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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1 1 1、(本招标工程所属的建设项目名称)已由(项目批准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兴建,现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邀请)招标。贵单位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投标。 2、本次监理招标的范围包括: 3、合同名称: 4、合同编号: 5、招标文件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时至 时,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和地点)出售,请凭本邀请书购买。整套招标文件售价 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售后不退。 6、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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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1 1 1、(本招标工程所属的建设项目名称)已由(项目批准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兴建,现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邀请)招标。贵单位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投标。 2、本次监理招标的范围包括: 3、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名称: 4、合同编号: 5、招标文件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时至 时,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和地点)出售,请凭本邀请书购买。整套招标文件售价 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未 按规定附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接收投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和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不再接受。 8、本工程监理招标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开标地点) 公开开标。 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 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确认已收到本邀请书。 2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 (名称) (盖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年 月 日 ?本邀请书适用于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如采用资格后审,“贵单位经资格预审合 格”文字应删除。 ?如发包人自行组织招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应删除。 3 2 4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与要求 招标工程名称 1 2.1.1.1 2 2.1.1.2 合同名称 3 2.1.1.3 合同编号 4 2.1.1.4 招标人 5 2.1.1.5 招标代理人 6 2.1.1.7 工程建设地点 7 2.1.1.8 招标工程总投资 8 2.1.1.9 资金来源 招标范围 9 2.1.1.10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工期 10 2.1.1.11 保修期 11 2.1.1.13 招标方式 12 2.1.3 投标人资格 时间: 13 2.3.1 现场考察 地点: 时间: 14 2.3.5 标前会议 地点: 15 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 16 2.4.5.1 投标担保金额 17 2.4.6.1 投标文件份数 时间: 18 2.5.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地点: 19 2.5.2.1 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 20 2.7.1.1 开标 地点: 21 2.9.1 履约保函金额 合同价格的 % 22 2.10.1 合同签订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 5 2.1 2.1.1 2.1.1.1 招标工程名称: 2.1.1. 2合同名称: 2.1.1. 3合同编号: 2.1.1.4 招标人: 2.1.1.5招标代理人: 2.1.1.6 设计人: 2.1.1.7 工程建设地点: 2.1.1.8 招标工程总投资: 建筑安装费: 设备购置费: 临时工程费: 2.1.1.9 资金来源:(说明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及目前筹资状况) 2.1.1.10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名称)施工期监理(含保修期) (注:保修期应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 2.1.1.11 计划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完工, 总工期 天,保修期 (招标工程完工后) 天。 2.1.1.12 工程质量要求: 2.1.1.13招标方式: 6 2.1.2 2.1.3 2.1.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收到投标邀请书。 2.1.3.2投标人应具有(资质颁发部门)颁发的 级以上(含 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且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 的监理业务。 2.1.3.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 验。 2.1.3.4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和资料,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2)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类似工程监理情况和业主证明文件; 3)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说明并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信誉证明及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情况; 5)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事监理 工作的业绩证明等。 2.1.3.5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遵守如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监理专业的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其资质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且不得 低于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 3)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7 4)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责任单位、联合体授权代表人及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并声明联合体各方共同为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如果中标)承担连带责任;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或相互关系的改变 等,均需事先经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批准,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有权 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1.4 2.1.4.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 文件。 2.1.4.2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 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招标工程投标。 2.1.5 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 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 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2.2.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有效函件。 8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须知; 3)合同文件; 4)投标文件格式; 5)附件(包括技术文件、评标细则)。 2.2.2 2.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 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 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2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答复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询问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 书面答复后,应在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确认收到。 2.2.3 2.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天以前,由于各种原因,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主动提出的,或者是为了解答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有正式编号)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这些有正式编 号的补充通知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 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在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9 2.2.3.3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天内发补通知,则按照本须知第2.5.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使投标人在编写投 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研究补充通知内容,修编投标文件。 2.3 2.3.1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于 年 月 日 时在 (地点) 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登记。 投标人除参加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组织的现场考察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 的需要进场考察,但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不组织个别投标人进行考察。 