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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可编辑)广西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可编辑) 广西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 广西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规划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 录 目 一、渔政管理主要成绩 1 二、渔政执法基础设施现状 6 (一)渔政船艇总量严重不足 7 二)执法装备整体性能不高 7 ( (三)渔政码头(基地)数量空白 7 (四)渔政渔船信息化建设滞后 8 三、加强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9 (一)是履行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维权护渔的迫切要求。 9 (二)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广西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可编辑)
广西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可编辑) 广西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 广西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规划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 录 目 一、渔政管理主要成绩 1 二、渔政执法基础设施现状 6 (一)渔政船艇总量严重不足 7 二)执法装备整体性能不高 7 ( (三)渔政码头(基地)数量空白 7 (四)渔政渔船信息化建设滞后 8 三、加强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9 (一)是履行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维权护渔的迫切要求。 9 (二)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9 (三)是构建平安渔业,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迫切要求。 10 四、建设思路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建设目标 10 (三)基本原则 11 五、建设重点及布局 12 (一)渔政执法船艇车 12 (二)渔政执法码头(基地) 13 (三)渔政渔船信息化建设 14 (四)其他装备 14 六、建设实施步骤 15 七、投资测算与资金来源 16 八、效益分析 16 (一)有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16 (二)有利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17 (三)有利于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渔业建设 17 17 九、保障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保证投资效益发挥 17 二)推进渔政队伍参公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7 ( (三)加强使用监管,适度统一调配 18 (四)整合行政资源,推进渔业综合执法 18 一、渔政管理主要成绩 渔政工作是渔业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方面,担负着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管理渔业船舶和渔港、承担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边境水域权益以及保障渔业生产秩序、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重要职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我区各级渔政机构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从海洋到内陆,形成了一支覆盖全区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初具规模的渔政执法队伍,逐步成长为一支特色鲜明、经验丰富、执法能力较强和不可替代的行政执法力量。随着国际新海洋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建立和我国宣布实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管理,以及中越北部湾划界之后,渔政管理的范围更加扩大,日显重要。 专栏1:渔政管理机构情况 1976年7月,广西渔船管理站成立。1980年4月,广西水产局内增设渔政 处,6月,广西渔船管理站改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北海渔船检验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海渔港监督处。1981年3月,南海区渔业指挥部属下的中国渔政南海船队北海分队改为中国渔政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队。1986年4月,渔监船检处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海渔港监督处。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实施后,各地渔政管理机构相继成立。1992年1月,中国渔政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队改称中国渔政广西区检查大队,增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万渔港监督。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海渔港监督处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渔港监督局。2000年,自治区机构改革设立自治区水产畜牧局,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内设渔业执法行政监督管理处。2010年渔业执法行政监督管理处改名为渔政渔港监督处。 此外,广西尚有广西渔业指挥部之设,渔政处一直和广西渔业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 全区现有渔政管理机构 99 个,是经国务院批准的14家制服着装单位之一,共有执法人员1000多人。其中,渔政处、广西渔港监督局(渔船检验局)、中国渔政广西区检查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万渔港监督是自治区级渔政管理机构。 专栏2:渔政管理职责 根据《渔业法》规定,中国渔政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海洋渔业,除国务院划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海域和特定渔业资源渔场外,由毗邻海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 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 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以渔业为主的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渔政管理机构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填,并调查渔业污染事故。 