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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读本(最新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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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读本(最新整理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读本(最新整理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读本(最新整理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读本(最新整理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读本(整理版)目录前言总则一般规定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防突管理及培训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区域突出危急性猜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工作面突出危急性猜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平安防护措施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罚则附则附录A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基本状况调查表附录B煤与瓦斯突出记录卡片附录C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汇总表附录D爱护层爱护范围的确定附录E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基本流程参考示意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平安,依据《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殊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解读】本条是关于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目的与依据。煤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需消退危急,预防事故,确保职工人身不受损害,国家财产免遭损失,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这是煤矿平安生产的一项基本任务。煤与瓦斯突出(以下简称“突出”)是煤矿严峻自然灾难之一,在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无论在事故总次数还是死亡人数,仅次于顶板事故。而在煤矿瓦斯灾难中,因煤与瓦斯突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所占的比例大,而且一旦发生突出事故,往往都是较大、重大或特殊重大事故。突出是煤矿一种极其简单的动力现象,其影响因素多,随机性大。屹今为止,突出机理仍处于假说阶段。在当前条件下要完全把握这种灾难还有肯定的难度。因此,必需制定具有肯定法律法规效应的规章,从技术、管理、装备和人员素养方面全面加强,以达到削减或消退突出的目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是我国平安生产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它是《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殊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因此,《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殊规定》等法律、法规是本《规定》制定的直接依据。其次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现行煤矿平安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全都的,依照本规定执行。【解读】本条是关于《规定》的适用范围及其地位。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从事煤炭生产、建设活动的主体,包括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股份制煤矿、乡镇集体和个体煤矿、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等煤矿企业;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平安监督与监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与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单位;中介机构等。本规定与《煤矿平安规程》一样同属于部门规章,但高于《煤矿平安规程》以及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并规定现行煤矿平安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防治突出的内容与本规定不全都的,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急的煤层。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解读】本条定义了突出煤层、突出矿井。在井田范围内,煤层发生过突出或经鉴定有突出危急,该煤层被认定为突出煤层,该矿井被认定为突出矿井。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各级岗位责任制。【解读】本条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井长)分别是企业、矿井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符合《平安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规定。体现了平安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规定煤矿企业、矿井应设置防突特地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和责任制。这同样也符合《平安生产法》第十九条、第四条的规定。防突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非专业人员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因此,有突出的煤矿企业和矿井,完全有必要建立特地的防突机构和队伍,以满足防突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度是规范工作的依据和前提,也是检查工作和进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和尺度,为了确保防突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和矿井防突管理制度是格外必要的。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急性猜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面突出危急性猜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四)平安防护措施。【解读】本规定首次提出了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这与以往的“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相当于本规定中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内容)的提法更科学、更合理。它把综合防突措施的使用从程序上或时空上,既而在内容上有了区分,强调了防突措施必需先从区域再到局部的分步实施的要求。规定煤矿企业和矿井应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状况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从突动身生的自然条件而言,由于各矿井煤层的赋存条件不同,则瓦斯的生成、保存和运移条件不相同,也就打算了其煤与瓦斯突出的条件不同;从突动身生的人为因素而论,由于各矿井开采方法、采掘工艺、开采范围、开采深度、抗灾力量的不同,同样会在肯定程度上影响突动身生的条件和矿井抵制突出灾难的力量。