种、定员、供风型式、供电制式,以及播音车、无障碍设施车等编挂要求。临时旅客列车的编组按总公司、铁路局调度命令办理,应于列车始发前48小时编组完毕,并逐辆实施技术整备。客车最大编组不得超过20辆。第72条旅客列车首尾两端须编挂装有KLW装置的客车,首尾客车应配置外端门。集中供电空调旅客列车须编挂装有TCDS主机的客车,25T型客车还须编挂工程师车,达不到上述条件要求时,由铁路局制定平安措施,跨局运行时须报总公司批准。第73条客车标记速度分为100km/h、120km/h、140km/h、160km/h四个等级,客车编组时须满足运行图规定的列车最高运行速度要求,标记速度不同的客车混编时,应按最低标记速度把握。第74条旅客列车编组中车辆供风状态必需全都,密封风挡不得与橡胶风挡或铁风挡连挂,必需连挂时由配属铁路局批准,并实行有效的防护措施。进京、进沪、进穗集中供电旅客列车须编挂电气化厨房餐车,其他集中供电旅客列车也应编挂电气化厨房餐车。第75条DC600V机车供电旅客列车,应编有具备供电恳求功能的客车,首尾车辆应配备与机车连接的电力连接线、通信连接线。具有互备供电(邻车供电)功能的DC600V客车,应连续编挂。第76条编有DC600V发电车的旅客列车,接受机车供电时,发电车须挂于列车尾部且断开与列车电力干线的连接。第77条集中供电空调列车供电制式必需全都。全列空调列车额定负载总和不得超过发电车额定输出功率,通过电力连接线的电流量不得大于电力连接线额定容量,电力干线容量不同的客车混编时,应按电力干线容量从发电车起由大到小排列编挂。第78条非空调旅客列车编组中,硬座车每3辆中编挂1辆茶炉车,硬卧车每4辆中编挂1辆茶炉车;子车连续编挂不得超过2辆,首尾以1辆为限。第79条客车编组后,车钩钩提杆、车钩下锁销需加装防跳装置,折角塞门手把需加装开口销(以下简称“三捆绑”)。第80条同一辆客车的电气综合把握柜PLC显示屏、轴温报警装置、烟火报警装置全列联网使用时,顺位号设定须相同,原则上编号与客运车厢号全都。当发生加挂时,在最大顺位号后逐个增加;发生减编时,可消灭空号,不需进行重新调整。第81条接受密接式车钩的列车,首尾车钩必需是15号车钩或托梁式车钩,并须随车备有中间体过渡车钩、托梁式车钩;托梁式车钩未安装车钩托梁不得上线运行。第82条执行检测、试验任务的国铁路用车,具备本车独立供电条件的,一律自供电;原则上应编挂在列车尾部,供风状态与列车全都,且不影响列车供电的,可编挂在机次。第83条下列车辆禁止编入旅客列车:;2.超过定期检修期限的客车车辆(经车辆部门鉴定的回送客车除外);3.曾经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或曾编入发生特殊重大、重大、较大事故列车内,以及在自然灾难中损坏,未经检查确认可以运行的。列车运行第84条旅客列车不准编挂制动关门车。在运行途中,当制动机发生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1辆,但列车最终一辆不得为关门车。第85条旅客列车运行中,须开启列车尾部的KLW主机,首端的KLW主机不得开机。开通使用客列尾装置的旅客列车,尾部加挂客车不得超过2辆;因检修、回送需要,尾部加挂客车确需超过2辆时,只能加挂在管内旅客列车上,由铁路局制定方法。第86条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因车辆故障需要摘车时,在有条件的状况下,应乐观预备替换客车,保持原编组结构。第87条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对客车热轴的处理:1.车辆乘务员得到轴温报警装置、TCDS报警及THDS预报强热的信息时,须马上查看报警轴温数据,并快速赶到报警车厢观看轴温变化。60℃、但未达到90℃时,应通知机车乘务员至就近前方站停车;当显示轴温持续上升达到90℃时,应通知机车乘务员马上接受常用制动停车。3.停车后,车辆乘务员须用便携式测温仪检查全车轴箱温度,当轴箱温度达到90℃或超过外温加60℃时必需摘车;低于上述温度时,可连续监控运行,但轴温超过外温加45℃时,终到后由库列检进行开盖检查,不入库作业的由客列检负责,无客列检的由车辆乘务员负责。第88条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发生客车空气弹簧故障时须限速运行,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0km/h。第89条当120km/h速度等级及编组小于8辆的140km/h、160km/h速度等级旅客列车有制动关门车时,车辆乘务员须计算列车换算闸瓦压力,给司机开具制动效能证明书,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进行限速。