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 根据《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行使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职能。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渔政管理机构负责水产养殖过程的监管和行政处罚。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9年开始组织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从1981年起实施以控制渔船数量和主机功率为主要内容的海洋捕捞强度“双控”制度。管理工作由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渔政管理机构统一部署,地方各级渔政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我国于1996年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004年与越南签订了渔业协定。按照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渔政管理机构的部署,我区各级渔政机构负责组织《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的实施。 按照中央部署,1994年起中国渔政驻守南沙美济礁,我区海洋渔政机构积极参与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巡航护渔。 (一)法律体系和法定职能日趋完善,渔政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共出台了《渔业法》等50多部涉渔法律、法规和规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也先后出台了40多个涉渔法规和规章,覆盖了渔业领域各个方面,渔业经济活动与管理基本实现有法可依。《海上交通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相继出 台,赋予了渔政机构相应的管理职能,是渔政管理从过去比较单一的资源、生产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 (二)渔政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 我区渔政队伍自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组建以来,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管理网络。全区共设置各级渔政机构99个,拥有渔政执法人员1000多人、渔政执法船艇119艘、渔政执法车113 辆、渔政通信及取证设备一批,渔政执法队伍初具规模。特别是2005年以来,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全区渔政执法机构广泛开展了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执法人员素质有较大提高。目前,全区渔政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已达89 %以 86 %,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三)水生生上,纳入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达 物资源养护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1999年起,我区实施了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范围覆 盖了沿海三市,实施休渔渔船5万艘次,休渔渔民60万人次,任务艰巨,成效显著。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下称《纲要》)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意见》(下称《意见》),根据《纲要》和《意见》要求,各级渔政机构积极探索创新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养护措施。近年来,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大力推进资源增殖放流,1998年至今,全区投入增殖放流经费超 1000 万元,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3亿多 尾(粒),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得到了广大渔民群众的称赞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力度也不断加大,目前已建立了4 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的机构达 6 个,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调处能力不断提高,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生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渔业捕捞许可制度逐步完善,捕捞强度控制在克服困难中不断取得进展。 从1987年起,我区先后执行了国家下达的“七五”、“八五”、“九五”和2003年到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双控”目标。2002年起,按照农业部、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要求,组织实施沿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转业工程,到2009年底,共压减渔船483艘、功率35631千瓦。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1999年至2002年,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清理整顿;从2006年起,组织实施“护渔”系列执法行动,查处非法捕捞行为。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海上作业渔船持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明显减少,渔业生产秩序有了明显好转,捕捞渔船盲目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五)渔船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以2003年《渔业船舶检验条例》颁布实施为标志,渔业船舶检验法规、 检验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验船人员持证上岗规章建设不断完善,机构逐步健全, 和任职资格等制度以及注册验船师制度得到了全面实施,目前全区年受检渔船率达96%,船用产品检验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渔业船舶设计和修造单位认可管理工作走上了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化轨道。