因而规定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规定了区域和局部综合措施的主要内容。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实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解读】规定了实行防突措施的原则。具体要求是:1、立足源头治理,矿井突出灾难的治理从程序上必需是坚持区域措施先行,即先实行区域性防突措施,如开采爱护层、预先抽采煤层瓦斯等,力求从区域上使突出灾难得到消退,在此基础上再补充实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确保采掘平安施工;2、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也就是说工作面突出危急性没有消退不许采掘。也隐含说明白防突工作必需坚持区域措施为主,局部措施作为补充的必要性。3、末按本规定和矿井防突措施设计要求实行综合防突措施,严禁采掘;4、坚持多种措施并举,有爱护层开采条件的肯定要优先开采爱护层,应实行瓦斯抽采措施的都必需实行抽采措施,并要达到抽采标准或措施设计的要求。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需马上停产,并马上分析、查找突出缘由。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退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需马上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平安装备,完善平安设施和平安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解读】本条规定了突出矿井发生突出后必需停产生产,以及恢复生产的条件,即强化措施,消退隐患;本条还规定了非突出矿井发生突出后必需停止生产,以及恢复生产的条件,即建立机构和制度、进行防突措施设计、使用防突装备和设施、完善平安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且达到本规定或设计要求。其次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第八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查明矿床瓦斯地质状况。井田地质报告应当供应煤层突出危急性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二)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三)煤的牢固性系数、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四)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成分和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等指标;(五)标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六)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水文地质状况;(七)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八)邻近煤矿的瓦斯状况。【解读】规定了地质勘探部门在地质勘探过程中要查明矿床瓦斯地质状况,并在提交的地质勘探报告中应包含的反映煤层突出危急性的基础资料。这是防突工作从源头治理的基础条件。瓦斯地质是从地质的角度争辩煤层瓦斯(生成、保存、释放)和煤与瓦斯突出的自然规律,为煤矿生产建设和能源开发服务的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瓦斯是地质作用的产物,瓦斯的生成、保存(赋存和富集)、释放(运移)与地质条件亲密相关。瓦斯地质学科把对瓦斯的争辩和对地质的争辩亲密地结合起来,运用地质学的原理和方法,并涉及到煤矿开采方面的技术理论,争辩瓦斯的赋存条件、运移和分布规律以及矿井瓦斯动力现象。矿井瓦斯地质图是矿井瓦斯地质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是指导矿井瓦斯防治设计、措施制订和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因此,从矿井地质勘探阶段开头到矿井建设、生产的全过程,就必需绘制瓦斯地质图。第九条新建矿井在可行性争辩阶段,应当对矿井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全部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急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矿井立项、初步设计和指导建井期间揭煤作业的依据。【解读】本条规定新建矿井在项目可行性争辩阶段,应对矿井采掘可能揭露的>0.3m的煤层(包括可采或不行采煤层)的突出危急性进行评估。评估应依据井田地质勘探报告和邻近的在建和生产矿井的实际资料进行,依据本规定中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关于煤层区域突出危急性猜测指标及其临界值进行判定。评估结论作为矿井建设立项、矿井设计、建井时期揭煤的依据。第十条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急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逼的煤层进行突出危急性鉴定。【解读】本条规定对评估有突出危急的矿井,应依据矿井建井期间所获实际资料,对可能危及矿井平安生产的可采和不行采煤层进行突出危急性鉴定。第十一条矿井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马上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依据突出煤层管理:(一)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二)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三)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解读】本条明确了在建和生产矿井煤层突出危急性鉴定的条件及鉴定前的管理规定一、鉴定条件:1、有瓦斯动力现象;2、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3、煤层瓦斯压力>0.74MPa。二、有上述状况之一者,在末鉴定前应按突出煤层管理。按规定实行综合防突措施。第十二条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由煤矿企业托付具有突出危急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单位应当在接受托付之日起120d内完成鉴定工作。鉴定单位对鉴定结果负责。煤矿企业应当将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备案。煤矿发生瓦斯动力现象造成生产平安事故,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该煤层即为突出煤层,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解读】本条规定了煤层突出危急性鉴定的程序、单位、工作要求、责任、鉴定结果备案。矿井发生了突出事故,发生突出的煤层定为突出煤层、矿井定为突出矿井。第十三条突出煤层鉴定应当首先依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当动力现象特征不明显或者没有动力现象时,应当依据实际测定的煤层最大瓦斯压力P、软分层煤的破坏类型、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和煤的牢固性系数f等指标进行鉴定。全部指标均达到或者超过表2-1-1所列的临界值的,确定为突出煤层。鉴定单位也可以探究突出煤层鉴定的新方法和新指标。表2-1-1突出煤层鉴定的单项指标临界值煤层突出危急性煤层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P牢固性系数f瓦斯压力(相对压力)P(MPa)临界值Ⅲ、Ⅳ、Ⅴ≥10≤≥【解读】本条规定了突出矿井、煤层的鉴定类型和方法1、生产矿井⑴矿井、煤层首次发生突出动力现象,经事故调查认定(据实鉴定);⑵突出矿井、突出煤层生产期间的区域突出危急性鉴定,通过现场参数测定和采样试验结果综合分析确定,见表2-1-1。2、新建矿井通过现场参数测定和采样试验结果综合分析确定,见表2-1-2。煤的破坏类型共分五类,具体的分类方法见表2-1-2。