2.3.2 除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统一免费提供的条件外,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2.3.3除由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人 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4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现场考察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可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 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5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于 年 月 日 时在 (地点) 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按时出席,并签到登记。标前会议的目 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考察后可能提出的涉及 投标的问题。 2.3.6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以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 标人(招标代理人),以便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会议期间予以答复。对投标 10 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在标前会议上作出澄清和解答。会 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 天内将其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购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属于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按 照本须知第2.2.3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形式发送。 2.4 2.4.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之间来往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 2.4.2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书及投标书前附表; 2)授权委托书;(如需要) 3)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对责任方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 5)投标担保; 6)监理大纲; 7)监理投标报价书。 2.4.3 2.4.3.1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 报价。 2.4.3.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项目全部监 11 理服务所必需的一切费用及税金、保险和利润。 2.4.3.3投标报价须附有详细的报价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报价依据、各报 价项目计算过程和报价汇总等内容。 2.4.3.4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所需的现场生活和办公用房、通讯设施、交 通工具等设备、设施的购置和运行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分列并计入 总报价。由招标人免费提供的,不计入总报价。 2.4.3.5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所需的检验检测设备的购置及检测试验费 用,应编制具体的检测试验计划及预算,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分列,其费用 计入总报价。由招标人承担的,不计入总报价。 2.4.3.6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符合本须知第 2.4.3.3条的要求。 2.4.4 2.4.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 2.4.4.2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可以书 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 天,投标人应 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招 标代理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担保,投标文件无效, 并予以退还;若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2.4.5条的规定仍适用。 12 2.4.5 2.4.5.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担保。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 文件无效,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4.5.2投标担保可采用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招标人认可的具有开 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 式开具。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 天。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招标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2.4.5.3投标担保如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形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天 汇入本须知第2.4.5.2款指定帐户;并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予以说明; 如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正、副 本)中均应附复印件。 2.4.5.4联合体的投标担保由联合体责任方出具。 2.4.5.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经中标人确认接受 中标后 天内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 约保函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无息)。 2.4.5.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 件; 13 2)投标人不接受按本须知附件二《评标细则》规定第6条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性修正;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按本须知第2.9.1条或第2.10.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函或签署合同书。 2.4.6 2.4.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4.2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 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 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2.4.6.2投标文件的正本正文应使用打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副本可复 印。投标文件(正、副本)的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人亲 笔签署全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4.6.3联合体投标文件可只加盖联合体责任方公章,并由联合体责任方授 权代表人签署,但需附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对责任方的授权委托 书以及联合体责任方出具的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4.6.4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修 改处签署全姓名确认。 2.5 2.5.1 2.5.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封袋密封口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可 14 只加盖联合体责任方公章)。 2.5.1.2投标文件封袋面上应写明: 1)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 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须注明联合体 投标,并写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地址,加盖各单位公章)。 2.5.2 2.5.2.1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 将投标文件送达 (地点) 。投标文件应面交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签收。 2.5.2.2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延后投标 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5.3 在本须知第2.5.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或按照第2.5.2.2款的规定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 2.5.4 2.5.4.1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签收。 2.5.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4.6条和第2.5.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修改的投标文 15 件仍应按同样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5.4.3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5.4.4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按本须知第2.4.5.6款的规定可没收其投标担保。 2.6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 章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涉及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 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等;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实质性内容不同的投标文 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 ?投标人名称与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 2.7 2.7.1 2.7.1.1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于 年 月 日 时在 (地点) 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均应持证明 本人身份的证件(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还需持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授权委托 书)准时出席,并在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署全姓名报到。 2.7.1.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 人名称、投标担保内容、投标报价、修正报价(如果有)和投标文件中其 它需宣布的内容,以及招标标底(如果有)等。 