我们制订并实施了《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与广西海事局建立起了渔船海上搜救应急联动机制,落实了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制度,开展了海洋捕捞渔民职业安全技能培训,启动了渔船救生与通信设备配备工作,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2004 年以来,全区各级渔业部门共组织救助渔业海难事故78起,调度、派遣渔政船艇或渔船320多艘次,救助渔船144艘,救助渔民495人,实际投入救助经费300多万元,为渔民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六)推进水产养殖专项执法,切实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2007年以来,渔政管理机构在全区组织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对水产苗种、养殖生产过程开展执法监督,取缔无证生产,查处违法用药行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检,查处生产药残超标等不合格水产品行为。通过专项执法,健康养殖制度得到更好落实,水产苗种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据产地和市场水产品综合检测结果显示,2008年以来全区水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9 %以上;水产品出口合格率在98%以上。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上 海世博会开幕期间,通过采取强有力监管措施,圆满完成保障水产品供应稳定质量安全工作。 (七)积极应对世界海洋制度变革,为稳定周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配合中越北部湾划界谈判工作,在北部湾海上斗争极其严峻的形势下,渔政部门积极组织渔船赴北部湾西部渔场生产,为外交谈判争取我方的最大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004年6月30日,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生效后,我区积极组织渔船赴北部湾协定水域生产,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在北部湾的渔业权益。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决策和“南沙开发,渔业先为响应国家 “主权属我, 行”的工作方针,从1989年起渔政部门开始有目的地组织渔船到南沙探捕,不仅保护了广西近海渔业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际海洋新制度对我区传统渔业的冲击,更重要的是通过我们的渔业活动和渔业监管,切实维护了我国的海洋主权。自2004年以来,积极派出渔政船参与专属经济区管理,巡航区域遍及中沙、西沙和北部湾我方一侧,维护了国家海洋渔业权益。2010年3月起,根据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区渔政机构会同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启动了北部湾广西管辖海域联合护渔行动;2010年6月,根据农业部的指令,派出了中国渔政45001船赴美济礁守礁,开创了我国省级渔政机构渔政船参与美济礁守礁的先河。 二、渔政执法基础设施现状 渔政装备设施建设与渔政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完善紧密相关。在计划经济时期,渔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从事渔汛期间渔业生产调度指挥等,渔政装备设施少,主要是一些小吨位的渔政船艇和电台,装备简陋,技术水平低。1986年《渔业法》颁布实施后,渔政管理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中央和自治区各级渔政管理机构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开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的支持下,我区渔政装备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渔政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1998-2010年,全区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利用中央、自治区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装备了渔政船13艘,渔政执法艇124艘,渔政执法车112辆,建设了渔政甚高频通信网、沿海渔政超短波通信网,在重点渔港安装了中转台设备(中转台9座、车载台69座、手持机275台、单边带电台32台),使广西渔政执法装备状况有了显著改观,行政执法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但由于我区渔政装备设施建设起点低,目前整体建设规模、装备水平和保障能力仍然比较落后,与日益增长的执法任务需求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与其他系统执法装备水平相比也有较大差。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渔政船艇总量严重不足。 我区管辖海域总面积12.93万平方公里,内陆水域面积5582平方公里。 ,拥有各类海洋渔船12000多艘、内陆渔船15000多艘。而我区现有至2010年末 渔政船艇137艘(含已登记注册和未注册登记),其中海洋渔政船艇11艘,平均每艘海洋渔政船艇管辖572艘渔船;内陆渔政船艇98艘,平均每艘内陆渔政船艇管辖153艘渔船。在组织专属经济区巡航、伏季休渔管理、大水面渔船管控时,面对广阔的执法区域、众多的管理对象和繁重的执法任务,指挥调度捉襟见肘。 (二)执法装备整体性能不高。 在我区现有注册的渔政船艇中,达到或接近报废年限的船艇共约占50%,其中尤以海洋渔政船问题较为突出。我区现有海洋渔政船5艘,均属于中小型渔政船,续航力和自持力差,适合专属经济区执法和巡航护渔的渔政船只有2艘,其余3艘中2艘是130吨级、安全性能极差的钢网水泥船,已不符合海上安全航行要求;有1艘是300吨级的钢质船,建造于1979年,已属报废渔政船。自2002年以来,在农业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支持下,全区共配置了渔政执法车 112 辆,极大地缓解了基层渔政机构执法不便、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受到了广大基层渔政机构的欢迎。但由于基层执法地点普遍偏远,路况条件差,加上执法任务繁重,渔政车大都超负荷使用,目前达到或超过保费年限(行驶25万公里)的渔政执法车共 70 辆,约占配备总数的 62.5 %,不但难以适应执法需要,自身也存在安全隐患。 (三)渔政码头(基地)数量空白。 我区至今尚没有一座可供渔政船停泊的专用码头,渔政船的停靠,补给、检修极不方便。渔政船只能租用其他部门的码头停泊,甚至与渔船、商船挤压在一起,不仅增加很多不必要支出,船体频繁遭受损坏,更为严重的是,在台风来临和节假日大量渔船回港避风停泊时,遇到紧急情况渔政船调动极为困难。由于没有渔政码头(基地),参加专属经济区执法、休渔禁渔管理的渔政船只能停靠在渔港里,挤占了渔港水域。同时,广西是南沙、西沙、北部湾渔政管理的前沿阵地,所属渔政船需经常抽调参加国家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但由于海岸线较长,渔政船往返调动成本很大。