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编号:
非 产 品 样 品 采 样 记 录
被采样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采样地点: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监测点(详见样品编号)
采样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规定的水样采集方法进行。
采样时间: 年 月 日
采(送)样人:
采样目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经常性的定期监测
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聚乙烯材质容器、玻璃(灭菌)容器、冷藏保存箱。
采集样品名称:出厂水、末梢水
采集样品编号:
采集样品份数:出厂水样品 件,末梢水样品 件 ,共 件。每件样品包括(一般理化指标样品3-5L,微生物指标样品0.5L)
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
1、 采样点的设置:出厂水的采样点设在出厂进入输送管道以前处。末梢水的采样点设在用户水龙头处。
2、 样品的采集:末梢水采集取样时打开水龙头放水数分钟。先采集用于微生物学指标检验的样品,对水龙头进行消毒后直接采集。再采集用于理化指标检验的样品,用水样荡洗容器和塞子2-3次后采集。
3、 样品的保存运输:微生物指标样品500ml中加入0.4mg硫代硫酸钠除去残留余氯,保存时间4小时。一般理化指标样品冷藏保存。其他测定指标样品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中规定的保存方法、保存时间进行。
4、 样品概况:采样点周围无污染源,样品状态为液态。本次水质卫生监测由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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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委员会委托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样品的采集、运输、送检和实验室检测。
采样人员签名: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
被采样人签名: 监督执法人员签名: 、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