2.7.1.3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做开标会议记录并负责归档。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 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署全姓名。 2.7.2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办法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二。 2.8 2.8.1 2.8.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定中标人。 17 2.8.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 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8.2 2.8.2.1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评标 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8.2.2由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自身原因终止招标或未能按本须知第 2.8.3.1款之规定发出中标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除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外,还应按照投标担保金额双倍的金额赔偿每个投标人。 2.8.2.3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有权宣 布招标终止,并由此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应将投标担保退还投标人。 2.8.3 2.8.3.1 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延长后的投标文件 有效期内,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 已被接受。如中标人为联合体,中标通知将同时发送联合体各方。 2.8.3.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确认其接受或不接受中标。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收到中标人确认接受中标的通知后,将中标结果及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本 须知第2.4.5.5款的规定退还其投标担保。 2.8.3.3 中标人明确表示不接受中标,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向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发出书面确认通知,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其投标 担保将被没收。 18 2.8.3.4中标通知书采用以下格式: (格式) : (中标人全称) : 贵单位于 (投标日期) 提交 (招标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监理的投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我方确 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 1、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履约保函事宜;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于 年 月 日前持有效证件及履约保函前来进行合同谈判和签署工作。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地 址: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9 2.9 2.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 函,履约保函金额为 。履约保函期限为监理合同的有效期。 2.9.2 中标人履约保函应由招标人认可的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出具。履 约保函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 2.9.3 若中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的履约保函可以由联合体责任方出具,也 可以由联合体各成员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别出具,但其总额应不低于本 须知第2.9.1条规定的金额。 2.9.4 中标人为取得履约保函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9.5 履约保函采用以下格式: (格式) : (招标人全称) : 鉴于 (中标人全称) (以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 签订 (合同名称) 合同(合同编号: ),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 提供如下保证: 1、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2、本保函的有效期与你方和被保证人所签订的合同期限相一致。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约,我方在收到你方的提款通 知后7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 但提款通知应符合下列条件: 20 (1) 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提出,并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应说明要求提款的金额,并附有被保证人违约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 有关材料。 4、我方同意,在你方与被保证人签订的上述合同发生变更时,我方承 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 保 证 人: (银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2.10 2.10.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应持有效证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10.2 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签订合同,或未按本须知第2.9.1条的规 21 定提交履约保函,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本须知第2.4.5.6款的规 定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与确定的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 同。 2.10.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因招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合同签订无法进行, 招标人应退还中标人投标担保、履约保函(如已提交),同时应赔偿中标人 已提交投标担保金额双倍的赔偿金。 22 3 23 年 月 日 (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了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的投标文件,委托 监理人提供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总投资(万元):_ _____________ 5、工期: 二、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 1、 监理范围: ?工程内容: ?工程主要特性参数: ?工程投资: 24 2、监理服务目标及内容: 由合同附件约定。 3、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监理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三、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合同附件:监理服务目标及内容。 四、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 份,发包人执 份,监理人执 份。 发包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25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6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 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服务”是指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正常 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三、“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目标、内容和期 限所提供的服务。 四、“附加服务”指监理人应发包人要求提供在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 目标、内容和期限内增加监理工作量的服务。 五、“额外服务”指监理人应发包人要求提供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范围、 目标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六、“服务酬金”指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 “额外服务” 、“附加 服务”应得到的报酬。 七、“发包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 的法人。 八、“监理人”指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受发包人 委托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 九、“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保修的企业法人。 27 十、 “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 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在专 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 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 理人。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 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 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发包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 过监理机构下达;未经监理机构下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指示不作为承 包人实施的依据。 发包人的权利 28 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 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 策权。 审查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方可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 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监理人资质不再符合本合同要求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本 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本合同赋予监理人如下工作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二、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三、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各类文件; 四、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金额内的设计变更等施工现场独立处置权; 五、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中的重大技术问题通过发包 人向设计人提出建议意见; 六、发布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但 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七、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其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 29 的质量。