表2-1-2煤的破坏类型分类表破坏类型光泽构造结构特征节理性质节理面性质端口性质强度I类(非破坏煤)亮与半亮层壮构造,块状构造,条带清楚明显一组或二三组节理,节理系统发达,有次序有充填物(方解石)次生面少,节理,劈理面平整参考阶段,贝状,波浪状坚硬,用手难以瓣开II类(破坏煤)亮与半亮1.尚未失去层状,较有次序2.条带明显,有时扭曲,有错动3.不规章块状,多棱角次生节理面多,且不规章,与原生节理呈网状节理节理面有擦纹,滑皮,节理平整,易瓣开参差多角用手易剥成小块,中等硬度III类煤(猛烈破坏煤)半亮与半暗节理不清,系统不发达,次生节理密度大有大量擦痕参差及粒状用手捻之成粉末,硬度低IV类煤(粉碎煤)暗淡粒状或小颗粒胶结而成,形成无然煤团节理失去意义,成粘块状粒状用手捻之成粉末,间或较硬V类煤(全粉煤)暗淡1.土状构造,似土质煤土状可捻成粉末,疏松其次节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第十四条有突出危急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需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挨次、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需经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平安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突出矿井必需建立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解读】本条规定了防突设计的对象、内容、防突专项验收、验收单位和验收的要求。一、设计对象1、被确定为有突出危急的新建矿井;2、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二、设计内容开拓方式、煤层开采挨次、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三、投产前验收1、验收单位:依据《平安生产法》第八、九条的规定,验收单位应是县级人民政府或依资产权属的一级人民政府。2、验收要求:验收不合格不许投产。此外、规定突出矿井必需建立地面抽采瓦斯系统。第十五条突出矿井应当做好防突工程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和实施,将防突的预抽煤层瓦斯、爱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支配,使矿井的开拓区、抽采区、爱护层开采区和突出煤层(或被爱护层)开采区按比例协调配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解读】本条规定了突出矿井应做好防突工程方案与实施。要求做到:开拓、抽采、爱护层开采工程统一支配、相互配套、协调进行(即“三区配套两超前”或“掘、抽、采平衡”)。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第十六条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和原则:(一)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山和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二)削减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三)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四)突出煤层的巷道优先布置在被爱护区域或其他卸压区域。【解读】本条规定了突出矿井巷道布置的原则:1、主要巷道布置在岩石和非突煤层中。这样可削减防突工程量;2、削减揭突出煤层次数。据突出资料统计,石门揭煤发生突出的概率最大,突出的平均强度最大,造成的危害最大。因此,矿井在巷道布置时,应尽量削减石门揭煤的次数。3、揭煤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带。据多数突出矿井资料统计,突出与地质构造关系亲密。这是由于构造带可能存在残余构造应力,这给突出的发生供应了更多的动力条件;其二、构造带岩石裂开,强度低,抵制突出的力量降低。再说构带在形成过程中,由于其动力作用产生的高温高压,会使煤层变质作用加深,瓦斯的生成量增大。从这个意义上讲,构造带也是瓦斯富集的地方。4、突出煤层巷道应布置在被爱护区或卸压区。如区段巷道接受沿空护巷且接受内错式布置,或将巷道布置在预抽瓦斯条带内等。第十七条突出矿井地质测量工作必需遵守下列规定:(一)地质测量部门与防突机构、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标明采掘进度、被爱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确定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资料,作为区域突出危急性猜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二)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爱护区边缘50m前,编制接近未爱护区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区(队);(三)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提前进行地质猜测,把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状况,准时验证供应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解读】本条对突出矿井地测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绘制瓦斯地质图。瓦斯地质图是矿井瓦斯地质工作成果的体现,是争辩矿井瓦斯生成、保存和运移规律,进行矿井瓦斯灾难防治和瓦斯开发利用的基础性图件。是矿井开采必备的技术图件之一。2、采掘工作面距末爱护区50m时,编报通知单。规定对开采爱护层预防突出的矿井,在采掘工作面距末爱护区50m时,必需由矿井地质测量部门编报预报通知单,安规定程序审批后下达采掘施工单位,防止采掘作业误入末爱护区而造成事故。3、动态做好突出煤层顶、底板巷道掘进的地质猜测预报。地质测量部门应依据顶、底板巷道掘进工作面施工状况,准时地对工作面前方的瓦斯地质状况作出预报。包括接受打前探钻孔或物探等方法,预先探明工作面前方瓦斯地质状况。防止误穿煤层。第十八条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需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急性相关的参数。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新水平开拓工程的全部煤巷掘进过程中,应当亲密观看突出预兆,并在开拓工程首次揭穿这些煤层时执行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解读】本条是对突出矿井非突出煤层、高瓦斯矿井开采煤层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一些矿井开采的实践证明,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随开采的深度增加而增大,矿井瓦斯等级会上升。如湖南涟邵牛马司煤矿铁箕山矿井开采至-400m水平常,消灭了打钻时顶钻、喷孔等突出动力现象,据此,煤矿马上将该矿井瓦斯等级升格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而言,一般是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大;突出频率和突出强度增大;而一些高瓦斯矿井或突出矿井非突出煤层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增大,可能由原来的非突出矿井、非突出煤层变为突出矿井或突出煤层,因此,规定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非突出煤层新采区开拓或开采延深>50m时,必需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以此对其突出危急性进行评判。规定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非突出煤层新水平开拓中,首次揭穿各煤层时需实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沿煤掘进观看突出预兆。同样是基于以上的考虑。