第90条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不能连续运行时,如遇自动制动机故障,车辆乘务员在接到机车乘务员的防溜通知后,应马上组织列车乘务人员拧紧全列人力制动机,开车前由列车长组织列车乘务人员松开全列人力制动机,并经车辆乘务员下车检查确认,撤除防护号志后方可开车。第91条双管供风旅客列车应由双管供风机车牵引,运行途中因机车供风系统故障或用单管供风机车救援接续牵引,需改为单管供风时:1.双管改单管(以下简称双改单)作业应在站内进行,在区间发生故障需改单管供风时,应限速120km/h运行至前方站内进行。2.铁路局列车调度员接到双改单或单管供风机车牵引双管供风列车救援申请后,应马上通知机车、车辆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在发布的调度命令中应注明双管改单管供风,调度命令由车站值班员分别转交车辆乘务员和列车长。有客列检的车站,车站应同时通知客列检。3.客列检人员(无客列检时,由车辆乘务员)依据调度命令将编组客车风管路改为单管供风状态。4.跨局运行时,改为单管供风后,由机车乘务员经车站值班员转报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通知机车、车辆调度员。同时铁路局列车、机车、车辆调度员应马上上报总公司列车、机车、车辆调度员。由总公司机车、车辆调度员下发调度命令通知有关单位,列车后续交路按单管供风办理,直至终到站。5.双改单列车运行至终到站后,接续开行其他车次时,可维持单管供风至接续列车终到站。终到入库后,由库列检(不入库检修的列车由客列检,无客列检作业的由车辆乘务员)恢复双管供风状态。第92条装用真空集便装置的旅客列车因故改为单管供风或装用集便装置的客车编挂在单管供风列车中,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期间,客运乘务人员应将全列厕所锁闭。运行途中因使用厕所造成临时停车时,车辆乘务员应通知列车长临时锁闭部分厕所,并通知机车乘务员马上充风,列车缓解后尽快开车。第93条空调列车因供电故障接受单路供电后,空调机组及电采暖装置须半载运行,当车内温度无法满足需要时,应在就近车站更换机车或故障车辆。第94条发电车本属出库前应加满燃油,在折返站由所在地铁路局依据列车担当铁路局的要求做好补油工作,双方应签订补油协议。各铁路局应依据总公司运输局统一支配设置应急补油点(见附件13《全路发电车应急补油点设置表》),依据需要做好应急补油工作。列车因故不能正点运行,燃油不能维持运行到终到站时,车辆乘务员会同列车长在列车到达应急补油点前4h,拍发恳求补油电报,并适当减载。第95条接受机车供电的旅客列车,若供电恳求联锁失效,在确认车列具备受电条件后,由车辆乘务员通知机车乘务员进行强制供电。接受内燃机车供电的旅客列车须在终到后、摘解机车前,对全列客车进行逐辆卸载作业。第96条旅客列车运行途中,严禁关闭各类平安监控装置。客运乘务人员应按规定使用电器设备,发觉轴温报警装置、烟火报警装置等平安监控装置报警时,要马上通知车辆乘务员。第97条旅客列车运行途中,由客运乘务人员依据实际需要,按规定使用照明装置。第98条发电车供电旅客列车始发应提前1小时供电并开启空调预冷、预热;机车供电旅客列车应在始发前1小时连挂机车,始发前50分钟供电并开启空调预冷、预热。空调客车的空调温控器应设定为:冬季18~20℃,夏季24~28℃。当环境温度低于18℃时,严禁开启空调设备制冷。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须开启电伴热装置。旅客列车运行途中,通风机不得停用;因供电装置故障或长时间停留时,车辆乘务员可酌情削减用电负荷。使用空调机组空气预热器时,停用时须先关闭空气预热器,5min后方能关闭通风。第99条运用发电车在库内及折返站停留期间,作业完毕后,发电车乘务员须停机断电并锁闭门窗后,方可离开;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时,发电车乘务员不得离岗,不得使用非三角锁锁闭或反锁与车厢连接端端门。同一发电车各柴油发电机组须均衡使用,运转工时差不得超过100小时。第100条执行检测、试验任务的国铁路用车,运用管理责任由使用单位担当,检修质量责任由检修单位担当;上线运行前由配属局或代管局进行技术整备,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运用期间,由所在地铁路局支配日常检修及整备作业。第101条不在国铁线路运营的非国铁客车(含进出口客车)因制造、检修等缘由一次性通过国铁线路的运行称为一次性过轨。