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上岗资格。 八、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就施工安全责令承包人整改、停 工,直至安全隐患消除; 九、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十、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十一、对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违约及索赔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置的 建议意见; 十二、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以及增加或更换施工 设备;责令承包人改正不文明施工行为,维护良好的工程施工环境; 十三、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监督检 查工程保修情况,签发保修责任终止书; 十四、主持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争议; 十五、发包人赋予监理人的其它权利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收取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监理酬金。获得由于 发包人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的合理经济补偿。 拒绝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派出监理人员、分割提成监理服务 酬金等要求。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 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30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 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 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 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 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无偿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必要的工作和 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条 件时,应给予监理人补偿,补偿的费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支付监理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原材 料、半成品及成品等检验、试验费用,检验试验项目和支付办法在专用合 同条款中明确。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 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 出的指示和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得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如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 质条件等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 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服务酬金的要求,并就延长 服务期和增加监理服务酬金签订补充协议。 发包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违约应 赔偿监理人的经济损失。 31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现场监理机 构。同时,将监理规划和现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简历、相应资格证 书复印件及授权范围提交发包人,并通知承包人。 监理人应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运 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人提供优质服务;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的职业道德和 行为规范,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 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监理人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 安全、投资、进度实施监理。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采取旁站、 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 监理人员应当作好工程施工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 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及时性、完整 性和准确性。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志》,保持其及时性、完整 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监理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 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式验收,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 32 工作。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 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 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内,如因监理人违约或自 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应赔偿直接经济 损失。 监理服务酬金 正常服务监理酬金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 款中约定。 监理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附加服务或额外服务应得到 的酬金,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 在监理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引起 监理服务酬金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酬金支付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中酬金项目 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 十五、三十六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在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的增加或服务期限 33 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或额外服务,监理人应得到附加或额外 服务的监理酬金并相应延长服务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或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不可抗力、不良地质条件等原因 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 围、目标和内容以外的服务或延长服务期限;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 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设计文件、监理酬金标准 发生变化时,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目标、内容和服务形式必须变化 时,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在内的合同 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 因发包人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正常的监理服 务,监理人应当在28天内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 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 抗力而致使工程全部或部分暂停而需要终止合同时,经双方同意,终止合 同,并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34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 任。 违约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 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约定支付监理酬金。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 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约定支 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滞纳金。 当发包人违约时,监理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通知。发 包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则监理人可以暂停工作; 监理工作暂停28天后发包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监理人可 以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因此增加费用和停工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第三 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未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35 当监理人违约时,发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发出通知。监 理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则发包人可以暂停支付监 理酬金;暂停支付监理酬金28天后监理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 为,发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解除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和责任由监理人承 担。 因不可抗力或非监理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 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其他 发包人、监理人不得修改设计文件。监理人发现设计文 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发包人报告。