第十九条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严禁接受水力采煤法、倒台阶采煤法及其他非正规采煤法;(二)急倾斜煤层适合接受伪倾斜正台阶、掩护支架采煤法;(三)急倾斜煤层掘进上山时,接受双上山或伪倾斜上山等掘进方式,并加强支护;(四)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穿前,被贯穿的煤层巷道必需超过贯穿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穿点四周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穿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穿巷道内不得支配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爆破时不得有人;(五)采煤工作面尽可能接受刨煤机或浅截深采煤机采煤;(六)煤、半煤岩炮掘和炮采工作面,使用平安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除外)。【解读】本条是对突出煤层采掘作业的规定。1、严禁水力、倒台阶、非正规采煤。水力采煤,工作面无支护,而且是依靠高压水冲刷煤壁,把煤采落下来,高压水对煤体的冲击作用,有可能诱导突出。此外,水力采煤需要人员手持水枪站在工作面四周采煤,一旦突出,将直接危及采煤作业人员的平安;倒台阶采煤主要用于急倾斜煤层。在急倾斜突出煤层接受倒台阶采煤,一是在台阶工作面简洁产生应力集中,二是煤体在自重应力的作用下简洁失去其稳定性,简洁造成煤壁垮落而诱发突出;非正规采煤应是指采煤工作面没有形成运输、通风正规生产系统和两个以上平安出口的情形,现场更多地表现为巷道式采煤。而从大量的突出资料统计可知,90%以上的突出是发生在掘进工作面。此外,非正规采煤,通风不良,平安出口少,一旦发生突出不便于人员撤退。2、急斜煤层适用伪斜正台阶和掩护支架采煤法。急倾斜正台阶和掩护支架采煤法有利于防止因煤层自重造成工作面煤体垮落而诱发的突出。3、急斜煤层要接受双上山或伪上山掘进。在突出煤层掘进上山,因煤体自重应力的作用,增加了突出的危急性。可见,在急倾斜煤层中掘进上山,其突出危急性更大。再说上山掘进发生突出,突出物简洁堵塞巷道,埋压风筒,使人员撤退或躲避突出物的危害困难。4、巷道贯穿,被贯穿巷道超前贯穿点5m;贯穿点四周10m内巷道加强支护;掘进工作面被距贯穿巷道<60m时,被贯穿巷道停工不停风,爆破撤人。巷道贯穿点是产生集中应力的地方。因此,工作面与工作面应相隔肯定距离,避开其应力叠加,并要通过加强巷道的支护,防止因应力集中造成巷道变形和垮塌,诱发突出。对被贯穿巷道必需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而造成瓦斯窒息和瓦斯爆炸事故。5、工作面尽量接受机组采煤。煤与瓦斯突出除了受应力、瓦斯和煤的物理力学性质等自然因素影响外,还受诱发煤层突然卸载的人为因素的影响(采掘速度等),由于煤层中的应力从不平衡到平衡需要肯定的时间,当回采速度加快时,煤层中的应力还末达到新的稳定状态时,回采工作面就快速进入了应力不稳定地区,简洁引起突出。那么,可以通过降低工作面推动速度来防止突出。接受刨煤机或浅截深采煤机时,由于截深浅,引发煤层应力的变化速率和强度都较低,应力重新恢复平衡所需要的时间短,每次切割煤层时基本上都是在卸压带工作,因而可防止截煤时发生突出。6、接受三级煤矿许用含水炸药。三级煤矿含水炸药其平安等级高,引燃、引爆瓦斯和煤尘的力量低;炸药爆炸时,产生的爆炸能量低,爆破诱发突出的外界能量小,对抑制爆破诱发突出较为有利。其次十条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需实行平安防护措施。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需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解读】本条规定突出煤层采掘时必需实行平安防护措施;突出矿井入井人员必需佩戴自救器。平安防护是综合防突的最终一道关口,从很多的突出事故案例中可知,突动身生后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直接缘由是瓦斯窒息。因此,要防止或削减突出造成人员伤亡,必需切实把好平安防护这道关。平安防护措施包括远距离爆破、在进回风之间安装反向风门、在采掘工作面设立避难所或压风自救装置、在掘进巷道中设置防护档,下井人员佩带自救器等。平安防护设施的作用是防止突出万一发生时,人员可以用来进行避灾和自救。平安防护设施是突出矿井综合防突措施内容之一,也是不行或缺的重要防突措施,在实际中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如涟邵金竹山煤矿一平硐井23采区回风上山石门揭煤过煤门时发生突出,当工作面作业人员发觉有突出预兆时,马上撤离工作面,4名人员进入离工作面约60m的避难硐室内避灾,被成功获救。利用自救器进行自救或互救在涟邵利民煤矿利民井、洪山殿煤矿彭家冲井、娄底市资江煤矿都有成功的事例。由于反向风门质量差或使用管理不善,在突动身生时因起不到应有的作用,造成突出物逆流到进风流中,导致进风流中大量人员伤亡的事例也不少见。如涟邵利民煤矿1995年“”事故、1999年“”事故都是由于突出后瓦斯逆流至新颖风流中,造成进风流中的大量人员伤亡。其次十一条全部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小于20m时),必需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解读】本条规定突出煤层以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顶、底板和邻近煤层中的巷道)距突出煤层法向距离<10m(地质裂开带<20m)时,必需边掘边探,确保法向距离≮5m,防止误透煤层或平安岩柱过小而发生突出。在突出煤层以外的顶、底板和邻近煤层中掘进巷道,误穿煤层而引起突出的事例不少,其主要缘由是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瓦斯地质状况不清楚所致,而要精确     地把握掘进工作面前方煤层赋存状况,目前唯一有效的方法是加强钻探。其次十二条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支配其他工作面进行回采或者掘进。具体范围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得小于30m。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当避开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修理或回收支架时,必需实行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解读】同一煤层采掘应力集中区,不得进行其它采掘活动。地应力是引发煤与瓦斯突出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采掘工作面形成的应力集中区内再支配其它采掘活动,必定产生应力叠加,这将增大工作面突出的危急性。因此在布置采掘作业时,必需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为了防止产生应力叠加,在同一煤层区域内的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必需保持肯定的距离。两工作面应保持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得小于30m。突出煤层掘进(应是采掘)工作面,应当避开邻近煤层的采煤(应是采掘)工作面应力集中区。这仍旧是从避开应力集中诱发突出考虑的。突出煤层中修理巷道或回收支架时,必需有防垮落引起突出的措施。其次十三条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具有独立的、牢靠的通风系统;(二)突出矿井、有突出煤层的采区、突出煤层工作面都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采区回风巷是专用回风巷;(三)在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四)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安设凹凸浓度甲烷传感器;(五)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整风量的设施。易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确需设置调整设施的,须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六)严禁在井下安设帮助通风机;(七)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方式接受压入式。【解读】本条是对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要求:1、井巷揭煤前建立独立牢靠通风系统;要求石门工作面回风直接进入区段或采区回风石门或专用配风巷道,不与其它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和共用回风巷道。进、回风巷之间设立的反向风门或挡风墙必需坚固牢靠,不至因突出遭破坏而引起突出物逆流至进风流中。2、突出矿井、有突出采区、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有独立通风系统。