新造或检修后出厂时,由造修单位向总公司运输局提出过轨技术检查申请;检修到期回厂时,由产权单位通过过轨所在地铁路局向总公司运输局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后与过轨所在地车辆段签订过轨运输检查协议,由所在地车辆段进行过轨技术检查。车辆摘挂第102条在库内对车列进行摘挂作业时,车辆的摘挂、软管的摘结及吊挂由调车人员负责,电气连接线及密封风挡的摘结由库列检人员负责,外属列车由车辆乘务员负责。备用车未连接的总风软管,由库列检人员负责吊挂。第103条旅客列车机车与第一辆客车的连挂、摘解:1.车钩的连挂,由机车乘务组负责;单班单司机值乘的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负责。实行单班单司机值乘的机车交路,跨局旅客列车由总公司在调图文件中予以公布,管内旅客列车由铁路局在调图文件中予以公布。2.车钩摘解、软管摘结,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的列车,车钩、软管摘解由机车乘务员(单班单司机值乘的由车辆乘务员)负责,软管连结由车辆乘务员负责。3.电气连接线摘结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负责;连结时应确认39/43芯通讯线插针状态,保证供电恳求信号正常发出。由电力机车供电的客车,作业人员在确认电力机车降弓后,才可进行电气连接线摘结。4.“三捆绑”、列车尾部软管防尘堵的安装及软管的吊起(以下简称软管吊起)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的由车辆乘务员负责。5.由机车供电的旅客列车连挂机车时,由客列检人员、机车乘务员、车辆乘务员办理供电钥匙或供电柴油机启动钥匙交接手续,并进行签认;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与机车乘务员办理交接。6.由机车供电的旅客列车摘解机车时,由客列检人员、机车乘务员办理供电钥匙或供电柴油机启动钥匙交接手续,并进行签认;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与机车乘务员办理交接。第104条旅客列车在途中摘挂车辆时,车辆的摘挂、软管摘结及折角塞门的开闭,由调车作业人员负责;密封风挡及电气连接线的摘结由车辆乘务员负责;“三捆绑”等其他作业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的由本列车辆乘务员负责,必要时打开车门,以便于调车作业。装有密接式车钩的客车车辆摘挂时,过渡车钩的安装和拆卸由客列检人员负责,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负责。第105条中间体过渡车钩只准许在站内或段内(厂内)调车时使用,不得在区间内使用(因车辆故障、事故等特殊缘由确需区间调车时除外);一次连挂不得超过4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第106条客车禁止通过驼峰,调车时禁止溜放。客车加挂第107条加挂、换挂客车由请令单位保证符合编组条件和《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加挂在外属旅客列车运营时,加挂车应派车辆乘务员。第108条临时换挂、加挂客车时,铁路局客运调度员应于列车动身前6小时通知车辆调度员,由库列检、客列检按规定检修车辆。中途站加挂客车时,由客列检将调度命令转交车辆乘务员,无客列检作业时由车站值班员转交车辆乘务员。第109条空调列车加挂外属客车(国铁路用车、图定回转车除外)时,只允许编挂在尾部,原则上不供电。如有特殊需要时,始发站加挂的客车可以由双方签定协议,支配供电;中途加挂的客车一律不许供电。第110条双管供风客车加挂在单管供风列车中,须改为单管供风状态。单管供风客车加挂在双管供风列车时,只允许编挂在列车尾部,但加挂区段有换向时禁止加挂。第111条加挂1辆非空调客车时,只允许加挂母车;加挂2辆及以上时须满足列车子母车编组要求。第112条加挂车随车车辆乘务员负责对加挂客车的连结状态、折角塞门、“三捆绑”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并确认加挂车制动、缓解良好。客车回送第113条客车回送一般是指因造修、转属、借用等缘由,在造修单位与客整所之间以及客整所与客整所之间进行的空客车取送。客车回送需派车辆押运人员,其他状况是否派人押运由各铁路局自定。