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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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一、防治目标(一)力求放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力求不发生放射性职业病。(二)力求不发生各类放射事故。二、防治措施(一)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触放射危害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二)放射设备的设置、布局、安装要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不购买和使用淘汰的设备。(三)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时发放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四)发现设备及防护设施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五)制定放射工作场所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三、工作安排(一)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具体由上级卫生监督所统一培训)培训结束后相关材料带回并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具体由上级卫生监督所统一安排),包括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健康检查。相关材料带回并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三)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根据本院对放射诊疗工作的安排,安排适当时间对放射诊疗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四)有害因素的监测:每年邀请具有监测评价资质的机构对本院放射场所进行监测和评价,每季度把放射人员的个人剂量送往具有监测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和评价,并把相关材料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四、经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包括:培训所需经费、职业性健康体检费、有害因素监测费、劳动防护用品费、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费等。xxxx卫生院201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