采区回风巷专用。本条除了突出矿井、有突出采区、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需有犹如石门揭煤工作面独立牢靠的通风系统外,还要求采区回风巷必需是专用回风巷,不能兼作运输、行人等巷道使用。3、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串风;串联通风有很多的害处,对于突出煤层而言,串联通风的主要的危害是当一个工作面发生突出事故必将波及到另一工作面,使灾难范围扩大;工作面风量不便于调整,不利于灾变时的风流把握。因此突出矿井必需坚决执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之间严禁串联通风的规定。4、有突出采区、矿井总回风巷安装凹凸浓度甲烷传感器;凹凸浓度甲烷传感器的甲烷气体检测范围一般为0~40%,而的甲烷气体检测范围一般为0~4%。突出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会成倍增加,假如在这种环境中使用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突出后的高浓度瓦斯将使低浓度传感器受到冲击而被破坏,起不到应有的监控瓦斯的作用。5、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安装调整风流设施;这是由于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一旦发生突出,假如其回风不畅通,突出造成的冲击波或突出物充填井巷引起的空气压力上升,将会导致突出物逆流到进风流中造成人员伤亡或引发次生事故。6、严禁井下安装帮助通风机;帮助通风机的作用是在同一并联网路中为克服某分支风路的阻力以达到增加风量的目的。由于帮助通风机运行管理难度较大,一旦帮助通风机停止运行,其工作风路的风量将明显削减,这对防止瓦斯灾难格外不利。7、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接受压入式通风。掘进通风方法有压入式、抽出式和混合式三种。压入式通风有风机置于新颖风流以中、有效射程大、有利于工作面瓦斯稀释和排解的优点。《煤矿平安规程》规定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工作面,必需接受压入式通风。其次十四条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需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全部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解读】《煤矿平安规程》已明文规定,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假如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需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这与本条规定是全都的。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需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对煤矿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煤矿平安规程》规定是必需制订特地平安措施。这里主要是强调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需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和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全部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以防止在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而引发瓦斯爆炸事故。其次十五条清理突出的煤炭时,应当制定防煤尘、防片帮、防冒顶、防瓦斯超限、防火源的平安技术措施。突出孔洞应当准时充填、封闭严实或者进行支护;当恢复采掘作业时,应当在其四周30m范围内加强支护。【解读】本条是对处理突出孔洞的规定。突出的煤裂开程度高,比表面积大,简洁被氧化,加之孔洞四周通风不良,氧化生热简洁积聚,很简洁发生煤层自燃,所以必需准时对突出孔洞进行充填、封闭或清理;清理突出煤过程中,仍有大量的瓦斯涌出,必需加强通风、洒水防尘,防止瓦斯煤尘爆炸;突出孔洞四周煤体松软,孔边应力梯度大,清理过程中可能引起片帮、冒顶或再次突出。可见清理突出孔洞时有很多担忧全因素,在清理前,必需制订切实可行的平安技术措施,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第三节防突管理及培训其次十六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突出矿井矿长应当分别每季度、每月进行防突专题争辩,检查、部署防突工作;保证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抽、掘、采平衡;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煤矿企业、矿井的技术负责人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煤矿企业、矿井的分管负责人负责落实所分管的防突工作。煤矿企业、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区(队)、班组长对管辖范围内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矿井的平安监察部门负责对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解读】本条明确了防突工作责任。煤矿企业(此处指有突出井的煤矿企业,下同)负责人每季、突出井矿长每月专题争辩、部署、检查防突工作,解决防突人、财、物需要,确保防突工作的落实。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煤矿企业负责人、突出井矿长是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当然也是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需重视和支持企业、矿井的防突工作。煤矿企业、突出井技术负责人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煤矿企业、突出井的分管负责人负责落实分管的防突工作;煤矿企业和突出井职能部门、区(队)和班组长、各级防突专业人员对职责范围、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矿井的平安监察部门负责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防突工作难度大,仅靠个别人、少数人要搞好防突工作是很困难的,必需齐抓共管。同时做到分工负责、职责明确。其次十七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突出矿井应当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解读】本条规定有突出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建立防突专业队伍;突出矿井应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防突工作技术性强,而且难度大,需要不断的摸索和总结规律与阅历教训,是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的,所以,建立一支高素养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是搞好防突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突出是一种突然的特别的动力现象,因此,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建立应对事故突发的预案,并在人、财、物等方面做好预备,以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准时有效地进行事故救援和灾后处理。其次十八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方案时,必需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方案,保证抽、掘、采平衡。防突措施方案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支配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突出矿井矿长审批,分管负责人、分管副矿长组织实施。