客车回送时,可随车附挂一辆本车供电客车供车辆押运人员使用,所属车辆段要做好押运人员生活保障,相关铁路局供应必要的煤、水、燃油补给。第114条客车回送时,应优先考虑成组回送或附挂旅客列车回送。需附挂货物列车回送时,应依据重点放行、最近径路、最短时间的原则支配回送方案。第115条客车成组回送时,辆数不得超过20辆。装用密接式车钩的客车回送时,原则上应附挂旅客列车;附挂货物列车回送时应挂于尾部,但不得超过10辆,其后编挂的其他车辆不得超过1辆。装用15号车钩的客车编挂在货物列车中回送时,应挂于列车中后部,辆数不得超过20辆。军用及其他对编挂位置有特殊要求的客车按有关规定办理。装用的17号(16号)车钩的货车不得与客车直接连挂;客车与平车、平集共用车以外的货车连挂时,不得与货车有人力制动机端连挂;客车与平车、平集共用车人力制动机端连挂时,平车、平集共用车的人力制动机不得使用,处于非工作状态。第116条回送客车受电源等条件限制,轴温报警装置、电子防滑器不能开机使用时,押运人员应加强对车辆的巡察检查。回送客车编入货物列车前,应将客车工作风缸、副风缸的余风排净,装有空气弹簧的客车必需改为单管供风方式,保证空气弹簧供风。编挂货物列车回送时,回送客车的三捆绑工作由押运人员负责;编挂旅客列车回送时,回送客车间的三捆绑由车辆押运人员负责。第117条凡发生事故或故障后的客车,回送前须经所在地车辆段鉴定,提出回送要求,由所在地铁路局制定回送方案,并组织实施。报废客车需回送时,比照办理。客车试运行第118条由机车供电的新造客车成组上线运行前,须进行通电带载,按标记速度进行试运行,25T型客车试运行里程不少于1000km,25G型客车试运行里程不少于500km。其他状况需要试运行时,由各铁路局自定。第119条试运行前,配属段必需对客车进行全面检查,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试运行时,配属段必需支配人员值乘,客车平安监控装置必需开机使用。客车存放第120条备用客车、待入厂段修客车及摘车实施运用检修的客车应在客整所内存放,由车辆段负责管理;客整所存车力量不足时,可将不常用客车及待修客车支配在外存放,铁路局应制定管理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溜职责。第121条存放的客车须断开蓄电池电源,备用客车挂用前,应支配整备,须符合《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客车添乘第122条建立全路车辆系统客车联网检查制度。由各铁路局、车辆段有关人员凭《客车联网检查证》对运行在本局(段)管内的外属旅客列车车辆乘务员“两纪”、路风及乘务管理、列车质量进行检查。《客车联网检查证》由总公司运输局填发,铁路局车辆处依据车辆部门联网检查需要,于每年3月1日前办理客车联网检查证申报及发放手续。持证人员须准时完成检查任务,定期上报检查报告。单位照片姓名职务检查区间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发日期年月日编号:填发单位(公章)使用范围:检查指导客车车辆乘务人员“两纪”、路风及乘务管理、列车质量。检查人员检查时应主动出示联网检查证,尽量削减对车辆乘务员值乘的干扰。凭证使用铁路电话,发电报及车递文件。凭证在公寓或款待所食宿。工作调动时应马上由填发单位收回此证。本添乘证只作添乘检查指导的证件,不作乘车凭证。客车联网检查证第123条除日常添乘检查外,对新图增开、延长运行区段或调整运行径路的跨局旅客列车,既有车次更换车底的旅客列车,新线开通后首趟运行的旅客列车,担当车辆段均须支配技术人员进行首趟添乘。第124条车辆部门添乘人员对本属客车进行检查时,应持有总公司或铁路局填发的客车添乘证。客车添乘证的填发范围如下:1.铁路局车辆处处长、副处长、总工程师,客车科全体人员;车辆处有添乘检查任务的干部。2.车辆段段长、运用(平安)副段长、技术、质检(平安)科科长、客车运用(平安)专职,客车运用车间主任、副主任及乘务指导;车辆段有添乘检查任务的干部。3.已办理客车联网检查证人员不再办理客车添乘证。单位照片姓名职务乘车区间有效期自至20年月日填发日期20年月日编号:填发单位(公章)使用范围:1.检查指导客车运用技术工作。2.乘车区间只限本局管内,出局时只限本局担当的列车。3.凭证使用铁路电话,发电报及车递文件。4.凭证在公寓或款待所食宿。5.工作调动时应马上由填发单位收回此证。6.本添乘证只作添乘检查指导的证件,不作乘车凭证。客车添乘证第125条除列车工作人员执行正常工作外,下列人员出示证件后,允许登乘发电车,进入发电车时必需登记,注明进动身电车时间、姓名、单位、目的。无关人员一律不得登乘发电车。1.各级主管领导。2.车辆部门派出的添乘检查人员。3.