确需修改设计文件时, 应经发包人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需做重大修改的,由发 包人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监理人应发包人要求出外考察,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监理机构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 励。奖励标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未经监理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 服务的所有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工程建设之中。 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不得出版涉及发包人的专利、 专有技术或其它需保密的资料。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副本。 36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 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 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 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37 监理依据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 监理人的权利 四、设计变更等施工现场独立处置金额为:___________。 十六、发包人赋予监理人的其它权利: 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和保密要求 发包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 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 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 _______________天。 发包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38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提供时间 交还时间 备注 生活、办公用房 … 1 … 办公设施、设备 2 … … 大型与特殊检验 测试设备 3 … … 交通工具 4 … … 5 通讯设施 6 其它 监理人自备的设施、设备有: 。 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和标准是: 。 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和有关技术标准、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的检验、试验项目所发生 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一、试验、检验项目及频率 序号 试验检验项目 检验频数 检验方式 二、试验、检验费用 元。 三、支付方式 。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39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现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简历、相应 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授权范围。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 监理服务酬金 双方同意按如以下方法支付正常监理服务酬金: 一、监理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 二、监理服务酬金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 附加服务酬金:_________ ____。 额外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 因国家相关政策和物价变动,监理服务酬金调整的办法 为: 。 违约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 二、赔偿金: 。 因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的计算办法: 。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办法: 40 一、违约金: 。 二、赔偿金:赔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监理酬金(扣除税金等各项应 扣费用后)/所监工程投资 其他 发包人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 。 监理人应办理的保险种类 。 争议的解决 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 。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 。 41 一、监理服务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 2、安全控制目标 3、投资控制目标 4、进度控制目标 二、监理服务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考, 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文件及图纸方面 1、及时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发现问题通过发包人与 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发包人联合主持技术交底会议,编制会议纪要。 3、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进行 研究。 5、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6、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 收。 3、其他相关业务。 42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 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 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 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 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 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 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 对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以及主要工序进行跟踪和旁站监督;按照规定 的频数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抽检和平行检验; 调查和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并对重大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照规定 上报发包人及有关部门。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依据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 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 评定规程》,对承包人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 43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 签发计量和中期支付凭证;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签发最终支 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协调合同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控制。检查施工安全和劳动防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 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 调会议纪要。 11、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 程验收、竣式验收,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 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 单的日常管理,在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发包人。 13、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保修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 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专题报告;签发保修责 任终止证书。 14、其他相关工作。 (四)监理机构向发包人提供的报告 1、监理月报; 2、监理专题报告; 3、监理工作报告; 4、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4 4 45 46 投标人 (全称)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颁发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称 岗位资格证书编号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 监理服务期限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担保形式 投标担保 担保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有 效 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元整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书前页内容将作为开标宣读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若不一致,以 投标书前页内容为准; 2、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写明联合体及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全称; 3、投标担保形式包括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47 4.1 (格式) : (招标人或招标代表人全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工程名称) 监理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RMB¥ )元的投标总报价(详见“监理投标报价书”),按上 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并严格履行 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 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 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 3、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派代表前去签订合 同,否则你方有权没收我方投标担保。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时向你方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函, 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 5、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时组建现场监理机构 进场,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的约定,完成监理任务,承担监理合同责任。 