【解读】本条是对防突工作方案及方案的落实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季、月生产建设方案时,必需同时编制相应的防突工作方案;2、防突所需人、财、物方案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有突出的煤矿企业、突出矿长审批,分管矿长、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突出矿井必需依据矿井采掘方案,结合区域猜测划分的突出危急区、威逼区,制订出矿井的年、季、月防治突出方案,交将其纳入矿井正常生产方案中一并贯彻、实施,以加强对防突工作的管理。也可依据采掘方案的支配,结合区域猜测结果,事先猜测将要被开采的煤层的突出危急性,提前做好防突措施的编制和人员的支配;同时,也可依据突出危急程度,将采区或工作面事先按轻重缓急作出支配,使防突工作有条不紊,最大限度削减防突工作对生产的影响。其次十九条各项防突措施依据下列要求贯彻实施:(一)施工防突措施的区(队)在施工前,负责向本区(队)职工贯彻并严格组织实施防突措施;(二)采掘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的规定并有具体精确     的记录。由于地质条件或者其他缘由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的,施工区(队)必需马上停止作业并报告矿调度室,经矿井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后,由原措施编制部门提出修改或补充措施,并按原措施的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后方可连续施工;其他部门或者个人不得转变已批准的防突措施;(三)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状况。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状况;(四)煤矿企业、矿井的防突机构应当随时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状况,并准时将检查结果分别向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矿长、矿井技术负责人汇报,有关负责人应当对发觉的问题马上组织解决;(五)煤矿企业、矿井进行平安检查时,必需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状况。【解读】本条是对防突措施贯彻、实施的要求。1、防突措施实施区(队)必需做好措施贯彻和实施。2、采掘作业时,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并具体记录。执行有困难,停止作业并准时报告调度室;原措施编制部门修改、补充,按原有程序报批,其后不得转变。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矿长、矿井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到现场一次,检查防突措施落实状况。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需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化现场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状况,准时了解和发觉防突工作存在的问题,对防突工作做出正确的指示或决策。4、煤矿企业、矿井的防突机构人员随时到现场检查,分别做好汇报,各级负责人要准时对问题进行处理。5、煤矿企业、矿井平安检查时必需检查防突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和执行状况。煤矿企业、矿井平安检查时必需把防突工作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从措施编制到现场实施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具体的检查。煤矿企业、矿井平安检查时第三十条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需设专职瓦斯检查工并随时检查瓦斯;发觉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帮忙班组长马上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需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解读】本条是对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爆破员的规定。1、突出煤层采掘作业工作面每班必需设专职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瓦斯;发觉突出预兆,停止作业,帮忙班组长撤人并报告调度室。2、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专职爆破工必需固定在一个工作面。对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而言,将专职爆破工固定在一个工作面,有利于生疏状况,正确操作,正确避灾。第三十一条防突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每次发生突出后,矿井防突机构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填写突出记录卡片,提交专题调查报告,分析突动身生的缘由,总结阅历教训,提出对策措施;(二)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基本状况调查表(见附录A)、煤与瓦斯突出记录卡片(见附录B)、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汇总表(见附录C)连同总结资料报省级煤矿平安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平安监察机构;(三)全部有关防突工作的资料均存档;(四)煤矿企业每年对全年的防突技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解读】本条是对防突技术资料管理的要求。要求如下:1、突出后,防突机构专人现场调查,填写卡片、提交专题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2、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突出基本状况调查表,见附录A、突出卡片记录表附录B、突出汇总表附录C和总结报告报省级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平安监察机构。3、有突出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必需做好突出资料存档管理;4、煤矿企业每年总结、分析防突资料,提出整改措施。第三十二条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需接受防突学问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各类人员的培训达到下列要求:(一)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防突基本学问和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等内容;(二)突出矿井的区(队)长、班组长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突出的危害及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三)突出矿井的防突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必需接受一次煤矿三级及以上平安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学问、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包括防突的理论学问、突动身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以及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四)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煤矿二级及以上平安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包括防突的理论学问和实践学问、突动身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以及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解读】本条是对防突培训的规定。