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关银行的答辩状

有关银行的答辩状

举报
开通vip

有关银行的答辩状银行答辩状 答辩人:孔玉龙 住址:内蒙赤峰市松山区木兰街邮编:024000 电话:0476-******* 答辩人因许弟陪向松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储蓄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1.答辩人与许弟陪存在储蓄合同关系,但其存款丢失系他人原因所致,与答辩人并无直接关系,答辩人不应做第一被告。 2.许弟陪在答辩人处活期储蓄存款10万元,答辩人是有保证存款安全的义务,但根据合同规定,许弟陪也有存款单据保存义务,和银行卡密码保密义务。如若许弟陪所说存款是被他人窃取,而且是在ATM机上取款和转账共计十万元,说明合同相对人许...

有关银行的答辩状
银行答辩状 答辩人:孔玉龙 住址:内蒙赤峰市松山区木兰街邮编:024000 电话:0476-******* 答辩人因许弟陪向松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储蓄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1.答辩人与许弟陪存在储蓄合同关系,但其存款丢失系他人原因所致,与答辩人并无直接关系,答辩人不应做第一被告。 2.许弟陪在答辩人处活期储蓄存款10万元,答辩人是有保证存款安全的义务,但根据合同规定,许弟陪也有存款单据保存义务,和银行卡密码保密义务。如若许弟陪所说存款是被他人窃取,而且是在ATM机上取款和转账共计十万元,说明合同相对人许弟陪自身存在过错,泄露了自己存款的信息,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3.许弟陪称已经报案,但无法提供报案证据,导致真想不能及时确定,损失不能及时挽回,加重了答辩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由于金钱丢失到底是什么原因,答辩人还不明确,许弟陪提供的证据也不能完全证明存款是他人盗窃所为,有关事实需要警方查明之后,答辩人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存款丢失许弟陪本人也存在过错,因此许弟陪的诉讼要求,答辩人不能完全接受。 此致 松山区人民法院法院 答辩人:孔玉龙 2009年9月25日
本文档为【有关银行的答辩状】,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266065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1KB
软件:Word
页数:1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8-11-25
浏览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