6、随同本投标书递交投标担保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7、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48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地 址: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49 4.2 (格式) : (招标人或招标代表人全称) : 本授权书声明:我单位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特此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授权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就 (合同名称) 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 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 末尾所示。 投标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年 月 日 说明:1、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过程中提供原件核查; 2、 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过 程中提供原件核查; 3、 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责任方。 50 4.3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不作具体规定,但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责任单位、 联合体授权代表人及联合体成员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声明 联合体各方共同为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如中标)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各成员单位法定 代表人共同签署。 51 4.4 (格式) :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全称) : 本授权书声明:我单位 (授权委托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特此授权 (被授权委托单位全称) 作为我们就 (招标工程名称) 工程联合投标及履行合同的责任单位,其授权代表人同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人。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对上述授权责任单位就本工程监理投标及履 行合同的任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授权责任单位的授权代表人在授权期内 签署的任何与本工程监理投标及合同签订有关的文件均为有效。 授权委托单位: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被授权委托单位: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52 4.5 (格式) : (招标人全称) : 鉴于 (投标人全称) (以下称“被保证人”)参加你 方 (招标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的监理投标,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1、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你方要求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经被保证人同意并通知我方后,本保函的 有效期相应延长。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有下列任何一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 的事实,你方可向我方发出提款通知。 ?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 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性修正; ?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函; ?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书。 4、我方在收到你方的提款通知后7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 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但提款通知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提出,并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3 (2) 应说明被保证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事实,并附有关材料。 保 证 人: (银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函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随投标 文件另行单独递交; 2、如投标担保采用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可不采用本格式,但应提 供“关于投标担保的说明”,说明内容应符合上述保函格式第1、2、3的内容,包括投标担保的形式、担保金额,并对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及其延长、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担 保的情况作出承诺,“说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 全姓名。 54 4.6 4.6.1 (格式)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资质证书编资质等级 号 法人营业 注册资金 执照证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总监理工程师(人) 高级职称人员(人) 单位 其 总人数 监理工程师 (人) 中级职称人员(人) (人) 中 其 他 (人) 初级职称人员(人) 近三年监理合同总价 万元人民币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后应附有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填写本表,并注明联合体责任单位或成员单位。 55 4.6.2 工程等别监理工程 序 工程名称 (级) 投资(万发包人 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起止时间 监理成效 号 元) 说明:1、上表应填写投标人近5年内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一栏应填写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岗位资格证书编号; 3、“监理人员投入”一栏应填写专业配置及相应人数; 4、“监理成效”一栏应简要说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情况及验收情况; 5、本表应附有相应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书(复印件)、发包人或质量监督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6、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填写空间不足可根据需要另行文字说明,说明也应盖章; 7、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填写本表。 56 监理工程总监理工程序工程等监理服务开 工程名称 投资(万发包人 监理范围 师 监理人员投入 号 别(级) 始时间 元) 说明:1、上表应填写投标人正在承担或已签订合同即将承担的工程监理项目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一栏应填写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岗位资格证书编号; 3、“监理人员投入”一栏应填写专业配置及相应人数(或拟配置情况); 4、“监理成效”一栏应简要说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即将承揽项目应填写控制目标; 5、本表应附有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书(复印件)、发包人或质量监督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6、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填写空间不足可根据需要另行文字说明,说明也应盖章。 7、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填写本表。 57 序号 获奖名称 获奖日期 获奖级别 发证单位 说明:1、本表应附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 2、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填写本表。 58 4.6.3 投标人应说明近三年本单位财务状况,提供近三个年度财务报表中的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财务会计 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分别提供各自财务状况证明 材料。 4.6.4 投标人应提供信誉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对其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情况专题说明。如未涉及,应声明本 单位近三年未涉及任何诉讼事件;如涉及,应详细说明诉讼具体情况。 信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诉讼情况说明,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分别提供各自信誉证明材料 及诉讼情况说明。 4.6.5 投标人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59 4.7 4.7.1 投标人应明确现场监理机构组织体系的结构型式,并附组织机构框图。 4.7.2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学 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监理专业 从事监理工 专业工作年限 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编号 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说明:1、“主要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2、本表应相应附有监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及业绩证明 材料。 60 4.7.3 (格式) 从事监总监理工程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拟任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理工作师岗位资格注册资格证资格证拟进场时间 职务 年限 证书编号 书编号 书编号 说明:本表应相应附有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已随“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提供的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可不再附加。 61 4.8 投标人应针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工作内容具体情况,由 投标人编写。监理大纲应对监理的计划、组织、程序、方法等作出表述。 