1、突出矿井管理人员、井下工人必需接受防突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2、培训对象和内容⑴井下工人—防突基本学问、规章制度;⑵区(队)长、班组长、职能部门人员—突出危害、突出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规章制度;⑶防突人员每年接受一次煤矿三级及以上培训机构的防突学问和技能专项培训,内容包括防突理论学问、突出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规章制度;⑷煤矿企业、突出矿井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年接受煤矿二级及以上防突专项培训,内容包括防突理论、实践学问、突出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规章制度。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第一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第三十三条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急性猜测(以下简称区域猜测)。经区域猜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急区和无突出危急区。未进行区域猜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急区。区域猜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猜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猜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猜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猜测)。【解读】本条规定了区域猜测一般要求、猜测结果分类、猜测时间和范围的划分。突出危急性区域猜测可以大到矿区、煤田,甚至更在的范围。本规定的区域猜测只就井田范围内而言。一、区域猜测一般要求突出矿井应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急性猜测;二、区域猜测结果分类1、突出危急区;2、无突出危急区;3、末猜测区为突出危急区。三、区域猜测时间和范围划分水平、采区开拓前的猜测;水平、采区开拓后的猜测。第三十四条突出煤层区域猜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依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状况划定。【解读】本条规定了区域猜测范围的划定的权限区域猜测范围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依据本单位矿井的实际状况进行划定。第三十五条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猜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猜测。开拓前区域猜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解读】本条规定了开拓前猜测的依据和猜测的作用。一、开拓前猜测依据1、实测煤层瓦斯参数;2、地质资料、上下水平及邻近煤层的实际资料。二、猜测的作用1、指导新水平、采区设计;2、指导新水平、新采区开拓时揭煤防突工作。第三十六条开拓后区域猜测应当主要依据猜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后区域猜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解读】规定开拓后区域猜测的依据和猜测的作用一、开拓后区域猜测依据实测煤层瓦斯参数、地质勘探资料、上下水平及邻近区域煤层的生产实际资料。二、猜测的作用1、指导工作面设计;2、指导采掘生产作业防突工作。第三十七条对已精确     把握煤层突出危急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牢靠的猜测资料的,区域猜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托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急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猜测。区域猜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精确     认。【解读】本条规定了区域猜测实施条件和权限、猜测结果确定的权限。  一、区域猜测实施的条件和权限1、已精确     把握煤层突出规律、并有牢靠猜测资料的由矿井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2、对突出规律尚不明显,猜测资料不行靠的由煤矿企业提出申请,由有突出危急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3、以上工作由煤矿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二、区域猜测结果的确认区域猜测结果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确定。第三十八条经评估为有突出危急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猜测为突出危急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全部揭煤作业,必需实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经开拓前区域猜测为无突出危急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预备过程中的全部揭煤作业应当实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解读】本条规定了石门揭煤实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情形。一、实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情形1、经评估有突出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石门揭煤;2、突出煤层经开拓前猜测为突出危急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全部石门揭煤。以上情形经实行防突措施后,其效果必需达到措施设计要求的指标。二、实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情形经开拓前区域猜测无突出区的煤层在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全部石门揭煤。第三十九条经开拓后区域猜测为突出危急区的煤层,必需实行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急区的,必需连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经开拓后区域猜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急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需接受工作面猜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全部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解读】本条规定了开拓后突出区、无突出危急区实行措施或效果检验的情形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批准权限1、经开拓后区域猜测为突出危急区煤层实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2、经开拓后区域猜测或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无突出危急区域煤层揭煤等采掘作业时,必需接受工作面猜测方法进行验证;3、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第四十条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接受开采爱护层。