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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财政社会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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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财政社会专户管理暂行办法03-财政社会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会计审计全书 基金医疗财会 关于印发《财政社会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社[200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 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 行: 为加强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财 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以...

03-财政社会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03-财政社会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会计审计全书 基金医疗财会 关于印发《财政社会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社[200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 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 行: 为加强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财 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通知如 下: 一、“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以下简称“补助专户”)是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国库开设的,用于单独核算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专用账户,不同于各级财政部门在国有商 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 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等补助资金,必须及时转入该“补 助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并根据本通知所附的《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按照补助资金使用的进度,拨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或下级“补助 专户”。“补助专户”内资金一律不得与国库内其他资金混用或挪作它用。 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 出,并将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列入预算。经地方人大批准后的有关预算安排情况要在每年 3月底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汇总上报财政部备案。 三、从2001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都必须在人民银行国库设立“补助专户”。各级国库要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并于2001年6月底以前完成专户开设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应在其预算拨款银行账户内设立“补助专户”,对中央财政和兵 团安排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项管理。 附件:1.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2. 年 季度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收支季 报表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下载财务会计报表下载斯维尔报表下载外贸周报表下载关联申报表下载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 金专户”(以下简称“补助专户”)正常运行和资金专款专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及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等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 管理。 第三条 财政部门负责“补助专户”的开设,并按预算确保资金到位、拨付、使用管理 和监督,办理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在上下级财政之间的清算。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负 责“补助专户”的设置,并根据财政部门开具的拨付指令进行资金拨付、柜台监督、银行间 资金清算及统计汇总“补助专户”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条 地方县级(含县)以上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同级国库开 设“补助专户”,并在财政“国库存款”科目下对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收支实行专项核算。 各级国库在人民银行“财政预算专项存款”科目下开设“补助专户”,专项核算财政社会保障 补助资金,并在“补助专户”中设置“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账, 分别登记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上级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拨付的资金。 第五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国库应根据政府预算支出科目和资金种类分别设立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财政对 失业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分类明细账,分别核算相关社会保障补助资金。 第六条 中央财政及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第二条规定范围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须 及时足额地从各级国库拨入相应“补助专户”。 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用于提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补助资金,以及原行业统筹企业下放地方管理后降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比例的补助资金,年初一次性下达指标,按季拨付。 地方财政安排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缺口补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缺口补助等的资金必须在预算确定后及时转入“补助专户”,中央财政根据地方财政安 排资金拨入“补助专户”的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 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补助资金,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财政总预算会计通过省级或 计划单列市国库转入同级“补助专户”;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包括本级支出和对下级财政的补助)由同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从同级国库转入同级“补助专户”,对下级财政补助资 金的拨付由国库根据同级财政部门的指令通过上下级“补助专户”办理。 第八条 “补助专户”的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标准、对象和实际需要数额支用, 并按照资金使用的进度,及时由“补助专户”拨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或下级“补 助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不得与国库内其他资金混用或挪作他用。 第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收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从 “补助专户”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时,作预算支出处理,并在“社会保障补助支 出”类下“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款 级科目中列支,不得相互调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补助专户”补助下级的支出作“与 下级往来”处理。 各级国库和代理支库的会计核算手续,遵照《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按月将地方安排的资金从国库拨入 “补助专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在到达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国库的当日拨入省级或计划单 列市“补助专户”。国库要按财政部门填制的拨款通知书及时足额地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补助 专户”,并在资金到达“补助专户”的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补助专户”资金的到位情况 通知同级财政部门及上级国库。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文件,必须同时抄送上级财政部门和 同级国库。 国库收到财政部门出具的拨款通知书后,必须与财政部门下达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文件 核对,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下一个工作日将资金如数拨入下级“补助专户”或同级“社会 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如发现所需拨付资金不符合规定的账户和用途或与拨付文件的规定不一 致时,国库应暂缓划拨资金,并自接到拨款通知书的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通知同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必须在2日内查明原因,重新办理拨款手续。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国库均应确保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及时转入“补助专户”, “补助专户”内的资金不得串户使用,不得调剂用于其他财政支出,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补助专户”年末各项结余资金仍留存“补助专户”,如数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随 意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 任“补助专户”的会计、出纳,建立内部制约机制。会计和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十四条 各级国库要加强审核监督,保证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及时拨入、拨出。 各级财政、国库要对“补助专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资金往来活动情况建立季度对账 制度,定期核对“补助专户”内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 建立“补助专户”季报制度,及时反馈补助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各级国 库要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规定编制“补助专户”资金收支统计汇总季报,反映 各级国库“补助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季末结余等情况,一式三份,由国库与同级财政部 门对账后加盖公章,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国库各一份,留存一份;各分库在季后法定工 作日的5日内,根据逐级汇总的季报汇总编制各级国库的统计季报上报总库,统计报表报送 方式由总库另文下达。省级或计划单列市财政社保部门于季后5日内将本系统上报的“补助专户”资金收支统计汇总季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上报,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季报传送财 政部社会保障司。对于不按时报送季报,或正式上报与电子邮件上报数字不一致的地区,中 央财政将推迟或停止拨付补助资金。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收支季报表附后。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第十二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并 即时追回资金。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财政部及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按有关规定对“补助专户”开设、资金汇付及划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老土制作 一杯好茶,一本好书,一个安静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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