投标人对本招标工程实施监理的能力的阐述,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内容: 一、项目监理机构方框图; 二、监理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名单,监理人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制 度; 三、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四、工程分阶段现场监理人员安排; 五、监理人员进场时间计划表; 六、监理工作计划; 七、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措施; 八、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拟采用的对策; 九、合同管理方案及措施; 十、信息管理方案及手段; 十一、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二、实施主动控制和动态管理的方案及手段; 十三、开展监理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 十四、投标人对监理任务和发包人提供的数据、服务和设施的评论; 十五、完成本招标文件监理内容的能力和保证。 4.9 4.9.1 4.9.1.1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工程全部监理 62 服务所需费用(含检验试验设备费、检验试验费)及税金、保险和利润,不 包括附加和额外工作监理酬金。检验试验设备费、检验试验费由招标人承 担的,不计入投标总报价。 4.9.2 单位:元(人民币) 项号 项 目 合价金额 A 监理服务费 B 设施设备费 C 检测试验费 投标总报价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年 月 日 63 4.9.3 A 单位:元(人民币) 费用标准 序号 岗位设置 人月数 合价金额 (元/人月) 1 总监理工程师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3 监理工程师 4 监理员 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 说明:投标人为完成监理工作提供的其他辅助工作人员费用分摊入上表监理服务 酬金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报。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年 月 日 64 B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运行(含折旧)金额 费用 一 办公生活设施 二 通讯设施 三 交通工具 四 其他 设施设备费投标报价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年 月 65 C 单位:元(人民币) 检测试验费 序号 检测试验项目 合价金额 组数 单价 合价 检测试验费投标报价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全姓名) 年 月 日 66 67 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工程技术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1、工程概况; 2、工程地质; 3、水文、气象条件; 4、主要工程技术参数工程量; 5、施工总布置; 6、施工总进度; 7、技术要求及及必要的附图。 68 69 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 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 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 1.5本招标工程招标文件 2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3.1自开标至签订合同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 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和决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招标 代表人、评标人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 其中标资格。 4 评标委员会由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按规定从符合要求的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专家 人。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评标委员会从专家人员中推举产生, 并根据评标需要设置技术评审组、商务评审组。 5 评标程序包括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 70 5.1 5.1.1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在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5.1.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无实质性偏离;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合同条件编制,字迹和 各种证件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齐全,公章加盖齐全; 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收到邀请通知的邀请投标人未发生实质 性改变;(注:如采取资格后审,应审查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如联合体投标,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授权委 托书及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 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投标担保; 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人选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1.3经初步评审,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将 视为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而使之 符合要求。 5.2 5.2.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5.2.2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将从技术、商务和对总监理工程师人选面 试、考察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5.2.3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主要考虑如下方面: 1)投标人的监理能力,包括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总体实力、人力资源、 71 已承担监理工程项目规模等级、优势条件等; 2)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包括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 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具体措施、风险分析等; 3)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4)监理机构组建,包括机构设置、专业配套、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年 龄结构的合理性,以及主要监理人员资质情况、监理人员进场计划等; 5)为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试验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及经验。 5.2.4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投标报价项目的完整性和报价的合理性,包括报价依据、费率标准 等;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3)投标人的信誉,包括信誉等级、社会各方面评价意见、诉讼情况以 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等。 5.2.5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的面试、考察 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招标工程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人 选进行面试、考察。面试必须由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拟任总监理工程 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可协助参加,但不能作为主答人。如投标人 未委派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面试考察,将被取消参与评标的资格。对总 监理工程师人选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的、监理资格、工作经历、监理实践经验,以及 主持或参与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与各方面评价意见; 2)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对招标工程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 3)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的语言组织与口头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 72 4)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对评标委员提出问题解答的合理性。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在面试考察中的陈述如与投标文件有实质 性不符,则以投标文件承诺为准,且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6 6.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 是否有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或费率)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吻合时,以单价金 额(或费率)为准,修正合价金额;如果单价金额(或费率)有明显的小 数点错位,则以合价金额为准,同时修正单价金额(或费率); 3)总价金额与合价金额累计不吻合时,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合价金额 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6.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 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 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按照本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第2.4.5.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 7 7.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 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 的澄清或说明。 7.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对需澄清的问题的 书面答复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确认,并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除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细则》第6.1条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 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 73 8 (以下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8.1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2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 详细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按照上述评标程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8.3评标委员会在集体评审的基础上,分别对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 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 8.4评分采用记名评分,评分表须经评标委员签署全姓名方为有效。