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爱护层时,应当对被爱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爱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假如被爱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3‰,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爱护层和被爱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估计的被爱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爱护层与被爱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爱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爱护范围考察。爱护效果检验、爱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解读】本条规定区域防突措施必需优先接受爱护层开采及爱护层开采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审批权限。1、首次开采爱护层的技术要求⑴对被爱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⑵爱护范围的考察;⑶当被爱护层最大膨胀变形量>3‰,检验、考察结果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爱护层和被爱护层;否则,另行效果检验。⑷爱护层与被爱护层层间距、岩性、及爱护层开采厚度发生较大变化时,另行效果检验和被爱护范围考察;2、爱护层开采技术参数、效果检验和被爱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一条突出危急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爱护层条件的,必需接受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解读】本条规定了不具备爱护层开采条件矿井的区域防突措施要求。1、预抽煤层瓦斯;2、区域预抽效果检验;3、检验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其次节区域突出危急性猜测第四十二条区域猜测一般依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接受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方法。依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猜测的临界值应当由具有突出危急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区域猜测新方法的争辩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急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在试验前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解读】本条规定了区域猜测方法、煤层瓦斯压力、含量区域猜测指标临界值试验考察、区域猜测新方法试验必需有资质单位进行。试验方案和试验结果应分别在试验前和应用前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一、区域猜测方法1、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2、其他阅历证有效的方法。二、猜测临界值考察(含猜测新方法争辩试验)应由具有突出危急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三、临界值考察方案和结果批准权限为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第四十三条依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猜测方法应当依据下列要求进行:(一)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急区域;(二)依据已开采区域精确     把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猜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猜测结果,接受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急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依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急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急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急区(如图1);(三)在上述(一)、(二)项划分出的无突出危急区和突出危急区以外的区域,应当依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猜测。假如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依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猜测。猜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依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2(编者注:本书为表3-2-1)猜测。表3-2-1依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猜测的临界值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P﹤W﹤8无突出危急区除上述状况以外的其他状况突出危急区【解读】本条规定了用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方法进行猜测的区域划分1、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区;2、突出地质特征、突出规律明显,接受瓦斯地质方法猜测时:⑴依据上部突出点结合下部构造关系确定下部突出危急区;⑵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或明显突出征兆位置垂高以上20m及以下全部区域。见图3-2-1。3、在上述方法划分的无突出区、突出危急区以外的区域应接受煤层瓦斯压力(优先)或煤层瓦斯含量进行猜测(临界值见表2);4、以上三种状况以外的区域为突出危急区。l一断层;2一突出点;3一上部区域突出点在断层两侧的最远距离线;4一推想下部区域断层两侧的突出危急区边界线;5一推想的下部区域突出危急区上边界线;6一突出危急区(阴影部分)图3-2-1依据瓦斯地质分析划分突出危急区域示意图第四十四条接受本规定第四十三条进行开拓后区域猜测时,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猜测所主要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地质单元内依据其范围、地质简单程度等实际状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并有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解读】本条规定了接受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猜测时的要求:1、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应为井下实测数据;2、同一地质单元沿煤层走向、倾向测点分别不小于2个和3个,且有测点位于本单元垂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3、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测点应据不同地质单元状况布置。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第四十五条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实行的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爱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2类。开采爱护层分为上爱护层和下爱护层2种方式。预抽煤层瓦斯可接受的方式有:地面井(钻孔)预抽煤层瓦斯以及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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