此外,内陆界江界湖渔政管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都缺少必要的保障。 (四)渔政渔船信息化建设滞后。 多年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上级渔业主管部门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要求,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积极探索加强渔业安全救助体系建设,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广西区涉外渔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渔业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启动了与广西海事局之间的遇险渔业船舶搜救联动机制,提高了渔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水平和渔民自救、互救能力。但是,由于我区渔业安全救助体系还不健全,缺乏专业的救助力量,特别是渔业安全救助通讯网络的建设不完善,对海上作业渔船的监控仍处于空白,每当恶劣天气或台风即将影响我区时,党委、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立即返港避风的指令不能及时传达到每一艘在海上航行作业的渔船;若在某一海区发生渔船遇险或涉外事故,无法及时得知在出事地点附近有什么渔船可以前往施救;台风来临时海上是否还有渔船未进港避风,养殖渔排上的人员是否已经上岸等等,都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 三、加强渔政执法基础设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履行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维权护渔的迫切要求。 当前,执行国际公约和双边渔业协定确定、加强涉外渔船管理和对外组织联合巡航已成为各级渔政管理机构的常规工作。由于公约及协定水域航程较远,以及缔约双方联合巡航对渔政船适航性、续航 力的要求,需要增加大中型渔政执法船的配备。随着国际海洋制度变革及地区性政治因素影响,我周边关系也日趋复杂敏感,在部分海域渔业生产和渔政管理已成为体现主权、突出存在的象征。 维权护渔任务重;渔船在南沙西沙、北部湾海域越南渔船违规侵扰事件越来越多, 传统疆界线内被南海周边国家袭扰、无理抓扣的事件时有发生,渔业生产捍卫了 ,维权护渔任务也非常急迫。面对新的形国家利益,但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 势和管理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渔民合法利益。 (二)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推进渔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是建设现代渔业的重要内容。目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的范围已覆盖我区沿海3个市,休渔渔船近4000艘,渔民近30万人。每年5-7月,各级渔政管理机构 24小时在港口驻守、在海上巡航,全力确保休渔禁渔制度的顺利实施,这些监管措施的执行,需要船艇车和通讯指挥等装备设施的密切配合。2011年起,珠江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渔政管理任务将更加繁重,对渔政执法基础设施配备数量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渔业水域环境恶化和资源衰退趋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部分水域呈现生态荒漠化趋势,盲目造船、“三无”渔船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比较突出。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要求“强化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增强执法能力”。只有加强渔政装备设施建设,才能进一步提高渔政队伍履行渔船管理和资源养护职能的能力,确 保水生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构建平安渔业,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迫切要求。 海洋渔业是高风险、多事故产业。我区渔民由于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普遍不高,部分渔船适航状态差,且近年来海洋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渔船水上事故呈多发态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渔政船既是执法船,同时也是抢险救助的重要力量,在海难救助中发挥重要作用。2004年来,全区渔政管理机构共处置较大以上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险情78起,救助渔船144艘,救助渔民495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 提高科学防范突发事件的能力,求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要求“建立海洋渔业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现有渔业航标正常使用,增建渔业航标。配备渔业执法船舶和改善救助设备,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渔政装备设施建设,提高渔政队伍科学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给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推进“平安渔业”建设。 四、建设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维护国家权益和渔民利益以及加快推 进现代渔业建没为目标,以保障重点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内陆大江大河(流域性)、边境水域的渔船及水生生物资源管理为主要任务,以自治区级渔政管理机构、重点渔区地方渔政管理机构为主体,强化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配给率和技术水平,改善渔政执法条件,提升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装备精良、管理现代、反应迅速、执法高效、保障有力”的渔政执法队伍。 (二)建设目标 规划到2015年,建设海洋1000吨级渔政船1艘、500吨级2艘、300吨级2艘、100吨级5艘、渔政快艇20艘;建设内陆50吨级渔政船9艘、渔政快艇70艘;建设渔政执法专用车100辆;建设1个沿海省级渔政执法码头(基地)、2个市级渔政执法码头(基地)、3个内陆渔政执法码头(基地);建设海洋渔船救助信息系统及一批渔业航标、渔船检验检测设备。初步实现渔政装备的现代化、规模化、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渔政执法能力大幅提升,满足新时期渔政队伍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 1、现代化目标。