评分表 不得涂改,涂改的评分表作废处理,并更换新表。 8.5每一位评标委员的评分结果应汇总形成综合评分统计表,并经所有评标 委员核实后共同签署全姓名确认。 8.6单项评分及综合评分的有效位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小数点后第二 位数的取舍应遵循四舍五入规则。 8.7将所有评标委员的评分结果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余评标委员评分 的算术和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8.8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的高低顺序选择1~3名中标候选人。若候选人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对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采用投票法,以少数 服从多数的方式,(或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大纲的得分高低)选择中标候选人。 (以下适用于综合评议法) 8.1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议法。 8.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按照综合评分 法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个投标人进行定性比较分析,综合评议,并采用 投票表决的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4 (以下适用于两阶段评标法) 8.1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分为两阶段进行。首先进行技术评审,选择技术评审前几名(不少于 3名)后,再进行商务评审;各阶段评审方法参照综合评分法或综合评议法。 根据规定的技术和商务评审权重,对投标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确定中标 候选人1~3名。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结束之前,不得接触投标文件中商 务部分的内容。 8.2技术评审占 比重,商务评审占 比重。技术评审的评价指标包括监理能力、监理大纲、资源配置、监理业绩以及总监理工程师素质能力考 察等,商务评审的评价指标包括投标报价、资信状况等。 9 (注:本标准适用于综合评分法、两阶段评标法,供参考使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 工程项目具体情况以及采用的评标方法增减评比项目、调整分值分配,但分值分配应遵 循“优质优价”的原则,投标报价分值所占比例不宜超过10%)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综合评 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75 9.1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1 20 与要求资质等级等同者不计分;资质等级每 1.1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2 高于要求等级加1分,但最高不得分超过2 分; 注册监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后备力量有保 1.2 人力资源 2 障者,得2分;其他酌情扣分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效益呈增长趋势、流 财务状况及拟投入流动资 1.3 2 动资金符合要求者,得2分;财务状况不良、 金(不少于报价的10%) 亏损经营者、流动资金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近五年承担类似工程项目只有一项者不计 近五年承担类似工程监理 1.4 4 分;近五年承担类似工程项目多于一项者, 业绩 每多1项加1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工程质量等级全部优良、业主评价均较高者, 得4分;工程质量等级全部合格,且优良比 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工例达到50%、业主评价一般者,得3分;工1.5 4 程监理成效 程质量等级全部合格,优良比例低于50%, 业主评价一般者,得1分;发生过质量事故 或业主评价存在不满意者,不得分 投标人信誉良好、社会评价较高者,得1分; 投标人的信誉 1 投标人信誉一般,不得分 投标人近三年年检无不良业绩记录者,得1 投标人不良业绩记录 1 分;有不良业绩记录者,不得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未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计分 1.6 获奖情况 3 监理单位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表彰或 76 所监理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或省部级以上 其它奖项),在得1分的基础上每有1项加1 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监理单位仅获 过省级以下表彰者,只得1分;未获得过表 彰且所监理工程无优良工程者,不得分 2 25 其资格条件与要求条件相符者不计分; 每高2.1 职称、简历和资格证书 3 于要求1项加1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 长期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参加过类似本 工程规模等级、专业性质的工程项目监理工 2.2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5 作,并担任主要负责人,监理实践经验丰富 者,得5分;其他酌情扣分 优秀者得2分;一般者得1分;差或无评价2.3 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 2 意见者不得分; 完全符合要求者得3分;基本符合者得2分;2.4 月驻现场工作时间 3 不符合者不得分 工作思路清晰、程序规范、对工程难点、重 点认识深刻、建议科学合理、有创造性对策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述、 者得8分;工作思路清楚、程序较规范、对 2.5 监理工作的总体设想及建8 工程难点、重点有基本认识、建议较合理者 议 得6分;有工作设想、建议合理者得4分; 无工作设想、建议者不得分 语言组织与口头表达能陈述简明扼要、层次清晰、语言组织流畅、 2 力、思维应变能力 思维应变能力强者,得2分;其他酌情扣分 对评标委员提出问题的解对所有问题均作出合理解答者,得2分;存 2 答的合理性 在解答不合理者,酌情扣分 3 25 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部其资格条件与要求条件相符者不计分; 每高3.1 4 门负责人资格及业绩 于要求1项加1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77 根据工程需要,专业配套齐全、计划合理可 行者,得6分;主要专业配套齐全、计划基专业配套、人员进场计划 6 3.2 本合理者,得4分;主要专业配套不齐全、 计划不合理或未制定计划者,不得分 主要监理人员月驻现场工完全符合要求者得3分;基本符合者得1分;3 3.3 作时间 不符合者不得分 类似工程相关经验与要求条件相符者不计主要监理人员从事类似工 3.4 6 分; 每高于要求1项加1分,但最高得分不程相关经验 超过6分 满足需要者得3分;基本满足者得2分;不3.5 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 3 满足不得分 资源充足,可随时调用者得3分;有后备资3.6 可调用的后备资源 3 源可调用者得2分;无后备资源者不得分 4 20 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大纲编制内容完善、层次分明、措施齐全、 4.1 2 性 风险分析合理者,得2分;其他酌情扣分 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明确者,得2分;4.2 监理控制目标 2 目标基本明确者,得1分;目标不明确者, 不得分 理解全面、分析合理、措施得当、方法先进 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者,得2分;基本理解、措施方法一般者, 4.3 2 的理解及监理对策 得1分;识别但未采取对策或未识别者,不 得分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质量控制点设置合理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者,得2分;程序规范、措施一般、质量控 4.4 2 质量保证体系 制点设置基本合理者,得1分;程序不规范、 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方案可行、措施有力者,得2分;方案基本 安全监督方案和措施 2 可行、措施一般者,得1分;方案不可行、4.5 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4.6 投资控制的程序和措施 2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者,得2分;程序基本 78 规范、措施一般者,得1分;程序不规范、 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者,得2分;程序规范、4.7 进度控制的程序和措施 2 措施一般者,得1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 力者,不得分 内容完整、方法手段先进、措施有力者,得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和4.8 3 3分;内容基本完整、方法措施一般者,得2措施 分;内容不完整、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内容考虑周全、措施得当者,得1分;内容4.9 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措施 1 不周全或未予考虑的,不得分 计划合理可行、频数符合要求者,得2分;4.10 监理检测试验计划 2 计划基本合理、频数基本符合要求者得1分; 计划不合理或频数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90 9.2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1 10 报价项目组成完整、费用构成合理者,得2 报价项目组成的完整性和 1.1 2 分;报价项目组成完整、费用构成基本合理 合理性 者,得1分;报价项目组成不完整,不得分 按投标报价偏离复合标底程度打分,复合标 底=业主标底×业主标底权重+所有有效投 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报价权 重。(注:权重比例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确 1.2 报价水平 8 定,如业主不设标底,标底权重、报价权重 分别取0、1)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 复合标底1%扣0.5分,但扣分最多不超过8 分;百分比不为整数时采用内插法计算。 10 79 10 10.1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书面提出评审意见。 10.2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应详细说明评标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10.3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应按各投标人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列明 各投标人技术评审得分、商务评审得分、总监理工程师人选面试考察得分、 综合评审总得分情况。 10.4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意见。 10.5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经所有评标委员签署全姓名有效。评标结束,评 标委员会应将评审意见及所有评审记录移交招标人。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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