行车平安监察人员。4.消防监督检查人员。5.客运、路风监察人员。6.财务收入稽查人员。7.发电车或柴油发电机组经检修后,由车辆段领导批准的检修、测试人员。第七章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库列检第126条库列检负责本、外属入库旅客列车的日常检修和加油、供电、吸污等工作;对本属旅客列车负责专项检修、临客整备、客车整修及客车辅(A1)修等工作,负责新造及厂、段修客车的接送和技术状态、备品的交接,负责回送、借用客车的整修、交接工作。第127条库列检对检修后的本属旅客列车,须保证在下次本属入库检修前不发生责任行车设备故障;对外属旅客列车实施折返检修,对经检查的项目担当返程平安责任,对车辆乘务人员交修的故障须乐观处理,保证返程不发生责任行车设备故障。第128条客整所是客车运用修理保养的重要基地,应设置相应的整备线(库)、存车线、临修线(库)、站场照明、列车供电、车辆排污、污水处理、风水电路、配件材料存放、消防设施及运输通道等生产设施。整备线(库)、存车线及相应的检修地沟、外接(地面)电源、上水、吸污设施等须满足本、外属客车检修整备需要。因客整所力量不足,需将运用车底送外站停留时,停留场所应设置外接(地面)电源,并依据需要设置吸污设施。第129条客整所须配备起重、运输、换轮、充电、试风、车顶作业等检修设施和作业平安防护设施、通信装备等。检修设备及工装应满足客车检修需要。客车不落轮数控镟床的设置数量和位置须满足运用客车轮对临修及踏面定期修形的需要。第130条客整所应配备TCDS、KLW、轴温检测、绝缘监测等车载检测数据地面分析系统和TPDS、TADS、TVDS、微控试风等动态检测数据分析系统。第131条客整所应设置办公室、值班室、待检室、待班室、学习室、材料室、食堂、浴室、洗手间等生活设施,以及必要的客运保洁、客运看车和餐料商品、卧具备品中转等用房。设置的乘务员休息场所,须满足本、外属车辆乘务人员食宿需求。第132条库列检作业时,应使用微控列车制动机试验器依据《列车制动机试验方法》(见附件11-2)的要求,对旅客列车制动机进行全部试验、列车总风管漏泄试验及持续肯定时间的保压试验。第133条接受盘型制动装置的旅客列车应按以下规定实施地沟检查作业:1.本属跨局旅客列车每次入库;2000km的外属旅客列车每次入库;4000km。第134条旅客列车整备作业时,原则上应使用外接电源或地面电源供电,车辆用电负载不得超过电源容量,供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旅客列车在库内无地面电源和外接电源供电时,须实行限电措施,防止蓄电池亏电。DC600V供电客车当全列DC110V蓄电池电压低于92V时,须切断全部负载。地面电源须符合中点接地要求,配备DC600V干线绝缘检测装置的列车出库前,库列检须依据检测数据出具绝缘检测记录交车辆乘务员;途中消灭供电故障时,车辆乘务员要参考检测报告妥当处理。第135条对柴油发电机组使用年限超过18年的发电车,车辆段每月要对该发电车所担当的列车进行一次持续30分钟的满载供电试验。客列检第136条客列检是确保旅客列车平安运行的重要部门,担当始发、通过、终到旅客列车技术作业,及对站折、通过旅客列车进行重点技术检查,排解危及行车平安故障等工作。第137条客列检应设置值班室、待检室、待班室、食堂、浴室、洗手间、工具和材料备品库等生产、生活设施,并配备列车尾部风压记录装置、列车预确报设备终端、便携式轴温检测仪、对讲机、电脑及办公网络、传真机、录音电话、照相机、TCDS服务器及传输设备等。第138条在设置客列检的车站,按以下原则对通过列车支配客列检作业:1.更换机车或更换机车乘务组时;2.列车每运行500km~800km时(直达特快除外);3.对临时开行的旅客列车站停时间在8分钟及以上的。4.旅客列车发生临时摘、挂时。第139条每次调图时,跨局旅客列车由担当铁路局提出客列检作业需求建议,与途经铁路局协商后确定客列检作业站,同时在调图文件中公布。第140条各铁路局应依据生产力布局调整状况、客列检作业量及机车交路的变化状况等,准时提出跨局客列检布局调整建议,报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后实施。第141条客列检作业按以下原则设置防护号志:1.进行机车摘挂作业时,只在机次非站台侧设置红色信号旗(灯);2.技术检查作业时,执行平安防护信号对插对撤制度,红色信号旗(灯)应对角设置,机次一位客车插设在前端非站台侧,尾部最终一位客车插设在后端站台侧;3.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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