船艇设计工艺、性能指标体现先进性,满足节能减排要 执法效率和覆盖面大幅提高;实现对重点渔港和求,适航性和续航力进一步增强, 重要海域渔船的实时监控以及对海上渔政船的远程调度指挥,通过公网实现数据共享和视频连接,渔船管理初步实现信息化。 2、规模化目标。重点水域渔政船艇配给率大幅提高。北部湾广西管辖海域由“十一五”期间的渔政船不连续巡航提高到有l艘千吨级渔政船为主的渔政船队执行巡航任务;内陆渔政船艇基本覆盖界江界河、大江大河、大型湖泊水库等重点水域。 3、标准化目标。渔政船艇、执法车、船舶检测设备、渔用航标等装备主要性能指标、外观相对统一。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区渔政管理现状及发展需要,立足当前,规划长远,合理布局渔政装备设施建设任务,分轻重缓急确定建设进度,突出建设重点,优先安排重点海域和内陆大江大河(流域性)、边境水域等关系国家利益和渔民权益、管理任务较重地区的装备设施建设。 2、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充分发挥渔政装备设施的整体效能,各类装备设施保持重要参数和外观的相对统一,各项建设内容也能相互配套衔接。同时,根据执法任务性质、执法区域特点对装备设施的不同需求,实行分类指导争确定相应 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各地自行建造的渔政装备设施应尽可能与本规划标准保持一致。 3、中央投入,地方配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大力扶持,自治区、市、县财政要加大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五、建设重点及布局 (一)渔政执法船艇车 1、海洋1000吨级渔政船。主要承担北部湾广西管辖海域、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水域、我国专属经济区的巡航管理,以及国家下达的南沙、西沙等海域的巡航管理任务。规划建造1艘,装备中国渔政广西区检查大队。 2、海洋500吨级渔政船。主要承担北部湾广西管辖海域、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水域、我国专属经济区的巡航管理以及伏季休渔、重点海域专项管理任务。规划建造2艘,中国渔政广西区检查大队、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支队各1艘。 3、海洋300吨级渔政船。主要承担北部湾广西管辖海域、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水域的巡航管理以及伏季休渔等渔政管理任务。规划建造2艘,中国渔政广西区检查大队、钦州市渔政管理站各1艘。 4、海洋100吨级渔政船。主要承担底拖网禁渔区交界海域、伏季休渔管理、沿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和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等任务。规划建造5艘,广西渔港监督局、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支队、钦州市渔政管理站、防城港市渔政管理站、合浦县渔政管理站各1艘。 5、沿海渔政快艇(含渔港监督专用)。主要承担渔政执法、沿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的安全监管和近岸渔政执法任务。规划建造10艘、每艘90万元,10艘、每艘25万元的渔政快艇,平均每年各建造2艘,主要装备中国渔政广西区检查大队和沿海市、县渔政机构。 6、内陆50吨级渔政船。主要承担珠江(包括其一级支流、通江湖泊)等内陆大流域、水库的渔政执法管理任务。规划建造9艘,桂林、柳州、梧州、河 池、百色、贵港、来宾、贺州、崇左市各1艘。 7、内陆渔政快艇。主要承担大江大河主要支流、水库、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政管理任务。规划购置20艘(25万元),平均每年购置4艘,主要装备内陆渔政管理重点区域;购置渔政执法快艇50艘(6万元),平均每年购置10艘,主要装备内陆渔政机构执法管辖水域。 8、渔政执法专用车。主要承担陆地渔港渔船管理、保护区巡护、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执法任务。皮卡(带斗篷)或越野车型,可搭载工作台、车载电台、定位导航仪、牵引设备、水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和渔船检验仪器等。规划购置皮卡(带斗篷)80辆,主要装备县级渔政机构;购置越野车20辆,主要装备市级以上渔政执法机构。 (二)渔政执法码头(基地) 1、沿海渔政码头(基地)。规划建设自治区级渔政码头1个(设在北海)和市级渔政码头2个(设在防城港、钦州市)。自治区级渔政码头主要建设内容: 150延长米的渔政码头、水电供给系统、会议室、值班室、执法室、培训室、物储存室等,可满足15艘以上违规渔船扣押需要;市级渔政码头主要建设内容:100延长米的渔政码头、水电供给系统、会议室、值班室、执法室、培训室、物储存室等,可满足10艘以上违规渔船扣押需要。 2、内陆渔政码头(基地)。规划建设3个(分别设在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主要建设内容: 45延长米渔政码头、水电供给系统、会议室、值班室、执法室、培训室、证储存室等,可满足5艘以上违规渔船扣押需要。 (三)渔政渔船信息化建设 综合运用网络技术、短波/超短波与卫星通讯技术、公众移动通信技术、卫星导航定位与通信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建设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实现对海洋渔船全海域、全天候、海图平台无缝隙的动态监管,保障海上渔船渔民的生产安全。 (四)其他装备 1、渔业航标建设。在重点渔港水域和重要渔场新建或重建渔用航标。在现有的渔业航标基础上,规划新建渔业航标20座,平均每年建设4 座,基本形成与沿海重点渔港相适应的渔港水域安全服务体系。 2、渔船检验检测设备。主要是为渔船检验机构配备用于远洋渔船的检验检测、内陆和近海渔业船舶及渔用产品日常监督检验必须的检验检测设备。规划购置15套,每套设备包括船舶主机氮氧化物排放检测仪、探伤仪、激光测距仪、超声波测厚仪等。 专栏 :渔政执法船艇建设标准 ??海洋1000吨级渔政船。满足无限航区要求,自持力不低于50天,续航 海里,最高设计航速不低于26节,抗风等级不低于10级,配备卫力不低于3000 星通信监测设备和必要的抢险救助设备,安装武器装备配套基座,根据任务需要配置武器。 ??海洋500吨级渔政船。满足远海航区要求,自持力不低于30天,续航力不低于2200 海里,最高设计航速不低于26节,抗风等级不低于9级,配备卫星通信监测设备和必要的抢险救助设备。 一一海洋300吨级渔政船。满足二类航区要求,白持力不低于15天,续航力不低于1500 海里,最高设计航速不低于26节,抗风等级不低于8级,配备卫星通信监测设备和必要的抢险救助设备。 一一海洋100吨级渔政船。满足近海航区要求,自持力不低于10夭,续航力不低于500海里,最高设计航速不低于20节,抗风等级不低于6级,配备卫星通信监测设备和必要的抢险救助设备。 一一沿海渔政快艇(渔港监督专用)。船体全封闭,承载人数不少于6人,最高设计航速不低于30节,具备简易的抢险救助及消防安全等装备。 一一内陆50吨级渔政船。满足内陆B级水域航行要求,白持力不低于7 夭,续航力不低于 300公里,设计航速不低于12节,配备必要的抢险救助设备。 一一内陆渔政快艇。玻璃钢质,承载人数不少于8人,最高设计航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配备简易的抢险救助及消防安全等装备。 专栏 :建设布局安排 ??沿海地区 建造海洋1000吨级渔政船1艘、海洋500吨级渔政船2艘、海洋300吨级渔政船2艘、海洋100吨级渔政船4艘、沿海渔政快艇(含渔港监督专用)10艘,建设自治区级渔政码头(基地)1个、市级渔政码头(基地)1个,购置渔政执法 ,建设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新建渔业航标20座,配置渔船检车19辆 验检测设备5套。 ??内陆地区 建造内陆50吨级渔政船9艘、内陆渔政快艇20艘,建设内陆渔政码头(基地)3个,购置购置渔政执法车81辆,配置渔船检验检测设备10套。 六、建设实施步骤 专栏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名称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7>2014年 2015年 海洋1000吨级渔政船? 海洋500吨级渔政船 ? ? 海洋300吨级渔政船 ? 海洋100吨级渔政船 ? 沿海渔政快艇 ? ? ? ? ? 内陆50吨级渔政船 ? 内陆快艇 ? ? ? ? ? 渔政执法车 ? ? ? ? ? 海洋自治区级渔政码头(基地) ? 海洋市级渔政码头(基地)? 内陆渔政码头? ? ? 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 ? ? 渔业航标 ? ? ? ? ? 渔船检验检测设备 ? ? ? ? ? 七、投资测算与资金来源 (一)总投资及构成 规划总投资4.5760 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1185亿元,地方配套及自筹 0.4575亿元。按照项目类别划分,渔政船艇车建设总投资3.149 亿元,中央投资 渔政执法码头建设总投资8600 万元,中央投资7720万元;海洋渔2.8365 亿元; 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总投资5000 万元,中央投资4500 万元;其他装备建设总投资670万元,中央投资 600万元。 (二)分年度投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规划期内平均每年需中央投资7826万元,自治区投资876 万元。 八、效益分析 渔政装备设施建设不仅可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产生巨大的生态 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可以拉动建材市场需求,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 创造直接经济效益。 (一)有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规划的实施将大幅提升我区渔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装备技术 水平,扩大管理覆盖面,提高执法效率,有助于在重点敏感水域投入 更多的渔政管理力量,发挥更大的监管作用,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渔民权益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二)有利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规划的实施将更好地保障海洋“双控”制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珠江禁渔期制度等多项重大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措施的实施,持续加大对“三无”船只、 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政策执行力,确保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渔业建设。 规划的实施将有效提高渔业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渔政 队伍在复杂、恶劣海况或气候条件下参与海上抢险救助的成功率,提 高渔船安全检验率,改善渔船安全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更好地 保障渔民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渔业建设,构建和谐渔区。 九、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保证投资效益发挥。 渔政装备设施建设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保护渔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程,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一要确保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投资效益;二要除自治区项目外,地方财政还应加强本地区渔政装备设施建设;三是各级财政应保障渔政执法管理经费需要和渔政装备设施维护运转经费需要。 (二)推进渔政队伍参公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近年来,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我区渔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高,目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占89%以上,纳入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达 86 %。在“十二五”时期,继续推进渔政执法队伍参公管理工作,确保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在严把进入、用人关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培训教育范围,努力开展各种行业内部再教育,尽快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确保渔政装备设施使用维护过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使用监管,适度统一调配。 规划实施过程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相应的渔政装备设施使用监管制度,提高装备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保障执法安全。同时,在现有事权分工基础上,由自治区根据执法需要,进行适度的统一调配,保证重点水域渔政执法行动的正常开展,实现渔政执法装备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 (四)整合行政资源,推进渔业综合执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从海洋到内陆,形成了一支覆盖全区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初具规模的渔政执法队伍。自1999年推进渔业统一综合执法以来,渔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快,统一了渔政服装标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渔政监督、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机构的工作关系和职能,整合行政资源,推进统一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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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初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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